精选《饕餮书》蔡珠儿时代华语出品的书评文摘
日期:2022-07-28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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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蔡珠儿台湾南投人,先后就读于中国台湾大学中文系、英国伯明翰大学文化研究系。曾任台湾《中国时报》记者。著有散文集《彩食记》(原名《红焖厨娘》)《饕餮书》《种地书》《花丛腹语》《南方绛雪》《云吞城市》等,曾获第二十届吴鲁芹散文奖、梁实秋散文奖、开卷好书奖、《联合报》读书人奖。

【编辑推荐】

中国文化以饮食见长,山珍海错田蔬河鲜,煎炒煮炸蒸溜熬炝,食材与烹术洋洋大观,饮馔品目更是精细考究。应季蔬果的时令感、月饼盒中的人情世故、满汉全席的华贵排场、鲍鱼宴的富丽张扬、大闸蟹的美味神话、炒饭的身世之谜、台式烧肉粽里的乡土情结……作者细数厨中食材的前世今生,以锅铲为笔墨,挥洒翻炒出饮食文化的幽微滋味,汇成这部饕餮之书,以飨读者。

【名人的书评】

·梁文道《开卷八分钟》盛赞的美食作家,称赞其“温柔斯文尔雅”。蔡澜、欧阳应霁、庄祖宜联袂推荐。

·被公认为“台湾*美食散文作家”,曾获第二十届吴鲁芹散文奖、梁实秋散文奖、开卷好书奖、《联合报》读书人奖。

·作品长期领衔各大“吃货书单”,其风格更深刻影响陈晓卿创作《舌尖上的中国》《风味人间》。读者称“美食类写作,除了蔡澜,我只服蔡珠儿”。

·用味觉书写文化的经典之作,把吃转化为清凉散文。字里行间尽是优雅与从容、诙谐与睿智。难得有人把做菜写得这么美,把尘世写得这么动人。?

