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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SomersetMaugham,1874~1965),英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散文家,被誉为“*会讲故事的人”。毛姆属于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作品常以冷静、客观乃至挑剔的态度审视人生,常在讥讽中潜藏对人性的怜悯与同情,在国内外拥有大量读者。其代表作有:《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刀锋》等。毛姆晚年享有很高的声誉。1952年,牛津大学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1954年,英王室授予他“荣誉侍从”的称号。1965年12月16日毛姆在法国里维埃拉逝世。
1945年,毛姆应美国《红书》杂志的邀约,列出了心目中的世界十大好小说,并精心为每本书都附上了自己的导读,于是就有了这本《文学回忆录:世界十大小说家及其代表作》。翻开本书,你一定会被十大文豪鲜为人知的另一面惊得目瞪口呆:众人敬仰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嗜赌成狂,喜欢预支稿费却不按时交稿;司汤达在请教朋友如何追求异性时是认认真真做过笔记的;巴尔扎克虚荣浮华,经常欠钱不还;简·奥斯汀穿着土气,品位低下……毛姆对巨匠们近乎不留情面的、一针见血的评述并非有意哗众取宠,而是要刨去身份和作品,只留下真实的躯干,将他们为真实的、人性化的一面呈现在读者的面前。用毛姆的话说,知道作者是个什么样的人,可以更加理解那个作者的作品。“文学是可爱的。生活是好玩的。”这本由知名作家对其心目中伟大作家的犀利评论,既为资深文学爱好者提供了知性娱乐,又对菜鸟级文学爱好者道出了文学的乐趣,遂使得其和书中讨论的经典一样成为了经典。
★一部将心理分析和文学评论完美结合的典范之作;看作者如何解释十位小说大师作为人和作为作家之间的严重人格分裂。★一部面向普通读者的的文学指南,是菜鸟级文学爱好者制订阅读计划的依据。★笔锋尖锐,却也八卦十足;文艺的八卦大师为我们揭开十位巨匠不为人知的B面。★著名翻译家宋碧云女士精译精校,打造华语世界公认的版本!
前言世上最好的十部小说我想告诉本书读者书中的论文是怎么写成的。我在美国期间,有一天《红书》杂志的编辑要我列出心目中的世界十大好小说。我遵命照办,之后就把这件事忘了。我随同书单写了一篇短评说:“聪明的读者若学会把书中没有兴趣的部分略过不读的艺术,读这些书将是最大的享受。”过了一段日子,有位美国出版商建议把这十大名著重新刊行,删去一般人不会喜欢看的部分,再附上我为每本书所写的导读。这项建议勾起了我的兴趣,我遂着手进行。所写的导读经过删节,大抵已在《大西洋月刊》杂志上发表,似乎颇引起读者的兴趣,所以有人觉得集结成单行本对读者将方便不少。我原来开列的书目,稍微做了更动。书单最后一本我起先列了马赛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可是基于若干理由,此书并未收进后来提的名单内。我并不后悔。普鲁斯特的小说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篇幅极长,即使大删特删仍不可能删到合理的规模。此书成就非凡,但要评估后世对它的评价则言之过早。普鲁斯特的狂热仰慕者——我也是其中之一——可以兴致盎然细读每一个字,不觉厌烦。有一次我一时夸张,曾说过我宁可读普鲁斯特的作品烦死,也不愿读其他作家的作品开心得半死。但我现在愿意承认:那本书各部分的价值优劣有别。依我拙见,普鲁斯特受他那时代的心理和哲学思潮影响所写的漫长章节,未来的人势必不感兴趣。