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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宇,曾任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他长期从事经学(侧重于其中的《三礼》学)、历史文献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国内著名的“三礼”学专家。
《礼记》是一部先秦至秦汉时期的礼学文献选编,是研究中国古代礼制与研究儒家学术思想史的必读书籍,内容驳杂,殊为难读。本书对之作精心注释和今译,为阅读这部典籍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礼记》是十三经之一,它和《周礼》《仪礼》并称为三礼。孔子呢,将华夏文化分为“仁”“礼”两大方面,从周代发展起来的礼文化,也成为中华文化的精髓。“三礼”向来被认为是十三经中*难读的几种,但也是其中非常重要的经典。
为什么说这本书特别重要呢?我们都知道四书,是《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这四种,其中的《大学》和《中庸》两本就都出自《礼记》这本书。康有为所提倡的“大同世”,还有我们目前经常会用的“小康”的概念,也都来源于《礼记》。
有小伙伴举手提问,那这本书这么重要,他到底讲的是什么内容呢?
如果要想三分钟细讲它的内容,我只能说:我太难了。因为《礼记》的内容是西汉时整理的,实在太丰富了。它一共分为49篇。《大学》和《中庸》两本书只占它内容的49分之2。剩下的篇章,有的讲制度,有的讲祭祀,有的讲丧葬,有的讲吉礼等等。总的来说,它既记载了礼节的条文,又解释了礼节的意义,是了解中华“礼文化”的*重要典籍。
比如第十二章,它讲到我们现在都很关心的养老问题。《礼记》中讲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的人,社会和国家会为他们举办盛大的养老礼,有点类似现在的成人礼,还规定了年纪大的人可以多享受美食,免除赋役。在他们看来,老人是非常重要的社会资源。书里描述的养老制度是非常理想的。
总之,拥有了这本《礼记》,你不仅一次性拥有了四书的一半,而且还拥有了中国传统的礼学、社会文化和哲学的精华。可以说是经典中的经典,宝藏中的宝藏。
对于我们今天的读者来说,如果不是专门的研究人员,读懂《礼记》是很困难的,所以大家特别渴望有一个通俗易懂的注解版本。这本《礼记译注》就是这样一个普及本,作者是著名的礼学专家杨天宇先生。这本书不仅有三万字的全书导论,而且在每一段原文下,都有详细的“注释”和白话文的翻译。
我们今天的社会,大家从小就学习了很多的科学知识和技能。但是关于人生道理,关于人生价值,很少有人开课。所以大家往往有很多的焦虑和迷茫情绪,但是得不到答案。我们强烈推荐大家读一读《礼记》,可以学习到古人怎样理解生活,怎样处理人际关系,以及他们对社会的理解和构想,会对我们现实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好处。
一、关于《礼记》的来源与编纂《礼记》,亦称《小戴礼记》或《小戴记》,凡四十九篇,是一部先秦至秦汉时期的礼学文献选编。该书*初为西汉时期的戴圣所纂辑。戴圣本是《仪礼》学的专家。《汉书·儒林传》曰: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案即今所谓《仪礼》)十七篇,……而瑕丘萧奋以《礼》至淮阳太守。……孟卿,东海人也,事萧奋,以授后仓、鲁闾丘卿。仓说《礼》数万言,号曰《后氏曲台记》,授沛闻人通汉子方、梁戴德延君、戴圣次君(案据《后汉书·儒林传下》,戴圣为戴德之兄子)、沛庆普孝公。孝公为东海太傅。