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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瑾,专栏作家,《读品》创办人之一。其文笔优美而深刻,其视角宽广而独到,其文章被称赞为:有经济学者的功架,有律师的细致入微,有淘金者的热切和好奇,还有文人的质朴和纯真。
本书涉及炙手可热的作家和电影人,比如太宰治、村上春树、菲茨杰拉德、马尔克斯、王尔德以及徐皓峰、塔可夫斯基、小津安二郎等,通过对文学作品和电影的深度剖析,结合自身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独特视角,延伸出来一系列哲思美文。
全书分为爱、衰老和救赎三部分,是值得文艺青年期待的文艺大餐。
前言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
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
杀戮有时,医治有时;拆毁有时,建造有时;
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
抛掷石头有时,堆积石头有时;怀抱有时,不怀抱有时;
寻找有时,失落有时;保守有时,舍弃有时;
撕裂有时,缝补有时;静默有时,言语有时;
喜爱有时,恨恶有时;争战有时,和好有时。
——圣经和合本《传道书》
01
安娜为什么会死?
在我的记忆中,这似乎是*次严肃地考虑死亡,时间大概是中学,那时候我已经是重度阅读上瘾者,阅读的速度几乎和身体的成长相称。暑假的时候常常是图书馆没开门,我就已经在排队。或许这个地方对当时的我来说太重要了,记忆中借阅处柜台很高,每天只允许借出四本书,读完隔天再换四本,有时候借用别人的证件可以再多借四本。
安娜•卡列尼娜,一袭黑衣淡然出场,大可艳惊莫斯科上流舞会。她美到超自然,美到残忍,也愈加使得日后的欺骗、羞辱乃至死亡愈加黑暗,愈加不可接受,尤其是*后,安娜以卧轨的方式结束生命,“这种画十字的习惯动作,立刻使她回忆起一系列少女时代和童年时代的往事,笼罩住一切的黑暗顿时烟消云散,在一刹那间,人生带着她过去的全部幸福与欢乐出现在她的眼前。……就哔剥一声,昏暗下去,永远熄灭了”。
安娜为什么非死不可?安娜如果不死会如何?如果她没有和渥伦斯基在一起?或者,如果他们根本没有在那列从彼得堡来莫斯科的火车(该死的,又是火车)上相遇?……这些问题困扰了我大半年,这期间我不得不又重新读了一次《安娜•卡列尼娜》,速度非常慢,达到了一种痴魔的状态,如此才暂时放下种种怔忪怅然。
现在回头,当年要的无非是为诸多为什么寻找一个可能性的解释甚至安慰。然而,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有必然的答案,有的时候只能回答:无关对错,只是有时,譬如爱之绚丽徒劳,老之卑微枯寂,救赎之虚妄与可能——这构成人生不同况味的写照,也是本书的三则主题。
《有时》是一种对于生老病死的时态描述,无关价值观与伤春悲秋。比如《周礼•考工记•序》中曰:“天有时以生,有时以杀;草木有时以生,有时以死。”亦如开篇所引《圣经》:“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在中文里面,“有时”,还可以表示一件事终于结束了的意思,譬如“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国人喜欢说人生苦短,其实正是短让一切有为与无为有了意义,更何况,有时,我们不得不长叹人生苦长。生命有时关于爱,有时关于衰老,有时关于救赎,并不总是灿烂美好,也有各种生之败落,生之朽败,生之酸馊,有时简直就像张爱玲临去海外*后一眼看香港,“忽然空中飘来一缕屎臭,……而且还是马可孛罗的世界,色香味俱全。我觉得是香港的临去秋波,带点安抚的意味,若在我忆旧的份上”。
02
谁是*好的作家?或者,你*喜欢谁的小说?
