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匈奴的子孙》雪漠的书评文摘
日期:2022-07-28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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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雪漠,原名陈开红,甘肃凉州人。国家一级作家,甘肃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文化学者。著有长篇小说《野狐岭》、“大漠三部曲”(《大漠祭》《猎原》《白虎关》)、“灵魂三部曲”(《西夏咒》《西夏的苍狼》《无死的金刚心》),小说集《深夜的蚕豆声》,自传体长篇散文《一个人的西部》,文化随笔《空空之外》《老子的心事》等。作品入选《中国文学年鉴》和《中国新文学大系》。曾获“冯牧文学奖”“上海长中篇小说优秀作品大奖”“中国作家大红鹰文学奖”“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等重要奖项,连续五次获甘肃省委省政府颁发的“敦煌文艺奖”,连续三次获甘肃省文联省作协颁发的“黄河文学奖”,入围第五届“国家图书奖”,三次入围“茅盾文学奖”。荣获“甘肃省优秀专家”“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德艺双馨文艺家”“甘肃省拔尖创新人才”“2015中国品牌文化十大人物”等称号。

【编辑推荐】

《匈奴的子孙》系中国作家协会2017年纪实文学类重点扶持作品。全书34万字,分为“历史的记忆”“当下的脚步”上下两篇,以90篇人文札记、140幅实地摄影,图文并茂地记录了他2014年夏自驾车横跨半个中国,从岭南到西部进行“一带一路”文化考察的其中一段大漠之旅,见证了土地的苦乐、泥土的酸辛、文化的复杂、时代的变动,定格了一个变化的西部、变化的中国——

远去的匈奴,祖先的背影,草原上的王者,骆驼客背后的女人,死而复生的青土湖,消失的邓马营,祁连山的雪线、荒原上的梦幻小城,腾格里沙漠的落日,绿云上的圣城,远去的西部生活,流传千年的野性力量,不死的文化基因,谜一样的诗意……

大漠之子雪漠,以滚烫的心、敏锐的笔,感受狂野西部的神秘脉动,追寻故乡热土的前世今生。

在路上,所有的旅途都是归途;在路上,所有的终点都是故乡。

【名人的书评】

雪漠*力作,首部非虚构作品,

90篇人文札记,140幅实地摄影,

感受狂野西部的神秘脉动,追寻故乡热土的前世今生。

在路上,所有的旅途都是归途;

在路上,所有的终点都是故乡。

你也许游遍世界,却从未读懂西部。

人的一生中,起码要到沙漠里走一趟。

跟随大地的记忆、当下的脚步,与雪漠一起,再回大漠——

用脚步丈量大地,用滚烫的心留住故乡的容颜。

在路上,读懂文化;在路上,发现历史;在路上,见识人生;在路上,追寻梦想;

在路上,成就自己。

【匈奴的子孙的书摘】

序:

定格文化曾经的“独一个”

这本书记录了2014年我和几个学生从岭南到西部进行“一带一路”文化考察的后半段。当时,我们游历了甘肃武威周边的几个乡镇,包括民勤、雅布赖、阿拉善右旗、武威、天祝、天水等地。历史上,这些地区都曾经是匈奴的居住地,而我过去对匈奴的关注和研究,也因为这次文化考察,被激活和点亮。所以,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匈奴的子孙”。

要了解西部文化,不能不了解匈奴和匈奴文化。千年来,古老的匈奴文化已经渗入了西部大地,千年后,我们进入西部大漠,试图寻找它的踪迹,感受它的气息,让历史的记忆和当下的脚步穿越时光隧道,定格在我的笔端,于是,有了这本书。

考察中,我们把重点放在了民勤,民勤又名镇番,汉朝时是匈奴的地盘。今天的民勤,有一种跟这个时代很不一样的、清凉而积极的文化,但很多人对它并不了解,我希望将这里*独特的东西挖掘出来、定格下来。对于其他几个地方,比如雅布赖、阿拉善右旗、武威、天祝、天水等,我也抱有这个念想,所以,在这本书中,你会看到很多你也许觉得陌生的、遥远大地上的风景。

但是,当我去到阿拉善右旗的时候,我发现,我过去在书中看到过的那个有着鲜明蒙古族文化的小城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当代城市,那里虽然仍叫阿拉善右旗,但已经没有过去那种浓厚的蒙古族文化气息了。在那块土地上,我们没有找到自己想要探访的东西,我们只能欣赏它当下的存在。

