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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国,山西灵丘人。1943年1月生。196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1979年考入南开大学中文系,师从朱一玄、宁宗一先生攻读中国古代文学专业中国小说史方向研究生,1982年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留校任教。现为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撰有《唐五代传奇集》等。
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增订本)》全三册,中华书局出版的增订本,比原先的版本更为翔实,篇幅上也有很大的增加。其中百分之八九十都经过改动。搜罗的范围更为广泛,而且又吸纳了极新的研究资料。
*本书所叙为唐世及五代十国之文人单篇传奇与志怪传奇集。
*唐诗、唐稗并称一代之奇,前有鲁迅、汪辟疆筚路蓝缕,今李剑国穷数年之力,搜逸捃残,稽古征微,汇辑全目,详为叙录。
*叙录内容包括作者、著录、版本、流传、篇目之考辨及影响、评价等。重在钩稽资料,条疏源流,辨证真伪,发明得失。
*每篇叙录以书(篇)名、卷数标目,名称多有歧异,则酌以早出或可信者为准,别称则于正文首段著出。书(篇)名后所标卷数,皆见于著录或有版本可征者,卷数有歧亦酌取一说;单篇作品所标卷数则只限见于唐宋史志书目著录者。
前言(节选)
在中國小説史上,唐代是一個意義重大的時期。研究作爲市民文學的話本小説得從這裏開頭,而作爲士人文學的文言小説,至此則已然成熟。至於作爲小説姊妹藝術的戲曲及變文之類的俗文學,此時也是光輝燦爛的,看看《唐戲弄》和《敦煌變文集》就知道了。
文言小説的開端可上溯到戰國。經過千餘年的發展,到李唐建立之前,終於積累起百多種小説作品——這自然不包括失傳的作品。平均十來年一種,即便把失傳作品估算進去,也强不了多少。這個速度是相當緩慢的,同詩歌、散文比起來,不啻是龜兔賽跑。但它畢竟在前進。在唐五代三個半世紀中,今天我們可以找到的文言小説作品(包括單篇傳奇文及志怪、傳奇、雜事小説集)約有二百七八十種本書著録單篇傳奇文及志怪傳奇小説集(其中有些含有雜事内容)共226種,周勛初《唐代筆記小説叙録》(南京:鳳凰出版社,2008)著録57種,有7種亦見於本書。不應當只理解爲數量的增加,數字除説明其自身外實際還説明着更豐富的内容。
我們説唐小説已經成熟,就是指由於小説觀念、文體觀念和審美觀念的變革,使得那些優秀作品已經改變了先唐古小説的幼稚狀態,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嶄新品貌,基本具備了近代意義的小説特徵,而這些特徵在古小説身上是殘缺不全的或不明顯的。這是一個推陳出新的歷史性轉變。這不是個别現象,是整整一代的飛躍。
唐代的小説,許多人習慣叫做傳奇小説。唐傳奇和它之前的六朝志怪、志人,之後的宋元話本和明清章回成爲小説史上的幾個階段標志。確實,傳奇小説是唐代小説的驕傲。它在唐代的崛起和興盛,正是文言小説成熟的標志。但是唐代小説絶非傳奇一體,仍還有“叢殘小語”式的古體小説——志怪小説和雜事小説。猿進化爲人,猿還存在,人猿共存是文學史上並不限於小説才有的現象。另外還有産生於民間説話藝術的小説——也就是唐人説的“市人小説”、“人(民)間小説”——自然這是屬於别一系統(通俗小説或曰白話小説),可以置而不論。
