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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1920-1997),中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西南联大学生,师从沈从文。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后一个士大夫。”汪曾祺博学多识,情趣广泛,爱好书画,乐谈医道,对戏剧与民间文艺也有深入钻研。《受戒》被评为20世纪中文系小说100强,《大淖记事》1981年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汪曾祺执笔创作的现代京剧《沙家滨》,是中国戏剧史上的艺术丰碑。
《多年父子成兄弟》是汪曾祺的自传性散文集。汪曾祺自报家门,详细地讲述了自己祖父、父亲、叔伯的故事,也剖析了自己的作品,讲述自己作品中那些原型人物。还记录了汪曾祺在西南联大的生活,和同学师长之间的故事。汪曾祺是沈从文先生的学生,在西南联大读过书,也在昆明教过书,除家乡高邮和北京外,这是他一生待的*长的地方。这七年,是他人生中*美妙的七年,又年轻,又无牵挂。除了读书,就是游荡。在昆明,他还至少恋爱了两次,有一次因为失恋,睡在床上不吃不喝两天。当然,也有过一个时期,贫困潦倒,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但精神上,却是极其自由的。看这本书,可以知道汪曾祺为何成为汪曾祺。
★北大中文系博导、国际安徒生奖获得者曹文轩撰文导读★沈从文、莫言、贾平凹、毕飞宇、王安忆、龙应台推崇备至★多篇作品入选中学语文课本、中高考语文试题★“使我成为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作家——不是另一种作家的地方,是西南联大。”——汪曾祺
水洗的文字
-----读汪曾祺
○曹文轩
汪曾祺是沈从文先生的学生,在西南联大读过书,1949年以前就写过《复仇》《鸡鸭名家》等很别致的小说。1949年以后主要精力投放在戏剧创作上,是京剧《芦荡火种》的执笔人。这个剧后来成为样板戏之一的《沙家浜》。
他重新写小说,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作品发表后,有见识的读者和评论者,都有一种惊奇,觉得总在作深沉、痛苦状的文坛忽地有了一股清新而柔和的风气。但却因他的作品一般都远离现实生活,又无重大、敏感的主题,并未立即产生大的轰动,倒显得有点过于平静。他是越到后来越引起注意的。当那些名噪一时的作家和红极一时的作品失去初时的魅力与轰动效应而渐归沉寂时,他与他的作品反而凸现出来。在此后的许多年里,他一直是中国当代文学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
汪式“地域主义”
汪曾祺基本上属于一个地域性作家。他把绝大部分篇幅交给了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江苏高邮地区一方土地。
沈从文是这类作家的一个经典。他表现的生活范围或者说那些*能代表他创作成就的作品,基本上都生长于湘西。地域性的过分强调、地域性作家所占比例过大。多少妨碍了中国文学的提升,降低了中国文学的规格。在中国,地域性变成了一位作家成功的一条途径。谁想获得成功,谁就必须讲究地域性。占据一方生活小岛,以对付文坛的激烈竞争,竟成为许多中国作家的一个意识、一种策略。于是当代文学形成了这样一个格局:东西南北,各据一方,以独特的地域风土人情为奇货为本钱来从事文学的买卖。于是,偌大一片中国版图,被瓜分殆尽。于是出来所谓的湘军、晋军之类的说法。于是,文学要表现的人的生活,*终变成了地方生活,中国文化变成了若干区域文化。地域性的过分强调,*终变成了地域主义,直至地方保护主义。中国当代文学少了世界文学的宏大气派。对泥土气息的过于认同,使中国文学从风格上讲,就显得有点过于小气,甚至俗气。地域主义的*化,使文学失去了抽象的动机,失去了广阔的社会生活,失去了重大的、具有哲学意义的主题,并因它的过于狭隘与特别而失去了与世界文学对话的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说:地域主义必须是一种有节制的创作观念。
