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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丽娅娜·法拉奇(OrianaFallaci,1929—2006),意大利记者、作家。被誉为“世界*女记者”、“20世纪采访女王”,是20世纪至为传奇、“强悍”的女性之一。
1950年任《晚邮报》驻外记者,1967年开始任《欧洲人》周刊战地记者,采访过越南战争、印巴战争、中东战争和南非动乱等,曾与全球60多位国际政要激烈言辞交锋,包括基辛格、邓小平(采访录被收入《邓小平文选》)、梅厄夫人、霍梅尼、阿拉法特、沙龙、卡扎菲,等等,受到全世界瞩目。其记者生涯被誉为“采访艺术的辉煌典范”,曾两次荣获圣·文森特新闻奖(St.VincentPrize),一次班卡瑞拉畅销书作者奖(BancarellaPrize)。法拉奇另有《风云人物采访记》《男人》《印沙安拉》等作品。
本书是20世纪“蕞强悍”女性——法拉奇的柔软之作,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她的半自传小说,是她“刻骨铭心的情感经历这颗精子”和“想象力这颗卵子”天然受孕的结果。
这是一个未婚母亲对腹中胎儿倾诉的一段缠绵心曲。书中这个女人被一千个问号折磨着——为什么要将一个孩子带到这个世界?孩子自己愿意来到这个世界吗?成为女人会怎样,成为男人将如何?孩子属于国家、父母,还是他自己?成为母亲是一个女性的天职,还是自由的选择?怀孕生子是否就意味着放弃事业前途,放弃个体自由,放弃作为独立女性的存在?她没有具体的面孔、名字和年龄,但是也许今天的每一位女性都会从她身上辨认出自己,至少是部分的自己。书中同时涉及对人类生与死、爱与恨的深刻怀疑与痛苦思索。法拉奇以无比的坦诚和勇气,呈现出一个现代独立女性极为丰富复杂的心路和刺骨的真实。
★至柔软的外衣,至硬核的女权。20世纪蕞强悍、叛逆的女性,“即使面对上帝也从不妥协的女人”,“世界递一女记者”——法拉奇——用一段未婚母亲对腹中胎儿倾诉的缠绵心曲,拷问社会男女两性的公平、公正,追问女性的权益和自我,掏出一个女人心中至为隐密的痛楚与甜蜜、困惑与勇气、自私与伟大。
★怀孕对于一个女性来说往往意味着惊喜、温暖、幸福和甜蜜,但是真实的过程或许远非仅此而已。法拉奇以无比的勇气和坦诚,说尽一个怀孕女性极为丰富复杂的心路和刺骨的真实。——惊喜、激动、温柔、甜蜜、幸福、怯懦、软弱、焦虑、困惑、苦恼、愤怒、煎熬、绝望、勇敢、乐观、崇高、骄傲、痛苦、希望……
★一个女人献给世界上所有女人的书。每一位现代女性都会从她身上辨认出自己,至少是部分的自己。同样,这也是一个女人献给世界上所有“男人”的书。值得每一个男人以此来重新认识、理解自己的爱人、伴侣,乃至母亲、女儿和其他女性。
★仅意大利语版就卖出超过150万册,出版逾40年畅销不衰。真正的经典总能一直穿透人心。
27:审判
也许是我在做梦,也许是我神志不清的幻觉……总之,事情发生了,我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一个一尘不染的白色房间,里面摆着七条长椅和一个笼子。我被关在笼子里,他们坐在长椅上,遥不可及。正中的那条长椅上,端坐着在我旅行前照料过我的那个男医生。在他左右两侧分别是我的老板和女医生。在我老板旁边依次是我的朋友和你的父亲。女医生那边坐着我的父母。没有其他人了。房间里空荡荡的,墙上、地板上空无一物。
