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葛亮经典短篇系列:七声+戏年+谜鸦+浣熊》葛亮的书评文摘
日期:2022-07-25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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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葛亮原籍南京,现居香港,在高校担任教席。香港大学中文系博士毕业。文学作品出版于两岸三地,著有小说《北鸢》《朱雀》《七声》《戏年》《谜鸦》《浣熊》,文化随笔《绘色》《小山河》等。部分作品译为英、法、俄、日、韩等国文字。长篇小说《朱雀》获选“亚洲周刊华文十大小说”,2016年以新作《北鸢》再获此荣誉,并斩获各项大奖。包括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华文好书”评委会特别大奖、2016年度当代五佳长篇小说、2016年度中版十大中文好书等。作者获颁《南方人物周刊》“2016年度中国人物”。曾获首届香港书奖、香港艺术发展奖、台湾联合文学小说奖首奖、台湾梁实秋文学奖等奖项。作品入选“当代小说家书系”、“二十一世纪中国文学大系”、“2008、2009、2015中国小说排行榜”、“2015年度诚品中文选书”。

【编辑推荐】

“这城市的繁华,转过身去,仍然有着许多的故事,是在华服包裹之下的一些曲折和黯淡。当然也有许多的和暖,隐约其词,等待你去触摸。”

我们的生活,在接受着某种谛视。来自于日常的一双眼睛。一只猫或者一只鹦鹉,甚至是甲虫或螃蟹。我们不知道下一秒会变成什么模样,更糟糕的,是在活得*兴味盎然的时候分崩离析。

一场以动物命名的台风,因其行动迅速,且路径奇诡,为岛城带来了强风与丰沛的雨,也带来了不期而遇。

因相遇而产生故事,而有了关于时间的见证,见证别人,也见证自己。人生的逸出,这便不是宿命,是奇遇。

张爱玲当年曾经书写《传奇》,依然写香港的相遇,遇的是时世变迁,那是半个世纪前的无奈与苍凉。

而这本书中写的,是相遇中的冷暖,有许多怅然,只因物非人是。

“人生的过往与流徙,*终也是一出戏。有人负责戏,有人负责现实。人生如戏,戏若人生,此去经年,往复不止。”

在《戏年》这部小说中,叫作毛果的少年再次登场,以他自身的观影经历去体验别人的人生,去看这一个又一个时而启幕时而谢幕的平凡人的故事。

每个人的故事和我们有关电影的时代记忆紧密相连。通过这些故事,你会看到一部一部曾经在我们的生命深处扮演过重要角色的那些影片。关于爱情,关于亲情,关于苦痛也关于离别。那些似乎已经褪色的画面,深植在记忆的深处,也许有一天,因为一段文字一触即发,提醒着你的蒙昧与成长,昭示着你的得到与失去。而这也正是《戏年》这部小说,希望与你分享的,带着时代温度的人生风景。

【名人的书评】

1、葛亮“人间烟火”系列,芸芸众生的时代回响。

每个人都是时代的经历者,同时也是谛視者。我们都在观照他人的人生风景的过程中不断地成长,也走向成熟。

“人间烟火”这四个字,从某种意义而言,代表了一个时代中*平朴和日常的氛围,这些发生在你我身边的,非常朴素简单,甚至于微小的人与事,如同涓涓细流,不断汇聚,共同构成这个时代真正的声响。

2、每个作家都会为自己的成长写一部分小说,《七声》与《戏年》即是葛亮的成长经历。

斯文特拉说每一个作家都必须为自己的成长写一部小说。《七声》与《戏年》,正是从作者自己的成长经历出发,给予读者的一份回馈。这是一个人的声音,同时也是一群人的声音,在这声音的脉络里你能体会到,这是我们共同的休戚与共的经历。每个人的声音虽然细隐,却与大时代的跫音同奏。一则则平凡又跌宕的人生故事,交叠出流淌于坊间的动人旋律。

3、人生如戏,戏若人生。导演是时日,演员是你。

“人生如戏,戏若人生”,两者之间充满了一种非常微妙的辩证的关联,将戏当成人生来演,“戏骨”所为,是对现实的*致敬。而将人生过成了戏,抽离不果,则被称为“戏疯子”。

