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更新推荐的所有文学作品和书籍《精选《读者原创版系列丛书》《读者·原创版》杂志社的书评文摘》都是非常值得阅读赏析的,更有名家的精彩书评哦。
作者简介
《读者·原创版》,读者出版集团刊群中的第一新军,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原创青年杂志。创刊以来,已发行数千万册,受到了众多读者的厚爱和欢迎。文章以社会、话题、情感、人物、心理、资讯为主线,集粹原创首发内容,与《读者》和时代精髓一脉相承,又散发着自己的独特气质。本书为作品合集,收录的作家作品多为名家名篇,其中最广为人知的作者有:多次获得“孙犁文学奖”“老舍散文奖”等图书大奖的雪小禅,联合报文学奖首奖、全球华文文学星云奖、林语堂文学奖得奖者陈麟凌,以及凉月满天、陈蔚文、蔡成、小姬、张丽钧、刘小昭等一大批深得年轻读者喜爱的作者。
本书的作者们,不仅分享了青涩的心动、成熟的相知、婚姻的责任、年迈的相守,还从理论课的角度来分享了掌控情感生活的经验。在这本书里,你会知道很多事:如何找到对的人,如何去正确地表白,如何与爱人相处,如何去理解父母辈的爱情,如何将一份感情维系到天长地久。
这是一个个朴素又优美的故事,同时也是宝贵人生经验的无私分享,从最初的青涩到最后的相守,读者能清晰地感觉到岁月的流转,以及岁月中沉淀下来的深情。
本书为《读者·原创版》99系列丛书推出的第二本,突破原杂志的格局,全新策划,精心编排,着力给读者一种既亲切又耳目一新的阅读体验。
“成长”是年轻人的关键词。
本书的作者们,真诚分享了自己成长过程中,最痛苦、最难堪、最迷茫的故事:比如一个女孩经历了怎样的彷徨,才学会对*自己的父母说“不”;比如一个混蛋的儿子,是如何变得比父亲更混蛋,最终又走上正途;比如一个刚进入职场的年轻人,如何才能坐上重要的位子去“玩一把”;比如一个人为什么会在最孤独的时候,反而做出了最牛的事情等等。
除了分享经历,还分享经验,每一个故事带着犀利也带着温度,最终让读者产生豁然开朗的阅读感受。
本书为《读者·原创版》99系列丛书推出的第一本,突破原杂志的格局,全新策划,精心编排,着力给读者一种既亲切又耳目一新的阅读体验。
这本书里既有小人物的无奈,如穷尽一生用油漆涂抹“救赎之山”的南特、如赖宝那个一直想辞职却为生活所迫坚守工作的朋友,如深夜打电话给电台的瘾君子;也有大明星的悲哀,如摇滚乐手张楚台下生活的另一面,如在挫折中不断成长的赵薇,如在感情里“被暧昧”的小甜甜;还有对于理想生活的展望,如过着田园生活的塔莎奶奶,如热爱篮球但绝不强迫自己努力的麦迪,如咖啡馆里安静度过一个下午的美丽女子……
在这些故事里,都指向一个共同的主题,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
本书为《读者·原创版》99系列丛书推出的第三本,突破原杂志的格局,全新策划,精心编排,贴合当今读者的生活理念,提倡过“不将就的生活”。
本书将心灵与旅途相结合,讲述了一个个关于行走的故事:少年时在麦田里漫游,成年后“私奔”去另一个城市,在藏地感受到神秘的僧侣生活,在巴东又遭逢了意想不到的“一夜情”,在国外白手开创新生活……还有美食、阅读、记忆,都打上了一个地理坐标,勾起人们最深层的思绪。而所有走过的路里,最让人难忘的还是故乡,走得再远,都让你回望,让你的旅程变成一个从起点到起点的圆。
本书为《读者·原创版》99系列丛书推出的第四本,抓住当代人们向往行走又牵念故乡的双重心态,突破原杂志的格局,全新策划,精心编排,让读者获得全新的阅读感受。
1.文化品牌:《读者·原创版》与《读者》杂志一脉相承,杂志月发行量30万册,自2011年开始出版系列图书,大部分图书*起印为1.5万册,单本*销售7万多册,*销售在2万册左右。
2.知名作者:本书作者多为国内一流畅销书作家,如雪小禅、陈麒凌、凉月满天、陈蔚文、蔡成、小姬、张丽钧等,他们在图书市场上都有不俗表现,多次进入畅销书的榜首。
3.阅读内容:本书除遴选历年精华,更有30%内容是从未在杂志上出现的,给予读者全新阅读体验。编排也不同于过去简单地按时间排列稿件,而是以“爱让彼此成为更好的人”为主题进行全新策划编排。
4.营销推广:
(1)本书通过《读者·原创版》自媒体方阵(微博粉丝20万,微信15万粉丝,还有手机报、客户端,并其他4个杂志自媒体)进行线上宣传,线下则通过读者集团主办的“读者大讲堂”,邀请知名作者进行讲座,并现场推广本丛书;此外还将在杂志上登出新书广告,进行宣传。
(2)本书还将通过自媒体大号(如十点读书、慈怀读书会、淘漉文化、每日一读等),以及清唱、女神饭局和签约作家个人的自媒体进行推广,并在高校、独立沙龙举办线下活动宣传。
蔷薇蔷薇处处开
文_雪小禅
她是突然发现中文系那边的园子里有一大片蔷薇的。那么美那么艳的蔷薇,开在四月,开在春天,开在她的心里。
因为,她心里有了一个男子。
她是跟着同学旁听他的课时喜欢上他的。
同学总是说,我们的古典文学老师,要多棒有多棒,全系90%的女生喜欢他,还有10%不敢说出来。
计算机系的她不以为然,一个男子,能有这样的魔力吗?她不喜欢太风流的男子,比如徐志摩那样的,把爱情当饭吃,结果怎么样!她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呢?她自己也说不清。