漢魏六朝志怪之外的小説,通常稱作志人小説,也有叫做軼事小説的。在我看來所謂志人小説實際包含兩種類型,其一是以《世説新語》爲代表的“世説”體,即切取生活的一個片斷,通過人物言行表現人物思想情感和性格。其二是雜記歷史遺聞逸事,如《西京雜記》、殷芸《小説》等,我稱之爲雜事小説。一般習慣將成本的文言小説叫做筆記小説。《南齊書》卷五二《丘巨源傳》已有“筆記賤伎”語,尚未以指文體。北宋宋祁以“筆記”名其書(《宋景文筆記》),至南宋史繩祖《學齋佔畢》卷二云“前輩筆記小説固有字誤”,則創筆記小説之名,近世乃有《筆記小説大觀》。劉葉秋《歷代筆記概述》(北京:中華書局,1980)以“筆記”總領各種小説雜著,其中包括了志怪和傳奇書。上海古籍出版社編輯出版《漢魏六朝筆記小説大觀》、《唐五代筆記小説大觀》、《宋元筆記小説大觀》亦然。周勛初《唐代筆記小説叙録》則以指志怪、傳奇書以外之小説集,亦即雜事小説集。從文言小説分類角度觀之,筆記小説的概念不大科學,無法反映志怪、(轉下頁注)從題材和藝術表現上看,志人小説和雜事小説不足與志怪匹敵。一是它們很少能表現一個比較完整的叙事過程和形象結構。二是它們基本上是紀實的,較少想像和虚構。(接上頁注)傳奇等小説文體,而且也排除了單篇傳奇文。我在《論先唐古小説的分類》一文中,將先唐古小説分爲志怪小説、雜傳小説(單篇)、雜事小説、志人小説四類。“雜事”一詞借用《四庫全書總目》對小説的分類名稱。(見《古稗斗筲録——李劍國自選集》,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2004,第88—94頁。又見李劍國、陳洪主編《中國小説通史`先唐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第53—58頁)唐五代小説則分爲傳奇小説、志怪小説、雜事小説三類。三是它們的數量遠比志怪爲少。對於小説來説,故事是重要的元素。因此甚至可以説小説就是故事〔英〕愛`摩`福斯特著、方土人譯《小説面面觀》第二部分《故事》説:“小説就是講故事。那是小説的基本方面,如果没有這個方面,小説就不可能存在了。”《小説美學經典三種》,上海文藝出版社,1990,第220—221頁。,是採用散體語言文字形式書寫的故事。故事情節的相對完整性和相對豐富性是小説審美性的重要根據,因爲它可能使作品的形象、内涵和美感也具有完整性、豐富性以及深刻性。想像和虚構尤其不可或缺,没有自由的藝術思維,小説將等同於史書。六朝志怪小説首先由於它建立在想像虚構的基石上,其次由於它比較注重故事的完整,加之它的光怪陸離的内容滿足了人們的好奇心理,因而它的審美價值一般要比志人小説和雜事小説高得多。但是《世説新語》之類的志人小説之所以可以稱之爲文學意義而不是目録學意義上的小説,畢竟是由於它在刻畫人物方面自有獨到之處。概言之,它極善運用以少總多的特徵描寫和細節描寫以及對比手法來表現人物形象和性格,這套功夫甚至常常超過許多志怪小説。到唐代起了變化,不僅由於崛起的傳奇使本來就較志怪遜色的志人、雜事小説愈發黯然失色,而且它本身也已蜕化了。志人小説與雜事小説合流,所謂“世説”體實際已經消亡。而雜事小説也還是“史官末事”性質,基本上充當拾遺補闕的工具,大抵與雜史《隋志》始設雜史類,兩《唐志》等因之。《隋志》雜史類小序云其“體制不經,又有委巷之説,迂怪妄誕,真虚莫測,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新唐志》雜史類著録之書,如有杜寶《大業雜記》十卷、劉肅《大唐新語》十三卷、李肇《國史補》三卷、林恩《補國史》十卷、《傳載》一卷、《史遺》一卷、鄭處誨《明皇雜録》二卷、鄭棨《開天傳信記》一卷、李德裕《次柳氏舊聞》一卷、裴庭裕《東觀奏記》三卷、郭廷誨《廣陵妖亂志》二卷等等。其中許多被視爲小説,著録於《唐代筆記小説叙録》。合流了。
