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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吉莉安·弗琳(GillianFlynn)
吉莉安·弗琳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堪萨斯市,父母皆为大学教授,从小在书籍和电影的浸润中成长。大学毕业后她进入加州的杂志社工作,之后在美国西北大学取得新闻学硕士学位,进入《娱乐周刊》工作,曾在世界各地采访,现定居芝加哥。
2006年出版的处女作《利器》入围“埃德加·爱伦·坡奖”(侦探小说中的“奥斯卡奖”)决选,斩获年度新人奖;荣获英国犯罪作家协会授予的伊恩·弗莱明钢匕首奖。2009年出版的《暗处》、2012年出版的《消失的爱人》双双荣登《纽约时报》畅销书榜,《消失的爱人》更是霸占美国《纽约时报》《出版人周刊》的两大重磅畅销书排行榜100余周。文坛巨匠斯蒂芬•金、哈兰•科本、薇儿•麦克德米德等均盛赞她深厚的写作功底。从某种意义上说,作者不仅是在构思一部部扣人心弦、让人欲罢不能的小说,更是在提出一道道关于成长、家庭、婚姻的道德辩题,发人深省。
《消失的爱人》精编修订版
“我们已经不相爱了,可我还是要把你绑在身边,这就是婚姻。”你在想什么?你感觉如何?不知从哪一天起,曾经亲密无间的爱侣之间横桓着一个个秘密,它们在不经意间破土而出,在相濡以沫的岁月里茁壮生长。终于有一天,你们开始追问彼此:我们怎么会变成这样?我们都对彼此做了什么?答案尽在《消失的爱人》中。
★大卫·芬奇执导的同名电影引发全球热议,高潮迭起,惊恐万分!
★霸占美国《纽约时报》《出版人周刊》的两大重磅畅销书排行榜100余周,《出版人周刊》《图书馆杂志》《奥普拉》杂志等数十家媒体推荐的年度好书。
《利器》
“家,有可能是你魂牵梦萦却不敢踏足之地。”
身上的一个个字,组成一幅路线图,清晰记载着她的前半生。自从八年前离开家乡,她就打定主意,永不回头。然而命运又再度把她带回小镇,母亲的豪宅依旧阴森诡异,而她童年的悲剧,正在同母异父的妹妹身上如出一辙地上演……尖锐的物品,刻在身上的字,会让人上瘾,那是她的心魔,驱之不散。
★吉莉安·弗琳惊艳文坛处女作,让惊悚天王斯蒂芬•金(著有《肖申克的救赎》)辗转反侧,手不释书!
★入围侦探小说中的“奥斯卡奖”——“埃德加·爱伦·坡奖”决选,斩获年度新人奖;荣获英国犯罪作家协会授予的伊恩·弗莱明钢匕首奖。
放《暗处》
“当你身处暗处,以为自己被深埋于此,永无翻身之地,或许上天只是在栽培你,给你出头之日。”
一夜之间,亲人在她眼前接连死去。*的至亲被她亲手送进了监狱。她一无所有,她颓废懒散,以为此生不过得过且过。突然有一天,有一个声音告诉她,一切都错了!是谁绑架了呼之欲出的真相,又是谁篡改了刻骨铭心的记忆?倘若大梦初醒,你是否还有勇气给暗处的自己开一扇门?
★人伦与法理、记忆与真相、创伤与重生的惊险交锋,文坛巨匠斯蒂芬•金、哈兰•科本、薇儿•麦克德米德盛赞不已。
★《纽约客》《出版人周刊》强烈推荐的年度佳作,《今日美国》力荐的夏日读物。
让惊悚天王斯蒂芬·金都辗转反侧的书,你敢看吗?
全球畅销书作家吉莉安·弗琳的暗黑系三部曲:
一对众人眼中的完美恩爱夫妻如何上演一出讽刺荒诞又令人屏息的闹剧?
想要挣脱亲情枷锁的富家女如何摆脱基因中作祟的疯狂因子,获得真正的救赎?
灭门惨案中幸存的孤女如何在自己推波助澜的人生困局中步步为营,破局重生?
三个不炫技,不落窠臼,不为惊悚而惊悚的极致故事,描述平凡人生中你我或多或少都曾有过的挣扎,你会大吃一惊,背脊发凉,但你终会了悟,泪中带笑。
下文选自《暗处》
卑鄙像器官,实实在在地长在我的身体里;把我的肚子剖开,它会掉出来滑到地板上,多肉且黝黑,让你尽情地踩。它在天家的血液里。天家的血统大有问题。我从小就不乖,在那件凶杀案后更是越来越爱使坏。小小年纪就成了孤儿,被爸妈的亲友丢来丢去,有时住表姐家,有时住姑妈家,有时住爸爸的朋友的朋友家;我在堪萨斯州四处为家,在各种活动式房屋、乡间平房里长大,长成阴郁又没骨气的个性。
我穿着死去姐姐的旧衣服上学,衬衫腋下都已泛黄,长裤后面太宽,所以臀部松垮垮的,只能用一条有裂痕的皮带扣住最后一格孔洞。照片里,我的头发总是乱成一团,发夹歪歪地卡在纠结的发丝中间,好像头上沾着脏东西;而且眼睛下方总有眼袋,像酒鬼一样泡泡肿肿的;原本应该上扬的嘴角,也似乎总是不满地下垂。一副很哀怨的样子。
我从小就不得宠,长大后更是没人爱。如果要画我的灵魂,大概会是一张满是獠牙的涂鸦。
凄惨的3月,天气阴湿到骨子里,我躺在床上,一心想着要自杀。我的嗜好是在午后的白日梦里纵情徜徉:猎枪,我的嘴巴,砰,头颠一下,两下,血飞溅到墙壁上,唰,唰。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她要土葬还是火葬?应该请谁来参加葬礼?”没人知道答案。前来观礼的人(天知道有谁会来),一个个盯着彼此的鞋尖,或者拼命看着对方的肩膀。礼毕,一切归于沉默,有人煮水,泡咖啡,动作轻快,器皿乒乒乓乓。咖啡跟猝死真是绝配。
我从棉被底下伸出一只脚,却没办法把脚踩到地板上。大概我有抑郁症。这二十四年来,我每天都为抑郁症所苦。我觉得在我这发育不良的幼小身体里还藏着另外一个善良的丽比,她可能躲在肝脏后面,或是脾脏底下,她要我站起来,做点事情,她要走出阴影,快快长大,但最后还是卑鄙占了上风。
七岁那年,大哥杀了我们全家。妈妈死了,两个姐姐走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用努力,反正没人指望我会有任何成就。
十八岁那年,我继承了321374美元,这是各地善心人士多年来的捐款,这些大善人读了关于我的报道,得知我悲惨的境遇,对我感到由衷的同情。每次我听到这句话(我还是能经常听到的),我就会想象一颗颗大大的爱心,中间画着花哨图案,两边是小鸟的翅膀,扑扇着飞往我童年住过的各个破屋;小小的我倚在窗边,挥着手,抓住一颗颗鲜艳的爱心,花花绿绿的钞票从天上洒下来,谢谢,谢谢,感激不尽!
