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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1891—1962),字适之,安徽绩溪人,20世纪中国著名的学者、思想家、教育家,在文、史、哲等诸多领域有突出贡献。是新文化运动的领袖,积极倡导白话文运动;提出“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著名方法论;推崇西方文化、倡导自由、民主与个性解放,并为之奋斗不辍,著述丰厚。他的思想不仅影响了当时的中国,在当下亦有深远意义。
收录胡适谈社会的39篇文章,展示了胡适先生对重要社会问题的探讨,这些文章的内容横跨了文化、民生、修身、历史、教育、社会改革、抗战,甚至妇女地位等诸多领域,逻辑严密,文辞优美,语言谐趣,亲和力十足,感染力又十足,开一代风气之先,影响至今。
胡适,纵横学界、政界、文化界都取得巨大的成就,是20世纪世界*有影响的人物之一,对当今青少年有着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无论是了解胡适的本身的成长经历,还是由此激励自己积极向上,都值得一看。
错过胡适一百年,如今仍是呼唤胡适的时代。
本书文章的内容横跨了文化、民生、修身、历史、教育、社会改革、抗战,甚至妇女地位等诸多领域,阅读本书,我们可以体会到胡适对于家国的热爱和思考。
归国杂感
我在美国动身的时候,有许多朋友对我道:“密斯忒胡,你和中国别了七个足年了,这七年之中,中国已经革了三次的命,朝代也换了几个了。真个是一日千里的进步。你回去时,恐怕要不认得那七年前的老大帝国了。”我笑着对他们说道:“列位不用替我担忧。我们中国正恐怕进步太快,我们留学生回去要不认得他了,所以他走上几步,又退回几步。他正在那里回头等我们回去认旧相识呢。”
这话并不是戏言,乃是真话。我每每劝人回国时莫存大希望: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所以我自己回国时,并不曾怀什么大希望。果然船到了横滨,便听得张勋复辟的消息。如今在中国已住了四个月了,所见所闻,果然不出我所料。七年没见面的中国还是七年前的老相识!到上海的时候,有一天,有一位朋友拉我到大舞台去看戏。我走进去坐了两点钟,出来的时候,对我的朋友说道:“这个大舞台真正是中国的一个绝妙的缩本模型。你看这‘大舞台’三个字岂不很新?外面的房屋岂不是洋房?里面的座位和戏台上的布景装潢又岂不是西洋新式?但是做戏的人都不过是赵如泉、沈韵秋、万盏灯、何家声、何金寿这些人。没有一个不是二十年前的旧古董!我十三岁到上海的时候,他们已成了老角色了。如今又隔了十三年了,却还是他们在台上撑场面。这十三年造出来的新角色都到哪里去了呢?你再看那台上做的《举鼎观画》。那祖先堂上的布景,岂不很完备?只是那小薛蛟拿了那老头儿的书信,就此跨马加鞭,却忘记了台上布的景是一座祖先堂!又看那出《四进士》。台上布景,明明有了门了,那宋士杰却还要做手势去关那没有的门!上公堂时,还要跨那没有的门槛!你看这二十年前的旧古董,在二十世纪的大舞台上做戏;装上了二十世纪的新布景,却偏要做那二十年前的旧手脚!这不是一副绝妙的中国现势图吗?”
我在上海住了十二天,在内地住了一个月,在北京住了两个月,在路上走了二十天,看了两件大进步的事:*件是“三炮台”的纸烟,居然行到我们徽州去了;第二件是“扑克”牌居然比麻雀牌还要时髦了。“三炮台”纸烟还不算希奇,只有那“扑克”牌何以会这样风行呢?有许多老先生向来学A、B、C、D,是很不行的,如今打起“扑克”来,也会说“恩德”“累死”“接客倭彭”了!这些怪不好记的名词,何以会这样容易上口呢?他们学这些名词这样容易,何以学正经的A、B、C、D,又那样蠢呢?我想这里面很有可以研究的道理。新思想行不到徽州,恐怕是因为新思想没有“三炮台”那样中吃罢?A、B、C、D,不容易教,恐怕是因为教的人不得其法罢?
我*次走过四马路,就看见了三部教“扑克”的书。我心想“扑克”的书已有这许多了,那别种有用的书,自然更不少了,所以我就花了一天的工夫,专去调查上海的出版界。我是学哲学的,自然先寻哲学的书。不料这几年来,中国竟可以算得没有出过一部哲学书。找来找去,找到一部《中国哲学史》,内中王阳明占了四大页,《洪范》倒占了八页!还说了些“孔子既受天之命”“与天地合德”的话。又看见一部《韩非子精华》,删去了《五蠹》和《显学》两篇,竟成了一部《韩非子糟粕》了。文学书内,只有一部王国维的《宋元戏曲史》是很好的。又看见一家书目上有翻译的莎士比亚剧本,找来一看,原来把会话体的戏剧,都改作了《聊斋志异》体的叙事古文!又看见一部《妇女文学史》,内中苏惠的回文诗足足占了六十页!又看见《饮冰室丛著》内有《墨学微》一书,我是喜欢看看墨家的书的人,自然心中很高兴。不料抽出来一看,原来是任公先生十四年前的旧作,不曾改了一个字!此外有一部《中国外交史》,可算是一部好书,如今居然到了三版了。这件事还可以使人乐观。此外那些新出版的小说,看来看去,实在找不出一部可看的小说。有人对我说,如今*风行的是一部《新华春梦记》,这也可以想见中国小说界的程度了。
总而言之,上海的出版界——中国的出版界——这七年来简直没有两三部以上可看的书!不但高等学问的书一部都没有,就是要找一部轮船上火车上消遣的书,也找不出!(后来我寻来寻去,只寻得一部吴稚晖先生的《上下古今谈》带到芜湖路上去看。)我看了这个怪现状,真可以放声大哭。如今的中国人,肚子饿了,还有些施粥的厂把粥给他们吃。只是那些脑子叫饿的人可真没有东西吃了。难道可以把些《九尾龟》《十尾龟》来充饥吗?
