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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理和(1915—1960),祖籍广东梅县,出生于台湾屏东县农家,是台湾乡土文学的奠基人之一,在台湾现代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他一生坎坷,19岁时,爱上了本村的一位姑娘,由于同是钟姓,父亲坚决不同意这门亲事。但为了和这种陈旧的婚姻观念作斗争,他大胆地带领台妹“私奔”,逃到大陆东北的大连、沈阳、北平等地流浪谋生,直到1946年抗战结束后才返回台湾。其作品大部分是以台湾的农村社会为背景,对我们了解台湾,特别是了解台湾的客家社会以及台湾客家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面貌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这是作者以自身经历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以日本占领时期台湾农村破产的生活为背景,通过对咖啡农场兴衰史的描述,深刻地反映了台湾农村经济的凋敝,更表现了反抗封建的同姓之婚,颂扬了冲破落后习俗的反抗斗争精神。作品寄托了作者对纯真爱情的殷切希望,具有令人陶醉的乡土气息。
小说出版后获得当年“中华文艺奖”,并改编成电影《原乡人》在大陆放映。
相思树下那张桌子已被移回凉亭里来了。时候将近正午,三十几张桌几乎坐满了,可是贺客还是络绎不绝的到来,农场临时更由东边的飞山寺借来五副桌凳。
有一个贺客——年在半百的瘦长男人,哈着腰,走上庭来了。他肩上掮着一把黑布伞,伞尾挂着一个包袱钟摆似的荡着。他的脑袋向前伸,摇头摆尾的像在游泳,一直冲过凉亭。
刘少兴满面堆笑,两手扶住藤椅的扶手稍欠了欠身子,正想开口招呼。但是那边的曾运财却向他摇摇头,意思叫他别响,别动。
坐在檐阴下那张桌子的阿喜嫂,一眼看见男人那富有特征的风采的走法,不觉大惊。
“啊呀,‘疯可干’倒摸到这里来了!”她抑低了声音说道。
致平的母亲顺着阿喜嫂的视线,也朝那边看。只见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莽莽撞撞地正走过凉亭,一直往正厅奔去。
“谁?阿喜嫂!”刘老太太莫名其妙。
“‘疯可干’!就是那个男人!”
“疯可干?”刘老太太更糊涂了。
“啊哟,你看!”
阿喜嫂发觉自己的疏忽,不觉好笑。刘老太太哪里会知道这些事呢,这是应该由她来说明的呀。她就和刘老太太说起一个故事。
这男子是镇里人,名字叫冯国干,可是人们却偏把他念做“疯可干”。他把自他的高祖以下四代人的金罐金罐:盛骨骸瓦器。,这个月葬下去,下个月挖起来,说是要找更好的风水地下葬。他什么事都不做,整年整月在外边瞎闯,要找好风水地。结果是一份家产荡光了,而好风水地仍然没有找到,金罐就只好往哪个岩阴下放——“寄岩儿”。他的行头是一把布伞,伞端挂个包袱,里面一双拖鞋和一套换洗用的衣服。他把布伞掮出门,到了哪家,一住总是半月十天,必待主人下逐客令才走,所以大家都怕死他了。
“这个人有些疯疯癫癫,”阿喜嫂说,“最好少理他。”
这时冯国干已经大模大样地奔进前厅,朝神桌上瞥了一眼,然后一旋身向门槛伏了下去,像一只蛤蟆;布伞和包袱扔在一边,他瞇细了眼睛,由额眉下展望前边的远景,一边又是点首,又是皱眉,仿佛斟酌着什么事情,好像这事情对他非常有趣、重要。望了几分钟,才满意地捡起地下的东西,走出亭中,重新和主人施礼相见。他用了在台湾已久不通行的旧式礼法,向主位里的刘少兴拱手作揖;抱在胁挟下的东西使得他的动作十分滑稽。
“这位该是少兴哥了。久仰!久仰!”
“国干哥,你好呀,还跟龙跟龙:寻找龙脉,是古代地理师的工作。吗?”
