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王小波经典作品集6册套装2019版》王小波的书评文摘
日期:2022-07-26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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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当代著名学者、作家。代表作品有《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我的精神家园》《沉默的大多数》《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等,他的*一部电影剧本《东宫·西宫》获阿根廷国际电影节*编剧奖,并且荣膺1997年的戛纳国际电影节入围作品,使王小波成为在国际电影节为中国取得*编剧奖的*人。

【编辑推荐】

《白银时代》这是由一组虚拟时空的作品构成的长篇。这组作品写的是本世纪长大而活到下世纪的知识分子,在跨世纪的生存过程中,回忆他们的上辈、描述他们的上辈、描述他们自己的人生。与其说这是对未来世界的预测,不如说是现代生活的寓言,是反乌托邦故事。主人公生活的未来世界不仅不比现在更好,反而变本加厉地发展了现代生活中的荒谬。知识分子作为个体的人,被抛入日益滑稽的境地里。作者用两套叙述,在一套叙述中,他描写蹲派出所、挨鞭刑的画家、小说家,以及他们不同寻常的爱情;另一套叙述,则描写他自己作为未来的史学家,因为处世要遵循治史原则而犯下种种“错误”,*后他回到原来的生活、身分,成了没有任何欲望的“正常人”。这两套叙述时时交叉、重合。在所谓的写实与虚构的冲突里,作者创造出任由他穿插、反讽、调侃和游戏性分析的情境来。

《黄金时代》是以文革时期为背景的系列作品构成的长篇。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正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灾难年代。那时,知识分子群体无能为力而极“左”政治泛滥横行。作为倍受歧视的知识分子,往往丧失了自我意志和个人尊严。在这组系列作品里面,名叫“王二”的男主人公处于恐怖和荒谬的环境,遭到各种不公正待遇,但他却摆脱了传统文化人的悲愤心态,创造出一种反抗和超越的方式:既然不能证明自己无辜,便倾向于证明自己不无辜。

《青铜时代》是以中国古代唐朝为背景的三部作品构成的长篇。这组作品的主人公,是古代的知识分子和传奇人物。作者在这部长篇中,借助才子佳人、夜半私奔、千里寻情、开创伟业等风华绝代的唐朝秘传故事,将今人的爱情与唐人传奇相拼贴,使唐人传奇现代化,在其中贯注现代情趣,并通过对似水流年的追述,让历史与艺术相融合。

《沉默的大多数》其中包括思想文化方面的文章,对日常生活、社会现象的评点,以及创作文论与少量书评。书中内容涉及广泛,有社会道德伦理、科学与邪道、女权主义、性问题,等等。本书完整地表现出王小波的良知、智慧和文明教养,闪耀着理性的光芒。文章深刻、聪明、恳切、有趣,提供了人们本该具有、却又因种种原因忘却了的本能,比如独立的思想、自由的意志,不仅唤醒了时代下许多沉默的知识分子,更使得许多普通人重新审视自己的位置。

《我的精神家园》是作家王小波的一部杂文自选集。这一书话题大多涉及文化状态与知识分子的命运,这些作品内容深刻而幽默、思维独特,带给读者精神上极大的乐趣。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全书以作者文革时期下乡插队时的一个故事为叙述主体,故事主角“猪”是中国散文中非常罕见的表现对象,这个对象的选择其实也说明了作品本身具有一种特立独行的因素。在作者看来人和猪一样,也是只求自由的本性,“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无疑,猪所处的这种自然状态,正如人所追求的自由生活一样,是一种自然的要求和生活方式。但是这种自然的规则在人面前被打破了,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做了一些安排,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长肉。它们所有的生活细节都进入了模式化和程序化之中。

