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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长安
狮子座,哈尔滨市高考状元,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青春文学领军人物,豆瓣读书评分*高的青春文学作者。
湖南卫视《天天向上》热门嘉宾;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澳门大学等著名学府*受欢迎演讲人;全国各大中学教师推荐度*高的青春文学作家。
代表作:《你好,旧时光》《*好的我们》《暗恋·橘生淮南》《时间的女儿》
这是我最心爱的故事。
《你好,旧时光》封存成了琥珀,它却一直陪我成长,因为爱是一生的难题。
祝少年不老,祝爱情和自尊两全,
祝所有想触碰却又缩回的手,最终都紧紧牵在一起。
——八月长安
这一场太漫长的暗恋,
足以让你想起当年喜欢一个人的心情,
想起十六的自己,
然后对曾经的自己,做最漫长的道别。
八月长安最心爱的故事,唤醒所有人暗恋心情的青春读本。
畅销六年,典藏再版,所有番外全收录。
同名网剧2017年播出,电影筹备中。
如果《你好,旧时光》曾带给你无尽的共鸣,《*好的我们》让你回到了高中时的一个午后,那《暗恋·橘生淮南》或许就是你喜欢一个人时所有的心情。
他们家的孩子
DearDiary:
人是否能操纵自己的记忆?
如果不能,那些自欺欺人的粉饰和安慰到底来自何处?
如果可以,为什么在很多重要的事件中,我们能记得的,却只有一些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那鲜活得不容忽视、挡在岁月的镜头前的主角的脸反而变得模糊。
我是否真的见过他?
是否真的感觉到,妈妈攥紧了我的手,缓缓地说: 洛洛你看,那个小男孩就是他们家的孩子。
他们家的孩子。
鞭炮的红色飞屑,俗气而艳丽的彩带,飘浮在嘈杂的人声中。我不记得任何来往宾客,却总能想起某个面目模糊的阿姨俯下身问我们这些小孩子——新娘子漂不漂亮?以后想不想当新娘子?
大家奶声奶气地拉长音,想——
可就是这些无关紧要的小动作、气味、语气词,像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攥紧我的心脏。那时候的一切感觉都随着这些细枝末节重新活了起来,仿佛此时此刻灵魂仍寄居在那个矮小的身躯中,被拥挤的宾客推来搡去,努力穿越喧闹的喜气,去拼凑一个新鲜而矛盾的世界。
彼时的我眼中的那个世界仍然满是混沌且无关紧要的零零碎碎。
就是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恰恰就是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这么多年我念念不忘的,原来竟是这些,而不是那个人。
——摘自洛枳的日记
时间的女儿
西方有句谚语,原文我记不清了,翻译过来大概就是: 真相是时间的女儿。 这个故事写下结局一共花了接近四年的时间。这四年时间锤炼的恐怕不仅仅是我这个业余写作者的文笔和架构故事的能力,更是直接地作用在了我的生活中,改变了我的心态、处世态度和对感情的看法与期待,而这一切,才是这个故事的灵魂所在。
不少人都问过我: 你是洛枳吗?你也遇到过一个盛淮南吗?这是发生在你身上的故事吗?
答案全都是否定的。倒不如说,我从自己的真实生活中提炼出那些与其他人相似的、却又转瞬即逝不易被人铭记的情绪和感慨,以这一切为核心和基础,去架构一个完全虚构的故事,去注人人物当中,让他们所有人看起来就像曾经在你身边走过。
这是我努力的目标,不知道在这个故事中做到了多少。
我想许多人都曾经暗恋过一些人,有些时间格外漫长,像洛枳一样,导致那份纯粹的感情到最后都产生了自我怀疑;有些人则心直口快,短暂地观察和蛰伏之后便放弃,或展开告白追求;有些人爱的男孩像盛淮南,优秀高傲,平易近人却隔着千山万水;有些人爱的男孩,别人怎么都看不出他哪里好,如果说出口恐怕会得到一句 不是吧,你什么眼光 ,心里也很清楚他没有那么好,可不知怎么就是放不下……
包括我自己,我不是洛枳,但我一定是 有些人 。
窥视过,打听过,掩饰过,若无其事过,黯然神伤过,毫无理由地窃喜过,自我厌恶地试图放弃过。
再如何耿耿于怀,也会在时间和际遇的冲刷下褪色。经年之后,感情不褪色,那个人也褪色为背景了。
但是时间没有自过,感情也从来不会水过无痕,你一定是短暂地,或者长久地改变了,也许朝着好的方向,也许留下了不怎么美好的印记。
可我相信总归是好的居多。感情让人不再像一截喘气的浮木,无论你是否得到想要的结果,总能顺便得到点儿别的。
《你好,旧时光》之后,有朋友问我: 你会不会有这种感觉,一旦那些你揣在心中念念不忘的故事落在了纸上,就好像将它们从记忆里转移了一样,之后就会忽然觉得有些想不起来了?