曾运财笑着说。他的口气含有如果用在别人身上便会“失礼”的那种放肆和愚弄的意味。可是冯国干却没有觉察到,他满不在乎。
“总是那样嘛!”他感慨无尽地说。
主人把他让到左手的藤椅;客人先把座中人约略看了一遍,然后坐下,用布伞把包袱支在身边。
“久闻下庄少兴哥地理精明,今天见面,果然名不虚传,难怪像这样一个真龙福地,必得留到少兴哥手里才露出来。‘福地福人居’,这话,一点儿也不假!”他说着,不住晃脑袋,鼻下的八字胡须像毛虫般蠕动着。
听了客人大量的赞词,刘少兴发窘地笑了笑,说:“哪里!哪里!我从来做屋,但取其当阳、开朗、通风、干爽。我以为只要有这几样,住来自会平安,至于是不是真龙所在,倒在其次了。”
“好说!”冯国干盯住主人的面孔,“‘头风水,二屋场’,这是马虎不得的,屋场和家道一气相通,怎么可以马虎行事?比方这东边的飞山寺,那里地势就急,不利居人。一朵花,开在枝头很美,开在树干上,可就别扭了,是不是?幸亏是神灵所居,假使是生人,那就要抗不住了。”
冯国干说着一边摸抚着支在伞尾的包袱,转脸向外。刘少兴只是微笑着,不说什么。
“少兴哥,”他喝了一口茶,“你这屋场愈看愈美,怎么地方人竟没有一个留心到,这岂不是奇事?不过,我觉得好像稍高了点儿,要能放低点儿就好了,你聘的是哪一个明师,少兴哥?你这是阳地,阳地不宜太露,不然,纯阳有失于刚;你说是吗?”
“可是,”主人淡淡地笑了笑,“已经盖下去的房子,总不便再拆了,是不是?”
这时有一个男人在刘少兴身边站着,一等他们谈话停顿,就向他请示:“是不是就来开桌?”
“都预备好了!”
“好了!”
刘少兴看了看拥挤的桌列:“那就开吧!”
“各位坐定呀——就要开饭咧——”
随着这一声喊,紊乱和喧哗的又一阵暴风,立刻由庭子这头扫到那头去。
几乎是同时,一团张皇的人影伴着粗重急促的脚步声,从东边路上直奔进来。桌上几个人都不约而同地一齐向那边掉转头。
饶福全一马当先,后面还跟了几个男人。摆在福全脸上的愤懑和紧张的神色,已预告着发生了不寻常的事件。人们睁大了眼睛,愕然看这年轻人的极端慌乱的面孔。
“拆桥了!拆桥了!”
福全一阵旋风奔进凉亭,吃吃地说,涨红了脸,不住喘着粗气。
刘少兴变色了:“什么?”
“何世昌的老婆把桥拆了!”
饶福全缓过一口气,慢慢地说。他把事件的经过——今天砖窑里新雇来的几个工人如何不知界址,砍进木棉树里面去。于是何世昌的老婆就把桥拆了。他仔细描述一遍。末了,又补上一句:“她硬说我们是存心呢。”
刘少兴听说是拆桥,倒把脸色放平了:原来又是何世昌的事件!
“何世昌也太不做脸了。”曾运财生气地说。
不知是在哪一张桌子,何世昌在桌列间跌跌撞撞地爬了出来,一边作势地破口骂:“他妈的,我说了!还有我呢!彼此都是邻舍,什么事情不好说?”
“世昌哥。”曾运财走前两步迎上去。
忽然由屋里蹿出一个人向何世昌猛扑过去,气势凶猛。曾运财眼快,一手把他抓住了。
“北部人,到哪里,便在哪里欺侮人,难道我就怕他了?”
刘致远像一头野马,咆哮而跳踢,两只眼睛瞪着向何世昌怒视。
“我要怕他,这地方也不来了!妈的!”
“住嘴!”刘少兴大声叱喝,“干吗?年轻人动手动脚?”
凉亭里围满了人。几个人把致远硬拉开了,又有几个人把何世昌推向桌子。
何世昌脸色铁青,身上发抖,一边还在骂:“不!让我回去吧!”
