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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光社,1942年生,籍贯湖北黄陂,在贵州山区度过青少年时代,1978年考为辽宁大学研究生,留校任教,后为教授、博士生导师。有专著《文心十论》《雕龙迁想》《势与中国艺术》《刘勰及其文心雕龙》《中国古代美学范畴发生论》《因动成势》《庄子范畴心解》《庄子寓言心解》《中国文论范畴生成史》等,2014年出版了与张国庆合著的《文心雕龙集校、集释、直译》。此外,还出版了文学作品《夏天的寓言》。
《因动成势》是《中国美学范畴丛书》中的一种。“势”可以说是我国特有的美学范畴。它民族特色鲜明,是一个从大局着眼、重视整体性、以运动属性为内核的形象性概念。形式多样,意蕴丰富,至少从汉魏六朝起就成为重要的美学范畴。本书介绍了先秦诸子以及古代诸“艺”(音乐、舞蹈、武术、围棋等)的“势”论;以翔实的资料和简要的评介重点展示了中国书法、绘画、文学领域“势”论的建树和演进历程;从艺术动力学的视角概括出“势”范畴的内涵和美学特征,论证了它的当代价值。
《中国美学范畴丛书》汇聚了蔡锺翔、陈良运、涂光社、袁济喜等诸多知名学者,对中国传统美学范畴作了一次全面深入的研究。作者在遵循基本撰写体例的同时,又有着鲜明的个性与观点,彰显“和而不同”的学术自由精神,融会中西,将中国美学范畴与西方美学与文化相比较,提出了诸多学术锐见。该套丛书的出版,将为中国美学和中国文论史的研究及体系构建打下坚实基础。
小引
“势”由动而生,无动则无势可言。“权势”有强力的威压和驱动力,“形势”是矛盾运动的大格局,“气势”的张扬有雄强的精神意志作后盾,“阵势”是两军对垒时的队形和作战态势,“趋势”是发展的动向,“姿势”指形体动作的姿态,拳法中“势”是动作规范……总之,运动性是“势”的核心属性。
在中国,“势”最初指权力地位造成的格局,具有政治的强制力,先秦的法家重视“势治”;孙子论兵法之势,既要求因天时地利和敌我态势“因利制权”(制定谋略、选择阵形、把握时机),又要求统帅能使自己的士卒如同高山滚下的圆石、溃堤直泻的洪水,形成不得不然的冲击力。西方最杰出的军事家和政治家拿破仑明言,只有利益和恐惧可以驱使人们,可谓精于“势”道。诚然,他早年未见过中国的“势”论,所以读到《孙子兵法》的时候不能不折服。如果看到荀子、韩非的权势之论呢?我想拿破仑还会惊叹中国的权术研究的。
本书最后一章的副题中我称“势”论为古代的艺术动力学。艺术家以“总一之势”把作品抟聚成一个充满活力的整体;以作品及其意象展开之“势”造成一种心理压强,左右和推动受众感情和思维的运动。作为诉诸视觉的艺术,雕塑和绘画只能提供凝固的造型而受到极大的局限,强烈地追求时空上的突破。于是莱辛《拉奥孔》说要选择表现“富于包孕的片刻”;凡·高说,“要画出动态和生命的力”。音乐、文学是诉诸听觉的艺术,展开上相对比较自由,但也要求在时间的延续中有起有收,有节奏和起伏回还,有高潮有停顿……此类对艺术的理解、追求和布局安排的具体操作、处理,乃至表现风格的选择,在中国古代都可与“势”范畴组合的理论相联系。文学艺术中的造“势”是由自发到自觉的,理论也有一个形成、拓展和完善的过程。
书名的“因动成势”除了可以理解为“事物由于运动形成了它的势”之外,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势”可能指潜藏的动因,或者似静而寓动,或者超越已展现的状貌显示出未来的动向和运动力度。所以蓄势能够“未发而威”,所以“势”有时义近于“未来趋向”。虽然运动还未作展示或者尚未全部展示,却已储备了进一步运作的因子,这就是选择“因”字的又一个理由。
第一章传统文化中普泛的“势”意识
“势”这个汉字本身就是一个意蕴相当丰富的词,在不同场合可以分别解释为形、姿态、权力、地位、时机、法度、情状、环境、条件、威力、规律和运动趋向等等。在保持自身基本含义的情况下,它能与其他字组合成许多复合词和成语、词组,比如形势、姿势、声势、气势、趋势、态势、势利、势力、势态、势焰、势头、均势(现代物理学上还有势能、势差、电动势等等),以及势不两立、势均力敌、势如破竹、因势利导、大势所趋、趋炎附势、审时度势、虚张声势、势不可挡之类。在历史故事和通俗小说里,亡国之君与败军之将常有“大势去矣”的哀叹,“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则是势尽力微的比况。得势者往往平步青云为所欲为,“虎落平阳”和“龙游浅水”的可悲处境自然是失势所至。高屋建瓴者势不可遏,气势磅礴者每每先声夺人。仗势欺人者是权贵豪强的鹰犬,乘势而起者则顺应了潮流把握了时机。罚不责众是迁就其人多势大,“小打小闹”不被重视也只因其势单力薄成不了“气候”。《孟子·公孙丑下》中曾经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其实无论是天时、地利还是人和,古人之所以在政治和战争中注重这三者,其目的不外乎追求得“势”,形成一种顺乎潮流、胜券在握的有利格局。