很多人喜欢这样问。我在这本书中写了不少作家,其中很多应该写的人没有写。对于我而言,只是通过他们来完成我的思考,所写的人或者作品,所求无非是有一己心得。关于爱一节,我特别列入不少女性作品,女性作家的好处和坏处其实有时候只有女性能够完全体会,这或许和月亮有关的情绪以及姿态,
有时能够深入男性作家无法触及的细碎灵敏,有时候到底难脱局促,有些逼仄促狭以及过分自我映射。从时间来看,本书陆陆续续写了十来年,一些文章可以追溯到大学时代,那是一个可以肆无忌惮读书的自由岁月。例如谈奥威尔,写于多年前大学时的一个冬天,那时候迷恋后现代隐喻、意义消解、语言哲学之类形而上的东西,表达也更类似自呓,信息也更为密集,节奏也更为急促,有的段落今天读来多少不堪卒读,但还是保留原貌发出。有谁料想得到,在时间的循环中,阅读体验已经恍如隔世,而生存体验却越发接近。
当然简陋也是有的,但是也照旧保留,这也是“有时”的一部分吧。就像我写日本作家太宰治的文章《太宰治:懦弱与骄傲》,到如今已经接近十年。当时内地的中文世界并没有太多太宰治的资料,多数人也不知其人,我手边有他的系列台湾地区版本的作品,本着别人不写的我才去写的态度,信手写了一则文章,*初以无具名形式刊登在我和朋友合办的读书杂志《读品》。时日一久,这则文章不仅很多内容进入太宰治的百科,甚至文章中的一些段落句子也被附会为太宰治名言,可见互联网时代,太多信息并不一定真实可信。
作家当然有高下,但是就像生之四季,人在读书时,不同阶段有不同阶段的需求,有时需要他,有时需要她,有时需要他和她,有时谁也不需要。就像我小时候读雨果等人,心驰神往,长大觉得难以再读,反过来,读陀思妥耶夫斯基,小时候总觉得冗长枯燥,长大却觉得如此伟大——我过去打趣,如果有人问*伟大的小说家是谁?答陀思妥耶夫斯基*安全,这多少感觉有点类似男女艺人总选张曼玉作为*喜欢的影星,总不失分。如果说帕慕克、村上春树乃至托尔斯泰等小说家,都是在人间的那类小说家,甚至可以说和我们在一起,那么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是这样一种小说家,他不在天堂悲悯我们,就在地狱代我们受过。
近年中文写作圈亦很流行非虚构写作,这或许是一种失真年代的求真焦虑。我始终认为,对于伟大作家而言,他描述的必然是我们生活的一切以及尚未意识到的一切,这就是*伟大的真实。典型如奈保尔,他本意是成为一个小说家,即“高贵的驾驭想象力的作家”,但是*终却是两条腿走路,写虚构也写非虚构,而且在国内似乎他的非虚构更受推崇,但我从他的小说中对于了解别的世界真相受益良多。奈保尔是我近年才开始读的作家,我常常认为我应该更早读他,但也不得不承认过早难以全盘接受他的恶毒与犀利,某种程度上,与其烂俗地说他改变了我对于世界的看法,不如说他使得我对于世界的新视角从我心中破土发芽,无论虚构还是非虚构,他强大地提供了真实。
有一个自学成才的香港大亨颇爱读书,坊间便有文化人以读书的名义采访他。他就说他读书要点之一就是只看一方,因为他觉得这个世界只有true或者untrue。这是生意人的读书方式,务实又理性,甚至有效,事实上多数政治、经济等关于人类的社会学科都在true与untrue之间,并没有太多一成不变的真理,但是文学,却以一种近乎荒谬的形式存在*的正确,它全然是untrue。却又是在提供true,亦如加西亚•马尔克斯所言:“小说是用密码写就的现实,是对世界的揣度。小说中的现实不同于生活中的现实,尽管前者以后者为依据。这跟梦境一个样。”
浮生如梦,而梦比现实更真实。无论是奈保尔以小说展示复杂的第三世界,还是奥威尔用虚构写的《1984》,二者或许都不乏想象,现实就这样赤裸裸而多角度地被呈现出来,甚至强大到压迫每个人去思考。
土耳其小说家帕慕克因为诺奖(又是诺奖)而备受关注,他曾经说过小说和其他题材存在根本区别,“我们阅读故事就像在看风景,我们的心灵之眼将故事转化为图画,努力让自己融入图画的氛围之中,受其感染,并且实际上在不断地追寻它”。在我看来,这也类似于冷媒体与热媒体的区别,即阅读故事本身也是一种互动和参与,意味着潜意识的充分启动。一些研究也已经说明阅读会改造大脑,即使阅读虚构情节也可能激发大脑相关神经,看来阅读不仅影响我们的心灵(感性),也在改造我们的头脑(理性)。
文学应该有价值观吗?或者,什么样的价值观呢?