每个人都在上演自己的一出戏,《戏年》这本书,它的主题也是人生,说到底就是一出戏,导演是时日,而演员是你,这期间的苦乐、哀伤、悲壮、渺小,实际上也都在提示着我们成长乃至于成熟。有的人冷静观照,有的人激荡不拘,有的人全情投入,有的人漠然抽离,但每一个认真生活在这时代与生命的舞台上的人都值得尊敬。

4、悲天悯人的写作风格,日常温暖的民间书写。

作家葛亮虽然年轻,却有颗悲天悯人的“老灵魂”。故乡南京的文化浸润,让他不知不觉更热爱“民间”的声响。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一厅一堂,一花一木,一茶一碗,皆为传说。他的文字,充满良善与温暖,带来宁静会心的阅读体验。在这快马扬鞭的滚滚红尘中,体会民间风情所传达出的温柔与幸福。

张爱玲的《传奇》,是写给上海人看的香港故事。

而葛亮的《浣熊》,带着异乡人的体温,是写给所有人的香港。

2008年,热带风暴“浣熊”过境香港,葛亮随即运笔,开始书写这座他已生活八年的城市,并为自己的小说找到“相遇”这个关键词。

闷热逼仄的窄巷,脚不点地的路人,钢筋水泥的都市丛林中,叮叮作响的有轨电车缓缓驶过繁华的街。这里就是香港。

台风过境,是人和自然的相遇。而相遇也意味着打破,过去的旧秩序被推翻重来,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惯常生活。

八个短篇故事,八篇香港往事,八段偶然的相遇,擦肩而过几乎发生的爱情,可能与不可能的巧合与必然,恰似流金岁月中的一段插曲,寂寂回响。

出身寒苦的卑微女孩,动物园饲养员,卖牛仔裤的义气店员,独居的妇人,渔村中的后生仔,声讯台接线生和农村来的赌场保安,人人艰难求存,蝼蚁喋血,相遇制造了温情,但并没有阻挡住命运的播弄。

那种毫无预警的风暴,没有人能力挽狂澜。

但是好在,我们期盼或阻挡的惊天动地其实是没有的,大事件总是由小细节堆积而成;等到惊天动地真的来了,我们已经学会了安之若素。

境外的浣熊风暴终究抵不过内心的春风化雨,正如葛亮在小说的题词中所说:“任凭中环、尖沙咀如何忽然,这里还是渐行渐远的悠长天光。”

【葛亮经典短篇系列:七声+戏年+谜鸦+浣熊的书摘】

此戏经年

葛亮

许多年前,还在读书﹐在江苏昆剧院看过一出《风筝误》。当时看得并不很懂﹐只当是才子佳人戏。主题自然是阴差阳错,古典版的《搭错车》罢了。多年后再看,却看出新的气象来,演绎的其实是理想与现实的盟姻。书生与佳人,生活在痴情爱欲的海市蜃楼里。周边的小人物,却有着清醒十足的生活洞见。

《题鹞》一折,世故的是个小书僮,对寒门才子韩世勋的风月想象给予了善意的打击,并提出了李代桃僵的社交建议。道理很简单:“如今的人,只喜势利不重孤寒,若查问了你的家世。家世贫寒,连诗的成色都要看低了的。”说白了,就是价值观。在现代人看来,几近恋爱常识。朱门柴扉,总不相当。才子却是看不到的,听后自然击节。女方也有奶娘扮演实用主义者﹐与大小姐讨价还价,“媒红几丈”“先小人后君子”说得是理直气壮。世态炎凉,实在都是在生活的细节处。书生们总是很傻很天真。太美好的东西,是不可靠的。要想成事,还是得靠心明眼亮的身边人。他们说出粗糙的真理来,并不显得突兀。这些真理即使以喜剧的腔调表达,内质仍有些残酷,残酷得令观者对目下的生活感到失望。然而,大团圆的结局却教人安慰。因为这圆满是经历了磨砺与考验的,有人负责戏,有人负责现实。人生才由此而清晰妥帖,真实而有温度。