但,却谁也无法批评长期占据一方土地而经营他的文字世界的汪曾祺。一,他虽然将自己的作品的内容限制在一区域内,但他并不向他人提倡地域主义,尽管他是率先体现地域性的,但后来有那么多人蜂拥而上,则与他无关;二。他很得当、很有分寸地体现了地域性,未去一味摆弄地域性;三,他是带着一种现代的、永恒的美学思想和哲学态度重新走向地域的,地域只不过是他为他的普遍性的艺术观找到的一个特殊的表现场所而已。
《受戒》如此,《大淖记事》、《故里三陈》等等莫不如此。地域性非但没有成为障碍,反而成为施展人性、显示他美学趣味的佳境。
汪式“风俗画”
当许多年轻作家拜倒在现代观念的脚下、想方设法寻找现代人的感觉、竭力在作品中制造现代氛围时,汪曾祺的作品却倒行逆施,追忆着过去,追忆着传统,追忆着原初,给人们酿出的是一股温馨的古风。
古风之生成,与风俗画有关。他对风俗画的追求是刻意的。
追溯到现代文学史,在小说中对风俗画的描绘始于鲁迅先生(如《祝福》、《社戏》、《孔乙己》等),沈从文的《边城》则是风俗画的一个高峰。这条线索,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断了。因为,这种美学情趣,在当时是不合时宜的。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又由汪曾祺将这条线索联结了起来。
这里不去引用《受戒》的文字,因为,在我看来,整篇《受戒》都是风俗画。我们从他的《异秉》引用一段:
这地方一般人家是不大吃牛肉的。吃,也极少红烧、清炖,只是到熏烧摊子去买。这种牛肉是五香加盐煮好,外面染了通红的红曲,一大块一大块的堆在那里。买多少,现切,放在送过来的盘子里,抓一把清蒜,浇一勺辣椒糊。蒲包肉似乎是这个县里特有的。用一个三寸来长直径寸半的蒲包,里面衬上豆腐皮,塞满了加了粉子的碎肉,封了口,拦腰用一道麻绳系紧,成一个葫芦形。煮熟以后,倒出来,也是一个带有蒲包印迹的葫芦。切成片,很香。猪头肉则分门别类的卖,拱嘴、耳朵、脸子,——脸子有个专用名词,叫“大肥”。要什么,切什么。到了点灯以后,王二的生意就到了高潮。只见他拿了刀不停地切,一面还忙着收钱,包油炸的、盐炒的豌豆、瓜子,很少有歇一歇的时候、一直忙到九点多钟,在他的两盏高罩的煤油灯里煤油已经点去了一多半,装熏烧的盘子和装豌豆的匣子都已经见了底的时候,他媳妇给他送饭来了,他才用热水擦一把脸,吃晚饭。吃完晚饭,总还有一些零零星星的生意,他不忙收摊子,他端了一杯热茶,坐到保全堂店堂里的椅子上,听人聊天,一面拿眼睛瞟着他的摊子,见有人走来,就起身切一盘,包两包。
从《大淖记事》里再引一段:
他们也有年,也有节。逢年过节,除了换一件干净衣裳,吃得好一些,应是聚在一起睹钱。赌具,也是钱。打钱,滚钱。打钱:各人拿出一二十铜元,造成很高的一摞。参与者远远地用一个钱向这摞铜钱砸去,砸倒多少取多少。滚钱又叫“滚五七寸”。在一片空场上,各人放一摞钱;一块整砖支起一个斜坡,用一个铜元由砖面落下,向钱注密处滚去,钱停住后,用事前备好的两根草棍量一量,如距钱注五寸,滚钱者即可吃掉这一注;距离七寸,反赔出与此注相同之数。这种古老的博法使挑夫们得到极大的快乐。旁观的闲人也不时大声喝彩,为他们助兴。
婚丧礼仪、居所陈设、饮食服饰等等民俗现象,在汪曾祺的作品中随处可见。当然,又绝不是为写风俗而写风俗。文学毕竟不是民俗学。在他的作品中,这些土风习俗、陈年遗风,或是用于人物出场前的铺垫,或是用于故事的发展,或是用于整个作品情调的渲染。都有一定的用场。
如此喜好,也许与他的老师沈从文有关。沈的作品,风俗画几乎是必不可少的元素。这些淳朴的风俗画构成了沈与汪的文学世界。
文学史上,倾倒于风俗画的大作家不乏其人。因为风俗是与社会发展.与民族性格和精神密切相连的。从风俗的变化,可以发现社会发展和民族心理变化的轨迹。一部《红楼梦》,便是一部“中国风俗大全”。
汪曾祺要让人们看到他的“清明上河图”,看到种种特殊品格的文化。
童话式的道德观
近些年我们有一批作家,对这种古老的渔猎、放牧和村社生活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从令人目眩的现代社会走出,或溯时间长河而上,寻找昨天的部落和村落,或走进大山、原野去寻找一片至今还未经文明社会熏染的土地。