我曾经谈过这个问题,在此也再次重述一次。至少对于我来说,我对于不确定性的偏好要大于确定性,我甚至认为这就是文学的丰富性与独特性所在。按照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说法,文学提供的是多尺寸的鞋码,大家要试很多也未必合适,但却觉得好像有“某种意义”。
“某种意义”指向何处呢?这是一个永恒的哲学问题:认识你自己。故事是与人类*为紧密的连接,说书人的传统可以上溯到原始时代,而文学则是对于这种传统的延续。村上把故事比喻成魔术,小说家将其作为“白魔法”来使用,而一些*宗教组织则将其当作“黑魔法”利用。
毋庸置疑,黑魔法肯定比白魔法更有诱惑力。村上认为黑魔法指向*性,白魔法指向相对性,*性以干净的现实B取代混乱的现实A,这种替代看似一种逃离以及解脱,但是现实B真的是现实的吗?其中的自我看似获得确定性,却往往已经导向迷失。
在人类历史上,黑白魔法多次搏斗,而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分野亦隐含其中。村上定义小说家为“就是以多作观察、少下结论为生的人”。所谓“多作观察”,在我看来就是对于不确定性的展示,而“少下结论”则是对于太过确定性的警惕。这令人想起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在上海的一次谈话,他认为世界是一个问题,不是答案,“如果一个诗人声称诗歌表达一切,这意味着诗人和诗歌都结束了,因为你都已说完一切。我的困惑是,我想要全知全能的困惑,我只知道一件事情,就是我什么都不知道。这是人说过的*伟大的一句话”。
04
为何阅读?为何写作?文学是否无用?
活过,爱过,写过,这是司汤达的墓志铭,也是我喜欢的生命形式,简洁、庄重又丰富,小时候如此,成年之后也如此。乔治•奥威尔在谈论自己为什么写作时列举了四点,即自我表现的欲望、唯美的思想与热情、历史方面的冲动、政治上所作的努力。
对于我而言,无论司汤达的人生三味还是奥威尔的四点原则其实都指向了理解,即作为个体,无论读与写,都是在思维层次再现这个复杂的世界的一种努力,无论是从自我、美还是历史还是政治,都是一种人类为了达到理解而做出的智识努力。读是一种消费,写是一种生产,读书是借用别人的火炬照亮自己的路,而写作更多是燃烧自己照亮他人(或许仅仅是自己)。
文学构成理解的路径之一,不得不承认并非*路径。我的专业是经济,兴趣和工作也在此,读过很多经济政治理论分析的文章,甚至写了几本关于经济的书,所谓“效益”,简单功利而言就是有用无用。我所读所写多是借助理性,这些理论分析或多或少都致力于简化这个复杂的世界,这是人类*习惯也看起来*有效率的学习曲线,观察——归纳——总结。文学不同,对于文学而言,很多时候是致力于还原这个世界的复杂性。简化有益于知识的积累,而复杂有益于知识的理解,二者都很重要,但后者的意义往往被低估。
某种意义而言,复杂性是智力密度以及观察深度的产物,本来不是文学独享,如今这一技艺随着学科科层化而逐渐湮灭,使得表现复杂性是文学的擅长之处,成功的文学作品其实需要超过诸多政治、经济分析难以企及的洞察力,这就是文学对于复杂性所能带来的贡献,就像《泰晤士报》评价奈保尔的作品激烈之余,也力证像奈保尔这样的小说家“可以更敏捷、更有成效地指出问题所在,远胜世界银行经济学家们以及各种专家”。