中文书籍既是如此,我又去调查现在市上*通行的英文书籍。看来看去,都是些什么莎士比亚的《威匿思商》《麦克白传》,阿狄生的《文报选录》,戈司密的《威克斐牧师》,欧文的《见闻杂记》……大概都是些十七世纪十八世纪的书。内中有几部十九世纪的书,也不过是欧文、迭更司、司各脱、麦考来几个人的书,都是和现在欧美的新思潮毫无关系的。怪不得我后来问起一位有名的英文教习,竟连BernardShaw的名字也不曾听见过,不要说Tchekoff和Andreyev了。我想这都是现在一班教会学堂出身的英文教习的罪过。这些英文教习,只会用他们先生教过的课本。他们的先生又只会用他们先生的先生教过的课本。所以现在中国学堂所用的英文书籍,大概都是教会先生的太老师或太太老师们教过的课本!怪不得和现在的思想潮流绝无关系了。
有人说,思想是一件事,文学又是一件事,学英文的人何必要读与现代新思潮有关系的书呢?这话似乎有理,其实不然。我们中国人学英文,和英国、美国的小孩子学英文,是两样的。我们学西洋文字,不单是要认得几个洋字,会说几句洋话,我们的目的在于输入西洋的学术思想。所以我以为中国学校教授西洋文字,应该用一种“一箭射双雕”的方法,把“思想”和“文字”同时并教。例如教散文,与其用欧文的《见闻杂记》,或阿狄生的《文报选录》,不如用赫胥黎的《进化杂论》。又如教戏曲,与其教莎士比亚的《威匿思商》,不如用BernardShaw的AndroclesandtheLion或是Galsworthy的Strife或Justice。又如教长篇的文字,与其教麦考来的《约翰生行述》,不如教弥尔的《群己权界论》。……我写到这里,忽然想起日本东京丸善书店的英文书目。那书目上,凡是英美两国一年前出版的新书,大概都有。我把这书目和商务书馆与伊文思书馆的书目一比较,我几乎要羞死了。
我回中国所见的怪现状,*普通的是“时间不值钱”。中国人吃了饭没有事做,不是打麻雀,便是打“扑克”。有的人走上茶馆,泡了一碗茶,便是一天了。有的人拿一只鸟儿到处逛逛,也是一天了。更可笑的是朋友去看朋友,一坐下便生了根了,再也不肯走。有事商议,或是有话谈论,到也罢了。其实并没有可议的事、可说的话。我有一天在一位朋友处有事,忽然来了两位客,是××馆的人员。我的朋友走出去会客,我因为事没有完,便在他房里等他。我以为这两位客一定是来商议这××馆中什么要事的。不料我听得他们开口道:“××先生,今回是打津浦火车来的,还是坐轮船来的?”我的朋友说是坐轮船来的。这两位客接着便说轮船怎样不便,怎样迟缓。又从轮船上谈到铁路上,从铁路上又谈到现在中交两银行的钞洋跌价。因此又谈到梁任公的财政本领,又谈到梁士诒的行踪去迹……谈了一点多钟,没有谈上一句要紧的话。后来我等的没法了,只好叫听差去请我的朋友。那两位客还不知趣,不肯就走。我不得已,只好跑了,让我的朋友去领教他们的“二梁优劣论”罢!