但那堂课之后,她的心就乱了。
她坐在最后一排,看到他进来,高、瘦,戴一副眼镜,穿着亚麻的米色衬衣,一条深灰的裤子。因为瘦,那裤子里好像有几只鸽子飘来荡去。
她没有想到他讲课会这样精彩,他好像还有几分羞涩,不是低头,就是抬起头来看最后一排上方的墙。有时他会微微一笑,露出左边的一颗小虎牙。她那时手里有一支铅笔,来回地摆弄着,心,悄悄地就乱了。
也许,她要找的就是这样一个人。
她向同学打听,才知道他是留校的,比她大不了几岁,所以,羞涩是难免的。
后来,她又多次去听他的课,每次都是偷偷去。去之前,把衣服换来换去,好像哪件都不对了。她去做家教,挣了500块钱,为了他,咬咬牙,买了一条淑女屋的裙子,那是她最贵的一条裙子了。
去听他课的路上,总有一间屋子会放一首歌—《蔷薇处处开》:蔷薇蔷薇处处开,青春青春处处在,挡不住的春风吹进胸怀,蔷薇蔷薇处处开……从前只觉得俗艳得很,如今听起来,却是这样动人。蔷薇,可不是处处开吗?四月天里,她穿过学校里的那些蔷薇,去听他的课。
她本不喜欢那些酸酸的文章,可因为他,她喜欢了。
也读那些诗词了,“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又读,“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怎么全和爱情有关啊!
总之,到处都不对了。
她嫌自己的个子太矮了,才1.6米,怎么配得上1.8米的他?好像也太胖了点,眼睛也太小了吧,胸怎么这么平啊!再看到他,她心跳到窒息。有一次他问:“同学,你不是我们中文系的吧?”
“不,不……不是。”她竟有些结巴。那是她和他,唯一的一次对话。
有一次听课,他讲古代那首情诗: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他说,他心目中的女子也应该是古典的—长发飘飘,个子高高的,穿着素色衣衫……这句话让她为难了。
她短发,如男孩一样。她个子矮,她胖。
怎么办?
她开始跑步,每天跑步,为了长个儿,为了减肥,为了讨他的欢喜。
头发半寸也不肯剪了,买了平生第一双高跟鞋,每天只吃一点儿水果,有一次差点饿昏了。一个月之后,她瘦了五公斤,头发当然也长了一点儿。夏天来了,她穿上素色衣裙,然后去听他的课。
《蔷薇处处开》仍然唱着。秋天快来时,她仍然坚持每天去跑步,仍然绕道去他的宿舍楼下。
他的宿舍在教师公寓的三楼。他不知道,有一个女孩子每天早晨6点都要在他的楼下站十分钟。
有时她能看到他,但大部分时间看不到。她起来时,他仍然在睡觉。
他还不知道,他的声音已经被她录了下来,她常常在一个人的时候听。有人以为她要修双学位,有人以为她迷恋上了古典文学。其实,她迷恋上了他的人,迷恋上了他的声音。
没有人知道她的秘密。
她突然之间觉得千树万树梨花开,心里的一朵朵蔷薇,装着这个夏天的粉红。
但那天早晨,她像被霜打了一样,回来后就病倒了。
那天早晨,她看到他的宿舍阳台上挂着一些女人的东西。
有裙子,粉红的!有内衣,粉红的!有小手帕,粉红的!
她没有去跑步,一直抬头看着阳台上的那些东西。
他怎么可以有女朋友呢?他怎么可以呢?
但他的确是有女朋友了。几天之后她就打听到了,他的女朋友在北大读研究生,马上就毕业了,就是说,他们马上就要结婚了。
后来,她去看他的女朋友,一看,她就更自卑了。他的女友好像画中人,那么美丽,那么脱俗,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她蹲在蔷薇前,哭了。
夏季,粉红的夏季怎么这么快就过去了呢?
那个房间不再放《蔷薇处处开》,她也不再去听古典文学课,而是穿了秋天的衣服,在落叶之间行走。
不久,他调走了,去了北京的一所大学。她没事的时候就坐在那间大教室的最后一排,怀念这个夏天。
她想,她的头发已经这么长了,可惜,他没有看到。
两年之后,她有了男友。
男友是中文系的才子,就是她旁听时去的那个教室的一个男生。
他说:“当你进来时,我就心动了,因为你脸上有一种素色的光芒。你短发,大眼睛,带着一种芬芳,当我与你擦肩而过时,你的身体里散发出一种蔷薇的香味。”
还有,他说:“你路过那些蔷薇花时,我看到你也似一朵蔷薇,开得那么美那么纯。于是,我每天都跟着你,当你去跑步时,当你站在老师楼下看他的阳台时,当你哭了时,当你的头发长了时……这些,我都知道。”
她笑了,当她在喜欢一个人时,另一个人也在喜欢着她。她错过了一个夏天,可另一个人没有错过。
她的蔷薇,处处在开。他指着写给她的日记:春天是一个美的新娘,满地蔷薇是她的嫁妆,只要是谁有少年的心,就配做她的情郎。啊,蔷薇蔷薇处处开……
所以,你错过一朵蔷薇不要紧,关键是,不要错过这一季所有的蔷薇。
请写在你心上
文_陈蔚文
但愿你是我望不尽的迷途,我是你听不绝的天籁……
—白马《梦的山谷》
1
之前对朱生豪了解甚少,只知嘉兴人的他和常熟的宋清如是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才子佳人。
某晚,随手翻一本刊,有篇《读朱生豪情书有感》,里面提及他的信:“没有生活经验,便没有作品,在大学里念文学史文学批评某国文学什么什么做法之类的人,都是最没有希望的人,如果考据版本校勘错字或者营稗贩业于文坛之流的都足以称为文学者,或作家,那么莎士比亚、高尔基将称为什么呢?”