我立即明白了,这里将进行一场审判,被告是我,他们是陪审团。我不觉得惊慌,也不沮丧。我怀着听天由命的心情,逐一地观察他们。你爸爸在小声抽泣,他用手捂着脸,就像他来看我那天一样。我的父母垂着头,似乎给极度的疲倦或是极度的悲伤压垮了。我的朋友瞧上去十分悲伤,其余三个人的表情难以捉摸。男医生站起来,开始念一张纸:“被告已经到庭,陪审团将对她预谋并致孩子死亡的谋杀罪进行审判。这桩罪行,应归咎于她的冷漠、自私和缺少对她孩子的生命权的基本尊重。”接着他放下纸片,宣布审判的程序。每个人都要以证人和陪审员的身份发言,然后宣布他或她的表决:有罪或无罪。判决将会采取多数表决,如果判定有罪,也将确定刑罚。现在,审判就此开始。他首先发言。他的话犹如一阵冷风,扑面袭来:
“一个孩子,绝不是一颗坏牙。不能随随便便把它拔出来,跟肮脏的棉纱一起扔进垃圾堆里。一个孩子是一个人,而一个人的生命是从受孕的那一瞬间开始,到死亡那一瞬间结束的连续统一体。你们当中可能有人会对连续统一体这个概念有异议。你们也许会说,在受孕怀胎时,还不能算作一个人。那时存在的,只是一个会增殖的细胞,它并不代表着生命。或者说它代表的并不多于一棵伐之无罪的树,或者一只碾死无妨的虫子。作为科学家,我要立即指出,树是不会变成人的,小虫子也变不了人。构成人的所有要素,从他的身体到他的个性,构成人的所有成分,从他的血液到他的心智,都聚集在这个细胞里。它们所代表的,远远超过一项计划或一个允诺。如果我们使用一台无比精细的显微镜来观察它们的话,我们将会跪下来,并信仰上帝的。因此,也许显得很荒谬,我认为有理由使用‘谋杀’这个词。我还要说,如果人性的多少取决于体积的大小,谋杀的轻重取决于数量的多寡,我们就会得出结论说:谋杀一个体重二百磅的人要比谋杀一个体重一百磅的人更严重。我请求坐在我右边的同行,不要用那似乎觉得好笑的神情瞅着我。对于她的那些观点,我持保留意见;但对于她在医疗中采取的方式,我却不得不予以评论:在那笼子里关着的,不应当只有一个女人,应当是两个。”
他轻蔑而严厉地盯着女医生。她抽着烟,平静地迎着他的目光,这使我感到安慰,带给我一点暖意。可那冰冷的声音即刻又冒了出来:
“但是,我们现在不是来审判一个细胞的死亡。我们要审判的是一个至少生存了三个月的胎儿的死亡案件。是谁、是什么造成了它的死亡?是未知的自然因素?已逍遥法外的某人?还是这个笼子里的女人?我从一开始就怀疑她并非毫无来由。对于识别杀婴的罪犯,我是很有经验的,即使她戴上一副面具,声称什么她想要那孩子。她先用这谎言欺骗了自己,随后又去欺骗别人。我对她的印象很深,比如她的铁石心肠。那天,我为她检查的阳性结果向她表示祝贺时,她冷冷地说,她早知道了。此外,当她发生由于子宫紧缩引起的腹痛之后,我要求她卧床休息,她那充满敌意的反应,我可一辈子也忘不了!她回答说,她可享受不起这种奢侈,她顶多只能休息两个星期。我必须坚持我的要求,甚至火了,我恳求她采纳我的建议。这让我相信,她根本不打算履行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她压根儿不是一个负责任的母亲。而且,她老是打电话来,说她很好,没有理由把她拴在床上,她还有工作,必须起来上班。我再见到她的那天上午,她满脸不高兴。就在那天的检查中,我愈加怀疑了;我发现,这个女人正在预谋犯罪。