我还小的时候,大人帮我把捐款存在户头里,只要每过三四年哪个杂志或电视台报道我的近况,户头里的数字就会暴增。譬如:“小丽比崭新的一天:堪萨斯大屠杀的生还者出落成青涩甜美的十岁少女”(照片上的我梳着两条辫子,站在黛安阿姨的房车前面,四周是散发着负鼠尿骚味的草坪。黛安阿姨难得穿裙子,站在我后面,一双象腿扎根在黄色草堆里,跟我一起入镜)。或是:“勇敢的丽比·天,甜美的十六岁!”(生日蜡烛照亮我的脸庞,我的个头仍然娇小,但上衣胸前鼓胀,丰满的罩杯让我就像漫画里的美少女:滑稽而色情)。
这十三年来,我都靠着这笔财产生活,但也花得差不多了。我下午要见一个人,以确定我还有多少钱可用。多年来有个总瞪大眼睛、气色红润,名叫吉姆·杰弗里的银行员,专门负责管理我的账户,而且每年都坚持要请我吃一顿午餐,说是“例行察看”;我们通常都吃二十美元左右的餐点,边吃边聊近况。他可是从我“这么高”的时候,就认识我直到现在,至于我,我对吉姆·杰弗里一无所知。
我从来不问他任何问题,一直还是用小时候的眼光看待我和他之间的约会。我告诉自己要有礼貌(但通常事与愿违),快点吃完快点了事。我通常只用一个字回答他的问题,或是不耐烦地叹气(我只对吉姆·杰弗里的一件事感兴趣,那就是我猜他是基督徒,而且很虔诚。他很有耐心,又很乐观,因为他相信“上帝正在看着”)。虽然“例行察看”是八九个月后的事,但吉姆一直来电唠叨,还留了
好多语音消息,用正经八百的口气压低嗓子说他已经尽量妥善利用“账户里的存款”,但现在是进入“下一阶段”的时候了。
说到这里,我卑鄙的一面又显露出来:我想起另一个也常上报纸的小女孩,叫什么婕米的,也是在1985年成了孤儿。她爸爸那时放了一把火,烧死了除她以外的其他家人,害得她局部毁容。每次我去提款的时候都会想起这个叫婕米的女孩,想当年要不是她抢了我的风头,我的存款一定比现在多一倍。该死的婕米现在一定拿着我的钱在百货公司里购买珠宝和名牌包,顺便买化妆品遮盖脸上的烧伤。有这种想法实在很可怕,至少我还明白这点。
我呻吟了一声,终于、终于、终于让自己从床上爬起来,慢吞吞地踱到房子前面。我住的是平房砖块屋,左邻右舍也都是;这一整排平房砖块屋整齐划一地蹲踞在一块峭壁上,俯瞰底下的堪萨斯城,以前这整片都是广袤的放牧场。我说的堪萨斯城,是指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城,不是堪萨斯州的堪萨斯城。这两者可不一样。
我住在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连个地名也没有,路人提到这里都说“就是那边再过去”。这里是个诡异的次级城区,布满死胡同和狗屎。一堆上了年纪的老人家挨挨挤挤地住在其他平房砖头屋里,他们在砖头屋完工的那一年就住进来了。老人们坐在纱窗后面,灰扑扑的,如木偶一般,一双眼睛整天往外面看。有时,他们会蹒跚地踩着小碎步,小心翼翼地走到车子旁边,这让我过意不去,总觉得好像该扶他们一把才对,但他们偏偏又不要人扶。
这些老人一点也不和蔼可亲,个个瘪着嘴,满脸不高兴,不欢迎我当他们的邻居,嫌弃我这个新来的。整个社区流传着对我不以为然的耳语,还有那帮老人的轻蔑。隔壁人家的那条狗会狂吠,瘦巴巴的,一身红色毛皮,早上汪汪叫,晚上常哀号,这不变的叫声总是吵到你快疯掉了才停止。
小区里唯一令人欢喜的声音,是一大早我在睡梦中听到的咿咿呀呀:一群脸蛋圆滚滚的幼童,身上裹得密不透风,摇摇摆摆地从我的屋子后面走过。他们要穿过比老鼠窝还脏乱的街道去上托儿所,大家排成一路纵队,手上拉着绳索,跟着最前面的大人。每天早上,他们都像企鹅似的左摇右晃地经过,但我从没见过他们折返。我想他们应该是环游世界一圈后,在隔天早上同一时间回来,刚好又从我窗户外面经过。呵呵,想太多了。
总之,我很喜欢这些小朋友。有三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他们都很喜欢穿红色外套。如果我早上睡过头,没有看到他们经过,我的心情就会很“蓝”,比平常还“蓝”。我妈妈不喜欢“忧郁”这么严肃的字眼,她喜欢说“心情有点蓝”。我的心情已经“蓝”了二十四年了。
我换上衬衫,套上裙子,准备赴约;成年女装对我来说总是太大,穿在身上感觉好像小矮人。我号称身高一米五,实际上只有一米四六,但,四舍五入嘛。我今年三十一岁,但大家总爱用娃娃音跟我讲话,把我当成是手上沾满颜料的小朋友。
我走下屋前荒草遍地的斜坡,邻居的狗又多管闲事地狂吠起来。我走到车子旁,地上有两具被车碾过的雏鸟骸骨,鸟嘴和翅膀都被压扁了,看起来倒像是爬虫类的尸体。这两只幼鸟已经横尸在这里一年了。我每次上车前都会忍不住瞥一眼,希望哪天发大水,把它们的尸体冲走。
街对面有两个老太婆站在屋前的台阶上聊天,我感觉她们故意不往我这边看。我不知道那两个老太婆叫什么,要是哪天其中一个死了,我才不会假惺惺地说:“查林斯太太过世了,真是可怜。”我一定会说:“对面那个老家伙终于完蛋了。”
我觉得自己像个小幽灵,悠悠地坐上我那辆杂牌车;不论怎么看,这辆车都像塑料做的。我一直等着哪天制造商跑过来,开门见山地说:“不好意思,这车根本不能开。”
我出神地开着我的玩具车,到市中心与吉姆碰面。十分钟后,我驶进一家牛排馆的停车场,迟到了整整二十分钟,我知道吉姆只会慷慨一笑,对我的迟到不予置评。
本来我到了以后应该给他打电话,让他冲出来护送我进餐厅。这家老式牛排馆附近都是人去楼空的建筑,这让他很担心,仿佛这些空屋里长年盘踞着一群强奸犯在等我上门。吉姆誓死保护丽比,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丽比好勇敢,这个红头发蓝眼睛的七岁小女孩逃过了“堪萨斯疯狂杀人事件”(又称“牧场大屠杀”“魔鬼活人祭”),孤苦伶仃地活了下来。我妈和两个姐姐都惨遭班恩毒手,只有我逃过一劫,跳出来指认元凶。大家都说我是好孩子,将我那崇拜魔鬼的哥哥绳之以法。我那时红得不得了,照片曾经登上《国家询问报》的头版,标题是“天使的面孔”。
我瞥了一眼后视镜,镜子里反射出我儿时的轮廓:雀斑淡了,牙齿也矫正过了,但我的鼻子还是很塌,眼睛也还是像猫咪的眼睛一样圆。我把头发染成白金色,但根部的红发已经长出来,在夕阳余晖下我的头皮好像在流血。挺吓人的。我点了一支烟。我好几个月没抽烟了,但这时突然觉得:我需要烟。我就是这样,一点恒心也没有。
我大声说:“走吧,宝贝。”每当我厌恶自己时,就会这么叫自己。
我下了车,往牛排馆走去;右手拿烟,这样就不用看我残废的左手。天快黑了,浮云像水牛,成群结队地飘过天空;夕阳西斜,给万物涂上一层粉红。往河边望去,在千回百转的交流道中间,荒废旧谷仓外墙的升降机黑压压一片,大而无当。
我独自走过停车场,脚下的碎玻璃像天上星斗一样闪闪发光。我没有遭受任何袭击。毕竟现在才刚到下午5点。吉姆晚餐吃得很早,而且引以为傲。
不出我所料,我走进牛排馆时,他正坐在吧台喝汽水,一看到我就马上把手机从外套口袋里掏出来,盯着屏幕使劲看,好像疑心手机坏了。
“你给我打电话了吗?”他眉头紧锁。
“没有,我忘了。”我骗他。
他笑一笑:“那,好吧。人来了就好。准备好要谈正事了吗?”