·邀请“ONE一个”当红插画师黄雷蕾手绘食物插画,清新温暖,引人垂涎。双封面雅致装帧,进口日本广告纸,仿古设计,使美食色香溢于纸上。

【饕餮书的书摘】

自序怪兽、老饕和馋猫

“饕餮”是一种古代怪兽,在生物图鉴和动物园里找不到,它和蛟龙、凤凰、麒麟一样,都是虚构的动物,只生存在文化里,但却活灵活现,不只有鲜明的图样形象,还繁殖出丰富的语意象征。龙凤麒麟是祥瑞的吉兽,所以“人中之龙”“凤毛麟角”都是好的;而饕餮则是贪食的恶兽,望文生义,字形狰狞,“饕餮之徒”当然不是善类。至于“老饕”,看来虽比较亲切温和,但也不像是好东西。然而喜欢吃喝、讲究饮食之人,通常被人叫作“老饕”或“美食家”,有时还被当成尊称。我因为写过几篇谈吃食的小文,被朋友误以为会吃懂行,不由分说就被扣下这两顶帽子,吃饭总要我选馆子和点菜,这个没问题,但是帽子就让我很不自在,立刻想摘下来。我那点粗浅皮毛,离“老饕”和“美食家”的境界固然还远得很;而基于疑心和偏见,我对这两个名词都没好感,总觉得字里行间暗藏着讥刺贬抑,就像广东人说的“有骨”。在我的想象中,“老饕”带有贪意,好像人生无所用心,整天都在找好吃的,一副需索不止、贪得无厌的模样;而“美食家”则带有刁意,让我联想到精乖刁钻、东挑西拣,充满嫌恶和势利的嘴脸。天啊,我虽没出息,但也不想落得那般下场。但如果不用这两个字,又该怎么说呢?好吃、爱吃、馋人以及粤语的“为食”等字眼,非但粗疏浮泛,而且也有贬义(通常下面紧接着懒做、鬼、猫等字眼)。会吃、善吃、知味或者粤语的“食家”,情况稍好,但档次好像又太高了,不适用于像我这样只是对吃喝煮食有兴趣的普通人。中国文化以饮食见长,山珍海错田蔬河鲜,煎炒煮炸蒸溜熬炝,食材与烹术洋洋大观,饮馔品目更是精细考究,因而发展出精密发达的专门语汇,唯独对饮食者和饮食态度绝少着笔,即便偶尔提及,总带有浓厚的训诫意味。“老饕”这个称呼,据说源于苏轼的《老饕赋》,濡染了东坡先生的丰神隽采,老饕本来是美名,然而千载以来,此字仅限于文人的风雅闲事,内涵并未创新升级,经历岁月的风化磨损后,语义逐渐松动掏空,开始带有市井气和轻贬之意。都怪那个饕字太丑怪,然而汉字有数万个,一千多年来,为什么没有出现更理想的称呼?为什么我们一直用那只不存在的怪兽,来指称这么具体切身的饮食行为?我想,可能因为饮食深受伦理道德的规管,而道德对吃喝是很严厉的。在中文里,喜欢吃喝,要不等于贪嘴(而馋又等于懒,懒又等于混),要不就是专精成家(但不能经世致用,只是闲趣而非正事),不是低抑就是高举,落差太大,欠缺中间的层次等级。因此,一个喜好吃喝与厨事的普通人,很难在中文里找到适切的形容称呼,勉为其难,我通常说自己是个“食物爱好者”,但这也有语病,一来带洋骚味,二来好像有食皆爱,来者不拒,兜了一大圈,又跌回饕餮的怀抱。相形之下,英文就好多了,一句“foodie”言简意赅,说来心安理得。Foodie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口语,源自英美的媒体和城市中产,用以替代古板正经的gourmet和gourmand,用法较为轻松,含义更见宽广。Foodie除了指“对食物有热烈或专精兴趣之人”,也指热衷品尝试菜的内行食客以及喜好搜罗食材和钻研庖艺之人。此外,由于时尚杂志爱用此字,foodie也有赶时髦之意,指追随新潮食风之人。关于老饕和美食家的用语,英文远多于中文,虽然那些字多数是从法国和希腊借来的。翻查《韦氏大词典》(Merriam-Webster’sCollegiateDictionary),常见的有gourmet(精于辨赏的美食家),aristologist(餐饮专家),gourmand(胃口好的美食家),epicure(epicurean,会享福之人),gastrologer(美食学家),gastronome(对饮馔掌故有研究的美食家,亦作gastronomer或gastronomist),或者从法文原封搬来的bonvivant(讲究美食者)和connoisseur(鉴赏家,包括饮食和艺术)等等,令人眼花缭乱。