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最后一个捕风者》蒲末释的书评文摘
日期:2022-07-28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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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蒲末释青年作家,全民故事计划主编,现居北京。

【编辑推荐】

十段难以释怀的往事,十种挣脱逃离的人生。

这是一本关于小镇青年的故事集,故事的基调大多悲伤,却透着干净明亮的底色。作者从熟悉的小镇、人事出发,用冷静克制的笔调书写当代小镇青年的痛苦和挣扎。

《壁花少年》写一对双胞胎,双目对视时,总觉得对方多余。直到其中一个死去,弟弟活成了哥哥的样子。

《我爱这夜色茫茫》写一个女孩,热爱唱戏,为此不顾一切,到头来还是被命运推着走。

《父亲变成一只白鸽飞走了》写一意孤行的父亲,痛苦不堪的母亲,束手无策的儿子。

《鱼塘》写两代人的情感纠缠,一碗鲫鱼汤的幸福,横跨了弱智少年的整个青春期。

《后一个捕风者》写从小镇走出来又走回去的三个人,终走向三种不同的人生。此去经年,发现当初困住他们的芦苇荡原来那么小。

《故乡麻将馆》写骗子、帮凶、j币,1998年的洪水,活着的人渐渐丢失善良。

《寒风旅人》写失落的父子,在大雪纷飞的路上,继续前行。

《远行的十七岁》写远在异乡的北漂者,饥饿感随时都会将他吞噬。

《阁楼上跳舞的女人》写教学楼对面的疯女人,平行世界里,一场默剧在交叉上演。

《一场美梦》写一个人,屡试屡败,但固执的一试再试。

故事的结局,你都能预见,但离开小镇的人、在异乡漂泊的人,会有点难过。

【名人的书评】

全民故事计划主编、豆瓣人气作者蒲末释首部短篇小说集

十段难以释怀的往事,十种挣脱逃离的人生。

故事的主人公,大多失意、落魄,对纯挚的感情有种近乎执拗的向往,在浮躁的大时代中被命运裹挟。他们的身上有你我看到过的所有动人的东西。

▼每个人心里都有这样的一个小镇,它引你离开,又唤你归来。

这是一本关于小镇青年的故事集,故事的基调大多悲伤,却透着干净明亮的底色。作者从熟悉的小镇、人事出发,用冷静克制的笔调书写当代小镇青年的痛苦和挣扎。故事的结局,你都能预见,但离开小镇的人,会有点难过。

▼吴又、魏思孝、邓安庆,一致推荐

一个好作家,往往有一段阴云密布的少年时光,逼迫他从成长期即对周遭一切思考更多,直到成年之后,心力逐渐强大明晰,便随手拨开云雾,处处洞见日常生活的细节与本质。在我眼里,蒲末释便是如此。

——《匆匆那年》制片人吴又

对底层被遮蔽的青年人的关注,情感节制却令人动容,在文字喧嚣的当下,蒲末释用写作慰籍我们这些从小地方出来的人的心灵,理应受到广泛的阅读。

——作家魏思孝

读完蒲末释的小说,时常会觉得惆怅。他的小说有着轻盈的叙事节奏和干净的语言风格,在一个小的篇幅中容纳一个人或一群人的生命史。在这些小说中,人物的命运虽多挫败,但他们在种种困境中依旧要挣扎和突围,在严酷的现实中偶有暖煦的瞬间,读来很是动人。

——作家邓安庆

【最后一个捕风者的书摘】

我从小就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

童年的记忆里,父辈坐在饭桌上交谈事情,谈及我时,我习惯缩着脖子注视碗里的米饭,不敢看向他们投来的眼神。极少的时候,也仅仅是对于父亲让我打饭的招呼,做一声回应:“米饭还是米汤?”父亲总是说:“米饭。”他的饭量很小,身材高大消瘦,脸上的棱角像被刀削过。我早已谙熟他的习惯,但我还是会问他:“米饭还是米汤?”这是我跟他很多年里,在家里唯1的交谈。