他大手一盖,把两美元钱留在吧台上,然后带我走进一间包厢。里头的红色真皮座椅上,黄色海绵从破损处爆出来。我坐上去,刚好坐在裂口上,破裂的表皮刮擦我的大腿后侧,椅垫散发着陈年的烟臭味。
吉姆从不在我面前喝酒,也不会问我要不要来一杯,不过侍者来点餐的时候,我故意点了一杯红酒,然后瞟了他一眼,看他有没有强装镇定、失望透顶,或是有任何不像他会有的反应。侍者追问:哪一种红酒?我对酒没有概念,真的!我向来记不住那些红酒白酒的名字,而且永远搞不清楚那些简称,所以我随便点了一杯。他点了牛排,我点了双馅焗烤马铃薯,然后侍者带着菜单离开,他便像医生似的叹了一口气说:“呃,丽比,我们要一起迈向崭新的人生阶段了。”
“那么,到底还剩多少?”我一边问,心里一边默念一万一万一万。
“你看我寄给你的财报了吗?”
“有时候会看。”我又撒了谎。我喜欢收信,不喜欢读信。那叠财报应该是堆在我家的某个角落。
“你听我的留言了吗?”
“我觉得你的手机好像怪怪的,信号时断时续。”(我听是听了,但一听到有麻烦三个字就立刻挂掉电话,通常他一讲完那千篇一律的开头我就挂掉了:我是吉姆·杰弗里,丽比……)吉姆不满地噘着嘴,左手指尖与右手指尖对碰,又弹开,再回碰,弹开。
“余额只剩九百八十二美元十二美分。我跟你说过了,如果你肯找份全职工作,定期存款,可能还撑得下去,可是……”他双手一摊,扮了个鬼脸,“看来事情没有想象中顺利。”
“那本书呢?那本书不是……”
“丽比,对不起,那本书一点帮助也没有。我每年都这样跟你讲。这不是你的错,但那本书就是没用。唉,算了。”
前几年,我满二十五岁时,有家出版社想借机大捞一笔,写信来问我愿不愿意出书,谈一谈我如何克服“往日的阴霾”。虽然我根本没摆脱任何阴霾,但我还是一口答应,反正有个在新泽西州的女人会帮我捉刀,我只要通过电话口述就行。书在2002年圣诞节出版,封面上的我顶着一头据说是充满动感的随兴短发,但看起来跟鸟窝没两样,书名叫《崭新的丽比!她不只克服了儿时创伤,甚至超越了自己,开创新生活!》。书里有我和我家人的合影,还有两百多页琐碎的废话教读者如何正向思考。
出版社付给我八千美元的酬劳,之后陆续有一些生还者互助会邀我去演讲。我曾飞去俄亥俄州的托莱多市,听众跟我一样从小就是孤儿。我还飞去俄克拉何马州的塔尔萨市,台下来参加聚会的青少年都很特殊,他们的妈妈都是死在自己的爸爸手中。
我帮一群张大嘴巴的笨小孩签书,他们问的问题都让人心头一紧,譬如我妈会不会烤苹果派。我帮一群银发老先生签书,他们的目光从老花镜后面射出来,嘴巴张开就可以闻到胃酸和咖啡焦掉的味道。我在书上写下“开创美丽的一天!”或是“美丽的明天近在眼前!”
我很庆幸我的姓可以有各种变化。我的书迷都神色憔悴,一副走投无路的样子,个个裹足不前,零零落落地围在我身边。来听演讲的观众很少。后来我发现演讲没有酬劳可领,就再也不肯出席了,反正书的销路那么差。
我嘀咕道:“出书应该很赚钱才对啊。”我真的很希望那本书可以帮我大赚一笔。我跟小孩子一样死脑筋,以为只要天天祷告,上天就会实现我的愿望。上天应该实现我的愿望啊!
“我知道。”吉姆苦口婆心地劝了我六年,劝到现在已经无话可说了。他静静看着我喝酒。“不过,丽比,换个角度想,这个时间点很妙,正好是你步入下一阶段的契机。也就是说,你现在长大了,有没有想要做什么?”
我知道他是一番好意,但一谈到工作我心里就有气,因为他妈的我就是什么也不想做。“真的没有钱了吗?”
吉姆哀伤地摇摇头,拿起盐巴往刚送来的牛排上撒,红色的肉躺在血泊里,跟樱桃汁一样红艳。“会不会有新的捐款呢?二十五周年纪念日就快到了。”我再次感到怒火中烧,恼火他为什么要逼我把心里的盘算说出来。
1985年1月3号凌晨2点,班恩噬血狂欢,这是我们一家惨遭杀害的日子,而我却期待这一天到来。谁会像我这么没良心?为什么账户里面连五千美元都没有?
他再次摇头。“不会再有人捐款了,丽比。你都多大了?三十?你已经是成年人了,谁还理你。大家还要帮助其他小女孩。”
“没人要理我了,这是真的吗?”我觉得自己遭人遗弃,好像小时候被某阿姨、某表姐丢到某某阿姨、某某表姐家。我受够了,换你照顾她。新接手的阿姨或表姐一开始都对我很好,铆足全力想讨好顽劣的我,但是过了一个星期,她们都再也无法忍受。
老实说,都是我的错。真的都是我的错,不是我非要自责。我曾在某某表姐家的客厅到处喷发胶,然后再放一把火烧掉。黛安阿姨是我妈的姐姐,她是我的监护人,也是我在世界上最喜欢的人。她把我接过去住,再送走;又接回去,再送走,来来回回不下六七次,最后再也不准我踏进她家大门。这都要怪我对她实在太过分了。
“丽比,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每天都有新的谋杀案发生。”吉姆又开始说教,“人的注意力很短暂。你看看现在大家有多关注那个莉赛特·斯蒂芬斯。”
莉赛特·斯蒂芬斯是个漂亮的二十五岁褐发女孩,在与家人吃完感恩节大餐的回家路上失踪了。整个堪萨斯城,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全部动员起来帮助寻找她;只要打开电视,就会看到她的照片冲着你笑。今年2月初,她的新闻更是闹到全国家喻户晓,但这一个月来案情没有突破,不用想也知道莉赛特·斯蒂芬斯已经死了,但没有人肯放弃寻找。
吉姆继续说:“不过,我想大家都希望你有很好的发展。”
“嗯。”
“要不要考个大学?”他咬了一大口牛排。
“不要。”
“那么安排你到公司打杂,比如整理文件?”