美国有一位大贤名弗兰克令(BenjaminFranklin)的,曾说道:“时间乃是造成生命的东西。”时间不值钱,生命自然也不值钱了。上海那些拣茶叶的女工,一天拣到黑,至多不过得二百个钱,少的不过得五六十钱!茶叶店的伙计,一天做十六七点钟的工,一个月平均只拿得两三块钱!还有那些工厂的工人,更不用说了。还有那些更下等、更苦痛的工作,更不用说了。人力那样不值钱,所以卫生也不讲究,医药也不讲究。我在北京、上海看那些店铺里和穷人家里的种种不卫生,真是一种黑暗世界。至于道路的不洁净,瘟疫的流行,更不消说了。*可怪的是无论阿猫阿狗都可挂牌医病,医死人了,也没有人怨恨,也没有人干涉。人命的不值钱,真可算得到了*了。
现今的人都说教育可以救种种的弊病。但是依我看来,中国的教育,不但不能救亡,简直可以亡国。我有十几年没到内地去了,这回回去,自然去看看那些学堂。学堂的课程表,看来何尝不完备?体操也有,图画也有,英文也有,那些国文、修身之类,更不用说了。但是学堂的弊病,却正在这课程完备上。例如我们家乡的小学堂,经费自然不充足了,却也要每年花六十块钱去请一个中学堂学生兼教英文唱歌。又花二十块钱买一架风琴。我心想这六十块一年的英文教习,能教什么英文?教的英文,在我们山里的小地方,又有什么用处?至于那音乐一科,更无道理了。请问那种学堂的音乐,还是可以增进“美感”呢?还是可以增进音乐知识呢?若果然要教音乐,为什么不去村乡里找一个会吹笛子的唱昆腔的人来教?为什么一定要用那实在不中听的二十块钱的风琴呢?那些穷人的子弟学了音乐回家,能买得起一架风琴来练习他所学的音乐知识吗?我真是莫名其妙了。所以我在内地常说:“列位办学堂,尽不必问教育部规程是什么,须先问这块地方上*需要的是什么。譬如我们这里*需要的是农家常识、蚕桑常识、商业常识、卫生常识,列位却把修身教科书去教他们做圣贤!又把二十块钱的风琴去教他们学音乐!又请一位六十块钱一年的教习教他们的英文!列位且自己想想看,这样的教育,造得出怎么样的人才?所以我奉劝列位办学堂,切莫注重课程的完备,须要注意课程的实用。尽不必去巴结视学员,且去巴结那些小百姓。视学员说这个学堂好,是没有用的。须要小百姓都肯把他们的子弟送来上学,那才是教育有成效了。”
以上说的是小学堂。至于那些中学校的成绩,更可怕了。我遇见一位省立法政学堂的本科学生,谈了一会,他忽然问道:“听说东文是和英文差不多的,这话可真吗?”我已经大诧异了。后来他听我说日本人总有些岛国的习气,忽然问道:“原来日本也在海岛上吗?”……这个固然是一个*的例。但是如今中学堂毕业的人才,高又高不得,低又低不得,竟成了一种无能的游民。这都由于学校里所教的功课,和社会上的需要毫无关涉。所以学校只管多,教育只管兴,社会上的工人、伙计、账房、警察、兵士、农夫……还只是用没有受过教育的人。社会所需要的是做事的人才,学堂所造成的是不会做事又不肯做事的人才,这种教育不是亡国的教育吗?
我说我的“归国杂感”,提起笔来,便写了三四千字。说的都是些很可以悲观的话。但是我却并不是悲观的人。我以为这二十年来中国并不是完全没有进步,不过惰性太大,向前三步又退回两步,所以到如今还是这个样子。我这回回家寻出了一部叶德辉的《翼教丛编》,读了一遍,才知道这二十年的中国实在已经有了许多大进步。不到二十年前,那些老先生们,如叶德辉、王益吾之流,出了死力去驳康有为,所以这书叫做《翼教丛编》。我们今日也痛骂康有为。但二十年前的中国,骂康有为太新;二十年后的中国,却骂康有为太旧。如今康有为没有皇帝可保了,很可以做一部《翼教续编》来骂陈独秀了。这两部“翼教”的书的不同之处,便是中国二十年来的进步了。
民国七年一月
(原载1918年1月15日《新青年》)
贞操问题
一
周作人先生所译的日本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新青年》四卷五号),我读了很有感触。这个问题,在世界上受了几千年无意识的迷信,到近几十年中,方才有些西洋学者正式讨论这问题的真意义。文学家如易卜生的“群鬼”和ThomasHardy的“苔丝”(Tess),都带着讨论这个问题。如今家庭专制*厉害的日本居然也有这样大胆的议论!这是东方文明史上一件极可贺的事。
当周先生翻译这篇文字的时候,北京一家很有价值的报纸登出一篇恰相反的文章。这篇文章是海宁朱尔迈的“会葬唐烈妇记”(7月23、24日北京《中华新报》)。上半篇写唐烈妇之死如下:
唐烈妇之死,所阅灰水,钱卤,投河,雉经者五,前后绝食者三;又益之以砒霜,则其亲试乎杀人之方者凡九。自除夕上溯其夫亡之夕,凡九十有八日。夫以九死之惨毒,又历九十八日之长,非所称百挫千折有进而无退者乎?……
下文又借出一件“俞氏女守节”的事来替唐烈妇作陪衬:
女年十九,受海盐张氏聘,未于归,夫夭,女即绝食七日;家人劝之力,始进糜曰,“吾即生,必至张氏,宁服丧三年,然后归报地下”。
*妙的是朱尔迈的论断:
嗟乎,俞氏女盖闻烈妇之风而兴起者乎?……俞氏女果能死于绝食七日之内,岂不甚幸?乃为家人阻之,俞氏女亦以三年为己任,余正恐三年之间,凡一千八十日有奇,非如烈妇之九十八日也。且绝食之后,其家人防之者百端……虽有死之志,而无死之间,可奈何?烈妇倘能阴相之以成其节,风化所关,猗欤甚矣!