德号大戴,为信都太傅;圣号小戴,以博士论石渠,至九江太守。由是《礼》有大戴、小戴、庆氏之学。《汉书·艺文志》亦曰: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讫孝宣世,后仓*明,戴德、戴圣、庆普皆其弟子,三家立于学官。可见戴圣师事后仓,本为今文《仪礼》博士。然而《仪礼》仅十七篇,而其中《既夕礼》为《士丧礼》的下篇,《有司》为《少牢馈食礼》的下篇,实际只有十五篇。这十五篇所记又大多为士礼,只有《觐礼》记诸侯朝觐天子而天子接见来朝诸侯之礼,算是涉及天子之礼,这对于已经实现了天下大一统的西汉王朝来说,欲建立一整套朝廷礼制,显然是不够用的。所以当时礼学家便采取了三个办法来加以弥补。其一是“推《士礼》而致于天子”(《汉书·艺文志》。又《汉书·礼乐志》曰:“今学者……但推士礼以及天子。”),即从十七篇《仪礼》所记诸士礼以推导出朝廷天子之礼。其二是经师自撰礼文或礼说。这种做法从汉初的叔孙通就开始了。叔孙通曾撰《汉仪十二篇》(见《后汉书·曹褒传》,而王充《论衡·谢短篇》则称其书为《仪品十六篇》),魏张揖在其《上广雅表》中还称他“撰置礼《记》,文不违古”。而后仓撰《曲台记》(《汉志》载有“《曲台后仓》九篇”)亦其显例。其三是杂采当时所可能见到的各种《记》文,以备朝廷议礼或制礼所用。如汉宣帝甘露三年(前51)诏诸儒讲五经同异于石渠阁,后仓弟子闻人通汉、戴圣等皆与其议。其议有曰:《经》云:“宗子孤为殇。”言“孤”何也?闻人通汉曰:“孤者,师傅曰:‘因殇而见孤也。’男子二十冠而不为殇,亦不为孤,故因殇而见之。”戴圣曰:“凡为宗子者,无父乃得为宗子。然为人后者,父虽在,得为宗子,故称孤。”圣又问通汉曰:“因殇而见孤,冠则不为孤者,《曲礼》曰:‘孤子当室,冠衣不纯采。’此孤而言冠,何也?”对曰:“孝子未曾忘亲,有父母、无父母,衣服辄异。《记》曰:‘父母存,冠衣不纯素;父母殁,冠衣不纯采。’故言孤。言孤者,别衣、冠也。”圣又曰:“然则子无父母,年且百岁,犹称孤不断,何也?”通汉曰:“二十而冠不为孤。父母之丧,年虽老,犹称孤。”(《通典》卷七十三:《继宗子议》)此所谓《经》云者,见于《仪礼·丧服》。所谓《曲礼》者,见今《礼记·曲礼上》。所谓《记》曰者,盖《曲礼》逸文。石渠……又问:“庶人尚有服,大夫臣食禄反无服,何也?”闻人通汉对曰:“《记》云:‘仕于家,出乡不与士齿。’是庶人在官者也,当从庶人之为国君三月服制。”(《通典》卷八十一:《诸侯之大夫为天子服议》)此所谓《记》云,见今《礼记·王制》。汉石渠议。闻人通汉问云:“《记》曰:‘君赴于他国之君曰不禄;夫人,曰寡小君不禄。’大夫、士或言卒、死,皆不能明。”(《通典》卷八十三:《初丧》)此所谓《记》曰者,见今《礼记·杂记上》。可见当时的礼家,皆各掌握有若干礼的《记》文(如《曲礼》、《王制》、《杂记》等)的抄本。这些《记》文当为礼家所习见,而且具有实际上不亚于经的权威性,故在石渠这种高级别的议论经义的场合,能为礼家所公开引用以为议论的依据。今所见《礼记》四十九篇的初本,很可能就是在这个时期由戴圣抄辑而成的。......近人洪业不信戴圣纂辑四十九篇《礼记》之说。他在《礼记引得序》中,除提出诸多可疑之点外,主要有两条看似无可辩驳的证据。其一曰:“《说文》引《礼记》辄冠以‘礼记’二字,独其引《月令》者数条,则冠以‘明堂月令曰’,似许君所用之《礼记》尚未收有《月令》,此可佐证《月令》后加之说也。”洪业自注其所引关于《说文》引《礼记》的说法,是依据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是可见洪氏本人并未取《说文》加以详核。今考《说文》所引《礼记》,并无一定义例,情况较为复杂。据1963年12月中华书局影印陈昌奉刻本,明引《礼记》者,凡六处。一、《示部》“禜”字注曰:“《礼记》曰:‘雩禜祭水旱。’”然段《注》以为此处是“误用锴语为正文”。二、《艸部》“芐”字注曰:“《礼记》:‘铏毛,牛藿,羊芐,豕薇。’”