汪曾祺所写的是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江苏高邮地区的小镇和村社生活。汪曾祺很乐于描绘古老的村社图景。小街小巷、鲜货行、作小本经营的来自四面八方的小商贩、各行各业的小手工作坊、笨重的生产工具、简单粗糙的铸造……虽然也有“漆得花花绿绿的”、“机器突突地响,炯筒冒着黑炯”的小轮船(蒸汽机的发明当然是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的标志),但用今天的日光来看,它的整个生活画面毕竟还是涂满了原始的色彩。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们有大量的描写土地为中心的乡村山野生活、把古老的农业社会浪漫化了的作品——“农村是上帝创造的,城市是人创造的。”
主宰这里的生活的是一种与今天的道德观不可同日而语的原始道德观——一种童话式的道德观。
汪曾祺的作品洋溢着这样的道德观的迷人气氛。他的小说也自有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并未达到振聋发聩、令人心情激荡的程度,但却会使人在心灵深处持久地颤动。这种力量正是来自于这样的道德。《大淖记事》是写一个小锡匠与一个贫家女子的爱情故事。这种爱情闪烁着未经世俗社会熏染的人的原始品质的光辉。当巧云还未来得及将自己全部奉献给小锡匠时,却被水上保安队的刘号长粗暴地占有了。巧云为小锡匠未获得首夜权而感到深深的惋惜与内疚。她有一种自发的道德破损感。面对自己所恋的人被玷污,小锡匠并未产生现代人那种厌恶、嫉妒、恼怒和种种不可名状的心理,却时常夜间偷人巧云的茅屋,去用感情的胶汁弥合一颗破碎的心灵。这与其说是对肉体的占有,不如说是一种勇敢的、纯洁的道德行为。而这种道德以及施行这种道德的方式都显然不是现代人的。作品越往后写,这种传统道德观所蕴含着的善的力量则越强大。小锡匠被刘号长派人打了,巧云让锡匠们把他抬到自己的家中。锡匠们凑了钱,买了人参,熬了参汤。“挑夫、锡匠、姑娘、媳妇,川流不息地来看望小锡匠。他们把平时在辛苦而单调的生活中不常表现的热情和好心都拿了出来。”后来,这些锡匠们组成了一支游行队伍,上街示威游行。“他们挑着二十来副锡匠担子,在全城的大街上慢慢地走。这是个沉默的队伍,但是非常严肃。他们表现出不可侵犯的威严和不可动摇的决心。这个带中世纪行帮色彩的游行队伍十分动人。”这种力量强大得使地方当局都感到惧怕,不得不将刘号长驱逐出境。
他的《岁寒三友》中的清贫画师靳彝甫,与朋友相处,竟只“义气”二字。当他的两位挚友破产、家徒四壁而感到绝望时,他竟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在任何困难时刻也不肯出手的*珍宝——三块田黄石——出卖了,慷慨地去营救正走向死亡之路的朋友。他的《皮凤三楦房子》中的皮凤三很有点明清话本中的人物的色彩。他仗义疏财,抱打不平。对于倚财仗势欺人的恶者,他常常“用一些促狭的方法整得人狼狈不堪哭笑不得”。
中国传统道德的内容不外乎是:善、侠义、豪举、慷慨、为朋友不惜囊空如洗两肋插刀、诚实、专注、绝不背信弃义、怜贫、怜弱、扶危济困、一方有难八方相助等。中国人沿用这种道德观,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与现代道德观相比,它可能是落后的。它远没有上升到理性的高度,也没有受到政治观念的影响,更无阶级意识。它是原始的,但又正因为它原始而格外显得纯真、不带虚伪、富有感动人的力量。道德是一个历史范畴的概念。我们不能用今天的眼光去简单否定昨天的道德观。评判它时,需有时间和空间观念。而且应当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即使在同一时间里,在不同空间(特殊环境中),旧的道德观仍然是人类优秀品质和良知的体现。在那里,它就是合理的,也是值得赞美的,尽管从人类发展的总趋势来讲,它终究会成为明日黄花。
感情像纽带一样联结了人们,维系着他们的生活。但感情方式是原始的。它坦诚、直露、强烈、单纯、富有野性,与婉转、曲转、缠绵和温文尔雅的现代感情方式形成明显对比。
“年代久远常常使*寻常的物体也具有一种美。”对于现实世界,一般的人们所注意的往往是它的实用价值,而不太容易对它采取审美态度。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成为过去的那个现实世界,人们再回首看它时,由于它与他们的生活已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往往就不带经济中人的世俗眼光了,而站在了一个审美角度上:不是这件物体值多少钱,有什么实际作用,而是这件东西美不美。‘从前’这两个字可以立即把我们带到诗和传奇的童话世界。”