电影《戏梦人生》里头,有句一唱三叹的话“人生的命运啊!”这是由衷的太息。李天禄一生以艺人之姿,在布袋戏舞台上搬演他人的喜怒哀乐,可谓稳健娴熟。到了自己,唯有心随意动地游走。京戏《三岔口》在影片开首的出现,除时局的映射,或许也是贴切的人生隐喻。由日据至光复,毕生所致,一重又一重的迷梦与未知。主义或时代,大约都成为了“人”背后茫茫然的帘幕。性与死亡,虽则亦时常出人意表,却每每切肤可触。电影三分之一是他的回忆。侯孝贤是懂得他的。这“懂得”用静止与日常来表达。“片断呈现全部”决定格调必然的平实散漫。侯导对剪辑师廖庆松说,“就像顶上有块云,飘过就过了。”一百五十分钟,一百个长镜,只有一个特写。素朴到了似乎无节制的程度。《白蛇传》《三藏出世》是戏中的梦,在民间悠远地做下去。生活另有骨头在支撑。影片中重复多次的吃饭场景,那是一种“人”的历史。电影的原声音乐。陈明章的《人生亦宛然》大概是*为切题的,恬淡自持。也有大的激荡磅礴,是唢呐的声音。说到底,还是回归: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无关时代起落与变迁,直至影片结尾升起一缕炊烟。此去经年,往复不止。

人生如戏,戏若人生。这是根基庞大的悖论。将戏当成人生来演,“戏骨”所为,是对现实的*致敬。而将人生过成了戏,抽离不果,则被称为“戏疯子”。《霸王别姬》里的程蝶衣,是不疯魔不成活的悲情教材。《蝴蝶君》里的宋丽伶,爱恨一如指尖风,却清醒到了令人发指。庄生晓梦,有人要醒,有人不要醒。没有信心水来土掩,醒来可能更痛。

所以大多数人,抱着清醒游离戏噱的心来过生活,把激荡宏阔留给艺术。希望两者间有分明的壁垒,然而终于还是理想。譬若文字,总带着经验的轨迹。它们多半关乎人事,或许大开大阖,或许只是一波微澜。但总是留下烙印,或深或浅,忽明忽暗。提醒的,是你的蒙昧与成长,你曾经的得到与失去。

是的,有这么一些人,不经意置身于舞台之上,是树欲静而风未止。写过一个民间艺人。他是与这时代落伍的人,谦恭自守,抱定了穷则独善其身的心。然而仍然不免被抛入

历史的浪潮,粉墨登场。这登场未必体面,又因并非长袖善舞,是无天分的﹐结局自然惨淡至落魄。忽然又逢盛世,因为某些信念,亦没有与时俱进,又再次格格不入。在全民狂欢的跫音中,信念终至坍塌了,被时代所湮没,席卷而去。

又有一些人,活在时间的褶痕里,或因内心的强大,未改初衷。比较幸运的,可在台下做了观众。看哑剧的上演,心情或平和,或凛冽。而终于还是要散场,情绪起伏之后,总有些落寞。为戏台上的所演,或是为自己。

岁月如斯。以影像雕刻时光,离析重构之后﹐要的仍是永恒或者凝固。而文字的记录,是一种胶着﹐也算是对于记忆的某种信心。人生的过往与流徙,*终也会是一出戏。导演是时日,演员是你。

此书的付梓,需要感恩的,仍是时间。沉淀落定后,希望清澈如期而至。还有我远赴藏地的朋友,感谢你拍摄的唐卡并愿与我分享。是的,作为封面的构图,它们如此切题,而且恰如其分的美。