我仔细想了想,似乎是这样的,虽然我不是将心里的故事和记忆按照原样拿出来,而是改得面目全非,甚至有时自己都不记得某些语句和情节究竟可以映射到哪里,然而,真的一落到文字上,它们就离我远去了。
我很高兴,随着这本终于落下帷幕的《暗恋》,我的暗恋也终于离我远去了。
这样说并不准确,其实我自己的暗恋早已放下多年。虽然有些疑惑,但也早被时间解开。
大学三年级一整年在东京做交换生,学校的一些专业课只能挪到大四再修,加上秋冬季校园招聘,一派手忙脚乱,焦头烂额。记得一次面试结束。心情极度抑郁的我在回学校的路上突遇大雪,被风吹得摇摇晃晃,终于冲进校门,赶紧跑到小路边上的奶茶店要了一杯烧仙草,然后就哆哆嗦嗦地在门口等。
这时听到自行车倒地的声音,回头就看到了我曾经暗恋很多年的男生和他的女友一起摔在地上。那是个陡坡,自行车上坡起步很难,何况是带着一个人。他曾经也用单车带过我,没能带起来,我不好意思地说: 我太重了。 他不好意思地说: 不不不,是我太笨了。
现在想来仍不觉莞尔。
这时,我就听见他冲女友吼: 说不让你这时候跳上来,你偏要这样,摔死我了!
哦,现在你们肯相信了没?我真的没有遇见过盛淮南。
我一瞬间就想到,如果是我,可能这时候就冷着脸,对他道个歉,然后拎起包转身就走吧?——你居然敢冲我吼?!
然而他的女友一歪头,笑得很甜地说: 我想让你带我上坡嘛。
他依旧没好气儿,却不再坚持,板着脸说: 哦,上来吧。
那时候,我真的是在他们看不到的角落从头笑到尾,服务员小哥递给我烧仙草的时候,我都还在傻笑。一对很有爱的情侣,一个聪明的、懂得如何去维持关系的女生,和一个还算珍惜的男生。
有些亲密不属于你,有些人是错误的。即使你拥有了,也终究会将一切搞砸。
我看到了时间的女儿在朝我微笑。
那么说回洛枳和盛淮南,以及书里所有的人。
我放下自己的暗恋是在大学二年级时,然后才开始动笔写这本书,而这本书在近四年后的2011年才终于结束。由此可见,我从来没想过通过洛枳和盛淮南来实现自己的什么梦想,也没想过用他们的好结局来实现你们的梦想。
你们的梦想应该是一个对的人,一段健康稳固、亲密美好的关系,以及共同变得更好的努力方向,而远远不该是暗恋开花结果,虽然这很美好。
洛枳和盛淮南早就成了我的两个朋友,我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一部分的自己,但更多的,我只是简单地写这样的两个人的故事,写他们的改变、顿悟和成长,写他们应有的结局。我喜欢书里的每个人,他们并不完全美好善良,但都是在努力地执着地追求点儿什么,并在适当的时机学会放弃点儿什么。
四年过去了,我直到现在才落笔,是因为我觉得现在有能力和足够的眼界来阶段性地完成结局了,否则是对这群人的不负责任。我不喜欢超出自己生活阅历的高谈阔论,也不喜欢超出现实范围的理想意淫,但更不喜欢因为懂得一点儿现实的黑暗和无奈就粗暴地断绝其他人不妥协的希望。
我想,我终究对得起我这两个不可爱的朋友。
未来仍有很多变数,但既然是他们两个,我相信就没有问题。
我对自己都没这么信任过。
我仍旧会写少年的故事。因为我曾经是,所以我永远懂得。随着我本人年龄和阅历的增长,我想我有能力将那段岁月和青春写得更好,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我都有信心对得起它。