“不要。”我防备起来,点的菜一口也没动,只顾着发泄怨气。我妈以前常说,心情很差的时候,为了发泄怨气而说出来的话也许会伤人于无形。
“嗯,要不给你一周的时间,你回去好好考虑一下?”他狼吞虎咽地吃着牛排,叉子在嘴巴和盘子之间迅速移动。吉姆想离开了。吉姆也受够了。
他离开前交给我三封信,还露齿笑了笑,要我乐观点。那三封信怎么看都是垃圾。以前吉姆给我的信都是用鞋盒装着的一整箱,每封信里几乎都有支票。我把支票签好交给他,然后捐款人就会收到一张感谢信,上面印着我方方正正的大字:“感谢您的捐款。因为有您,我才能期待光明的未来。丽比竟上。”我真的把“敬上”写成“竟上”,吉姆却认为我是故意的,想让大家看了会更心疼。
收到整箱捐款的岁月已经过去了,现在我手里只剩三封信以及一个不知如何打发的夜晚。我开车回家,看到迎面驶来的车刺眼的大灯时,才赫然想起自己没开车灯。堪萨斯城的天际线在东边闪烁,一栋栋不起眼的企业大楼、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广播电视塔。我想象自己工作赚钱,从事各种大人的工作:戴着护士帽,手拿温度计;穿着贴身的女警制服,护送小朋友过马路;系着花围裙,戴着美美的珍珠项链,在厨房准备晚餐等老公回来吃。我心想:看看你有多不长进,对成人世界的看法还停留在图画书阶段。虽然我脑子里这样责怪自己,心里的画面却是我拿着粉笔,正在黑板上教眼睛明亮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写ABC。
我逼自己想象一些实际的工作,跟计算机相关的,例如数据输入员,这也算是一种工作吧?或是去当客服?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女主角以遛狗为生,她每天穿着毛衣和连体裤,手里捧着花,牵着一群流口水的可爱小狗。不过我不喜欢狗,狗好可怕。
最后,我终于想到了:对了,我可以种田!我们家世代都以务农为生,到我妈那一代都还是种田的,只不过班恩把妈的头砍掉了。田地后来也卖了。卖掉就算了,反正我也不会种田,我只有一些农忙时节的回忆:班恩翻动冰冷的春泥,一边鞭打挡路的牛犊;妈妈粗糙的手伸进樱桃红的种子包衣里,这些像弹丸一样的小家伙以后会结出高粱。谷仓里传出蜜雪和黛比的尖叫声,她们在一捆一捆的干草堆里跳上跳下。
“痒死了!”黛比每次都这么抱怨,抱怨完却又继续跳。我不敢沉醉在这些回忆里太久,我把这些记忆列为危险禁区,是深埋在心底的黑暗之处。我妈急中生智修咖啡机的身影;蜜雪穿着针织睡衣,中筒袜拉到膝盖上,在一旁乐得手舞足蹈;想着想着,一不留神,我的心灵就被吸进暗处:鲜血哗啦哗啦地在暗夜里疯狂泼溅;节奏单调的斧凿声不免又在耳畔响起,有如劈柴般,随之而起的是走廊上的枪响,还有我妈松鸦般的惊惶尖叫。她的头被砍伤,却依然誓死护卫着孩子。
行政助理要做什么?我暗自揣测。
我把车停在家门口,跨出车门,踩上人行道,刚好踏到一块刻着字的水泥砖:“吉米爱蒂娜”,应该是好几十年前刻的吧!我脑海里有时会闪过这对情侣的下场:男的在小联盟打棒球,女的在匹兹堡持家兼抗癌;男的是离过婚的消防队员,女的是律师,去年在墨西哥湾溺毙;女的执教鞭,男的死于动脉瘤,享年二十岁。这种脑力激荡很不错,只是很残忍。我总是把他们其中一个杀掉。
我看着我租来的屋子,心想屋顶是不是一边高一边低?不过就算屋子倒塌了,我也没什么损失。我身边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只有一只叫美元的老猫忍受我这个主人。屋前的木头台阶潮湿凹陷,我拾级而上,听见美元在屋内愤愤不平地喵呜喵呜叫,这才想起今天还没有喂它吃东西。我打开大门,老猫缓慢地跛着脚蹭过来,像一辆爆胎的老爷车。
家里的猫粮吃完了,我本来写在纸条上提醒自己要买,但过了一星期还是没办成;我走向冰箱,拿出几片瑞士芝士打发美元,便兀自坐下来拆信。我的手好臭,都是馊奶味。
我看完第一封就不想再读其他信了。
亲爱的天小姐:
你好像没有开通个人网站,但愿这封信能顺利到达你手上。我已经关注你的新闻好几年了,想知道你的近况,也想了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你愿意在公开场合亮相吗?只要你答应,我们社团愿意付你五百美元的出场费。欢迎你随时跟我联络,我很乐意提供你更多信息。
莱尔·沃斯敬上
附注:此系合法的工作。
要我露点?还是拍
A片?几年前出版的那本书里有一章是“丽比的成长过程”,刊登了我从小到大的照片,其中最显眼的是我十七岁那张:我穿着俗气的吊带裙,几乎包不住我颤动的成熟双峰。有好几家杂牌色情杂志征询我有没有意愿出镜,不过他们出价太低,我想都没想就直接拒绝。就算是现在,五百美元就要我全裸出镜,好像还是太低了。但说不定(凡事多往好处想,乖宝宝!)这真的是一份合法的工作,对方是某某失亲会的成员,希望我去露个面、抛砖引玉,让大家说出各自的心路历程。五百美元换几个小时的同情,可以考虑一下。
信件内容是电脑打印字体,只有最下面一行的电话号码是手写字,字体刚劲有力。我按照上面的号码拨过去,内心祈祷能直接转进语音信箱;没想到,在一段洞穴般的空寂过后,电话接通了,只是没人开口。我觉得很尴尬,好像朋友开派对没邀请我,我却在大家玩得正嗨时突然闯入。
三秒后,电话另一头响起男人的嗓音:“喂?”
“嗨,请问是莱尔·沃斯吗?”美元的鼻子在我脚边磨蹭,急着讨吃的。
“你是谁?”电话那头是一片巨大的空无,他仿佛置身在矿坑底部。
“我是丽比。你之前写信给我。”
“哦哦……不会吧!真的吗?丽比。嗯,你现在人在哪里?你在城区吗?”
“你指哪个城?”
电话另一端的男人(或许是男孩,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年轻)不知回头跟谁嚷了句什么,好像是“我早就做好了”之类的,接着便回来对着话筒说话。
“你在堪萨斯城吗?你住在堪萨斯城,对吧,丽比?”
我正想挂电话,但那小子开始“喂?喂?”地喊了起来,好像在呼唤上课心不在焉的我。我说我的确住在堪萨斯城,然后问他到底想要干什么。他嘿嘿嘿地笑,好像在说你一定不敢相信世界上居然会有这种事。
“这个嘛,我说过啦,就是想请你亮个相之类的。”
“亮相?”
