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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金斯利(CharlesKingsley,1819—1875)19世纪英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他出生在英国西南部达特木附近的小镇荷恩·维卡里奇,1843年毕业于剑桥大学,毕业后当了牧师,曾参与发起基督教社会主义改革运动,后任剑桥大学现代史教授。他一生著述60余部,小说、散文等著作颇丰,《水孩子》是他的代表作品。
汤姆是一个扫烟囱的小孩,整天做着累的活,还常受他师傅的虐待。他没有受过教育,野生野长,养成了一身坏毛病。在一次意外中,他被当作小偷追赶,逃脱后落水变成了一个水孩子。在神奇的水底世界,他历尽艰辛,游历了很多奇怪的地方,后在仙女的帮助下,他改掉了坏习惯,成长为一个热爱真理、正直、勇敢的男子汉。
作品笔调诙谐幽默,充满各种讽喻,想象奇特生动,读来妙趣横生,令人忍俊不禁。
第1章
从前,有个替人家清扫烟囱的小童工叫汤姆,这名字又简单又普通,很好记。他住的地方是个大城市,又是在北方,所以清扫烟囱的活儿很多,汤姆能挣很多钱,所以他师傅总有钱花。
汤姆不会读书写字,也不愿意读书写字。他住的地方没有水,所以他从来也不洗澡。没人教过他如何做祈祷,也没人告诉他上帝和耶稣是谁,他倒是在某些人的话里听到过上帝和耶稣的名号,不过那些话你肯定没有听过,唉,真希望他也没听过就好了。
汤姆的日子过得有笑有泪,说不上哪样更多一点儿。在漆黑的烟囱里爬上爬下的时候,他常常会蹭破膝盖或胳膊肘,天天免不了被煤灰迷眼睛,天天都要挨师傅的打,还天天吃不饱。赶上这种时候,他就会哭。有时候,他也和小伙伴一起玩掷硬币,或者玩青蛙跳桩游戏,或者路上有马走过的时候朝马腿扔石子(要是扔了石子还能有堵墙躲起来,那就更有意思了),遇到这样的情况,他总会笑得很开心。至于扫烟囱、饿肚子、挨师傅的打,这些在汤姆看来,就像雨雪雷电一样天经地义。他对此总是摆出一副男子汉的气概坚强地挺过去,就像那头老毛驴,遇上一场冰雹,也只是把大耳朵摇一摇,照旧开开心心地过日子。
汤姆想象着有朝一日,等自己长成大人了,成了扫烟囱的大师傅,他就坐在酒馆里喝着大杯的啤酒,抽着长杆儿烟袋,打牌赢钱。他要穿平绒衣服和长筒靴,还要养一只白色牛头犬,要一只耳朵是灰色的那种,然后自己也像别的男人那样,把他的小狗崽们装在口袋里。再收上几个学徒,一个,两个,三个,能收几个就收几个吧。到时候,他也要像师傅对待自己一样,对他们严加管教,不听话就往死里打。自己要像游行的国王一样,衣服扣眼里别上朵花儿,抽着烟、骑着毛驴在前面走,叫学徒们扛着装煤灰的袋子跟在后面回家。想想看,以后会有好日子过呢。现在嘛,每次师傅把喝剩的啤酒赏他喝上一口,他就觉得自己是镇子上幸福的小孩。
一天,有个神气的小马夫骑着马进了汤姆住的院子。汤姆刚要躲到墙后面朝马腿扔半截砖头——这可是他们这地方问候生人的特殊礼仪。不料那个小马夫早已看见了汤姆,小马夫跟汤姆打了招呼,向他打听扫烟囱的格莱姆斯先生的住处。巧了,格莱姆斯先生正是汤姆的师傅。汤姆可是个生意好手,招呼主顾总是彬彬有礼,于是他悄悄地把那半截砖头丢在墙后,跑过来接生意。
小马夫让格莱姆斯先生明天早晨到约翰·霍特沃爵爷府上去,说爵爷府里的烟囱该清扫了,还说之前给爵爷府清扫烟囱的人被关到监狱里去了。小马夫留下这几句话就匆匆走了。
汤姆本想问问,之前那个扫烟囱的人为什么被关进监狱了?汤姆对这种事很感兴趣,因为他自己也被关进去过一两次。可惜他还没来得及问,小马夫就走了。而且,小马夫穿戴得那么整洁——褐色的绑腿,褐色的马裤,褐色的夹克衫,雪白的领带上还卡着漂亮的领带夹。一张圆脸又干净又红润——这让汤姆感到很不舒服,甚至有点儿厌恶。汤姆觉得小马夫太傲慢了,他不过是穿得漂亮些罢了,就在自己面前摆谱。哼,那些衣服还不是别人买的。汤姆越想越生气,就又跑到墙后去找那块砖头。但他终还是忍住了,毕竟人家是上门送生意的,自己还是别惹事了。
师傅见多了一位新主顾,高兴得给了汤姆一拳。为了第二天早晨能按时起床,这天晚上他喝了比平时多一倍的啤酒。照他的说法,人要是醒来的时候头痛得厉害,就会特别想出去呼吸新鲜空气。第二天早上,他果真四点钟就起来了,又把汤姆打了一顿,算是教导他(就像那些少爷们在学校里接受教导一样)这一天要表现得特别好才行,因为这可是去豪门大院,要是能让主顾满意,一定会有大大的好处。
汤姆也是那么想的,就算师傅不打他,他也会尽力做到好。因为霍特沃府(他一次也没去过)可是天底下气派的地方,而约翰爵爷(他倒是见过这位爵爷,因为自己两次进牢房都是被他送进去的)又是天底下可怕的人。