他挣扎着想挣脱众人的手,一团胡子簌簌地直动。
“让我回去吧,我得教训教训她!他妈的,简直是疯了!”
“干吗哪,就要开饭了!”
“不!我得……”
曾运财走过来,向大家摆摆手,腾出一条路。
“让世昌哥去吧,他得去看看明白;他不放心哪,让开呀!”
何世昌好容易冲出重围,在大家的目瞪口呆下脱兔似的奔出庭子。
何世昌已经去了,曾运财向大家大声说:“各位都回到座位去吧,静点儿!小事情呀,就要开饭了!”
他把大家劝劝说说地驱回座席,同时厨房那边有人在大声叫喊:“大家坐定呀——开饭咧——”
曾运财坐回自己的桌子,拿起敷岛烟和火柴;满脸不高兴。
“留了他干吗?”他一边抽烟,一边懊恼地说,“他妈的何世昌,说不定还是他教唆拆的桥哪!偏是这种人,嘴里说得好听!”
另一边,刘少兴却异常地镇定,一个深不可测的狞笑,像股地下泉似的由内面涌了上来,然后在他的嘴角边荡开。一种坚决的主意,慢慢地在狞笑中取得了决定的形式。他向曾运财冷静地说,仿佛并不曾发生过什么事情一般。
“运财哥,晚上我差致平出村里去多叫几个人来赶工,新路至迟五天后就可以通行了。这几天里面,就要烦运财哥告诉车夫们对付着走。往后,道路是自家的,总不致再有麻烦了。”
“可是,何世昌也太小看人了!”曾运财感喟地说,“他要难人家,人家可有办法对付,可是临到人家要难他时——不说别的,单说到了秋天山洪暴发,人家只要把笠山口封住,你想那时候,他何世昌难道插翅飞出去么?小鬼也想跟阎王爷斗法;不知死活!”
曾运财正谈着,忽然东边又是一阵人声,冲进一团人来。人们以为又发生了什么事件,都有点手足失措。但这已是另一团人。
“头家的好日子,我们要喝几杯,给头家贺贺喜!”
十来个工人奔进庭子一起嚷着说。
“恭喜农场转火,我们得喝一杯快乐快乐!”
刘少兴第一个站起来,向工人们招呼。他脸上又已堆满笑意,刚才的懊恼,暂时忘记了。
“好极了!大家来得正好!”他说,然后转脸向里面喊,“来呀——快给他们几位摆上桌凳呀——”
“大家就多喝几杯吧,农场难得大家这样帮忙。”
刘少兴又向工人们说,满面春风。
接着,厨下发出一片嘈杂的声浪,紧张和昂奋,便由那里四面传播起来。
出头一道菜了!
不到五分钟,人们已经完全投身于生理的享受和陶醉中而忘记一切。操心、事件、烦屑的世间——都去它的吧。
融融的喜气笼盖着农场和庭子全部。
那轮火红的烈日,由人们身上蒸出大量大点的汗珠——然而这已不是人们所关心的了。群山若然闻见,仍然保持着太古的永远无人能解的缄默,向着这骚乱和多事的一角做深沉的注视——这也同样,非他们所想知道的事了。
只听见布幕下不时有人在扬声嚷着:“来呀!给笠山农场干杯呀!”
铿锵!第六章
那晚,刘致平和饶丁全出了村子。他们走到有一条要进饶家的岔道时,丁全说他有点小事,问致平要不要到他家里去转一转。
老头儿独自一个人在昏暗的煤油灯下跷起一只脚坐在桌边的长凳角上,静吸着旱烟。他那昏晦的脸俯沉着,视线自额阴下注视地面。这种姿势在他是很不寻常的。因为平时这是表示生气的一种情态,而生气和饶新华却很少关连,尤其像今天喝了足够的米酒以后更是稀罕的事。
走出家里时,饶丁全这样告诉致平说:“老头儿吵嘴了。”
“跟谁?”致平问。
“福全。”
“怎么没看见他?”
“他在床上睡觉。”
“为什么吵嘴?”