这种议论简直是全无心肝的贞操论。俞氏女还不曾出嫁,不过因为信了那种荒谬的贞操迷信,想做那“青史上留名的事”,所以绝食寻死,想做烈女。这位朱先生要维持风化,所以忍心害理的巴望那位烈妇的英灵来帮助俞氏女赶快死了,“岂不甚幸!”这种议论可算得贞操迷信的*代表。《儒林外史》里面的王玉辉看他女儿殉夫死了,不但不哀痛,反仰天大笑道:“死得好!死得好!”(五十二回)王玉辉的女儿殉已嫁之夫,尚在情理之中。王玉辉自己“生这女儿为伦纪生色”,他看他女儿死了反觉高兴,已不在情理中了。至于这位朱先生巴望别人家的女儿替他未婚夫做烈女,说出那种“猗欤盛哉”的全无心肝的话,可不是贞操迷信的*代表吗?
贞操问题之中,*无道理的,便是这个替未婚夫守节和殉烈的风俗。在文明国里,男女用自由意志,由高尚的恋爱,订了婚约,有时男的或女的不幸死了,剩下的那一个因为生时爱情太深,故情愿不再婚嫁。这是合情理的事。若在婚姻不自由之国,男女订婚以后,女的还不知男的面长面短,有何情爱可言?不料竟有一种陋儒,用“青史上留名的事”来鼓励无知女儿做烈女,“为伦纪生色”“风化所关,猗欤盛矣!”我以为我们今日若要作具体的贞操论,*步就该反对这种忍心害理的烈女论,要渐渐养成一种舆论,不但永不把这种行为看作“猗欤盛矣”可旌表褒扬的事,还要公认这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恶;还要公认劝人做烈女,罪等于故意杀人。
这不过是贞操问题的一方面。这个问题的真相,已经与谢野晶子说得很明白了。他提出几个疑问,内中有一条是:“贞操是否单是女子必要的道德,还是男女都必要的呢?”这个疑问,在中国更为重要。中国的男子要他们的妻子替他们守贞守节,他们自己却公然嫖妓,公然纳妾,公然“吊膀子”。再嫁的妇人在社会上几乎没有社交的资格;再婚的男子,多妻的男子,却一毫不损失他们的身份,这不是*不平等的事吗?怪不得古人要请“周婆制礼”来补救“周公制礼”的不平等了。
我不是说,因为男子嫖妓,女子便该偷汉;也不是说,因为老爷有姨太太,太太便该有姨老爷。我说的是,男子嫖妓,与妇人偷汉,犯的是同等的罪恶;老爷纳妾,与太太偷人,犯的也是同等的罪恶。
为什么呢?因为贞操不是个人的事,乃是人对人的事;不是一方面的事,乃是双方面的事。女子尊重男子的爱情,心思专一,不肯再爱别人,这就是贞操。贞操是一个“人”对别一个“人”的一种态度。因为如此,男子对于女子,也该有同等的态度,若男子不能照样还敬,他就是不配受这种贞操的待遇。这并不是外国进口的妖言,这乃是孔丘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丘说: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
孔丘五伦之中,只说了四伦,未免有点欠缺。他理该加上一句道:
所求乎吾妇,先施之,未能也。
这才是大公无私的圣人之道!
二
我这篇文字刚才做完,又在上海报上看见陈烈女殉夫的事。今先记此事大略如下:
陈烈女名宛珍,绍兴县人,三世居上海。年十七,字王远甫之子菁士。菁士于本年三月廿三日病死,年十八岁。陈女闻死耗,即沐浴更衣,潜自仰药。其家人觉察,仓皇施救,已无及。女乃泫然曰:“儿志早决。生虽未获见夫,殁或相从地下……”言讫,遂死,死时距其未婚夫之死仅三时而已。(此据上海绍兴同乡会所出征文启)
过了两天,又见上海县知事呈江苏省长请予褒扬的呈文,中说:
呈为陈烈女行实可风,造册具书证明,请予按例褒扬事。……(事实略)……兹据呈称……并开具事实,附送褒扬费银六元前来。……知事复查无异。除先给予“贞烈可风”匾额,以资旌表外,谨援《褒扬条例》……之规定,造具清册,并附证明书,连同褒扬费,一并备文呈送,仰祈鉴核,俯赐咨行内务部将陈烈女按例褒扬,实为德便。
我读了这篇呈文,方才知道我们中华民国居然还有什么《褒扬条例》。于是我把那些条例寻来一看,只见*条九种可褒扬的行谊的第二款便是“妇女节烈贞操可以风世者”;第七款是“著述书籍,制造器用,于学术技艺或发明或改良之功者”;第九款是“年逾百岁者”!一个人偶然活到了一百岁,居然也可以与学术技艺上的著作发明享受同等的褒扬!这已是不伦不类可笑得很了。再看那条例《施行细则》解释*条第二款的“妇女节烈贞操可以风世者”如下:
第二条:《褒扬条例》*条第二款所称之“节”妇,其守节年限自三十岁以前守节至五十岁以后者。但年未五十而身故,其守节已及六年者同。
第三条:同条款所称之“烈”妇“烈”女,凡遇强暴不从致死,或羞忿自尽,及夫亡殉节者,属之。
第四条:同条款所称之“贞”女,守贞年限与节妇同。其在夫家守贞身故,及未符年例而身故者,亦属之。
以上各条乃是中国贞操问题的中心点。第二条褒扬“自三十岁以前守节至五十岁以后”的节妇,是中国法律明明认三十岁以下的寡妇不该再嫁;再嫁为不道德。第三条褒扬“夫亡殉节”的烈妇烈女,是中国法律明明鼓励妇人自杀以殉夫;明明鼓励未嫁女子自杀以殉未嫁之夫。第四条褒扬未嫁女子替未婚亡夫守贞二十年以上,是中国法律明明说未嫁而丧夫的女子不该再嫁人;再嫁便是不道德。
这是中国法律对于贞操问题的规定。
依我个人的意思看来,这三种规定都没有成立的理由。
*,寡妇再嫁问题。这全是一个个人问题。妇人若是对他已死的丈夫真有割不断的情义,他自己不忍再嫁;或是已有了孩子,不肯再嫁;或是年纪已大,不能再嫁;或是家道殷实,不愁衣食,不必再嫁——妇人处于这种境地,自然守节不嫁。还有一些妇人,对他丈夫,或有怨心,或无恩意,年纪又轻,不肯抛弃人生正当的家庭快乐;或是没有儿女,家又贫苦,不能度日——妇人处于这种境遇没有守节的理由,为个人计,为社会计,为人道计,都该劝他改嫁。贞操乃是夫妇相待的一种态度。夫妇之间爱情深了,恩谊厚了,无论谁生谁死,无论生时死后,都不忍把这爱情移于别人,这便是贞操。夫妻之间若没有爱情恩意,即没有贞操可说。若不问夫妇之间有无可以永久不变的爱情,若不问做丈夫的配不配受他妻子的贞操,只晓得主张做妻子的总该替他丈夫守节;这是一偏的贞操论,这是不合人情公理的伦理。再者,贞操的道德,“照各人境遇体质的不同,有时能守,有时不能守;在甲能守,在乙不能守”(用与谢野晶子的话)。若不问个人的境遇体质,只晓得说“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只晓得说“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用程子语);这是忍心害理,男子专制的贞操论。——以上所说,大旨只要指出寡妇应否再嫁全是个人问题,有个人恩情上、体质上、家计上种种不同的理由,不可偏于一方面主张不近情理的守节。因为如此,故我*反对国家用法律的规定来褒扬守节不嫁的寡妇。褒扬守节的寡妇,即是说寡妇再嫁为不道德,即是主张一偏的贞操论。法律既不能断定寡妇再嫁为不道德,即不该褒扬不嫁的寡妇。
第二,烈妇殉夫问题。寡妇守节*正当的理由是夫妇间的爱情。妇人殉夫*正当的理由也是夫妇间的爱情。爱情深了,生离尚且不能堪,何况死别?再加以宗教的迷信,以为死后可以夫妇团圆。因此有许多妇人,夫死之后,情愿杀身从夫于地下。这个不属于贞操问题。但我以为无论如何,这也是个人恩爱问题,应由个人自由意志去决定。无论如何,法律总不该正式褒扬妇人自杀殉夫的举动。一来呢,殉夫既由于个人的恩爱,何须用法律来褒扬鼓励?二来呢,殉夫若由于死后团圆的迷信,更不该有法律的褒扬了。三来呢,若用法律来褒扬殉夫的烈妇,有一些好名的妇人,便要借此博一个“青史留名”;是法律的褒扬反发生一种沽名钓誉,作伪不诚的行为了!
第三,贞女烈女问题。未嫁而夫死的女子,守贞不嫁的,是“贞女”;杀身殉夫的,是“烈女”。我上文说过,夫妇之间若没有恩爱,即没有贞操可说。依此看来,那未嫁的女子,对于他丈夫有何恩爱?既无恩爱,更有何贞操可守?我说到这里,有个朋友驳我道:“这话别人说了还可,胡适之可不该说这话。为什么呢?你自己曾做过一首诗,诗里有一段道:
我不认得他,他不认得我,我却常念他,这是为什么?
岂不因我们,分定常相亲?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
海外土生子,生不识故里,终有故乡情,其理亦如此。
依你这诗的理论看来,岂不是已订婚而未嫁娶的男女因为名分已定,也会有一种情意。既有了情意,自然发生贞操问题。你于今又说未婚嫁的男女没有恩爱,故也没有贞操可说,可不是自相矛盾吗?”