即使在富饶的北方,霍特沃府也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的大府邸。它的房子那么大,汤姆记得卢德运动a爆发
a卢德运动:英国工人以破坏机器为手段反对工厂主压迫和剥削的自发工人运动,首领称为卢德王。
的时候,惠灵顿公爵带着一万大军进驻了霍特沃府,房子都能住得下——至少汤姆是这么认为的。霍特沃府里还有一个大园子养着很多鹿,在汤姆的头脑里,那些鹿都是喜欢吃小孩子的妖怪。府里的围猎场方圆有好几英里大,格莱姆斯先生和那些青年矿工有时候会溜进去偷猎。汤姆在那里看见过好几回野鸡,总想尝尝野鸡是什么味道。府里还有个专门养鲑鱼的池塘,格莱姆斯先生和他的朋友倒是挺想去那里偷鱼,可捉鱼得先钻进冰冷的水里才行,这个他们可不喜欢。总而言之,霍特沃府是个了不起的地方,约翰爵爷也是个了不起的老头,连格莱姆斯先生都尊敬他。这不仅仅因为他可以在格莱姆斯犯错的时候把他送进牢房(每周总会有那么一两次),也不仅仅因为他拥有大片土地,也不仅仅因为他是个快乐、真诚又体恤下情的地方官,总是养着一群猎犬,他认为应该怎样对待他的邻居,就怎样对待,他认为自己应该拿什么,就拿什么,更重要的是因为他的体重有两百多磅,谁也不知道他的胸围有多少英寸。即使公平打斗,他也打得过格莱姆斯先生。要知道在那一带能打得过格莱姆斯的人可是寥寥无几。当然了,他那么做是不对的。亲爱的孩子,因为有很多事情,并不是双方都同样能做、同样想做的。遇到约翰爵爷骑着马经过的时候,格莱姆斯先生就会把手举到帽檐上向他敬礼,并称呼他“强壮的小伙”,称呼他年轻的太太“漂亮姑娘”,这两句话在北方是对别人的高尊称。格莱姆斯先生向他们致敬的时候,其实心里想的是:谁叫我偷猎他的野鸡来着,敬他一句就算是补偿吧。由此可见,格莱姆斯先生肯定没有受过什么正规教育。
我敢说,你们谁也不会在夏天三点钟就起床。有的人三点钟起床是为了捉鲑鱼,有的人起那么早是为了爬阿尔卑斯山,但更多三点钟就起床的人是被逼无奈,汤姆就是这样。不过,说实在的,夏天的三点钟可真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里舒服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人们不都在这个时候起床,只能说他们为了毁掉自己的神经和容颜,故意通宵达旦地做那些本来应该在白天做的事情。汤姆和他们不一样,他从不在晚上八点半才出去吃晚饭,也不在晚上十点钟去参加舞会,到下半夜才回家。每天晚上七点钟,师傅出门去酒馆的时候,汤姆就上床睡觉了,而且睡得像死猪一样,所以他总是像只讨人厌的公鸡(总是一大早就把女仆们吵醒)似的,在那些上流社会的先生、太太们刚准备去睡觉的时候,他就准备起床了。
汤姆跟着师傅出了门,格莱姆斯骑着驴子走在前面,汤姆拖着扫帚在后面跟着。出了院子,到了街上,走过紧闭的百叶窗,走过睡眼惺忪的警察,走过一个又一个躺在朦胧的晨光中的灰蒙蒙的屋顶。
他们又穿过门窗紧闭的寂静的矿工居住区,沿着大路走到尽头,来到了乡村。乡村的小路上全是黑煤灰,路旁是用煤渣砌的围墙。四周静悄悄的,只有附近煤矿的机器发出的轰隆轰隆的声音。又往前走了不远,路上变得白起来,墙也一样。墙根下长着高高的野草,夹杂着些鲜艳的花朵,花草上缀着晶莹的露珠。他们听到的不再是机器的轰鸣声,而是高空中云雀嘹亮的晨歌和芦苇丛里小水鸟唧唧啾啾的叫声(它已经叫了一整
夜了)。
除此之外,万籁俱寂。因为此时老土地奶奶还在熟睡中呢。说起来,她睡着的样子倒比醒着的时候好看得多,很多漂亮的人都是这样。大榆树还在黄绿交织的草地上沉睡,树底下的牛也在沉睡。就连近处的朵朵白云也在沉睡,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几乎要落地了,这儿一条那儿一片地挂在榆树的枝干间,躺在河边的桤树顶上,等着太阳来叫醒她们,飘到蓝天下做自己的事去。
师徒二人继续往前走。汤姆还没来过这么远的乡村,一路上都在好奇地东张西望,他真想从哪个门里进去,摘点毛茛花,顺便找找篱笆里有没有鸟窝。可是格莱姆斯先生不肯让他去,只想让他赶紧去干活。
过了一会儿,他们看到路上有个爱尔兰贫家姑娘,她背着包袱慢吞吞地走着,头上裹着一条灰色的头巾,身上穿条深红的裙子,一看就是从戈尔威来的。她没穿鞋袜,也许因为累,也许因为脚疼,走路一拐一拐的。她是个高个子的漂亮女人,眼睛又大又亮,浓密的黑发垂过脸庞。格莱姆斯先生看得怦然心动,于是走到她身边向她喊道:“你那娇弱的小脚怎么走得了这么难走的路呢,快上来吧,姑娘,骑在我后面,来吧?”
