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旧时光的味道2》许亿的书评文摘
日期:2022-07-28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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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许亿,本名黄永明,江苏盐城人,专栏作者。生于70年代,学业无成,曾从业地产,后混迹网络,写些无聊文章打发时间,号称“做文青不才,当愤青不敢”,总体乏善可陈。时光悠然,无可阻挡的中年以后,回忆往事,才发现多年以来的阅读、阅历大有可写之处,经年累月,积字如斯,且老且杂,得过且过,是为一个中年吃货的自我说明。2013年出版《旧时光的味道》,一经上市,持续热销,深受读者喜爱和追捧。新浪微博:@许亿白胖子

【编辑推荐】

美食与时间一样,弥足珍贵,常留念想。我们吃过的东西,有些已吃不到、见不到,我们唯一能做的,是借着对那些美食的回忆,怀念昔日美好时光。有时候,吃几碟菜,喝一杯酒,看一篇文,怀念几个人、几件事,人生如此,夫复何求?本书是《旧时光的味道》全新姊妹篇,堪称升级版、豪华版,内容更加丰富,感悟更为深刻,文字愈加老练,而又不失活泼,读来时而令人怅惘,时而令人捧腹,口齿生香,久久回味。

【名人的书评】

人一生中有两种情结,永远无法割舍:一种是乡愁,一种是童年。乡愁是一壶漂泊,童年是一碗快乐。美食,将童年留在我们的舌尖上,将故乡留在我们的胃里,贯穿于我们的生命,永不消逝。常常怀念起那些旧时的味道,那是一种叫人心生愉悦的忧愁,如当初的暗恋,如现今的怀念。