不论从解剖学还是生理学方面,都无法解释她的怀孕会如此痛苦。这类腹痛只可能是由于心理原因,也就是说是故意引起的。我询问了她。她直截了当地承认,她有许多焦虑。她也暗示她有些悲伤,这无须我去费力揭露,因为她的悲伤明显源于怀孕。*后,我问她是不是真想要这个孩子,我还告诉她,有时仅凭着思想也能杀人,她*好化焦躁为平静。她勃然大怒,说这绝不可能,正如眼睛的颜色不可能改变一样。几天后她又回来了。她恢复了她正常的生活,而情形更糟了。我让她住进医院,静养了一周,靠药物控制住她的精神状态。
“女士们、先生们,现在,我们来谈谈犯罪的问题。不过在此之前,请允许我说:假设你们当中有人身患重病,急需一种特殊的药品,而药品近在咫尺。只需举手之劳,有人把它递给你,你就得救了。要是有这么一个人,他没有把那药递给你,而是倒掉它,再换上一瓶毒药,你会怎么看待这人呢?精神错乱?心肠恶毒?见死不救?啊不,这太温和了。我呢,我称之为杀人犯!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毫无疑问,那孩子是病了,而唾手可得的药物便是静养。可这个女人不仅拒绝使用它,反而下了一剂长途奔波的毒药,哪怕是十分顺利的怀孕也会承受不了这样的伤害。不停地乘飞机、开车,在坎坷的道路上颠簸,想想看,全程就她孤身一人。我恳求过她。我对她解释,那时她的孩子已不再只是一个细胞的增殖体,而是一个活鲜鲜的胎儿了。我警告过她,那样会致它于死命的。她冷酷无情地拒绝接受我的意见。她签字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她走了。她杀死了它。当然啦,如果我们身处依据成文法律审判的法庭,我大概无法认定她有罪。她没有使过探针,没有服用过什么药品,也没有做过手术。按照法律条文,这个女人将被免予起诉,因为不存在此类犯罪行为。可我们是一个生命陪审团,女士们、先生们,我谨以生命的名义告诉大家,她的行为比使用探针、药物及流产手术要恶劣得多。因为她伪善、怯懦,还不冒任何法律风险。
“我十分乐意找到一些可以减轻罪行的情况并适当地宽恕她。然而我既没有发现什么减轻罪行的情况,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赦免她的罪。她是不是因为生活窘迫,养不起孩子呢?完全不是。她自己也承认这一点。那么,会不会是因为生下一个私生子,将遭到社会迫害,所以她不得不维护自己的名誉呢?也不是。她所属的文化群体不仅不会排挤她,反而会把她当作一位女英雄;况且,无论如何,她从来就不受社会准则的约束。她抛弃了上帝、祖国、家庭、婚姻,抛弃了一切人类与其他人在社会中共同生活时所需遵守的原则。她的罪行无法宽恕,因为她是以某种自由的名义犯罪的:一种不顾他人及其权利的个人的、自私的自由。我使用了‘权利’这个词儿。我之所以使用它,是为了防止有人提出安乐死的说法,也是为了堵住你们的反驳,似乎让这孩子死掉,恰恰是她在行使她的权利:为社会免去抚养一个病弱的,也就是有缺陷的人的负担。我们无法想当然地判定谁有缺陷谁没有。荷马是瞎子,莱奥帕尔迪是个驼背。假如当初斯巴达人把他们从岩石上摔下来,假如当初他们的母亲把他们打掉的话,今天的人类肯定更加可怜。我绝不认同一位奥运会冠军比一位跛脚诗人价值更高的理论。至于说到为保护一位奥运会冠军或一位跛脚诗人的胚胎而作出的牺牲,我要提醒诸位,无论我们喜欢不喜欢,人类正是靠着这种牺牲才得以繁衍的。我的裁决是有罪!”