饶丁全只皱了皱眉,轻轻地吐了一口气。又走了一段路之后他才和致平说起他家艰难的情形。虽说致平也是他的主人,不便对他说这种话,可是他和这位少主人平日混得像朋友一般,什么话都可以公开,不像在致远跟前需把某几种心事隐瞒起来。
丁全边走边告诉致平说:他的哥哥福全不喜欢给刘家当长工,愿意到外边去种田;草桥有一家亲戚,要把几分田租给他种。可是饶新华却不让他去。他瞧不起种田人。他说捏土块的人没出息。
“他要你们当长工吗?”致平问。
“也不一定。他倒要我们学他的样。”
“喝酒和钻山?”
“酒,我不喝的;钻山,老实说,我也不喜欢。”
“我知道。你也想种田吗?”
“假使我有田种。也行!”
沉默了一会儿,丁全又说:“种田总比做长工强。”
走了一段路致平又问:“他们时常吵吗?”
“时常。”
到了村里,他们先办农场事务——找开路所需要的工人,这很快就找妥了。在一个工人家中,正好有几个人在闲谈。其中有个老头儿,牙齿长长,面上很多皱纹。这老者问致平:外国人几时来收买农场的咖啡?接着,一个矮汉又问:“听说捉得一条山猪,你们农场就要抽取一腿,是不是你们有拿豆饼喂它?”
矮汉三四十岁的年纪,致平觉得很面熟,也许是那些常常进山猎取山猪的猎户之一。他时常听见这种又像讥笑又像讽刺的话。他知道这种话无需乎回答。这里融合着受压迫者的反抗和对异乡人的排外的敌意。他只默默地,但也和气地看着他们。
“万世流芳”的刘家,在本村也是数一数二的大伙房伙房:族人聚居的院子。,它在前清时曾繁荣过一个时候。但随着征服者日人的上陆,这伙房便零落起来了。它那剥落的墙壁和破陋的瓦棱以及那荒凉冷寂的气息,这一切都在说明一去不返的日子,和一部沧桑史,深深的院子一律用石砌成,在里面右边那个犄角便是淑华的家。
致平这是第一次到淑华的家,又是在笼罩了神秘的不透明的夜里,这使他稍微兴奋起来。他的脚步落在甃石上,声音听来也就有些异样。
时候还算早。他们俩进去时,人们正沉溺在寝前那段最富情趣的谈笑里。淑华的母亲头一个看见便堆起笑容迎了出来。人们也停止了谈话,一齐站起来让坐。
“怎么不出来吃饭呢?”阿喜嫂笑吟吟地,慈祥可亲地问。
“那倒用不着,”致平说,“我们有事哪。”
“不是找工人吗?找齐了?这伙房也有几个人说要去。”
房子又深又大。里头是厨房:锅炉、水缸、厨具和一切应用物品,看上去虽都陈旧粗陋,但却收拾得有条不紊。前边这头靠壁放了张桌子,算是饭厅,里壁和桌子中间挟放了一条大板凳。
致平和丁全被让进大板凳上坐着。有三四个男人,都是些由二十到三十几的年轻人。除开那瘦长脸孔貌像淑华的小伙子——这该是她的兄弟了——以外,致平全不认识。
“淑华到隔壁人家去了。”阿喜嫂抱歉似的说,“她不知道你要出来,要不,她是会回来的。”
“她知道我来——”
致平话还没说完,只听见外面一阵声浪,淑华进来了。
“我当是不来了呢!”她嚷着说。
“我从来不撒谎的。”致平说。
“还有往后呢,何必发誓。”
“不会错的。”
“我记着你的话。你还有什么事么?”
“没有。做什么?”
“那好极了!我领你去见一个人。”
“谁?”
“不能说,你去见了就知道。”
阿喜嫂过意不去,打岔说:“你看这孩子,多放肆,才初次见面呢!”
“我们见过几次了。”淑华不服气地说。
“越发胡说了。”
“真的,我们是见过几次。”刘致平也插口说。
“真的?”
阿喜嫂一时摸不着头脑,睁大了眼睛看看致平,又看看淑华。
“走呀,人家在等着你呢!”淑华催促起来。
“忙什么?”母亲仍旧笑吟吟地,“致平才到的呢,让他坐一会儿!”