這類作品很多。如張鷟《朝野僉載》、劉餗《隋唐嘉話》、劉肅《大唐新語》、李肇《國史補》、李德裕《次柳氏舊聞》、鄭處誨《明皇雜録》、趙璘《因話録》、鄭綮(或作棨)《開天傳信記》、劉崇遠《金華子雜編》、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等,都是雜史類筆記;如范攄《雲溪友議》、孟啓《本事詩》、盧瓌《抒情集》,都是詩話類筆記;孫棨《北里誌》、崔令欽《教坊記》、南卓《羯鼓録》,都是專題性筆記。此外,還有些考據性筆記,如封演《封氏聞見記》、李匡文《資暇録》、蘇鶚《演義》等,已經没有多少小説意味。
雜事小説中也很有些曼妙奇麗廣爲流傳的故事,如《本事詩》中的崔護故事,魯迅不是也説過《北里誌》、《雲溪友議》是“以傳奇爲骨”(《中國小説史略》第十篇《唐之傳奇集及雜俎》)的嗎?但它們的書寫,主要不是提供寄興託意供人欣賞的作品,而是提供資料。《大唐新語》的作者劉肅説得很明白:“雖爲小學,抑亦可觀,爾來記注,不乏於代矣。”(《大唐新語序》)《次柳氏舊聞》的作者李德裕説得更明白:“唯次舊聞,懼失其傳,不足以對大君之問,謹録如左,以備史官之闕云。”(《次柳氏舊聞序》)。這些纂輯放佚舊聞的“小學”(即小道)之作,顯然是屬於歷史家的。目的是備史闕,手法是史家的“記注”法。它們已基本喪失了小説的本質特徵,剩下的大抵只是一個目録學意義的“小説”名義了。我們之所以還以小説稱之,主要是因爲它們還基本上保留着故事性,也還具有一定傳聞性,並非都是信史,從而作了“寬大”處理。
這樣只剩下志怪和傳奇了,胡元瑞劃分小説爲六類,前二類就是它們。每類都舉了些例子,志怪有《搜神》、《述異》、《宣室》、《酉陽》,傳奇有《飛燕》、《太真》、《鶯鶯》、《霍玉》。區分標準他没有説,從例證來看,志怪是指述異語怪的小説叢集,這没錯;傳奇則似乎是指以人事爲主的單篇傳記。不過胡氏又説:“至於志怪、傳奇,尤易出入。或一書之中二事並載,一事之内兩端俱存,姑舉其重而已。”(《少室山房筆叢》卷二九《九流緒論下》)從“一書之中二事並載”來看,他説的傳奇並不只限於單篇,也還包括成本的書,指的是一書中既有傳奇體又有志怪體。至於“一事之内兩端俱存”——就是一個故事中志怪、傳奇俱存,不大好理解。似乎將志怪和傳奇都看作是素材的虚實特徵,志怪是虚幻異事,傳奇是寫實人事。若一篇作品異事、人事都有,此之謂“一事之内兩端俱存”。而判定其總體性質,則是“舉其重”——看基本傾向。所以《霍小玉傳》儘管也有鬼魂復仇的情節,但主體是寫人事,所以歸爲傳奇而不是志怪。
《鶯鶯傳》之類的單篇作品自然可稱得上是傳奇,但是否主要記人事的作品才能稱作傳奇呢?是否只有單篇作品才能稱作傳奇呢?章學誠《文史通義》卷五《詩話》説:“《洞冥》、《拾遺》之篇,《搜神》、《靈異》之部,六代以降,家自爲書。唐人乃有單篇,别爲傳奇一類。”自注:“專書一事始末,不復比類爲書。”似乎傳奇也是指單篇,而單篇中述異語怪的作品是不是傳奇,則没有提到。繆荃孫《醉醒石序》(《藝風堂文漫存》卷二《乙丁稾》)説“至唐而歧小説、傳奇爲二類”,也是以傳奇爲單篇作品的,成本的則叫做小説。魯迅《中國小説史略》,於唐之傳奇分爲傳奇文和傳奇集,前者涉《古鏡記》、《白猿傳》、《李娃傳》、《鶯鶯傳》等,後者涉《玄怪録》、《河東記》等,因此他對這兩個問題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説:“此類文字(指傳奇),當時或爲叢集,或屬單篇,大率篇幅曼長,記叙委曲。”(第八篇《唐之傳奇文上》)傳奇之爲傳奇,不在於是單篇還是叢集,也不在於是寫人事還是鬼神。汪辟疆編輯《唐人小説》,乃“單篇”、“專著”俱録,而所取自“唐人説部專書”者盡爲“傳奇之體”(《序例》),可見汪氏對“傳奇”的理解與魯迅别無二致。有人看到魯迅編《唐宋傳奇集》只收單篇,遂以爲魯迅只承認單篇作品的傳奇資格,實在是一個誤會。《唐宋傳奇集`序例》云:“本集所取,專在單篇。若一書中之一篇,則雖事極煊赫,或本書已亡,亦不收採。”體例如此,非魯迅不以叢集者爲傳奇也。而有人把寫人事的作品叫做傳奇,而把涉及鬼神精怪的作品一律叫做志怪,是很淆亂的説法如王汝濤主編《唐代志怪小説選譯》(濟南:齊魯書社,1985)所選《補江總白猿傳》、《柳毅傳》、《玄怪録》、《續玄怪録》、《纂異記》、《傳奇》等十三種四十一篇,實皆爲傳奇作品,顧因其張皇神鬼而屬之志怪。