【旧时光的味道2的书摘】

第一辑蚕豆米子清纯时春天的时候,有几样东西是最鲜的,蚕豆便是其中之一。这时候即使简单做个蚕豆米子蛋花汤,起锅的时候稍放点盐,也是鲜美绝伦。我们这里虽然不时尚饭前喝汤,但饭后盛一碗来喝,也是畅快得不得了。好吃的东西在做法上其实越简单越好,当然好吃的东西也是吃起来越直接越好。不施粉黛的美好,便是清纯。春天还有一样最迷人之物,便是河豚。那日和朋友做了一个河豚蚕豆汤,好喝至极,河豚也肥美。其实我以前不怎么爱吃河豚,但也看情况,鲜活的河豚现杀做汤,当然绝美,加点蚕豆到里面,更是鲜上加鲜。春天最大的好处,是舌头上的味蕾和食材们一起苏醒。当其时,当其食,有因缘际会的感觉。这时候,什么事情都可以放下,唯独应季的食物不可错过。一错过,又是一年的等待。林语堂说,中国人过去是这样写请帖的:“已是六月底了,如果你不来,那就等到明年五月份才能吃另一条鲱鱼。”所以有些反季节的蔬菜,永远达不到那种恰当其时的妙处。甚至最好的保存方式,也留不住当季食材那种独一无二的鲜美味道。比如蚕豆,每年我爸都要剥十几斤放到冰箱里。但日后每吃一回都厌恶一回。味道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但根本吃不出印象中那种理所当然的鲜美。食材徒有其表的时候,便叫你生出时光不复的哀叹。当然有些东西注定是种遗憾,也许正是因为遗憾,才生出惊艳感,生出美好。好像人生,若没有生老病死,人人更是要无所顾忌,作恶多端。不过,小时候是根本吃不出蚕豆的好的。那时胃口好,吃什么都香,反而对一些细微的好滋味没有注意。小时候吃蚕豆,记得只有一种吃法最好玩,便是将蚕豆用盐水煮熟,用细线穿起来,挂在脖子上,如一串佛珠。一串蚕豆,可以吃一个下午,想起来的时候就抓一个丢到嘴里。与其他孩子打闹的时候,彼此拽对方脖子上的蚕豆吃,拽的力气若大些,一串蚕豆便散落一地。反正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大家继续打闹,然后一哄而散。大人最爱的吃法,是用咸菜煮蚕豆,咸菜首先要好,最好是那种现腌时间并不长的小菜,与蚕豆一起煮出来,咸菜也是嫩滴滴的。一嚼起来,满口生动。咸菜也是至鲜的美物,与蚕豆相得益彰。两者搭配,虽是草根结合,也如神仙美眷一样的动人。大人们都爱吃这个,往往一炒便是一大锅,早上搭粥,中午下酒。闲得无事的时候,拿一双筷子,一人也能吃下去半碗。小时候,我们视所有的蔬菜为畏途,所以吃得不多,倒是如今大了,口舌之欲日深,反而喜欢起蚕豆。当然,家里做蚕豆也有不合适的吃法。尤其我丈人家,中了电视上那些扯淡专家的毒太深,有时候做出来的菜叫你哭笑不得,比如烧番茄汤的时候,也加一些蚕豆下去。我不懂化学原理,直觉上,我认为酸味的食物虽然开胃,而至鲜的食物则与之相冲。当然,比起有时候他们烧番茄汤的时候还会放蟹黄来说,这个多少还能接受。蚕豆花细看很漂亮,如紫色的小蝴蝶,大面积地看去,似乎比较平常,但俯身下去仔细观察,可以看出一份大自然呈现出的精美。蚕豆还可以生吃,尤其在刚刚结出豆子的时候。那些春天的傍晚,在亲戚家田地里散步,随手抓把小蚕豆,边剥边吃,虽然有淡淡的豆腥味,却是别具一格的口味,尤其新蚕豆嫩得如包着一汪水,味道也是甜津津的。吃起来欲罢不能,甚至不怕吃坏了肚子。后来蚕豆长成,再生吃也可以,只是豆渣明显多了。蚕豆我们这里叫“蚕豆米子”,米子是指豆角里的内容,连起来叫透着一份亲切。有时候想,在外地,假如恰好也是春天,在饭店里看到有新上市的蚕豆,必然要点一份加蚕豆的鱼汤来喝。如果点单的小姑娘就便往厨房里一喊:“来碗蚕豆米子鱼汤。”那个时候,听到这一声乡音,心里便会生出一丝思乡的温暖,也恰好温暖了那一刻的春风。后记:未曾离家,却感乡愁味道我朋友在他家拆迁后的废墟上拍了一张照片,发微信很煽情地说,他曾在这废墟上某一高度的地方生活了很久。这个高度,是指他家住的二楼。在他家不远处,便是我爷爷奶奶的房子,也一样被拆成了残垣断壁的废墟。那个老式的房子里,曾有狭小的庭院,有花花草草,有深长幽静的堂屋,有支着三角灶的厨房,还有堆满古旧家具的房间。我的爷爷在里面过世,我的奶奶在里面过世,我的外婆也在那里过世。她的晚年,和我的父母一起住在那里。去描述那个房子发生的故事,是一件很让人怅惘的事情。因为自那以后,房子便已经全部化为乌有,这个地方和我也没有什么关系了。无论它将是一条路或者是一栋新的建筑,总之那里发生的与我的昔日时光有关的一切,是不复再有了。这些年,生活的方式也有了很多的改变,不再喜欢声色犬马,不愿意和不认识的人应酬,渐渐地,连门也不愿出去了。生活中的全部,就是读书写字,做一些根本不来钱的项目。有时候,会和一些朋友约着去喝酒,到了傍晚,为去哪里、吃些什么,商量很长时间。