我听了这番驳论,几乎开口不得。想了一想,我才回答道:我那首诗所说名分上发生的情意,自然是有的;若没有那种名分上的情意,中国的旧式婚姻决不能存在。如旧日女子听人说他未婚夫的事,即面红害羞,即留神注意,可见他对他未婚夫实有这种名分上所发生的情谊。但这种情谊完全属于理想的。这种理想的情谊往往因实际上的反证,遂完全消灭。如女子悬想一个可爱的丈夫,及到嫁时,只见一个极下流不堪的男子,他如何能坚持那从前理想中的情谊呢?我承认名分可以发生一种情谊,我并且希望一切名分都能发生相当的情谊。但这种理想的情谊,依我看来实在不够发生终身不嫁的贞操,更不够发生杀身殉夫的节烈。即使我更让一步,承认中国有些女子,例如吴趼人《恨海》里那个浪子的聘妻,深中了圣贤经传的毒,由名分上真能生出极浓挚的情谊,无论他未婚夫如何淫荡,人格如何堕落,依旧贞一不变。试问我们在这个文明时代,是否应该赞成提倡这种盲从的贞操?这种盲从的贞操,只值得一句“其愚不可及也”的评论,却不值得法律的褒扬。法律既许未嫁的女子夫死再嫁,便不该褒扬处女守贞。至于法律褒扬无辜女子自杀以殉不曾见面的丈夫,那更是男子专制时代的风俗,不该存在于现今的世界。
总而言之,我对于中国人的贞操问题,有三层意见。
*,这个问题,从前的人都看作“天经地义”,一味盲从,全不研究“贞操”两字究竟有何意义。我们生在今日,无论提倡何种道德,总该想想那种道德的真意义是什么。《墨子》说得好:
子墨子问于儒者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子墨子曰,“子未我应也。今我问曰,‘何故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为男女之别也,’则子告我为室之故矣。今我问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是犹曰,‘何故为室?’曰,‘室以为室也’”。(《公孟》篇)
今试问人“贞操是什么?”或“为什么你褒扬贞操?”他一定回答道,“贞操就是贞操。我因为这是贞操,故褒扬他”。这种“室以为室也”的论理,便是今日道德思想宣告破产的证据。故我做这篇文字的*个主意只是要大家知道“贞操”这个问题并不是“天经地义”,是可以彻底研究,可以反复讨论的。
第二,我以为贞操是男女相待的一种态度,乃是双方交互的道德,不是偏于女子一方面的。由这个前提,便生出几条引申的意见:(一)男子对于女子,丈夫对于妻子,也应有贞操的态度;(二)男子做不贞操的行为,如嫖妓娶妾之类,社会上应该用对待不贞妇女的态度来对待他;(三)妇女对于无贞操的丈夫,没有守贞操的责任;(四)社会法律既不认嫖妓纳妾为不道德,便不该褒扬女子的“节烈贞操”。
第三,我*的反对褒扬贞操的法律。我的理由是:
(一)贞操既是个人男女双方对待的一种态度,诚意的贞操是完全自动的道德,不容有外部的干涉,不须有法律的提倡。
(二)若用法律的褒扬为提倡贞操的方法,势必至造成许多沽名钓誉、不诚实、无意识的贞操举动。
(三)在现代社会,许多贞操问题,如寡妇再嫁、处女守贞等等问题的是非得失,却都还有讨论余地,法律不当以武断的态度制定褒贬的规条。
(四)法律既不奖励男子的贞操,又不惩男子的不贞操,便不该单独提倡女子的贞操。
(五)以近世人道主义的眼光看来,褒扬烈妇烈女杀身殉夫,都是野蛮残忍的法律,这种法律在今日没有存在的地位。
民国七年七月
(原载1918年7月15日《新青年》第5卷第1号)
文学改良刍议
今之谈文学改良者众矣,记者末学不文,何足以言此?然年来颇于此事再四研思,辅以友朋辩论,其结果所得,颇不无讨论之价值。因综括所怀见解,列为八事,分别言之,以与当世之留意文学改良者一研究之。
吾以为今日而言文学改良,须从八事入手。八事者何?
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
一曰须言之有物
吾国近世文学之大病,在于言之无物。今人徒知“言之无文,行之不远”;而不知言之无物,又何用文为乎?吾所谓“物”,非古人所谓“文以载道”之说也。吾所谓“物”,约有二事:
(一)情感。《诗序》曰:“情动于中而形诸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此吾所谓情感也。情感者,文学之灵魂。文学而无情感,如人之无魂,木偶而已,行尸走肉而已。(今人所谓“美感”者,亦情感之一也。)
(二)思想。吾所谓“思想”,盖兼见地、识力、理想三者而言之。思想不必皆赖文学而传,而文学以有思想而益贵;思想亦以有文学的价值而益贵也;此庄周之文,渊明、老杜之诗,稼轩之词,施耐庵之小说,所以夐绝千古也。思想之在文学,犹脑筋之在人身。人不能思想,则虽面目姣好,虽能笑啼感觉,亦何足取哉?文学亦犹是耳。