上述思潮有些已被认定是错的。我想到时候会比现在更明显看出他是伟大的幽默作家,他创造新颖、多样化、栩栩如生人物的能力足以和巴尔扎克、狄更斯和托尔斯泰媲美。也许那时候才会发行他浩瀚巨作的浓缩本,省略已被时间削去价值的部分,只留下小说的精华,亦即具有永恒趣味的部分。《追忆似水年华》还会是很长的长篇小说,却是不折不扣的上乘佳作。我最后选的世界十大好小说书目如下:《汤姆·琼斯》《傲慢与偏见》《红与黑》《高老头》《大卫·科波菲尔》《呼啸山庄》《包法利夫人》《白鲸》《战争与和平》《卡拉马佐夫兄弟》不过我事先声明,筛选评论世界最好的十部小说简直是胡扯。世界最好的小说何止这十本,也许要挑一百本最佳小说,连这个我也不敢确定。若找五十位博览群书、拥有深厚学养和精湛功底的人来列出世上最好的一百部小说,我相信至少有两三百本书得一票以上的。但这五十张书目若由使用英文的人士提出,我想我选的十部小说也必占有一席之地。我特别强调使用英文的人士,是因为我书目上的小说至少有一部《白鲸》在受过教育的欧洲大众心目中仍相当陌生。我想除了英语文学专业的学生之外,这本书的德文版、西班牙文版或法文版大概不会有人阅读。18世纪法国有很多人读英语文学,可是后来法国人对于自己疆界外的作品都没有太大的兴趣,直到最近依然如此;若由法国人来列一百本最佳的小说,里面一定有不少英语系国家的人听都没听过或者很少人阅读的作品。这种意见分歧的现象不难解释。某一部小说特别吸引某一个人(判断力非常健全的人),使得他认定这本书身价非凡,理由肯定有很多。也许他是在生命中特别容易受感动的时期或环境下阅读的,也许基于他自己的偏好或个人的联想,书中的主题或背景对他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例如我可以想象,热爱音乐的人一定很容易把澳大利亚作家亨利·汉德尔·理查德森(HenryHandelRichardson,1870~1946)的《毛里斯客人》列为最好的十部小说之一,英国史塔福郡“五城”的原居民欣赏阿诺德·本涅特(ArnoldBennet,1867~1931)忠实描写五城的特性和民风,很可能将《老妇人的故事》列为十大小说之一。上述两本都是好书,但我想公正的裁判绝不会把它列入世界十大好小说之列。读者的国籍使他对某些书特别感兴趣,会觉得它比一般公认的出类拔萃。举例来说,我想任何受过教育的法国人像我一样列书目,可能会把拉斐特夫人(MadamedeLafayette,1634~1693)的《克莱芙王妃》列进去。说来也算公平,那本书有显著的价值,是有史以来第一部心理学小说;故事动人,具有说服力,角色刻画得很生动、很微妙,文笔出色,而且精炼优美。书中描述一个在法国连小学生都很熟悉的社会状况,小学生读过法国两位戏剧家高乃依(Corneille)和拉辛(Racine)的作品,对这本书的道德气氛早已非常熟悉,书中内容涉及最辉煌的法国历史时段,魅力非凡,对法国文学的黄金时代有具体的贡献。可是在英美读者眼中,人物显得像木头,举止不自然,他们的荣誉感、他们对个人尊严的重视,有点可笑:我不是说这种想法正确,但有此想法就不会把这本书列为世界十大最佳小说啦。不过我想长篇小说个别价值的评断会产生极大的分歧,主要是因为长篇小说基本上是不完美的文学体裁。没有一部长篇小说是十全十美的。我所选的十部小说,没有一部你无法在某一细节挑出毛病,我写每一部书的导读时就打算好好挑剔一番;不分青红皂白赞美某些被公认为经典名作的书对读者反而是最大的伤害。读者在阅读的时候发现某某情节不太可能发生,某某角色不真实,某某段落描述冗长不堪。他若天生不耐烦,会指责向他推荐这部小说为杰作的批评家们简直是傻瓜;他若生性谦卑,就会责怪自己,认为这本书超出他的智力,不适合他读;但他若坚忍不拔,极有毅力,他就会本着良心读下去,然而读的时候仍觉得没什么乐趣可言。但小说是要给人津津有味阅读的啊,若不能提供乐趣,这本书就一文不值了。既然如此,每位读者都是他自己最好的批评家,只有他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又不喜欢什么。