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文艺犯》王恺的书评文摘
日期:2022-07-28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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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恺,70后待知名才子,祖籍北京,生于宜昌,长成为三峡好人后,迁往上海,阅尽洋场花事转徙帝都,供职《三联生活周刊》至今。

【编辑推荐】

本书是作者社会报道专业之外的“软文”结集,话题涉及美食、影戏、旅游、人文地理诸多方面,修身休闲皆宜,以深沉广阔的文艺眼光俯瞰人间、书写世界,故名为“文艺犯”。以冷眼观世界,以热心写人间,文笔颇得张爱玲神韵。

【名人的书评】

王恺是当今中国**秀的新闻人和专栏作家之一,也是**潜力的新一代作者。他撰写的数十万字社会与文化报道曾引起众多的读者关注。现为大陆近10年来**影响力之综合性杂志《三联生活周刊》资深主笔,曾报道汶川地震、宜黄拆迁等重大事件,在读者与媒体圈拥有极好的美誉度。《文艺犯》涉及电影、戏剧、旅游地理、吃喝玩乐等领域,其评论独到深刻而不乏对现实的嘲讽与针砭,令人推桌捶墙的精辟见解俯拾皆是。文笔尖诮流利,细腻考究,与张爱玲、小宝、毛尖为代表的沪上文风一脉相承,为同年龄段作者所仅见,更为时下读者所喜闻乐见。