观点尽管有点偏颇,但耿直之情跃然。是个较真的人,有不原谅的态度。
他还说:“我寂寞得很,然而跟别人在一起,实在还是孤独的好。”
一个清孤者—若无知己,宁愿八百里雾野,独自蹀躞。
自然与身世有关。他生于嘉兴南门一个没落的小商人家庭,家境贫寒。兄弟三人,他为长子。十岁丧母,12岁丧父,孤儿三人由早孀的姑母照顾……
幼年失怙的潮气入骨,转成风湿,遂成终身之疾。
然而,常常是这样,和他人在一起格外厌世的人,却把热情拢予一人。《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有个医生对神父说:“我爱人类,但我对全人类爱得越深,对单独的人就爱得越少。”
反之,有些人,对全人类爱得越少,对个别的人就爱得越多。像朱生豪对宋清如。
“但愿来生我们终日在一起,每天每天从早晨口角到夜深,恨不得大家走开。”朱生豪致宋清如的信。
“恨不得大家走开”,一句佯装的使性子,其实哪里走得开呢?
“终日在一起,每天每天从早晨到夜深”才是真的!像元词里说的,“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遇上,就再走不开了!
宋清如戴学士帽的一帧黑白照,端秀的椭圆脸,说不上漂亮,但正是可以寄放朱生豪这份深情的面庞,清涓,有点稚气同时又有担待。
“事实上你已成为我唯一的亲人了。可以寄托我心情的对象,无论是人或艺术、主张、宗教,是一个都没有,除了你。但就是你也不能给我很大的启发与鼓奋,一切都虚无得可怕。”乱世才子朱生豪常这般堕入虚无,若没有宋清如,他要忍受多么大的孤寂!他称她的信为“续命汤”,说世间的苦不算什么,因为他的灵魂不曾有一天离开过她。
2
“我不要结婚要读书!”
掷地有声的新女性,在那个年代勇气可嘉。1932年,清如进杭州之江大学,在诗会上认识了朱生豪。有关初识情景,宋清如回忆中说:“他完全是个孩子,瘦长的个儿,苍白的脸,和善、天真,自得其乐,很容易使人感到可亲可近。”
年轻时代与清如比肩的一张照片上,中分发式的朱生豪前额宽阔,高眉弓,单眼皮细长眼,鼻梁端直,颌角略方,嘴唇微张—仿佛在轻声呼唤什么。
之后的战乱岁月里,两人以书信互诉衷曲。
认识后三年,朱生豪决定翻译莎士比亚,写信告诉清如,说他把译著作为献给她的礼物。宋清如在日后回忆中说到这段:“我当时很激动,也很幸福。”
两情相悦,笺短情长,在那时代,许多爱情都借由书信承载。
年长朱生豪十岁的“乡下人”沈从文,亦是以书信获取张兆和的芳心,“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仅此一句,成表白经典。
就连不苟言笑,笔如刀戟的迅翁在情书中也放下身段地柔软:“听讲的学生倒多起来了,大概有许多是别科的……我决定目不邪视,而且将来永远如此,直到离开厦门,和HM相见。”另一封,“看现在的情形,我们的前途似乎毫无障碍,但即使有,我也决计要同小刺猬跨过它而前进的,绝不畏缩。”HM和小刺猬同指许广平。
然民国情书里,我以为写得最好的还是朱生豪。丰富、俏皮、缱绻,在这底下,是以性命相托的爱!
谢谢你给我一个等待。做人最好常在等待中,须是一个辽远的期望,不给你到达最后的终点,但一天比一天更接近这个目标,永远是渴望,不实现也不摧毁,每天发现新的欢喜,是鼓舞而不是完全的满足。顶好是一切希望都化为现实,在生命终了前的一秒钟中。
醒来觉得甚是爱你。
要是世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多么好,我一定要把你欺负得哭不出来。
我爱你也许并不为什么理由,虽然可以有理由,例如你聪明,你纯洁,你可爱,你是好人等,但主要的原因大概是你全然适合我的趣味。因此你仍知道我是自私的,故不用感激我。
—这般的坦诚,这般的渊默!这个身体羸弱、落落寡欢的书生面对爱人,竟如一丛跃动焰心!