丙申年于香港

谜鸦

西区柯克拍摄电影《鸟》的结尾﹐本来设计的场景是这样的﹕

挤挤挨挨的海鸥﹐布满了整个金门大桥。

旧金山*终不是男女主角的诺亚方舟。影片的主题于是宿命了﹐欲罢不能。

环球电影公司拒绝了他的构思。这于西区柯克而言是不幸﹐于我们是幸事﹐至少有些希望﹐留了下来。

简简看了电影说﹐我才不信这个邪﹐几只鸟而已。我不相信几只鸟就能毁了人类。

说完了这些﹐简简很激动。跑到洗手间去呕吐。

我知道﹐是她的妊娠反应上来了。

马桶哗啦一下子﹐我耐着心给她砸了一上午的核桃全都付之东流。

简简漱了口﹐擦擦嘴巴走出来。用很郑重的口气对我说﹐毛果﹐我想要一只鸟。我要一只和女主角买的那个一模一样的鸟。

我们在花鸟市场转悠。

简简看什么都像看书﹐一目十行。

我说﹐你慢点儿﹐这样错过了都不知道。简简不管﹐在前面急行军。

突然﹐她停下来。说﹐看嘛﹐在这儿哪。

真的是它们﹐电影里所谓的Lovebird﹐爱情鸟。我看见笼子里两只小绿鸟﹐羞答答的挤作了一团。我就说﹐这鸟见人一点儿不大方﹐跟早恋似的。

卖鸟的是个败了顶的温州佬﹐看我们有意思。就说﹐这鸟老好的。马蛋鹦鹉﹐买对回去﹐和和美美。

简简问﹕马蛋﹖

马蛋﹐对﹐马蛋花。温州佬打着手势﹐比划出一朵层层迭迭的花来。

我明白了﹐是牡丹。

简简冷笑了一下﹐呵﹐马蛋。说完头都不回地走了。

我从后面追上去﹐说好好的怎么又不要了。我问她﹐是不喜欢那个金鱼眼的温州佬﹖

简简抢白了一句﹐我买鸟﹐又不是买那个温州佬回去养﹐他长什么样和我有什么关系。

简简打比方﹐有时候有些十三点﹐道理却是对的。

我说﹐不喜欢那对鸟了﹖

简简说﹐鸟是喜欢﹐可我恶心那么个蹩脚的名字﹐什么马蛋。

是你自己听错了﹐误会而已。

有什么不同﹐反正我已经烦了。

简简一路往前走﹐突然停住了。

简简指着一只挺大的笼子说﹕毛果﹐你看。

笼子里头是只黑色的鸟﹐安静地落在架上。它发现简简在盯着它﹐并没有畏缩的表情﹐反而侧过头﹐直勾勾地盯回去。简简对它吹了声口哨﹐它很迅速地蹦了一下﹐然后昂然地抬起头﹐嘴里发出了了喑哑的一声。

我说﹐它叫得可真难听。

简简问老板﹐这是什么鸟。老板坐在暗处﹐头也不抬地说﹐八哥。

简简兴奋起来﹐那会不会说话﹖

老板说﹐还没教﹐不过已经给它剪了舌尖﹐你们回去一教就会。

简简很遗憾﹐你为什么不教它呢。

老板很讨好地笑了﹐我没什么文化﹐一天到晚说粗话﹐怕把它教坏了。小姑娘﹐看你们两个斯斯文文的﹐回去教它念唐诗吧。

简简看了一会﹐对我说﹐它的样子好﹐比别的鸟清醒。

然后又说﹕就是它了。

简简做事﹐虽是信马由缰﹐但是向来速战速决。而我因为瞻前顾后﹐就显出优柔来了﹐为了让她觉得我像个男人﹐我就经常迅速迁就她的决定。

这回也是﹐我迅速地付了钱﹐把这只很黑的鸟给她拎回了家。

简简把鸟放到露台上。

简简说﹐这个家没什么好﹐可是有一个大露台。

在我眼里﹐这露台却是个很大的败笔。我们没什么钱﹐买了一个小户型。这露台不是送的﹐实实在在地算进了平方数里去。这么大的露台有什么好﹐夏不能避暑﹐冬不能御寒。大而无当﹐一无是处。比主卧还大﹐又不能用来睡觉。我这么一说﹐简简就不服气﹐怎么不能﹐我巴不得在露台上睡﹐*好是做爱才好哪。

我说﹐你疯了﹐光屁股溜溜地在外面展览﹐你可别毁我。

简简就说﹐这叫野合懂不懂﹐现在时髦着呢。亏你读了一肚子四书五经﹐连孔子哪来的都不知道。

简简这会儿在露台上﹐对着她的鸟抒情。简简说﹐噢噢噢﹐小可怜儿﹐你爸是个二百五﹐急吼吼地搬进来﹐房子里装修的味儿还没散呢。妈咪可是心疼你﹐怕你呛着﹐幸好我们有个大露台﹐噢噢噢。