“嗯,我们这个俱乐部很特别……我们这周刚好有个特别的聚会,然后……”
“什么俱乐部?”
“嗯,我们跟别人不太一样,有点类似地下组织……”
我没接话,让他继续吹牛。我听他一开始讲得头头是道,现在竟然支吾起来。很好。
“嗯,在电话里根本讲不清楚!我能不能,嗯,请你喝杯咖啡?”
“现在喝咖啡太晚了。”说完后我才意识到,说不定他根本没有想要请我今晚喝咖啡,而是想在这周另外找时间,那我接下来五个小时要怎么打发才好。
他问:“那喝啤酒呢?还是要喝红酒?”
“什么时候?”
他顿了一下。“今晚?”
“好。”
下文选自《利器》
我到家的时候,亚伦、我妈爱多拉、我妹艾玛都聚在客厅,我看了心头一惊,好像以前玛丽安还在的日子。妈搂着艾玛,两人同坐在一张单人沙发上,尽管天气很热,艾玛却穿了一件羊毛睡衣;妈手里拿着冰块,敷在艾玛的嘴唇上。我同母异父的妹妹望着我,眼里尽是空洞的满足,接着又垂下眼去,玩弄手里那张从娃娃屋中取出来的光可鉴人的红木餐桌,跟隔壁饭厅的那张一模一样,只是她手上那张只有十厘米高。
“不用担心。”亚伦从报纸后面抬起头。“艾玛只是天气热吹了冷气着凉了。”我听了心头一惊,接着却有点恼怒:我又受到过去的习惯的制约,差点就冲进厨房烧水沏茶,跟以前听到玛丽安着凉的反应一样。我想在我妈身边站久一点,期待她伸出手来搂我。她们两个都没说话。我妈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只顾着跟艾玛挨近一点,在艾玛的耳边呢喃。
“我们克莱林家的人体质都比较弱。”不知道为什么,亚伦的口气好像有点心虚。老实说,我看伍德贝瑞医院的那些医生,大概每周都要跟我们克莱林家的人打一次交道,只要跟健康相关的事,妈和亚伦总爱小题大做。记得小时候,我妈总爱督促我擦药、抹精油,试试某种家庭偏方或一些奇怪的疗法。我偶尔会吞些刺鼻的苦药,但多半都是拒绝。后来玛丽安生病了,病得很重,妈忙着照顾她,就没时间哄我喝什么小麦胚芽萃取液。想到这里,我心里突然一阵剧痛。当年她递给我的那些糖浆、药丸,全被我一口回绝。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最后一次感受到母亲全心全意的爱。我突然希望自己当时能随和一点。克莱林家的人。这里除了我都是克莱林家的人,我孩子气地想着。
“艾玛,你生病啦,真可怜。”我说。
“桌脚的纹路错了。”艾玛忽然大发牢骚,把餐桌举高给我妈看,很气愤的样子。
“你眼睛好尖啊,艾玛。”妈眯起眼睛,看着那张迷你餐桌。“不过不太明显,小乖乖,只有你才看得出来。”
“错就是错了,我不管。”艾玛瞪着那张桌子。“我们一定要退回去。特制还特制错,那还要特制干吗?”
“亲爱的,我跟你保证,一点小错看不出来的。”妈拍了拍艾玛的脸颊,但艾玛却从她膝上站起来。
“你说过会十全十美的,你自己保证的!”她的声音颤抖,泪水一滴一滴滑落。
“现在完了。全都完了。这是要放在饭厅的,饭厅的桌子怎么可以出错。我恨死这张桌子了!”
“艾玛……”亚伦把报纸对折,走过来搂着艾玛,却被她挣脱逃掉。
“我要的就只是这样,我就只求这样,可是你们都不在乎,连弄错了也不管!”她边哭边尖叫,使性子闹脾气,气得脸上红一块白一块。
“艾玛,冷静下来。”亚伦冷冷地说,又想要搂住她。
“我要的就只是这样!”艾玛气得哇哇叫,拿起木桌就往地上砸,木桌哗地碎成了五片,然后又是一阵敲打,把好端端的一张木桌敲成了碎片,然后把头埋进沙发的抱枕里,痛哭起来。
“呃……”我妈开口,“看来不去重做也不行了。”
我退回房间,远离这个可怕的小女孩。她跟玛丽安一点也不像。
我的身子仿佛扑进火窟。我在房间里绕来绕去,回想如何呼吸,如何让皮肤冷却下来。我身上的伤疤有时候会不听管束,各行其是。
我喜欢割东西,也喜欢剪东西、切东西、刻东西、刺东西。我跟其他人不一样。我是有目的的。我的皮肤会尖叫,上面密密麻麻刻满了字:厨师、猫咪、卷毛、蛋糕。我像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学写字一样,拿着刀,在身上刻字。我偶尔真的会扑哧一笑。譬如从浴缸出浴,眼角余光瞄到小腿内侧:性感睡衣。穿毛衣的时候,手腕上闪过:有害。为什么是这些词?上千小时的疗程,只换来名医聊胜于无的答案。这些词在一般的印象中通常很女性化,或者是很负面。我只能确定一件事:我非在身上看到这些字不可,而且不仅要看到,还要感觉到。譬如衬裙,在我左臀上发烫。
我曾在医院住了十二个星期。那家医院专门收容割身体自残的病患,其中百分之九十二是女性,大多不满二十五岁。我入院的时候是三十岁。三十岁半,微妙的时期。
柯瑞来探望过我一次,还带了黄玫瑰。医护人员先把花刺剪掉才让他带进接待室,花刺封在塑料瓶里——柯瑞说看起来像药瓶,他们把药瓶锁好,等倒垃圾时再拿出去丢掉。我们坐在休息室里,里面全是绒布沙发椅,桌角椅角磨成圆弧形,我一边跟他聊报社、聊他太太、聊芝加哥的新闻,一边用眼睛在他身上搜索,看有没有任何尖锐物品:表链、皮带扣环、安全别针。离开前,他对我说:“孩子,我很遗憾。”我知道他是真心的,他的声音听起来快哭了。
他走了之后我觉得自己恶心到令人作呕,跑去厕所里狂吐不止,吐着吐着发现马桶后面凸出一根螺丝钉,钉子上面套着橡胶帽,我把橡胶帽扒开,用手掌在钉子上快速摩擦,割出英文I,医护人员把我拖出去,鲜血从伤口喷出来,是耻辱的痕迹。
大家都说忧郁是蓝色的。如果我睁开眼睛,看到眼前的日子比长春花还蓝,那我想我会很开心。对我来说,忧郁是小便的黄色,像从马桶冲下去,沿着下水道源远流长的淡淡尿液。
护士给我们的药,有些是用来缓解皮肤刺痛,但大部分则是用来预防大脑失控。我们每两周就要被搜身检查一次,看看有没有带着尖锐物品。我们围坐成一圈接受团体治疗,据说这样能泄愤并治疗自我憎恨。我们学习不要自责,转而将错误怪罪给他人。如果连续一个月表现良好,就能享受全身按摩和丝绒泡泡浴,这是触觉体验课,教导我们触觉的美妙。
我妈是我唯一的访客,我们已经五年多没见了。她闻起来像紫色的鲜花,手上戴着叮叮当当挂满吊饰的手链,我小时候想要一条这样的手链想了好久。我们母女俩独处的时候,她就聊一聊室外树叶颜色的变换,说一说镇上制定新法,规定圣诞灯饰要在一月十五日以前拆除。如果医生也加入谈话,她就一面流泪一面发愁,不时轻轻拍一拍我。她一边抚摸我的头发,一边纳闷我为什么要这样自虐。
我们聊着聊着,难免会提到玛丽安。她已经没了一个女儿了,你知道的,她差点就伤心而死。没想到现在就连大的也蓄意自残(虽然大的总是比较不招人疼)。我跟她过世的女儿南辕北辙,想想看,如果她还活着,现在也快三十岁了。玛丽安拥抱生命,偏偏生年有限。天主啊,玛丽安全心享受生命。还记得吗,卡蜜儿,她连住院时都笑得那么灿烂?
