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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天,导演,戏剧家,音乐家,诗人,作家。1966年生于上海,1990年移居北京。曾为张艺谋电影、孟京辉话剧作曲。
编剧导演的戏剧作品:
《切•格瓦拉》《圣人孔子》《眼皮里摘下的梅花》《野草尖叫蓝靛厂》《哈姆雷特危机》
《基尔凯廓尔药丸》《圆明园》
音乐作品:
唱片《杨柳枝》、电影音乐《摇啊摇摇到外婆桥》、电影音乐《离开雷锋的日子》
出版书籍:
《我的无产阶级生活》《人类的当务之急》《板歌》《手珠记》《妹方》
月既生而未大明,称之为“既生魄”。
本书主线写的是,出生在上海的钢琴家涂浚生,从少年时代起,先是深陷“神圣而经典”的爱情困境不能自拔,又继而转向“契约中大能”的婚姻而失败,结果在自由而孤独的恋爱中绝望,几番“死了又死,生了又生”,终有所醒悟,在痛中见了光。
作者写初恋、失恋、背叛、情迷、痴嗔诸等爱恋的状态,举重若轻,天然玉成,完全没有雕琢的痕迹。不著一字,尽得风流,是中国文学传统主干中伸出的斜枝。裘菲的明澈,卑厥黎的惊艳,异国女子的荒凉,直到玫美的绸茧交织的熟美……
爱的气息,非兰非麝,却令人九死不悔。
生而为人,总在痛中见光
人*深刻的悲剧,不是沉沦,而是不能彻底沉沦
本书与所有诞生过的文学作品划清界限,因为它要让文学再诞生一次。
非文学的叙述,将非虚构引向反虚构的高度,让真实战胜现实。
这是一部关于灵与肉极限体验的奇书,是一卷惊心动魄的爱情史诗。
古代称不满的月亮为既生魄。没有满月,只有眼睛的错觉。人生亦然,过犹不及。
小说《既生魄》讲述了钢琴家涂浚生的人生故事,他从少年时期陷入“神圣而经典”的爱情不能自拔,继而经历婚姻的失败,后又在自由而孤独的恋爱中绝望、醒悟,*后他在历经残缺的美中选择了灵魂的救赎。书中的人物既熟悉又陌生,十万里的悲风与香艳充斥字里行间。
既生魄
作者:张广天
俗话说,酒壮俗人胆,歌咏小人情。酒和歌两样东西,似有神力,也确有神力。远古的时候,人是不能喝酒的,酒是酿出来敬神迎神的,待诸般祭祀停当之后,人才可以喝两口,意思是神喝剩下的赏赐给人,或者做大祭司的可以喝,喝了获得非凡意识,于是可以接神。歌也是这样,不像如今用来消遣,曾经是用来娱神媚神的,讨好众神,神喜欢了,才降到人间。所以,曾经唱歌跳舞的女人,要长得极媚艳极拔萃的,裙幅下的肉露出来要滑爽得惊悚,大不似我们现在印象中的巫婆。巫乃年轻中的雏莺,百花中的娇蕾,帝王垂涎而不敢受,专事神灵。当然,跟酒一样,神先用过了,王可以偷来用。这看起来大有弄虚作假的味道,但至少中间隔着一层敬畏。
人越过神灵,将酒和歌直接用来享用,好比祭自己,先不论不敬不忠,实际上很不吉利。娱神的变成娱人的,醒神的变成喊醒自己魂灵的。于是,歌越来越难听,丧失了神气,同是媚,媚神的叫做艺术,媚人的叫做卑贱。又酒性本是托着谷米的芳醇诱神而临,如今闹得自己的魂灵不得安宁。所以,不是进入愉悦的境界,直是魂舍分离,闹得稀里糊涂,五内俱焚。
这涂浚生也瞧不起自己,借着酒和歌,要壮着胆子纵情,一路跌跌撞撞、荒腔走板地走来。他觊觎那把纯金的勺子很久了,它躺在林荫道一侧的寄售店里,在明澈厚实的玻璃橱窗后面。这下他将一肚子浑酒当作一部汽车,加足油门就开到店门口。夜深人静,星月天光下,金勺子流转着平素难见的火彩。浚生学着醉拳的态势,一个趔趄,趁摔出去的倾力将肩膀猛撞橱窗,只一团赘肉贴紧了玻璃,像是负压吸住了,退回来倒有点吃力,玻璃竟丝毫无损。又转了下头,用脑壳顶了一下,仍无济于事。开始还在心中说,这番我是醉酒了,凭我装疯卖傻,哪怕有人看见了也未必作我是小偷;到后来使出全身劲道居然也不奏效,这个偷与不偷的念头便全然消释,只剩下恼羞成怒,恨不得路边捡到一把铁锤,生猛地就去砸。正有一名去接晚班的妇女路过,看他这般困兽犹斗的样子,又害怕又恻隐,猜出他是喝多了失控,犹疑了几步也终于上去拦劝……“哎,小兄弟,不好这么撞的,你头上都是乌青块……你吃醉了,我送你回家吧!”他被这尖利的高频震醒了,一时想象力跃然,带着他的脑袋已经穿过玻璃,脖子卡在碎裂的棱上淌血。一俟意识中看见这般结局,倒开始后怕性命。于是挥挥手,对妇女说:“走错门路了。你不要管我,我坐一歇就好的。”说完,坐下来喘气,耷拉着脑袋。女人不放心地看他,看了又看,怕他酒性又起做出不良之举。他吐了口痰,又挥挥手,像是把什么东西扔出去。女人的恻隐顿消,只将世俗的善心薄薄地糊在脸上,支支吾吾地落荒而逃。