一切都要在计划中,甚至包括喝什么牌子的黄酒。但也仅仅如此,酒精的作用很奇怪,它让你的身体麻木,却让你的情绪却无比细腻起来。接着,每一天也这么过。忘记了许多东西,又记起许多,将日子摊开,如一幅八大山人画的长卷,无一处有着落,又无一处脱颖而出。只是一笔复一笔,一句重一句,似乎无有穷尽,但心中明白,长卷终归有尽头。有时候是真的想留住什么,但什么也留不住,这种眼见着流逝却无能为力的感受叫人沮丧,唯一能拯救自己的,也只有那些似是而非却无可厚非的旧时味道。是的,只有当我谈论吃的时候,心情会好起来,即使吃不到了,也是叫人心生愉悦的忧愁,如当初的暗恋,如现今的怀念。于是每个酒局的后半场,总会不由自主地谈论起回忆中的味道。有一些,我希望可以记录下来。我们以前不大吃辣,空气里也绝少麻辣的气息。我们烧烤也吃得少,孜然味可不是能勾起食欲的味道。但我们喜欢糖醋,尤其是醋的味道,淡淡地散发开去,叫人清醒。感冒的时候,下碗面条一定要往里加些醋,这样一大碗吃下去,堵塞的鼻子马上就通了。我们很喜欢甜味,糖在生活中必不可少。我们努力将红烧肉煮得再甜一些,甜到极致,一点盐也不放,这样就做成了糖扒蹄。一顿周全的宴席,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甜菜,可以是桂圆蜜枣,可以是桂花汤圆,也可以是银耳百合,还可以是特产的藕粉圆。贪图快捷方便的时候可以直接开罐头,糖水的橘子、菠萝,甚至是人工的椰果。生活的满意度和这些菜肴的甜度合拍,越甜越感到幸福。吃席的时候有许多规矩,冷盘怎么安排,卞蛋要对着谁,都有许多的说法。那时候一桌子人,口音纯粹,词汇丰富,讲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慢慢地喝老酒,后来,夹杂着普通话,即所谓的“洋夹土”,开始在说话前考虑一个词汇,该用什么样的方式说出来不至于被人笑话。再后来,自己也是一嘴普通话,一切在不知不觉中嬗变,思维的方式也在变化。每个人都擅长爆炒。每个中午的餐桌上都有一盘用猛火去争夺时间的小炒肉,或者是炒长鱼、炒腰花。春天的时候有更多的选择,比如炒蚬子肉,炒螺丝肉,搭配一把韭菜和一个青椒。我们不大吃辣,但青椒的辣味足以使空气变得开胃起来。中午放学回来,大院子里家家户户散发着诱人的炒菜味,不过总会遗憾,感叹最香的那户不是自己家。我们更喜欢汤汤水水的菜:肉膘、粉丝、拆骨肉、猪脚爪、乌子、淡菜、鸡丝、木耳、香菇、萝卜、青菜、豆腐、白菜,可以任意组合搭配,当然也可以独秀。总之是一大碗一大碗地上来,让人的内心感到定当下来,看上去就知道可以吃得很饱,也确实很难吃得不饱。无论是请客,还是被请,最后都会盛一碗堆得高高的米饭来吃。筷子在饭菜上游弋,时光却被定格在那里,无数人的欢笑都被留在记忆中。这些被记住的味道,当你真要去记录它们的时候,又变得模糊不堪,就好像努力去复制什么东西,怎么做都觉得总有不对劲的地方。好比拿一个破桶去装水,水一直在漏,直到漏完,最终一无所获,但破桶至少是湿了。那些记忆,不是雁渡寒潭,不是白马过隙,而是蜻蜓点水,一圈一圈的涟漪荡漾开去,不复平静。记得有部日本电影叫做《步伐不停》,讲城里生活的男人带着老婆孩子回到老家的故事,电影拍得优雅细腻,里面出现的生活场景,我们以前似曾相识。母亲们在厨房里做饭,炸玉米天妇罗。大家闲聊着往事,虽然有矛盾和隔阂,但就这样在旧旧的、狭小的屋子里围桌而坐,聊天,谈笑,时光泛着黄色的色调,却透着温暖和感动。排除刺激的快感,还有一种愉悦叫感染。你看着那些电影镜头一动不动,声效里全是知了的恬呱和轻轻的风声。那些演员真如同家人一样,七嘴八舌地说话,仿佛这些台词根本不是写出来的,而真是一个家庭在某个午后的絮叨。记得看的时候被这样的安逸感染,于是晚上安静地看了一半后就关掉,留着第二天再继续看。这样,温暖的情绪就被我故意拉长了两天乃至更久。不知道怎么,越看到后面,越想将某个时刻挽留下来。我们心知,时间是停不住的,也知道许多事情在记忆里已经速朽,但那份情绪还在,陈旧却美好,安静却略感不安,情绪就这样忽然低落了下去。于是起身出门,去这个城市略远的地方看看。面目全非,一片崭新,走着走着,连道路都不熟悉了。我住在这个从未离开过的城市,竟忽然感到一股乡愁袭上心头。在这个生于斯、长于斯的城市中,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一个陌生人。乡愁是终将消失的情感。万幸,总归还有些东西未被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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