可她冷冷地回答说:“不了,谢谢你。我跟这个小孩一起走好了。”
“随你的便。”格莱姆斯气恼地说,又接着抽他的烟去了。
那个爱尔兰姑娘走在汤姆身边,边走边和汤姆攀谈起来,问他住在哪里,会做些什么之类的,不停地问这问那。汤姆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说话这么叫人爱听。后来她又问汤姆做不做祷告,听到汤姆说不会做祷告,她好像很难过。
汤姆也问她住在哪里,她说她的家很远,在海边。汤姆又问她海是什么样的,她给他讲了在冬天的黑夜里大海是怎样的波涛怒号,在晴朗的夏日里,大海又是怎样宁静安详,小孩们总是到大海里戏水,还讲了好多其他好玩的事。听得汤姆真想去看看大海,到大海里畅游一番。
后来,他们走到了山脚下,那里有一条小溪。那小溪和你在这一带常见的小溪不一样,这里的小溪多是从池塘的白沙里冒出来的,岸边长满鲜红的捕蝇草、粉红的石南花、芬芳的白兰花;或许你在这一带还见过另一种小溪,它在空谷山涧里温暖的沙岸下吐着泡泡,从大片大片的蹄盖蕨旁边冒出来,长年累月日夜不息地冲得水底的沙子团团转。汤姆见到的那条小溪和咱们说的这两种都不一样,那是北方典型的石灰泉,和西西里岛或者希腊的泉水是一样的。那些古老的异教徒们就是幻想在这样的溪水旁边,炎炎夏日仙女们坐在那里纳凉,牧羊人躲在树丛后面偷偷看她们。泉水从石灰岩峭壁下的岩洞里汩汩流出,翻着浪花跳跃着,叮叮咚咚欢唱着,清澈得简直分不出哪儿是水,哪儿是空气。泉水流淌到路的下方,变成了一道能够推转水车的激流。岸边开满蓝莹莹的天竺葵、黄灿灿的金莲花,还有野生的覆盆子和堆雪般的稠李花。
格莱姆斯在小溪旁边停下来,看了一会儿。汤姆也停下来看了看,他很想知道那个岩洞里有没有什么东西,到夜里就从洞里出来在草地上飞翔。而格莱姆斯想的完全是别的事,他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从驴背上跳下来,爬过路边的低矮挡墙,在小溪岸边跪下身去,把那个难看的脑袋浸到了泉水里,一下子把泉水弄脏了。
汤姆趁机飞快地摘起花来,爱尔兰姑娘也帮着他摘,还教他怎样扎成花束,他们一起扎了一个很美丽的花束。汤姆发现格莱姆斯竟然还在洗脸,感到很意外,花也不扎了。等格莱姆斯洗完脸,开始晃动着耳朵晾干的时候,汤姆开口说:“师傅,我以前可从没见您洗
过脸。”
“大概以后你也不会再见到。我并不是为了干净才洗脸的,我只是想凉爽一下。我可不像肮脏的小矿工那样每星期都需要洗脸,那多丢人。”
“我也想把头放在泉水里浸一浸,”可怜的小汤姆说,“这一定和在城里的时候把头放在抽水机下面一样舒服,况且这里还没有教区执事来赶人。”
“得了吧,”格莱姆斯说,“我是因为昨天晚上喝了半加仑的啤酒才洗脸的,你又没喝那么多酒,怎么会需要洗脸?”
“我不管你怎么说。”淘气的汤姆边说边走到泉水旁洗起脸来。
格莱姆斯刚才因为爱尔兰姑娘不愿意和他同行,却愿意和汤姆一起走,本来就憋着一肚子气,现在可算找到理由发泄了。他吼叫着朝汤姆冲过去,一把把他抓住,准备痛打一顿。可汤姆被他打惯了,熟练地把头藏在格莱姆斯的腿间,使劲踢着他的小腿骨。
“你不觉得羞愧吗,托马斯·格莱姆斯?”爱尔兰姑娘隔着挡墙大声呵斥道。
格莱姆斯见她竟然知道自己的名字,吃惊地抬头看了看她,只是说了一句:“不觉得,从来没觉得。”然后接着打汤姆。
“你确实从来不会感到羞愧,要是你会羞愧,你早就回文达尔了。”
“你怎么知道文达尔?”格莱姆斯叫出声来。他停手不打汤姆了。
“我不仅知道文达尔,还知道你干的所有事情。比如两年前的马丁节夜里在埃尔德摩尔发生的事情,我也知道。”
“你知道?”格莱姆斯厉声问道。他放开汤姆,爬过矮墙,直盯着那个姑娘。汤姆以为他要去打她,爱尔兰姑娘也以为他要去打她,但她也直视着他,目光坚定而犀利。
“没错,当时我就在那儿。”爱尔兰姑娘平静地说。
格莱姆斯气急败坏地骂了一大堆脏话,又对爱尔兰姑娘说:“这么说,你并不是爱尔兰人?”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看见了。要是你再敢打这个孩子,我就把我知道的事情都说出去。”
格莱姆斯好像被她的话吓住了,默默地骑上了
驴背。
“等一下!”爱尔兰姑娘说,“我再跟你们两个说后一句话。以后我们还会再见面的,渴望干净的人终将干净,甘愿堕落的人终将堕落。记住这句话。”
她转身走了,穿过一个小门走进草地。格莱姆斯像是吓呆了,站在那儿一动也没动。后来他缓过神来,才跑着去追她,一边大声喊着:“你回来!”可他跑进草地一看,那姑娘已经不见了。
难道她藏起来了?可那里根本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格莱姆斯四处都找了,汤姆也一起找,他和格莱姆斯一样,对她的突然消失感到非常诧异。但他们哪儿都找不到她。
格莱姆斯只好返回来,安静得像根木头,看来真是有点儿吓着了。他又骑上驴,重新装上烟斗抽了一口,没再教训汤姆。
他们又继续走了三英里多路,来到了约翰爵爷的府邸门口。
爵爷府真大呀,宽大的铁门,高高的门柱,门柱的*各雕着一个面目狰狞的鬼怪。那鬼怪青面獠牙,头上长着角,身后长着尾巴。当年约翰爵爷的祖上参加玫瑰战争a的时候,身上佩戴的徽章就是这个样子的。他们能想到佩戴这种徽章可真是聪明,因为敌人一看到这么可怕的徽章就会吓得赶紧逃命啊。