男女之爱举凡有两种。一种是爱当下的特定阶段的对方,爱“如花美眷”,爱“沈腰潘鬓”,总言之,爱“用言语所能照亮的部分”。这种爱处于变数中,易趋附于躯体与欲望;另一种爱,与其说是寻找一个侣伴,不如说是寻找自己在人世的灵魂所寄,它不随对方皮相变化而变,它的成立条件只因—你之为你,近似宿命,具有“唯一性”。
“今后不再说诳话欺骗自己了,愿意炼成一个坚强的钢铁样的信心,永远倾向着你,当我疲倦了一切无谓的游戏之后。我不愿说那是恋爱,那自然是比恋爱更纯粹的信念。我愿意懂得‘永恒’两字的意义,把悲壮的意义放入平凡的生活里,而做一个虔诚的人。因我是厌了易变的世事,也厌了易变的自己的心情。”
朱生豪信中的这段内容,正表明他对宋清如之爱不仅是男女之欢,更是借她探求生活之要义。
3
1942年5月,而立之年的他和清如匆匆完婚。大他一岁的宋清如31岁,在那个年代,算大龄新娘。朱生豪的老师,著名词学家夏承焘为这对伉俪题了八个大字:才子佳人,柴米夫妻。
结婚次年初,他们回到嘉兴。日子窘困,青菜豆腐度日,烧两只鸡蛋算是开荤了,可依然美满。1943年春节,清如回常熟娘家过年,住了近一个月。雨天,朱生豪等清如返家,后园有一株杏梅,花瓣被雨打湿,他每捡拾一瓣,就在纸上写一段思念的话。
待清如回来,花瓣已集了一大堆,其中一段是:
昨夜一夜我都在听着雨声中度过,要是我们两人一同在雨夜里做梦,那境界是如何不同,或者一同在雨夜里失眠,那也是何等有味。可是这雨好像永远下不住似的,夜好像永远也过不完似的,一滴一滴掉在我的灵魂上……
朱生豪曾言,“聪明人是永不会达到情感的最高度的。”此话令人思忖,朱生豪当然聪明,其师夏承焘称他:“之江办学数十年,恐无此不易之才也!”但此聪明非彼聪明。朱生豪所言“聪明”当指练达世故,这种人总为自己备足后路,犹如阻燃材质,免了燃耗之虞同时也少了燎燃之光芒!
“聪明人”在任何关系中,“我”都摆在第一位,他们偏好的是“未被灵魂的尖叫和哀鸣减损过的快乐”。而朱生豪的聪明只在学养,情感上一片赤子之心。
“接到你的信,真快活,风和日暖,令人愿意永远活下去。世上一切算得什么,只要有你。我是,我是宋清如至上主义者。”孩童般的喜悦,亲昵,毫无保留的吐露。
这也是所有动人情书的特质,坦诚,不遮蔽,全然地呈现—那深涌的感情要求被写出,被送达对方,尽快!最好天明之前!
4
1944年上半年,失业的朱生豪在战乱中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以惊人毅力译完莎士比亚全部剧作37部中的31部。
译作大功垂成时,他病势已危。
早年,朱生豪曾对宋清如说:“要是我死了……不要写在什么碑版上,请写在你的心上,这里安眠着一个古怪的孤独的孩子。”
“慧极必伤,情深不寿”,1944年深冬,32岁的朱生豪辞世。宋清如曾想服药随他而去,13个月大的儿子留住了她。
霜冰凝坚,北风江寒,谁能体会宋清如的锥心之痛?此后生涯,她以任教为生计,一边整理校勘朱生豪译著。
朱生豪去世后五年,她调到杭州高级中学。时任训导主任,也是她之江同学的骆允治对她常予关心帮助。
儿子朱尚刚在回忆中说:“母亲于1951年暑假回常熟乡下生下了我妹妹。”那一年,宋清如40岁。但骆允治在老家已有妻室,包办婚姻,原配不肯离。这是宋清如不承认这段感情的缘由吗,还是另有原因?总之,1997年,她86岁去世前,对外只承认和朱生豪生的儿子朱尚刚,对非婚生女儿宋芳芳则讳莫如深。
可肯定的是,后面这段插曲不可能逾越她与朱生豪之情,这情又因朱生豪的早逝而坚不可摧,它受到了最高力量—死亡的终级庇护。
朱生豪写给宋清如的236封信笺,是的,那不仅仅是情书,它完成的是更沉甸的一种联结,像泥土与植物的联结。
我曾是个如假包换的混蛋
文_曾颖
故事提供者:刘文斌(职员)
讲述背景:16岁的儿子追问父亲,为什么在自己的杂志上姜文那段话下面画线,引出父亲对一段往事的回忆。这也让儿子渐渐明白,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为什么爸爸总是不愿意让自己和爷爷单独待在一起。
姜文说:“最滑稽的场面,莫过于一个混蛋教育自己的儿子不要去当混蛋。”我觉得这就像是在讲我和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是个如假包换的混蛋。几十年来,他独领风骚地包揽了大多数邻居和亲戚的诅咒。他的劣迹,可以追溯到刚学会走路时,他将一堆炭灰干干净净地铲到他爸爸—也就是我爷爷刚刚挑了四担水好不容易才灌满的水缸里。他的劣行大致还有:把他外婆泡了几十天一直舍不得吃的咸蛋全砸到马桶里;把他三姑心爱的镜子放到她将要坐的板凳上;骂过他的幺伯上厕所时,他往旱厕里扔炮仗;把圆珠笔芯里的油墨涂到前排同学的背上……
这些从骨子里透着的不知是“顽皮”还是“坏”的行为,令人们都非常恨他,而他因为人们恨他而变本加厉地恨人们。大家纷纷诅为他的杀伤力的证明,瑟了大半生。此后不久,他连哄带吓让媒人帮他找了一个从外地来的女孩,在当了这辈子仅有的三天好人之后,他便借着一碗加了药的稀饭成为“新郎”,九个多月之后,我这个悲惨的小混蛋就来到了人间。