王筠《说文句读》说,此处所引是《仪礼·公食大夫礼》后边的《记》文。三、《羽部》“翣”字注曰:“棺羽饰也。天子八,诸侯六,大夫四,士二。”王筠以为这是引的《礼器》之文。四、《鸟部》“鹬”字注曰:“《礼记》曰:‘知天文者冠鹬。’”王筠说此处引文出自《逸礼》,而非《礼记》。五、《血》部“”字注曰:“《礼记》有醢。”王筠以为“醢”出《仪礼》、《周礼》,不出于《记》。段注本于此条则删去《礼记》之“记”字,而曰:“各本‘礼’下有‘记’字,误,今依《韵会》本。”六、《亻部》“偭”字注曰:“《少仪》曰:‘尊壶者偭其鼻。’”由以上诸条可见,《说文》所引而确可信为出于《礼记》的,只有三、六两条,而第三条中未标《礼记》书名,第六条则仅举其篇名(《少仪》)。可见洪氏所谓《说文》引《礼记》而皆冠以“礼记”二字之说,并不符合事实。又考《说文》全书凡十一引《月令》,其九处皆曰《明堂月令》,而《耳部》“”字下则曰:“一曰若《月令》‘靡草’之‘靡’。”又《酋部》“酋”字注曰:“《礼》有大酋,掌酒官也。”此处所谓《礼》,实据《月令》,王筠曰:“《月令》‘仲冬乃命大酋’,《注》:‘酒熟曰酋。大酋者,酒官之长。’”可见《说文》引《月令》,并非皆冠以《明堂月令》,而以此作为许慎所用《礼记》尚未收有《月令》的证据,也就不能成立了。......后来的学者鉴于《礼记》内容的驳杂,不少人也相继做过分类整理工作。如郑玄门人孙炎曾作《礼记类钞》,“始改旧本,以类相比”(见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五及《旧唐书·元行沖传》);唐魏徵则“因炎之书,更加整比,兼为之注”,撰成《类礼》二十卷(见《旧唐书》之《元行沖传》及《魏徵传》)。孙、魏二人之书皆亡。南宋朱熹作《仪礼经传通解》,以《礼记》分类隶于《仪礼》篇章之次,其意虽在解经(《仪礼》),也是对《礼记》一书的一种分类整理。元吴澄所撰《礼记纂言》三十六卷,则是保留至今的一部分类整理《礼记》的重要著作。清代学者对《礼记》做分类整理工作的也不乏其人,如江永的《礼经纲目》、沈元沧的《礼记类编》、王心敬的《礼记汇编》等皆是。然而《别录》的分类尽管不如人意,尚保留着《礼记》的原貌。自孙炎以后的分类整理者,或割裂原文,或更易篇次,则使原书面目全非,而成另一著作了。《礼记》内容的驳杂,不仅表现在篇次的不伦上,更主要的还是表现在各篇所记内容的杂乱上。四十九篇中,除少数外,大部分很少有突出的中心内容,而且同一篇的前后节之间也很少有逻辑联系,往往自成段落,表达一个与上下文皆不相关的意思。即以《曲礼》为例,其上篇61小节,下篇43小节,总计104小节,就记载了104条互不相关的内容。郑玄《礼记目录》将这104条内容概括为吉、凶、宾、军、嘉五礼,说:“名曰《曲礼》者,以其记五礼之事。祭祀之说,吉礼也;丧荒去国之说,凶礼也;致贡朝会之说,宾礼也;兵车旌鸿之说,军礼也;事长敬老执贽纳女之说,嘉礼也。”然《目录》所谓五礼,实皆散见于上下两篇之中,并非以类相从而记之。但此外还有大量内容,则非五礼所可概括。兹仅举其上篇前五节为例,以见其余。第1节曰:“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安民哉。”这是教人君处事、说话所应有的态度。第2节曰:“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这是教人当谦谨节俭。第3节曰:“贤者狎而敬之,畏而爱之。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积而能散,安安而能迁。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很毋求胜,分毋求多,疑事毋质,直而勿有。”这是教人以爱敬之道和为人处事之理。第4节曰:“若夫坐如尸,立如齐,礼从宜,使从俗。”这是教人坐、立的仪态及礼俗之所宜。