人没有读小说的义务。批评家可以指出,依他看来(这是很重要的先决条件)某部一般公认的伟大小说有哪些长处,缺点又在哪里,从而帮助读者。我再说一遍:我们要先提醒读者,千万别奢望小说十全十美。在我详述这个说法之前,我想对小说读者说几句话。小说家有权对他们提出一点要求:他有权要求读者们下点功夫读一本三四百页的书时稍有耐心;他有权要求读者具有足够的想象力,能揣摩作者想引他们介入的场景,在脑海中填上作者所绘的肖像;最后小说家有权要求读者们具有同情的能力,否则他们便无法进入小说人物的爱与悲、忧患、危险和奇遇之中。除非读者能付出一点自己,否则他不可能从一本小说里领略最好的内涵。现在我要指明我心目中一本好小说该具备哪些素质。它该有兴味广泛的主题——我的意思是说,不只是一小群批评家、教授、文化素养精湛的人、卡车司机或洗碗工感兴趣的主题,而是广泛符合人性、各种男人和女人都觉得有趣的主题。举个例子来说明我的意思:作家可以写一本小说来谈蒙特梭利教学法,教育学家一定非常非常感兴趣,但我相信这本小说必然是平庸之作。小说的故事应该连贯、有说服力;应该有开头、中间和结尾,结尾应该是开头的自然结果。一件件插曲该有可能性,不只发挥主题,且由故事中衍生出来。小说家创造的人和动物应以个别特性来观察,他们的行动应由个性产生,绝不让读者说:某某和某某不会有这样的举动;反之读者不得不说:我就预料某某和某某的言行会是如此。我想人物本身若是趣味盎然那就更好了。福楼拜写过一本名叫《情感教育》的小说,在许多杰出的批评家之间享有盛名,但他特意选一个没有特征、没有个性的人当男主角,叫人简直不可能关心他做些什么或者遭遇如何,结果这本书虽有许多优点,却很难让人读完。我想我该解释我为什么说人物该以个别特性来观察;寄望小说家创造出崭新的人物未免要求太苛刻。他的题材是人性,虽然人有各种类别和处境,但种类并非无限,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剧本、史诗写了几百几千年,作者创造出全新人物的机会实在太少了。我综观所有小说,想得出来的绝对原创性人物只有堂·吉诃德一个,如果有什么博览群书的批评家发现他这号人物也有远祖,我不会感到吃惊的。作者若能透过他自己的个别特性来看他笔下的人物,而他的个别特性若够称得上特殊的话,往往能给人一种错觉,以为这些人物是原创的,那这个作家就很幸运了。举止应衍生自性格,言谈也是一样。时髦女性说话该像时髦女性,街头妓女说话该像街头妓女,卖汽水的说话要像卖汽水的,律师说话要像律师。对话不该有一搭没一搭,但也不该让作者趁机卖弄他的意见;应该用来刻画发言者的性格,让故事进展下去。叙述的段落应该生动、不离题,长度只需使相关人物的动机和所处情境清晰服人就行了。文字应力求简洁,让一般教育程度的人可以轻易阅读;文体应符合题材,就像剪裁合度的鞋子符合形状优美的脚一般。最后,小说应做到引人入胜。我把这一项放在最后,但却是不可或缺的特质,少了这一项,其他特质将派不上用场。头脑健全的人,谁也不会为了求教诲或启发而读小说。他若需要教诲或启发却不去读专门写来教诲和启发人的书,那他就是傻瓜。就算一本小说具有这一切特质——那已要求太多了——仍像宝石有瑕疵一般,其形式本身就有缺陷,使得完美不可能达成。短篇小说可以依据长度在十分钟到半个钟头内读完,处理的是界定清晰的单一题材、一个事件或一系列密切相关的精神或实体事件,而且是完整的,不可能再增添或去除什么。我想短篇小说可以达到十全十美的境地,我认为要搜集相当多已达此境界的短篇小说并不困难。但长篇小说长度不确定,可以长如《战争与和平》,一段时间内述及一系列事件,出现许多许多人物,但也可以短如梅里美的《卡门》。为了使故事合乎可能性,人物合情合理,作者必须叙述许多跟故事相关、本身却不见得有趣的事例。事件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来分隔,作者为了作品的平衡必须尽可能杜撰些内容来填满这段时间。这些段落称为桥段。