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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会稽县人,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山巨匠、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以笔代戈,奋笔疾书,战斗一生,被誉为 民族魂 。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是鲁迅一生的写照。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华盖集》《南腔北调集》《三闲集》《二心集》《而已集》《且介亭杂文》等。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思想史、文化史等领域,鲁迅都有着自己的独特贡献。鲁迅及其创作,已成为一面时代的镜子。鲁迅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
如果说英国文学不能没有莎士比亚,那么我们的民族则不能没有鲁迅——他是现代中国的民族魂。发轫于 五四 时期的中国新文学,无论是语言形式还是表现对象,都是中国文学史上一座新的高峰,而巅峰之上的领军便是鲁迅。相对时代和民族,鲁迅都是超前的,其作品中蕴藏的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使我们在继承这笔文化遗产时并不轻松。反复研读鲁迅的经典作品,是走近鲁迅的首要途径。《孔乙己》是一部鲁迅经典作品集,收录了鲁迅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小说《孔乙己》《化盖集》等内容。
孔乙己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之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 上大人孔乙己 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他不回答,对柜里说,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孔乙己睁大眼睛说,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 君子固穷 ,什么 者乎 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 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 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 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 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 你读过书么? 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 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 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 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P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