格莱姆斯按响了门铃,看门人应声走过来开了门。
“爵爷叫我等着你们呢,”看门人说,“你们就沿着这条大路规规矩矩地往前走,出来的时候可别让我看见你们身上藏了只长毛兔短毛兔的,我可要仔细搜查呢,先告诉你们。”
“要是我们藏在煤灰袋子底下,你就搜不到喽。”格莱姆斯开玩笑说,自己先笑起来,看门人也跟着笑了,他说:“如果你是那种人,我还是陪着你进去吧。”
“你好还是陪着我去吧,毕竟照看园子里的野味是你的事,又不是我的事。”
a英王爱德华三世的两支后裔(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的支持者为了争夺英格兰的王位而发动的战争。16世纪,莎士比亚在《亨利
六世》中两朵玫瑰被拔标志战争的开始,“玫瑰战争”一词才被广泛使用。
看门人果然跟着他们一起进去了。汤姆惊奇地发现,这个看门人跟格莱姆斯一路上谈笑风生,非常投缘。他哪里明白,看门人也可能是小偷,小偷也可能是看门人。
他们沿着长长的椴树林荫大道朝前走,这条路足足有一英里长。透过树缝,汤姆看见园子里有些鹿正站在蕨菜丛里睡觉,头上的鹿角那么大,吓得他直发抖。汤姆从没见过那么高大的树,他抬起头朝上看了看,好像天正在树梢上休息呢。更让他迷惑的是,这一路上总有一种嗡嗡嗡嗡的怪声音跟着他们。后来他实在纳闷得不行,便鼓起勇气来问看门人那到底是什么声音。
汤姆因为非常惧怕看门人,所以对他说话的时候很恭敬,还尊称他为“先生”。看门人听了心里很受用,就和气地告诉汤姆,那是椴树花上的蜜蜂发出的声音。
“蜜蜂是干什么的?”汤姆问。
“造蜂蜜的。”
“什么是蜂蜜?”汤姆又问。
“闭上你的嘴。”格莱姆斯呵斥道。
“别训他。”看门人对格莱姆斯说,“他现在是个彬彬有礼的好孩子,不过要是一直跟着你,以后可就说不准了。”
格莱姆斯笑起来,这句话在他听来,是对他的恭维。
“我要是能当看门人就好了,”汤姆说,“那我就可以住在这么漂亮的地方,我也会像你一样,穿上绿丝绒衣服,纽扣上挂一个真正的狗哨。”
看门人笑了,他真是个好心肠的人。
“小家伙,别光看好的时候,不好的时候也有呢。不管怎么说,你们的日子总比我过得安稳,你说是不是,格莱姆斯?”
格莱姆斯又笑起来。接着,两个人压低了说话的声音。不过汤姆还是能听得出他们是在谈论偷猎的事情。后来格莱姆斯气愤地说:“你对我有什么不放心的吗?”
“目前没有。”
“那就等有了再说,现在不要问东问西了。我可是个靠得住的人。”
这句话把他们两个人都逗笑了,他们觉得这话说得真够俏皮的。
这时候,他们已经走到了宅院的大铁门跟前。透过铁门,汤姆看了看院子里盛开的杜鹃花,又看了看那所大房子,他心想:这大房子会有多少个烟囱呢?这房子是什么时候建起来的?是谁建的?建造这房子的工匠一定挣了很多钱吧?
这些问题都很难回答。因为霍特沃庄园前前后后一共扩建过九十次,有十九种不同风格的房子,看上去就像某个人把一整条街上各种不同形状的房子糅合到了一起似的。
它的阁楼是盎格鲁-撒克逊风格。
第三层是诺曼底风格。
第二层是十六世纪意大利风格。
第1层是伊丽莎白一世时期的风格。
右边的厢房是纯粹的多利安式建筑。
中部建有仿帕台农神殿的宽大门廊,那是英国早期的建筑风格。
左边的厢房是古希腊皮奥夏地区的建筑风格,当地人喜欢这种风格,因为它很像镇子上新建的营房,却比那个大了三倍。
气派的大楼梯则模仿了罗马古墓的风格。
后楼梯仿照了印度阿格拉泰姬陵的风格,这部分是约翰爵爷的祖祖祖叔父建造的,他在克莱夫勋爵的印第安战争中捞了很多钱,也受了很多伤,但品位并不比他的先人高明。
地窖是模仿象岛石窟建造的。
办公的地方则是依照布赖顿的亭阁样式建造的。
其他部分就说不上什么建筑风格了,别说地球上没重样的,就是上天入地也找不到它的踪迹。
因此,霍特沃庄园在文物研究者看来是个难解之谜,而在那些评论家、建筑学家、爱管闲事的人、挖空心思沾别人光的人眼里,霍特沃庄园简直就是拿伯的葡萄园。这些人年复一年地坐在约翰爵爷府上撺掇他,总想让他花上十万八万的,这儿修修那儿建建,其实根本不考虑爵爷需不需要,只是按着自己的想法来。而约翰爵爷总有理由把他们打发走,他可是个精明的北方乡绅。比如,有人劝他建座哥特式的房子,他就推说他又不是哥特人;又有人劝他把房子建成伊丽莎白风格的,他就反驳说,现在是维多利亚时代,又不是伊丽莎白时代;还有人斗胆跟他说,他的房子看着太难看,他就回答说,他是住在房子里面,又不是住在房子外面;有人说他的房子风格不统一,他说这恰恰是他喜欢这座房子的原因,他喜欢看着一代一代的约翰爵士、休爵士、拉尔夫爵士、兰德尔爵士各自在这座府邸里留下的印记,这彰显着他们各自不同的品位。他不想破坏先辈们留下的建筑,就像不想掘他们的坟墓一样。而且这才显得房子有绵长的生命力,有厚重的历史感,它是随着时间慢慢成长的。只有那些连自己的爷爷是谁都不知道的暴发户,才会把自家房子拆掉,换成风行一时的哥特式或者伊丽莎白式。听听约翰爵爷这些说辞,有点儿脑子的人都会明白他是个多有头脑、多有见解的人,所以他在家能把庄园打理得井井有条,在外打猎也是一把好手。