文学无此二物,便如无灵魂无脑筋之美人,虽有秾丽富厚之外观,抑亦末矣。近世文人沾沾于声调字句之间,既无高远之思想,又无真挚之情感,文学之衰微,此其大因矣。此文胜之害,所谓言之无物者是也。欲救此弊,宜以质救之。质者何?情与思二者而已。
二曰不摹仿古人
文学者,随时代而变迁者也。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周、秦有周、秦之文学,汉、魏有汉、魏之文学,唐、宋、元、明有唐、宋、元、明之文学。此非吾一人之私言,乃文明进化之公理也。即以文论,有《尚书》之文,有先秦诸子之文,有司马迁、班固之文,有韩、柳、欧、苏之文,有语录之文,有施耐庵、曹雪芹之文,此文之进化也。试更以韵文言之:《击壤》之歌,《五子》之歌,一时期也;《三百篇》之“诗”,一时期也;屈原、荀卿之骚赋,又一时期也;苏、李以下,至于魏、晋,又一时期也;江左之诗流为排比,至唐而律诗大成,此又一时期也;老杜、香山之“写实”体诸诗(如杜之《石壕吏》《羌村》,白之《新乐府》),又一时期也;诗至唐而极盛,自此以后,词曲代兴,唐、五代及宋初之小令,此词之一时代也;苏、柳(永)、辛、姜之词,又一时代也;至于元之杂剧传奇,则又一时代矣。凡此诸时代,各因时势风会而变,各有其特长,吾辈以历史进化之眼光观之,决不可谓古人之文学皆胜于今人也。左氏、史公之文奇矣,然施耐庵之《水浒传》视《左传》《史记》,何多让焉?《三都》《两京》之赋富矣,然以视唐诗、宋词,则糟粕耳。此可见文学因时进化,不能自止。唐人不当作商、周之诗,宋人不当作相如、子云之赋——即令作之,亦必不工。逆天背时,违进化之迹,古不能工也。
既明文学进化之理,然后可言吾所谓“不摹仿古人”之说。今日之中国,当造今日之文学,不必摹仿唐、宋,亦不必摹仿周、秦也。前见《国会开幕词》,有云:“于铄国会,遵晦时休。”此在今日而欲为三代以上之文之一证也。更观今之“文学大家”,文则下规姚、曾,上师韩、欧;更上则取法秦、汉、魏、晋,以为六朝以下无文学可言,此皆百步与五十步之别而已,而皆为文学下乘。即令神似古人,亦不过为博物院中添几许“逼真赝鼎”而已,文学云乎哉!昨见陈伯严先生一诗云:
涛园钞杜句,半岁秃千毫,所得都成泪,相过问奏刀。
万灵噤不下,此老仰弥高。胸腹回滋味,徐看薄命骚。
此大足代表今日“*流诗人”摹仿古人之心理也。其病根所在,在于以“半岁秃千毫”之工夫作古人的钞胥奴婢,故有“此老仰弥高”之叹。若能洒脱此种奴性,不作古人的诗,而惟作我自己的诗,则决不致如此失败矣。
吾每谓今日之文学,其足与世界“*流”文学比较而无愧色者,独有白话小说(我佛山人,南亭亭长,洪都百炼生三人而已)一项。此无他故,以此种小说皆不事摹仿古人(三人皆得力于《儒林外史》《水浒》《石头记》。然非摹仿之作也),而惟实写今日社会之情状,故能成真正文学。其他学这个,学那个之诗古文家,皆无文学之价值也。今之有志文学者,宜知所从事矣。
三曰须讲文法
今之作文作诗者,每不讲求文法之结构。其例至繁,不便举之,尤以作骈文律诗者为尤甚。夫不讲文法,是谓“不通”。此理至明,无待详论。
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
此殊未易言也。今之少年往往作悲观,其取别号则曰“寒灰”“无生”“死灰”;其作为诗文,则对落日而思暮年,对秋风而思零落,春来则惟恐其速去,花发又惟惧其早谢。此亡国之哀音也。老年人为之犹不可,况少年乎?其流弊所至,遂养成一种暮气,不思奋发有为,服劳报国,但知发牢骚之音,感喟之文;作者将以促其寿年,读者将亦短其志气:此吾所谓无病之呻吟也。国之多患,吾岂不知之?然病国危时,岂痛哭流涕所能收效乎?吾惟愿今之文学家作费舒特(Fichte),作玛志尼(Mazzini),而不愿其为贾生、王粲、屈原、谢皋羽也。其不能为贾生、王粲、屈原、谢皋羽,而徒为妇人醇酒丧气失意之诗文者,尤卑卑不足道矣!
五曰务去烂调套语
今之学者,胸中记得几个文学的套语,便称诗人。其所为诗文处处是陈言烂调,“蹉跎”“身世”“寥落”“飘零”“虫沙”“寒窗”“斜阳”“芳草”“春闺”“愁魂”“归梦”“鹃啼”“孤影”“雁字”“玉楼”“锦字”“残更”……之类,累累不绝,*可憎厌。其流弊所至,遂令国中生出许多似是而非、貌似而实非之诗文。今试举吾友胡先骕先生一词以证之:
荧荧夜灯如豆,映幢幢孤影,凌乱无据。翡翠衾寒,鸳鸯瓦冷,禁得秋宵几度?么弦漫语,早丁字帘前,繁霜飞舞。袅袅余音,片时犹绕柱。
此词骤观之,觉字字句句皆词也,其实仅一大堆陈套语耳。“翡翠衾”“鸳鸯瓦”,用之白香山《长恨歌》则可,以其所言乃帝王之衾之瓦也。“丁字帘”“么弦”,皆套语也。此词在美国所作,其夜灯决不“荧荧如豆”,其居室尤无“柱”可绕也。至于“繁霜飞舞”,则更不成话矣。谁曾见繁霜之“飞舞”耶?