我实在懒得提醒她,不久于人世的十岁小孩,根本什么都不懂,哪个不是笑得如花一般灿烂?但又何必在意呢?跟死者斗是永远斗不赢的。我只希望我的眼泪不要再流了。
我下楼吃早餐,亚伦穿着淡绿色的牛津布上衣,搭配一条白色裤子,折线平平整整,像用纸折出来的。他一个人坐在饭厅偌大的红木餐桌旁,倒影淡淡投射在上过蜡的桌面上,红木温润,倒影反光。我偷偷朝桌脚觑了一眼,看看昨晚那场风波的祸源。亚伦装作没看见。他用小茶匙舀着碗里的蛋蜜汁,抬头看我的时候,一条Q弹的蛋黄液在他下巴前晃来晃去,跟口水一样。
“卡蜜儿,坐啊。要不要我叫盖拉帮你准备点什么?”他把身旁的银色铃铛摇得叮当响,厨房门拉开,盖拉走了进来。她本是农家女。十年前,我妈用猪把她换过来,让她负责打扫和准备三餐。
她身高跟我一样,很高,但体重顶多才四十五公斤。她把那件上浆的看护服当制服穿在身上,松松垮垮的看起来像一口钟。我妈走进饭厅,经过盖拉,在亚伦的脸颊上亲了一下,把梨子放在她前方柔软的餐巾上。
“盖拉,还记得卡蜜儿吧。”
“当然记得啦,克莱林太太。”她面朝着我,笑了一笑。很狡诈的一张脸:参差不齐的牙齿,龟裂脱皮的嘴唇。“早安,卡蜜儿。你要蛋、面包还是水果?”
“给我一杯咖啡就好。糖和奶精都要。”
“卡蜜儿,要不是你来,我们也不会买一堆食物。”我妈说完,便从梨子胖的那端啃了起来。“好歹也吃根香蕉吧?”
“加一根香蕉。”盖拉走回厨房,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
“卡蜜儿,我为昨晚的事向你道歉。”亚伦开口说,“艾玛现在刚好在青春期阶段。”
“她大概有点叛逆。”我妈说,“大部分的时候都很乖,只是偶尔任性。”
“不是‘有点’吧。”我说,“都十三岁了还闹脾气,挺吓人的。”
我终于恢复在芝加哥的本色,变得直白又恶毒。我松了一口气。
“也是,不过你十三岁的时候,性情也没有平和到哪里去。”我不知道我妈指的是哪件事。是我在身上刻字,还是我因为妹妹过世哭天喊地,还是我多姿多彩的性生活。我决定随便点个头。
“反正她没事就好。”我下了个结论,准备起身离开。
“再坐一会儿吧,卡蜜儿。”亚伦的声音有气无力。他抹了抹嘴角。“告诉我们你在风城芝加哥的情况,再多陪我们一两分钟。”
“芝加哥很不错。我的工作也很稳定,得到不少正面的反馈。”
“哪来的反馈呢?”亚伦双手交叠,上身前倾,好像觉得自己的问题很有魅力。
“呃,我写了几则轰动的报道。从年初到现在,总共采访了三起谋杀案。”
“这值得夸耀吗,卡蜜儿?”我妈啃梨子啃到一半停下来。“我实在不懂你怎么会有这种嗜好?老是爱挖这种丑闻。你自己的人生就够丑恶了,干吗还要揭露别人的?”她欢欣一笑,笑得很尖刻,像被狂风卷上天的气球。
盖拉端着我的咖啡回来,手里还多了一个碗,碗里别扭地塞了一根香蕉。她一出去,艾玛就走进来,两个人好像在排演家庭喜剧。艾玛亲了一下妈的脸颊,跟亚伦道声早安,然后在我对面坐下,在餐桌底下踢了我一脚,爆出一阵笑声。“哎呀,踢到你啦。不好意思,卡蜜儿姐姐,我们还不熟,就让你看笑话了。”艾玛
说,“我现在刚好在青春期。”她盈盈一笑,看起来有点假。“现
在我们一家团聚。你是可怜的灰姑娘,我是邪恶的妹妹,你同母
异父的妹妹。”
“你一点也不邪恶啊,小乖乖。”亚伦说。
“可是卡蜜儿姐姐是老大,老大通常比较优秀。现在姐姐回来了,你们会不会只疼她不疼我?”艾玛问。她问的时候还有点半开玩笑的意味,但看我妈没回答,脸颊就泛红了。
“不会的。”妈平静地说。盖拉端来一盘火腿放在艾玛面前,艾玛在上面挤上蜂蜜,挤出蕾丝花边的图样。
艾玛咬了一口火腿,“因为你爱我,”说完又咬了一口。火腿加蜂蜜,那股又腥又甜的味道飘了过来。“如果死的是我该有多好!”
“艾玛,不准说这种话。”妈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手指飞舞到眼睫毛边,然后又坚决地放回桌上。
“死了就没烦恼了,人死了就会变得完美无瑕。我就会像黛安娜王妃一样。你看大家多喜欢她。”
“在学校你最受欢迎,在家你是掌上明珠。不要太贪心了。”艾玛又在餐桌底下踢了我一脚,刻意笑了一笑,好像什么大事拍板定案了一样。她把衣服的一角搭在肩上,我这才发现,她穿的不是连衣裙,而是围了一条蓝色床单在身上。妈也发现了。
“你穿的这是什么东西,艾玛?”