势有消长,有逆转。也就是说,势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空间的改变而不断地运动变化着。当初项羽顺应天时民心,破釜沉舟挥师击秦,楚战士无不以一当十,呼声动天,确乎具有摧枯拉朽之势。然而时过境迁,项羽最后又在垓下发出“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的感慨和“时不利兮骓不逝”的悲歌。后唐庄宗天下得而复失,史家亦称:“方其盛也,举天下豪杰莫能与之争;及其衰也,数十伶人困之,而身死国灭,为天下笑。”谭嗣同在变法失败舍生成仁之际也有“无力回天”的遗恨。这些慨叹皆为得势失势而发。如今对50年代初大陆人民思想水准的估价也许不一,但一般都承认其时革命的势头正旺,人们的精神意志和行为仿佛被无形的大潮推拥,不得不投身其中,甚至虔诚地为种种“运动”推波助澜,这无形的大潮就体现出“势”。当代人在观察和判断运动变化的多元结构的世界现象时,经常使用诸如“形势”“趋势”“势态”“势头”和“均势”“势力”“造势”这样的概念,其中表达出精微义蕴的“势”是很难被另外的字眼替代的。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势”这个系统的语汇仍然会得到人们的青睐大概是明白无疑的。
古人说:“名必有所分,称必有所由。”(王弼《老子指略》)一定的概念只能从一定的角度反映事物的某一侧面。一个重要的概念或范畴的产生,必然反映出其创造者的某种意识,体现出其思维方式上的某种特点。一定范畴的产生是人们认识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反映。倘若在一个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某个范畴沿用不衰,那么就表明它与这个民族的传统意识有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该民族能够运用它来阐述对思考对象的独特理解。如果这个范畴在中西合璧的当代社会仍葆其强劲的生命力,还在若干领域广泛使用而不被取代,那就说明:它所反映的事物的某一本质方面依然得到认可;创造它的民族对人类文明做出了贡献。“势”可以说正是这样的一个范畴。
考察“势”意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广泛存在以及“势”作为概念的成长过程,当有助于了解华夏民族把握和反映世界的一个基本着眼点。
第一节先秦两汉子书中的“势”——向艺术领域转移前的“势”论
人是自然的人,也是社会的人。人类的祖先大概从摆脱蒙昧状态有了自我意识开始,就感受到自我与环境的对立。因为所谓“自我意识”的基点就在于与环境的分离。主观意志与客观事态相吻合的情况固然有之,不过更多的情形则是两者的矛盾和冲撞。
《老子·五十一章》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其“势”是左右“物”运作的动因与外部条件(环境、格局)形成的合力。《庄子》也曾从环境、格局和发展势态的角度提到“势”,如:
夫自细视大者不尽,自大视细者不明。夫精,小之微也;垺,大之殷也;故异便,此势之有也。(《秋水》)
孔子游于匡,卫人围之数匝,而弦歌不惙。子路入见,曰:“何夫子之娱也?”孔子曰:“来,吾语汝。我讳穷久矣,而不免,命也;求通久矣,而不得,时也。当尧、舜之时而天下无穷人,非知得也;当桀、纣之时而天下无通人,非知失也;时势适然。”(《秋水》)
王独不见夫腾猿乎?其得楠梓豫章也,揽蔓其枝而王长其间,虽羿、蓬蒙不能眄睨也。及其得柘棘枳枸之间也,危行侧视,振动悼栗,此筋骨非有加急而不柔也,处势不便,未足以逞其能也。(《山木》)
据《孟子·离娄上》记载,公孙丑曾经问孟子,为什么君子“不教子”?孟子的回答是“势不行也”。就是以为父亲的身份使“教”有所不便,其负面影响会危害父子正常的亲和关系。
自然万物依循其恒常不变的法则和节律运动,譬如日月星辰的运行,昼夜四季的更替,动物植物(包括人自身)的生长繁衍衰老病死等等,一概不受人们主观意愿左右。大约也是在战国时代成书的《管子》,其第二篇《形势》说:“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春秋冬夏不更其节,古今一也。”后面第六十四篇《形势解》又阐释道:“天覆万物,制寒暑,行日月,次星辰,天之常也。”并指出万物的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是“四时之节也”。