不过,汤姆和他师傅不能像公爵和主教那样从大铁门进去,他们得绕着房子走很长的路,从后面的一个小门进去。一个干粗活的男孩子哈欠连天地出来开了门。他们在过道里碰见了女管家,汤姆看她穿着花团锦簇的棉布印花晨袍,还以为她是这里的女主人呢。她对格莱姆斯说话的口气很严厉,不住地说着“你要当心这个”“你要当心那个”,就好像要爬烟囱的是格莱姆斯而不是汤姆似的。格莱姆斯听她吩咐着,时不时低声对汤姆说:“你可记住了,小叫花子?”汤姆很用心地一一记住,至少能记住的都记住了。女管家带着他们走进一间大房子,屋里的东西都用大张的草纸盖着。她大声吩咐他们开始干活,态度很傲慢。汤姆因此咕哝了一两句,被师傅踢了一脚。他便从壁炉钻进去,爬到了烟囱里。房子里留下一个女仆看护家具,格莱姆斯先生半开玩笑半献殷勤地和她搭讪着,但她并不怎么搭理他。
不知道汤姆究竟扫了多少烟囱,反正是扫了很多很多,很累很累,而且弄得他昏头昏脑的。因为这些烟囱和他以前在镇子里扫的烟囱不太一样——只要爬上去看看就知道了。当然,没人愿意爬上去看——这些乡村别墅里的烟囱都很大,而且曲里拐弯的,又总是被改来改去,改得一个一个交织贯通(欧文教授准会这么说),所以汤姆在里面完全迷失了方向。不过这一点他倒是不在乎,他已经习惯了在漆黑的烟囱里钻来钻去,就跟鼹鼠在地底下钻来钻去一样。问题出在后爬出烟囱时,他以为走对了,事实上却走错了,他钻出壁炉站在地毯上才发现,自己以前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房间。
汤姆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房间。他以前在上等人家的房间里见到的情景,都是地毯卷起,窗帘落下,家具堆放在一起用布盖着,画像用围裙或布罩着。汤姆常常很好奇地想,这些房间收拾好住着人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现在他可看见了,他觉得非常美。
房间里的陈设全是白色的。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帐子,白色的家具,白色的墙壁上偶尔点缀着少许粉色。地毯上的小碎花图案颜色很鲜艳。墙上挂的画像都镶着金框,汤姆觉得真好看。那些画像有的画的是绅士贵妇,有的画着马和狗。他喜欢那些马,但不大喜欢那些狗,因为当中没有斗牛犬,甚至连约克郡犬都没有。
有两幅画他喜欢。一幅是一个穿着长外套的男子,身边是他的妻子和儿女,他的手轻轻地放在孩子们的头上。汤姆觉得这幅画挂在女人的房间里是很合适的,因为他从房间里放的衣物可以看出这是女人住的房间。
另一幅画像画的是一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男人,这让汤姆感到很吃惊。他记得好像在商店的橱窗里看到过类似的画。可是这幅画怎么会在这儿呢?“这个人真可怜,”汤姆心想,“他看上去那么善良那么平和,可是这女人为什么要在她的房间里挂这么一幅令人悲伤的画像呢?也许这是她的亲人,被野蛮人害死在异国他乡,她把他的画像挂在这里是为了纪念他吧。”汤姆看着这幅画,心里既悲伤又敬畏。
他又转过头去看房间里的其他东西。
接下来看到的东西,让他大大吃了一惊。他看见一个洗漱台,上面放着水壶、水盆、肥皂、刷子和毛巾。还有一个放满水的大浴缸,为了洗漱置办这么多东西!“这个女人一定是个很脏的人,”汤姆心想,“按我师傅的说法,只有很脏的人才需要这么费神地刷洗。不过她也一定是个很有办法藏拙的人,因为我在房间里没有看到一点儿脏的地方,连毛巾都不脏。”
他又朝床上看了看,他看到了那个他以为会很脏的女人,一下子惊呆了。
一个小姑娘盖着雪白的被单、枕着雪白的枕头睡在床上,汤姆从来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小姑娘。她的脸庞和枕头一样白,一头金丝般的头发在床上铺展着。她的年龄可能和汤姆差不多,或许大上一两岁,不过汤姆没注意这些,他只是在想她的皮肤怎么会那么白皙,头发怎么那么金黄。他怀疑那到底是真人,还是他在商店里看见的蜡人。他看到她在呼吸,这才确信她是个活人。他站在那儿凝视着她,好像她是个来自天堂的天使一样。
不对。她不会是脏的。她*不会是脏的,汤姆心里想。他又接着想:“是不是所有的人洗干净之后都像她这样呢?”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腕,想把上面的煤灰擦掉,又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擦干净。“要是我能像她这样长大,我一定也会好看得多。”
他看了看四周,忽然看见眼前站着一个又丑又黑、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孩,双眼茫然地看着他,露着几颗白牙。他气愤地朝那孩子冲过去——这小黑鬼跑到这可爱的小姑娘房里来想干什么?可是再一瞧,却发现那是一面大镜子里面照出来的自己,汤姆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自己是这副样子。