有些作家尽量避免桥段,直接从辞藻绚丽的事件跳到另一个辞藻绚丽的事件,但我想不起成功的例子。大多数作家乖乖过桥,而且多多少少有些技巧,但过程中很可能有点沉闷无聊。作家是人,难免有他的古怪念头;长篇小说的形式不严谨,尤其在英格兰和俄罗斯写的更是如此,使作者有机会详述自己心中珍爱的题材,他的心智或批评意识往往不够强,不明白某一题材尽管他觉得有趣,除非是他的小说计划所必需,否则就不该摆进书里。此外小说家几乎免不了受当时的风尚影响,毕竟他受影响的力量非凡,所以往往会写出风尚一过便失去吸引力的作品。我来举个例子:19世纪之前小说家很少注意场景,一两句话就足以把他们要描述的背景交代完毕;可是浪漫派得到大众的喜爱之后,为描写而描写日渐流行。某个人上街到一家药店买牙刷,作者一定会告诉你这个人经过的房子是什么模样,店里卖哪些东西。黎明、落日、星夜、万里无云的天空、上升和渐缺的月亮、波涛汹涌的大海、山尖积雪的群山、黑暗的森林……没完没了的描述。有些描述本身美极了,但跟内容毫不相干!作家们过了很久才发现,场景的特征无论以多么诗意的眼光来观察,又以多么可敬的手法来表达,除非必要,否则仍属徒劳。也就是说,除非能帮助作者继续说故事,告诉读者跟书中人有关而他非知道不可的东西,否则都没有用。这是长篇小说中一项偶然的缺陷,但另外一项缺点似乎是与生俱来。既然是篇幅相当长的作品,写起来难免要花费一段时间,至少要几个礼拜,通常大概要几个月,有时候甚至要好几年。作者不可能持续被灵感眷顾这么长的时间。我不喜欢用“灵感”一词——用来指句式自由的散文有点自抬身价,我宁可留给诗人专用。诗人从事的艺术比小说家高贵;可是小说家另有补偿:诗除非具有最高的品质,否则易受忽略,长篇小说就算有许多缺点,仍不至于一文不值。尽管如此,小说家写稿受某种东西影响,若不叫灵感,我找不到更好的字眼,只好称之为潜意识。也许正因为这是一个意义有点不明确的含糊词汇,可以充分表达作者的一种感觉:他白纸写上黑字,充其量只算活跃的媒介,其实他是抄录者;他发现自己正在写他不晓得自己知道的东西,快乐的思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泉涌而来,未曾预料的概念像宴会的客人未先告知就登门造访一样惊喜。我想这没什么特别神秘的地方:未曾预料的概念无疑是过去长期经验的结果,快乐的思绪起自概念的联想,他自以为不知道的事情储存在记忆的隐秘处。潜意识把它带到表层,自由自在地从笔尖流到纸上。但潜意识是率性又不确定的;无法强迫,任何意志的努力也无法激励它活跃起来;它就像风爱向哪儿吹就向哪儿吹,像雨落在正直的人身上也落在不正直的人身上。老练的作家有各种方法哄潜意识来帮他的忙,但有时候潜意识始终固执不来。若听任潜意识自生自灭——在长篇小说这么长的作品中,此事常常发生,作者只能孜孜不倦下功夫,仰仗他的一般能力。倘若他能借这些方法引起读者的注意,那才是奇迹呢。当我斟酌小说家必须克服多少障碍,回避多少预料不到的困难和危险,我一点也不惊讶连最伟大的小说家都难以做到十全十美,我反而惊讶他们竟能做到没有“更不完美”。大抵由于这个原因,要挑出十本小说来评为举世最佳简直不可能。我可以再列出十本各自不同却可媲美前十本的巨作: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巴尔扎克《贝蒂表妹》、司汤达《帕尔马修道院》、简·奥斯汀《劝导》、劳伦斯·斯特恩《项狄传》、威廉·梅克比斯·萨克雷《名利场》、乔治·艾略特《米德尔马契》、亨利·詹姆斯《使节》、勒萨日《吉尔·布拉斯》。我选前面十本有充分的理由,选现在列的这些也可以提出同样充足的理由。我的选择十分武断。过去读者似乎喜欢小说写得很长,作者往往只得就范,提供超过故事本身所需的内容给出版商。他灵机一动想出一个轻松的办法:在长篇小说中插进一些短篇小说,有时候长得可以称得上中篇,跟原先的主题一点关系都没有,充其量只是看似合理而附加上去的。没有一位作家做这件事比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更优游从容的了。