“这是我的战袍。我准备穿这个去森林里扮演圣女贞德,班上的女生要把我烧死。”
“不准去,丫头。”我妈怒道。她把蜂蜜从艾玛手上夺过来,不让她再吃。“两个跟你同龄的女孩子都死了,你还想要跑到森林里玩?”我想起克里斯蒂侦探小说里的一句话:我妈说我不能跟朋友到森林里玩。
“不要担心,我们不会有事的。”艾玛笑得很甜,甜到发腻。
“你给我待在家里。”艾玛戳着盘子里的火腿,嘴里低声咒骂。
我妈别过头看一看我,手上的结婚钻戒璀璨夺目,好像在对我发出求救信号。
“我说,卡蜜儿,你住在家里的这段时间,要不要安排一些休闲活动呢?”她问,“比如在后院野餐,开敞篷车出去兜风,或是到伍德贝瑞打打高尔夫球也不错。盖拉,麻烦帮我倒杯甜茶来。”
“听起来都很不错,只是我可能要先计划一下我要在这里待多久。”
“好啊,计划好也跟我们说一声。没别的意思,你爱待多久都行。”她说,“但跟我们说一下也好,方便我们安排活动。”
“当然。”我咬了一口淡绿色的香蕉,没什么味道。
“亚伦和我今年可能会北上一趟,我们都还没机会好好瞧一瞧芝加哥呢。”我当时住的医院在芝加哥南边,距离这里车程大约九十分钟,我妈那时都会先飞到芝加哥的欧海尔国际机场,再搭出租车到医院探病,每趟一百二十八美元,加小费总共一百四。
“好啊。我们那边有很棒的博物馆,还有一些湖泊,你一定会喜欢。”
“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办法靠近水边。”
“什么意思?”我明知故问。
“那个女孩子——安·纳什,她被扔到溪流里淹死了。”她停了一会儿,啜了一口甜茶。
“我认识她,你知道的。”艾玛嘀嘀咕咕,在座位上坐立不安。
“但她不是淹死的。”我这样当面纠正她等于是在故意让她下不来台。“她是被勒死的,只是尸体后来在溪流里被找到。”
“还有肯尼家那个女孩子。这两个小女生我都很喜欢,非常非常喜欢。”她若有所思地凝望着远方,亚伦伸手握住她的双手。艾玛站起来,发出一声细细的尖叫,像惊慌失措的小狗汪了一声,一溜烟跑到楼上去。
“可怜的孩子。”我妈说,“她跟我一样,也觉得非常难过。”
“我想也是,她以前每天都会见到那两个女孩子。”我没好气地说,“你怎么会认识她们?”
“风谷镇啊,不用我来提醒你我们镇有多小吧?这两个孩子个性乖巧,模样又好。真的是好模样。”
“但你不算真的认识她们吧?”
“我真的认识她们,还挺熟的。”
“怎么会?”
“卡蜜儿,拜托你不要这样。我不是跟你说了,我很不安、很难过,你不安慰我也就算了,居然还来刺激我。”
“这么说,你以后再也不去水边了,是吗?”
我妈吼了一声:“你给我闭嘴,卡蜜儿。”她用餐巾把剩下的梨子包起来,拎起来离开饭厅,亚伦吹着口哨跟上去,好像钢琴师现场演奏,为默片制造戏剧效果。世界各处的悲剧都是我妈的悲剧,这点令我作呕至极。她担心陌生人惨遭不测,为地球彼岸的事故落泪。她永远承受不了人性的残酷。
玛丽安过世后,她整整一年没有离开过房间。那是间富丽堂皇的房间,一张四柱床像艘船一样大,梳妆台上摆满雾面香水瓶,地板是象牙材质,正正方方一块一块,光线从地上反射盈满房间,宏伟壮观,吸引了好几家装潢杂志前来拍摄。整间房间和那片奢靡的地板都令我瞠目结舌,不仅是因为它瑰丽绚烂,更是因为我被拒之门外。每个星期,镇长温斯洛等名人都会带着鲜花和古典小说来访。只有房门敞开,达官显贵进去探病的刹那,我才有机会瞥见我妈的尊容。她永远待在床上,坐在雪堆似的抱枕中央,穿着各式各样的睡袍,有薄纱的、有印花的。我却连一次也没进去过。
下文选自《消失的爱人》
尼克·邓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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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日
每当想起我太太,我总会想起她那颗头颅。最先想起的是轮廓:第一眼见到她时,我望见的就是她的后脑,那头颅有着某种曼妙之处,好似一个闪亮坚硬的玉米,不然便是河床上的一块化石。在维多利亚时代,人们定会夸她“头型雅致”,你简直一下子就能想出颅骨的形状。
不管在哪儿,我都不会错认她那颗小脑袋。
我也会想起那颗脑袋里的思绪。她的脑中有着无数沟回,一个个念头穿梭其间,好似狂乱的蜈蚣。我像个孩子一样想象着:我要打开她的头颅,理清沟回,捉住思绪,让它们无处可逃。“你在想什么呢,艾米?”自结婚以来,这是我问得最多的问题,即使我没有大声问出口,也没有问那个掌握答案的人。但据我猜想,这些问题恰似阴云般笼罩着每一桩婚姻——“你在想什么?你感觉怎么样?你是谁?我们都对彼此做了什么?我们该怎么办?”
清晨六点整,我打了个激灵睁开眼睛。不是眨眨眼悠然醒来,睫毛还像翅膀般忽闪,这次我可是直挺挺地醒过来的。眼帘“咔嗒”睁开,好似诡异的木偶娃娃,眼前先是一片漆黑,紧接着一眼瞧见闹钟显示着六点整——好戏登场!这种感觉有点怪,因为我很少在整点睡醒。我起床的时间很不规律,要么八点四十三分,要么十一点五十一分,要么九点二十六分。我的生活可不受闹钟摆布。
恰在六点整,夏日的朝阳从橡树丛背后喷薄而出,露出盛气凌人的面孔。阳光在河面投下一片倒影,光亮照耀着我们的屋子,活像一根亮闪闪的长手指,刺破卧室里薄薄的窗帘指向我,仿佛在控诉:“你已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你终究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在床上辗转反侧,身下躺的是在纽约用过的那张床,身处的却是我们位于密苏里州的“新家”。回到密苏里已经两年了,我们却还把这里叫作“新家”。这是栋租来的房子,位于密西西比河畔,从里到外流露出一股暴发户气质。儿时住在铺着粗毛地毯的错层式小破房里时,我倒是一心向往这种豪宅。房子似曾相识,看上去宏伟豪华、中规中矩,也新得不能再新,可惜注定不讨我太太的欢心,她也确实看不上眼。
“除非我丢了魂,不然怎么在这么俗的地方住得下去?”一到“新家”,她就说了这么一句。其实,当时租房是个折中的办法,艾米恨不得早日搬出密苏里州,因此死活不让我在自己的家乡小镇购房,只肯租。但本地唯一可租的房子全聚在这片烂尾的住宅小区里,当时经济不景气,撂下了一个烂摊子,这片小区还没上市就已经完蛋,房产收归银行所有,里面的豪宅通通降价。租这个“新家”是折中之选,可惜艾米不这么认为。在艾米眼里,这就是我用来修理她的招数,是我非要背地里捅她一刀,不由分说地把她拽到一个她死活不愿意待的城市,让她住进一栋死活看不上眼的房子。如果只有一方认为某个主意是折中之选,那我猜这主意其实并不折中,但我与艾米的折中常常就是这样,我们中间总有一个人为此怒气冲冲,通常这个人都会是艾米。