一切都在飞快地消逝着。

我追不上我想定格的东西。

我一向感兴趣的,是一些有着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存在。在我眼中,它们有着独特的价值,当我向世界展示它们的时候,世界就会得到某种启迪和感悟。若实现不了这个目的,我的定格和展示就失去了意义。其实,人也是这样。很多人都忙着迎合世界,却没有意识到世界在乎什么。世界其实不在乎他的迎合,因为世界很忙,没时间去顾及芸芸众生,世界在乎的,是那些能为世界提供独特价值、能为世界做出贡献的人和存在。可惜很多人都不明白这一点,因为,他们没有主体意识。当一个人没有主体意识,缺乏立场和主见时,就容易被变幻莫测的现象搅乱了心,丢失了心灵的自主,忘记了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自己又在追求什么。因为,他们的心变得浮躁了,听不到灵魂的声音了。他们不知道成长与迎合之间的区别,甚至会把迎合当成了成长,这样,他们只可能更快地被世界吞噬,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人,也不可能变得真正优秀。

真正优秀的人,是像雄鹰一样,能翱翔在高天之上的。当他面对纷繁万变的世界时,他对每一个细节都看得清清楚楚,他知道地面正在发生什么事情,他不会轻易被迷惑,也不会因为留恋一片浮云、一阵清风,就迷失了自己的方向,更不会因为迎面来了一股乱流,就惊慌失措,甚至找个山洞躲起来。雄鹰之所以是雄鹰,是因为它有一种境界和气魄,它飞得高、看得远,心中有辽阔的风景。它有锐利的眼眸,有强壮的翅膀,它会乘着乱流飞上更高的天空,而一旦年老体衰了,就忍受巨大的疼痛,拔掉旧毛、旧喙,为自己创造重生的机会,让自己告别已成负担的、过大的喙和过长的毛。它不怕疼,就像真想重铸灵魂的人不怕脱胎换骨的阵痛。

城市也是这样。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本土文化定然会有不合时宜的地方,这时,它需要与时俱进,将不适合的东西毅然决然地剔除,但并不是要全然抛弃本土文化——鹰还是那鹰,文化也还是那文化,并不是要杀死老鹰,换一只幼鹰。可惜很多城市不是这样,新时代到来的时候,人们有太多的新的期待,人们呼唤的不是本土文化的与时俱进,而是抛弃传统、遗忘本土的优秀文化,去迎合时髦的新世界。他们忙着发展,却丢掉了自己独有的东西。

我们这次经过的雅布赖,是一个古旧的小城,它就像被时光遗忘的魔幻秘境,还保留着不该存在于这个时代的文化,但它的独特很快就会消失,因为,它在拥有足够的能力去迎合世界时,它就会毫不犹豫地改变自己。相对来说,民勤独立多了,它有一种自强的气息,它在积极发展的同时,也保持了自己的文化品格——比如,它一直没有丢弃崇文的民俗。但是,那块土地上,仍然有一些文化正在消亡,在这本书中,我回溯了那些文化的前世今生。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时代发展了,有些生活方式,已不可能再延续下去了,这就是世界的无常。

我并不想否认无常,也不想与无常对抗,但我总想在接受无常、正视无常的同时,延长一些大善文化的寿命。所以,我总是在奔走,我总是很忙,我总是在跟死亡赛跑,但我仍然追不上那些正在消失的东西。

我们用了两个月的时间,从岭南走到西部,又从西部回到岭南,贯穿了大半个中国,我们观察了沿途的许多角落,包括民情和地貌,还有那些土地上的信仰和生活,它们分别代表了形而下和形而上两个层面。我们也发现,只有那些有着形而上追求的城市,才可能保持自己独特的个性,在全球化的浪潮席卷世界时,留住自己独有的东西,也有一点远离功利文化的清新。每一个丢弃了形而上追求的城市,都会被物质和欲望所吞没,它们会迅速迷失自己,它们缺乏创造奇迹的力量和勇气。