古朴本身就是一种美。
汪曾祺作品所产生的美,正是这样一种美。
无为的艺术
从美学角度讲,汪曾祺的创作对中国当代文学性格和气质的改变起了很大的作用。
过去文学的浮躁性格,与毫无节制的情感宣泄多少有点关系。在这一方面,汪曾祺是开新的风气的,他希冀获得的美感是:秀美感和静美感。
《受戒》中的小英子一行印在田埂上的脚印都这样的美:“五个小小的指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缺了一块。”《大淖记事》中的巧云十五岁,“长成了一朵花。眉黑如鸦翅,长人鬓角。眼角有点吊,是一双凤眼。睫毛很长,因此显得眼睛经常眯唏着;忽然回头,睁得大大的,带点吃惊而专注的神情,好像听到远处有人叫她似的。”汪曾祺写了不少这样的感情恬淡的女性。她们性格柔顺、不作强烈的反抗,总是表现爱和欢乐,富于幻想,世界仿佛有了她们而变得纯净、透明。当她们不幸而又无力反抗时,这种秀美感在人心理上立即产生了一股怜爱之情。
这类作品是明净的。作者用“明净的世界观”,看出了“生活中的美和诗意”,呈现给读者的是一种似乎非世俗社会才有的静美。
《大淖记事》中的巧云被水上保安队的刘号长奸污了。作者并未按常规的写法,写一个少女失去贞洁后的羞耻心理,写她痛苦万分,简直要去自尽。作者说,他要表现巧云失去童贞之后的痛苦心情,但要以一种“优美的方式来表现”:她起来后,飘飘忽忽地想起了一些事情,想起了小时候母亲给她点一点眉心红;想起小时候看见新娘子穿的粉红色的绣花鞋;想起她的手划破了,小锡匠吮她指头上的血。美被丑恶玷污了,痛苦隐藏在诗意里——美丽的痛苦。
沈从文爱水,汪曾祺也爱水。他在谈他的创作时,同样也谈到了自己的创作与水的关系。《受戒》、《大淖记事》都是写水的。
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受戒》)
而水的一大特点就是它具有柔性。这水上的人与事,便也都有了水一般的柔情。《受戒》《大淖记事》写的就是这份柔情。
沈从文也好,汪曾祺也好,在他们这里,柔情是一种*贵也*雅的情感。他们用*细腻的心灵体味着它,又用*出神的笔墨将它写出,让我们一起去感应,去享受。对这种情感的认定,自然会使他们放弃“热情的自炫”,而对一切采取“安详的注意”。巧云、翠翠她们的柔情似水,来自于他们观察之时的平静如水。
人们对汪曾祺的叙事态度印象很深。汪曾祺所塑造的是一个老者的形象。这位老者饱经风霜,岁月已经将他性格中的焦躁、热情、仇恨等已经干净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已去净了“火气”。现如今剩下的,是一片参透世界、达观而又淡泊的心境。他不再把悲哀、欢乐等感情看得多么严重,不再不加掩饰地将这些情感直接流注于笔端。他是一个旁观者,一切都看得很清楚,很透彻,了然在心,并且承认一切都是顺其自然,无需大惊小怪,也不必长吁短叹。他用古朴、平淡、自然的句子,不在意地叙述着人和故事,其中含着洞穿一切的冷峻和谐趣。
汪曾祺的叙事态度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他的生活经历。汪1920年生,写《受戒》《大淖记事》等作品时,已是六十岁左右的人了。这漫长的人生历程,使他对社会,对生活,都有了很深刻的感受。他已将人生识破,忧愁和苦难,在他来说,都已不再可能使他产生大弧度的感情波动。被誉为二十世纪*后一位名士的汪曾祺,已进入了一种境界,一种徐渭式的境界。徐渭有两句话.叫:
乐难顿段,得乐时零碎乐些
苦无尽头,到苦处休言苦极
第二个原因,即他的旧学根底与古文的熏陶。汪的语言,凝练老成。他不少散文.其实是用半白话半文言写成的。古汉语有这种气质。与此相比,现代汉语有浮华轻飘的一面。他从古汉语那里得到的是一种语言的沉静。他得了古汉语的一些精神。
汪曾祺的叙事态度,更重要的原因,当然是在他的人格组成中有着道家精神。道家讲淡泊,讲宁静,讲无为。这种人生态度溶化在血液之中,自然而然地要反映在他的叙事态度上。
有汪曾祺这样一个作家,这是中国当代文学的运气。他的价值似乎超过了他文本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他的出现,是对中国当代文学趋向的调整,是对中国当代文学格局的改变。