【文艺犯的书摘】

序言走本是为停,停亦是为走朱伟王恺2005年进《三联生活周刊》之前在上海《东方早报》工作。他到《三联生活周刊》,赶上了一次机遇——正遇上策划抗战系列报道,他的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硕士的学历于是被注意。当时设想进入历史细节去重现当年的真实性,就派他去图书馆翻阅六十年前的旧报纸,结果发觉,他能沉浸其中,有所发现便能回编辑部欣欣然传播一番,沾沾自喜并因而乐此不疲。再细观察,虽然他在办公室找了个隐在角落里的座位,走路时步态有些拖沓,但倒是端着个肩、昂着个头,颇有些心气。因为参与抗战系列报道,他免去了初到社会部的很多摸爬滚打之苦,专业特长也一下子有了用武之地。在这个过程中,我看到了他可贵的潜质:好奇心,人的视界的展开,好奇心总是基础。王恺大约是在他这个年龄层人中少有的对物质与精神生活都保有贪婪的兴趣者。频繁的采访,走南闯北,每进入一个新领域,他似乎都会沉溺其中——去了一趟俄罗斯,回来告诉我,找了很多苏联钢琴家里赫特的唱片。到云南采访赌石,结识了翡翠专家,恶补玉石知识,替家人买了一堆玉石。到福建采访茶叶,迷上了茶,进而又混入品茶圈子,与一帮老茶骨成了朋友。采访越剧,找遍上海越剧界的老人,成了半个越剧专家,进而又将兴趣扩展到昆曲、京剧,俨然也成了票友。好吃喝当然更是他的本性,他本身宽体重,仍没有负担地大快朵颐。我时常吃惊他的精力与体力——兴趣越来越多,到处都要,到处都不满足,还是年轻,不愁时间与体量应付不了。间或也好奇:这些广泛的追求,处处都是需要银子的,他哪里来的经济实力呢?现在终于找到答案了:原来他把这些追求都换成了文字,以出卖这些文字换取现金,再把现金转换成新的物质或精神追求,在追求过程中再转换成文字转换成现金。这倒是一个不错的循环。问题是,在应付周刊已经很繁重的本职工作之余,还有精力在几年里不知疲倦地写下了这么多的“闲余”文字——这更得惊叹他的精力与体力了。相比较而言,在这些文字中,我还是觉得,他的游记写得最好,好到甚至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写游记首先要有见多识广的资本,在见多识广中,要能看到让人怦然心动的东西,看到情调与趣味,除了要观察力,还要有生动记述的能力。王恺在旅程中看到的,其实多是市井,他对登高望远、吟花弄月,追寻“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夜静桂花落,人静春山空”这样的风景,似无多少真实去踏访的兴趣。更多是在街边慵懒地坐下,懒散地“看着杯子里的气泡爆炸”,以看似不经意的目光搜索周边的角色。他的文字,有些轻浮,有些俏皮,实在也有些赤裸的肉欲的气息。比如写傍晚的光线,竟会用“天还没完全黑,那白光也有点像一个妓女身上白色的羽毛围巾”。准确吗?不一定。但以这样的语言串联起的感觉,确实也多了很多可咀嚼处。史铁生生前,记得我们曾有一次讨论好散文的标准。中国的散文传统,似乎只有两种标准,一种是承袭晚明小品的传统,追寻雅士情趣,诗境画境;另一种则是在人生况味中寻求情感寄附,再寻求情感共鸣。王恺这本集子中的文字,似乎与这两种标准都贴不上,他的游记关心的是角色们如何陶醉其间,各自肆意游曳的生态,是一种对角色们隐秘生态的好奇与揣摩,它们其实是另一种不受约束,更随机随己地记录的社会形态。王恺好吃,还自以为四方觅吃、吃成虎背熊腰的经历,已足以成为骨灰级食家,由此对无论古人李渔、袁枚;还是今人唐鲁孙、汪曾祺,多有不屑之辞。这令人体会到,还是少年轻浮——在我看,他写吃,不过是以游荡、已经“占有”过的姿态,进的是餐馆,面对的是食材,写的其实还是游记。只不过是一种“我已经吃过了”的游记罢了。其中有一些值得称道的描述,比如,“好比是终日靠在身边的肉体,一直本能地使用着,甚至有些厌倦那熟悉的气息,可是到了分开的时候,才想出其中绵绵纠缠的情意结来。”写的是一家常去的菜馆,倒很有缱绻的味道。但真正落到具体吃的感受上,则往往轻描淡写而过——味觉本是很难表达好的。面对实体,比如对北面、南面的感觉,无论被贬为“寒蠢”的炸酱面,还是被比作“《倾城之恋》里范柳原”的“长鱼面”,其实都缺少比较深入的探究。一碗酱,不同原料、不同火候,绝对能搅出不一样的香味,而因为不屑,这个探究的过程就被省略掉了,反而只追求一些新奇的感受。这倒有点当年海派文人的味道了,比如,我专门问他,“长鱼面”为什么能联系到范柳原呢?他回答,因为面做得粗枝大叶,浇头讲究,有点像范柳原的为人。这倒也算是一种有趣的想象。王恺的吃,我是觉得多少有些可惜的——总觉得他是真好吃,真的孜孜以求,但却是匆匆吃来,匆匆吃去,总有更好吃东西在勾引,只能不从容地培养出一张挑剔的嘴,还没等回味,又有新的诱惑了。吃来吃去,太匆匆。这可能是他的短处。但作为第一本文集,它确实已经包含了足够多的见识,这是他这些年持续好奇心的可喜收获。这种好奇心驱使他不知疲倦地游走,不断地打开一扇窗户又打开一扇窗户。一个人的容量确实是在接纳能力与消化程度,他的接纳能力与消化程度,无疑是令人羡慕的——古典的或时尚的,都一概兴致勃勃。正是这种源源不断的自发的兴趣,给了他不知疲倦地写作的源泉,不同质东西的相遇自然会彼此影响,他就在这样的影响下成长。我为他的成长而高兴,也由衷希望,他能在游走与停滞间找到更好的节奏——走本是为停,停亦是为走,这样记录下的文字,许是会沉着而有更多曲径通幽的细察力罢。(载2012-02-25《东方早报》,作者系《三联生活周刊》主编朱伟)