母亲对我和父亲的恨,大抵源于此。在父亲的世界观里,生米已煮成熟饭,母亲应该遵从老天为她安排的命运,嫁鸡随鸡地为他煮饭暖床,逆来顺受地跟着他过“搞到钱就当皇帝,搞不到钱就当乞丐”的生活。如果不行,轻则恶语相向,重则拳脚相加,或向她砸出任何他手中正拿着的东西。为此,母亲无数次受伤,居委会和派出所无数次上门,都因父亲坚称这是家务事,别人无权干涉,最终不了了之。
母亲最终以舍弃性命的方式求得了解脱。
她毫不犹豫地走了,把原本应该由她与我分摊的伤心与痛苦,全部留给了我一个人。
我像一只可怜的小蝌蚪,在浊臭而恶劣的生存环境中,野蛮生长成一只丑陋的癞蛤蟆。我成为一个十足的混蛋,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父亲打小就有的各种混蛋本事,并在对世人深深的恨意中把那些邪招变本加厉地“发扬光大”。
我在13岁那一年,获得“这臭小子比他爸还坏”的评价,成功地超越父亲,青出于蓝地成为外西街最混蛋的人。标志性事件是那一年我拎着两把菜刀,将父亲从街头追到街尾。而从那天起,他对我的“教育”,从凶狠的打骂变成了无奈的絮叨。他那些夹杂着粗话的笨
拙的人生大道理,就像没煮烂的肉一般,反复辗转于他的嘴边。而这些对我基本是没用的,相反,我把他转换了的“教育方式”理解成因为打不过我而显现出的懦弱。
14岁那年,我们在老家已没有任何生存空间,人们虽然怕我们,但这种夹杂着恐惧与厌恶的“怕”的背后是拒绝,是坚壁清野,是冷硬的敬而远之。这使得我们做包括偷窃在内的任何事都难以成功,生计出现严重问题。父亲的一位远亲,破天荒发善心给我们指了条路,
让我们到省城发展,并慷慨地为我们买了火车票和十几个饼子。这次我从小到大体验到的唯一善意的捐助,实际上是一次为民除害的义举。因为成功地将我们送走,为外西街除去两害,街坊们明里暗里请他吃饭或送东西表示感谢,父亲这位远亲的获得远远大于支出,这还不算
名声的效应。
省城与县城相比,更大更复杂,汇集了各种人才,连小偷和骗子的水平也高了很多。在这个升级换代的地方,我和父亲选择了不一样的应对方法。他选择到路边给人修自行车、打气,准备忍气吞声地混口饭活下去,这显然是老了、无力了的认命表现。而我则选择了与他相反的路子,一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样子,想凭自己的拳头打出一片天空来。
然而,我们俩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他每天挣的钱,吃饭没问题,但满足不了多年养成的赌和嫖的“业余爱好”,因而始终不改穷斯滥矣的破败相。而我则发现,城市里人们的生活逻辑远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们斗得比大自然中的任何生物都厉害,但很少用牙齿和爪子。这让我这个企图凭着身体的凶狠闯出一条路子的外地小孩明白,《上海滩》之类的电视剧是不能当励志教育片来看的。凭着武力单独闯天下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在城市这道墙面前,我撞得头破血流,甚至连伤我的对手是谁都没搞清楚。
我们父子在城里挣扎了一年多之后,又灰溜溜地回到老家。这时,外西街面临改造,我父亲那间因当年没找到房契而没有被败掉的旧房,居然给赔了几千块钱,这比其他邻居的至少多一半,原因自然是居委会和拆迁办都了解我们父子的为人,不想我们生事,他们甚至不厌其烦地到档案馆查到了房契的底单,为我们办了手续。他们所做的一切,一半是出于善念,一半是出于恐惧,而当时的我,只看到了后者。
父亲则看到了前者,他已经老到了开始关注良心和报应的地步。他甚至开始关心我的未来与前途,并开始琢磨着为我做点什么。
找工作或学手艺,他想了想,就不敢往下想了。读书,更是让他和我都头疼的事。后来,不知谁给他出主意,说我身上的邪气,只有两个地方可以扳过来—监狱和军队。监狱他否决了,军队倒是让他眼前一亮,他于是开始为我参军折腾起来。他先为我走后门办了个初中毕业证遗失证明书,又七弯八绕历尽艰难为我报上了名。讲究纪律的军队对于野马一般的我来说,简直就是一条恐怖的锁链,我想尽办法努力挣扎着不想让他的愿望实现。在体检时,我甚至往送检的尿液里加了茶水,在测血压和心电图之前拼命运动,希望各种指数超标,但遗憾的是,这都没能阻止一张入伍通知书准时送到我的手上……
然而,就是这张父亲胡搅蛮缠折腾出来的让我无法躲避的通知书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也许是军队有天然的改变我这种人的机能,也许是我骨子里天然有适合在部队生存的元素,我的各项技能和训练指标在战友中出类拔萃,我也因为时常受到表扬和夸奖,而暗暗感受到了做好人的好处。当然,多年的积习与坏毛病一时半会儿也难以改正,但军队的纪律至少让我明白哪些东西是坏的,不应该继续存在于我的身上。
这对我来说,殊为不易。
我在军队待了几年,又凭着不算太坏的转业评价回到地方,成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之后,成家、娶妻、生子。这一系列经历无一不在提醒我什么是正确的事,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我不想让我的儿子成为一个混蛋,而方法,不是打骂,更不是唠叨,而是做给他看!