文学无用,其要义并不提供行动指南以及道德教化,有时卑微可以看作人生的安慰剂,这种低到尘埃的卑微有时候恰恰是小说家应该有的高贵矜持。政治学者柏林亦表示,“指导人们如何生活,既不是小说家的责任,更不是道德哲学家的责任。道德哲学家的任务,仅在于帮助人们面对问题,面对可供选择的行动范围,向他们解释有哪些选择以及做出某种选择的原因”。从某种意义而言,我觉得指导人们如何生活是一些小说家的误区,即使*伟大的小说家也不例外,忍不住说教甚至僭越,例如托尔斯泰。
托尔斯泰写安娜之死,甚至借书中人物之口说安娜是个连死都死得那么卑鄙的女人,这也暗合该书题词“申冤在我,我必报复”——安娜必须死,这是上帝(或者直接说托尔斯泰)的主意,因为安娜是另外一个正面主人公列文的反面,她越美丽越应该死,越无辜死得应该越惨烈。不过安娜虽死犹生,而列文则虽生犹死,关于列文的线索本应该是全书与安娜平行的线索,结果安娜的光芒盖过一切,列文黯淡如夜。
安娜顽强的生命力在托尔斯泰的舞台上跳出了自己的天鹅之舞,这是文学的伟大之处,文学有其自行其是的规则。有时小说家出于天才或者仅仅是偶然,作为牵线木偶展示了人类显而易见又无人看清的无主之域,这里面似乎包含着全宇宙的真理,人物灵魂甚至鲜活到跳出原来作者的既定框架,任何简化与短语都是一种自作聪明,只有文学的繁复与真实可以不断再现与永久封存这种美的毁灭,但即使美毁灭了也仍旧是美的。
日后,我读了更多小说,以及各类小说之外的书,我对于安娜的死始终耿耿于怀,直到今天我仍旧不能完全释怀,不过这种情感由少年的不解甚至愤怒现在更多转化为一种接受与体会,每次回想都触及一种几乎感觉不到的疼痛,但这种疼痛又明确地提示内心某处的存在。安息吧!美丽的安娜。
任何伟大写作都是一种艺术的献祭,有个台湾女作家曾经说“小说写到*后,我说把美丽的给予艺术,把丑陋的留给人生,把温柔的给予别人,把暴力的留给自己”。每每想到这里,我总是很抱歉,他(她)们曾给予那么多的美好与温柔,如今却只能默默道一声,谢谢,这也是我写本书的一点初衷。
徐瑾
2015年8月于上海
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01
爱情从来都是一个谜,即使对于伟大的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亦是如此。
这位出生于1927年的哥伦比亚前记者可谓作家中的作家,大师中的大师。他的魔幻现实主义写作影响了世界,中国80年代崛起的余华、苏童等作家均受惠于他,甚至给莫言写传记的作家曾说“莫言只读了一页《百年孤独》,就兴奋得在房间里直打转转,然后就把这本书放下,开始写自己的小说了”,即使日后莫言名声日隆,也还是把马尔克斯比作“应该远离的灼热的高炉”,坦陈自己这20年来始终在跟马尔克斯搏斗。