吃的重大|包菜、花生酱及偷情看韩少功的《山南水北》,最羡慕的是他自己种菜吃的“耐烦”之心,看他一年的蔬菜收成实在不错,十余种,一家人吃起来是饱足的,他选择居住的汨罗江畔我只是轻浮掠过,印象中没有山,也不知道他定居的山在哪里。只有烟雾一样的绿树,缓慢而沉重的白鹭,将绿树当作背景飞。那条著名的江浅而清,没有烟火气。那里种出来的包菜一定好吃。有书叫《素菜治百病》,包菜是清肝壮阳的首选菜,我从前只是在红菜汤里爱吃它,软,懒散,上面有点蕃茄造成的红油。浓重的油腻的红房子,悄无人迹的凯司令,那些没落而顽固存在的上海人的西餐厅总有这道菜——真是上海人的。三十多岁满面油哈气的男人,同样苍老却还打扮着的女人,一起倦怠而满足地带着考试成绩不错的女儿去吃饭的地方。不过他们叫罗宋汤,因为是当年的穷白俄瘪三留下来的遗迹——这个城市大概就这么点白俄遗迹了?上海人管茄子也叫落苏,也怪异得很。在湖南第一次吃到了手撕包菜,新鲜白亮的绿色,即使到油里火里去走了一回,还不肯掉去——一如湖南女人的性子。配菜的青辣椒也在争宠,包菜是不规则的手撕无误,青椒却是精致的菱形片,带着白色芬芳的筋,几乎每家饭馆都有,也都一样的好吃,手工业时代的操作却有着近乎精美的流水线结果,我想是湖南人摸透了包菜的个性,它需要的就是一点挂在身体上的颜色(酱油给的)、一点味道(辣椒给的)、一点尊重(被漫不经心地撕开总胜于整齐机械地切开)。湖南的天气真是不好,闷且湿热,北京人这几年爱叫桑拿天,其实他们哪里懂得什么是桑拿天,要过了长江,才能感觉到那种气息——似乎是进了一个阳气暴烈的蒸笼,一切升腾而起,陡然地让人没有了脾气——汗水是把胸背都弄得贴在衣服上为止的,难怪湖南的男人不穿上衣的居多,大街上走着,一两个壮实的乡下少年,黑而粗的脸,蛮横无理地追打在炎热湿润、脏水塘似的街道上,像一个夏天的梦,说不出是美丽抑或是恐怖。湖南女人蛮横而泼辣,只有她们做得出手撕包菜这种生机勃勃的蔬菜。想起马王堆汉墓的辛追复原像,虽然是美化了很多,但肯定有几分神似,特别是脸上的神色,高颧骨,凌然有杀气——看看他们留下来的绘画就明白了,根本就是非洲岩画。有几分像马蒂斯的后期作品,点滴淌着蜜一样的光泽。北京的餐馆,稍微正式点的就土,不如街边小店那么由衷粗略地畅快,可是手撕包菜只有这种土气而装潢崭新的地方有——局促的整体气息,从外地学了些菜回来,大概表示自己也能接待四方来客,也是个场面上的地方。其实菜名就表示了他们的虚心——北京人管包菜叫洋白菜。可惜手撕包菜在这里被蹂躏了几遍,首先不是撕开的,是那么简略地排列在盘子里,层层叠叠,洒上些酱醋。因为不会做,唯一的信念就是保持菜的美观,堆在那里缺油少盐的,这道菜简直就是个穿惨白婚纱的新娘尸体,因为惨白,也不算艳尸。其实北京市井小店的虾皮炒洋白菜一样好吃,两者都有点甜香,配合到一起,不逊于湖南的那道名菜。不要脸的大饭店把这道菜学去,改名虾米包菜。上次去一家号称北京金领店的餐厅,店员劝点的时候,总是说,点吧,家里做不出这味。怎么做不出?谁家没锅没油没虾皮?这道78元的昂贵蔬菜,专门给那些如水泥墙般装潢自己的白骨精吃,倒是相得益彰,她们的胃口和趣味都是改造化的。花生酱的境遇完全不同。包菜适合粗吃,可是花生酱却适合精细地咀嚼,用花生酱抹面包什么的,或者直接挖花生酱吃,最粗胚了——大概只有剽悍的美国人爱这样。杜杜说张爱玲意识到吃的严重,在书中往往只有夫妻才能同台吃饭,偷情者的吃都没有好下场——真是聪明的发现,例如王娇蕊,从开始就吃个不停,切下火腿肥的部分给丈夫吃,然后拿着琥珀桃仁卖弄风情,又喊新的潜在勾引者帮她塌花生酱——但是就是没和振保一起吃成饭,塌花生酱的时候也是她自己在吃,可见他们的爱情凶多吉少。