志怪和傳奇的區别,不在於題材和文本形式。請讀讀魯迅的《六朝小説和唐代傳奇文有怎樣的區别?——答文學社問》(《且介亭雜文二集》)和《中國小説史略》第八篇。他説傳奇文“神仙人鬼妖物,都可以隨便驅使;文筆是精細,曲折的,至於被崇尚簡古者所詬病;所叙的事,也大抵具有首尾和波瀾,不止一點斷片的談柄;而且作者往往故意顯示着這事迹的虚構,以見他想像的才能了”。而六朝小説則“文筆是簡潔的;材料是笑柄,談資;但好像很排斥虚構”。他又進而指出:“小説亦如詩,至唐代而一變,雖尚不離於搜奇記逸,然叙述宛轉,文辭華豔,與六朝之粗陳梗概者較,演進之迹甚明,而尤顯者乃在是時則始有意爲小説。”從創作意識和審美特徵上來區分志怪和傳奇,這是十分科學的。
要之,志怪和傳奇都不是題材學概念,而是文體概念。舊有的志怪小説作爲一個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即述異語怪的小説“短書”叢集,已不再適用於雖仍含有怪異内容,但已脱離開“叢殘小語”格局而演變爲“叙述宛轉,文辭華豔”的作品,它只能用來指稱那些還基本保持着六朝舊貌的作品,而其餘成熟或比較成熟的作品——包括寫人和語怪、單篇和叢集,作爲和漢魏六朝古體小説有别的新體小説,是應當都稱作傳奇的。
不過涉及具體作品,要加以區分並不都是好辦的。所謂描寫的精細,曲折,宛轉,華豔,在較長的作品中看得明顯,一篇幾百字的小説,又如何判定呢?只能作大概的判定,只能作整體的判定,只能作直感的判定。篇幅的長短結合着魯迅所説的“文采與意想”以及篇章結構的組織安排,作出綜合考量。
以此來考察唐五代小説集,會看到不全是而且大部分都不是純粹的傳奇集。以《史略》提到的傳奇集《玄怪録》、《續玄怪録》、《河東記》、《宣室志》來看,其中很有些篇章是簡短的志怪體,也就是志怪體和傳奇體並存。而有的小説集其中又有既非傳奇又非志怪的雜事内容,這類作品數量不算少。而在雜事小説集中,也常常雜有怪誕故事。處理辦法是“舉其重而已”。按照各種不同文體、不同題材性質的混合程度,可以把唐代小説集(不包括雜事小説集)分爲傳奇集、志怪集、志怪傳奇集、傳奇志怪集、志怪傳奇雜事集等。這樣區分雖不免是自找麻煩,但易於反映其書的基本特徵。倘若覺得過於瑣細,粗略分爲傳奇集(以傳奇體爲主)、志怪集(以志怪體爲主)、志怪傳奇集(二體各具相當比例)還是可以的。實際情況是唐五代小説集純爲傳奇體者不多,只《纂異記》、《傳奇》、《甘澤謡》、《異聞集》等幾種,多數是長短俱存。即便到了清代,號稱短篇小説之王的蒲松齡,他寫《聊齋誌異》也不是篇篇都精雕細刻,其中頗有些微型小説。所以紀曉嵐譏諷它“一書而兼二體”,二體即小説體和傳奇體,指的是志怪和傳奇。《閲微草堂筆記`姑妄聽之》盛時彦跋引紀昀語曰:“《聊齋志異》盛行一時,然才子之筆,非著書者之筆也。虞初以下,干寶以上,古書多佚矣。其可見完帙者,劉敬叔《異苑》、陶潛《續搜神記》,小説類也;《飛燕外傳》、《會真記》,傳記類也。《太平廣記》事以類聚,故可並收。今一書而兼二體,所未解也。”