谈文学成就,未能免俗一点就是诺贝尔文学奖。诺奖往往被视为对德高望重者的青年时代才华的致敬,而文学标准并不像其他领域那么高下分明,其中不少作家未必够资格,而够资格的也未必在其中,不少作家得奖之后也走过创作*,比如马尔克斯在以《百年孤独》登榜之后三年,在他58岁那年出版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在国外据说拥趸无数,首印量是《百年孤独》的150倍,在中国却堪称寂寞,或是少了诺奖的荣膺,多了传统的束缚。
这是马尔克斯的另一面,和《百年孤独》一样重要的另一面。马尔克斯甚至表示《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他走下魔幻的神坛,步入日常的人心,不过谁知道呢,人心或许比想象更离奇呢?在主人公的悲欢爱欲背后,时代背景清晰浮现,比起“先是从西班牙的统治中去的独立,而后又废除了奴隶制,这些都加速了贵族的衰落”的诸多城市变迁,人的命运显然更为幽微曲折。
换而言之,没有《百年孤独》,也就没有《霍乱时期的爱情》,然而它们又如此截然不同,堪比两生花,一本炙热而玄幻,有如有时天马行空,宏大而汪洋恣肆,一本则舒缓而沉静,有如灵行水面,琐碎而暗涌万千。毫无疑问,《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本爱情小说,甚至是一本古典的、太古典的爱情小说,“一切都是严肃的,有分寸的”。
02
这是一个传统的爱情故事,甚至还有一个略显老套的开始。
18岁的电报员阿里萨,私生子,身材消瘦而性格内向,过着纯洁而欢乐的日子——直到一个下午,他奉命去给一个叫洛伦索达萨的人送一封电报。在福音花园*古老的房子中,他除了找到洛伦索达萨,还邂逅了他正在朗读的女儿费尔明娜。两人偶然的一瞥,成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而阿里萨天真的日子也结束了。
洛伦索达萨不能接受女儿和一个电报员的感情,但是这并非两人爱情的实质阻碍,反而是两人情意升华的契机,“这是爱情之火熊熊燃烧的一年”。久别重逢之后,两人的幸福即在眼前,费尔明娜却在另一次两人邂逅中,瞬间体会了失望的深渊而非爱情的震撼。她自己放弃了这份感情,以一句“忘了吧”,轻轻结束两人关系。
尽管如此,阿里萨却没有忘记,即使费尔明娜找到了对她以及父亲而言都堪称*好的丈夫——出身高贵、举止温文、受人钦佩的乌尔比诺医生,*为关键的是,连阿里萨也不得不承认,就某种程度而言,医生和他一样深爱着费尔明娜。
在无数个不眠之夜与煎熬祈祷中,阿里萨始终在等待,等待医生的死去,这一等就是半个世纪——其间费尔明娜生儿育女,阅尽人世,成为受人尊敬的贵妇;而阿里萨也没有闲着,他不仅努力奋斗以期能够配得上费尔明娜的身份,更有数百位女人在暗中慰藉了他对于费尔明娜的渴望。
直到医生的离去,阿里萨的苦心经营逐步实现,他穷尽一生的准备终于派上用场。*终,他终于有机会对费尔明娜说出在53年7个月零11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他一直都准备好了的答案,“一生一世”。
03
这是一种近乎童话的故事,被拉长的等待更是显得百转千回。
小说中,阿里萨与622个情人的交往,更是被惊呼为穷尽爱情的各种可能,甚至因此冠之以“*伟大的爱情小说”——这一数字也往往作为宣传噱头为人津津乐道,但抛开数字之外,还有什么?