自然物态的运动节律体现着恒常不易的“势”,社会生活的运作(包括人们的统属关系,社会的权力结构,指导人们思想行为的规范,乃至国家民族的盛衰兴亡)也往往体现出难以逆转的“势”。“势”以一种特定的格局和无形的力推动或者制约着事物发展的进程,影响着人们的情感和心理。
自然给人们带来的究竟是恩惠还是灾祸经常是难以预期的,社会政治的好坏,战争的胜负与家邦的兴衰一般也不取决于个人的意愿,人们在自然之伟力和社会大潮的面前通常显得卑微脆弱。自然和社会的运动演化带着“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威势,让人们别无选择,只能作识时务的“俊杰”。《管子·形势》篇如是说:
其功顺天者,天助之;其功逆天者,天围(违)之。天之所助,虽小必大;天之所围,虽成必败。顺天者,有其功;逆天者,怀其凶,不可复振也。
这里的“天”,是指超然于人们主观意愿以外的客观规律和自然态势而言的,故其后又云:“得天之道,其事若自然;失天之道,虽立不安。其道既得,莫知其为之;其功既成,莫之其泽之。藏之无形,天之道也。”
置身于体现“天之道”的自然势态中,人们和一切事物都为某种无形的、几乎不可抗御的力所左右、所推动、所催迫,在一种不得不然的格局中运动、演化,遵循“势”的要求发挥相应的作用。
有必要指出的是,《管子》的《形势》篇和《形势解》篇反映出早期“势”论的两个特点:第一,尽管先民们对于自然关系中的“势”的感受可能先于社会关系的“势”,但是除了因农业需要重视节候的规律以外,人们并不注意对自然之“势”所以然的探求;“势”的理论最先是在社会关系论中得到充分发育的。第二,尽管有大势所趋、不得不然的一面,但古人的“势”论从来就不是消极和甘于无所作为的,其间看不到宿命论的悲哀和惶恐,强调的是对“势”的认识、把握与利用。《管子》中这两方面的材料很多,我们将在探讨其他各家“势”论时再征引生发,此处从略。
一、社会关系论中的“势”——“势”是地位、权力
古代中国大概自商代起进入青铜时代,物质生产水平的提高为财富的占有提供了必要条件。商、周的国家机器已经比较完善。如果说早期氏族公社首领拥有的权力地位更多地体现着维系保障氏族生存繁衍的责任的话,那么到了商、周,统治者的权力地位业已与相应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了。作为治水故事里的英雄来描述的大禹,是为子民劬劳不已、有权无利部落首领的最后一位代表,也同三皇五帝一样成为人们追怀的永不复出的偶像了。
《尚书·君陈》篇说:
王曰:君陈,尔惟弘周公丕训,无依势作威,无倚法以削。
君陈是周朝大臣,周公死后,成王命他治理东郊成周。此为成王告诫君陈之语,要求他弘扬周公遗训,不要凭借自己的地位权势对属下作威作福,也不要倚仗法制施行刻削之政。这段记载大概是现存资料中最早用到“势”的一则。
看来睿智的君主懂得,既需要利用权力地位来施行统治,鉴于历史的教训,又必须防止由于滥用权势丧失民心,从而破坏统治的基础。
战国是强权政治的时代,人们对地位和权力之“势”的感受和体察更为深入了。《孟子·公孙丑上》录有齐人谚语:“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镃基,不如待时。”《庄子》中用到权势之“势”的地方也很多,如“道流而不明居,得行而不明处,纯纯常常,乃比于狂;削迹捐势,不为功名”(《山木》);“势为天子而不以贵骄人”,“夫富之于人,无所不利,穷美究势,至人之所不得逮,贤人之所不能及……且夫声色滋味权势之于人,心不待学而乐之,体不待象而安之”(《盗跖》);“今子既上无君侯有司之势,而下无大臣职事之官”(《渔父》)之类。庄周对于世俗权势自然投以鄙夷的目光,比如:“故势为天子,未必贵也;穷为匹夫,未必贱也”(《庄子·盗跖》);“钱财不积则贪者忧,权势不尤则夸者悲。势物之徒乐变,遭时有所用,不能无为也。此皆顺比于岁,不物于易者也。驰其形性,潜之万物,终身不反,悲夫!”(《庄子·徐无鬼》)
慎到(约前395—约前315)提出“势治”的主张,认为君主应该凭借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力地位实行法治。《慎子·威德》曾经指出:“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慎到的主张对战国后期的法家学者有很深的影响:荀况是以兼收并蓄诸子精华知名的大家,他与集法家大成的韩非都在自己的著作中充分阐扬慎到的“势治”之说,全面地讨论了权力地位之“势”对新兴国家的积极意义;稍后,《吕氏春秋•慎势》也于此有专门的论述。这些议论恢弘精辟,颇有“为帝王师”的卓识和气魄。我们的评价以荀、韩为中心,以《管子》和《吕氏春秋》等子书的有关材料补充、印证之。