“不!回头你们再谈好了;也还有丁全在这儿。”
淑华这种毫无顾忌的爽直和坦率,很使致平难为情。他迷惑地看着阿喜嫂,犹豫不决。
倒是母亲理解和同情年轻人的心,便说:“这孩子越大越撒野了。致平,那你就去吧,多半是琼妹,就在隔壁。”
跟在淑华的后边,致平犹是觉得脸热。走到外面时,淑华说:“很漂亮的人呢,你出来不是要见她的吗?”
“是叫琼妹的吧?”致平说。
“你认识她?”
“我哪里认识她,刚才你母亲不是说了吗?”
“就是她!你也见过一面。你还记得吧,前些时我和她在小坡上种番薯?刚才我叫她来,她不肯。”
琼妹的家,是大伙房前头东面几间又窄又小的瓦房,南临大路,面前有一口洋泥大水槽。
在琼妹的卧室门前,刘致平不觉踌躇起来。他不知道可不可以随便就闯进一个陌生年轻女人的寝房里去?然而这种顾忌,也只是刹那间的事情罢了。他一边感到莫名其妙的轻微的心跳,随在淑华之后,掀开半旧的竹帘走了进去。
屋里有两个年轻女人,坐在床沿上的是梁燕妹,致平认识的;另一个则坐在仅有的一只硬木凳上绣花——这该是琼妹了吧?她们两个人都同时站了起来。里面的梁燕妹忽然咯咯地好笑,态度随便而浪漫。
“笑什么?”淑华笑骂她。
致平虽然从前曾见过琼妹一次,但时间相距既远,又是在匆促间,一时没有看清楚。何况时间久了,印象也就模糊了,所以这时仍像是初次相见。
她和燕妹一样,丰满,柔腴;这和淑华的纤细苗条,正好相反。脸孔稍圆,双睑清楚,眼波流动,高高的额门有几条青筋隐约可辨;虽然这样,致平却觉得很美。
琼妹收起放在凳上的绣框,让致平坐。绣框的白缎布面上画着白鹤和牡丹。这两个在生活及习性上互不相关的动植物,却被人工统一在一个匠意里,发生了紧密的关系。
“绣得很好呀!常绣么?”
致平瞥了绣框一眼,觉得滑稽。
“不!”琼妹羞赧地说;把绣框放进床架上。
屋里陈设很简陋:竹床,窗前的红漆柜和柜上的梳妆盒,如此而已。
致平向琼妹问起南眉和芎蕉园,琼妹对南眉似乎没有好感。她说那地方她是住不惯的,什么都别扭,太阳一落,就阴惨惨的,好像什么地方都有鬼;走几步,又是福佬人福佬人:闽南人。的村子,福佬话她又一句也听不懂。又说:那地方有一种怪病,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病,怎样起因。人一患上这种怪病,便遍身黄肿,流黄水,好不怕人!
琼妹说话时总是俯视着地面,或看着自己的手掌,有时由眉阴下偷偷地向致平溜一眼。
致平发觉她也和淑华一样,一见面就管他叫“叔”,没头没脑的,这像当头一棒,在猝然间颇使致平有措手不及的感觉。这字眼在他脑际回响起来只觉得生疏,勉强而多余!又是什么亲戚呢?致平很觉纳闷。他恰似被强迫喝了污浊的水一般感到不舒服。
他们的谈话,开头以南眉为中心,先在它周围绕了一阵,然后转到别的话题上去。当致平提起他们在那山坡下初次见面的旧事时,琼妹低头微笑着。女性的柔媚和娇羞,很使致平心动。这晚的聚会留给致平很特别的感触,那印象是深刻的。是他生平第一次在女人闺房中不受干扰地和异性促膝长谈。每个人的性格和表情——燕妹浪漫与火热,琼妹的温柔与恬静,淑华的直爽与坦率——印到话里去,使得谈话带起韵致,别饶情趣。
致平在那里耽搁很久,才和燕妹一同告辞出来,仍由淑华伴回家。走到外面,燕妹说了声“明天见”,便独自去了。
夜渐渐地静下来。马路上行人稀疏。大部分的人家已经熄灯就寝了。大概是阴历二十几,五六分圆的月亮,恰好由东天升起。
从正厅门口经过时,致平仰首看见厅门上悬挂着一块匾,大概是前清时代哪个府县颁赐的。一盏电力不足的电灯朦胧地照出蓝底黄边的几个金字浮雕:“万世流芳”。仿佛看见了人类那一部兴衰隆替的生活史。
在淑华家里又坐了好大一会儿,出来时已经是很迟了,村里没有一星火光。
“很夜了!”致平向阿喜嫂说。
月亮升得很高了;一切都很静,一切都带上银灰色。山冈沐在月光中,又矮又小,屏住气息,仿佛睡着了,除开村犬的吠声,和小儿睡不熟的啼哭,一切都没有了声音。
“淑华和琼妹都姓刘呀?”