直面一百双异性的眼睛
文_王路
三四年前,我还是一个很羞怯的人。今天朋友们看到我在公开场合的表现,多少会有些意外。
改变的契机,出现在我大四的时候。
那天,在床上“烙饼”烙到早上四五点,我昏昏沉沉睡去。6点半,闹铃响了,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跑到隔壁宿舍借了镜子照过全身,然后抓起书包就奔出了门。
不是去相亲,是帮学姐去一所女子学院代课,我将首次面对台下百十双年轻貌美的异性的眼睛。我很激动。
一个小时后,我到了教室,学生见到我,先是一惊,随即响起热烈的掌声。我暗暗感慨:看来雄性动物在这里真是大受欢迎啊!我放下包,装作老练的样子轻咳了两下,张口,却忘了第一句话想说什么。
我偷偷看了一眼台下,吓了一跳,上百双眼睛齐刷刷盯着我呢。好凶残!
“我们先点一下名吧。”我鼓足勇气,强作镇定。点完名,我拧开纯净水,喝了两口,开始上课。
我课讲得不好,学生就在下面玩起了手机。我感到很挫败,想开口要求她们别玩了,但又怕开了口她们也不理我。我仔细瞅了瞅下面的学生,又吓了一大跳:她们的手机半数以上是iPhone。我看看自己的大板砖诺基亚,更加羞愧得不敢抬头了。
第一堂课下课时,有女生跑上讲台问我:“老师你有没有微博?加我!”这算是搭讪吗?我红着脸想。“有!有!”我赶忙把微博名告诉她,接着又有女生跑来问我。我索性把微博名写在黑板上,并答应回头和她们互相关注。
上第二堂课时我跟学生已经熟了,她们没一个怕我的,倒是我很怕她们,好像台下每双眼睛都能把我看透。我还没开讲,就有学生先发制人:“老师,你有没有女朋友?”“这个,”我踌躇着,“这个呢,暂时吧,还没有。”“我们给你介绍吧!”她们说得干脆利落。我感觉自己像待宰的猪,被捆了手脚放在台子上,听任她们摆布。
“好,好啊!”我结结巴巴地说,“真是,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你多大了”“什么时候毕业”“去哪儿工作”……一个个问题机关枪似的朝我扫射过来。毕业答辩都不能跟这阵势比。我本着坦白从宽的原则一一如实回答了。
我说自己是中山大学的,半年后就毕业了,要去北京工作。
这时,最后一排一个女生站起来说:“老师,我跟你去北京好不好?”我双腿一软,要不是有讲桌支撑着,恐怕要一屁股坐地上了。
我看了看那女生,长得太标致了。这种姑娘,别说她向我表白,就是借我几个胆儿,让我向她表白,我都不敢。
“好不好啊?”大家一起问。“这个,咱们先上课。”我支支吾吾。
她们大概是看我不解风情,于是懒得再搭理我,又接着玩手机去了。
上完课,坐了一个小时的地铁回到学校,吃了两个汉堡、四只烤翅,情绪都没稳定下来。回到宿舍我立刻打开微博,看到她们疯狂转发的内容,都是“老师太帅了”“求介绍”之类的,直到转发到外班一个女生那里,她说:“这也叫帅?”然后,就看见原博主在评论里回复她:“调戏他一下啦,何必当真!”我窘得满脸通红。
半个学期后,我可以在讲台上谈笑风生了,甚至不拿书本就和同学们天南海北地扯起来,还让她们觉得:哇,老师好渊博!
其实每个人都要直面很多道目光,在那些目光的扫射下,你如果能挺得住,放得开,渐渐地,内心就有一些东西会悄然变化,潜藏的自信就会慢慢升起。而你终将发现,自己在变成一个不同于以往的人,充满力量。
一天用来醒来,一天用来出发
文_艾小羊
岁月是个奇怪的魔法师
我人生中第一个“那一天”,在15岁时清晰起来。
那一年,我读初三,日子过得浑浑噩噩。在我父亲单位的子弟中学那片不大的天地里,我从未觉得有什么事情是重要的,需要争取,需要珍惜,于是放任自己的懒惰以及青春期少女特有的对不被成年人待见的执着与迷恋,走在“坏学生”的流金岁月中。
5月到来,离中考越来越近,我一点儿也不害怕,未来似乎仅仅局限于这个巴掌大的小城,在这里,我是女王。
那是晴朗的一天。早晨起床,我在脸上抹了一层永芳美容膏,还偷偷用了姐姐的紫罗兰香粉,将头发梳成马尾辫,又绑了一条浅紫色的丝带。做完这些,时间已经不早了。
赶到学校,早读已经开始,班级门口站着一位迟到的同学,我推了他一把,说:“进去啊。”
班主任忽然怒吼道:“谁让你进来的?”我的脚步像遇到一堵高墙的狂风,停了下来。
“你进去,你,出来!”
