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一个人的村庄(新疆乡土作家刘亮程的经典之作!)》刘亮程的书评文摘
日期:2022-07-28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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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亮程,中国当代著名散文家。1962年生于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并在那里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期。种过地、放过羊,当过十几年乡农机管理员。他几乎所有的文字都是与他所生存过的乡村有关,对人类所生活的一种土地和状态进行了深刻叙述。刘亮程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和乡村哲学家。著有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在新疆》《风中的院门》《驴车上的龟兹》,长篇小说《虚土》《凿空》等。

【编辑推荐】

刘亮程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是真正的农民作家。作为农民,写作真正是他业余的事情;而作为作家,他却无时不在创作,即使在他扛着一把铁锨在田间地头闲逛的时候。在文章里,刘亮程是一个农民,但是作为农民的他,是否意识到自己是个作家呢——或者说,在他的内心深处,是否也以作家自许呢?我不知道。我揣测,在他的村庄里,在与他一样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村民们的眼里,这个无事扛着铁锨闲逛,到处乱挖,常常不走正道却偏要走无人走过的草丛中的人一定是个难以捉摸、有些古怪的人吧。在他们眼里,这个说不出却总觉着有点不一样的人是不是有点神秘呢?当然,他们也许不知道这个人在跟他们一样的劳作之外,还喜欢偷偷观察着村里的人,以及驴,兔,飞鸟,蚂蚁,蚊子,以及风中的野草和落叶,甚至村东头以及村西头的阳光……刘亮程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守望着精神的家园,在这个家园里有着人与自然万物各适其所的和谐相依,每个生命的存在都有其不可剥夺的合理性,都是一个奇观,都有一部纷繁且无法穷究的心灵史,都保持着卓然独立的个性,因而也不能为外部世界的他者轻易改变。因为“其实这些活物,都是从人的灵魂里跑出来的。它们没有走远,永远和人呆在一起,让人从这些动物身上看清自己”《人畜共居的村庄》,所以“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刘亮程《剩下的事情》)。刘亮程在描写了“狗这一辈子”、“逃跑的马”、“鸟叫”、“两窝蚂蚁”,也写了“一条土路”、“树会记住许多事”、“大树根”和“一截土墙”,因为它们和黄沙梁的村民共同构筑了自己的精神家园。

【名人的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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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新疆乡土作家刘亮程的经典之作!)

摆在你面前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刘亮程不同于其他作家所写农村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他不是站在一边以“体验生活”的作家的身份来写,而是写他自己的村庄,他眼中的、心中的、生于斯长于斯、亦必葬于斯的这一方土地。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之命题和立意所在吧。

《一个人的村庄》自2006年出版以来,已经再版11次,深受读者喜爱。为答谢多年来支持并喜欢刘亮程作品的热心读者,推出《一个人的村庄》的典藏本并配有插图和刘亮程的字画,供读者珍藏。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于1998年在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后,在1999年引起了新疆文坛的热切关注和巨大反响,被誉为20世纪*后的文学景观,多位评论家先后撰文对其创作进行研讨。接着,1999年10月,在国内文学界享有盛誉的《天涯》杂志的头题位置刊发了“刘亮程散文专辑”,并配发了李锐、李陀、方方、南帆、蒋子丹等著名评论家、作家的推荐文章。一时间,国内文学界为之哗然。2006年,刘亮程与春风文艺出版社合作,从此,《一个人的村庄》落户春风文艺,步入常销书的行列。由新疆著名作家刘亮程所著的散文集《在新疆》新浪2012年上半年十大好书;《中华读书报》2012年度十佳图书;2013年大众喜爱的50种书候选图书。