自报家门京剧的角色出台,大都有一段相当长的独白。向观众介绍自己的历史,*近遇到什么事,他将要干什么,叫作“自报家门”。过去西方戏剧很少用这种办法。西方戏剧的*幕往往是介绍人物,通过别人之口互相介绍出剧中人。这实在很费事。中国的“自报家门”省事得多。我采取这种办法,也是为了图省事,省得麻烦别人。
法国安妮·居里安女士打算翻译我的小说。她从波士顿要到另一个城市去,已经订好了飞机票。听说我要到波士顿,特意把机票退了,好跟我见一面。她谈了对我的小说的印象,谈得很聪明。有一点是别的评论家没有提过,我自己从来没有意识到的。她说我很多小说里都有水。《大淖记事》是这样。《受戒》写水虽不多,但充满了水的感觉。我想了想,真是这样。这是很自然的。我的家乡是一个水乡,江苏北部一个不大的城市——高邮。在运河的旁边。
运河西边,是高邮湖。城的地势低,据说运河的河底和城墙垛子一般高。我们小时候到运河堤上去玩,可以俯瞰堤下人家的屋顶。因此,常常闹水灾。县境内有很多河道。出城到乡镇,大都是坐船。农民几乎家家都有船。水不但于不自觉中成了我的一些小说的背景,并且也影响了我的小说的风格。水有时是汹涌澎湃的,但我们那里的水平常总是柔软的,平和的,静静地流着。
我是1920年生的。3月5日。按阴历算,那天正好是正月十五,元宵节。这是一个吉祥的日子。中国一直很重视这个节日。到现在还是这样。到了这天,家家吃“元宵”,南北皆然。沾了这个光,我每年的生日都不会忘记。
我的家庭是一个旧式的地主家庭。房屋、家具、习俗,都很旧。整所住宅,只有一处叫作“花厅”的三大间是明亮的,因为朝南的一溜大窗户是安玻璃的。其余的屋子的窗格上都糊的是白纸。一直到我读高中时,晚上有的屋里点的还是豆油灯。这在全城(除了乡下)大概找不出几家。
我的祖父是清朝末科的“拔贡”。这是略高于“秀才”的功名。据说要八股文写得特别好,才能被选为“拔贡”。他有相当多的田产,大概有两三千亩田,还开着两家药店,一家布店,但是生活却很俭省。他爱喝一点酒,酒菜不过是一个咸鸭蛋,而且一个咸鸭蛋能喝两顿酒。喝了酒有时就一个人在屋里大声背唐诗。他同时又是一个免费为人医治眼疾的眼科医生。我们家看眼科是*的。在孙辈里他比较喜欢我。他让我闻他的鼻烟。有一回我不停地打嗝,他忽然把我叫到跟前,问我他吩咐我做的事做好了没有。我想了半天,他吩咐过我做什么事呀?我使劲地想。他哈哈大笑:“嗝不打了吧!”他说这是治打嗝的*好的办法。他教过我读《论语》,还教我写过初步的八股文,说如果在清朝,我完全可以中一个秀才(那年我才十三岁)。他赏给我一块紫色的端砚,好几本很名贵的原拓本字帖。一个封建家庭的祖父对于孙子的偏爱,也仅能表现到这个程度。
我的生母姓杨。杨家是本县的大族。在我三岁时,她就死去了。她得的是肺病,早就一个人住在一间偏屋里,和家人隔离了。她不让人把我抱去见她。因此我对她全无印象。我只能从她的遗像(据说画得很像)上知道她是什么样子,另外我从父亲的画室里翻出一摞她生前写的大楷,字写得很清秀。由此我知道我的母亲是读过书的。她嫁给我父亲后还能每天写一张大字,可见她还过着一种闺秀式的生活,不为柴米操心。
我父亲是我所知道的一个*聪明的人。多才多艺。他不但金石书画皆通,而且是一个擅长单杠的体操运动员,一名足球健将。他还练过中国的武术。他有一间画室,为了用色准确,裱糊得“四白落地”。他后半生不常作画,以“懒”出名。他的画室里堆积了很多求画人送来的宣纸,上面都贴了一个红签,“敬求法绘,赐呼××”。我的继母有时提醒:“这几张纸,你该给人家画画了。”父亲看看红签,说:“这人已经死了。”每逢春秋佳日,天气晴和,他就打开画室作画。我非常喜欢站在旁边看他画:对着宣纸端详半天,先用笔杆的一头或大拇指指甲在纸上划几道,决定布局,然后画花头、枝干,布叶,勾筋。画成了,再看看,收拾一遍,题字,盖章,用摁钉钉在板壁上,再反复看看。他年轻时曾画过工笔的菊花。能辨别、表现很多菊花品种。因为他是阴历九月生的,在中国,习惯把九月叫作菊月,所以对菊花特别有感情。后来就放笔作写意花卉了。他的画,照我看是很有功力的。可惜局处在一个小县城里,未能浪游万里,多睹大家真迹。又未曾学诗,题识多用成句,只成“一方之士”,声名传得不远。很可惜!他学过很多乐器,笙箫管笛、琵琶、古琴都会。他的胡琴拉得很好。几乎所有的中国乐器我们家都有过。包括唢呐、海笛。他吹过的箫和笛子是我一生中见过的*好的箫笛。他的手很巧,心很细。我母亲的冥衣(中国人相信人死了,在另一个世界——阴间还要生活,故用纸糊制了生活用物烧了,使死者可以“冥中收用”,统称冥器)是他亲手糊的。他选购了各种砑花的色纸,糊了很多套,四季衣裳,单夹皮棉,应有尽有。“裘皮”剪得极细,和真的一样,还能分出羊皮、狐皮。他会糊风筝。有一年糊了一个蜈蚣——这是风筝*难糊的一种,带着儿女到麦田里去放。