她站在我们面前,侧身将刚才站在门口的同学让进了教室,却步步紧逼地将我驱赶至走廊上。
走廊上安静极了,阳光从被漆成奶黄色的木格窗中透进来,洒在水泥地上,尘埃带有末日狂欢似的激情,在光束中舞成深海的鱼,我盯着它们,被耳朵里满满的读书声吵得眩晕。
大约站了十分钟,班主任出来了。她将近五十岁,在我眼里已是老态龙钟。
“你如果在脸上少抹点白面,肯定不会迟到。”只有女人对女人的讥讽才会如此尖利、准确,直达内心。
“你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上课除了睡觉就是跟同桌男生聊天,还趴在桌子上聊,你直接把桌子搬回你家炕头算了。”她的讥讽变得更加明确,声调也提高了。原本空荡荡的走廊上,如蘑菇般地冒出一个个脑袋,此起彼伏,隔壁班的老师甚至直接冲出来一探究竟,那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历史老师,刚刚毕业分配到我们学校,她的父亲与我的父亲是老乡兼好友。
第一次,我感受到时光的残酷。它一分一秒、小心翼翼地淌过这条走廊,无论我如何祈求,都不愿意快走半步。当时,倘若手握一把小刀,我愿意切掉这段时间,像切掉一块有肥肉的香肠。
终于,早自习的下课铃响了,我被允许走进教室。同学们嘻嘻哈哈地打闹,似乎没有人注意我,而这份不被注意更加刺伤了我,让我觉得自己是因为某种缘故被孤立了。
那一天之后,我带着对一个将我的自尊扔在地上踩碎的老女人的愤怒,开始发愤图强。我读一本本书,做一道道练习题,将落在地上如烂葡萄般的自尊,一粒一粒重新捡起—在它们尚未被践踏之前,我甚至没有意识到它们是存在的。
我中考的成绩相当不错。“浪子回头”与“黑马”这两个词,在我毕业多年之后,还被那所学校的老师用于激励那些不求上进的学弟学妹。
那一天拯救了我,它唤醒了我的羞耻心,在以后的岁月中,我越来越意识到,这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然而,我却一直没有机会告诉班主任老师。后来的偶遇,她总是显得局促而尴尬,使我没有办法开口。
岁月是个奇怪的魔法师。温情的一天可能是后来悲剧的开端,而被伤害的那一天,在日后无数次的回忆中,变得越来越温暖。尤其是在一个人年轻的时候,被狠狠地伤害一次往往比被狠狠地爱一次更有意义,因为年龄所造就的肤浅,决定了我们对于爱总是熟视无睹,而伤害,抵达的恰恰是我们一次次逃避却并不自知的内心。
“我只有两天,我从没有把握,一天用来路过,另一天还是路过……”许巍在歌里唱。
如果每一天都在路过,注定只有少数的路过会留下印记。
一封只有两个人读过的信
另外的一天,出现在我工作的第五年。
之前的那一天所积累的能量,在我考上一流大学后,便一天天地消失殆尽,随后便是目标实现之后漫长的迷茫期。
大学毕业后,我在一家企业做着与兴趣、专业毫无关系的工作。工作十分轻松,每天,我将所有的报纸从头看到尾,连每一个广告都经过细心钻研。终于,闲得实在无聊,我决定写点小文章打发时间。
看完报纸副刊,如果离下班时间还有段距离,我就埋头写一篇七八百字的小稿子。副刊上有人写喝茶,我就写喝咖啡;有人写童年趣事,我就写童年最糟心的事。写完装在单位的牛皮纸信封里,混于一些公务信件中,交由传达室统一寄出。
稿子投了很多,每天的报纸副刊上都没有我的名字。
那一天,是武汉初夏阴沉闷热的桑拿天。我无所事事,便去传达室取报纸。
“有一封你的信。”传达室的女孩对我说。我趴在传达室的窗台上,翻出了那封信,信封上印着“武汉晚报”四个字。
信是薄薄的一张纸,红色条纹信笺。
“来稿《你无法孤独》已刊发在本周四的副刊上。文字清丽,寓意深刻,希望继续努力,多赐优秀稿件。”
我边走边读,一遍又一遍地看。身后有一辆洒水车开过来,旁边只有一个斜坡,我慌张地爬上斜坡,手里紧紧握着那张信纸,报纸散落一地,被洒满细小的水珠,我的白裙子上也有泥点,如此狼狈的一刻,我却欢欣鼓舞。
如果没有那封信,我也一定会在周四的副刊上看到自己的名字,会开心一阵子。但那样的开心,终究是不一样的。这封信,让我与城市另一端的一个信息源建立了联系,不是与那份每个人都可以看到的报纸,而是与某个具体的人,通过一封只有我们两人阅读过的信件。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在被岁月的激流不小心冲上岸的这个孤寂的坐标点,有另外一个点,一个坐标上的人,关注着你的努力,盼望着你将努力的成果捧到她的面前,这样的感受,未经历过迷茫的人大约不容易理解。
那一天之后,我迷失于生命中无法承受之轻的生活忽然有了目标。
一年后,我拿着装有在晚报副刊发表文字的沉甸甸的文件袋,去一份刚刚创刊的杂志应聘、工作。
后来,有缘见到了那位写信的编辑,说起那封我一直珍藏的信件,她竟然脸红了,说想不起曾经写过这样的信。我并不觉得受打击,反倒暗暗高兴—一个富有的人无意中遗失的一粒金子,改变了另一个人的人生,这样的故事,比刻意地塑造一个人更温情有趣。