这些额外加入的内容往往被视为这部不朽杰作的瑕疵,如今读来只叫人厌烦。当代文学批评家为此攻击他,他在书本的第二部分避开这个恶习,遂产生一般公认不可能的现象——续篇竟写得比前集优秀;但这并不能阻止后继作家(他们一定没读过那些批评)使用这么方便的手法,交给书商们大量稿件,凑成可以卖的一册书。19世纪新的出版方法产生,小说家受到了新的诱惑。以大量篇幅刊登所谓轻巧版文学的月刊杂志销路极佳,使作家有机会用连载方式将作品呈现在大众面前,自己也获利颇丰。大约同一时间,出版商们发现每月分期发行畅销作家的小说对他们十分有利。两种情况下作家都会签约提供一定数量的内容填满某些页数。这套办法鼓励作家们从容不迫、唠唠叨叨。法国作家论行支付稿酬,他们毫不犹豫尽量多写几行。他们是需要赚钱糊口的工作人员,即或这样所得也不丰厚。有一次巴尔扎克到意大利,见到一些图画,大大动容(谁不动心呢?),就打断他正在写的小说叙事,插入一篇谈这些图画的文章。我们从作家们自己的“招供”中得知:连载的作家们,即或是一流作家如狄更斯、萨克雷,也不时会觉得被迫在固定时间交稿是一种可憎的负担。难怪他们要东拉西扯凑篇幅,难怪他们的故事布满不相干的插曲。有一次出版商告诉狄更斯他的某一堆月刊稿少了两大张,亦即十六小页,他只得坐下来,尽可能搜索枯肠勉强写出。他对这种写法很有经验,事实再明显不过:如果他写在这十六页中的内容是处理这部分故事所不可或缺的,那他一开始就会写上去啦。一本小说的缺陷无论是由于小说这种体裁与生俱来,或者归因于作家的缺失、时代的风尚或出版方法,读者都没有理由耐心忍受。有见识的人不会把阅读小说当作应尽的义务。他把看小说当作消遣。他想要被带出己身之外。他准备对书中人物产生兴趣,念兹在兹想看他们在特定情境下会有什么言行,遭遇又是如何;他同情他们的烦恼,为他们的喜悦高兴;他设身处地理解他们的处境,多多少少还体验了他们的人生。书中人物的人生观、他们对于人类思辨题材的态度,无论以言语说出或由行动中表现出来,都会勾起读者惊奇、欣慰或愤恨的反应。但读者凭本能知道自己的兴趣在哪里,他就像猎犬追踪狐狸的味道一般兴趣盎然。可是有时候作者失败了,读者找不到兽迹留下的味道,只好四处慌乱挣扎,直到再找着为止。他会跳来跳去略过乏味的部分阅读。人人都会跳来跳去,但要跳着读却不损失重要内容可不容易。就我所知这可能是天赋,也可能必须靠经验来求得。约翰生博士看书跳得很凶,鲍斯韦尔告诉我们:“他天赋异禀,立刻就能抓住任何一本书有价值的地方,用不着苦苦从头读到尾。”但鲍斯韦尔说的无疑是知识方面的书籍;读一部小说若成为负担,干脆不要读就好啦。不幸的是,基于长篇小说这种体裁的基本缺陷、作家或出版方法的缺失,很少长篇小说能从头读到完始终是兴趣盎然的。跳着读或许是坏习惯,却是情势所逼而养成的坏习惯。可是读者一旦开始跳着读,就很难停止,于是他可能会错过许多读了对他有好处的东西。过去的读者似乎比今天的读者更有耐心。以前娱乐少,他们较有时间看我们现在嫌太冗长的小说。也许他们对打断陈述的枝节话和题外话并不感到愤慨。但某些具有此项缺点的小说名列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名著之林,这些书若因此愈来愈少人阅读未免太遗憾了。我们设计这一系列文章,是要劝诱读者阅读这些好书。我们尽量删除这十部小说中累赘的部分,只留下道出作者想说的故事、刻意阐明扣住主题的概念、充分展现他所创造的人物等内容。某些文学系学生、某些教授和批评家会怒斥戕害一本杰作是令人震惊的行为,作者怎么写就该怎么读才对。但他们真的这么做了吗?我建议他们跳过不值得阅读的地方,或许他们已培养出略读却获益良多的艺术,但大多数人还没有做到。若由鉴赏力和辨别力够高的人来替他们略去无趣的部分,岂非更好。此事若做得高明,就能给读者一本每个字读来都津津有味的小说了。柯勒律治(Coleridge)谈到《堂·吉诃德》说:这是一本只需从头到尾浏览一遍的书,他的意思也许是说有些部分冗长沉闷,甚至很荒谬,一旦发现这一点,再读就浪费时间了。这是一本伟大和重要的书,专攻文学的学子无疑该从头到尾读一遍(我自己从头到尾读了三次),但我忍不住认为一般读者——读书求乐趣的读者——全然略去枯燥沉闷的部分也没什么损失。这一来他必定更能欣赏与故事直接有关的斯文武士和世俗乡绅的冒险与对话,非常有趣、非常动人的部分。另外有一部小说,确实很重要,但不能肯定算是伟大的作品,就是塞缪尔·理查森(SamuelRichardson,1689~1761)的《帕梅拉》,篇幅很长,除了意志最最顽强的小说读者,一般人大概无法全部读完。若非我见到一部删节过的版本,我相信我一定读不下去。删节做得极好,我完全不觉得少了什么东西或有什么损失。