这是汤姆有生以来第1次知道自己这么脏,他又羞又急,不由得流下了眼泪。他想悄悄地爬回烟囱躲起来,却不小心撞倒了壁炉的护栏,拨火棍也“咣当”一声倒在地上,那声音大得就像一万只尾巴上拴了洋铁壶的疯狗在狂奔。
那个白净的小姑娘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她看见了汤姆,发出像孔雀一样刺耳的尖叫。一个身强体壮的老保姆听到小姑娘的叫声,从隔壁房间里冲了进来。她看见汤姆那副模样,心想这一定是进来偷、抢、砸、烧、无恶不作的坏蛋,便朝他扑过去。汤姆刚要迈过护栏,老保姆一个箭步上去抓住了他的衣服。
但是她并没能抓住他。汤姆曾经被警察抓住过好几回,也从警察手里逃脱过好几回。况且,要是笨得被一个老太婆抓住,以后还怎么有脸面见他那些朋友。所以汤姆一下挣脱了老保姆,穿过房间,眨眼间就从窗口出去了。
汤姆虽然有胆量从窗口直接跳下去,但他并不需要这么干,甚至不需要顺着雨水管滑下去——那可是他的拿手好戏。有一次他顺着雨水管爬上了教堂屋顶,他说是要掏寒鸦蛋,可警察非说他是去偷防水铅板的。警察在下面盯着他,他就一直坐在屋顶和警察耗着。后来一直坐到太阳晒得受不了了,他就从另一个雨水管溜下来跑了,警察只好回警察局吃饭去了。
原来那个窗户下方正好有棵树,差不多有汤姆的脑袋那么粗。树叶很大,开着白色的花朵,可能是棵木兰树,不过汤姆不认识,而且他也不在意这些。他像只小猫似的敏捷地从树上溜下来,穿过草坪,翻过铁栅栏,从园子里朝着树林方向跑了。老保姆只好对着窗外大声叫喊“杀人了,放火了”。
当时,楼下有个园丁正在割草,他看见汤姆在逃跑,急忙扔下手中的镰刀去追,不料镰刀落到了小腿上,把小腿割开一道口子。之后他为此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不过当时情急之下他没有注意,仍旧去追汤姆了。奶场女工听到喧闹声,匆忙中双膝被搅乳器绊了一下,把搅乳器打翻了,奶油全洒了,她也顾不得收拾,连忙去追汤姆。马夫正在马厩里给约翰爵爷清洗马车,马听到嘈杂的声音,惊得乱蹦乱踢起来,踢腾了五分钟,马夫的腿都被它踢跛了,可是他也跑出去追汤姆了。格莱姆斯慌乱中在刚铺好石子的院子里把煤灰袋子踢翻了,把院子里弄得乌七八糟,可他也跑出去追汤姆了。老管家急急忙忙去开园子的门,他那小马的下巴被一个长钉子挂住了,我估计到现在还在那里挂着呢,但他跳下马就去追汤姆了。正在耕田的人把马留在地头就去追汤姆,结果一匹马跳出了篱笆外,拽得另一匹马连马带犁都摔到了沟里,可耕田的人仍旧跑着去追汤姆了。那个看门人正从兽夹子上取下一只白鼬,结果却放跑了白鼬,夹住了自己的指头,但他也跳起来去追汤姆了。想想他刚才对汤姆的夸奖和态度,要是汤姆被他抓住,我看是凶多吉少。约翰爵爷从他的书房窗口向外看了看(因为他已经上了点儿年纪),又抬头去看那个老保姆,一只貂鼠把一团泥巴弄到了爵爷的眼睛里,他后来请了医生才看好,不过当时他也跑出去追汤姆了。那个爱尔兰姑娘正打算进来乞讨——她一定是从哪条小路上绕了很远才到这儿的——她丢下自己的包袱,也去追赶汤姆了。只有爵爷夫人没有去追汤姆,因为她把头探出窗子往外看的时候,假发掉到了下面的花园里,她只能按铃唤来女仆,叫女仆下去悄悄地把假发找回来,所以她没能出去追,这出戏就没她的份儿了。
简单说吧,府里从来就没这么乱过,即使在温室里猎杀一只狐狸,打碎无数的玻璃和花瓶,也没有这么喧嚣。高喊声、吵嚷声、嘈杂声、起哄声,纷纷扰扰。有提醒的、有指挥的,乱作一团。格莱姆斯、园丁、马夫、奶场女工、约翰爵爷、管家、耕田人、看门人和那个爱尔兰姑娘,都跑进园子去追汤姆了。他们大声喊着“抓小偷”,都以为汤姆用那个空口袋至少偷走了价值上千英镑的珠宝。连喜鹊和松鸡都跟在汤姆后面叽叽喳喳,好像汤姆是只被追猎的狐狸,正在夹着尾巴逃跑似的。
汤姆就这么光着小脚在园子里跑啊跑啊,像一头小黑猩猩一样朝着树林方向逃窜。天可怜见!他还比不上小黑猩猩呢,他可没有大猩猩那样的爸爸肯帮帮他——比如用一只爪子抓破园丁的肚皮,另一只爪子把奶场女工抛到树上去,再一爪子把约翰爵爷的脑袋扭断,同时用牙齿像咬破一个椰子或者鹅卵石那样轻而易举地把看门人的脑袋咬破。
不,汤姆从来不记得自己有过爸爸,所以也没想过能找到爸爸,他只能自己照顾自己。至于奔跑的本领,一般人谁也比不上他。为了讨要一个铜板或者一个烟头,他能追着快的邮车跑上几英里,还能再一连打上十个车轮翻儿,所以,后面那群追他的人发现要追上他实在太难了,可以肯定地说,根本不可能追上他。
汤姆本能地往树林里跑去。他以前还从来没进过树林子,不过,凭他那股机灵劲儿,他也能想到自己可以躲在灌木丛里,或者爬到树上去,不管怎么说,总比在空地上容易脱身,要是连这个都不懂,岂不是蠢得连老鼠和鲦鱼都不如。
可他进了树林才发现,这地方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他钻进一片茂密的杜鹃花丛里,发现自己一下子就被困在里面了。那些树枝绊着胳膊腿,划拉着他的脸和肚子,他只好把眼睛紧紧闭住(这倒没多大影响,因为睁开也看不了两三尺远)。汤姆好不容易走出了杜鹃丛,又被莎草绊了一跤,把指头都划破了。桦树的枝条劈头盖脸地抽打着他,就跟他是伊顿学校里的公子哥儿似的(所有勇敢的男孩都知道那不是公平的抽打)。脚下的悬钩子缠得他寸步难行,而且它们就像鲨鱼牙齿似的咬啮着他的小腿——大概律师也都长着这样的利齿。