如今,我经常收到陌生人的电子邮件,被询问各种生活难题,我总是尽可能地回复他们,虽然并不指望以一封信改变他们的人生,却忍不住幻想,或许我花费的那一点点时间和笔墨,能够温暖孤海中航行的某一个人。
一个人活到80岁,他的人生是由近三万天组成的。大多数时候,人生如一条平稳的河流,一日如同一年,一年如同十年,我们最终记住的,是站在转折处的日子。它们仓促地站在那里,虎视眈眈或相逢一笑,之前的许多日子,原来是为了抵达这样的一天,而之后的那些日子,又是这一天的延续与注解。
这样的日子稀有而光辉,却又势利而狡猾,倘若你对人生过早地放弃,匆匆忙忙设定了生活的终点,它便可能绕过你。终究,我们的人生不是被哪一天所改变的,而是那一天,恰巧撞到了想要改变的那个人。
最好的十年
文_林特特
十年前,我最发愁两件事:找不到工作,嫁不出去。
当时,我刚升研二。
生活看似开了个好头,实则步履维艰。
家在外地,专业冷门,单身,在一座无根的城市,谋生、谋爱都得靠自己。
于是,我发动我认识的所有人帮我找兼职,并希望兼职最终转为正职。我教过留学生汉语,给广告公司写过文案,还在一家报社实习过……
那些身负我重托的熟人通常被我寄予双重厚望—大多数周末,我都在相亲。当时我把学校附近的一家云南菜馆定为基地,没多久,服务员一见我,就含笑招呼:“还是老一套?”我一直没参透,她是说要点的菜呢,还是说我要和来者沟通的内容?
还有论文、学位英语……
焦虑如皮鞭,我就是陀螺,忙得晕头转向,实际问题的解决却毫无进展。
每一个难眠的夜,我都泡在一个叫“亦论坛”的BBS上,在那里,我和网友们分享对亦舒作品的理解。“一个人的时间用在哪里是看得见的”“只有眼睛最真”……亦舒语录如强心剂、解压阀,对那时的我影响更甚。
分享逐渐变为创作。论坛的四个板块中,有一个是“原创区”,每隔几天,我就会去那儿贴新写的文章,而后满怀忐忑和期待—写得好就会被放在首页靠前的位置,积攒的“赞”足够多,版主就会在文章标题处贴一朵花。黄色的小花让我由衷欢喜,好几次我听到它们在心中“噗”地绽放。
一日,我收到一条私信,一家图书公司的编辑要约我谈谈。
我在学校的咖啡馆吸溜着蜂蜜柚子茶,听面前的瘦高男子侃侃而谈。他试图指导我,他说写作要心怀悲悯,设计情节要在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我不住地点头。此事距我的第一本书出版还有好几年,最终不了了之,但当时我为之一振:啊,我的人生还有另一种可能。
瘦高男子更让我感兴趣的是他的职业。
他解释,他的工作就是“在一堆文字中发现最好的”,然后找到作者,说服他“跟我走(合作)”。
我眼前一亮:一个人写得好,我就千方百计想接近他……几乎一瞬间,我决定寻找一个出版社的实习机会,再争取把实习变成正职。
是夜,我在论坛追看一个连载,想起白天瘦高编辑的话,真希望该作者有朝一日“跟我走”。
7月下旬,在单向街书店做活动,这位我惦记十年、合作八年的作者早成老友,他在台上宣传我们的新书,我在台下走神—入职出版社后,我曾踌躇几日,最后用冒汗的手写约稿邮件:“学生时代,我每天读你的文章入眠,现在,我以做你的编辑为职业目标……”他回信:“从来没有人把做我的编辑当职业目标,你今天就能完成目标。”
这些都是十年前的那个夜晚,我只敢想象,却无法预料的。
再说回那个论坛。
我在一条评论中,发现有个人的IP地址和我的一模一样,这意味着该网友和我同校,甚至有可能同楼。我们急切地相认,在楼道里把彼此的胳膊掐出了红印。
之后,网名“橘子汁”的她热情地将我的文章整理后搬回学校的BBS。我和校内的文艺青年们接上了头,整整一年,我们坐而论道,唱歌“杀人”,他们中的许多人至今和我保持联系,其中包括我的丈夫。
2004年,我最发愁的两件事,机缘巧合,最终都以极随意的方式解决了。
此外,我还收获了好朋友—“橘子汁”。毕业时,为纪念这场相遇,我赠她我珍藏的全套亦舒的书。
那天,夜很深,我们躺在世纪馆前的大石头上,天压在胸前。
“橘子汁”踌躇满志,她刚考取某部委的公务员。她说,未来十年是最好的十年,我们将清楚地看到自己上升的轨迹。从现在开始,我们是一条射线,前方有无限可能,而发射点就在此时、此刻、此地。
她已经发射出去了。
我呢?对着满天星星,我的迷茫如夏夜的雾气,无形,又无处不在。
我那时不知道,从注册、登录一个小小的论坛开始,在分享、创作、交流中我已不知不觉描绘日后的轨迹—职业、方向、圈子、家庭,皆以此为发射点。
而今,我编书,也写书,写这篇文章时,手边正放着一本亦舒的《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它拉我回到十年前。
我相信,你该走什么路,遇见什么人,过什么样的生活,冥冥中自有天注定,所有此一时都由彼一时造就。别怕,一切焦虑,所有问题,都会在未来十年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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