节略没什么好指责的。我想任何上演过的剧本在排练阶段多多少少做过全盘更动或删节,而且对该剧还是有好处的。我不知道长篇小说有什么理由不能经过同样的程序,说真的,我们知道大多数出版商都有编辑专门从事这个工作,而他们处理过的书大抵因此变得更好。小说中原来被视为一大堆枯木的部分若不剪除,读者是不会读它的,如果读者能接受引导去读本系列的伟大小说,出版商和编辑的努力就不算白费了。这些伟大小说不会因删节而损失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因为这几册书现在所留下的尽是珍宝,他们能尽情享受极大的知性快感。
列夫·托尔斯泰及其《战争与和平》LeoTolstoy(1828~1910):WarandPeace我想巴尔扎克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家,但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却是最伟大的小说。以前没有人写过题材范围这么广泛、描写的一段历史这么重要、创造的人物这样众多的小说,我猜以后也不会有人再写这样的文学巨著了。称之为史诗也毫不为过。我想不起另外还有什么小说作品可以称为史诗而当之无愧的。托尔斯泰的评论家也是友人的斯特拉科夫(Strakhov)曾以几句很有力的话表达他的看法:“完整的人生全貌。完整的当代俄国写照。完整的所谓历史和民族挣扎的史诗。描写人们从中可以发现自己的幸福与伟大、自己的苦难与屈辱的一切情境的完整观照。这就是《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三十六岁开始写这本书,作家的创造天赋通常在这个年龄达到高峰,他花费六年的时间才完成。他选择的时段是拿破仑东征西讨的时代,高潮是拿破仑入侵俄国、火烧莫斯科以及军队的撤退与毁灭。托尔斯泰着手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本来是想写上流社会的家庭生活故事,历史事件只是拿来当背景。故事中人经历了许多足以影响他们性灵层面的经验,吃过许多苦头之后,到头来却得到净化,享受安静和快乐的人生。托尔斯泰写着写着,才愈来愈强调两大交战国敌对势力间无比激烈的拼搏,从他读过的各种书报中建构出一套历史哲学,我之后再来稍作叙述。据说书中人物有五百位左右。他们都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这一点已是很大的成就。兴味并不像大多数小说中仅局限于两三个人或一群人身上,而是集中在四个贵族家庭——罗斯托夫家、保尔康斯基家、库拉金家和别祖霍夫家——的成员身上。当小说主题要求作者刻画不止一群人的时候,他必须妥善应付一项困难,就是由甲群移到乙群身上要合情合理,让读者乖乖接受。这一来读者会发现:这会儿作者正告诉他关于某组人物他所须知道的信息,待会儿他准备听听有一段时间音讯全无的另一组人物近况如何。大体上托尔斯泰这方面做得极为巧妙,读者简直像遵循单一的叙事线进行阅读。托尔斯泰像一般小说作家那样,照他认识或听过的人物来塑造书中人;不过他当然只是把他们当作模特儿,等他的想象力发挥在他们身上,他们就变成他自己创造的人物了。据说浪费成性的罗斯托夫伯爵是照他祖父的音容言行构思出来的。尼古拉?罗斯托夫是照他父亲,楚楚可怜又迷人的玛丽雅公爵小姐是照他母亲。