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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不见一个平凡的写作者,只写低到尘埃里的相遇与相知,默默无闻行走世间的闲人一枚。作者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方不见给你讲个故事”拥有大批忠实拥趸,文章被各大号转载,单篇阅读量超百万,大量文章被HUGO、思想聚焦、十点读书、二更食堂、视觉志等大号转载。作者文章《妈妈给我买了一双耐克的球鞋,学校就取消了我的贫困生助学金》曾引起网络广泛热议,产生很大影响。
等一场红灯,等一趟公车,等一次旅行,等一回相逢,等春夏秋冬的罅隙,等山川湖泊的晨暮,等花开花落,等岁月更迭,等所有的回忆覆盖一路颠簸的脚印,也等你披星戴月载着岁月的晨光而来。本书是方不见的首部短篇故事集。故事里,他永远是一个匆匆的路人,用孤寂写尽了城市的繁华与小人物的落寞。看他的故事你会发现,生命里有些人一旦遇见,便刻进了心里。全书没有虚张声势的热闹,没有故作矫情的孤独,只给你*温柔的坚定力量,让你热泪盈眶。
v有些人在你生命里的出现就像烟火,那一刹的绚烂,却是你一生无法自拔的挣扎。v所谓相爱,就是嘴巴上老死不相往来,心里面缴械投降。v不爱你只是嘴上的倔强,等你却是心里的执着。
序想和你讲个故事
当你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知道你曾经是不是我的读者,有没有看过我写的故事,但都要谢谢你,能够翻开这第一页。其实我是个再平凡不过的人,这些如风如尘般匆匆忙忙走过的路,我一直以为它们很快就会被风沙掩埋,那些朋友也只是我一个人的记忆,随着时光流逝也会慢慢变得稀薄,可是它们现在会留下脚印,用铅墨镌刻留在白纸之间,像一片落叶,不知道有谁可以读懂它的过往。我的家乡在内陆一个很偏的地方,我一个人漂泊在城市,遇见很多人,有些人擦肩而过,我几乎忘记了他们的名字,有些人陪我走过一程然后又匆匆忙忙地离开,城市灯火永远辉煌,无数人来人走,欢笑的,痛苦的,都会被遗忘。有一天,我想记录点什么,我知道一个人最不可靠的是记忆,遗忘是一条无法回避的道路,于是我开了一个公众号,慢慢把那些故事记录下来,后来看的人渐渐多了,我才发现,在每一座城市,都有如我一样的人,有些人拥抱不了,有些人挽留不住,我们只能不停地挥手,却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希望可以再遇见。地铁的灯箱广告每隔一段时间会换新,破败的城中村不停地消失变成高楼,身边的朋友匆匆来往,有些人富贵了,有些人落魄了,有些人结婚了,有些人离婚了,所有的悲欢爱恨最后都在红色消夜摊前变成一地空啤酒瓶,每个人都要前行,不能一直醉下去。有人说,不见,你总是在讲你朋友的故事,你什么时候能讲讲自己的故事?其实我的所有故事我都把它揉碎了,每一个人流的眼泪我也流过,每一个人笑出的皱纹也夹杂了我走过的岁月,它们像碎片一样被我遗弃,却又在无数人的故事里慢慢艰难地拼凑起来,在某一个路口,在某一行文字里,我也会驻足留在回忆里深深回望。这座城市时常大雨,伞檐的雨滴会落在脚尖,打在肩头,我们都在孤独地等待,等待一个可以和你肩并肩一同走进屋檐的人,如果TA还没来,别怕,我会陪你,记得,方不见会一直和你讲故事。
方不见
不管别人怎么看,反正我喜欢你
前几天,一个读者给我留言说,不见,我喜欢上我哥们儿的女朋友了,怎么办?我一听,气愤啊,就马上回他说,你真是个禽兽。他说,别啊,你别骂我啊,我知道自己这样不对,但是我那哥们儿不爱她,就是习惯她对他好,有时候还会打她。我一听,更气愤了,立刻鼓励他说,喜欢就追啊,坚持不懈地去追。过了会儿,他可能是在犹豫怎么和我说,毕竟这样的事搁谁那儿也不敢大大咧咧就说出来。大概过了十分钟,他说,不见,我怕啊,我怕说出来,就像和全世界为敌一样。本来我是想鼓励他说不管别人怎么看,喜欢就去追。后来我删掉了。接着我又在电脑上打出一排字:不管怎么样,就算不去追,也要让女孩和你那个混蛋哥们儿分手。后来我也删了。我还没到20岁的时候,喜欢当别人爱情里的军师,那时候自恃有点写作天赋,谁要是想追女孩,只要请我吃一顿饭,我就帮他把情书写好,一封不行就写两封,两封不行就写四封,反正好人做到底,帮人帮到家。我会写藏头诗,会写朦胧诗,婉约的、豪迈的,看女孩是什么类型的就写什么样的。20岁一过,我就不想写了,总觉得客串了太多别人爱情剧的戏码,自己就永远当不了主角了。也是20岁以后,我看着别人的悲欢离合,就像一个陌路的旁观者走过热闹的市集。热闹是他们的,眼泪也是他们的,我静静地看着,然后落寞地离开,我只是从他们的世界经过,再也不想自作聪明地去改变什么。你相信吗?当然这中间少了一个故事。