第5节曰:“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礼,不妄说人,不辞费。礼,不逾节,不侵侮,不好狎。修身,践言,谓之善行。行修,言道,礼之质也。礼闻取于人,不闻取人;礼闻来学,不闻往教。”这是记礼的作用,说明人的言行皆当依礼,以及学礼之法。上述五节的内容皆各不相关,而且既不可属之于《别录》所谓制度之类,亦不可属之于《目录》所谓五礼的任何一礼。《礼记》中有些篇,虽有相对集中的内容,侧重于某一方面,然所记亦多杂乱而无伦次。如《檀弓》上下两篇总计218节,主要是记丧礼或丧事的,而节节各有独立的内容,互不相关。自《冠义》以下的六篇,从篇名看,当是记载冠、婚、乡(谓乡饮酒礼,下同)、射、燕、聘六种礼的意义的。然所记之义,多杂乱而无序。如《昏义》凡9节,第1节总论婚礼的意义;第2节是就亲迎的若干仪节阐明其义;第3节又论婚礼是礼的根本,按理说,当序之于第1节之后,或合之于第1节之中;第4节则泛论冠、婚、丧、祭、朝、聘、射、乡等“礼之大体”,其义盖在说明婚礼在上述诸礼中的地位,还不算完全离题;第5节又回到婚礼的仪节上来,而论成婚后妇见舅姑(公婆)诸礼仪之义;第6节论妇孝顺公婆之义,这就超出婚礼本身了;第7节记对女子进行婚前教育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意义,按理当置于第2节之前,却倒置于后。以上七节虽无伦次,大体上还是围绕婚礼来谈的。第8、9两节就不然了,却是记王后的六宫与天子的六官分掌内外,阴阳相济,相辅相成之义,这就完全离题了。再如被宋代理学家所特别欣赏而被朱熹列于《四书》的《中庸》篇,凡30节,其实只有前8节基本上是围绕中庸之道来发挥的,以下22节的内容就与中庸无关,而相当广泛了,就连朱熹本人也不得不承认该篇“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见《四书章句集注》之《中庸》篇“题解”)。总之,杂乱而无伦次,是《礼记》四十九篇所记内容的主要特点。梁启超在其所著《要籍解题及其读法·礼记、大戴礼记》中,曾试将大、小二《戴记》的内容混合在一起,而将它们划分为十类,曰:(甲)记述某项礼节条文之专篇。如《诸侯迁庙》、《诸侯衅庙》、《投壶》、《奔丧》、《公冠》等篇,《四库提要》谓“皆《礼古经》遗文”,虽无他证,要之当为春秋以前礼制书之断片,其性质略如《开元礼》、《大清通礼》等之一篇。又如《内则》、《少仪》、《曲礼》等篇之一部分,亦记礼节之条文,其性质略如《文公家礼》之一节。(乙)记述某项政令之专篇。如《夏小正》、《月令》等,其性质略如《大清会典》之一部门。(丙)解释礼经之专篇。如《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丧服》、《丧服四制》等,实《仪礼》十七篇之传注。(丁)专记孔子言论。如《表记》、《缁衣》、《仲尼燕居》、《孔子闲居》等,其性质略如《论语》。又如《哀公问》及《孔子三朝记》之七篇——《千乘》、《四代》、《虞戴德》、《诰志》、《小辨》、《用兵》、《少间》——皆先秦儒家所传,孔子传记之一部。其专记七十子言论如《曾子问》、《子张问入官》、《卫将军文子》等篇,亦此类之附属。(戊)记孔门及时人杂事。如《檀弓》及《杂记》之一部分,其性质略如《韩非子》之《内、外储说》。(己)制度之杂记载。如《王制》、《玉藻》、《明堂位》等。(庚)制度礼节之专门的考证及杂考证。如《礼器》、《郊特牲》、《祭法》、《祭统》、《大传》、《丧服记》、《奔丧》、《问丧》、《间传》等。(辛)通论礼意或学术。如《礼运》、《礼察》、《经解》、《礼三本》、《祭义》、《三年问》、《乐记》、《学记》、《大学》、《中庸》、《劝学》、《本命》、《易本命》等。(壬)杂记格言。如《曲礼》、《少仪》、《劝学》、《儒行》等。(癸)某项掌故之专记。如《五帝德》、《帝系》、《文王世子》、《武王践阼》等。梁氏的划分,较有利于人们理解二《戴记》的复杂内容,虽未为尽当,但比起前人的分类来,要合理得多了。