饮食之道在于分别心,分判鉴别,辨识品味材质的纤毫之异,修辞亦然。这些用语各有精微差异,例如gourmand暗示食欲好,不挑嘴;epicure强调官能感受,较为挑剔;gastronome偏重知识学养,而bonvivant和connoisseur虽说品位高尚雅致,却有些恃傲之意,近乎势利的foodsnob了。而相对于中文,英文对贪嘴就比较宽容了,贪食(gluttony)虽是古代的七宗死罪之一,但现在已没有严厉的谴责之意,贪食者(glutton)指的是饮食过量,而非食欲馋念,其用法有时更是正面的,形容对事物的耽迷酷爱,如agluttonofbooks就是手不释卷的爱书人。英文的贪吃与善吃之间,并无鲜明界限,只有模糊些微的差别,很容易就混淆相泯了,例如gourmand,以前指的是暴饮暴食的贪吃者,现在却指美食家,虽然还是大食多量,但已转为正面意义。这倒也符合进化逻辑,如果没经过贪吃的历练,怎能辨异识微,发展出善吃的品位?不同的社会和文化,在不同的历史时空,对饮食有迥异的价值观,就以贪食来说,在食物匮乏、严禁纵欲和浪费的文化里,这是不可饶恕的死罪。但在富裕的社会,贪食是权力和身份的象征,反而成了可以夸示的行为,发展出庞大的相关产业。把食物放进嘴里,会有各种气味、质感和层次;放进社会和历史里,所透显的正负明暗和角度光影,就更加折射变幻,摇曳迷离了。这本《饕餮书》,说的不是美食,也不是贪吃,而是食物与人和社会的关系。饮食也许真是一头怪兽,移形换影,光怪陆离,可怖可笑又可爱,而不管这头怪兽变成老饕、馋猫、foodie还是美食家,它始终不停在咀嚼时间,分泌意义。二〇〇二年的秋天,杨照找我给《新新闻》写专栏,我向来文思驽钝,下笔磨蹭,那时又要笔耕一个方块,本来应该敬谢不敏,但是他出的题目实在太诱人了,这专栏叫“食物与权力”。我像个馋嘴的小孩见到一座冰淇淋做的雪山,虽然胃纳小食力弱,还是不顾一切栽进去,忘情狂吃。写了一阵子,巴蛇吞象吃不消,我开始叫苦知惨,题目是不愁的,有关食物的话题和新闻太多了,每天层出不穷,但都是夹泥带沙、纷紊驳杂的粗原料,要从这里面提炼出现点,解读(或者编排?)出文化脉络,析滤出深藏不露而又狡谲飘忽的社会关系,可就戛戛其难了,那段日子,我好像老在赶稿,东翻西找,左思右想,好不容易熬夜交了稿,刚刚喘口气,新的一周又如狼似虎扑来,周刊真是恐怖读物。写了几个月,内外交煎,时间与心力皆有不逮,我只好向杨照告罪,休笔喊停。收到这本书里的文字,主要就是“食物与权力”那段短暂专栏的结集,时间背景是二〇〇二年到二〇〇三年间,地理背景主要是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由于地利之便,有不少与香港有关。又因为是写给新闻周刊,我的记者旧癖复发,不免贪热好鲜,抓时效贴新闻,倾力描摹当下的现象事件。相隔数年时移事易,回头再看这些篇章,个中的论述与观点,便显得仓促单薄,不够深入周延,让我颇感虚怯汗颜,想要逐篇重写,无奈木已成舟,时间之河亦已滔滔东去,不复当初情境。但又不忍一笔勾销,当成呆账处理,因为这里面有些东西,当初胆粗粗、懵查查写下来,虽然粗糙率意,却有一股热情冲劲,即粤语所谓的“有火”;现在也许比那时略识一二,但肯定写不出那种感觉了。凡存在的未必合理,但总是记录和备注,多少是现实的速写剪影,也是我个人的小型食物史。于是捡回来重新整治,补缮修葺循环再用,回锅翻热加料新炒,因成是书。要感谢杨照以及《新新闻》当时的主编陶令瑜,我在香港深夜赶稿时,她在台北往往也正挑灯夜战,我们经常上网聊天,互相打气说笑,重振工作精神。要感谢杨泽、陈映霞、许悔之、黄芳田等友人,写作过程中,他们慷慨给予的鼓励、批评和意见,在书里和心中,我都深深铭记。