这年他十五岁。去表哥的婚礼上喝酒。人都说他从小能喝,就鼓动他喝出去一斤多白酒,还混着几杯黄酒、啤酒,就喝成这副样子。表哥用轿车送他到弄堂口,他摆摆手让表哥回转去,说自己走到家没问题,表哥就走了。他往弄堂深处迈几步,看表哥车已远去,便生发出上面那件事的念头,转身走出来,跨过几条街,就来到寄售店门口。
这下踉跄着回来,人一头撞在花园的铁丝网门上,网眼中钻出的几朵月季刺了他的脸。满重量的身体砸在硬物上都是麻木的,反而几枚荆刺扎进皮肤还略感灼痒。他*喜欢月季玫瑰蔷薇一类,喜欢它们带着水气的香味,闻久了也会醉,他一直相信真正漂亮的女人的体香就是这味道。要深吸,吸到闻不出气味,然后气味从肺里反上来,就会上头,这时候脑子一片空白,伸出神经暗暗牵扯下身。这天夜里的这个时候,他也不顾刺扎手,一把就抓一朵淡黄的大月季,直将花瓣塞进嘴里咀嚼,心想一脸优雅的标致容貌被吞进肚里了。每吃一朵,便是吃掉一个女子的脸蛋。他连吃了三朵,顿时想起了什么,脚步便努力放轻,轻也轻不到哪里去,醉酒的步子是*难控制的,明明想踮起脚尖,结果却踢翻了一个花盆。他怕惊动睡下的人,又怕真正谁都已经熟睡。这个花园里住着两家人,一家就是涂家,另一家姓裘。熄灯了,唯独裘家小妹妹裘菲屋里的灯亮着,这个小房间的窗户是朝着花园的。他径直就走到窗户前,整个身子都趴在窗户上,希望裘菲能看见他。曾经有几个下午,他放学回来,裘菲也这样整个身子趴在窗户上从里面向外张望他,还做手势招呼他。这会儿他看见小妹妹睡着了,床沿下掉落一本画册,半身背脊露在被子外面朝向他。这背脊跟他想象的一样白,许多微妙的隆陷专为牵引男人的视线铺设,又两肩上挂着深紫色的丝带,这让他略感吃惊,难道她前胸已经鼓胀了吗?她是一个小女人了?她显然睡前看画,看着看着就入眠了,忘记了关灯。要是这会儿她醒着该多好!定是能看见他趴在窗前,会很高兴的。可是她深深地睡了。浚生又想裘菲会不会没穿裤子,万一翻个身露出下体。下面也应该有毛发了,跟她时髦的头帘一样柔顺而挺拔。他曾经在一个竹篾围起来的工棚浴室的破处瞥见过女人洗澡,一个女工的下体吓坏了他,原来洁白的女人的腰下竟长出粗汉的胡子。他这个年纪,喜欢想象女人是洁白的,相信一切广播里传出的美妙弦乐都是歌颂这类洁白的。可是,裘菲也要在下面长出一茬胡子吗?仿佛那些毛发只是男人的标志,女人长出来就不是女人了。浚生这时安慰自己说,即使长,也应该和头发是一体的。裘菲的头发多美啊!细密地分离着灯光,让光幕历历如丝绸,又还不塌软,有内力张挺着。她的那片应是细草,掩隐着月季花。不!是玫瑰!酒红的玫瑰!开出一半,含着盛开的野心。可是现在他为什么急迫地希望她索性长出一篷胡子,有大舌头从胡子里吞吐出来?现在为什么洁白和浓黑以及猩红交织在一起的冲突将他喝醉的心拱到嗓子眼了呢?他觉得下面膨胀起来,直顶着窗台下的红砖,隔着裤子摩擦着砖面的毛糙居然不疼,肉真的在一刹间有钢的力量。洁白,浓黑,猩红,不断跳闪,越闪越快,直至红白黑凝在一起化作了一场暴雨。大雨骤降,雨点打在窗户上,还夹杂着冰雹,噼里啪啦。他瞬间冲刺,化烟,稍纵即逝,顷刻松软下来,只那纵的片刻,世界停顿了一下。然后,裤子没法要了,全部湿透了。他伸手进去抓一把,糊在裘菲的窗户上。这已经是恶作剧了。他希望裘菲明早起来能够注意到玻璃上的斑迹,质疑这片斑迹,试图擦掉它,用抹布,用穿过的旧衣裳,*后哈气,吐出她肺里面的津液,蒙住那一团斑迹,这样他们事实上就交融过了。交,这个字让他兴奋了整整一个青春!
而现在,女人是脏的,挂满食物残渣的胡子是不堪的。裘菲也是脏的,别看她一抬小下巴那副纯样,其实是脏的。如果这时候她再端来一碗他们家包的馄饨,他是不吃的。她的手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了。
这时他怕雷雨惊醒了裘菲,怕裘菲看见他。
他开始呕吐,把酒和饭菜吐得一地,秽物覆盖了月季花瓣。电一闪,雷慢一拍响起,雨水将他淋得像一条过了水的哈巴狗。他掏出钥匙,开门,进屋,他逃离现场,好像他把自己也当作污垢弃在了花园里。
(摘自《既生魄》卷首“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