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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良
1972年生于上海,1995-2003年期间从事广告影片的美术指导和导演工作,先后获得过2次中国广告节金奖,以及各种其他相关奖励计10次以上。2004年回到热爱的艺术创作领域,开始从事以摄影为媒介的图片艺术创作,并兼工绘画和装置艺术创作,现生活和工作在上海。2012年创作艺术项目《我的移动照相馆》,用时十个月,在全国35个城市搭建临时照相馆,免费为1600多人拍照,反响强烈,成为2012年度最被媒体关注的艺术事件之一。马良是中国当代*具影响力的观念摄影师中国*具影响力的当代艺术家之一,是第一位获得世界黑白摄影大奖金奖的中国摄影师,被国际媒体誉为当代舞台装置风格摄影的代表人物。
生活的电光火石都是真真切切的,只是有的灵魂生来就敏感易燃,在别人的回忆里不过一缕青烟,在他的生命里便成了燎原之势。可故事在那儿,如同日子早撂那儿,能添枝加叶的也无非是多愁善感几许。我写下这些,也是为了如今回头再看一眼那片火海,它在辽远的时间之外依然烈焰冲天,只是再也没有任何声息,静静的像是默片电影,虽然已经不再能切实感受到那灼人的温度,也无须再担惊受怕,但那火,确实不曾寂灭。――马良本书记述的,是一段理想还只是理想,不曾成为苦役,梦只是梦,还能来去自如的“无赖岁月”,这是一部更为彻底的“坦白书”,如同作者其他作品,讲述的是马良的成长与梦幻,却不小心道出所有人都曾有的困惑和坚持。
摄影师马良自传性文集,独家收录二十四幅马良亲笔插画――本书是移动照相馆发起人、摄影师马良继《坦白书》之后的又一部重磅作品,马良用他独具特色的文字回忆了自己的成长经历,从出生、童年到青春期,从儿时玩伴到初恋情人。马良出生于艺术世家,父母是著名戏剧导演和演员,本书中马良首次写到父母和自己的成长环境。这是一部更为彻底的“坦白书”,马良讲述的是个人成长与梦幻,却不小心道出所有人都曾有过的困惑与坚持。
纵火者
这是一本迟疑了很久的书。两年前的春节,家人都不在上海,突然就有了十余天完全空白的假期,现在已经回忆不起来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冲动,我坐在桌前连续写了十天,不眠不休地写,写成了这本书十多万字的初稿。这是之前从来没有过的一种表达体验,居然是如此地流畅,好像人生里之前度过的所有日子都突然返身回来找我,它们蜂拥而至,争前恐后要从我的记忆的那条狭窄之门里挤进来,它们都想成为被记下来的只言片语,唯恐被遗忘。是啊,这一切都太容易被遗忘了,就像我的脸被一个个日子洗刷着,慢慢变得不再光滑,一天天镀上了沉重的颜色,刻出沟壑,我都已经不再是曾经的我,而那些曾经只属于我的日子,它们的确会慌张啊,怕成为无主的故事,无人再讲述,也无人来听。
如今一个个写下来,把它们从我一次次漫天飞舞的复述中捕捉住,钉成标本,它们色彩斑斓多变,以至于显得不太真实了,但我本来也没打算给各位展现真实,我的摄影作品里没有,文字里你也不用去确信什么,他们从我的记忆深处而来,飘飞不定,闪闪烁烁,连我都惊异于它们的诡异,我自己也有所怀疑,这一切是否真的存在过。
说到这里,我想再说一个没有收入这个集子的故事。八十年代末,我在美院附中读书,有次和几个好友约了一起骑车去一位住在浦东的同学家,午饭后主人带了我们几个去附近的一个芦苇荡玩儿。那时浦东还没开发,骑自行车离他家不远,黄浦江边竟然有一大片芦苇荡,之前我没有见过芦苇荡,我的同学们估计也是,大家得知都很兴奋,骑车一路狂飙往江边飞驰而去。我们骑的都是父亲骑旧了的大28英寸自行车,用力踏起来,真的有那么一点点风驰电掣的快感,尤其在那个温和缓慢的时代。脚下车轮的飞速旋转,耳边的风声,转弯时倾斜的车身如同刀片在地上割起的一阵阵尘土,和我们身体里的那些没见过世面的荷尔蒙呼应得恰到好处,哥几个高歌猛进,一路嬉笑着冲出了城市的最后一道边卡,从城乡结合部的破旧柏油路俯冲向一片开阔的滩涂地,眼前不远处是一大片高大的金黄色的芦苇荡,辽阔地蔓延开,遮蔽住了视线。苇叶被深秋的江风吹得瑟瑟作响,面对我们这几个狂欢的坏小子战战兢兢,只有一条曾经被人走过的极其狭窄的泥路,不由分说地笔直深入。我们没有减速,就这样叫喊着冲入了这片茂密的金黄色。