电影里的陈冲已经完全没有上海女人味,但是她要振保帮她塌花生酱的时候,还是有种生硬的媚态。上海人不知道为什么那么爱吃花生酱,夏天家家卖蒸制的冷面,上面居然洒的也是稀释的花生酱。第一次吃我完全愣了——在外滩附近的一家小餐馆,估摸不是开给游客的,就是那种少生意的本地人的店,有几个中年人在漠然简单地吃,其实也不难吃,就是平淡一些,很索然,感觉是吃了完全不可吃的东西,例如嚼了报纸,白喇喇地空虚。冷面实在不是一种美味的食物,但是在上海,这么非理性的饮食之地,一切都昂然下去,弄得我到了北京满街找芝麻酱凉面吃。有次去当年尚未倒闭的北剧场看戏,和一个不太熟悉的女人看戏前随便吃饭,她高个子,有北方女人的快乐和寡淡。犹豫了一下,就把她吃了一半的芝麻酱凉面吃了,面不改色,实在是好久没吃了。她大概觉得我在追求她,也就没说什么。她一直在和人闹恋爱事件——有阵子完全不工作地闹,所以很容易想到那方面去。上海繁荣的花生酱把芝麻酱排挤得完全没了踪影,要在大超市里才能找到。要么就要在一些古怪的地方才能找到,家人甚至转了两次汽车去康定路一个菜场买。有次从北京坐飞机,随便往包里装了两瓶芝麻酱,安检的时候,那个满脸晦气的女人看着这玩意就生气,但是也没让我开盖检查,大概她也嫌麻烦。我庆幸没有,当时空落落的旅行包,就装了它们和两件白衬衫。吃真是重大的事情,不过现在过于丰衣足食,没人再那般看重这种仪式,我们往往是和偷情者的吃喝次数多于和名正言顺的那个人。偷情偷得好,吃起来也分外地骁勇——好像莫言写过的爷爷和奶奶最初相识的那几天,在床上的生活——吃都是利用性交间歇,所以吃得快,多,猛烈。偷情不好,当然吃得也索然——大仲马的小说里,火枪手去找吝啬的老情妇借钱,被迫亲热之后,她把一只瘦得皮包骨的母鸡做成汤,然后仅仅撕下一只翅膀给他——这么黑色幽默的饭局,只有老女人和包小情人的老男人才能做到。新婚夫妇的胖,当然也是性和食物的双重刺激。鲁本斯的画里,人人皆肥,看《十五到十八世纪的物质文明》,当年欧洲最发达的荷兰是吃的集散地,资产阶级肯定比封建领主吃得少而普通,但是胃口一定更放肆——灵魂自由的缘故。其实张爱玲也写过非婚者的饭局,《阿小悲秋》里的哥尔达,虽然长得像块半熟牛排,吃起来还是毫不动摇,约女人吃饭总是那么几道菜,对面吃饭的女人全都是鱼水之欢。细想想,1940年代的上海风流男人还是比我们现代人有礼仪,上床前至少还有顿常规饮食,现在的419却是几乎不沾饮食的边,来了就做,做完快走人,成为无数人的原则——哪里还有得吃?大概只有性太满足,期待第二次的,才会鬼祟地笑容满面地去吃。要么就是凄凉版,找不到性伴侣的老男人为了延迟小伴侣的跑路,请他尽量多吃点,《荒人手记》里写过。另一场非婚饭局是曼桢和世钧最后的晚餐,前面那么多次同桌都不算,始终有外人,他家或她家的家里人总在旁边,嘈杂的,拥挤的。可以想象张爱玲的婚姻态度——即使两人成亲,大概也还是一样地杂乱,热闹而无趣,是中国古画里的行乐图,看着和实现着,都是乏味而捱时间的,花哨而破败。人最少的时候,他们吃饭也是三个人,小说开始的地方反复出现,证实恋爱期吃不是主调。恋爱中的人大概是饱满的,成天食也不知道味,就算是在厨房中堆满了调味品,真正吃的还是爱人的身体和气息。可是世钧和曼桢甚至连这样的机会都没有。到了真正没干扰的时候,可是这餐饭,已经有“我们回不去了”的招牌在那里,所以吃的什么我们根本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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