第一個給先唐神怪小説明确定名爲志怪小説的是唐人段成式,《酉陽雜俎序》云“固役而不恥者,抑志怪小説之書也”,此是矣。這是因爲魏晉以降不斷有人用《莊子`逍遥遊》中的“志怪”一詞來作爲自己作品的書名。有趣的是,以傳奇命名唐代新體小説也是後世的人,而且也因爲唐代有過《傳奇》一書。本來傳奇與志怪同義,傳者記也,奇者怪也。“傳”似原本應讀如傳記之傳,而不是傳播、傳示之義清梁紹壬《兩般秋雨盦隨筆》卷一云:“《傳奇》者,裴鉶著小説,多奇異可以傳示,故號《傳奇》。”其説似非。《開天傳信記》之“傳”才是傳示之義。《穀梁傳》桓公五年:“《春秋》之義,信以傳信,疑以傳疑。”按:《左傳》等《春秋》三傳之“傳”,爲解釋義,引伸出記載義。韓愈《送楊少尹序》:“漢史既傳其事,而後世工畫者又圖其迹。”清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一《各史例目異同》云:“古書凡記事立論及解經者皆謂之傳。”然“傳記”之“傳”固亦有傳示義,《史通`六家》云:“傳者,轉也。轉受經旨,以授後人。或曰傳者傳也,所以傳示來世。”記載(傳)以傳世,二義相關。。裴鉶《傳奇》確實都是描寫神仙鬼怪的,而志怪之怪,正指這些内容。不過奇字含義更廣,不光可指超現實的奇事,也可指現實中的奇事。因此用“傳奇”——記述奇人奇事——來概括唐代新體小説,實在是一個天才發明。
這個絶妙名稱北宋人没有發現。人們常提到陳師道《後山詩話》一段話:“范文正公(仲淹)爲《岳陽樓記》,用對語説時景,世以爲奇。尹師魯讀之曰:‘《傳奇》體爾。’《傳奇》,唐裴鉶所著小説也。”畢仲詢《幕府燕閒録》(《説郛》卷一四)、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卷一一亦載,文字簡略。尹師魯(洙)所説“傳奇”,仍指裴鉶之書,不是一個小説統稱。尹洙乃北宋中期著名古文家。邵伯温《邵氏聞見録》卷一五云:“本朝古文,柳開仲塗、穆脩伯長首爲之唱,尹洙師魯兄弟繼其後。歐陽文忠公早工偶儷之文,故試於國學、南省,皆爲天下第一。既擢甲科,官河南,始得師魯,乃出韓退之文學之。公之自叙云爾。蓋公與師魯於文雖不同,公爲古文則居師魯後也。……其後師魯死……歐陽公誌師魯墓,論其文曰‘簡而有法’。”按師魯尚古文,鄙薄駢儷。范仲淹《岳陽樓記》寫景多用排偶,故師魯嘲之。所以稱“傳奇體”者,乃因裴鉶《傅奇》亦喜用駢語。此本晚唐小説家習氣,而《傳奇·封陟》一篇通篇爲駢體,是其極者。若《元柳二公》寫海景:“罥長鯨之鬐,搶巨鼇之背。浪浮雪嶠,日涌火輪。觸蛟室而梭停,撞蜃樓而瓦解。”《高昱》寫昭潭:“闊水波澄,高天月皎。”與《岳陽樓記》之狀洞庭,筆法正近。是故師魯所云“傳奇”,必是裴鉶之書,非泛言也。又者,論者恒舉師魯語,以爲古時正統文人輕視傳奇,實非如此。師魯之意,謂文體不同,各有制度。記者宜用散體,不宜多用駢句,不比小説之類;而古文之法,以簡雅爲上,亦不宜如小説鋪張形容。其意如此而已,非訾《傳奇》之卑下也。北宋人稱呼唐人新體小鋭,一般叫做傳記或雜傳記《太平廣記》卷四八四至卷四九二收録唐人傳奇十四篇,目作雜傳記。《崇文總目》、《新唐志》、《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録解題》等宋人書目,若《補江總白猿傳》、《虬鬚客傳》、《梁四公記》、《高氏外傳》等都在傳記類(《新唐志》作雜傳記)中。《通志`藝文略》傳記類則囊括唐人多數傳奇志怪之作。元人辛文房《唐才子傳》猶襲是稱,卷一○《鬼》云:“雜傳記中多録鬼神靈怪之詞,哀調深情,不異疇昔。然影響所託,理亦荒唐。”明世高儒《百川書志》傳記類著録二十八家小説亦大都係唐人傳奇。,用的是史書體裁的名稱。直到清代,紀曉嵐也還把唐人傳奇稱作傳記。
就我所能找到的材料來説,宋人用傳奇之稱,始於南宋謝采伯《密齋筆記》的自序(宋理宗淳祐元年,1241):“經史本朝文藝雜説幾五萬餘言,固未足追媲古作,要之無牴牾於聖人,不猶愈於稗官小説、傳奇志怪之流乎?”這裏以傳奇和志怪並舉,説得十分清楚明白。自然他並不專指唐傳奇,宋人也有傳奇,但宋傳奇來自唐傳奇,所以完全可以理解爲他已經明确把唐代的新體小説稱爲傳奇了。至於説的稗官小説,則指一般雜事小説。三者是區分得很清楚的。