这里,我们还要再谈一谈《礼记》四十九篇的篇名与内容之间的关系。《礼记》各篇,一部分是依据其所记内容来命名的,但此外还有多种情况,读者决不可仅据篇名而望文生义,去判断该篇的内容。《礼记》中多数篇的命名,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许多篇的篇名,都只可视为该篇的代号,而并不能反映该篇的实际内容。综观四十九篇的命名,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依据篇中所记主要内容命名。《王制》、《月令》、《礼运》、《内则》、《丧服小记》、《学记》、《乐记》、《祭法》、《祭义》、《坊记》、《三年问》、《奔丧》、《深衣》、《投壶》、《儒行》、《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丧服四制》等二十二篇皆是。第二,仅据首节或仅据篇中部分内容命名。《檀弓》(上、下)、《文王世子》、《祭统》、《经解》、《中庸》、《表记》、《问丧》等八篇皆是。第三,取篇首或首句中若干字,或取篇中若干字命名。《曾子问》、《礼器》、《郊特牲》、《玉藻》、《明堂位》、《哀公问》、《仲尼燕居》、《孔子闲居》、《缁衣》、《大学》等十篇皆是。第四,以所记内容的性质命名。《曲礼》(上、下)、《大传》、《少仪》、《杂记》(上、下)、《丧大记》等七篇皆是。第五,命名之由不详者。《服问》、《间传》两篇皆是。由上可见,四十九篇的命名,非同一例,盖因作记者既非一人,又非一时之人所致。......二、《礼记》四十九篇,字数较多,在唐代号称“大经”,如果再加上《注》、《疏》,确乎庞然大物,如果毫无目的地通读,费时既多,效果也不一定好。所以读者当先确定自己的阅读目的。如果你是从文献学的角度来研究《礼记》,自当通读无疑,而且还不能只读一种版本。如果你是以研究中国古代的礼制或儒家学术思想史为目的,自亦当通读无疑。由于《礼记》内容驳杂,为理清眉目,*好分类抄纂,以便比较研究,如元吴澄的《礼记纂言》之例。但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就没有必要逐篇通读了。然而一般读者读书,也须有个目的,如为增长知识、提高文化素养或借鉴古代的为人处世之道等。《礼记》中有许多封建糟粕,如强调建立在亲亲尊尊基础上的等级制度、丧服制度、祭祀制度,以及宣扬男尊女卑等,这些对于近现代社会来说,早已失去了它们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对于今人已经成为无用的东西了,虽然可以作为历史知识去了解它们,但对于一般读者来说,有关这些方面的内容,毕竟可以缓读或不读。《礼记》中还有许多说得很好的有关学习、教育、生活、修养身心和为人处世的道理,其中有不少精粹的语言,对今人仍有教益,很值得一般读者去读。梁启超在《要籍解题及其读法》中,曾为“以常识或修养应用为目的而读《礼记》者”,即我们所谓一般读者,分等级(即阅读的先后顺序)开了一个阅读篇目,兹抄录如下:*等:《大学》、《中庸》、《学记》、《乐记》、《礼运》、《王制》。第二等:《经解》、《坊记》、《表记》、《缁衣》、《儒行》、《大传》、《礼器》之一部分、《祭义》之一部分。第三等:《曲礼》之一部分,《月令》、《檀弓》之一部分。第四等:其他。梁启超说:“吾愿学者于*等诸篇精读,第二、三等摘读,第四等或竟不读可也。”又说:“右所分等,吾自知为极不科学的极不论理的极狂妄的,吾并非对于读者有所轩轾,问吾以何为标准,吾亦不能回答。吾惟觉《礼记》为青年不可不读之书,而又为万不能全读之书,吾但以吾之主观的意见设此方便耳。通人责备,不敢辞也。”梁氏的意见,至今仍可供一般读者参考。三、《礼记》四十九篇,非出于一时一人之手,又属于杂记性质,因此各篇之间,矛盾牴牾处甚多。