毕业的时候,一个女生喝得大醉跑到我们班聚会的豪华KTV大包间里,像头小野兽一样抱着摇麦大声说,方不见,你不是很会写情书吗?你给我写了那么多,说了那么多滚烫的情话,为什么没有一封敢用你自己的名字写?说完就抱着摇麦哭。那是我们高中毕业前的最后一夜,我永远也忘不掉。因为我也一直喜欢她。女孩叫姚姗,追她的是我的一个哥们儿,叫秦平。姚姗是6班的班花,漂亮知性。这两个词是在我高中时代所能想到的对女孩最好的赞美之词。有一天打完篮球,秦平请我喝可乐,我们坐在篮球场的石阶上,姚姗抱着书本走在去图书馆的路上。秦平和我说,不见,我觉得我喜欢上姚姗了。我一口可乐呛进鼻子里,眼泪马上就涌了出来。秦平哈哈大笑说,不见,别这样啊,我只是说说,有必要就流眼泪吗?我说,屁,你别痴心妄想了,就你也想喜欢她,她可是6班的班花啊,她可是小提琴10级啊,她可是全校前10名啊。秦平说,不追追看怎么知道呢。我说,你还是别追了,别到时候丢人。秦平说,你是不是也喜欢她?我说,我才没有呢。秦平说,那你就帮我追她。我说,你追别人我帮,追她我不帮。万一她告诉老师,咱俩就玩完了。秦平说,你不帮就说明你也喜欢她。我说,没有。秦平说,请你吃一顿香辣虾。我说,难度太大,得两顿。秦平说,成交。
这可能是我此生最后悔的交易了,其实那时候我不是不喜欢姚姗,只是觉得自己和姚姗之间的距离很远,远到我根本看不到未来。那时候也根本不相信秦平真的可以追到姚姗,我那时候想的只是也许这样我可以通过秦平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多了解一点姚姗。那段日子我甚至是幸福的,我可以名正言顺地搜集姚姗的信息,要是别人问我是不是喜欢姚姗,赶紧就推给秦平。秦平大大咧咧,每次遇到这样的问题就说,是啊,是啊,姚姗迟早是我的女朋友,你们谁也没机会。知道姚姗感冒了,那时候没手机没网络,我就一个人跑到网吧去查资料,然后写信告诉她感冒了有哪些注意事项。知道姚姗喜欢吃甜橙,就告诉秦平,然后秦平买了很多很多甜橙送到姚姗的班上。知道姚姗喜欢天蓝色的水笔芯,然后秦平就跑到小卖部把那几盒都买回来偷偷放到姚姗的抽屉里。当然无论是甜橙也好,水笔芯也好,我都会附上一张信纸夹在里面。知道姚姗的脚扭了,我告诉秦平,秦平就去借了一辆摩托车来。下课的时候,我跟着秦平。秦平说,不见,你跟着我干吗啊!我说,去接姚姗啊。秦平说,你不用去了,再说这摩托也不好坐三个人。我说,哦。秦平咧嘴笑着说,不见,我觉得我快成功了。我说,哦。然后我一个人坐在操场后面的亭子里,看着秦平骑摩托车带着姚姗消失在视野里,明明是薄薄的夏日气息,却感觉心头滴满夏日微凉的露水。
第二天,秦平要请我吃饭,不是小龙虾,而是小龙虾的升级版—大闸蟹。我说,你已经请我吃了两顿小龙虾了。秦平说,姚姗答应做我女朋友了,我必须感谢你,这一顿大闸蟹是犒劳你。我说,我不想吃大闸蟹。秦平说,那还吃小龙虾。我说,我也不喜欢吃小龙虾了。秦平说,那你想吃什么?我说,我想绝食。姚姗就这样成了我哥们儿的女朋友,我们经常一起下课,一起吃饭,那以后我也渐渐习惯了把她当作哥们儿的女朋友。姚姗说,听说你帮很多人追到过女朋友。我说,没有。姚姗说,秦平那时候写给我的情诗是不是你写的啊?秦平马上插嘴说,才不是呢。姚姗看着我,我一笑,挤眉瞪了一下秦平说,你别小看秦平哦,我写情诗是给别人写,秦平可只是为你一个人写哦。秦平赞许地偷偷把拇指贴着腰间竖起来。高三的时候,秦平和姚姗吵架,吵得很厉害,两个人谁也不让谁。秦平说,你可不可以别吃臭豆腐,我闻着就想吐。秦平说,你可不可以别因为一点小事就发脾气,我很累。秦平说,你约会的时候可不可以准时点儿,我等得真的很烦。
姚姗看着秦平说,你当初追我的时候说的那些都是屁话吗?你说会珍惜我的一切优点,会包容我的一切缺点,我那时候想,一个连我喜欢用天蓝色笔芯都知道的男孩儿一定会用心爱我的,可是现在你又是一副什么模样?高中毕业后,我们再无联系。我有时候会去做这样一个假设,要是那天她趁着醉酒抱着摇麦哭的时候我能上去抱住她,而不是被随后赶来的秦平半哄半扯地拉走,或许现在也会有那么一个温暖的面孔可以和我朝夕相处。但是后来我发现,我们的命运弯曲缠绕着,有些人注定要避开,有些人注定会迎面撞个满怀。2013年,我和姚姗在上海相遇。姚姗说,不见,我早知道那些情书是你写的。我“啊”了一声。姚姗说,要是你能勇敢些就好了。我看着姚姗。姚姗笑了笑说,现在勇敢可晚了。我说,我知道,要是能回到过去,就在KTV里,我才不管别人怎么看,反正我喜欢你就可以了。姚姗哈哈笑起来,就算再回到过去你真的敢吗?给我留言的那个少年,不见在爱情里面充其量也只是个狗头军师。最后说句屁话,祝你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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