在謝采伯之前,已多次出現過“傳奇”一詞(所指爲裴鉶《傳奇》者除外)。南宋初的王銍、趙令畤、曾慥都曾把元稹《鶯鶯傳》稱爲《傳奇》見趙令畤《侯鯖録》卷五、曾慥《類説》卷二八《異聞集》。這是個很困惑人的問題。有人據而斷言《鶯鶯傳》的原題即爲《傳奇》如周紹良《唐傳奇箋證`〈傳奇〉箋證》,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0,第385頁。,我以爲不對(説詳本書《鸎鸎傳》叙録),其實是宋人的改稱。宋人很喜歡改稱唐人小説,《南柯太守傳》改爲《大槐宫記》,《虬鬚客傳》改爲《扶餘國主》就是例子。那麽何以要改稱《傳奇》呢?請注意趙令畤《商調蝶戀花》所云:“夫《傳奇》者,唐元微之所述也。……至於倡優女子,皆能調説大略。”所謂調説,就是民間的説話,元人夏伯和《青樓集》云:“時小童,善調話,即世所謂小説者。”宋代説話依題材把小説話本分爲傳奇、靈怪、煙粉等等見吴自牧《夢粱録》、灌園耐得翁《都城紀勝》、羅燁《醉翁談録》等。。《醉翁談録》所著小説中傳奇類十八種都是男女情愛之事,而首爲《鶯鶯傳》,可見在民間説話中《鶯鶯傳》是傳奇類的代表。我以爲王銍等人把它改稱《傳奇》與此有關。“傳奇”一語在説話人那裏有廣狹二義,狹義者如上,廣義者則指各種小説故事。《醉翁談録`小説開闢》云:“開天闢地通經史,博古明今歷傳奇。”以傳奇和經史對舉,其含義是很清楚的。《金史》卷一二九《佞幸傳》云:“張仲軻幼名牛兒,市井無賴,説傳奇小説,雜以俳優詼諧語爲業。”所謂“傳奇小説”也是這個意思。至於説話人所用的“傳奇”一詞,是直接從裴鉶那裏借來的。如果知道了宋代説話人是如何地重視裴鉶《傳奇》,就不難明白這個道理。《醉翁談録》節録了《傳奇》中的薛昭、封陟、裴航三事。話本名目中的《西山聶隱娘》出自《傳奇》。《緑窗新話》中也節録《傳奇》數篇。
謝采伯所説傳奇,自然不是《夢粱録》、《都城紀勝》等書中的傳奇。但他把唐人小説叫做傳奇,恐怕是受了民間説話的影響。況且在南宋戲文、諸宫調也叫傳奇南戲《宦門子弟錯立身》第四出《那吒令》:“這一本傳奇,是《周孛太尉》;這一本傳奇,是《崔護覓水》;這一本傳奇,是《秋胡戲妻》……”見錢南揚《永樂大典戲文三種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79,第231頁。宋末周密《武林舊事》卷六《諸色伎藝人》,“諸宫調”下小字注“傳奇”二字。,可見大家都很喜歡這個名稱。結果是這個詞的濫用,用指小説、戲曲,無所不包了。
如果説謝采伯還没有明確把傳奇和唐代聯繫起來,因而不承認他的發明權的話,那麽到了元代就明確了。虞集《道園學古録》卷三八《寫韻軒記》説:“蓋唐之才人,於經義道學有見者少,徒知好爲文辭。閑暇無所用心,輒想像幽怪遇合、才情恍惚之事,作爲詩章答問之意,傅會以爲説。盍簪之次,各出行卷,以相娱玩。非必真有是事,謂之傳奇。元稹、白居易猶或爲之,而況他乎!”按:所云“謂之傳奇”並非唐人自謂,實唐後人之稱。所云“作爲詩章答問之意”,非指白居易《長恨歌》之屬,乃指《鶯鶯傳》等傳奇小説中男女以詩章通情達意;而所云白居易者實係誤記,乃指陳鴻《長恨歌傳》。李宗爲《唐人傳奇》緒論引此文,稱“虞集説唐人已自謂所作爲‘傳奇’”,“其所謂‘傳奇’,在小説外兼指詩篇,將白居易的《長恨歌》也包括在内”,實爲誤解。北京:中華書局,1985,第4頁。。元末陶宗儀《南村輟耕録》卷二五也説:“唐有傳奇,宋有戲曲、唱諢、詞説,金有院本、雜劇、諸宫調。”其後,明人楊慎(1488—1559)《秇林伐山》卷一七説:“詩盛於唐,其作者往往托於傳奇小説神仙幽怪以傳於後,而其詩大有絶妙今古,一字千金者。”