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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保群,读过中文,聊识之无,改学历史,粗知汉魏。本职冬烘先生,忝充出版编辑。为人作嫁之馀,尚有边角废料,垂老投闲,补缀成衲,虽捉襟而见肘,却宁短而不斜。无虱可扪,有鬼可谈,凑成一编,共庆升平。
本书为著名学者栾保群“扪虱谈鬼录”系列的新力作。融丰厚的学养与幽默的行文为一体是该系列的一贯特点。本书从鬼的尊容说起,说到鬼的厉变、鬼的形影声气、衣食住行,还讲到鬼在人间江湖的打工史等等。各种或诡异奇崛或滑稽可笑的鬼怪故事信手拈来,而在这些故事背后,则是不同的世态人情,更见人性之深微。野史笔记中的鬼怪故事与幽冥世界里的人间情味互为映照、生发,余味无穷。
◆中国版《百鬼夜行》!著名学者栾保群“扪虱谈鬼录”系列新力作。中国鬼怪文化之浩瀚、生动、有趣,令人脑洞大开!◆封面向古典致敬,采用南宋李嵩名画《骷髅幻戏图》,此画含义至今无解,请大家自行发挥想象……◆内文双色印刷,超值加赠牛皮纸精印插图屏风!
《鬼在江湖》是这本书中的一篇,用来做为书名,当然是不能以偏盖全的。这里是说,鬼魂如果以生人的面目“生活”在人世间,大抵只能借用“流动人口”的身份。所谓“江湖”,也只是狭隘地限定在这个范围,像眼下一些如顽童以尿画地、顾盼自雄的书画家,虽然被人称之为“江湖派”,却不在我说的江湖之内。所以鬼所在的江湖也只是人世间的江湖,在这里,鬼魂难得地表现出自身的社会性一面。隐去身份之后,鬼与人可以说融洽无间,害人的鬼不能说没有,但并不比害人的人更多。江湖之外的鬼魂大抵也是如此。他们为各种规条所束,或者因为自己的好恶,而不愿意和生人接触,偶尔相遇,也是与人一样的惊诧,有时现出厉相,只是想吓走对方或掩饰自己的恐惧。我们可以把他们视为异物,却不必妖魔化为恶鬼。《集异新抄》中有一段记嘉靖时做过南刑部尚书的钱邦彦的事,言其少年时读书僧寺,每夜有披髪赤面鬼窥于窗外,诸僧怖慑不敢出声,而钱生读书自若。老僧慰之曰:“所谓‘见怪不怪,其怪自坏’者也。”公笑曰:“一‘坏’字尚作人我相,不如说‘见怪不怪,怪自为怪’更恰当。”好一个“怪自为怪”!大千世界中,如果抱定“人我相”,极力夸大别人和自己的不同,从而对立化,那就无物不怪,无人不怪。读书时同室的一位学兄常多奇论,其中之一就是每个人的相貌都必肖一动物,而且秉性往往也与所肖相近,如某兄像马,某兄像牛,某兄像驴,某兄像大马猴等等,经他一分析,便觉得似乎也有些道理。一向以为只有名公巨卿才有的殊荣,(如“西山十戾”中和珅似贪狼,曾国藩似癞蟒等等,)一下子落入寻常百姓家了。可是既然同学朋友都不妨视为“怪物”,那你不让我们“怪自为怪”又将如何?再看专记怪物的《山海经》,其中所谓怪兽怪鱼怪鸟,其生相也不过是“如马”“如虎”“如牛”之类常见之物,远不如我们宅旁河里田中的河虾螃蟹丑异,何劳我们在旁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但河虾螃蟹与《山海经》中的鸟兽所以一视为寻常一以为怪异者,莫非是因为前者可以捉来煮熟摆上饭桌,而后者则不大甘心登入我们的食单乎?九十五年前,章太炎对来访的芥川龙之介谈起日本民间故事中的桃太郎,说:“我*嫌恶的日本人,是讨伐鬼之岛的桃太郎。对于喜爱桃太郎的日本国民,也不能不抱有些许反感。”桃太郎现在还做为卡通人物活跃着。