至于可以算是《战争与和平》男主角的皮埃尔?别祖霍夫和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公爵,一般认为托尔斯泰心中是以自己为蓝本;我们若说他意识到自己分裂的人格,所以照自己这一个模特儿创造出两个对比的人物,借以厘清和了解自己的个性,说来大概也不算离谱。皮埃尔和安德烈公爵有一点很相似,他们像托尔斯泰本人,都在寻求心灵的平静,都为生与死的奥秘寻找解答,结果都没找到;除此之外两个人截然不同。安德烈公爵是英勇、浪漫的人,以自己的种族和阶级为荣,心灵高贵,却高傲、专横、不宽容又不理性。尽管有种种缺点,他却是动人的角色。皮埃尔远非如此。他生性仁慈、脾气温和、慷慨、谦逊、斯文又自我牺牲;但却很软弱、优柔寡断、很容易上当受骗,叫人忍不住对他感到不耐烦。他行善做好人的愿望十分感人,但有必要把他写成这样的傻瓜吗?他为了解出苦思不解的谜团,变成共济会会员,托尔斯泰为此忍不住写出几章非常非常沉闷的内容。这两位男士都爱上罗斯托夫伯爵的小女儿娜塔莎,托尔斯泰把她塑造成小说史上最最讨人喜欢的姑娘。要刻画既迷人又有趣的少女是最困难不过了。小说中的少女大致是平淡无趣(如《名利场》中的阿米莉亚)、自命不凡(如《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范妮)、聪明过头(如《利己主义者》中的康斯坦尼娅?达累姆),或者像小傻瓜(如《大卫·科波菲尔》中的朵拉),不是傻傻卖弄风情,就是天真得叫人难以置信。她们会成为小说家处理起来别别扭扭的题材不难理解,因为人在这种少不更事的年龄,个性尚未完全发展。同样的,画家只能在某一张面孔因生活、思想、爱与苦难的兴衰变迁而显现出个性时,才能把它画得生动有趣。要画一张少女肖像,他充其量只能呈现青春的魅力和美。但娜塔莎完全自然。她甜蜜、敏感、有同情心、任性、孩子气,也有女人味儿、重理想、动辄发脾气、亲切热情、顽固、反复无常,各方面都令人着魔。托尔斯泰创造过很多女性,她们都真实反映人生,但没有一位像娜塔莎这样赢得读者的挚爱。像《战争与和平》这么长的一本书,又是花这么长的时间写成的,作者有时候亦难免才思不济。我已经说过,皮埃尔成为共济会会员的过程很沉闷,小说将近结尾时我觉得托尔斯泰好像对自己笔下的人物有点失去兴趣了。他的历史哲学也许可陈述如下:他相信不是伟人影响历史进程,像一般公认的那样,而是有一种难解的力量充塞于各民族间,使他们不知不觉走向胜利或失败。亚历山大、恺撒、拿破仑只不过是名义上的领袖,不过是一种象征,他们被一种无法抗拒也无法掌控的推动力带着走。拿破仑不是靠他的战略或大军打胜仗,因为他的命令可能因情境改变或者未及时送达而没有被执行,他打胜仗是因为敌人突然坚信仗已打输,所以逃离了战场。在托尔斯泰心目中,法国入侵俄国期间的英雄是俄军总司令克托佐夫,因为他什么也不做,避免战斗,只等待法军自己毁灭。也许这次就像托尔斯泰的所有理论一样,大量真理混杂着大量谬误,例如他的作品《什么是艺术》也是如此,但我所知不多,没法讨论这个问题。我想他花这么多篇幅来翔实描述莫斯科撤退的经过,是想举例说明他的想法。那也许是好史料,却不是好小说。不过,如果说托尔斯泰在这部惊人浩大的小说最后一部分稍稍失去了活力,那他已在尾声中弥补得十分充实。这是才气焕发的一招。老一辈小说家习惯在他们要说的故事收场后告诉读者主要人物遭遇如何。他们告诉读者男女主角过得很幸福,环境优裕,生了好几个孩子;恶人若非在结尾前被干掉,就会陷入贫穷,娶了一个唠叨的恶妻,得到应得的报应。但是往往只用一两页敷衍交代,读者总觉得这是作者满怀不屑丢给他的抚慰品。直到托尔斯泰才把尾声写成真正重要的东西。七年过去了,我们被带到老伯爵之子尼古拉?罗斯托夫家,他娶了有钱的妻子,生了几个小孩;皮埃尔和娜塔莎正到他们家做客。娜塔莎已婚,也有了小孩。可是他们崇高的希望、对人生的热忱都已渐渐缩小,变成无聊的、满足的平静。他们彼此相爱,可是,他们变得多么乏味、多么平凡啊,经历了他们冒过的险、承受过的辛苦和悲痛,他们已安定下来,享受着渐入中年的自得。