我一度以为,自己的孤僻是天生的,可偏偏不是。上初中那会儿,我从家里的阁楼翻到一个相册,里面夹着一张照片,是一个胖小子。镜头前的我,皮肤黝黑,赤着脚,穿着一条背带裤和一件米黄色的背心,站在田野前,肆意地笑。我认识的人,我的伯伯婶婶们,无一例外地在某一天带着惊讶的神情看着我说:“以前在太阳底下野得不得了的小家伙,一眨眼,就变得这么文静了。”即使到二十二岁,我回到故乡,还是会听到这样的话。

2013年,我参加高考,高考分数出来的那天,父亲在得知我的成绩时,对我说的第1句话是:“你复读吧。”我跟他大吵了一架,在那场不到十分钟的争吵中,一个少年对一个寡言的父亲多年的怨念,倾泻而出。他说他对我很失望,他觉得我理应不止于此,我应该可以考一个更高的分数,即使他穷得没有衣服穿,砸锅卖铁,他都会供我上大学。

他说这句话并不夸张,当时家里的经济,我早已从母亲的眼神里猜到过。我也明白父亲寄予我的厚望。小学毕业那天起,从前和我一起背着书包上学放学的人,突然有一天就辍学了。等我高中毕业,数一数当时小学同班的同学,三十个人,坚持到后的不到五个人。他们纷纷去了外地,后的归宿,无一例外都是工厂。春节回家,穿着颜色艳丽的衣服,染了头发的男孩子,回到家,被各自的父亲臭骂一顿,然后第二天到镇里剃了平头,染回黑色,再回来。再过一两年,在外面挣不到钱,又纷纷回家,学一门吃饭的技术,跟着他们的父亲,上工地,学着中年人嘴里骂的脏话,再到麻将桌上,和那些以前称呼他们为小孩的中年人互相称兄道弟。

在我的故乡,有一个不能明说的现象:每一个少年,成年的标志,就是取代他们的父亲上麻将桌。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些曾经跟我称兄道弟的同学,上了麻将桌后,跟我的父亲称兄道弟,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离开的想法,从目睹那一幕的瞬间,开始萌芽。

在我读六年级之前,父亲一直是一个砌匠,早几年在外地接活,过年才回家,后来在家里待了一年,又去考了驾照,成了一名长途货车司机,常年在外面。他从不跟我讲他在外地开车的事情,仅仅是从他和母亲简短的交谈中,得知他去的一些地方。如果面前有一张中国地图,他可以在上面画出一幅他的足迹图,那张图在他心里,未曾告诉任何人。

高二那年,他在九江出车祸,车毁了,他回到故乡,重新做一位砌匠。我有时无意看向他,从他眼里可以看到一种失落感。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他终还是回到了这个地方。

无论是少年,还是中年人,他们终都没能离开这片土地。在这本书里,有一个女生的名字叫张清简,清澈的清,简单的简。她是我小学四年级认识的插班生,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孩。这篇小说是我写的第1篇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初稿写于2014年,那年我19岁,它初的名字,叫《说谎的人都长大了》。

那时我刚写作,纯属苦闷,开始抽烟。从前我一直讨厌烟味,因为父亲就是一个身上常年有烟味的人,然而我抽的第1包烟,和他抽的一样。在小说里,张清简后有没有真正意义上离开漕阳镇,我说不清,她在故乡已没有归宿。故乡分两种,一种是回得去的,另一种是回不去的。漕阳镇就在那里,虽然这几年变化越来越大,街道变宽,垃圾桶比以往普及,但沿路仍到处是垃圾,车流依然拥堵,每隔半年就会新开一家超市,却再也没有以往热闹的感觉。它在被同化,以一种主动或被动的方式。

2017年,我大学毕业,彻彻底底地脱离了它。在这三年,陆陆续续写了一些小说,一直到我将这些小说整理成一本书的体量,我才发现,无一例外都带有它的影子。一个普通的南方小城,记忆里永远有一条无法抹去的河。

其实我很想给自己一个答案,到底后我离开故乡的意义是什么。可是我发现我解答不了,在我有限的22年的人生当中,它构成了我生命厚重的一部分,我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将这一部分,呈现给书前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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