我一听就火了﹐我说﹐哎哎﹐话说清楚﹐谁二百五﹐谁急吼吼的了。还有谁是谁的爸﹐话可得说清楚。

这鸟可算给你买着了﹐用来变着法的骂我。

简简不理会我﹐还在那儿巴巴结结﹐絮絮叨叨的。

鸟却也不怎么理会简简﹐自顾自地理了理毛﹐然后就是一脸目无下尘的表情。

我突然有些烦它﹐就说﹐看它那副鸟样。

说完觉得自己讨了没趣﹐它是鸟﹐自然是一副鸟样。

简简跑到厨房里去﹐乒里乓啷的。我进去一看﹐她正在砸核桃﹐我就夸了她﹐说﹐不错嘛﹐知道自力更生了。

她哼了一声﹐一把把我推开﹐雄赳赳地朝露台走过去。

我跟过去﹐眼睁睁地看着她把核桃仁一粒粒地放进八哥的食盒里去﹐脸上堆积着孝子贤孙的神色。我心想我真是命苦﹐我把她伺候饱了﹐她去伺候鸟。

那鸟似乎并不领情﹐挺有抱负的只管望着天。

简简很愤懑地转过头﹐说﹐一定是你刚纔吓着他了。

我用沉默表示对她的轻蔑。我正沉默着﹐就看见那鸟飞快地低下头去﹐衔起一颗核桃仁囫囵地吞了下去。

我赶紧指着它﹐对简简说﹕快看。简简回了头。它已经恢复了不受嗟来之食的矜持模样。

简简就痛心疾首地呵斥我﹐看什么看﹐看它都给你吓呆了。

在那一瞬间﹐我对这只鸟产生了恨意。在我的知识结构里﹐八哥的印象尽管模糊﹐我觉得基本算得上种磊落的动物。虽然在鸟类里也不出人头地﹐却是很本份的风格。

这只鸟看上去﹐就有些诈。

一个小时后﹐食盒空了﹐简简终于醒悟过来。她只顾着高兴了﹐没对这只鸟人前背后的不端品行做深入探讨。

晚上睡觉的时候﹐简简说家里添了个新成员让她激动得睡不着。结果熄了灯﹐很快就响起了她轻轻的鼾声。

睡不着的是我。

我披了衣服到了露台上﹐猛然间产生了错觉﹐以为笼子里空了。这只鸟黑色的羽毛﹐已经和暗夜融为一体。它仍然很安静地站着﹐也许是疲惫了﹐把头深深地埋进了翅膀里。我突然有些自责﹐觉得它其实是一只无可厚非的鸟。我咳嗽了一声﹐它警觉地抬起头来。这一剎﹐我看到它眼睛里射出很冷的光芒。

我打了个寒战。它烦躁地动了动﹐低低叫了一声。

卧室里响起简简很紧张的声音﹐毛果﹐它是不是饿啦﹖

我赶紧回到床边准备哄哄她﹐让她息事宁人。看见她翻了个身﹐又沉沉地睡过去了。

刚到香港的时候﹐我住在一幢唐楼里﹐住在顶楼。在西区这样老旧的小区里﹐楼房被划分为唐楼与洋楼。而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没有电梯的。我住在顶楼七楼。换句话说﹐楼上即是楼顶﹐楼顶有一个潮湿的洗衣房和房东的动植物园。