1.荀子论“势”
《荀子》中频繁地议及地位权力之势的功能,比如:
国者,天下之利用也;人主者,天下之利势也。(《王霸》)
天子者,势位至尊,无敌于天下。(《正论》)
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其故,故明君临之以势,道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论,禁之以刑。(《正名》)
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法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性恶》)
荀子认为,君主居于天下最有利的地位,拥有天下最大的权势。这至尊的“势位”“无敌于天下”,为控制和驾驭臣民提供了必要的政治格局。《管子·明法解》说得明白:
明主在上位,有必治之势,则群臣不敢为非。是故群臣之不敢欺主者,非爱主也,以畏主之威势也。百姓之争用,非以爱主也,以畏主之法令也。故明主操必胜之数,以治必用之民;处必尊之势,以制必服之臣。故令行禁止,主尊而臣卑。故明法曰:尊君卑臣,非计亲也,以势胜也。
封建的等级制原本就无所谓公平,何况定于一尊的君主专擅天下之利,要臣民们心悦诚服以“爱主”之心行事是靠不住的。因此,没有权势的威压群臣就难以听命效力,没有强制性的法令就无法统驭百姓。
荀子还明言权位的高低与占有利益成正比,天子“富有天下”这一点。《荀子·君子》篇说:“天子也者,势至重,形至佚(同逸),心至愈(同愉),志无所诎,形无所劳,尊无上矣。”其《荣辱》篇和《王制》篇又进而论到:“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所欲也,然则从(同纵)人之所欲,则势不能容,物不能赡”;“分均则不偏,势齐则不一,众齐则不使”;“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同赡),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荀子从“人性恶”的基本认识出发,赤裸裸地揭示出统治者为攫取私利的欲望所驱使从而争权夺势的本来面目。他认为,在不能人人都满足“富有天下”之私欲的情况下,只有确立“势”(权力地位)的“不齐”这种格局才能遏止争斗,构建成有所统属的、安定的政治秩序。“不齐”才有主从之分,才能使人们认可与地位权力差别相当的利益等级差别。足见“势位不齐”具有镇慑他人,使“天下之富”归于君主一己的作用。
《吕氏春秋·慎势》对此有所阐扬:“王也者,势无敌也。势有敌则王者废也。”篇中征引道:“慎子曰: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欲,由分未定也。分未定①,(①原非:“非一兔足为百人分也,由未定。由未定……”此处从陶鸿庆说。)尧且屈力,而况众人乎?积兔满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分已定,人虽鄙不争。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定分而已矣。”慎子将明确权力地位的大小和利益的归宿作为一种手段,以形成“不争”之势。
不过,“势”与地位名号并不是一回事,它是其统属下众多地位低下者对其权力地位格局的认可和服从,所以《荀子·王霸》篇又指出:“人服而势从之,人不服而势去之。故王者已于服人矣。”
拥有不争之势的君主可以为所欲为,“志无所诎”,故“势”的利用有两面性。《荀子·强国》说:“处胜人之势,行胜人之道,天下莫忿,汤、武是也;处胜人之势,不以胜人之道,厚于有天下之势,索为匹夫不可得也,桀、纣是也。然则得胜人之势者,其不如胜人之道远矣。”没有“胜人之道”指导而徒具“胜人之势”,这“势”便只能是灭亡的加速剂。《荀子·君道》篇亦云:“……故明主急得其人,而暗主急得其势。急得其人,则身佚而国治,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不急得其人,而急得其势,则身劳而国乱,功废而名辱,社稷必危。”
2.韩非论“势”
韩非是战国末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是建立中央集权国家机器最杰出的鼓吹者和政治设计者。他所结撰的《韩非子》一书,对权力地位之“势”的讨论是相当充分的。我们于此择其要而述之。
