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吕梁箫声》李彦[加拿大]的书评文摘
日期:2022-07-25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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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彦,加籍华人作家,加拿大作家协会会员,1955年生于北京。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1987年赴加拿大留学,获温莎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1997年起在滑铁卢大学任教,2007年起任滑铁卢大学孔子学院院长。1985年开始发表中英文作品,曾荣获加拿大滑铁卢地区文学艺术杰出女性奖。其作品细腻优美,视角独特,思想深刻。

【编辑推荐】

本书是加籍华人作家李彦女士的小说自选集,包含6篇短篇小说,3篇中篇小说,3篇长篇小说的节选。小说集从回首熟悉的故园往事,到描述扎根异地的艰辛,在中西方文化价值观比较、思考的基础上,探索人类命运的异同,文笔优美,情节生动,形象鲜明。

【名人的书评】

加籍华人作家李彦小说精选集

【吕梁箫声的书摘】

自序·昨夜星辰我生于北京,在那座美丽的古城度过了儿时岁月。“文革”十年,曾辗转北方不同省份生活,因而对中国社会的各个层面都有所接触了解,也经受了磨练。八十年代中期,我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后,被分配到新华社对外部做英文记者。我却毅然放弃一切,赴加拿大求学,从零开始。我生性愚钝,属于跟着感觉走的那类,即便错了,也甚少患得患失、怨天尤人,打起背包再出发便罢。在祖国这一文化悠久、需要耗费心思才能顺利生存的环境里,我常会感觉不被理解,活得很“累”。倒是在北美这片年轻广袤的原野上,与人的交往简单轻松,因而活得惬意自如。二十世纪,当“作家”还是一个神圣的字眼时,我却从未想过当作家,更不会为了“作家”的头衔而去舞文弄墨。在我心目中,一个好作家应当关注人类的命运,并能用作品推动和影响社会的变革,“纤笔一枝,三千毛瑟”。走上文学创作之路,纯系偶然。作为温莎大学历史系录取的第一个来自中国的研究生,每个周末,我都成了教授们的座上客。历史系的、哲学系的、政治系的、宗教系的,甚至数学系的学者们轮番宴请我,只因他们对刚刚开启大门的中国充满了好奇与不解。这种义务咨询员的角色扮演了一年多之后,我萌生出提笔创作的冲动。何不亲自撰写一本英文书,用真实的生活阐释我身后的母国?当许多来到海外的文科生为了饭碗而纷纷改入实用的行当之时,我却没有勉强自己为金钱与虚荣去做不愿做之事。这其实并不难,只要甘于贫贱,耐得住寂寞便可。一九九五年,当我的第一部英文小说在多伦多出版之后,名誉、地位等东西竟不期而至。我所教授的中国现代史、中国文学通史、中国文化概述、汉语等课程,均颇受欢迎。看到课堂里挤得满满当当的学生,看到一张张聚精会神听讲的年轻的面庞,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生活对真诚、勤奋者的厚爱。教课之余,我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交叉创作,分别满足不同族裔人群对了解这个世界的需求。不少作品被北美的大学、中学选为课程阅读材料,借以扩展青年学子的视野,令我欣慰。感谢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独到的目光与温馨的关怀,把我近年来用中文创作的一些中、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的节选选编入此书,以利于读者对我的创作有个较为全面的了解,满足我这海外游子与国内同胞之间交流的卑微心愿。李彦二○一五年五月写于加拿大滑铁卢地久天长白雪皑皑的冬日里,他再次来到阔别三载有余的小镇。小镇位于北部原始森林的边陲,仅有几条单调的街巷,数排低矮的房屋,然而在地广人稀的加拿大,这巴掌大的小镇,可是通往林区腹地的交通要道。小镇虽没有什么稀罕景物,却给他留下了清晰的印象,至今难以忘怀。上次出差,就是在这里换乘小型飞机,前往北部一家矿业公司的。