素昧平生,如果你读我写的少年,看到了你自己,原谅了你自己,也原谅了别人,我想这真的就是最奇妙的缘分了。
祝大家万事胜意。
八月长安
2011年12月12日
她一直跑,一直跑,两个台阶两个台阶地跨上楼,推开宿舍的门,然后才想起来大口喘气。
气息平稳下来,她就不紧不慢地换下惨不忍睹的外套和长裤。打开衣柜,看到一片阴郁的冷色调。
倒不是她不喜欢彩色,只是不协调。
高考前夕,全年级集体去坐落在繁华市中心的指定医院体检。洛枳把盖了一大片红戳的体检表交给门口坐镇的老师,背起书包,沿着全市最长的那条商业街散步,迟迟不愿回家。
高考前种种繁杂的事项又完成了一项。她想,高中就要这样结束了。
抬头看到一家淘衣服的小店橱窗里,挂着一件明黄色的吊带裙。
那样绚烂耀眼的明黄色。
五月天摆出吊带裙,仿若夏天嚣张的预告函。
那天她心情不好,书包里是大本的模拟题和练习卷,那是高考散发的请帖。她并不害怕这场过独木桥的考试,也不期待和兴奋于即将从题海中解脱。洛枳更多的是困惑,困惑于自己这样一步步下去,到底是离幸福更近了还是更远了。
心中莫名的焦躁无法熄灭,任她像平常一样规劝自己要忍耐、要安分,就是不管用。
她徘徊许久,终于还是冲进店里,含含糊糊地对慵懒的店员说,要试橱窗里的那件裙子。店员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不耐烦地起身。
她的胸口起伏,里面是突如其来的勇气。
狭窄的试衣间里,她手忙脚乱地穿上了那件吊带裙,只可惜肩膀上露着老土的白色胸衣肩带。刚打开小隔间的门,就看到对面的穿衣镜中立着一个表情呆滞、脸色黯淡的女孩,从门后探出半个身子,瑟缩胆怯得可笑,扎着十几年不变的老土马尾辫,被明黄色衬托得好像营养不良的村姑。
她一愣,有些尴尬,然而心情奇迹股地安定下来。
你应该知道自己是谁,该做什么,适合什么。
方才那些空洞的大道理无法说服在街上暴走的洛枳,然而一落在镜子里的村姑面前,突然就变得极有说服力。
她忍着店员的脸色,坦然地交还衣服,搭上公交车回家,坐到书桌前打开书接着复习。谁也无法相信会有人用一件明黄色的吊带裙来挖苦讽刺自己,十几岁的少女,像个苦行僧一样修炼坚忍。
但是洛枳一向善于此道。
这次似乎有点儿不一样。
她带着一身脏兮兮的柿子汁水逃回宿舍,也因为心慌,和那天一样的突如其来的心慌。
忘了在哪本书上看到的,上帝动动小指头,一个人的命运就能急转直下。至于上帝为什么会动小指……也许只是觉得痒。就像洛枳觉得很烦的时候抬脚踩死了一只本本分分地在地上爬着的小瓢虫。没有原因。
她刚才明明光顾着逃跑了,为什么现在却能回忆起自己跑前的一秒,他的目光正从柿子的尸体挪移到她的脚踝。那时,男孩挑着眉半笑不笑,白皙的脖颈连到下颔,那么好看的弧线。
她不是慌了吗,这些又是怎么看到的?
就算看到了,笔尖又为什么无法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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