在章太炎眼里,他就是一个企图用武力征服某地时,先把对方妖魔化为“鬼”的人物典型。这种典型不仅代表了一部分日本人,在其他国家中也未必没有。人自为人,怪自为怪,四大部洲中各有各的住处,只要两不相干,你管他生着什么模样、做什么怪相呢。一旦要横挑鼻子竖挑眼了,那八成是已经安上什么坏心,要把你吃到肚子里搞各种名目的“共荣”了。对于妖怪尚要有平等心,去“人我相”,对我们自己的鬼魂岂不更应该平等一些?而孔夫子说“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而民间也说“幽明异路”,“人鬼两不相妨”。其意也是叫人先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再谈是不是该对别人横挑鼻子竖挑眼。正是出于这种认识,本书中对各类鬼魂说得好话多了一些。如果倒回四五十年,就会当做立场问题而受到政审批判。那时“同情”是个危险的情感(其实人和鬼魂之间根本谈不上什么同情)。同情地主是不敢的,即使同情的对象是土改时错划成地主的贫农中农,也会扣来阶级立场不稳的帽子:别人都从贫下中农中找漏划的地主富农坏分子,你为什么要反着来?而鬼魂在人们心中的位置,也和地富反坏右差不多。不断革命的真谛就是要不断地从自己人中找出异类,只有立场错位的人才会发掘鬼类中的人性。扣帽子的事现在是不会有了,顶多会有好汉说:你既然认为鬼魂不错,那你为什么不立刻见鬼去?其实这些好汉即便对着鬼魂咬牙切齿,*后也是难免走到一路。一面知道总要难逃一死,归入鬼趣,一面却把鬼魂丑化妖魔化,这也是自老祖宗传下来的人格分裂吧。每个人都经历过悲欢离合,但绝大多数人的经历都不是可以编成唱本的故事,说起来也不过是“庸言庸行”而已。一个人如果安着心眼给自己造故事,那就要触霉头,一个皇帝要是没事找事地“作怪”,如王莽、杨广之流,这个国家的百姓就算是遭了殃。人既如此,鬼何不然?而且鬼要是作起怪来更是明目张胆地找死,既然他已经死过一回,第二回自然要更难看。所以下面要谈的鬼,也大多不过是“庸言庸行”而已。二○一五年冬至日鬼江湖——兼说鬼的打工史一正常人在正常的情况下不能见到鬼魂,从亘古以来好像没什么异议。当然这并不妨碍在非正常情况下偶尔见到鬼魂的可能性,但那究竟是特例。而且与此相配合的是,人鬼异途,各自在自己的空间中活动,两不相妨。如果有意来往,那就去找巫婆神汉做中介,但这中介可不是媒婆的说媒拉纤,只能像《春秋配》里的老太太来回传话,人鬼“授受不亲”,双方很难见面的。可是到了唐代后期,却忽然出现一种与这成见大不相同的说法,就是人鬼不但活动于同一个空间中,而且人鬼就在一起相处。也就是说,鬼魂与生人一样生活在世上,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其中就有一半是鬼魂在顶着名额。这样一来,人鬼之间就不但是只能互相看见而已了。此说初见于唐•李复言《续玄怪录》的佚文《叶氏妇》:说中牟县梁城乡有叶诚其人,他老婆耿氏目能见鬼。就是这位叶太太揭出了几千年不为人知的大秘密:天下之居者、行者、耕者、桑者、交货者、歌舞者之中,人鬼各半。鬼则自知非人,而人则不识也。据此,则叶太太的本领并不在于能见鬼了,因为见鬼之能,已经人人有之了,只不过是不知其为鬼而已,叶太太的本领乃在于从芸芸众生中把鬼识别出来。世上“人鬼各半”,这话让人乍一听来,不禁有些毛发悚然,记得若干年前我读到此处,就下意识地看了看我的同桌,想来那眼光一定有些异样吧。