从阿里萨与不同情人的交往中,可以看出马尔克斯对于司汤达《乱爱情》以及福楼拜《情感教育》等前辈的致敬。不过按照米兰•昆德拉的定义,浪子有两类,“一类人在所有女人身上寻找他们自己的梦,他们对于女性的主观意念。另一类人则被欲念所驱使,想占有客观女性世界的无尽的多样性”。
如此,昆德拉笔下有200多位情人的托马斯自然是第二类,而有600多位情人的阿里萨显然是*类。他所有的激情以及思想,都为费尔明娜所占据。他对于女人如此顺利,其实也在于他内心对于爱情或者说费尔明娜的渴望,“他只要斜着眼睛瞟那么一下,就知道在哪里能够找到爱情”,而她们,显然感召于他的空洞,以“一个过客似的男人”接纳而抚慰他。
甚至,阿里萨诸多风流韵事,却又如此隐秘,各种理由也是为了费尔明娜。他一直表现得像是费尔明娜彻头彻尾的丈夫:“肉体上不忠,心灵上却死心塌地,又从不让自己的背叛给她带去痛苦。”——以至于当50多年后,费尔明娜表示自己一次也没有见过他的女人时,阿里萨用没有一丝颤抖的声音回答,“那是因为我为你保留了童贞”。
有人将这故事简化为三角恋,费尔明娜是书中衔接两位男主角阿里萨与阿尔比诺医生的重要角色,她如此幸运,看似同时得到两种爱情:富于激情的以及安稳妥帖的。但是就这本书而言,阿里萨是一位*主角。
阿里萨的一生,可谓理智的疯狂,堪称“疯人院里的疯子”。他每一句话往往都是当真,却总被误会为玩笑与痴癫,尤其是为了心中的“花冠女神”费尔明娜,他穷尽一切想象与可能,大到力争轮船公司总裁的身份地位,小到轮船上的“总统套餐”,数十年来,都是为了她。
但是作为他情爱的投射对象,费尔明娜却未必全然能心领神会。晚年的费尔明娜曾对儿媳道出了心里话:“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伎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但是,哪有什么“人们”呢,当年只是仅有21岁的费尔明娜做出了放弃的抉择。
终其一生,阿里萨对于费尔明娜只是一个过去的影子,甚至她丈夫死去之后,阿里萨对于她的追求也显得富于隐蔽的技巧,甚至那些打字机开始的来往书信,往往字斟句酌,在家长式的淳朴文风之下才敢倾诉爱情。
而对于阿里萨而言,他的一生,好的总是来得太迟。他想买下灯塔,却因为太年轻而没有钱,等有了钱,灯塔却已经国有化;他曾经想出版自己谈论爱情的书,却一直未能出版,等到可以出版的时候,却不得不发现他那一套却又早已经过时;他爱费尔明娜,却在年轻时候无法得到,50多年后,在其精心设计的“爱之旅程”之中,也无法重现昔日旅行的旧貌,无论是茂密的热带雨林还是吃蝴蝶的短吻鳄。
万幸的是,他*终得到所爱,即使是满脸皱纹的祖父祖母之间的爱,即使从“仿佛完全不受重力的束缚”的小母鹿步态到“老母鹿般的大腿”,这也让人怀疑他近乎良好的愿景。
04
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马尔克斯的小说中充满了各种马尔克斯式的定义与格言,《霍乱时期的爱情》也不例外。“软弱者永远无法进入爱情的王国,因为那是一个严酷、吝啬的国度”,“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凡是赤身裸体干的事都是爱”,“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灾难中的爱情更加伟大而高尚”,“爱情始终都是爱情,只不过距离死亡越近,爱情越浓郁”,“我对死亡感到*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这部小说马尔克斯显然倾注不少心力,他甚至说自己写完就像“掏空了一般”。其中,他自己的经历自不待言,电报员“连站”有时发报也有他父母的恋爱影子,而两位老人的爱恋更是源自一则真实新闻:有两位年过80的老人一直隐秘交往,但他们的往事*终被发现,是因为分别度假的他们,却被船工用桨活活打死在游艇上。
还是不得不回到爱情的定义。马尔克斯曾经这样说,“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常识也告诉我们,没有情境来定义一个名词显然偏颇,在这部小说中,“霍乱”是爱情的定语,也是爱情的“隐喻”。
“女人们躲避着阳光,就像躲避着某种令人不齿的传染病,就连清晨的弥撒中,她们也用纱巾遮着脸。她们的爱情迟缓而艰难,常常被不祥的预兆干扰,生命对她们来说简直也没完没了。”阿里萨的悲剧或者悲壮,就在于他过早就患上了一种类似霍乱症状的病症:爱情,它不仅有和霍乱一样的症状,而且会使得患者乐于受到煎熬。
毕竟,开篇所谓苦杏仁的气味,总是让人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已经暗中预兆了阿里萨的一生:这更是一本关于人生的小说,一个关于“耽溺”的故事,而短的总是爱情,长的总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