【名人的书评】

王小波经典作品集(逝世20周年纪念版)。

1.《黄金时代》获第13届台湾联合报文学奖中篇小说大奖

2.入选《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

3.王小波“时代三部曲”首部

4.影响几代年轻人的文学经典

5.王小波扛鼎之作,一曲理想与爱情的挽歌

王小波经典作品集(逝世20周年纪念版)。

1.文章短小精悍,举重若轻,直捣问题的核心。

文章以经验主义和自由主义为其思想渊源,站在平民的视角,用平民的写作方式,以犀利的批判意识,为读者展示了一个纯粹的精神家园。

【王小波经典作品集6册套装2019版的书摘】

未来世界—上篇我的舅舅

我舅舅是个无照画家,和别人不同的是,他总在忙些正事。有时他在作画;有时他卖画,并且因此蹲在派出所里。他作画时把房门锁上,再戴上个防震耳罩,别人来敲门听不见,打电话也不接,独自一人面对画架,如痴如狂。因为他住在十四层楼上,谁也不能趴窗户往里看,所以没人见过他作画,除了一个贼。这个贼从十三楼的阳台爬上来,打算偷点东西,进了我舅舅的客厅,看到他的画大吃一惊,走过来碰碰他说:哥们儿,你丫这是干吗呢?我舅舅正画得入迷,呜呜地叫着说:别讨厌!老子在画画!那个贼走到一边蹲下看了一会儿,又忍不住走过来,揭掉小舅左边的耳罩说:喂!画可不是这种画法!我舅舅狠狠地搡了他一把,把他推倒在地,继续作画。那人在地上蹲了很久,想和我舅舅谈谈怎样作画的问题,但始终不得机会,就打开大门走掉了,带走了我舅舅的录像机和几千块钱,却留下了一张条子,郑重告诫我舅舅说:再这样画下去是要犯错误的。他自己虽然偷东西,却不忍见到小舅误入歧途。作为一个善良的贼,他对失主的道德修养一直很关心。我舅舅说,这条子写得很煽情——他的意思是说,这条子让他感动了。后来有一天,我舅舅在派出所里遇上了那个偷他东西的贼:他们俩并排蹲在墙下。据我舅舅说,那个贼穿了一双灯芯绒懒汉鞋,鞋上布满了小窟窿。此君的另一个特征是有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上面全是碎木屑。原来他是一个工地上的民工,有时做木工的活,这时候头发上进了木屑;有时候做焊工的活,这时脚上的鞋被火花烫出了很多洞;有时候做贼,这时候被逮住进了派出所。我舅舅看他面熟,但已不记得他是谁。那个贼很亲热地打起了招呼:哥们儿,你也进来了?我舅舅发起愣来,以为是个美术界的同行,就含混地乱答应着。后来贼提醒他道:不记得了?上回我到你家偷东西?我舅舅才想了起来:啊!原来是你!Goodmorning!两人很亲切地聊了起来,但越聊越不亲切,*后打了起来;原因是那个贼说我舅舅满脑子都是带颜色的豆腐渣。假如不是警察敲了我舅舅的后脑勺,小舅能把那个贼掐死;因为他还敢说我舅舅眼睛有毛病。实际上我舅舅眼睛是有外斜视的毛病,所以恼羞成怒了。警察对贼在艺术上的见解很赞成,假如不是他屡次溜门撬锁,就要把他从宽释放。后来,他们用我舅舅兜里的钱给贼买了一份冰激凌,让他坐在椅子上吃;让我舅舅蹲在地下看。当时天很热,我舅舅看着贼吃冷食,馋得很。

摘自《白银时代》

三十而立

再过一百年,人们会这样描述现在的北京城:那是一大片灰雾笼罩下的楼房,冬天里,灰雾好像冻结在天上。每天早上,人们骑着铁条轮子的自行车去上班。将来的北京人,也许对这样的车子嗤之以鼻,也可能对此不胜仰慕,具体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这样的车子可能都进了博物馆,但也可能还在使用,具体会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的人也许会这样看我们:他们每天早上在车座上磨屁股,穿过漫天的尘雾,到了一座楼房面前,把那个洋铁皮做的破烂玩意儿锁起来,然后跑上楼去,扫扫地,打一壶开水,泡一壶茶,然后就坐下来看小报,打呵欠,聊大天,打瞌睡,直到天黑。但是我不包括在这些人之内。每天早上我不用骑车上班,因为我住在班上。我也不用往楼上跑,因为我住在地下室,上班也在地下室,而且我从来不扫地。我也不打开水,从来是喝凉水。每天早上我从床上起来,坐到工作台前,就算上了班。这时候我往往放两个响屁,标志着我也开始工作了。我待的地方一天到晚总是只有一个人,所以放响屁也不怕别人听见。我住的地方是医院的地下室。这里的大多数房间是堆放杂物的,门上上着锁,并且都贴一张纸,写着“骨科”“妇产科”“内科一”“内科二”等等。我搬进来以后,找了一支黑蜡笔,在每张纸上都添了“的破烂”,使那些纸上写的是骨科的破烂、妇产科的破烂等等。这样门上的招牌就和里面的内容一致了。但是没有人为此感谢我,反而说,“小神经”的毛病又犯了。他们对我说,我不该在门上写“破烂”二字。“破烂”二字不能写上墙。假如我要写,可以写“储物室”,写成“骨科储物室”“妇产科储物室”。但是我说,你们玩去吧。他们听了这话,转身就逃了出去。地下室对他们来说,可不是个好地方。