动植物园里风景独好﹐除去镇守门外的两条恶狗。房东是个潮州人﹐很风雅地种上了龟背竹﹐甚至砌了水池养了两尾锦鲤﹐自然也就慈悲地养活了昼伏夜出的蚊子。

有了这样的生态﹐夜里万籁齐鸣就不奇怪了。狗百无聊赖﹐相互撕咬一下﹐磨磨牙当作消遣。蚊子嗡嗡嘤嘤﹐时间一长﹐习惯了也可以忽略不计。房东精明得不含糊﹐将一套三居室隔了又隔。我这间隔壁﹐给他隔出了一间储藏室。一个月后,有天听到有声响。出来一个中年人﹐有众多印度人黧黑的肤色和硕大的眼睛。中年人是医学院的博士。博士握了我的手﹐说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博士败了顶﹐是个孱弱谦和的样子﹐眼睛里有些怨艾的光芒。当天晚上﹐储藏室里就发出激烈的声响﹐我再不谙世事﹐男欢女爱的动静还是懂的。这一夜隔壁打起了持久战﹐我也跟着消停不了。安静下来的时候﹐已是东方既白。清晨起来博士又是温柔有礼﹐目光一如既往的忧愁。而到了当天晚上﹐又是判若两人。日复一日﹐隔壁总是传来饥渴的做爱的声音﹐雄狮一样的。他总是换不同的女人。这对一个适龄男青年的正常睡眠﹐是莫大的考验。

在一个忍无可忍的夜晚。我终于夺门而出。在皇后大道上兜兜转转。穿过蚊虫齐飞的街市。在太平洋酒店﹐我看到了远处的灯塔的光芒被轩昂的玻璃幕墙反射了。汽笛也响起来﹐那里是海。香港的海与夜﹐维多利亚港口﹐有阔大的宁静,近在咫尺。我想一想﹐向海的方向走过去。

穿过德辅道﹐有一座天桥。上面躺着一个流浪汉。后来我才知道﹐他是长年躺在那里。他远远看见我﹐眼皮抬一抬,将身体转过去。像要调整一个舒服的姿势,又沉沉地睡了。

下了桥﹐有腥咸的风吹过来。我知道﹐已经很近海。再向前走。是一个体育场。我只是一味向海的方向走。也许我是不习惯香港天空的逼狭的。海的阔大是如此吸引我。越过篮球场﹐走到尽头﹐巨大的铁丝网却将海阻隔了。我回到篮球场﹐在长椅上坐下。旁边的位置上坐着几个女人﹐很快人多起来﹐是些年轻人在夜里的聚会。这里顿时成了一个热闹的所在。一个姑娘快活地唱起来。但是﹐他们还是走了﹐回复了宁静。看见远处的景致﹐被铁丝网眼筛成了一些黯淡的碎片。我觉得有些倦﹐在长椅上仰躺下去。

远远走过来一个影子﹐是一条狗。很大﹐但是步态蹒跚。后面跟着两个人﹐走到光线底下﹐是个敦实的青年。穿着汗背心。还有个中年人﹐则是赤着膊﹐喜剧般地腆着肚子。青年沿着塑胶跑道跑上一圈﹐活动开了﹐在场上打起篮球。中年人站在篮球架底下﹐抽起一根烟。抽完了﹐和青年人一块打。两个人的技术都不错﹐不过打得有些松散。谈不上拼抢﹐象征性地阻攻﹐是例行公事的。突然两个人撞上了。中年人夸张地躺倒在地。拍一下肚子﹐嘴里大声地骂了句什么﹐青年人一边笑﹐一边将球砸过去﹐中年人翻一下身﹐躲开了。两个人就一起朗声大笑﹐我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只能听出他们是很快乐的。

那条狗很无聊地走来走去﹐没留神已经到了我跟前﹐汪汪地大叫。我并不怕狗。和它对视﹐我在它眼睛里看到了怯懦﹐还有衰老。那里积聚了一些眼屎。我伸出手摸一下它硕大的头﹐它后退了一下﹐不叫了。龇了一下牙﹐却又近了些﹐蹭了蹭我的腿。我将手插进它颈间的毛。它并非前倨后恭﹐而是知道﹐我对它是没有敌意的。

这时候﹐青年远远地跑过来﹐嘴里大声地喊﹐史蒂夫。听得出﹐是呵斥的意思。大狗缩了一下脖子﹐转头看一下他﹐又看一下我﹐转过身去。青年在它屁股上拍一记﹐上了狗链。然后对我说﹐对不起。没事吧?我说﹐没事﹐它叫史蒂夫?他眼睛亮一下﹐说﹐哈﹐你说普通话的。他的普通话很流利﹐说﹐这狗的种是鲍马龙史蒂夫﹐我就叫它史蒂夫。它太大﹐常常吓到人﹐看得出﹐你懂狗的。我说﹐我养过一头苏牧。大狗的胆子﹐反而小。青年说﹐我叫阿德﹐你呢。我说﹐我叫毛果。