叶太太说,鬼能知道众生中谁是鬼谁是人,而你们凡人却不行,顶多能知道自己不是鬼而已,只有我才具备把鬼从人中识别出来的本事。这话更让人悚然,我想,幸亏这位太太没有神父牧师的神职和某某级的专家头衔,如果她有了这种为官方认可的资质,再加上官方委任的职责,把我们班里划出不是百分之五而是百分之五十的鬼来,那日子可是真的没法过了。同桌二年半,多少总有些感情,倘若旁边这位突然被揭露出鬼的身份,真让人一时有些失落。再换个角度来想,倘若揭出的不是他,而是我自己呢?这可全凭叶太太一张嘴啊!所以这时就不能不先考虑叶太太是人还是鬼的问题,如果她本就是鬼,那么她指为鬼的就一定是人,这岂不人鬼颠倒?更何况既然叶太太自称有识鬼之术,别人难道就不能自称是火眼金睛么?所以想来世上人鬼各半倒也无所谓,我们千百年来不就这么过来的么,若是出了一批叶太太之流的巫婆大仙,各自标榜,党同伐异起来,那才是大麻烦,非把世界搅得昏天黑地不可。是人不是人,不能自己说了算,要听别人怎么说。如果说是鬼呢,那*好听人家自己的,别人(或鬼)的栽赃诬陷、揭发批判都是定不了案的。二李复言在《叶氏妇》中,只是说了前面所引的几句,剩下的就扯起别的闲篇,到底也没说清这世上怎么个“人鬼各半”来,而且在同时代的其他记载中,也没有任何可以支持叶太太高论的鬼故事。所谓“耕者”“桑者”中都有一半是鬼,这话也太不着调。诸位试想,大家同住一个村,谁家生了孩子,谁家死了人,人人都是心中有数,怎么能让人相信这父老乡亲里面会有一半是鬼呢?即使偶尔跑来几个外来户,哪怕其间混进鬼物,怎么也不会达到“人鬼各半”的指标,况且众目睽睽之下,怕也难于藏身。所以叶太太之说不仅没有鬼故事支持,而且从根本上说,就没有现实生活的支持。于是这一说法沉寂了几百年,直到南宋,出现了互不相识的外来人口在短时间内大量涌入的都市之后,才开始在市井中兴起。南宋时的鬼故事,与此前甚至此后的时代相比,有一个很引人注目的特色,那就是出现了大量的“市井之鬼”。鬼不但处于荒野墟墓、穷乡僻巷,而且直接走入都市,甚至就在光天化日之下与人相处,人不知其为鬼,他们却很清楚这扰攘世界中谁是人类谁是鬼族。南宋•洪迈《夷坚丙志》卷九有“李吉爊鸡”一条,为此类故事的典型:范寅宾为调官之事从长沙来到临安,这天和客人到有名的升阳楼上喝酒。只见有个卖卤鸡的小贩走上前来,向范连拜了几拜,并把所携卤鸡尽数奉上。范定睛一看,其人竟是旧仆李吉,可他不是早在几年前就死了么?范惊问道:“汝非李吉乎?”曰:“然。”问:“汝既死,安得复在?”李吉笑道:“世间如吉辈者不少,但人不能识。”指楼上坐者某人及道间往来者曰:“此皆我辈也,与人杂处,商贩佣作,而未尝为害。岂只此处有之,公家所常使唤的洗衣妇人赵婆,也一样是鬼。公归后可试问之,她当然不会承认的。”便从腰间取出二小石,道:“公示以此物,她必本形立现。”范问:“汝所烹鸡可食否?”曰:“如不可食,岂敢以献乎?”良久乃去。范回家之后,向赵婆示以小石,赵婆立刻颜色大变,只听如裂帛般“嘶啦”一声,便不见了。这些鬼魂在背后的饮食男女上是否有别于常人,文中未提,但日常的体貌行止与生人可以说没有任何不同,只要他们自己不说,就不会把他们从人群中识别出来。所以他们有一个特殊的名称,即“生身活鬼”。而《夷坚丁志》卷四又有“王立熝鸭”一条,与李吉其实是同一故事的别一版本,但这个鬼魂说得更为明晰些。他先说:“今临安城中人,以十分言之,三分皆我辈也。或官员,或僧,或道士,或商贩,或倡女,色色有之。