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繁华的荒凉——张贤亮散文》张贤亮的书评文摘
日期:2022-07-28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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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贤亮,国家一级作家,中国当代重要作家之一。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文联副主席、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宁夏分会主席等职,并任六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协主席团委员。张贤亮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发表作品,主要成就在小说,代表作有《绿化树》《灵与肉》《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在多年创作后,作家下海经商,成立了宁夏镇北堡西部影视城,成为文人经商的典范。

【编辑推荐】

《繁华的荒凉——张贤亮散文》收入了作家张贤亮的生活随想、行旅所思,也收入了作家文学创作的感受,对国家、社会,新时期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作家都进行了深入探讨。作家从一个纯粹的文人到成功的商人,经历了身份的转变,也摸索出文化产业的发展之路。其散文关注现实,贴近生活,非常适合青年学生仔细品味。

【名人的书评】

寻根文学反思文学的代表作家张贤亮散文精选集从作家到成功的商人,张贤亮在西北宁夏蛮荒之地建立“镇北堡西部影城”,一部立体化的文学作品,成为文人参与文化产业发展和建设的成功案例下放经历、经商之思、写作甘苦、国外游历,张贤亮善于关注民生、社会、文化,将很多建设性意见下笔成文,引人思考启迪

【繁华的荒凉——张贤亮散文的书摘】

羊杂碎

每看到骚人墨客介绍自己家乡风味小吃的文章,一面垂涎三尺,一面也暗觉惭愧。我的第二家乡宁夏,可说没有一样具有地方特色的菜肴,而我所偏爱的本地小吃——羊杂碎,似乎是既上不得台面又不能形诸文字的。端到台面上,人们会掩鼻而走;写成文章,徒然引美食家哂笑。然而我一直敝帚自珍,像北京人爱吃臭豆腐一样,嗜好此物不疲。

中国人善吃,对于动物,不仅食肉啃骨,连五脏六腑也要扫得精光。《礼记》中还有古人“茹毛饮血”一说。但毕竟时代不同了,现在血虽然还饮着,毛大约已经没有人去“茹”了。所谓“羊杂碎”,即羊的内脏。心肝肺肚肠,皆切成小块,一齐倒入锅内。煮熟后,浇以羊油炸的辣子,再撒点香菜即可。制作过程极为简单,刀工火候、放入锅内的先后次序以及作料等等,皆无讲究。稍微费事一点的,不过是“吹面肺”。也就是说,要将面粉调成的稀糊灌进羊肺的空隙里。下锅煮熟后,羊肺就成了介乎面食与肉食之间的东西,洁白如玉。用宁夏话说,吃起来很“筋道”。

这当然是种原始的食品,和流行于西北地区的“手抓羊肉”一样,看起来人人都会做。但是,这里面大有学问。最原始的、最简单的、无所谓工艺规则和工艺秘诀的制作过程,制作出来的东西,在质量上也有天地之差。怎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差别呢?我们中国人名之曰“手气”。譬如腌咸菜、泡泡菜、腌鸭蛋之类,它们的制作过程都是极为简单的,而谁都知道,各个人制作出来的味道却因人而异,有的人还搞得一团糟,简直不能入口。我在宁夏各地都吃过羊杂碎,各地各人所做的绝不相同,不像有成套工艺程序的松鼠鳜鱼,在哪个饭馆都是同样味道。这里,起作用的不是别的,就是各个人的“手气”了。“手气”,不同于摸彩和摸牌时那种带有运气意义的手气,也不在于那人是男是女,健康与否,干净与否或长得模样如何。究竟是什么,现在谁也说不清楚。说不清楚的东西,不算学问,却又比学问更高级。譬如,“营养学”“烹饪学”这些有规律可循的,是学问;“手气”,无规律可循却又实实在在起作用,就属于玄学了。

因为制作简单,全凭“手气”,羊杂碎本身就好像无话可说。但怎样吃却有文章可做。我在宾馆、招待所里吃过羊杂碎,怎么吃怎么不是滋味,觉得不管是哪家小摊上的也比这里好。仔细琢磨以后方知道,吃羊杂碎须得吃它的氛围、食具和本人的打扮。一张油腻腻的桌子,最好是连桌子、板凳都没有,蹲在黄土地上,身旁还得围着一两条狗。氛围就有了。捧的是粗糙的蓝边碗,抓着发黑的毛竹筷,就得使用这样的食具。本人呢,最好披着老羊皮袄,如果是夏天,就要穿汗渍的小褂。这样吃,才能真正吃出羊杂碎的味道和制作者的人情味来,你和制作者的“手气”甚至“灵气”就相通了。

当然,这样的行头和氛围,吃苏州的蟹黄包子或广州的凤爪,不仅很不像样子,还会食而不知其味。但对羊杂碎,还非这样吃不可。浅而言之这是“食相”,深而言之就是属于文化中饭食的方式。什么是“风味”呢?风味就在这里!如同苏轼的“大江东去”,不能让二八娇娃持牙板启朱唇来唱,非得请关东大汉引吭高歌,听起来才过瘾。

我怎么爱吃起羊杂碎的呢?其实不过是逼出来的而已。劳改和当农工的年代,肉是没我的份儿的,但凡队上宰了牲畜,我只能分得一点下水。羊牛马驴骡猪骆驼以至于狗等等,好像除了人的下水(这样说有点大不敬的味道),没有我没吃过的。说实话,对汉民来说,比较起来还是猪的下水好吃一点。不过猪的下水属于高级下水,还是没我的份儿。而羊杂碎在回民地区又是一种普通的小吃,于是,经过一段被迫性接受过程,再逐渐适应,最后竟成为一种嗜好了。这倒和某一个人成为某一种学派的信徒的过程相同。

生活条件变了,环境变了,社会地位不同了(这里所说的不同仅指我也可享受猪的下水而言,并无其他含义),但我还是爱吃羊杂碎。遗憾的是,我再也吃不出那种完全沉浸在杂碎汤中的销魂滋味来了。现在人们爱说文化的断裂,这是不是也算一种文化的断裂在个人身上的体现呢?

这种断裂是挺痛苦的,并经常使我留恋过去的饮食方式。因而造成我在文化上时常出现某种返祖现象,就像过不了几天就要跑到小摊上去吃碗羊杂碎一样,尽管那羊杂碎已经不同于过去的羊杂碎,大大地串了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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