直到江边才停下,这条路的尽头是黄浦江边的烂泥地,无法再往前了,前面是滔滔江水,路已经泥泞不堪,远处隔江似乎遥遥可见外滩建筑群的轮廓,却也看不真切。自行车东倒西歪躺了一地,我们几个在江边喘匀了气之后便摸出烟来抽,我那时刚开始抽烟,八十年代买烟要烟票,卷烟对几个半大小子是极其珍贵的东西,只有在这样隆重的时刻才拿出来犒赏自己一下。没地方坐,只能站在江边,在很大的风里一根接一根地划火柴,几个人都拉敞着衣服围成一圈挡风,好不容易将一根烟点着了,再一根接一根地对烟,深深吸一口,然后对着滔滔江水长吁出一口烟,这才有了点儿尘埃落定的舒服,也觉得有点累了,那年纪都这样,每天非要把一身用不完的精力都倾泻出来才罢休。可惜,一共也没几支烟够我们消遣,不一会儿我们就又无聊了,想着再做些过瘾的事情,因为感觉还有没用完的气力。
“我们点了这芦苇荡吧!”忘了是谁提议的,但记得所有在场的小笨蛋都兴奋地点头同意了。我们这些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其实没有真正玩过火,那一瞬间心里的某种小邪恶驱使着我们试试纵火的快感。但我们忘了给自己留退路,当一个小火苗在风中瞬间被扩散开,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态势点燃了我们身边所有枯干的芦苇,两三米高的火焰,顿时像一堵火墙把我们几个呆若木鸡的少年围在了江边的一小块空地前。我们都慌了,第一次面对这样大的火,也是第一次面对这样无可挽回的罪恶感,面面相觑不知该怎么办好。记得其中一个老成些的同学突然反应过来,他脱下身上的外套扔到不远的水洼里,然后狠狠用脚踏,把整件衣服都浸了水,然后大叫着让我们都这样做,我们几个这才缓过神来,把衣服都搞湿了重新穿回身上,高高包着脑袋,各自慌乱地扶起自己的“战马”,聚在一起相互鼓舞着,一齐大喝一声争前恐后地向大火中那条依稀可辨的小路冲去。那时每天骑车都是车技精通,在关键时刻又是抖擞了精神吧,我们几个没命地埋着头在大火中奋勇直前,火舌在身边胡乱燎着像是伸过来撕扯人的利爪,空气是滚烫的,憋着气不敢呼吸,四外都是芦苇杆在烈火里爆裂的噼啪声,感觉提到了嗓子眼儿的心,也会随某个枯干的破碎声一齐迸裂。我们就这样没头没脑地往前冲,竟一直冲出了火海。想起来真后怕,若是当时有人慌不择路撞到了一起,一定就爬不起来,再也不会有前路了。
我们谁也没有回头,至少我没有,我拼命地往前骑,根本就不敢回头再望一眼,心里知道身后是熊熊烈火,知道是已然无法挽回的局面,兵荒马乱地杀出去几百米,我们相互确认了都没事,然后就一齐默契地拼命奔逃而去了。之后的事情现在我已经记不清了,好像后来没心没肺地一起欢庆过自己的好命,不过毕竟烧了那么大一片火,一定惊动了不该惊动的谁或者什么机构,我们那时的小小年纪是承担不起这样的责任的,于是后来几乎没有人再提起过这事儿,好像那场大火从来没有被点燃过一样。
二十多年后,几个“纵火犯”偶聚,酒酣耳热之际再次聊起这事情,不料他们中居然有全然忘记的,能记得的两位也说根本没那么大的火……我愕然之余不免疑惑,同一件事儿为何有全然不同的记忆?后来释然了,生活的电光火石都是真真切切的,只是有的灵魂生来就敏感易燃,在别人的回忆里不过一缕青烟,在他的生命里便成了燎原之势。可故事在那儿,如同日子早撂那儿,能添枝加叶的也无非是多愁善感几许。我写下这些,也是为了如今回头再看一眼那片火海,它在辽远的时间之外依然烈焰冲天,只是再也没有任何声息,静静的像是默片电影,虽然已经不再能切实感受到那灼人的温度,也无须再担惊受怕,但那火,确实不曾寂灭。
我常常说自己成为摄影师是师出无名的一次偶然,但有时想想也是必然,我的记忆早就是一台照相机,时光入了眼便被一一定格。如今我将这四十来年亲眼见到和道听途说的事,归拢一块儿再次显影,也许其中人物看上去还是依稀可辨的,但他们姓甚名谁其实早就不重要了。甚至字里行间那个火烧火燎渴望成长的孩子,那小题大做的纵火少年,也根本不必有具体的名字。他点起的那把火,是一代人无处可逃的伤春悲秋,生命里时时刻刻的不知道如何是好罢了。
2014年11月24日记于深夜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