除了这些堆破烂的房子,就是我住的房子了,门上写着“仪修组王工程师”的字样。我的左边隔壁是破烂,右面隔壁也是破烂。但是除了破烂,这里还有一些别的东西。走廊上,每隔不远就有一个龛,龛里放着标本缸。缸里泡了一些七零八碎的死人。其中一个就在我的对门,和我同一性别,但是既没有脑袋,也没有四肢。我闲下来就去看他,照我看,他死掉时,大概还没有我大。他的腰板挺得板直,一副昂首阔步的样子,只可惜他既没了首,也迈不开步了。人家在他肚子上开了一扇门,在内脏上拴了好多麻线,每根麻线上拴了一个标签,写着大肠小肠之类的字样。假如这位仁兄活过来,一低头就能看见自己的哪一部分叫什么。除此之外,他还会发现人家把他的阴茎切掉了,但是把阴囊和睾丸都留着,所以那些东西泡在缸里,就像半头蒜的样子。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好看。还有一些龛放着一些玻璃柜,放的是骨头架子。那些东西自己不能够站立,所以柜底下安着一根木杆子,杆顶上有个铁夹子,夹在项骨上。把死人弄成这个样子,可是一种艺术。一般的人,你就是给他*好的死尸,他也做不出好的标本。因为这个原因,我住的地方就像一个艺术馆。我对这个住处很是满意。

我住的地方就是这样。我就是门上写的那位王工程师。“小神经”也是我。他们叫我小神经,是因为我有点二百五。过了一百年,也许人们不知道什么叫二百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因为我只待了二百五十天就从娘胎里爬了出来,所以行为怪诞。其实我在娘胎里待足了三百天,但是因为我行为怪诞,大家就说我只待了二百五十天。这种因果倒置是因为我们有幽默感。其实我行为怪诞,是因为我有阳痿病。因为我有阳痿病,所以和前妻离了婚。我现在四十多岁,还在独身,而且离群索居,沉默寡言。

摘自《黄金时代》

万寿寺

早上,我从医院出来,进了万寿寺,踏着满地枯黄的松针,走进了配殿。我真想把鞋脱下来,用赤脚亲近这些松针。古老的榆树矮小的冬青丛,都让我感到似曾相识;令人遗憾的是,这里有股可疑的气味,与茅厕相似,让人不想多闻。配殿里有个隔出来的小房间,房间里有张桌子,桌子上堆着写在旧稿纸上的手稿。这些东西带着熟悉的气息迎面而来——过去的我带着重重叠叠的身影,飘扬在空中。用不着别人告诉,我就知道,这是我的房间、我的桌子、我的手稿。这是因为,除了穿在身上的灰色衣服,这世界上总该有些属于我的东西——除了有些东西,还要有地方吃饭,有地方睡觉,这些在前都不紧要。目前*要紧的是,有个容身的地方。坐在桌子后面我心里安定多了。我面前还放了一个故事。除了开始阅读,我别无选择了。