韩非所论《八经》以“因情”为首,这“因情”就是指利用人们心理的好恶取舍。韩非认为:“凡治天下,心因人情。人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统治者应当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普遍心理以赏罚树立权威,做到令行禁止;如此则权势有足够的力量统驭民众。
《管子》在这方面曾有十分透辟的论述。《形势解》在阐释“蛟龙得水,而神可立也;虎豹托幽,而威可载也”和“贵有以行令,贱有以忘卑”(皆《形势》篇所论)时如是说:
虎豹,兽之猛者也;居深林广泽之中,则人畏其威而载(同戴)之。人主,天下之有势者也;深居,则人畏其势。故虎豹去其幽而近于人,则人得之而易其威。人主去其门而迫于民,则民轻之而傲其势。故曰:虎豹托幽,而威可载也。
人主之所以令则行禁则止者,必令于民之所好,而禁于民之所恶也。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恶死,莫不欲利而恶害。故上令于生,利人则令行;禁于杀,害人则禁止。令之所以行者,必民乐其政也,而令乃行。故曰:贵有以行令也。
前一段话是谓“威”、“势”表现为一种无形而可感的压迫力与制约力,“法术”之士研究了人们的心理,提出在人主与臣民之间须保持距离,因为令人莫测高深能强化“威”“势”,最有利于人主对臣民的驾驭。后一段话则指明,君主令行禁止的关键是顺乎臣民的好恶之情。
《慎子•因循》篇云:“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是故先王见不受禄者不臣,禄不厚者不与入难。人不得其所以自为也,则上不取用焉。故用人之自为,不用人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此之谓因。”①(①引文与《四库全书》本稍有出入。此处从清钱熙祚校本。)极力倡导“因势”的慎到提出“因情”的原则是使“人莫不自为”。君主任用的人其切身利害必须与君主(或国家)的利害相一致,他们为君主效力实际上也是为自己工作,于是成为国家机器上能动运转的组成部分。“禄厚”者从君主那里分享到更多的利益,理当更能与君主共患难。这种变“为我”而为“自为”的用人原则,指导一些近代实业家缔造出成功的经济管理模式。
《韩非子·功名》篇明确地将“势位”视为君主成功地进行统治所需的一个条件:
明君之所以立功成名者四:一曰天时,二曰人心,三曰技能,四曰势位。……得势位,则不进而名成。若水之流,若船之浮。守自然之道,行毋穷之令,故曰明主。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故立尺材于高山之上,下临千仞之谿,材非长也,位高也;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非千钧轻而锱铢重也,有势与无势也。故短之临高也以位,不肖之制贤也以势。
《韩非子·奸劫弑臣》篇中进而指出:“不因其势,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使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此处所谈的统治术是要求君主利用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力地位,也就是“因其势”,造成一种至使天下臣民不得不然、皆为我用的格局。人人都成为自己的耳目,就可以免受谄佞奸邪者的蒙蔽欺骗。这样才算得明君,国家也因此能获得安定。
韩非反复强调君主集权威于一身的必要,《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篇中论道:“势重者,人主之渊也;臣者,势重之鱼也。鱼失于渊而不可复得也,人主失其势重于臣而不可复收也。”《韩非子·喻老》篇亦云:“势重者,人君之渊也。君人者,势重于人臣之间,失则不可复得。”《韩非子·备内》篇谈到周天子使“臣专法而行”的历史教训时说:“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不仅对于大臣擅权的可能要高度警惕,就是对国之储君——通常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也须防范。《韩非子·亡征》篇就有“太子尊显,徒属众强,多大国之交,而威势蚤(同早)具者,可亡”的一条。看来专制君主的“势重”获得的权益令人垂涎,确实使自己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处处隐伏着争斗与危机,周围的一切人,乃至亲属都可能是威胁自己地位和生存的敌人。君临天下者有十分得意处,亦有十分可悲处。所以《吕氏春秋·慎势》警告说:“失之乎势,求之乎国,危。吞舟之鱼,陆处不能胜蝼蚁。权钧(同均)则不能相使,势等则不能相并,治乱齐则不能相正,故大小、轻重、少多、治乱不可不察,此祸福之门也。”