“我得从这里出去,”汤姆想,“不然的话,就得等别人把我弄出去了,我可不想那样。”
可是要想从这里出去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要不是他的脑袋突然撞到了一堵墙上,恐怕他永远也出不去,后只好让那些蓬蒿用它们的叶子把他埋葬掉。
脑袋撞到墙上可不是什么好滋味,尤其是撞到用石头砌起来的粗墙,而且鼻梁正好撞在石头的棱角上,撞得满眼都是各式各样美丽的星星的时候。星星固然美丽,可惜还不到两万分之一秒就消失了,跟着星星一起来的疼痛却不肯走。汤姆就这么撞破了头。不过他是个勇敢的孩子,根本不在乎这点儿小伤。他猜翻过这道墙应该就是树林的尽头了,于是像只松鼠似的从墙上翻了过去。
其实,那是一个巨大的松鸡猎场,当地人叫它霍特沃草甸,那里有无边无际的石南、泥塘和石头,一直伸展到天边。
汤姆很机敏,比得上一头埃克斯穆尔老公鹿。因为他虽然才十岁,但已经比大多数公鹿活得长了,况且他生来就比公鹿聪明。
他和公鹿都知道,只有往后退才能甩开猎犬的追捕,所以他翻过墙之后,立即以快的冲刺速度往右边跑了一阵,随后又折返回来,然后顺着围墙往前跑了差不多半英里。
而这时,约翰爵爷和看门人、管家、园丁、耕田人、奶场女工,还有一大群叫叫嚷嚷的人,在围墙里边朝着完全相反的方向追了半英里。这样一来,他们就和墙外的汤姆距离一英里远了。汤姆已经听不到那些人在树林里的喊声了,于是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
后来他走过一段下坡路,一直走到了坡底,这才敢离开围墙,转身走进草甸。他知道自己和那群人之间已经隔了一座山,他们绝不会再看到自己了。
那群人里面,只有那个爱尔兰姑娘看见汤姆往哪儿逃了。她不慌不忙地走着,却始终走在那群人的前面。她走得又安稳又优雅,两条腿交替得非常快,看不出哪一条在前,哪一条在后。所有的人都相互打听这个陌生的姑娘是谁,但没人说得出,于是他们便断定她和汤姆是一伙儿的。
可是她一走进树林,就突然消失不见了。那群人再也看不到她了。原来,那女人悄悄地随着汤姆翻过了墙,一路上紧跟在汤姆身后。约翰爵爷和那些人再也没见过她,见不到,也就忘了。
汤姆走进长着石南的草甸,那草甸和别处的草甸差不多,只是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石头。再往前走,草甸不但没有更平整,反而越来越崎岖不平了。不过也并不太难走,汤姆还能轻松地小跑着抽空看看这个陌生的地方,这对他来说是个新世界。
他在那里见到了些大蜘蛛,背上长着冠形和十字形的花纹,那些蜘蛛正坐在蛛丝网中央,看见汤姆走过来,一下躲得没影了。他还见到了些蜥蜴,有褐色的、有灰色的、有绿色的,汤姆还以为那是会咬人的蛇呢,不料那些蜥蜴也很害怕他,飞快地钻进石南丛里逃走了。他又在一块石头下面看到了动人的一幕:一只浑身棕红、鼻子尖和尾巴尖上有一撮白毛的大狐狸,身旁围着四五个脏兮兮的幼崽,汤姆觉得这些家伙非常有趣。母狐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舒展着四肢和头尾,晒着明媚的太阳。幼崽们一会儿在它身上跳几下,一会儿围着它跑几圈,一会儿咬咬它的爪子,一会儿拽拽它的尾巴,它看起来好像很享受的样子。一个私心重的小家伙偷偷地离开了大伙儿,走向附近的一只死乌鸦,把那只几乎和它的身体一样大的死乌鸦拖走藏了起来,那几个小兄弟见此情景,立即大叫着朝它冲过去。它们突然发现了汤姆,又赶紧退了回去。母狐跳起来,用嘴叼起一只小崽,其他的跟在它身后,从大石头的一条黑缝里钻进去了。这场好戏就这么落幕了。
接下来汤姆又被惊吓了一下。事情是这样的,他正往一个山丘上爬的时候,听见一阵“咕——咯——噗——噗——咯——咯——咳”的声音传来,接着有个什么东西尖叫着从他眼前一闪而过,那声音很可怕,他还以为地球要爆炸、世界末日就要来临了呢。
等他睁开眼睛时(他刚才紧紧闭上了),发现不过是只大松鸡,原来松鸡正在沙子里洗澡——就像阿拉伯人一样。因为没有水,只好用沙子洗,刚才汤姆差点儿踩着它,所以老松鸡惊跳了起来,像特快列车一般发出一声怪叫,像个老懦夫,丢下老婆和孩子就跑了。老松鸡一边逃,一边叫着:“咳——噜——唔——咕,咳——噜——唔——咕——杀人啦,抢东西啦,放火啦——咳——唔——咕——咔——咯——世界末日到啦——咯——咯——咔——咯。”只要老松鸡眼前发生点儿什么事,老松鸡就总爱说世界末日来了。可是世界末日并没有像这只老松鸡言之凿凿地说的那样在八月十二日到来。
过了一个小时,老松鸡回到老婆孩子身边,神情肃穆地说:“咔——咔——咳,我的乖乖,虽然这回世界末日没来,但肯定后天就来了——咔。”老松鸡经常说这种话,松鸡老婆早就知道怎么回事了,而且比松鸡知道得还多一点。再说了,作为松鸡妈妈,每天要给七个小松鸡喂食洗澡,所以松鸡妈妈很务实,还有点儿急脾气,所以松鸡妈妈只是不耐烦地回答说:“嘁——嘁——嘁——快去捉蜘蛛,快去捉蜘蛛——嘁。”