“晚唐时,薛嵩在湘西当节度使。前往驻地时,带去了他的铁枪。”故事就这样开始了。这个故事用黑墨水写在我面前的稿纸上,笔迹坚挺有力。这种纸是稻草做的,呈棕黄色,稍稍一折就会断裂,散发着轻微的霉味。我面前的桌子上有不少这样的纸,卷成一捆捆的,用橡皮筋扎住。随手打开一卷,恰恰是故事的开始。走进万寿寺之前,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多故事。可以写几个字来对照一下,然后就可认定是不是我写了这些故事。但我觉得没有必要。在医院里醒来时,我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上,都有黑色的墨迹。这说明我一直用黑墨水来写字。在我桌子上,有一个笔筒,里面放满了蘸水钢笔,笔尖朝上,像一丛龙舌兰的样子;笔筒边上放着一瓶中华牌绘图墨水。坐在这个桌子面前,我想到:假如我不是这个故事的作者,也不会有别人了;虽然我一点不记得这个故事。这些稿子放在这里,就如医院窗台上的《暗店街》。假如我不来认领,就永无人来认领。这世界上之所以会有无主的东西,就是因为有人失去了记忆。

手稿上写道:盛夏时节,在湘西的红土丘陵上,是一片肃杀景象;草木凋零,不是因为秋风的摧残,却是因为酷暑。此时山坡上的野草是一片黄色,就连水边的野芋头的三片叶子,都分向三个方向倒下来;空气好像热水迎面浇来。山坡上还刮着干热的风。把一只杀好去毛的鸡皮上涂上盐,用竹竿挑到风里去吹上半天,晚上再在牛粪火里烤烤,就可以吃了。这种鸡有一种臭烘烘的香气。除了风,吃腐肉的鸟也在天上飞,因为死尸的臭味在醋热中上升,在高空可以闻到。除了鸟,还有吃大粪的蜣螂,它们一改常态,嗡嗡地飞了起来,在山坡上寻找臭味。除了蜣螂,还有薛嵩,他手持铁枪,出来挑柴禾。其他的生灵都躲在树林里纳凉。远远看去,被烤热的空气在翻腾,好像一锅透明的粥,这片山坡就在粥里煮着一这故事开始时就是这样。

在医院里,我那张床就很热,我一天到晚都像在锅里煮着,但我什么都不记得,也就什么都不抱怨,连个热字都说不出,只觉得很快乐。我不明白,热有什么可抱怨的呢。这篇稿子带有异己的气味。今天早上我遇到了很多东西:北京城、万寿寺、工作证、办公室,我都接受下来了。现在是这篇手稿——我很坚决地想要拒绝它。是我写的才能要,不是我写的——要它干啥?

手稿上继续写道:薛嵩穿着竹笋壳做的凉鞋,披散着头发,把铁枪扛在肩上,用一把新鲜的竹蔑条拴在腰上,把龟头吊起来,除此之外,身上一无所有。现在正是盛夏时节。假如是严冬,景象就有所不同:此时湘西的草坡上一片白色的霜,直到中午时节,霜才开始融化,到下午四点以后,又开始结冻,这样就把整个山坡冻成了一片冰,绿色的草都被冻在冰下,好像被罩在透明的薄膜里一原稿就是这样的,但我总怀疑热带地方会有这样冷——薛嵩穿着棉袍子出来,肩上扛着缠了草绳的铁枪一如果不缠草绳子,就会粘手。他还是出来挑柴禾。春秋两季他也要出来挑柴禾——因为要吃饭就得挑柴禾——并且总是扛着他的大铁枪。

我依稀记得,自己写到过薛嵩,每次总是从红土丘陵的正午写起,因为红土丘陵和正午有一种上古的气氛,这种气氛让我人了迷。此处地形崎岖,空旷无人,独自外出时会感到寂寞:在山坡上走着走着,忽然觉得天低了下来,连蓝天带白云都从天顶扣下来,天地之间因而变得扁平。再过一会儿,天地就会变成一口大碗,薛嵩独自一人走在碗底。他觉得自己就如一只捣臼里的蚂蚁,马上就会被粉碎,情不自禁地丢掉了柴捆,倒在地上打起滚来。滚完以后,再挑起柴来走路,走进草木茂盛的寨子,钻进空无一人、黑暗的竹楼。此时寂寞不再像一种暖昧的癫狂,而是变成了体内的刺痛。后来,薛难于忍受,就去抢了红线为妻。这样他就不会被寂寞穿透,也不会被寂寞粉碎。如栗感到寂寞,就把红线抱在怀里,就如胃疼的人需要一个暖水袋。如果这样解释薛嵩。一切都进行得很快。但这样的写法太过直接,红线在此时出现也为时过早。这就是只写红土丘陵和薛嵩的不利之处。所以这个故事到这里截止,从下一页开始,又换了一种写法。

