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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桑,本名苏熠世。著有小说《石域》连载于起点中文网。非典型学酥,远观霸道,一碰掉渣。毕业于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非三好学生。高考前某天萌生了写书的念头,拖着写了一年。于是有了这部作品。现就读于暨南大学。
《在开始之前》是一部文学随笔,内容由三部分组成:散文、杂记和诗歌,其中散文主要是作者对自己高中生活的记录,杂记是作者对现实对人生的思考,而诗歌则是以身边小事为题材创作的。三个部分各有侧重,从三个不同角度以不同的形式展现,既包含亲情、友情,又有懵懂的爱情和对自己人生的思考。
《在开始之前》记录的是一个真实的高中生的内心独白,亲情、友情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下往往被放大,你会看到曾经的死党,你会看到焦急而关心你的父母,还会看到啰嗦的各科老师,你看到的是*的青春与真实。如果你想提前了解高中生活,如果你想重拾青春的记忆,这本书你绝不能错过!
在开始之前
我出生在1997年的深圳,第二人民医院。
还没有记事之前发生的事在这暂且不论,那是别人的记忆。
记忆是个加工品,自己加工的,才适合自己。
我记事比较晚,记得最清楚,也是最早的事,就是在小区前面的莲花路上,拉着我妈的手过马路。我清楚地记得,街道上还没有红绿灯,两条马路之间也没有绿化带,只有一条横亘的水泥墩子隔开街的两边。对面的人估量了一下车况,开始向这边走,这边的人看到对面的人走了,便也急匆匆地往对面赶。
我最初的记忆到这里就断片了,最后一个画面就是那条水泥墩子。
后来上了幼儿园,升了小学,我就开始关心周围的世界,是用原始暴力的手段——动手。大概从幼儿园到小学低年级,我当过孩子头,打过群架,拿石头砸过人,还在公园里让一排同龄孩子站好,一个个过来摔跤,摔一个又一个。
再后来,我变得乖了不少,原因是五年级时的班主任愿意让我当小队长之类,而我又愿意从此安分守己不再闹腾。
“我还是想从基层做起。”我记得当时我这么对班主任说。
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读五年级时,回到老家西安,在长安大学附小上了半年学,经历了一场南方最寒冷,北方也罕见的冬天,之后大病一场,知道安分了。
其实孩子们大体都是这样,在生活的不平常里慢慢都学会了老实听话。
在北方的半年里我学了一篇周涛的《巩乃斯的马》,学完之后感触颇多,尤其读到: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暴雨停歇,马群消失,那惊心动魄的大场面一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当时每天负责送数学作业的我特地给语文老师写了一篇学后感叫《马魂》,老师看后甚赞,可惜已散失不见。
过了半年我回到深圳,当了班长(班长众多),又开始主持小学里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整个人开始朦朦胧胧地感觉到有什么驱使着自己去做事情,后来知道那叫责任感。此后的将近两年时间里,每周一我都风雨无阻,从床上蹦起来,穿好当时认为很帅气的学生礼服,提前半小时从家里跑到小区另一边的学校,和我的同班搭档一起守着主席台。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觉得在人前发言不是什么难事,起码不觉得害羞。
在小学最后的一年里,我写起了相声剧本,从一开始的单口到对口,最后到毕业典礼上的群口,一直都有一群同学支持我所谓的“创作”。那些现在看来要犯尴尬症的段子、捧哏和逗哏,在当时还让我扬扬得意了很久。
最后我升上了小区里的北环中学,完成了从学前到小学,再到中学的“小区全套教育”。
初中,对我来说是人生目前为止最难熬的时期。
也可能是最幸运的时期。
我被分到了重点班。年级总共十个班,两个重点班,我被分到了平均成绩最高的一个。
班主任,男,资深英语老师,对我们比较严厉,我们敬称其“老大”。“老大”一丝不苟甚至近乎严苛的教学模式给我们打下了很好的英语基础,包括我在内的不少人进入高中还在啃着以前的底子,并能轻松自如地应付了高中课程。
当时,有一门前南科大校长朱清时先生主编的课,名曰“科学”,实际上是生物、物理和化学基础知识的大杂烩。教我们这门课的是年级长。
我对朱清时先生本人倒是十分尊敬,毕竟教育界有胆量应钱学森之问的人不多,朱先生不但有胆量回答,而且确实付诸了实践。
不过我对这本《科学》倒是十分地不感兴趣,只是成绩还过得去。
我在这期间遇到了人生中最强大的敌人——数学。我的数学成绩在班里时常垫底。我们班的考试都是由老师亲手发卷,一边发一边飞快地报成绩。
每到发数学试卷的时候我的心里都没底,只要听到一连串的“张三,98”“李四,90”诸如此类的声音,我就知道自己的肯定在那沓试卷的底下,起码倒数五张。
“考得辣么差!”数学老师是江西人,我们习惯叫他“老陈”,是一个嗓音洪亮得喊一嗓子上下两层楼都发震,梳着性感的大中分头,习惯拿着一把一米长的教尺讲课的中年男人。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要迎着周遭各异的目光上台去领我的试卷,最开始的几次我在心里打气,心想这算什么,下次考得好就行了。
期待下次,往往是再一个下次的开始。
如此反复之后,也就慢慢习惯了,我常是不紧不慢拿了试卷,拿个小本写写错题,最后靠在椅子上背古诗词。
我还清楚地记得我的一位语文老师的一句话:“万恶之源在语文。”
所有科目都要用到语文,一切审题都逃不开语文水平。
这就是为什么一些老师教着教着就骂起学生的语文,说学生语文没学好,不能领会题目要领。
事实上一道题里老师的引导占了五成,学生自己的理解占三成,语文水平最多占两成。
我从初二开始有相当一段时间进入了叛逆期或者是厌学期,长时间请假不去学校,甚至最严重的时候连着旷掉了一场期中考。班主任劝了几次之后基本放弃了,我也并没有什么触动,每天在家里无所事事,除了看小说就是打打游戏,有时写写诗。
那种很矫情的诗,现在读起来还会尴尬症发作。
我记得自己用一个月的时间啃下了家里半面墙的书,有的是闲书,有的是影响我此后许多年的好书。
我们无法判断读一本书对自己是否立刻生效,是否能立刻变现成为技能、学识和财富。但至少我们在很久之后再谈起这本书,能真切地感受到它嵌入自己身体里某个角落的一点点温度。
而一个人正是因为读过许多书,去过许多地方,经历过许多事,他的躯体才会拥有聚少成多的温热,永远温暖着自己和别人。
我的语文老师姓蔡。
有一天她告诉我,有一场市里的作文比赛,她多争取到一个名额,让我来学校。比赛那天下午,在校门口遇见了同班同学,我说我就是去比赛的,然后避开同学诧异的目光,上车绝尘而去。
我记得那场比赛自己写了佛道儒三教合一的内容,题目类似“内儒外道,佛法精妙”,其余细节已经记不清了。
后来某个周一升旗的早上,全校通报说我得了一等奖。虽然之前也得过几次叶圣陶杯的全国奖,但这个奖始终让我心里沉甸甸的。
从那时候开始我有了自信,从初三开始老实学了一年。
然后过了百日冲刺,参加了中考,语文拿了市里前百分之五的成绩。
当然,那已经是后话了。
没错,我也犯过大部分人在初中二年级前后会得的病。
但好在老师们没放弃治疗。
我没放弃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