与人交关往还没什么两样,丝毫不为人害。人自不能别耳。”又言其所卖卤鸭俱系真物及在人世生活的艰辛:“鸭是从市场上买的生鸭,每天五双。不等天明,携至大作坊,就着人家的釜灶把它卤熟,而付给作坊主人柴料之费。市场上卖卤鸭的都是这么做的。算起一日赢利,自足以糊口,但至夜则不堪说,既无屋可居,多伏于屠肆肉案下,往往为犬所惊逐,良以为苦,而无可奈何。鸭乃人间物,可食也。”如果撇去此人的鬼魂身份,他不就是个离乡背井到都市中讨生活的小贩么?无屋可居,为犬惊逐,说是野鬼可,说是流民也不错的,但这里还是强调了他们鬼的特征:伏于屠肆肉案下,是因为夜游神忌荤腥,不会巡察至此;但狗却能看见异物,吠叫起来惹动四邻,也是很让鬼惊心动魄的。当然也有可羡之处,在南宋都城的市场上竟没有“城管”!请读者注意,李吉所说的混迹于人中的鬼是“商贩佣作”,而到了王立这里,则是“或官员,或僧,或道士,或商贩,或倡女,色色有之”了。虽然二者似有很大区别,但认真分析起来,这二位所列举的,包括“官员”在内,诸如僧道、商贩、倡女、佣作等各色身份,绝非泛泛一说,而是经过用心选择的,那就是他们的职业身份都具有很强的流动性,亦即多为外来人口。没有流动性的乡民或市民,生于斯,长于斯,就难于让鬼混入。但对其中的“官员”,这里还是要多说几句。这些官员中的鬼,其实在冥界也兼着官职,前面脚注中提到的在唐代时即已出现的“掠剩鬼”,就是由“掠剩使”的鬼官管理着,(见牛僧孺《幽怪录》卷三“裴璞”一条)而到了南宋,则又有“掠剩大夫”之名。(见洪迈《夷坚丙志》卷十“掠剩大夫”条)这些属于冥界的官员现身于人间,见到某贪官和奸商搜刮盘剥了“数外之财”,则“或令虚耗,或籍横事,或买卖不及常价”,总之,看似替天行道,其实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制造些事由,或让他们滥嫖狂赌,或让他们横祸临头,或让他们生意失误,*后把这些横财敛到玉皇大帝的腰包中。除了掠剩者之外,人间还有其它公干的冥官。如《夷坚甲志》卷一“孙九鼎”一条,言北宋政和年间,太学生孙九鼎于七夕之日在汴河边上散步,忽遇一身穿金紫的官人,骑从很是排场,原来是姐夫张兟。此人早已亡故,现在冥界做着城隍司注禄判官,可是在人世却以贵官身份出现。他身上有钱,但“钱不中使”,冥币不能在人世流通,他的实际身份仍然是鬼,但却能带着一群骑从招摇于都城。王立所说的“官员”即属此类,因为他就对着自己的小舅子指点着路上行人,说:“此我辈也,第世人不识之耳。”与卤鸡卤鸭的故事都是出于同一炉灶。除此之外,我们再看僧道、商贩、仆役、倡女等流动性身份,如果再加上乞丐、盗贼,简直就是一个流民组成的“江湖”世界!“江湖”容易为“鬼”所冒入,这反映着当时人们对“江湖”的认识。江湖并非从南宋时才出现,但在南宋初,由于金人入侵及南宋内部的战乱而发生的大量难民,在短时间内如波涛般涌入城市,就使得此时的“江湖”发生异常的膨胀。鬼故事的内容往往能从独特的角度反映出社会心理的波动。而市井鬼或江湖鬼的出现,也就隐约地透露出市民社会对外来人口大量涌入的不安和担忧。虽然本土居民的生活已经不能脱离外来劳动力,但却有一种不自主的排斥心理,好像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似的。说街市上鬼的数量已经占了十分之三,这也许反映着外来人口在都市人心中所占的大致比例吧。这些鬼大多只是从事低级的服务行业,商贩佣作,摆个小摊或为人浣洗打杂。