飞往那里的班机,每日仅有一次,傍晚去,清晨回。那次登上飞机后,发现自己竟是唯一的乘客。然而年约半百、头发花白的驾驶员却一丝不苟,他在面前的小桌上放下几包炸薯片、花生米,然后操起话筒,把乘客注意事项一字不漏地给他背诵了一遍。起飞时,夜幕已低垂。他嚼着薯片,眼睛盯着花白头发的后脑勺,心里默祷着平安。飞机升空后,倾斜着翅膀,在小镇上方绕了一个大圆弧。这时,只见花白头发从座位下摸出一只大号手电筒,朝着地面,咔,咔,咔,一明一灭,接连闪了三下。他觉得好奇:“你在做什么呢?”花白头发收回电筒,呵呵笑道:“和我老伴儿打招呼呢!每天这个时辰,她都站在窗前,眼巴巴地望着我。我就用灯光告诉她,我——爱——你!二十多年了,一直如此!”他听了,一怔,默然从舷窗望下去。小镇的点点灯火,在夜色中似繁星闪烁,充满了诗情画意。渐渐地,灯光模糊了。他眼前浮现出一条柳林掩映的黄土小径。一双天真烂漫的小儿女,尖声细气叫着,笑着,向他扑来。他举高了尚未洗净油泥的手,弯下腰亲着苹果似的小脸:“告诉爸爸,今天晚饭有什么好吃的呀?”“馋嘴!没有好东西给你吃!”古老的树干后,闪出娇俏的身影。手中编织的红毛线,在春日的晚霞里,似一团火苗跳跃。“爸爸,爸爸,妈妈骗你哪!今天咱们吃蒸榆钱儿,浇蒜汁儿,是我剥的大蒜!”浑身的疲惫,便在这醉人的温馨中消失殆尽……时隔三年,重返林区小镇,他的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个花白头发来,不知今晚是否还要与他结伴同行。在机场休息室里,他一面喝咖啡,一面隔着玻璃窗,凝视着远远的天际。落日的余晖,正一点点被黑暗吞噬。他当初在沪西虹桥机场离境时,已经四十出头了。在“文革”前入大学的那批人中,算是搭乘的末班车。一晃,就过去了十几年。人,也在不知不觉中,悄悄地老去。扩音器喇叭响了起来,念出他的航班号。他用纸巾擦净唇角的咖啡,对着玻璃窗,端详着自己。里面映出一张充满倦容、肌肉松弛的脸。想起早晨离开家时,新婚的妻子仍在枕畔酣睡,秀发半掩着她红润的腮。他咧开嘴苦笑了一下,用手指梳理着染黑的头发,将它们拉过头顶,小心翼翼遮盖住亮得刺目惊心的那片地方。钻入机舱后,一眼便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老朋友,端端地坐在机舱前方。他心里生出几分快活来,放好手提箱,便像上次一样,紧挨着坐在了花白头发身后。炸薯片,花生米,注意事项。时光在重复,一切都照旧。飞机升入空中,翅膀倾斜了,他连忙伸着头,向舷窗外寻觅着。小镇灯影幢幢,不知在哪间屋子的窗后,正有一双深情的眼睛,痴痴地仰望着夜空呢!蓦地,他仿佛看见了那双红肿的泪眼,在法庭上对他投来的最后一瞥。那是怨恨的一瞥……从上海交大毕业后,被分配到青海高原上那个荒僻的山沟工厂里,一熬许多年,眼看没了指望,才只好结婚安家。谁能料到,世事还会变呢?他考上研究生,回到上海,又遇到了初恋时的女人。他自己也清楚,离婚的理由,实在太牵强。一辈子都没离开过黄土高原,又怎能责怪她没有都市女人的远见卓识,鼓励他升学,留洋,追求梦想?多少个傍晚,在等待他下工归家的山路上,顺风飘过来她哼唱的西北民歌小调。听上去虽然带些乡土气,却为他孤独单调的生活,添上了些许色彩。那次,她兴致勃勃地给他做了家乡饭尝鲜。玉米面糊糊放凉后,切成小块,拌上辣椒、油醋,说是她幼时最爱吃的饭食。他虽觉得难以下咽,却实实地感念那一片苦心。本来说好了,孩子让他带出国的。可她却临时变了卦,满面尘土,突然出现在虹桥机场。孩子们被母亲拉走时的情景和那哀怨无助的眼神,是他记忆中最不敢触碰的一个角落。他眼眶一热,鼻子抽动了几下。唉,若是早知第二次婚姻也难以维持,终落得分手结局的话,又何必当初呢?他揉揉眼睛,扭过脸去,目光搜寻着,落在了驾驶员座旁的那支手电筒上。然而,飞机默默盘旋了一周后,便悄然离开小镇,径直去了远方。花白头发似乎忘记了那殷殷的期待。他正自纳闷,只见前面那只大手,已经操起电筒,对准下面苍茫的夜空,一明一灭,扎扎实实,连按了三下。“你,是不是弄错了地方?”他不禁脱口而出。下面没有街道,没有灯火,只有连绵不绝的旷野。“没错。”花白头发将手电筒放回原处,没有回头,平静地答道,“两年前,她患癌症去世了,就睡在下面那片山岗上呢。”(发表于2002年2月北美《世界日报》小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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