蜈蚣在天上矫矢摆动,跟活的一样。这是我永远不能忘记的一天。他放蜈蚣用的是胡琴的“老弦”。用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他养过鸟,养过蟋蟀。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小片,再用胶水一片一片逗拢粘固,做成小船、小亭子、八面玲珑绣球,在里面养金铃子——一种金色的小昆虫,磨翅发声如金铃。我父亲真是一个聪明人。如果我还不算太笨,大概跟我从父亲那里接受的遗传因子有点关系。我的审美意识的形成,跟我从小看他作画有关。
我父亲是个随便的人,比较有同情心,能平等待人。我十几岁时就和他对座饮酒,一起抽烟。他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他的这种脾气也传给了我。不但影响了我和家人子女、朋友后辈的关系,而且影响了我对我所写的人物的态度以及对读者的态度。
我的小学和初中是在本县读的。
小学在一座佛寺的旁边,原来即是佛寺的一部分。我几乎每天放学都要到佛寺里逛一逛,看看哼哈二将、四大天王、释迦牟尼、迦叶阿难、十八罗汉、南海观音。这些佛像塑得生动。这是我的雕塑艺术馆。
从我家到小学要经过一条大街,一条曲曲弯弯的巷子。我放学回家喜欢东看看,西看看,看看那些店铺、手工作坊、布店、酱园、杂货店、爆仗店、烧饼店、卖石灰麻刀的铺子、染坊……我到银匠店里去看银匠在一个模子上錾出一个小罗汉,到竹器厂看师傅怎样把一根竹竿做成耙草的筢子,到车匠店看车匠用硬木车旋出各种形状的器物,看灯笼铺糊灯笼……百看不厌。有人问我是怎样成为一个作家的。我说这跟我从小喜欢东看看西看看有关。这些店铺、这些手艺人使我深受感动,使我闻嗅到一种辛劳、笃实、轻甜、微苦的生活气息。这一路的印象深深注入我的记忆,我的小说有很多篇写的便是这座封闭的、褪色的小城的人事。
初中原是一个道观,还保留着一个放生鱼池。池上有飞梁(石桥),一座原来供奉吕洞宾的小楼和一座小亭子。亭子四周长满了紫竹(竹竿深紫色)。这种竹子别处少见。学校后面有小河,河边开着野蔷薇。学校挨近东门,出东门是杀人的刑场。我每天沿着城东的护城河上学、回家,看柳树,看麦田,看河水。
我自小学五年级至初中毕业,教国文的都是一位姓高的先生。高先生很有学问,他很喜欢我。我的作文几乎每次都是“甲上”。在他所授古文中,我受影响*深的是明朝大散文家归有光的几篇代表作。归有光以轻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物,亲切而凄婉。这和我的气质很相近,我现在的小说里还时时回响着归有光的余韵。
我读的高中是江阴的南菁中学。这是一座创立很早的学校,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这个学校注重数理化,轻视文史。但我买了一部词学丛书,课余常用毛笔抄宋词,既练了书法,也略窥了词意。词大都是抒情的,多写离别。这和少年人每易有的无端感伤情绪易于相合。到现在我的小说里还带有一点隐隐约约的哀愁。
读了高中二年级,日本人占领了江南,江北危急。我随祖父、父亲在离城稍远的一个村庄的小庵里避难。在庵里大概住了半年。我在《受戒》里写了和尚的生活。这篇作品引起注意,不少人问我当过和尚没有。我没有当过和尚。在这座小庵里我除了带了准备考大学的教科书,只带了两本书,一本《沈从文小说选》,一本屠格涅夫的《猎人日记》。说得夸张一点,可以说这两本书定了我的终身。这使我对文学形成比较稳定的兴趣,并且对我的风格产生深远的影响。我父亲也看了沈从文的小说,说:“小说也是可以这样写的?”我的小说也有人说是不像小说,其来有自。
1939年,我从上海经香港、越南到昆明考大学。到昆明,得了一场恶性疟疾,住进了医院。这是我一生*次住院,也是*的一次。高烧超过四十度。护士给我注射了强心针,我问她:“要不要写遗书?”我刚刚能喝一碗蛋花汤,晃晃悠悠进了考场。考完了。一点把握没有。天保佑,发了榜,我居然考中了*志愿: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
我成不了语言文字学家。我对古文字有兴趣的只是它的美术价值——字形。我一直没有学会国际音标。我不会成为文学史研究者或文学理论专家,我上课很少记笔记,并且时常缺课。我只能从兴趣出发,随心所欲,乱七八糟地看一些书。白天在茶馆里。夜晚在系图书馆。于是,我只能成为一个作家了。