人、土地和城市,虽然是三种不同的存在,但本质是一体的。就像人与人之间虽然有着细节上的诸多不同,但影响每个人命运的因素本质上其实是一样的。

我们走过这么多土地,就像给自己买了无数镜子,从每一面镜子中,我们都能照见自己的命运,多一份参照,就多一份成长、进步,多一份突破局限的可能。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个当下的中国。对许多的发现,我很珍惜,我抓紧相遇的分分秒秒,希望能定格更多东西,因为,我知道一切都会很快过去。我们经过的那些还有着农业文明印迹的乡村和城市,用无数个细节告诉我们,它们已进入回光返照,再过上十年,甚至几年,就是完全不同的风貌了。当地人也许会骄傲地向我们展示他们全新的存在,却不知道,他们丢弃的,其实正是我们欣赏的。不过,那是他们的生活,他们快乐就好,只是,看到一些宝贵的东西被丢弃,我还是会觉得遗憾,总想长长地叹息。

不管什么人,其实都在跟无常赛跑。明知这个世上没有永恒,我也没法改变什么,所以我不想强求永恒,不想强迫什么东西朝我希望的方向改变,但我没有停下脚步,我总想说出自己该说的话,那仅仅是尽我的心而已。如果有人能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得到自己需要的营养,从此活得更好一点,甚至发现改善自己的秘密,那当然是我所感到欣慰、也会随喜的。但这并不是我写此书的用意。

我写此书的用意其实很简单,就是想把自己走过的地方、看到的存在写出来,让大家看一看很多不为人知的文化,它们有美好的一面,也有不那么美好的一面,但它们都是独有的存在。不管它们会存在多久,我只想留住它们的当下。

我也希望,大家能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拥有一份好心情。

是为序。

上篇大地的记忆之

青出于蓝的弑父者

匈奴历史上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人物。

一个是开启了匈奴帝国的头曼单于,匈奴的*大首领。《汉书·匈奴传》说,头曼单于姓挛鞮氏,匈奴人称之为“撑犁孤涂单于”。“撑犁”意谓“天”,“孤涂”意谓“子”,“单于”意谓“广大”。所以,“撑犁孤涂单于”就是“天之子”,也就是“天宇之下的伟大首领”的意思。可见,头曼单于是匈奴帝国的开拓者。跟匈奴一样,他出生于何年何月,父母是谁,来自哪里,全都成了无法考证的历史之谜,历史记录的,仅仅是他的功绩。我们只知道,时势造英雄,这个匈奴汉子就这样成了王者,不可一世,将其势力扩张到了现在的河套地区,让整个中原嗅出了一股不一样的味道。当然,这不一定是好事。

第二个是头曼单于的大儿子冒顿,也是头曼之后的匈奴单于。他带领匈奴独霸河西,让整个漠北草原和大汉王朝都为之战栗,他是匈奴*强大的首领,为匈奴开辟了一个辉煌的时代。但他有着一个不那么光彩的过去:他是一个弑父者,他杀了自己的父亲,篡夺了王位。用今天的说法,这是在挑战人类的伦理底线。

关于那段历史,《汉书·匈奴传》说:“单于有太子,名曰冒顿。后有爱阏氏,生少子,头曼欲废冒顿而立少子。”意思是,根据匈奴的传统,头曼的大儿子冒顿理应继承王位,在头曼退位时成为新一任单于的,但头曼偏爱阏氏,想废掉冒顿的太子之位,让他心爱的阏氏所生的小儿子当太子。

所谓阏氏,就是头曼单于的妾。当时的匈奴人过着一夫多妻的生活,无论平民、头人还是首领,都是阏氏成群的。跟汉人不同的是,他们把妻和妾都叫阏氏,含有美丽的意思。但正妻一般叫大阏氏,妾则是阏氏,母亲是母阏氏,公主为居次。在内政、外交、军事上,阏氏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冒顿是头曼单于的大阏氏生的儿子,是头曼的长子,按匈奴的继承制度,单于之位一般将由他来继承。这一点跟汉人一样。但如果单于的长子还小,没有成年,王位就不能传给长子,要传给单于的弟弟——当然,前提是这个弟弟已经成年。意思是,匈奴的单于不能是未成年的孩子。少数民族都是这样。因为,太小的孩子不可能领导整个部落,部落必须由一个有领导能力,至少能维持部落的显赫与势力的人来当单于;要是单于的年龄太小,不能带领部落走向强盛,就会被其他部落灭掉。