曾经非常甜蜜、非常不可预知、非常宜人的娜塔莎,如今成了神经质的家庭主妇;曾经非常英勇、喜欢冒险的尼古拉·罗斯托夫,如今成了刚愎自用的乡绅;皮埃尔比以前更胖,脾气仍然很好,但不比以前精明。大团圆的结局叫人感到悲哀。我想托尔斯泰这样写并不是辛酸愤懑,而是他知道大家的结局都是如此,他只好实话实说。托尔斯泰生在贵族阶级,这个阶级并不常产生显赫的作家。他是尼古拉?托尔斯泰伯爵和具有大笔财产继承权的玛丽亚?尼古拉耶夫娜的儿子,出生在母亲的祖宅亚斯纳亚?波良纳庄园,是五个孩子中的老四。父母在他童年去世。他先由私人家教教导,然后上喀山大学,后来又去上圣彼得堡大学。他是成绩差劲的学生,两边都没拿到学位。他的贵族人脉使他得以先后踏入喀山、圣彼得堡和莫斯科的社交圈,常参加舞会、晚会和社交聚会。他曾在高加索和克里米亚战争中入伍从军。这段时间他喝酒喝得很凶,胡乱赌钱。有一次为了还赌债,他不得不把继承来的位于亚斯纳亚?波良纳庄园中的房子卖掉。他是性欲很强的男人,在高加索期间染上了梅毒。他放荡一夜、玩牌或玩女人,或者跟吉普赛人狂欢——我们若从他的小说来判断,这种事大概是平常又天真的俄国享乐方式——之后总会写日记,照日记内容看来,他悔恨至极;不过一有机会,他照样重蹈覆辙。他非常健壮,可以步行一整天或在马鞍上坐十一二个小时不嫌累,但他个子很小,外表也不讨人喜欢。他提笔自述过:“我深知我长得不好看。有时候我绝望到极点,我想鼻子像我这么宽、嘴唇像我这么厚、一双灰眼睛这么小的人,在世上不可能得到幸福;我求上帝展现神迹,使我变英俊,我拥有的一切和未来可能拥有的一切我都愿意拿来换一张英俊的面孔。”他不知道自己不美的面孔显现出一种灵性的力量,相当吸引人。他看不见自己的目光使他的表情颇具魅力。那段时期他穿得很潇洒(像可怜的司汤达一样,希望时髦的衣裳能弥补外貌的丑陋),而且他过度介意自己的头衔。喀山大学的一位同学对他描写如下:“我对(托尔斯泰)伯爵敬而远之。他故作冷淡,头发又硬又粗,半闭着眼睛,表情很敏锐,一见面就叫人十分厌恶。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年轻人有这么强烈、这么叫人难以理解的自大和自满的态度……我打招呼他几乎不搭理,似乎想暗示我们根本不是一个阶层的人……”托尔斯泰从军期间,好像有点瞧不起一起作战的军官们,他写道:“起先这个圈子的许多事情叫我震惊,但我已渐渐习惯不和这些绅士为伍。我找到一种既不傲慢也不亲密的中庸之道。”在高加索以及后来在塞瓦斯托波尔期间,他写了不少短篇小说和一篇带有浪漫风格的童年及少年自传。文章登在一本杂志上,颇受好评,所以他由战场前往圣彼得堡的时候,受到热烈的欢迎。他不喜欢那边遇到的人,他们也不喜欢他。尽管他相信自己有诚意,但他实在没办法相信别人的诚意,而且毫不犹豫照实说出来。他对公认的见解颇不耐烦。他焦躁易怒,又生性好辩,对别人的心情根本不在乎。屠格涅夫曾说最叫人惊惶的莫过于托尔斯泰审讯式的目光,那种目光加上几句刻薄话,可以把人气得半死。他对别人的批评很难接受,当他偶然读到一封对他稍有微词的信件,他立刻向写信的人挑战,朋友们很难阻止他进行可笑的决斗。当时俄国正兴起一股自由主义思潮。解放农奴是当时迫切的问题,托尔斯泰在首都花天酒地几个月之后,回到亚斯纳亚?波良纳庄园,向他田庄上的农民提出一项给予他们自由的计划,可是他们怀疑其中有诈,拒绝接受。他为他们的儿女办学校。他的方法是革命性的。学生有权不上学,即使在学校也有权不听老师说话;完全没有纪律可言,也没有人受过处罚。托尔斯泰教学生,整天跟他们在一起,傍晚陪他们游戏,讲故事给他们听,陪他们唱歌,一直闹到深夜。大约这个时候,他跟一位农奴的妻子有染,生下一个儿子。日后这个名叫蒂莫西的私生子给托尔斯泰的一个儿子当马车夫。传记家们发现托尔斯泰的父亲也有个私生子,也担任某位家庭成员的车夫,觉得好古怪。我认为这代表道德上的愚钝。点击进入阅读:精选《文学回忆录:世界十大小说家及其代表作》毛姆的书评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