如祭天礼,《礼器》说“至敬不坛,埽地而祭”(第10节),而《祭法》则说“燔柴于泰坛”(第2节);四季宗庙祭祀之名,《王制》说“夏曰禘”(第29节),《祭义》则说“春禘”(第1节);丧礼哭师之处,《檀弓上》说“师,吾哭诸寝”(第39节),《奔丧》则说“哭……师于庙门外”(第11节);服丧期间朝君之礼,《曲礼下》说“厌冠,不入公门”(第8节),则固当去首绖而入,而《服问》则说“凡见人无免绖,虽朝于君无免绖”(第12节);为君服丧之礼,《杂记上》说“大夫次于公馆以终丧,士练而归”(第4节),《丧大记》则说“公之丧,大夫俟练,士卒哭而归”(第51节),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至于《礼记》所记与其他典籍(如《周礼》、《仪礼》等)的矛盾处,更不可胜数。我们读《礼记》,对于这些矛盾的地方,只须随文研索,切勿强求会通。正如王引之所说:“大抵礼家各记所闻,不能尽合。……学者依文解之而阙疑可矣。必欲合以为一,则治丝而棼也。”(《经义述闻·礼记下》“曰祖考庙”条)当然,如果意在做某种专门的研究,于某项矛盾处,寻出证据,以考辨其是非正谬,或指出两种不同说法各自的根据所在,自然是大有益于学术之事。但这是专家们的工作,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就没有这个必要了,更不必因为不明其矛盾之缘由而苦恼。四、自古注释《礼记》的书籍很多,堪称浩如烟海。要之,读《礼记》或研究《礼记》者,仍当以郑《注》为主,辅之以孔《疏》。郑《注》集两汉经学之大成,而得其精要。孔《疏》博采唐以前学者研究的成果,并着重对郑《注》作了阐释。《注》《疏》近古,较得作《记》者原意。当然,《注》《疏》中的缺点错误也不少,且郑玄迷信谶纬,注《月令》、《郊特牲》、《祭法》等篇而贯穿纬书所谓“感生说”和“六天说”,说近诞妄,虽汉代风气所使然,终是其一短。孔《疏》则曲为之回护,是又张大其短。当然,若要作深入的研究,仅读《注》《疏》还不够,唐以后学者的著作,有代表性的,也应当读。宋人不信《注》《疏》,务出新意,除道学的说教外,也甚多创获,颇能启人之思。清人的著作,又集汉、宋学研究之大成,而少元、明学者空疏之弊,虽《礼记》的研究在清代未能称“盛”,然亦有许多值得重视的成果。宋以后学者的代表性著作,上节已经作了简要的介绍,这里就不赘述了。我们希望这部《礼记译注》,或许对初学者能有所帮助,而对有志于深入研究的人,也或许可以提供某种方便和参考。但由于本人的学识和功力所限,错谬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不吝赐教。*后,我们想说明几点:一、本书的《礼记》原文部分,依据的是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阮校《十三经注疏》本,《注疏》本偶有讹误,则予以订正。二、本书1997年曾出过繁体字版,凡80余万字,这次改为简体字再版,篇幅亦作了圧缩。为节省篇幅,原书中的“题解”和每节后的“小结”都删去了,注释中凡引用前人之说,也一律未标明出处。读者如欲作深入探讨,则可参考繁体字本及本书末所附《主要参考书目》。三、对于《礼记》中的字词和名物概念,为节省篇幅,只在*次出现时加以注释,除极少数十分重要者外,以后重复出现,一般不再注,有时仅注明参看某篇第几节,以便读者查看。又,本书系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郑州大学中原文化资源与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暨郑州大学“十五”“211工程”重点学科——中国古代文明与考古学建设项目。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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