据说,赵匡胤的母亲也曾对赵匡胤说过类似的话。她说:周世宗死的时候,他的儿子才七岁,七岁的孩子继承王位,谁都不会服他的。所以,大臣们都不帮他,反而欺负他,我们大宋不能这样。将来你要是退位了,太子还小,就不要把王位传给儿子,要让你的弟弟来继位。后来,赵匡胤果然把王位传给了弟弟赵光义。当然,这个故事不一定是真的。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头曼想废除成年勇猛的长子冒顿,改立年幼不懂事的少子为太子,都是不合规矩的。一旦直接提出,必然引起内乱。老谋深算的头曼当然不会这么做,于是他打算借刀杀人,让别人替他把大儿子给杀掉,然后顺理成章地改立少子为太子。

关于这件事,历史是这样记载的:头曼以与西邻月氏和好为名,派冒顿到月氏做人质。当时,匈奴和月氏之间有个约定,假如双方建立友好条约,就要派太子到对方的领地做人质,一旦毁约,受到损害的一方就有权杀掉人质。所以,头曼的下一步,就是猛攻月氏,想激怒月氏的首领。结果这件事让冒顿知道了,他马上明白了父亲的真实意图,于是他盗得一匹好马,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连夜返回匈奴。他表面看来也许没什么异常,所以头曼在惊愕之余,并没有对他生起疑心,反而因为欣赏他的勇猛,打消了杀他的念头,还拨出一万骑兵供他调遣。头曼根本不知道,这等于自己把头伸到杀手的刀下——冒顿被父亲的狠心伤了心,已经下决心要弑父复仇。

历史牢牢地记住了冒顿接下来的行为:他发明了一种会响的箭,叫“鸣镝”,还命令他手下的骑兵,听到鸣镝的声音时,就要马上向鸣镝的目标射箭,否则就会被杀头。*初,他用野猪为目标训练士兵,将反应较慢、忘了此事的士兵都杀掉了;然后,他以爱马为目标训练士兵,将因为迟疑而没有及时射箭的士兵给杀了;第三次,他以自己心爱的阏氏为目标训练士兵,再一次杀了一批没有达到要求的人;第四次,他以父亲的爱马为目标训练士兵,又杀了一批达不到要求的人,这时,他手下所有的士兵都不敢违背他的命令了;*后,他才将鸣镝射向打猎中的父亲,于是父亲就死在了乱箭之下。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崇尚暴力者,必为暴力所灭。

一个连儿子都能算计谋害的人,被儿子杀掉也不足为奇了。这也是一种因果。

奇怪的是,无论是杀儿子的父亲,还是杀父亲的儿子,都没有招来匈奴人的反感。因为,在当时的匈奴之中,儿子杀老子、老子杀儿子、哥哥杀弟弟、亲人之间互相残杀,是司空见惯的。否则,头曼和冒顿都不会轻易种下杀心。在匈奴的观念中,谁的力量大,谁就是王。匈奴崇尚勇猛者和强壮者。这是匈奴独有的文化,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之下,你就算*初不想成为屠夫,*后也会给熏成屠夫的。不过,在历朝历代的汉人王朝之中,这样的事情也不少见,但汉人比匈奴精明,汉人懂得掩饰,很少赤裸裸地挑战人性底线,总会为自己的残忍和贪婪寻找借口和理由,他们有无数的遮羞布。

匈奴不用遮羞布。冒顿一旦即位,几乎是立刻就开始了他的征服之旅。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些被动的意味——在他还没打算攻打东胡时,强盛的东胡就开始向他挑衅。东胡首先提出要头曼生前的宝马,冒顿给了;东胡得寸进尺,又要冒顿心爱的阏氏,冒顿也送了;*后,东胡更加猖狂,竟想吞掉匈奴和东胡之间的无人区。这次冒顿就不能容忍了。匈奴非常重视地盘,谁的地盘就是谁的,不容侵犯,如有侵犯,定然会招来血腥。所以,东胡既然动了向西扩张领土、吞掉匈奴的念头,冒顿就再也不退让了。他勃然大怒地说:“土地是国家的根本,怎能拿来送人!”然后亲自率领军队,旋风般直袭东胡,将毫无防备的东胡打得一败涂地。就这样,嚣张过度的东胡被匈奴吞并,再无回天之力。之后,冒顿一不做二不休,又将矛头指向了月氏……