汤姆就这样往前走啊走啊,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反正他非常喜欢这个辽阔而陌生的地方,喜欢这里凉爽清新沁人心脾的空气。不过他走得越来越慢了,因为山势越来越高,脚下的路也越来越难走。现在他踩着的不再是松软的草地和柔软的石南,而是大块大块的石头,就像铺得很糟糕的人行道一样。深深的石头缝中间长着羊齿蕨,所以他只能从一块石头跳到另一块石头上往前走,时不时就掉到石缝里,尽管他那双赤脚很粗糙,脚趾还是受了伤。不过他还是想继续往上走,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要是汤姆看到那个爱尔兰姑娘其实一直在后面跟着,不知道他会说些什么。但不知道是因为汤姆很少回头看,还是因为她故意躲在石头和小丘后面不让汤姆看到,反正他一直没发现她,虽然她能看得见他。
汤姆这会儿觉得有点儿饿了,而且很渴。因为他跑了那么远的路,又是大太阳天,脚下的石头被晒得像热锅一样,蒸腾着一团热气,很像是石灰窑上面的那种热气,让周围的东西看上去都颤颤巍巍的像是要熔化掉了。
但他根本不可能找到吃的,也找不到水喝。
石南丛中倒是有很多越橘树之类的,但现在是六月,那些树还开着花呢。至于水,谁能在石头上找出水来呢?他偶尔也遇到过又深又黑的溶洞,那些溶洞一直延伸到地下,像是住在地下的小矮人家的烟囱似的。他有好几次走过这些溶洞的时候,都听到了很深很深的下面有哗哗啦啦滴滴答答叮叮咚咚的水声。他真想下去润一润干渴的嘴唇啊!可是,虽然自己是个很勇敢的扫烟囱的小孩,他也不敢爬这样的“烟囱”。
他走啊走啊,后来热得头直发昏,实在走不动了。忽然,他好像听到远处有教堂的钟声在响。
“啊!”他惊喜地想,“只要有教堂,就一定会有房子和人。说不定会有人给我点儿吃的喝的。”于是他又向前走去,去找那教堂,他确信自己刚才清清楚楚听到了钟声。
可是他又走了一会儿,向四周看了看,又停下了脚步,自言自语地说:“天哪,原来世界这么大!”
他现在是站在山顶往下看,看到的世界当然很大——还有什么看不到的呢?
在他的身后,远远的山下就是霍特沃府,还有那片阴森森的树林和那条波光闪闪的鲑鱼河。他的左边,远远的山下是那个城市和煤矿上浓烟滚滚的烟囱。更远处是蜿蜒奔向大海的河流,上面漂着的那些小白点儿,是轮船。他的眼前像是打开了一张地图:辽阔的平原,看不到边的农田,掩映在林木间数不清的村庄。这些就像是在他的脚下一样,但汤姆很清楚,那些离他少说也有几英里远。
他的右边是一重又一重的草甸和山丘,连绵不断,直到天际,与蓝天连成了一体。但就在他和那一重重草甸之间,在他下方不远的地方,汤姆发现了好东西,他一看见就决定下去,因为那正是他希望找到的地方。
那是一条很深很深的山谷,山谷很窄,树木葱茏。但透过那树木,汤姆隐隐约约看到下面几百英尺深的地方,有一条清澈的小河。啊,要是能走下去,走到水边该多好啊!随后,他又看到河边的屋顶,空旷处是个小园子。园子里有个很小的红色东西在移动,只有苍蝇那么大。汤姆又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个穿红裙子的女人。啊!也许她会给自己一点儿东西吃呢。此时,教堂的钟声又响了起来。下面一定有村庄。那里不会有人认识他,也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算约翰爵爷把全郡的警察都派出来追他,消息也不会这么快就传到那儿,而他用不了五分钟就能下到那儿。
汤姆猜得没错,那片呼喊追赶的声音还没有传到那里,因为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跑得离霍特沃府足足十英里远了。不过他以为五分钟就能下得去,却想错了,因为那个小屋离他虽然只有一英里远,要下去却足有一千英尺。
但是,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下去了,虽然双脚酸痛、疲惫不堪、又饿又渴,但他没有失去往日小男子汉的勇敢。可教堂的钟声那么大,他开始疑心那是不是自己想象出来的声音,那条小河远远地在下面淙淙地流淌着,唱着这样的歌:
河水清且凉,河水清且凉,流过欢声笑语的浅滩,流过填满梦想的池塘;
河水凉且清,河水凉且清,流过银光闪闪的卵石,流过水沫飞溅的岸堤;
巉岩上画眉鸟儿在歌唱,藤墙上教堂钟声在鸣响。
清净的水,献给纯洁的人;
来吧,妈妈,来吧,孩子;
来这里玩耍,来这里浴洗。
河水黑且脏,河水黑且脏,流过烟囱林立的城市,那里烟飞雾障;
河水脏且黑,河水脏且黑,流过码头、阴沟和滑腻的河堤;
虽长愈黑;虽满愈污;以我罪身,何敢邀君?
躲开吧,妈妈,离去吧,孩子。
河水当不息,河水当自强,闯过打开的河闸,奔向浩瀚的海洋;
河水当自强,河水当不息;脚步虽匆匆,自洁永不弃;
金黄沙滩、灵动汀洲,玉洁潮头,虽远而必至;
我要投身洪流,像有罪的灵魂重获救赎。
清净的水,献给纯洁的人;
来吧,妈妈,来吧,孩子;
来这里玩耍,来这里浴洗。
汤姆向下走去,没有发现那个爱尔兰姑娘也跟在他后面走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