這條標作《唐人傳奇小説》《升菴集》卷五六亦載,標目“説”作“詩”。,可見他還獨創“唐人傳奇”一語。其後王世貞、臧懋循、宋懋澄等也都用過“唐人傳奇”的概念,王稱:“許栖巖事不可知……大約此文唐人傳奇,如嵩岳嫁女、南溟夫人之類。”(《弇州山人續稿》卷一五九《書真仙通鑑後》)臧云:“近得無名氏《仙遊》、《夢遊》二録,皆取唐人傳奇爲之敷演。”(《負苞堂集》卷三《彈詞小序》)。宋撰《跋唐人傳奇》論《無雙傳》等(《九籥續集》卷九)。胡應麟則别小説六種,獨列傳奇一類,唐傳奇之稱終於大行於世了。
對於唐傳奇名稱的優化選擇是頗具意味的,這裏表現着“必也正名乎”的執著。古人已意識到唐代新型小説有着不同以往的特色,是一種新鮮東西,舊的志怪、傳記等稱已不足以反映它的特徵,煞費苦心地爲它尋找新的名稱。新名稱意味着新事物。唐人對於小説的貢獻在於打破粗陳梗概的小説叙事舊模式,确立了一種新型文體和書寫範式。美麗的蝴蝶咬破了束縛它的絲繭而展開雙翅,它不再是蛹了。醜小鴨變成了白天鵝,雖然醜小鴨原本也有天真可愛之處。
后记
增訂後記
《唐五代志怪傳奇叙録》的撰寫始於1984年,到1987年末終於完成了這部百餘萬字的書稿。那時學術著作出版相當困難,所以直到1993年12月才由南開大學出版社出版——時間已經過去了整整六年。六年間雖説常有“楊家有女初長成,養在深閨人未識”的惆悵,倒也没把它擱置起來,不斷作些内容和文字的修改。書出版後引起學界的一定關注,何滿子、張國風、孟昭連等先生曾先後撰文加以介紹和評論,説了許多好話,還有些熱心人“到處逢人説項斯”,都給了我很大鼓勵。尤其是復旦的陳尚君先生於1994年9月4日致函於我,除給予充分肯定外,也提供了許多很有價值的資料,使我非常感動。1998年9月此書二次印刷,我在書後加了個《補正》,根據尚君的提示及我自己的新發現新考證對初版的一些内容作了補充修改。原書相關正文也在不影響版面情況下做了個别文字的處理。初版由於種種原因錯字很多,二印本也作了些改正。
如今又十好幾年過去了,再來看這部書,問題仍還不少。檢討自打寫這部書以來自己的表現,覺得問題主要有四:一是學識不足,二是資料未備,三是思考欠周,四是粗心大意。四者有一端在都難保證能有較高的質量,何況四者都占呢!2003年4月我在美國芝加哥大學東亞系講學,一位美國女教授問我你的書有没有錯誤,我説有,送你的這兩本書(《宋代傳奇集》和《中國狐文化》)是近一兩年剛出的,已經發現有錯誤。她説,我没看出來(以前她來天津訪問過我,我送過她幾本書)。她不是奉承我,我也毫無得意的感覺。是啊,讀别人的書,除非你對所涉及的内容非常熟悉,否則是很難發現錯誤的,誰都是這樣。但越是如此,也就越惴惴不安,用我在修訂《唐前志怪小説史》後記中的話説——總覺得像賣假奶粉一樣,會吃死小孩子。
我一向坦承自己的書有毛病,和羅宗强教授聊天,他也説他的書有錯誤。承認錯誤,認識到存在的問題,這不丢臉,于本人來説實在是件好事,説明學業有了長進。長進自然與本人的閲歷、進步和努力有關,也和學術條件的改善、學術研究的整體進展密不可分。這一二十年間,唐五代文獻研究、文學研究和小説研究有了長足發展,論著蠭出,而古籍的大量出版以及電子圖書和數據庫的建設也給研究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方便。這就使我得以閲讀和參考更多的古今文獻,不斷發現和搜集新的資料。每當發現了新的資料和有參考價值的信息,都隨時記在上下兩册《叙録》的空白處,多年下來,密密麻麻的隨處可見,這兩册書也幾乎翻爛了。2011年10月,西南交通大學中文系教授羅寧博士寄來一份郵件,是他讀《叙録》的札記,其中提供了一些補充資料和修正意見。2012年上半年我在臺灣大學中文系當客座教授,臺北大學的王國良教授爲我覆印了韓國出版的《太平廣記詳節》和《太平通載》這兩部書,臺大康韻梅教授的博士生賴信宏也爲我從臺灣圖書館搜集了一些很寶貴的資料。