他们卖的食物不是鬼界的东西,甚至连不宜健康的添加剂都没有,货真价实,人吃了没有任何妨碍。他们为人劳作杂务也与生人无二,他们并不做为害于人的事,但就是有一样,他们自己另有自己的一个“社会”,(似乎还有自己的暗号如小石子之类。)为生人所不了解,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有这样一个隐性的社会。这就是“鬼能识人,人不能识鬼”。三以上谈到的流动性人口中,形形色色的仆役佣作,即没有任何产业,只能为别人打工者,可能是人数*多且*代表性了。下面我略微走一下题,简单叙述一下鬼到人世打工的“历史”,由它的演变,可以反映出南宋这个“鬼江湖”与往代不同的特征。六朝时佛法初弘,饿鬼之说开始流行,所以冥间的鬼魂多为饥饿状态。但冥界是个没有商品的社会,所以劳动力也成不了商品,无处买卖,于是而有了鬼魂跑到人间打工助役以求一饱的故事。刘宋•刘义庆《幽明录》云:宋永初三年,吴郡张隆家,忽有一鬼,云:“汝与我食,当相佑助。”张隆便给这鬼做了饭,让他来吃,其实却“恶向胆边生”,想制造机会把这鬼砍死。但鬼是不会为人看到的,张隆便把饭放到一处,觉得鬼已经开吃了,便朝那地方一刀砍去。此时便闻有数十人哭,哭声还很是悲凄,有一鬼道:“砍死了,到何处找棺材啊?”又听一鬼道:“主人家有艘破船,这家伙可当宝贝呢,我们把它弄来做棺材吧。”只见那船凭空而至,于是而斧锯声起,好像是要把船改装成棺材似的。直到日色既暝,又闻群鬼吆喝着要把尸体放进棺材里。张隆是什么也看不见,只见那船渐渐升空,直入云霄而渐渐消失。然后又闻有数十人大笑声,道:“你岂能杀我也,只是刚才你对我心怀恶意,所以要把你的船给弄没了。”鬼来帮工,不但得不到人的信任,而且还会招来杀身之祸。但这时的鬼连同他们的工具都是隐形的,而且他们能把人世的木船抬入云霄,也不是常人所能做到的。刘宋•刘敬叔《异苑》卷六有一条,也是说鬼虽有帮人的诚意,却往往为人暗算:元嘉十四年,徐道饶忽遇一鬼,自言是其祖先。于时正是冬日,天气清朗,此鬼便对徐道饶说:“你明天可把屋里的稻谷拿出去晒晾,天就要下大雨了,下起来就没个晴日。”徐道饶听了鬼祖宗的话,开始晾晒稻谷,此鬼也亲自动手帮着忙活,总算把稻谷晒好了,第二天果然下起了大雨。在此之前,好像这鬼并没有对人们显露真身,但后来就有人见他时而现形,其形则如猕猴。徐道饶便琢磨自己的祖宗未必是这么个熊样,八成是别的鬼物来冒充的,便找道士请来灵符,悬张在门窗中。此鬼见了,便大笑云:“你想以此断我来路,我自能从狗洞中出入的。”虽然这么说,但他从此也就不来了。六朝小说多有民间故事成份,往往把鬼当成呆子来戏弄,虽然那些鬼有些委屈,但只要别把故事发挥为道德的说教,读起来还是诡谲可喜的。比如像宋定伯卖鬼的故事,如果只让狡狯者得意一阵也就是了,若是再编入“不怕鬼的故事”,把那倒霉的老实鬼与国内外阶级敌人挂搭在一起,就卖乖得有些扯了。因为同样还有不少鬼故事,是那些鬼反过来戏弄人的,如果也要上纲上线,扯到阶级仇、民族恨上,那就一点儿也不好玩了。下面这个故事也是说鬼到人间求食,走的却是邪路一派,但也别有趣味,其实也是民间故事的一种类型,和近年的“新警察”故事是同一路数。*后的结论似乎有些“百姓不宜”:要想吃饱饭,卖苦力不如胡捣乱。也是见于《幽明录》:有一新死之鬼,面黄肌瘦,神情委顿。一日忽遇生时友人,是已经死了二十年的老鬼了,此时却比活的时候还肥健。肥鬼问道:“你怎么混成这屌样了?”