粽子、傻子与魔镜

立夏之后,酒楼饼铺开始卖粽子,粤人犹存古风,惯于把“粽”写成“糉”,店头和报章触目皆是斗大的糉字,豆沙糉、莲蓉糉、瑶柱糉、鲍鱼糉、火腿糉、烧鸭糉……猛一看我总以为是“傻”字,常被这些突然冒出来的“傻子”吓一跳,继而暗自偷笑。对啊,糉子和傻子果然相去不远,因为每年包糉子的时候,我就成了傻子,走神失魂痴痴呆呆,心心念念只记挂着这件事。包粽子是大工程,虽然我每年只包一种台式的八宝肉粽,费尽吃奶力气亦仅做出四五十个,但是却要忙乱好几天,秣马厉兵如临大敌,沉浸在紧张亢奋的情绪中,久久难以平复。表面看起来是制备食物,其实是进行一场神秘的自我陷溺仪式,在烹饪的正当掩护下,我为所欲为,恣意把狂野躁虑以及凄惶低回的诸般心绪,收摄于馅料内掺搅入糯米中,紧紧包藏在粽叶围砌的角锥空间内,蒸煮消融狠狠发泄。包粽的仪式肇始于采买选料。首先去上环的海味干货街,一年一度的盛典,我一定精挑*好*鲜的食材:一级泰国虾米、赤红的金华火腿、圆肥易酥的花生、饱满甜糯的北方板栗、味浓质腴的日本花菇以及硕大鲜香的北海道干贝。办齐干货就转战街市,红葱头要挑光致紧实的,粽叶要选淡绿清香而完整的,咸蛋黄要橙红透亮的,至于*重要的五花腩肉,早已交代熟识的肉贩预留好肉,他把粉红脂白层层分明的肉摔在砧板上给我看,满脸得色:“靓到飞起!”照例要他剖成长条刮净猪皮,临走前他叮嘱我:“下次记得拎一粒来俾我食啊。”我也照例答应,但总是一转身就忘了,因为满心只想着我的粽子。不放心,回家再用钳子细拔五花肉,确定六根清净后才洗好,切成两寸见方的肉块,放入玻璃盆中,以姜片、天津玫瑰露和上好老抽浸泡,放进冰箱。腌一两日后取出来,以厨纸拭干,热沸油锅大火快炸,温度要高速度要快,见微褐即捞起,迅速扔入冰水中浸冷,继而反复冲洗以抽脂除油。写来只清清淡淡十数字,现场却鸡飞狗跳、刀光剑影。然而苦尽甘来,捞出肉块另置广口汤锅,加入八角、蒜头、黄酒,倾以龟甲万和壶底油淹过肉面,开卤后就渐入佳境,小火焖上半个钟头已肉香四溢,连猫都跑来厨房馋得大叫。一般卤肉要煮上一两个小时,但这肉煨上三四十分钟即可,因为包入粽子后还要煮两个小时,太软烂反而减损肉质的腴美弹性。这锅卤肉正是粽子的精华与灵魂。五花肉统摄了馅料的命题主调,卤肉汁绾结了米和馅的质地风华,并提吊出诸物的气味,参差对位融为一体,实在太重要了,一般肉粽多半包入酱油五香腌过的生肉,我却固执地认定非卤一锅好肉不可,否则粽身会像油饭般,香则香矣,但缺乏坚实的调性和深长的余韵。这锅肉在包粽的三天前就要动手,因为卤好后还要放上一两天,务求淋漓尽致彻底入味。而这一两天也不能闲着,买回的干货要一一泡发制备,工序烦琐漫长,*需音乐滋润救赎,足够听完十出歌剧、三套大提琴全集,外加八张蓝调。开大厨房的音响,在泣诉咏叹或琴弦铮中,往发涨的干贝上洒些清酒,和火腿并列上锅蒸软;泡开的花菇洗净剪蒂,另起锅用酱油蚝油红烧,有人为省事把它们丢入肉锅同卤,然而肉和菇都是霸道浓腴之物,我怕两强相争失损本性,宁可多道程序。咸蛋黄*简单,剪开真空包装,每粒对切两半即可。唉,这是我*妥协的食材,现成的当然风味较逊,不过买咸蛋来剥委实痛苦,有一年我从街市买了二三十只咸蛋,坐船回家已破了数只,其余的要一个个处理,先洗净围裹蛋身的厚厚黑泥,敲破蛋壳取出蛋黄,再切成对半,洗得我腰酸背痛,浑身蛋味,余悸犹存,决定下次不玩,老老实实买人家剥好风干的。其他如虾米、花生、栗子、粽叶皆须浸泡,时间短长却各不同,虾米泡半小时就要取出,以免流失鲜味,粽叶则要浸上一晚才能软熟,花生和栗子较麻烦,浸好后要用热水烫以便去皮膜。花生衣还好,搓剥后应声而落,一斤豆半小时可搞定,栗子就讨厌了,半斤要埋头苦干两小时,因为栗衣残存在曲折幽深的皱褶里,须用长针一一挑出,顺便检视是否有虫瘿硬化,坏了的栗仁既不香甜也蒸不烂,足以败事。