不能说我在投考志愿书上填了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是冲着沈从文去的,我当时有点恍恍惚惚,缺乏任何强烈的意志。但是“沈从文”是对我很有吸引力的,我在填表前是想到过的。
沈先生一共开过三门课:各体文习作、创作实习、中国小说史,我都选了。沈先生很欣赏我。我不但是他的入室弟子,可以说是得意高足。
沈先生实在不大会讲课。讲话声音小,湘西口音很重,很不好懂。他讲课没有讲义,不成系统,只是即兴的漫谈。他教创作,反反复复,经常讲的一句话是:要贴到人物来写。很多学生都不大理解这是什么意思。我是理解的。照我的理解,他的意思是:在小说里,人物是主要的,主导的,其余的都是次要的,派生的。作者的心要和人物贴近,富同情,共哀乐。什么时候作者的笔贴不住人物,就会虚假。写景,是制造人物生活的环境。写景处即是写人,景和人不能游离。常见有的小说写景极美,但只是作者眼中之景,与人物无关。这样有时甚至会使人物疏远。即作者的叙述语言也须和人物相协调,不能用知识分子的语言去写农民。我相信我的理解是对的。这也许不是写小说*的原则(有的小说可以不着重写人,也可以有的小说只是作者在那里发议论),但是是重要的原则。至少在现实主义的小说里,这是重要原则。
沈先生每次进城(为了躲日本飞机空袭,他住在昆明附近呈贡的乡下,有课时才进城住两三天〉,我都去看他。还书、借书,听他和客人谈天。他上街,我陪他同去,逛寄卖行、旧货摊,买耿马漆盒,买火腿月饼。饿了,就到他的宿舍对面的小铺吃一碗加一个鸡蛋的米线。有一次我喝得烂醉,坐在路边,他以为是一个生病的难民,一看,是我!他和几个同学把我架到宿舍里,灌了好些酽茶,我才清醒过来。有一次我去看他,牙疼,腮帮子肿得老高,他不说一句话,出去给我买了几个大橘子。
我读的是中国文学系,但是大部分时间是看翻译小说。当时在联大比较时髦的是A纪德,后来是萨特。我二十岁开始发表作品。外国作家我受影响较大的是契诃夫,还有一个西班牙作家阿索林。我很喜欢阿索林,他的小说像是覆盖着阴影的小溪,安安静静的,同时又是活泼的,流动的。我读了一些弗吉尼亚·伍尔芙的作品,读了普鲁斯特小说的片段。我的小说有一个时期明显地受了意识流方法的影响,如《小学校的钟声》《复仇》。
离开大学后,我在昆明郊区一个联大同学办的中学教了两年书。《小学校的钟声》和《复仇》便是这时写的。当时没有地方发表。后来由沈先生寄给上海的《文艺复兴》,郑振铎先生打开原稿,发现上面已经叫蠹虫蛀了好些小洞。
1946年初秋,我由昆明到上海。经李健吾先生介绍,到一个私立中学教了两年书。1948年初春离开。这两年写了一些小说,结为《邂逅集》。
到北京,失业半年,后来到历史博物馆任职。陈列室在午门城楼上,展出的文物不多,游客寥寥无几。职员里住在馆里的只有我一个人。我住的那间据说原是锦衣卫值宿的屋子。为了防火,当时故宫范围内都不装电灯,我就到旧货摊上买了一盏白瓷罩子的古式煤油灯。晚上灯下读书,不知身在何世。北京一解放,我就报名参加了四野南下工作团。
我原想随四野一直打到广州,积累生活,写一点刚劲的作品。不想到武汉就被留下来接管文教单位,后来又被派到一个女子中学当副教导主任。一年之后,我又回到北京,到北京市文联工作。1954年,调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
自1950年至1958年,我一直当文艺刊物编辑。编过《北京文艺》《说说唱唱》《民间文学》。我对民间文学是很有感情的。民间故事丰富的想象和农民式的幽默,民歌比喻的新鲜和韵律的精巧使我惊奇不置。但我对民间文学的感情被割断了。1958年,我被错划成右派,下放到长城外面的一个农业科学研究所劳动,将近四年。
这四年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我和农业工人(即是农民)一同劳动,吃一样的饭,晚上睡在一间大宿舍里,一铺大炕(枕头挨着枕头,虱子可以自由地从*东边一个人的被窝里爬到*西边的被窝里)。我比较切实地看到中国的农村和中国的农民是怎么回事。
1962年初,我调到北京京剧团当编剧,一直到现在。
我二十岁开始发表作品,今年六十八岁,写作时间不可谓不长。但我的写作一直是断断续续,一阵一阵的,因此数量很少。过了六十岁,就听到有人称我为“老作家”,我觉得很不习惯。*,我不大意识到我是一个作家;第二,我没有觉得我已经老了。近两年逐渐习惯了。有什么办法呢,岁数不饶人。杜甫诗:“座下人渐多。”现在每有宴会,我常被请到上席,我已经出了几本书,有点影响。再说我不是作家,就有点矫情了。我算什么样的作家呢?