瘦鬼道:“我实在饿得难捱了,老兄有什么方便法门,快传授给兄弟吧。”肥鬼道:“这太容易了,你但到人家中只管作怪,人必大为恐怖,自会给你吃的。”新鬼听了,立刻跑到村东头,那家奉佛精进,屋西厢有磨,瘦鬼就像人一样推转此磨。这家主人听到磨盘自己转了起来,就对孩子们说:“佛可怜我家贫苦,让鬼推磨来了,你们赶快推几车麦子让他磨吧。”到了晚上这些麦子才磨完,把瘦鬼累个半死,却没人给他饭吃。见了肥鬼,他便骂道:“你怎么哄骗我?”肥鬼道:“你只管再去作怪,一定会有收获的。”瘦鬼又跑到村西头一家。此家奉道,门旁有个石碓,瘦鬼便上去,做出舂米的动作。这家主人道:“昨天有鬼助某甲磨面,今天又来助我舂米了,赶快推一车谷子给他。”瘦鬼干到晚上,又累个半死,这家还是没给他一点儿吃的。瘦鬼暮归,向肥鬼大发脾气道:“你为什么欺骗我?接连两天我助人打工,连一碗饭也没落到。”肥鬼道:“是你没找对人家啊,这两家奉佛事道,情自难动。明天你找个寻常百姓家作怪,保你如意。”瘦鬼这次又到了一家,从门进去,见有一群女子正在窗前共食。他到了院里,见有一白狗,便抱了起来在院子里乱跑。这家人见狗在空中飞来飞去,大为惊恐,说从来没见过此等怪事。找个巫师来看,道:“有客鬼讨吃的来了。可把狗杀了煮熟,连同甘果酒饭,摆到院中祭祀,就没事了。”其家如巫师所教,瘦鬼于是大快朵颐。自此之后,他只要肚子一饿,就找个人家作怪,当然也就跟着肥了起来。这些鬼其实也没有什么神通,只是一个让人“看不见”,就足够混饭吃了。如果他在人前不能遁形,那就只好和穷人一样去卖苦力。有形还是无形,这正是南宋时的打工鬼与其前辈的分别之处。鬼如不能现形如常人,就等于没有打工证,无法在都市中立足混饭吃的。当然,有形的打工鬼在南宋之前也不是没有出现过,五代•徐铉《稽神录》卷三有“林昌业”一条,讲的是林昌业家有良田数顷,正想着找人把谷舂成米,运到城里去卖,忽有一梳着双髻的男子,年可三十,须髯甚长,上门求职。林问他是何人,此人只是微笑,唯唯而不答。林某知道他是鬼物,便让家人给他饭,让他吃得饱饱的。次日,林某忽闻仓下有砻谷声。视之,正是昨日男子在那里砻谷。林问他话,鬼仍笑而不言。林某为他准备丰盛的饭蔬,他就卖力地干活。此鬼砻谷月馀,然后自己用斗来量,得米五十馀石,遂拜辞而去,卒无一言,不复来矣。这个男子是不是鬼,自己没说,是林昌业认定他是鬼。他大约也知道为人识出,所以只是笑而不言。此鬼能为人识出,并继续以鬼的身分来打工,就仍旧沿袭着六朝以来的风格,与南宋时鬼以人的身分打工,一旦为人识破就立即消失,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另外,这种鬼能现形的事例还是稀见,所以南宋时大量不为人识别的市井之鬼的涌现,仍然具有独特的意义。到了南宋,市井间竟有十分之三的人是鬼,具体到打工者一行可能比例更要多些。在前一篇谈到“生身活鬼”时所引《夷坚三志壬集》卷十“颜邦直二郎”条中的“桂奴”,只是其中一例,另如《夷坚三志己集》卷四“傅九林小姐”一条,写蕲春人傅九郎与乐妓林小姐情好甚笃,却为林母所阻,不能遂意,便双双共缢于室。两年之后,有苏某在千里之外的泰州酒肆中见到二人当垆供役,给酒家打工。苏某不知二人已死,便问傅九怎么离开家乡的。傅九笑而不答。次日苏某再去寻访,主人言:“傅九郎夫妻在此相伴两载,甚是谐和。昨晚偶来一客,好像说起他往年的短处,便羞愧不食,到夜同窜去,现在已经没法儿找他的下落了。”这个店主东怎么也想不到雇了两个鬼做伙计,就是我们现在来看,他们也不过是一对私奔的情人而已。