《韩非子·功名》篇论“势位”之利用时曾经言及“守自然之道”。《韩非子·观行》篇也说:“……故势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故乌获(古代大力士)轻千钧而重其身,非其身重于千钧也,势不便也。离朱(古之明目者,传说可于百步之外见秋毫之末)易百步而难眉睫,非百步近而眉睫远也,道不可也。故明主不穷乌获以其不能自举,不困离朱以其不能自见。因可势,求易道,故用力寡而功名立。”足见“势”的形成和发挥功用都得受其本然规律的约束,往往有一定的局限。顺应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才合乎“自然之道”,才有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韩非子》中立《难势》一篇专论,通过驳难从另一个侧面对“自然之势”作了辩证的剖析:
夫势者,名一而变无数者也。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吾所为言势者,言人之所设也。今曰:“尧、舜得势而治,桀、纣得势而乱”,吾非以尧、舜为不然也。虽然,非一人之所得设也。夫尧、舜生而在上位,虽有十桀、纣不能乱者,则势治也;桀、纣亦生而在上位,虽有十尧、舜而亦不能治者,则势乱也。故曰:“势治者则不可乱,而势乱者则不可治也。”此自然之势也,非人之所得设也。若吾所言,谓人之所得设也;若吾所言,谓人之所得势也而已矣,贤何事焉!……夫贤、势之不相容亦明矣。且夫尧、舜、桀、纣,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随踵而生也。世之治者不绝于中,吾所以为言势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今废势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处势而待桀、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且夫治千而乱一,与治一而乱千也,是犹乘骥、(缺字,左马右耳)而分驰也,相去亦远矣。夫弃隐栝之法,去度量之数,使奚仲为车,不能成一轮。无庆赏之劝、刑罚之威,释势委法,尧、舜户说而人辩之,不能治三家,夫势之足用亦明矣。而曰“必待贤”,则亦不然矣。
上面这段论述首先将“势”分为“自然之势”与“人设之势”两类。然后说明“自然之势”在此处专指“生而在上”的固有权力地位。这“自然之势”既可以为尧、舜得而用之,也曾经为桀、纣所拥有;“自然之势”造成“法术之士”无能为力的现实,即“势治者不可乱,势乱者不可治”。韩非所热衷的显然是“人设之势”。他指出,尧、舜、桀、纣的自然产生是历史上千载一出的现象,实际政治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人君是居“中”的,他们“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在这样的情况下,“法术之士”可以大有作为。所谓“人设之势”就是能动地利用权力地位,实施法度,至少也能取得“千世治而一乱”的效果。倘若放弃“人设之势”而去等待尧、舜那样的圣人君临,就只能是“千乱而一治”了。看来积极有为的“人设之势”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韩非认为,只凭借贤哲们的才具和道德感化力量去治理国家(即所谓“贤治”)是不足取的,倘若“无庆赏之功,刑罚之威,弃势委法”,即使贤明若尧、舜也将无所作为。“势之足用”之说建筑于人们向善之心不如趋利避害之心那样急切的认识之上,透露出先秦法家大抵以“人性恶”的判断作为其立论之依据。
被《汉书·艺文志》归人“名家”的《尹文子》大概成书于战国晚期,其说杂糅诸子而近于法术,“势”之所辨在君臣名分权位而不在一般的名实,其论能反映当时诸子重“势”的普遍性。
《尹文子·大道上》中说:“道不足以治则用法,法不足以治则用术,术不足以治则用权,权不足以治则用势。势用则反权,权用则反术,术用则反法,法用则反道,道用则无为而自治。故穷则徼终,徼终则反始,始终相袭,无穷极也。……术者,人君之所密用,群下不可妄窥;势者,制法之利器,群下不可妄为。人君有术而使群下得窥,非术之奥者;有势使群下得为,非势之重者。大要在乎先正名分,使不相侵杂,然后术可秘,势可专。”法术之士既看到权力格局中“势”的强制功能,并觉察到能够懂得如何运用权势更为重要。道、法、术、权、势相济相成和“始终相袭”很能体现黄老的“无为而治”与申韩法术势治的内在联系。