我年轻时受过西方现代派的影响,有些作品很“空灵”,甚至很不好懂。这些作品都已散失。有人说翻翻旧报刊,是可以找到的,劝我搜集起来出一本书。我不想干这种事。实在太幼稚,而且和人民的疾苦距离太远。我近年的作品渐趋平实。在北京市作协讨论我的作品的座谈会上,我做了一个简短的发言,题为“回到民族传统,回到现实主义”,这大体上可以说是我现在的文学主张。我并不排斥现代主义。每逢有人诋毁青年作家带有现代主义倾向的作品时,我常会为他们辩护。我现在有时也偶尔还写一点很难说是纯正的现实主义的作品,比如《昙花、鹤和鬼火》,就是在通体看来是客观叙述的小说中有时还夹带一点意识流片段,不过评论家不易察觉。我的看似平常的作品其实并不那么老实。我希望能做到融奇崛于平淡,纳外来于传统,不今不古,不中不西。
我是较早意识到要把现代创作和传统文化结合起来的。和传统文化脱节,我以为是新中国成立以后,50年代文学的一个缺陷。——有人说这是中国文化的“断裂”,这说得严重了一点。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在昆明教中学时案头常放的一本书是《庄子集解》。但是我对庄子感极大的兴趣的,主要是其文章,至于他的思想,我到现在还不甚了了。我自己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夫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他可以发脾气,赌咒发誓。我很喜欢《论语·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他让在座的四位学生谈谈自己的志愿,*后问到曾晳(点):
“点,尔何如?”
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
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
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这写得实在非常美。曾点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
我很喜欢宋儒的诗:
万物静观皆自得,
四时佳兴与人同。
说得更实在的是:
顿觉眼前生意满,
须知世上苦人多。
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许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我的小说似乎不讲究结构。我在一篇谈小说的短文中,说结构的原则是:随便。有一位年龄略低我的作家每谈小说,必谈结构的重要。他说:“我讲了一辈子结构,你却说:随便!”我后来在谈结构的前面加了一句话:“苦心经营的随便”,他同意了。我不喜欢结构痕迹太露的小说,如莫泊桑,如欧·亨利。我倾向“为文无法”,即无定法。我很向往苏轼所说的:“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我的小说在国内被称为“散文化”的小说。我以为散文化是世界短篇小说发展的一种(不是*的)趋势。
我很重视语言,也许过分重视了。我以为语言具有内容性。语言是小说的本体,不是外部的,不只是形式、是技巧。探索一个作者的气质、他的思想(他的生活态度,不是理念),必须由语言入手,并始终浸在作者的语言里。语言具有文化性。作品的语言映照出作者的全部文化修养。语言的美不在一个一个句子,而在句与句之间的关系。包世臣论王羲之字,看来参差不齐,但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好的语言正当如此。语言像树,枝干内部液汁流转,一枝摇,百枝摇。语言像水,是不能切割的。一篇作品的语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我认为一篇小说是作者和读者共同创作的。作者写了,读者读了,创作过程才算完成。作者不能什么都知道,都写尽了。要留出余地,让读者去捉摸,去思索,去补充。中国画讲究“计白当黑”。包世臣论书以为当使字之上下左右皆有字。宋人论崔颢的《长干曲》“无字处皆有字”。短篇小说可以说是“空白的艺术”。办法很简单:能不说的话就不说。这样一篇小说的容量就会更大了,传达的信息就更多。以己少少许,胜人多多许。短了,其实是长了。少了,其实是多了。这是很划算的事。
我这篇“自报家门”实在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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