下篇当下的脚步之

沙漠*诗意的所在

此刻的民勤很热,但没有岭南的热那么难受,岭南的空气很湿,温度一高,就有一种凝固的感觉,人就会发闷,似乎有一团无形的糨糊在挤压自己,稍微动一下,身上就会渗出一层黏糊糊的汗,让人很不舒服。所以,在岭南过冬很好,但夏天,还是西部更舒服。西部的阳光很猛,紫外线很强,晒在人的身上,有一种火辣辣的感觉,要是在阳光里站久了,皮肤还会发红、发黑,但西部的夏天总是有风,清风徐徐,就能给人带来清凉。只要避开阳光,躲进阴凉处,人就会觉得很惬意。同样难熬的,还有成都的夏天,成都的一些街道上,总会飘着一种怪味,有海鲜味,还有各种肉类的味道,天气一热,各种味道混杂在一起,凝固的空气里,就充满了让人发闷的气息。这是这次经过成都时,我*的感触之一。

虽然很热,我们还是进了沙漠。带路的同学柴永贤告诉我:前面是麻岗。

麻岗是沙漠里*诗意的存在,因为麻岗有水,有植物。我们眼前的,其实不是真正的麻岗,要是真正的麻岗,这里就会有更多的植物,但这里只有一些黄毛柴、梭梭和沙拐枣——沙拐枣很好,西部人认为,用它泡水喝,能治疗肝炎——还有一溜芦苇。一看到芦苇,我就想起了水源,就会感到清凉。因为,芦苇只会长在跟水有关的地方。在《白虎关》中,我写过一种芦芽,芦芽就是芦苇的根茎,它鲜嫩多汁,一咬一口水,是锁阳和肉苁蓉之外,沙漠里*好的食物。兰兰和莹儿找到芦芽的时候,正是她们*艰难的时候,她们丢了仅有的骆驼,那骆驼驮着她们所有的水和馍馍,她们找不到水源,找不到食物,已经陷入了绝境,莹儿想挖个坑,将自己活埋了,谁知,竟意外地找到了芦芽。那小说里说的,就是我们眼前的这些芦苇。这块芦苇地虽然并不茂盛,但据说,也常有老百姓来铲草。

有同行者告诉我,他其实很想挖开芦苇,看看什么是芦芽。“大漠三部曲”中的一切,他都很感兴趣。于是我问了他一个问题,我说,你在“大漠三部曲”里看到了什么?

他说,他看到了人在命运困境中的寻觅。他说这句话时,脸上有一种孩子的天真,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觉出了命运。因为我发现,人总是被生命的惯性牵着走,固执于某种观念,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明白,命运其实是当下的观念所构成的?但是我笑了笑,我望向不远处的芦苇。

我喜欢芦苇,因为,有芦苇的地方,就有地下水,这么荒芜的土地下面,竟有一条小河——芦苇不多,所以水量很可能不大——暗自流淌着,说明了生命的奇妙。西部是一块充满了启迪的大地,在这儿,你随时可以发现让你有所感悟的事物,所以,在西部,很多老百姓虽然没有读过书,却是天然的哲人。他们的哲理,是生活中品出来的,他们就是靠这些智慧,度过了许许多多艰辛的日子。当然,西部的隐文化——如凉州贤孝们,也是他们智慧的源头,凉州贤孝就像地下流淌的大河,滋养着芦苇般的西部人。因为,西部人也像芦苇那样朴实平凡,但他们的心也像芦根,在文化的土壤中扎得很深。从文化深处汲取力量,是他们生命的需要,因为,浅薄的生命很难在这里活得很好。每一块土地,都在选择跟它有缘的生灵,哪怕这块土地多么贫瘠。

茫茫沙漠中,随风摇摆的芦苇显得很美,这种总是跟水连在一起的植物,却总是在沙地里生存,既像大自然的恶作剧,也像大自然对沙漠生灵的恩赐。沙漠里的植物很少,动物也很少。这次来,我们没有见到黄羊、狼狐们,但我们见到了沙娃娃。沙娃娃是沙漠里常见的动物,它是一种小蜥蜴,它的生存,就像是一个谜,因为你不知道它靠啥活着。它在哪儿喝水呢?它吃些什么呢?——除了麻岗道,沙娃娃也可能在沙漠的任何一个角落出现,当你看到一只很小的生物在沙子上游泳时,你哪怕看不清它,你也该猜到,那是沙娃娃。再没有什么生命能像它那样,在这个看不到生机的地方生存了,它却那么自由,那么逍遥,在正午暴热的阳光中,也有一种毫不拘束、从容不迫的味道。它就像沙漠里的精灵,它那跟沙一个颜色的身体,是不是能吮吸沙漠的精气?一笑。沙漠充满了神秘,沙娃娃的存在,也是一个奇迹。只是,这种神秘的小动物,其实非常弱小,它的天敌很多,随便哪种动物都能欺负它。它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被人抓住时,它只能自断其尾逃走。但你不能轻视它,因为,你在同样的环境中生活时,你很难像它那样活下去。所以,能在沙漠里活得很好,就是它的本领。