《尹文子·大道上》又说:“圆者之转,非能转而转,不得不转也;方者之止,非能止而止,不得不止也。因圆者之自转,使不得止;因方者之自止,使不得转。”《孙子兵法·兵势》篇有“方者止,圆者行”之语,大概是《尹文子》这个论断的渊源。事物的体态和属性决定其存在方式和运动趋势,这种况喻后来出现在文学艺术的“体势”论中,用来说明按照创作体制选定表现方式时应该遵循其自然之势。随后《尹文子·大道上》又说:“处名位,虽不肖下愚,物不疏己。亲疏系乎势利,不系乎不肖与仁贤。亦吾不敢据以为天理,以为地势之自然者尔。”社会关系的法则尽管和自然关系的法则有相近相通之处,人际关系方面的影响却不应忽略,所以在智者看来,“系乎势利”的亲疏不可能一概如“地势之自然”般视为是一种必须顺应的“天理”。
《尹文子·大道下》以为,人们即使在才能智算方面相同也会有贫富贵贱的差别,贫贱者“能不怨则美矣,虽怨,无所非也。其敝在于不知乘权藉势之异,而虽曰智能之同,是不达之过”。以权势获取富贵似乎天经地义,人们只应心悦诚服地接受存在差别的现实,只应该也能够借助权势去谋取富贵。
《尹文子》的议论可以视为对韩非“人设之势”的阐扬和补充。
《慎子》《管子》《荀子》《韩非子》《尹文子》以及《吕氏春秋》中有关“势”的理论适应战国时代变法图治、由分裂走向统一的政治形势,阐述了“君权至上”树立绝对权威的必要性,提出了建立中央集权国家的指导思想。中国封建等级制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君主与统治集团其他成员的巨大悬隔(相比之下西方封建君主与大贵族的等级差别要小得多)。看来,中国高度集权的统治方式是在“势”论的指导下形成于战国、秦汉,并于几千年的因袭中不断完善和强化的。
荀子、韩非诸家之论似乎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华夏民族对于社会关系的重视。他们充分认识到社会地位的不同能够造成人们的心理势差。又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体察出运用权势的正负两种效果,它既是治世的利器,也可能造成乱世的危害。“法术之士”撇开了仁义的说教,对“势治”进行了精深的研究,告诫君主要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以“庆赏刑罚”为手段驾驭臣民,强化权位的威势,“处势”的目的在于引导或者胁迫人们统一意志和行为,使之符合最高统治者所代表的国家利益与意志的需要。
先秦的法家对自己讲究政治权术是不讳言的,《韩非子》中的“势”论算得这方面的集大成之作。它对古代中国的政治伦理和权力意识有深刻的影响。
精于造就和利用权势的“法术之士”在君权至上的封建社会中有很大的依附性,他们期望博得君主的器重,在为强化集权统治出谋划策的过程中,取得个人的权益和施展抱负的机会。《史记·李斯列传》记云: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日:“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矣!”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
李斯受到的启发是:在当时社会中权位的高低决定个人作用和获得利益的大小。所谓“帝王术”显然就是荀子倡言的以“势治”为核心的统治术。他是“势治”的实践者,由于适应秦统一和建立中央集权国家的需要而取得了成功。
“无依势作威,无倚法以削”的谆谆告诫包含着“民本”思想。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原是要求各守己道、名副其实,率先要求的是君主要像君主的样子。儒家经典曾规定“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然而依韩非“势”论构建的君主专制制度,则对集权于一身的君主无任何有效的制约,他面前的子民只能做驯服的奴仆,否则“非刑即戮”。缺少制约的权势是不可抗御的腐蚀剂。嵇康《太师箴》指出,“季世”君主“凭尊恃势,不友不师,宰割天下,以奉其私。……骄盈肆志,阻兵擅权;矜威纵虐,祸崇丘山;刑本惩暴,今以胁贤;昔为天下,今为一身。”这种必然导致的君不君的现象使“臣臣”的要求变得勉强和虚伪,丧失了对子民的感召力,最终破坏了孔门贤哲苦心设计和完善的君臣伦理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