他*后那声怒吼震得我几乎昏厥过去。我闭上了眼睛,所以我没看见女医生站起身来准备发言。我抬眼看时,她已经开始讲话了:
“我的同行忘记了应再加上一句:每出生一个荷马,也会出现一个希特勒,每一次受孕都是交织着杰出和邪恶两种可能的挑战。我不知道这孩子将会成为一个圣女贞德还是希特勒:它死时,还只是一个未知的可能。然而我确知这个女人是一个绝不该被毁损的、切切实实存在的人。在未知的可能与切实的存在之间,我选择后者。我的同行看来对生命狂热崇拜到痴迷的地步了。不过他的狂热崇拜是献给未生者的。他并未将它献给已经在世的人们。狂热崇拜生命,其实只是一种夸夸其谈的辩术。就连他那‘一个孩子并不是一颗烂牙’的高论也不过是一句漂亮话而已。我确定我的同行参加过战争,开过枪,杀过人。可那时他却忘记了,二十岁的人既不是孩子,也不是一颗烂牙。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杀婴的方式比战争更罪大恶极。战争是推迟了二十年的大规模杀婴。而他还是以诸多狂热崇拜的名义接受了它,却从不对它运用一番他那连续统一体的理论。即使作为科学家,我对他所谓的连续统一体也不屑一顾。否则,每当有一个卵细胞没有受精就死去,每当两亿个精子未能接近并刺穿卵膜,我就得为它默哀悼念。更糟的是,就算卵细胞受精了,考虑到只有一个精子刺穿卵膜而让一亿九千九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精子败北而亡,我也得默哀悼念:它们也是上帝的创造物,它们也是活的,并且包含将要构成一个人的所有元素。我的同行难道从来不曾在显微镜下观察过它们吗?难道他从来不曾看见它们摇着尾巴像一群蝌蚪一样游来游去吗?难道他从来不曾看见它们急急切切,向那环状透明地带顽强地拼斗,死命地用头撞击,知道失败就意味着死亡吗?这是一幅何其惨烈的景象!我的同行对此视而不见,看来对自己的同性颇不仁厚。我无意继续这简单的挖苦,但既然他如此珍视生命,他又怎么能眼看成亿成亿的精子死去而袖手旁观呢?这是见死不救还是犯罪呢?很显然,这是犯罪。他同样应当站进那个笼子。如果他不马上站过去,就表明他对我们大家撒了谎,表明他那道貌岸然的观点已不攻自破,因为他不是主张问题不在于让更多的人出生,而在于尽量减轻已经存在之人的不幸吗?
“尽管如此,我还是准备不去理会我的同行关于我是共犯的暗示。他至多可以指控我判断有误;可是,就算是生命陪审团也不能让我因为判断失误而承担罪责。何况这全然是另一码事。它仅仅是一个判断,我对此丝毫不感到后悔。怀孕并不是自然对人一时贪欢的惩罚。它是一桩奇迹,如同绿树与游鱼是自然的恩赐一样。要是它来得不正常,就不能要求一个女人像瘫子似的在床上平躺上几个月。换言之,不能要求她放弃自己的活力、个性和自由。你们对更享受那类刺激的男人有过这种要求吗?显然,我的同行不认为女人和男人一样,有权利决定如何处置自己的身体。他很显然认为男人是可以在花丛之中飞来飞去的蜜蜂,而女人仅仅是用于繁衍后代的生殖工具。我们这行中很多人都持这种观点:妇科医生所喜欢的,都是些肥胖、温顺、不知自由为何物的母马。不过,我们现在不是来评判医生的。我们要评判的是一个女人,她被指控蓄意谋杀,而她的犯案工具是思想而不是器械。我有具体的证据否决这项指控。我告知她检查结果显示胎儿一切正常的那一天,我看到她松了一口气,放下了心中的大石。而查出胎儿已死亡时,我看见她悲痛欲绝。我说的是胎儿,而不是孩子:科学要求我将二者加以区分。我们知道,胎儿只有在脱离母体后仍能存活时才能被称为孩子,而那一瞬间要在第九个月才会出现。即使在特殊情形下,也要在第七个月。就算我们承认它不再是胎儿,已经是孩子,罪名依然不能成立。我亲爱的同行,这个女人所渴望的,并不是她的孩子的死亡,她渴求的是她自己的生命。不幸的是,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的生即是他人的死,而他人生,我们就得死。我们还击那些向我们开枪的人,法律上称之为正当防卫。如果这个女人无意识中出现过希望她孩子死去的念头,她也属于正当防卫。因此,她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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