阿德说﹐毛果﹐过来和我们打球吧。

这是我与阿德言简意赅的相识。还有史蒂夫。

阿德的球打得很好。但是有些鲁和莽﹐没什么章法。而我﹐却不喜欢和人冲撞。往往看到他要上篮﹐我就罢手了。

阿德就说﹐毛果﹐你不要让我。这样没什么意思。我就和他一道疯玩起来。

中年人这时候﹐坐在地上﹐斜斜地叼着一根烟﹐没有点燃﹐看着我们打。

打到身上的汗有些发黏的时候﹐中年人站起身来﹐大声说了句什么。我算粗通了一些广东话﹐听出说的是“开工”两个字。阿德停了手﹐说﹐毛果﹐我走先了。

我其实有些奇怪﹐这样晚﹐还开什么工。不过我也有些了解香港人的时间观念了﹐一分钟掰成八瓣使﹐只争朝夕。

阿德牵上史蒂夫﹐说﹐我夜夜都在这里打球﹐你来就看到我了。然后抱一抱拳﹐说﹐后会有期。

我笑了。阿德也笑了。笑的时候露出两颗虎牙。

我回到房间﹐冲了个凉﹐隔壁的储藏室已经没什么声响了。博士结束了折腾﹐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看到史蒂夫硕大的头﹐旁边一只手拍了一下它。然后是阿德的声音﹐走吧﹐史蒂夫。

和阿德再次见面是在一个星期后。仍然是暗沉沉的夜里。四面的射灯将球场照成了酱色﹐阿德一个人在打球。角落的长凳上一些菲佣在聊家常。史蒂夫和一头圣伯纳犬互相嗅嗅鼻子。史蒂夫为表示友好﹐舔了一下圣伯纳﹐圣伯纳不领情﹐警戒地后退一步﹐狂吠起来。

史蒂夫横着身体逃开了几步﹐看见我﹐飞快地跑过来﹐蹭蹭我的腿。冲着阿德的方向叫了一声。

阿德对我挥挥手,将篮球掷向我。我向前几步﹐远远地投了个三分。球在篮板上弹了一下﹐阿德跃起﹐补篮﹐进了。我们抬起右手﹐击了下掌。远处有菲律宾姑娘吹起了响亮的口哨﹐为这一瞬的默契。

我们默不作声地玩了一会儿﹐灯光底下﹐纤长的影在地上纵横跃动。史蒂夫兴奋地跟前跟后﹐捕捉那些影子。*后徒劳地摇摇尾巴﹐走开去。

阿德的体力是好过我的。他看出我有些气喘的时候﹐停下来﹐说﹐投下投下(广东话﹐休息的意思)。我去自动售卖机买可乐。回来﹐看到阿德坐在长凳上﹐点起一支烟。球场上有些风﹐阿德转过身﹐避过风口﹐点燃了。眉头皱一皱﹐是个凝重的表情。阿德没有接我手中的可乐﹐将手指在烟盒上弹一弹。取出一根﹐就着自己的烟点燃了﹐递给我。

我抽了一口﹐有些呛﹐咳起来。

阿德笑了﹐看你拿烟的手势﹐就知道不惯抽的。我原来也不抽﹐现在抽了﹐解乏。这烟还好﹐不怎么伤肺。阿德对我扬一扬烟盒﹐是“箭”。毛果﹐你是来香港读大学的吧。我点点头。阿德抽了一口烟﹐说﹐真好。我说﹐阿德﹐你的普通话说得很好。阿德停一停﹐说﹐我也是大陆过来的。阿德说﹐我老家是荔浦﹐广西荔浦﹐你知道吧?我说﹐我知道﹐荔浦的芋头很有名。全国人民都知道。阿德笑了。对﹐我阿奶在后山种了很多芋头﹐芋头是个好东西。吃一个就够饱肚了。阿德沉默了一会儿﹐看看表。说﹐我该走了﹐开工了。他牵起史蒂夫﹐远远地走了﹐有些外八字﹐走得摇摇晃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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