读到薛嵩走在红土丘陵上,我似乎看到他站在苍穹之理,蓝天、白云在他四周低垂下来,好似一粒凸起的大眼球。这个景象使我感到亲切,仿佛我也见到过。只可惜由此再想不到别的了。因此,薛嵩就担着柴禾很快地走了过去,正如枪尖刺在一块坚硬的石头上,轻飘飘地滑过了……如你所见,这种模糊的记忆和手稿合拍。看来这稿子是我写的。

既然已经有了一个属于我的故事,把《暗店暂》送给别人也不可惜。但找不知道谁是薛嵩,也不知道谁是红线;正如我不知道谁是莫迪阿诺,谁是居伊·罗朗。我更不知道自己是谁。

摘自《青铜时代》

沉默的大多数

君特·格拉斯在《铁皮鼓》里,写了一个不肯长大的人。小奥斯卡发现周围的世界太过荒诞,就暗下决心要永远做小孩子。在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成全了他的决心,所以他就成了个侏儒。这个故事太过神奇,但很有意思。人要永远做小孩子虽办不到,但想要保持沉默是能办到的。在我周围,像我这种性格的人特多—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不过的人什么都不说。起初我以为这是因为经历了严酷的时期(“文革”),后来才发现,这是中国人的通病。龙应台女士就大发感慨,问中国人为什么不说话。她在国外住了很多年,几乎变成了个心直口快的外国人。她把保持沉默看作怯懦,但这是不对的。沉默是一种生活方式,不但是中国人,外国人中也有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

我就知道这样一个例子:他是前苏联的大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有好长一段时间他写自己的音乐,一声也不吭。后来忽然口授了一厚本回忆录,并在每一页上都签了名,然后他就死掉了。据我所知,回忆录的主要内容,就是谈自己在沉默中的感受。阅读那本书时,我得到了很大的乐趣—当然,当时我在沉默中。把这本书借给一个话语圈子里的朋友去看,他却得不到任何的乐趣,还说这本书格调低下,气氛阴暗。那本书里有一段讲到了前苏联三十年代,有好多人忽然就不见了,所以大家都很害怕,人们之间都不说话;邻里之间起了纷争都不敢吵架,所以有了另一种表达感情的方式,就是往别人烧水的壶里吐痰。顺便说一句,前苏联人盖过一些宿舍式的房子,有公用的卫生间、盥洗室和厨房,这就给吐痰提供了方便。我觉得有趣,是因为像肖斯塔科维奇那样的大音乐家,戴着夹鼻眼镜,留着山羊胡子,吐起痰来一定多有不便。可以想见,他必定要一手抓住眼镜,另一手护住胡子,探着头去吐。假如就这样被人逮到揍上一顿,那就更有趣了。其实肖斯塔科维奇长得什么样,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想象他是这个样子,然后就哈哈大笑。我的朋友看了这一段就不笑,他以为这样吐痰动作不美,境界不高,思想也不好。这使我不敢与他争辩—再争辩就要涉入某些话语的范畴,而这些话语,就是阴阳两界的分界线。

看过《铁皮鼓》的人都知道,小奥斯卡后来改变了他的决心,也长大了。我现在已决定了要说话,这样我就不是小奥斯卡,而是大奥斯卡。我现在当然能同意往别人的水壶里吐痰是思想不好,境界不高。不过有些事继续发生在我身边,举个住楼的人都知道的例子:假设有人常把一辆自行车放在你门口的楼道上,挡了你的路,你可以开口去说—打电话给居委会;或者直接找到车主,说道:同志,“五讲四美”,请你注意。此后他会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回答你,我就不敢保证。我估计他*起码要说你“事儿”,假如你是女的,他还会说你“事儿妈”,不管你有多大岁数,够不够做他妈。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沉默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这种行为的厌恶之情:把他车胎里的气放掉。干这件事时,当然要注意别被车主看见。还有一种更损的方式,不值得推荐,那就是在车胎上按上个图钉。有人按了图钉再拔下来,这样车主找不到窟窿在哪儿,补胎时更困难。假如车子可以搬动,把它挪到难找的地方去,让车主找不着它,也是一种选择。这方面就说这么多,因为我不想教坏。这些事使我想到了福柯先生的话:话语即权力。这话应该倒过来说:权力即话语。就以上面的例子来说,你要给人讲“五讲四美”,*好是戴上个红箍。根据我对事实的了解,红箍还不大够用,*好穿上一身警服。“五讲四美”虽然是些好话,讲的时候*好有实力或者说是身份作为保证。话说到这个地步,可以说说当年和朋友讨论肖斯塔科维奇,他一说到思想、境界等,我为什么就一声不吭—朋友倒是个很好的朋友,但我怕他挑我的毛病。