“是姓刘。”饶丁全这样回答,并没有觉察到对方不自然的声调,和脸孔异样的表情。
致平像咽下一枚针,但也不再问什么了。
丁全捕风捉影地给致平讲述一些他小时所听过关于“万世流芳”的刘家繁荣和零落的故事。
当光绪二十一年日军上陆台湾时,刘家那位英雄如何反抗日军,轰轰烈烈的事迹,至今还为人们歌颂着,传说着,这位英雄终于落到日人手里,死了!
他们边走边谈。清明的月亮迎面照着他们的脸孔。丁全越说越有兴致,为了自己说的故事而兴奋,黑的眼睛精神地转动着。相反地,致平却默不作声,心事重重的样子,他那苍白的面孔,这时更显苍白了。
抗日英雄的故事,虽也使致平感动,却未能捉住他全部的思想,他更大更多地关心着另一件事。
淑华称呼他“叔”,起初他觉得意外而不解。这是怎么回事呢?他的第一个解释是嫂嫂的亲戚。是应该称呼他“叔”的。再次是姑表,或姨表兄弟的儿女辈;这些也应该称呼他“叔”的。不过这样的话,应当都是异姓,是族外人呀!倘使这些都不是,那里还有——这也是最后的——那就是嫡兄或堂兄的儿女;即他的侄子辈。这样的侄子就很多,而且都称呼他“叔”。然而他们都在下庄老家。除开这几种还有什么呢?后来他也想到同姓。但是刘致平是受过现代教育的洗礼,宗法伦理的观念淡薄到等于零,因此他认为甚至连这种想法都滑稽,不通而愚蠢。
今晚,他为了找工人,访问了村子里好些人家,发现了有更多的人都对他同样称呼。这里有男人有女人有小孩,也有老头儿,使致平大大地吃惊,而且感到困惑。他被迫回到那自己曾一度认为不可能的想法;大概他们是同姓。
现在,这想法已得到证实了,但他的惊愕和惶惑只有更大更深。他想起那些人管自己叫“叔”时的声调和神态;是那样的自然而毫无矫饰。看上去,似乎他们都认为自己那样做是对的,是天经地义的,不为谦逊,也不是谄媚。他想起当一个须发全白,已老得当得起他的爷爷的老头儿,也带着尊敬的神气管他叫“叔”时,他是如何地惊慌失措。当时,他仿佛坐在针毡上,好难受。而这些都为了彼此脑袋上顶着同样一个字,如此而已!一种血缘的纽带,一种神圣的关系,在彼此陌生而毫无痛痒关系的人们之间迅速建立起来了。它是和平,但强制;是亲切,但盲目。在致平看来,这个“叔”便意味着一道墙,人们硬把它放进里面去,要他生活和呼吸都局限在那圈子里;而这又都是他所不愿意的。他也不明白自己何以会有这种思想,这种反应是很奇特的。对于淑华和琼妹,他根本不曾打算过要怎样,所以她们之是否和自己同姓,应该没有问题。但话虽如此,致平此时心里所发生的反感却又是无法排除的。好像他发现有人在侵害他的应得权利,而感到一点无声的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