拜托,别把你对密苏里州的一腔怨气撒在我头上,艾米。这事都怪经济形势,怪运气不好,怪我父母和你父母,怪互联网,还要怪上网的那帮家伙。我曾是一名撰稿人,写些关于电影、电视和书籍的文字,当时人们还乐于阅读纸质作品,还肯关注我的所思所想。我于20世纪90年代末抵达纽约,想来那已是辉煌岁月的垂死挣扎,可惜当时无人具备这份远见。彼时的纽约挤满了密密麻麻的作家,都是响当当配得上“作家”头衔的那种真货,因为彼时的纽约遍地是杂志,也是响当当配得上“杂志”头衔的那种真货。互联网还只能算是出版界豢养在角落里的一只异兽,人们时不时扔口食物逗逗它,看它拴着锁链翩翩起舞。那小家伙真可爱,谁知道它会趁着夜色要我们的小命?请诸位想想吧,当时刚毕业的大学生居然可以到纽约靠写作赚钱呢。可惜我们没料到自己上了一艘沉船,十年之内,我们那刚刚扬帆的职业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当了整整十一年撰稿人,却在一眨眼间丢了工作,形势就变得这么快。当时经济萧条,全国各地的杂志纷纷倒闭,撰稿人也跟着一起完蛋(我说的是像我这样的撰稿人,也就是胸怀大志的小说家和上下求索的思想家。这些家伙的脑子转得不够快,玩不转博客、论坛和“推特”,基本上属于夸夸其谈的老顽固)。我们这群人是过时的老古董,属于我们的时代已经结束。在我丢掉饭碗三周后,艾米也跟着失了业(现在我能感觉到艾米一笔带过她自己的遭遇,却在我背后冷眼相看,嘲笑我当初费工夫讨论自己的事业、感叹自己的不幸。她会告诉你,这就是我的作风。“……简直是尼克的典型作风”,她会说。这是我太太的口头禅,不管这句话前面说的是件什么事,不管我的典型作风具体怎么样,总之不会是什么好事)。于是我与艾米摇身变成了两个失业的成年人,穿着袜子和睡衣在布鲁克林的褐砂石宅邸里闲荡了好几个星期,把烦心事全抛到脑后,还把没开封的信件撒得到处都是,扔在桌子和沙发上,上午十点钟就吃起了冰激凌,下午则倒头呼呼大睡。
有一天,电话铃响了,来电话的是我的孪生妹妹玛戈。玛戈一年前在纽约丢了工作,随即搬回了家乡。这姑娘不管什么事都抢先我一步,就算走霉运也不例外。当时玛戈从密苏里州北迦太基我父母家的房子(我跟玛戈就在这里长大成人)里打来电话,听着她的声音,我的眼前不由浮现出她十岁时的一幕:一头黑发的玛戈穿着连体短裤,坐在祖父母屋后的码头上,耷拉着身子,在水中晃着两条纤细的腿,目不转睛地望着河水流过自己雪白的脚,显得格外冷静沉着。
玛戈的声音很温暖,带来的消息却令人寒心。她告诉我,我们那不服输的妈妈快撑不住了。爸爸正一步步迈向生命的尽头,他的坏心眼和硬心肠都逐渐失效,但看上去,妈妈倒会比他先行一步——后来过了大约半年,也有可能是一年,她果真先父亲一步离开了人世。当初接到电话,我当场就能断定玛戈单独去见过医生,还用她那歪歪扭扭的字勤恳地记着笔记,眼泪汪汪地想要读懂自己写下的日期和药剂。
“嗯,见鬼,我压根不知道这写的是什么玩意儿,是个九吗?这讲得通吗?”玛戈念叨着,我却插嘴打断了她。妹妹刚刚向我展示了照料父母的重任,我感动得差点哭出声。
“我会回来,玛戈。我们会搬回家来,这副担子不该让你一个人挑。”
她根本不信我的话,我能听到她在电话那头的呼吸声。
“我是说真的,玛戈,为什么不回密苏里呢?反正我在这里无牵无挂。”
玛戈长长地吁了口气,“那艾米怎么办?”
我确实没有把这点考虑周全。我只是觉得自己可以带着艾米离开她那住在纽约的父母,把她那一身纽约气息、纽约品位,还有她那身为纽约人的自豪通通搬到密苏里州一个临河的小镇,就此抛开激动人心、光怪陆离的曼哈顿,然后一切都会一帆风顺。
当时我还不明白自己的想法是多么蠢,多么盲目乐观,没错,“……简直是尼克的典型作风”。我也还不明白,这种想法会招来多大一场祸患。
“艾米那边没问题,艾米嘛……”我本该接口说“艾米很爱妈妈”,但我没法对玛戈声称艾米爱我们的母亲,尽管已经过了很久,艾米跟我们的母亲却一点也不熟。她们只见过几次,每次都是一番折磨。见面后接连好几天,艾米都会寻思她和我母亲的只言片语。“当时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呀……”从艾米的话听来,我妈妈活像一个来自不毛之地的老农妇,一心想用牦牛肉和小零碎强行跟艾米换些东西,艾米却不乐意把那些东西拿出手。
艾米懒得去了解我的家人,也不愿意了解我的故乡,可我竟然还觉得搬回密苏里是个不错的主意。
清晨的空气烘得枕头暖乎乎的,我不由转念想道:今天不该用来后悔,而该用来行动。楼下传来了一阵久违的声音,看来艾米正做早餐呢。厨房里响起木头橱柜的“咣咣”声、锡罐和玻璃罐的“叮当”声、铁锅的“哐啷”声;锅碗瓢盆交响曲热热闹闹地响了一会儿,渐渐变成收场的乐章——那是蛋糕烤盘落到地上,“砰”的一声撞上了墙。这顿早餐一定令人难忘,也许是可丽饼,因为可丽饼
很特别,而今天艾米想必会做些特别的花样。
今天是我们结婚五周年的纪念日。
我光脚走到楼梯口,聆听着四周的动静,一边琢磨是否下楼找艾米,一边踏上地毯——长毛绒地毯铺满了整间屋子,艾米对它恨得咬牙切齿。此刻我在犹豫,厨房里的艾米却一无所知,她哼着一首忧郁的曲子,听上去有点耳熟。我竭力想听出那首歌,那是首民谣呢,还是首摇篮曲?突然之间,我悟出那是《陆军野战医院》的主题曲《自杀并不痛苦》,接着迈步下了楼。
我在门口徘徊,凝望着我太太。今天艾米把一头金黄的秀发梳了起来,马尾正像跳绳般开心地晃动。她心烦意乱地吮着烫红的指尖,嘴里还哼着歌。艾米没有唱歌词,因为她总把歌词弄错。我们刚开始约会时,电台正在热播“创世纪乐团”
的一首歌,里面有句歌词是“她仿佛在无形中触动人心”,结果艾米低声唱道“她接过我的帽子,把它搁在架子的顶层”。我问她那些词跟原唱怎么沾得上边,她却告诉我,她总觉得歌里的女人真心爱着那个男子,因为她把他的帽子搁在了架子的顶层。当时我就知道自己喜欢她,我真心喜欢这个对什么事都有一套说法的女孩。
如今回忆起这温暖的一幕,我却感觉自己的脚底升起了一股透骨的寒意,这种感受让人有些心惊。
艾米凝视着平底锅里咝咝作响的可丽饼,又舔掉了手腕上的残渣,露出得意的神色,看上去一副贤妻模样。如果我把她拥进怀中,她闻起来会有浆果和糖粉的味道。
这时艾米瞥见我鬼鬼祟祟地躲在一旁,身穿皱巴巴的四角短裤,头发直愣愣地冲向天空,便倚着厨房台面开口说:“你好呀,帅哥。”苦水和惧意顿时涌上了我的嗓子眼,我暗自心想:好吧,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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