这些鬼只以普通打工者的身份示人,如果一旦为人识破,他们立刻消失。《夷坚志补》卷十六“王武功山童”条则记王武功家的僮仆、乳母也全是鬼,而他们也非常忌讳被人识破。这故事很有意思,大家可以看看,這写的是打工的鬼还是打工的人:河北人王武功,寓居郢州。乾道六年九月间,雇一小仆,方十馀岁,名山童。至次年四月,王武功生了一子,便雇了贾某之妻为乳母。不久,山童忽然不辞而别,到处寻找,仍无下落。是年冬,王武功去临安调官,忽遇山童于江上。山童把旧主人邀入茶肆。王武功好言对山童说:“你服事我十个月,备极勤谨,我也很照顾你,为什么不告而去?”山童道歉说:“山童今日不敢隐瞒了:我其实是个鬼。可恨后来的那个乳母也是个鬼,她怕我把她的底细漏泄出去,就百般找我的碴儿,欲伺机陷害,所以我才逃离主人家。主人回家后,千万要让主母小心,好好看护小官人为上。”说罢便辞去了。王武功惦念儿子安危,也不去临安调官了,掉头便回家。到家与妻子说起此事,即呼乳母抱儿出来。乳母意态自若,嘴里还洋洋自夸把孩子照料得那么丰腴可爱。王武功先把孩子接过来,交给妻子,然后笑着对乳母说:“山童说你是鬼,是这样的么?”乳母拍着巴掌喊冤,快步走入厨房,嘴中连称:“官人却信山童说我是鬼!”众人正要答言,这乳母已经奄然而没了。这故事有一点没交代:那个乳母的丈夫贾某,他是人还是鬼呢?既然没交代,是人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说,此人娶了个鬼太太。由上面这些故事可以知道,虽然鬼到人世打工的故事很早就有,但只有到了南宋时,打工之鬼才特意的“人格化”起来。或者因为冥间的饥寒难捱,或者是悯念阳世的寡妻孤儿而为他们积攒些钱米,这些可怜的鬼魂冒着风险来到这个已经不属于他们的世界,他们不但是异乡人,而且是“异类”,所以那些故事读来往往让人感到凄苦。鬼到人世打工是为了聊解饥寒,他不能做田螺姑娘,更不能学雷锋,不论是计件还是计时,他们必须让主人看得见自己,把钱或口粮交到自己手上,同时又不能让主人知道自己是鬼,否则就会被赶走。在南宋时期,这些到人世打工的鬼一般不会弄神作怪,什么兼人之力和夺天之巧都是极少见的事。他们的辛苦劳作完全和普通人一样,如果有些不同,顶多也不过是来时的恍惚不明和去时的或“嘶啦”一响或悄没声地奄然消逝了。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城市的打工者如果是失去家园的贫苦百姓,那谁都能理解,因为除了这块大地他们实在也无处可去;可是鬼魂呢,他们本有属于他们的冥土,现在却钻出坟墓,走进城市,难道只是为了混一口饱饭?如果冥界的鬼魂都忍不住饥饿,相当于世上总人数若干倍的鬼魂纷纷越界,这人世岂不成了鬼区?仅仅为了填饱肚子,不能成为鬼到阳世打工的理由,所以我不能不产生联想:产生这些故事的社会心理含有难民涌入的阴影。但鬼魂到人世打工还有另一种理由,却是让人能够认可的,那就是人死之后,留在人世的老小无人抚养,这些鬼魂为了他们的生存而留在人世打工。我在《恩仇二鬼》一文中曾经介绍过《夷坚丙志》卷七“蔡十九郎”的故事,一死去多年的小吏之鬼,家中贫困,便为一考生盗出考卷,收些费用,以贴补家用。这种故事在南宋时有,到了后代,南宋那种大规模的鬼打工故事没有了,可是鬼为亲属打工的故事却仍能偶尔出现,因为它自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这些故事不但能为人理解,而且*能引起同情,就不仅仅是“伤哉贫也”的感叹了。