一般人从七岁开始走进教室,开始接受话语的熏陶。我觉得自己还要早些,因为从我记事时开始,外面总是装着高音喇叭,没黑没夜地乱嚷嚷。从这些话里我知道了土平炉可以炼钢,这种东西和做饭的灶相仿,装了一台小鼓风机,嗡嗡地响着,好像一窝飞行的屎壳郎。炼出的东西是一团团火红的粘在一起的锅片子,看起来是牛屎的样子。有一位手持钢钎的叔叔说,这就是钢。那一年我只有六岁,以后有好长一段时间,一听到钢铁这个词,我就会想到牛屎。从那些话里我还知道了一亩地可以产三十万斤粮,然后我们就饿得要死。总而言之,从小我对讲出来的话就不大相信,越是声色俱厉,嗓门高亢,我越是不信,这种怀疑态度起源于我饥饿的肚肠。和任何话语相比,饥饿都是更大的真理。除了怀疑话语,我还有一个恶习,就是吃铅笔。上小学时,在课桌后面一坐下就开始吃。那种铅笔一毛三一支,后面有橡皮头。我从后面吃起,先吃掉柔软可口的橡皮,再吃掉柔韧爽口的铁皮,吃到木头笔杆以后,软糟糟的没什么味道,但有一点香料味,诱使我接着吃。终于把整支铅笔吃得只剩了一支铅芯,用橡皮膏缠上接着使。除了铅笔之外,课本、练习本,甚至课桌都可以吃。我说到的这些东西,有些被吃掉了,有些被啃得十分狼藉。这也是一个真理,但没有用话语来表达过:饥饿可以把小孩子变成白蚁。

这个世界上有个很大的误会,那就是以为人的种种想法都是由话语教出来的。假设如此,话语就是思维的样板。我说它是个误会,是因为世界还有阴的一面。除此之外,同样的话语也可能教出些很不同的想法。从我懂事的年龄起,就常听人们说:我们这一代,生于一个神圣的时代,多么幸福;而且肩负着解放天下三分之二受苦人的神圣使命,等等。同年龄的人听了都很振奋,很爱听,但我总有点疑问,这么多美事怎么都叫我赶上了。除此之外,我以为这种说法不够含蓄。而含蓄是我们的家教。在三年困难时期,有一天开饭时,每人碗里有一小片腊肉。我弟弟见了以后,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冲上阳台,朝全世界放声高呼:我们家吃大鱼大肉了!结果是被我爸爸拖回来臭揍了一顿。经过这样的教育,我一直比较深沉。所以听到别人说我们多么幸福,多么神圣,别人在受苦,我们没有受,等等,心里老在想着:假如我们真遇上了这么多美事,不把它说出来会不会更好。当然,这不是说,我不想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对于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我是这么想的:与其大呼小叫说要去解放他们,让人家苦等,倒不如一声不吭,忽然有一天把他们解放,给他们一个意外惊喜。总而言之,我总是从实际的方面去考虑,而且考虑得很周到。幼年的经历、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

摘自《沉默的大多数》

我的精神家园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版,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肖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到,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司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本篇*初发表于1995年11月30日《北京青年报》。

摘自《我的精神家园》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做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就它们中的大多数而言,这种生活主题是很悲惨的: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就我所见,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但是疲惫的种猪往往摆出一种肉猪(肉猪是阉过的)才有的正人君子架势,死活不肯跳到母猪背上去。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些斗鸡,后者像些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分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对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我估计它到附近的村寨里找母猪去了。我们这里也有母猪,都关在圈里,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又脏又臭,它对它们不感兴趣;村寨里的母猪好看一些。它有很多精彩的事迹,但我喂猪的时间短,知道得有限,索性就不写了。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起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之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之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摘自《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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