【一个人的村庄(新疆乡土作家刘亮程的经典之作!)的书摘】

1、狗这一辈子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捡到过一根干骨头的沙沟梁转转,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转转,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人早好了伤疤忘了疼。有头脑的人大都不跟狗计较,有句俗话:狗咬了你你还去咬狗吗?与狗相咬,除了啃一嘴狗毛你又能占到啥便宜。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记恨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古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在乡下,家家门口拴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闻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讨债的,寻仇的……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缄默。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日的”,走了。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需要交配时,两家狗主人自会商量好了,公母牵到一起,主人在一旁监督着。事情完了就完了。万不可藕断丝连,弄出感情,那样狗主人会妒嫉。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话,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远、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人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分。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转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2、我改变的事物我年轻力盛的那些年,常常扛一把铁锨,像个无事的人,在村外的野地上闲转。我不喜欢在路上溜达,那个时候每条路都有一个明确去处,而我是个毫无目的的人,不希望路把我带到我不情愿的地方。我喜欢一个人在荒野上转悠,看哪不顺眼了,就挖两锨。那片荒野不是谁的,许多草还没有名字,胡乱地长着。我也胡乱地生活着,找不到值得一干的大事。在我年轻力盛的时候,那些很重很累人的活都躲得远远的,不跟我交手,等我老了没力气时又一件接一件来到生活中,欺负一个老掉的人。这也许就是命运。有时,我会花一晌午工夫,把一个跟我毫无关系的土包铲平,或在一片平地上无辜地挖一个大坑。我只是不想让一把好锨在我肩上白白生锈。一个在岁月中虚度的人,再搭上一把锨、一幢好房子,甚至几头壮牲口,让它们陪你虚晃荡一世,那才叫不道德呢。当然,在我使唤坏好几把铁锨后,也会想到村里老掉的一些人,没见他们干出啥大事便把自己使唤成这副样子,腰也弯了,骨头也散架了。几年后当我再经过这片荒地,就会发现我劳动过的地上有了些变化,以往长在土包上的杂草现在下来了,和平地上的草挤在一起,再显不出谁高谁低。而我挖的那个大坑里,深陷着一窝子墨绿。这时我内心的激动别人是无法体会的——我改变了一小片野草的布局和长势。就因为那么几锨,这片荒野的一个部位发生变化了,每个夏天都落到土包上的雨,从此再找不到这个土包。每个冬天也会有一些雪花迟落地一会儿——我挖的这个坑增大了天空和大地间的距离。对于跑过这片荒野的一头驴来说,这点变化算不了什么,它在荒野上随便撒泡尿也会冲出一个不小的坑来。而对于世代生存在这里的一只小虫,这点变化可谓地覆天翻,有些小虫一辈子都走不了几米,在它的领地随便挖走一锨土,它都会永远迷失。有时我也会钻进谁家的玉米地,蹲上半天再出来。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这是我的业绩,我为这户人家增收了几斤玉米。哪天我去这家借东西,碰巧赶上午饭,我会毫不客气地接过女主人端来的一碗粥和一块玉米饼子。我是个闲不住的人,却永远不会为某一件事去忙碌。村里人说我是个“闲锤子”,他们靠一年年的丰收改建了家园,添置了农具和衣服。我还是老样子,他们不知道我改变了什么。一次我经过沙沟梁,见一棵斜长的胡杨树,有碗口那么粗吧,我想它已经歪着身子活了五六年了。我找了根草绳,拴在邻近的一棵树上,费了很大劲把这棵树拉直。干完这件事我就走了。两年后我回来的时候,一眼就看见那棵歪斜的胡杨已经长直了,既挺拔又壮实。拉直它的那棵树却变歪了。我改变了两棵树的长势,而现在,谁也改变不了它们了。我把一棵树上的麻雀赶到另一棵树上,把一条渠里的水引进另一条渠。我相信我的每个行为都不同寻常地充满意义。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这样一个小村庄里,注定要闲逛一辈子。我得给自己找点闲事,找个理由活下去。我在一头牛屁股上拍了一锨,牛猛窜几步,落在最后的这头牛一下子到了牛群最前面,碰巧有个买牛的人,这头牛便被选中了。对牛来说,这一锨就是命运。我赶开一头正在交配的黑公羊,让一头急得乱跳的白公羊爬上去,这对我只是个小动作,举手之劳。羊的未来却截然不同了,本该下黑羊羔的这只母羊,因此只能下只白羊羔了。黑公羊肯定会恨我的,我不在乎。羊迟早是人的腹中物,恨我的那只羊的肉和感激我的那只羊的肉,嚼到嘴里会一样香。在羊的骨髓里你吃不出那种叫爱和恨的东西,只有营养和油脂。媒体评论:一个人的村庄与一群人的村庄说起刘亮程,很多人会淡淡一笑:过时了。毕竟,《一个人的村庄》是10年前的事。10年时间,有多少新书出版啊,10个村庄的树化成纸送进印刷厂都不够,新华书店制作排行榜的人都换了一茬又一茬了;10年前的小孩现在都快出10本书了,比如蒋方舟。那个只会写村庄,黑夜,麦田的刘亮程当然是过时了。但是,许多人还是非常怀念刘亮程笔下的那片乡村。刘亮程的乡村,存在于他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里,也存在于真实的地理版图中——新疆北部沙漠边缘那个名叫黄沙梁的村庄,因为有了刘亮程的书写,开始成为很多人幻想中乡土的代名词。刘亮程用诗性的语言,很有耐心地讲述着这里一头牛的眼神,一朵花的笑声,一场风的痕迹。如今,这里仍然只有三十几户人家,一些老人还记得童年时的刘亮程。这个村里的人仍然不怎么爱看书,不过还是会有几个好奇的人会翻到书里找人名:韩三,邱老二,冯三……村里人会顺着他的书回忆曾经发生的事。而刘亮程童年生活过的房子,因为长久无人居住,已经摇摇欲坠。“他小名叫刘二吧,小时候不爱说话,老是一个人吆喝着一群羊在河滩里转悠,谁知道一肚子的话都写成书了。”村里一个老太太说,“前年,还有电视台的人来这里拍,什么羊圈、菜园子都拍了一遍,哪里旧往哪里走……他是不是出名了?”出了名的刘亮程有时也会回来一趟。村里的人见了他会和他淡淡地打声招呼,然后就各忙各的去了。这个村庄比以前忙了。村庄在改变,刘亮程也在改变――那个曾经扛着铁锹满村转,看蚂蚁打架,蹲在墙角晒太阳的刘亮程,现在已经是新疆作协副主席。他会经常成为某个讲座的座上宾;习惯了在新疆与内地的时差间走来走去;逐渐适应端坐主席台侃侃而言;喜欢背着电脑写作;适应了城市的肯德基和可乐……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他来城市生活已经17年了。城市生活与乡村生活1993年,刘亮程举家迁往乌鲁木齐,这在农村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意味着范进中举,鲤鱼跳龙门。但是在刘亮程心里,或许1998年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龙门一跃——《一个人的村庄》出版,在《南方周末》上连载,《天涯》杂志,数位名家力捧,被誉为20世纪最后的文学景观,摘获第二届“冯牧文学奖”……荣誉忽然如同天降暴雨,刷刷地砸落在这个来自西部、写农村生活的中年男人身上。在此之前,他是一个八岁丧父的孤独男孩,是黄沙梁村的一个“闲锤子”,是农机管理站的管理员,写了多年诗歌,并自己出版诗集——一个标准的文青。因为文学在当地的匮乏,他有点不合时宜也有点与众不同。没有什么宏大的文学梦,写诗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很多诗句写在随手能看到的纸片上,后来不知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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