資料積累已比較充分,但《叙録》的增訂工作並未開始,因爲從2007年開始了《唐五代傳奇集》的輯校工作。這兩部書血肉相連,輯校傳奇作品肯定會獲取新的資料和認識。2012年11月2日,中華書局俞國林主任發來郵件,詢問《叙録》增訂何時可得完成——此前很早顧青先生就約定中華出版兩部《叙録》的增訂本(另一部是《宋代志怪傳奇叙録》,1997年6月南開大學出版社初版,2000年6月重印)。那時《唐五代傳奇集》的輯校已近尾聲,遂於次年二月先行將輯校書稿發去,轉而開始增訂《叙録》。增訂工作進行了兩年多,到今年五月終於殺青了。兩年不算長,但其中包含着二十多年的辛苦,也包含着陳尚君、羅寧、王國良、賴信宏等先生的無私幫助。再就是在校改《唐五代傳奇集》校樣的過程中,國林先生也提供了對於修訂《叙録》有用的資料。責編許慶江先生極爲認真負責,校出原稿不少文字錯誤。另外,《叙録》書稿原爲手寫,多虧我的學生南開大學文學院副教授任德魁博士好多年前就製作出電子本,要是没有他的幫助,此書的增訂工作還不知猴年馬月才能完成呢!——對上述諸人這裏謹致謝忱。
《叙録》的增訂主要有以下幾項。
1.删除一些不合適的作品叙録,有《孝德傳》、《神異記》、《崔山君傳》、《王義傳》、《曹馬傳》、李紳《謝小娥傳》、柳珵《鏡空傳》、《塵外記》八種。《孝德傳》、《神異記》等等大都未存佚文,或只存片斷,不易判定它們的文體性質。李紳《謝小娥傳》、柳珵《鏡空傳》,作者很可能有誤,實際並無其傳,這在《叙録》增訂本關於李公佐《謝小娥傳》和李玫《纂異記》叙録中有所説明。至於《塵外記》,根據《江西通志》卷六六引《南昌者(耆)舊記》的記載,實出宋人洪炎。
2.增加了一些作品叙録,有《黄仕强傳》、《懺悔滅罪金光明經冥報傳》、鄭輅《得寶記》、孟獻忠《金剛般若經集驗記》、《黄鬚傳》、杜光庭《道教靈驗記》、皮光業《皮氏見聞録》及《僞書辨證》中的《女仙傳》、《陽羨書生傳》九種。這些都是根據新掌握的資料或新的考慮加上的。
3.由於對作品的作者、産生時代有新的考證,所以調整了一些作品叙録的次序。最顯著的是林登《續博物志》、白行簡《李娃傳》、杜光庭《神仙感遇傳》、《張建章傳》等。
4.絶大部分叙録作了重要修改,或補充資料,或修正譌誤,或充實内容。不少叙録或部分或全部改寫,甚至重寫,如蕭瑀《金剛般若經靈驗記》、白行簡《李娃傳》、柳宗元《龍城録》、張文規《石氏射燈檠傳》、高玄謩《侯真人降生臺記》、薛調《無雙傳》、《張建章傳》、崔致遠《雙女墳記》、《隋煬帝海山記》、杜光庭《神仙感遇傳》、沈彬《張靈官記》、王轂《報應録》、王仁裕《王氏見聞集》等等,《僞書辨證》中的《暌車志》、《南部煙花記》等也重寫一過。
5.在正文和注釋中大量徵引今人論述,或作爲立論的參考來源,或作爲佐證,或作爲辯駁的對象。不論具體作用如何,都是爲了給讀者提供儘可能多的資料、觀點和信息。引述不同的看法並無不敬意,還望有關學者見諒。
6.凡引述文獻,大都利用較好版本核對了原文。
7.改錯字。
8.前言也作了適當修改。由於前言寫於1987年,其中的一些思想表述和概念運用受到當時學術思潮的某些影響,也基本保留下來,未作改動,算是“立此存照”吧。
本書的修訂是大面積的、全部的,百分之八九十以上的内容都有改動。這從兩個數字的比較可以估計出來。一個是原書的引用書目是800餘種,增訂本是1500餘種,多了近一倍。再一個是原書103萬字,增訂本的電子稿約135萬字,增加了32萬字。自然數量的增加並不意味着水平的提高,資料的掌握終歸難以窮盡,學養才力更難躍居高峰,錯誤和不足肯定還有,因此還望熱心的學者和讀者賜教。
2015年5月中旬寫於南開大學文學院釣雪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