明王兆云《白醉琐言》卷上有“鬼工”一条,言扬州泰兴有百姓王三者病死,已埋于城外二年了。一晚,妻儿闻扣门声,问是谁,答曰:“我王三也。在外佣工,今得银钱归,以相赠尔。急开门勿疑。”妻啐骂曰:“我夫死已二年,何鬼假托骗人!”王三曰:“非也。你如果不相信我,可先把我的工钱收下。”妻于门缝接过,得银钱数星,钱千文,这便打开了门,一看,俨然是故夫仪容。王三拭泪而入,坐床上,言曰:“自我去后,就得以复生。一直为孙大户家盖房,遂得此工钱。我尚念家,不知家人念我否。”妻为沾襟答言悲苦状,呼儿起拜。……*后,王三还是为邻里及妻儿所疑,跟随着行踪,至郭外葬处,墓旁一穴如斗。王三屈伸臂颈,以头先入,再一抬身,就不见了。其妻率众邻持锹锸,掘其入处。其棺已腐,王三卧棺底上,颜色如生,肢体柔而温,目光瞭然而口不能言。众大骇,扶以出,积薪焚之,自是绝迹。又使人问孙大户,工人中有没有个王三,答云有之,无他异,惟不与众共餐及不肯持铁器耳。众人由此悟出,原来鬼是怕铁器的,(严格说来,怕铁器的是僵尸。)从此乡里再遇到不认识的人来帮工,就先用铁器试他一试。难道世上还有那么多鬼在流浪?这种越界而到阳世的鬼,尽管其情可悯,并且没有害人之心,但还是不能为世人所容,*后只能用不客气的手段遣返了。这个故事中的王三似乎与南宋的打工鬼很是相像,但其实还是很有区别。南宋的全是鬼魂,即这一时期特有的品类“生身活鬼”,而王三则是僵尸。据王兆云说,王三可能得了太阴炼形之术,那有些牵强。太阴炼形术总要在地下有数十百年的功夫才行,王三一介小民,素无传授,在棺材里没多少天就钻出来了。王三所以被安排成僵尸,估计是觉得鬼魂不应该有那么真实的形体吧。但有的故事并不在意这一点。清人《翼駉稗编》卷三有“鬼卖糕”一则,言吴江董某偶游苏州虎丘,于千人石畔遇故邻许某,擎糕一盘,高声叫卖。见董即来寒暄,并赠二糕。董忽记其已死,因问何由至此。许曰:“在此七八年,已有家室。”因邀董至僻处,谓曰:“我阳寿未终,误服药死,一灵未散,卖糕为生。幸勿泄也。”举手而别。董归,告其家,赴苏寻之,终不复见。这故事中的许某身份也很费解,能娶妻,能做小营生,是鬼魂还是僵尸?无法追究,*后也只能用“生身活鬼”来含混过去。民国时人郭则澐,在《洞灵续志》卷七中记清末时发生在北京南城的故事,说有挑水夫曹七者,日常往来担水于米市、绳匠二胡同间。后偶入某酒肆,大醉暴卒。酒店主人恰好是他老乡,便出资把他葬埋了。一日,酒店主人过米市胡同某宅,见曹七面赤汗流,担水如故,大为惊异,便对这家的主人说起曹七醉死之事。此家又转告邻里,弄得全都知道挑水的曹七是个鬼,谁还敢要他送水。酒店主人回家之后,一夜入静,忽门窗自开,一莽汉闯入,大吼道:“我死城外,人无知者,以母老儿稚,思再取水钱若干为养赡计。以若一言立破,今势不两立,必索命!”这位曹七不依不饶。*后请个中间人说合,酒店主人掏出三百贯赡养曹七家属,再做一番法事,送曹七之魂“归里”。才算完结。可是“归里”是什么意思?是送回老家,还是送到他城外的葬身之处?说得很不负责任,而且一句“其魂”,便把曹七之鬼定为鬼魂而不是僵尸,也给读者留下一些疑问,比如:那种有形无质的鬼魂怎么会挑起百十斤重的水桶到处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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