我试过用新鲜栗子,蛀坏较少但甜糯不如干栗,大约因为夏季不当令。以前住伦敦时,秋深常去附近的汉普斯特德公园(HampsteadHeath)捡栗子,剥壳去皮取来包粽子,弄得指甲红肿痛几天,剥出的栗仁瘦得可怜,虽然滋味美极了,却是不可复得的即兴之举。然后是流泪时间,要做油葱酥。橱子里虽还有半包台湾带来的,然而为求新鲜,我坚持自讨苦吃另外新做,一颗颗洗净红葱头,剥去带黑点霉斑的葱肉,被呛得视线逐渐模糊,等到细细切成一大盆时,已经涕泗滂沱,如果正巧碰上歌剧在生离死别的关头,干脆就哭它一场。抹完脸平息下来,热油锅里把虾米和红葱丝干煸,用小火慢条斯理逼出香味,加入胡椒粉和酱油渲染加强,收干后盛起放凉,和香菇、栗子、干贝等物一碗碗分开收好,就此休息收摊,养蓄体力留待明日决战。翌日先淘洗浸泡泰国糯米,接着把浸好的粽叶一片片刷洗干净,棉绳一段段剪好,糯米去水滤干。端出卤肉锅,夹出肉块来切成两半——这是我的经验,卤制时切成小块容易老韧,卤好再切才能留存肉汁,定型后亦更均匀。搬出我开派对用的巨型汤锅,倾进糯米拌入卤肉汁,如果卤炖时比例和火候适当,肉汁应光亮浓香带黏稠,和糯米的清香绸缪缠绵,而加入去皮花生仁及虾米油葱酥后,更是香美不可言。猫又来厨房打转,不断发出既焦虑又幸福的咕噜声。前几年我做的是北部粽,先把糯米炒到半熟再包,容易塑形也较快熟,可是此地买到的泰国糯米过于软烂,炒不了一会就碎裂,煮出来沾黏成团口感欠佳。今年我决定采用南部粽的做法,生米包粽难度较高,不过这正是我*沾沾自喜的手工,我的粽子既要味道丰腴华丽,形体也讲究秀美典雅呢。取出八宝馅料一字排开,把两片粽叶折成斗状,在糯米中包入一只香菇、半个咸蛋黄、两颗栗子、一片火腿、半块干贝,覆下粽叶反转折叠,一边用棉线紧紧裹起,一边调整形状,稍有歪斜就拆掉重做,因为我要每个粽子都是立体分明的四角锥,都有既尖峭又饱满的棱角。“喂,你看这个角多美多紧俏啊……”我拿起粽子对着猫自夸自叹,像握着魔镜的巫婆,张牙舞爪飞扬跋扈,无限膨胀肥大,灌满了自恋的热空气。生平浑噩乏善可陈,唯有此刻*为猖狂骄傲,我在粽子里蓦见灵光,找到人生成就,飘然远举天外九万里。得意是有一点点理由的,我的粽子手工不是源自家学,也非始于少女时代,而是十多年前移居海外,将届中年才自己摸索出来的。凭着乡愁牵动的馋嘴、烧肉粽的味觉记忆,以及一本傅培梅食谱,在那个黄叶满地的伦敦深秋,我*次包粽子竟然就瞎打误撞地成功了。在此之前,我模糊记得八九岁时似乎包过一个,后来妈妈热衷于宗教,家里就没包过肉粽,没料到二十多年后因缘汇聚,我会在异国用中国粽叶、泰国糯米、越南虾米、英国栗子、西班牙火腿、日本香菇和苏格兰干贝,做出朋友都说很像的台式烧肉粽。而我也乐得做粽子到处分送伦敦的台湾朋友,乡味互哺,相濡以沫。台式烧肉粽是我的乡土情结,也是私密的骄傲和偏执,包粽的过程令我不仅释放乡愁重建记忆,也抒发对厨艺的狂热激情,铭印烙记一往情深,即使后来搬到香港,我也不愿改包其实更省事易做的裹蒸粽,嫌它样子粗蠢味道杂混。至于长形的江浙粽,则又过于单调无料,满实的糯米一下就把人塞饱,了无余味。因为对烧肉粽的恋执,我对包粽的食材配料和做法程序吹毛求疵,百般挑剔,自满自大,无限耽溺。还好发作时间只有几天,地点也仅限于厨房。一边哼歌,一边漫想,四十多个粽子一个半小时就包完了,放入锅中以大火煮两小时,再焖一小时,大功就告成了。放凉后取出检视,摩挲着棱角粽身,又是一番得意扬扬,收入袋中妥善冰藏后,开始打电话,约朋友见面送粽子。陆续几天分批送完,魔镜没有了,自恋的热空气也挥发殆尽,我不痴不傻又正常起来,仪式终于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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