天气很热,麻岗的绿色就充满了诱惑。要是在沙漠里迷了路,在这样的高温下赶路,人看到真正的麻岗,会有一种看到了天堂的感觉。可惜,我们今天没去麻岗,我们看到的只是麻岗道,也就是通往麻岗的路,沿着那芦苇丛,一直进去,就能见到麻岗,但我们没有往里走,倒不是没有时间,只是半路上拦了铁丝网,人走过去没问题,但太远,费时间,如果小车直接开过去,车胎就可能被扎爆,而且沙漠里的地貌都差不多,所以我们就退了出来,不过去了。

这无疑是一个遗憾,因为麻岗是沙漠里的小绿洲,那里有水、有植物,就会引来很多动物,除了沙漠里的野生动物,还有牲口,还有狼狐,就会引来偷猎者,偷猎者如果滥杀狼狐,就会影响生态系统,麻岗的植被就会受到影响,水源也会受到影响,这时,牲口、牧人、狼狐、猎人的生存都会受到影响。所以,麻岗发生的诸多故事,还有麻岗本身,都有很浓的象征意义,它折射的,是人类的心灵世界:人是如何被欲望、念头和情绪牵走的?命运是如何一步一步形成的?命运中的留难因何产生?外界的一切,都是人心的镜子,它照出的,是命运的秘密。但有些人可以发现,有些人却发现不了。

虽然没到真正的麻岗去,但同行者还是下车拍了照片。沙风时常裹了沙子扑来,我就提醒两个摄影师,要小心保护相机和摄影机的镜头。因为,如果沙子进到镜头里面,照相机和摄像机就用不成了,因为清理机器里的沙子非常麻烦。所以,照相和摄影时,一定要把机器的绳子挂到脖子上,还要特别小心。

正在这时,有一股小小的沙旋风旋了来,卷起了很多很多的沙子,但风力其实不大,它倏忽间出现,倏忽间又消失了,就像梦一样,也像某种神秘存在用它独有的方式,跟我们打了声招呼。

有趣的是,我每次带学生进沙漠,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当地人认为,这种沙旋风代表鬼神,我们那里也有这种说法。小时候,只要有旋风朝我们卷来,我们就会叫:“旋风旋风你是鬼,三把镰刀砍你腿。”所以,从我很小的时候起,沙旋风就是鬼的意识,就深深地种进了我的心里。我们那儿的孩子都是这样,他们都认为,在这种神秘的自然现象背后,有一种诗意的存在,这种存在是有灵魂、有意识的,它并不是纯粹的自然现象。因为有了信仰,西部的很多存在就有了另一种色彩。山川大河,植物动物,风雨雷电,在西部人眼里,都不是纯粹的、物质性的存在,都有着灵魂或另一种意义上的神秘。所以,西部人的世界,充满了神话色彩。当然,西部有很多不同的说法,信仰不同,对自然万物的说法就不一样,沙旋风被我们认为是鬼,但在另一些信仰之中,它就代表了土地神,或是其他的一些神灵,不过,民间信仰所认为的神灵,本质上也属于鬼类。

沙漠本身就是一个神奇的存在,它有一种神秘的气息。在这里,你会感受到一种混沌的存在,还有无穷无尽的未知。你会觉得,这空荡荡的天地间,似乎充满了某种看不见的东西,你会被一股沧桑的大气所裹挟,你会远离那些让你浮躁的思绪。你会开始思考生命,思考人生的终极问题,思考世界,思考灵魂,思考生死。这时,你会发现,沙漠里到处都是启迪,到处都有很浓的象征意义。你会在沙漠里看到自己的人生,看到生命挣扎的过程,看到命运。你就会想起《白虎关》中,兰兰在沙漠里说的那些话,你会发现,面对沙漠的你,将会更加了解自己。因为,在极致的静中,你才会真正地跟自己对话。

(写于2014年7月15日,去往盐池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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