吾所谓务去烂调套语者,别无他法,惟在人人以其耳目所亲见亲闻所亲身阅历之事物,一一自己铸词以形容描写之;但求其不失真,但求能达其状物写意之目的,即是工夫。其用烂调套语者,皆懒惰不肯自己铸词状物者也。
六曰不用典
吾所主张八事之中,惟此一条*受朋友攻击,盖以此条*易误会也。吾友江亢虎君来书曰:
所谓典者,亦有广狭二义。饾饤獭祭,古人早悬为厉禁;若并成语故事而屏之,则非惟文字之品格全失,即文字之作用亦亡。……文字*妙之意味,在用字简而涵义多。此断非用典不为功。不用典不特不可作诗,并不可写信,且不可演说。来函满纸“旧雨”“虚怀”“治头治脚”“舍本逐末”“洪水猛兽”“发聋振聩”“负弩先驱”“心悦诚服”“词坛”“退避三舍”“滔天”“利器”“铁证”……皆典也。试尽抉而去之,代以俚语俚字,将成何说话?其用字之繁简,犹其细焉。恐一易他词,虽加倍蓰而涵义仍终不能如是恰到好处,奈何?……
此论极中肯要。今依江君之言,分典为广狭二义,分论之如下:
(一)广义之典非吾所谓典也。广义之典约有五种:
(甲)古人所设譬喻,其取譬之事物,含有普通意义,不以时代而失其效用者,今人亦可用之。如古人言“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今人虽不读书者,亦知用“自相矛盾”之喻,然不可谓为用典也。上文所举例中之“治头治脚”“洪水猛兽”“发聋振聩”……皆此类也。盖设譬取喻,贵能切当,若能切当,固无古今之别也。若“负弩先驱”“退避三舍”之类,在今日已非通行之事物,在文人相与之间,或可用之,然终以不用为上。如言“退避”,千里亦可,百里亦可,不必定用“三舍”之典也。
(乙)成语。成语者,合字成辞,别为意义。其习见之句,通行已久,不妨用之。然今日若能另铸“成语”,亦无不可也。“利器”“虚怀”“舍本逐末”……皆属此类。此非“典”也,乃日用之字耳。
(丙)引史事。引史事与今所论议之事相比较,不可谓为用典也。如老杜诗云,“未闻殷周衰,中自诛褒妲”,此非用典也。近人诗云,“所以曹孟德,犹以汉相终”,此亦非用典也。
(丁)引古人作比。此亦非用典也。杜诗云,“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此乃以古人比今人,非用典也。又云:“伯仲之间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此亦非用典也。
(戊)引古人之语。此亦非用典也。吾尝有句云,“我闻古人言,艰难惟一死。”又云,“尝试成功自古无,放翁此语未必是。”此乃引语,非用典也。
以上五种为广义之典,其实非吾所谓典也。若此者可用可不用。
(二)狭义之典,吾所主张不用者也。吾所谓用“典”者,谓文人词客不能自己铸词造句以写眼前之景,胸中之意,故借用或不全切,或全不切之故事陈言以代之,以图含混过去,是谓“用典”。上所述广义之典,除戊条外,皆为取譬比方之辞。但以彼喻此,而非以彼代此也。狭义之用典,则全为以典代言,自己不能直言之,故用典以言之耳。此吾所谓用典与非用典之别也。狭义之典亦有工拙之别,其工者偶一用之,未为不可,其拙者则当痛绝之。
(子)用典之工者。此江君所谓用字简而涵义多者也。客中无书不能多举其例,但杂举一二,以实吾言:
(1)东坡所藏“仇池石”,王晋卿以诗借观,意在于夺。东坡不敢不借,先以诗寄之,有句云,“欲留嗟赵弱,宁许负秦曲。传观慎勿许,间道归应速。”此用蔺相如返璧之典,何其工切也!
(2)东坡又有“章质夫送酒六壶,书至而酒不达”。诗云:“岂意青州六从事,化为乌有一先生。”此虽工已近于纤巧矣。
(3)吾十年前尝有“读《十字军英雄记》”一诗云:“岂有酖人羊叔子?焉知微服赵主父?十字军真儿戏耳,独此两人可千古。”以两典包尽全书,当时颇沾沾自喜,其实此种诗,尽可不作也。
(4)江亢虎代华侨诔陈英士文有“未悬太白,先坏长城。世无麑,乃戕赵卿”四句,余极喜之。所用赵宣子一典,甚工切也。
(5)王国维咏史诗,有“狼虎在堂室,徙戎复何补?神州遂陆沉,百年委榛莽。寄语桓元子,莫罪王夷甫”。此亦可谓使事之工者矣。
上述诸例,皆以典代言,其妙处,终在不失设譬比方之原意;惟为文体所限,故譬喻变而为称代耳。用典之弊,在于使人失其所欲譬喻之原意。若反客为主,使读者迷于使事用典之繁,而转忘其所为设譬之事物,则为拙矣。古人虽作百韵长诗,其所用典不出一二事而已(《北征》与白香山《悟真寺诗》皆不用一典。),今人作长律则非典不能下笔矣。尝见一诗八十四韵,而用典至百余事,宜其不能工也。
(丑)用典之拙者。用典之拙者,大抵皆懒惰之人,不知造词,故以此为躲懒藏拙之计。惟其不能造词,故亦不能用典也。总计拙典亦有数类:
(1)比例泛而不切,可作几种解释,无确定之根据。今取王渔洋《秋柳》一章证之:
娟娟凉露欲为霜,万缕千条拂玉塘。浦里青荷中妇镜,江干黄竹女儿箱。空怜板渚隋堤水,不见瑯琊大道王。若过洛阳风景地,含情重问永丰坊。
此诗中所用诸典无不可作几样说法者。
(2)僻典使人不解。夫文学所以达意抒情也。若必求人人能读五车之书,然后能通其文,则此种文可不作矣。
(3)刻削古典成语,不合文法。“指兄弟以孔怀,称在位以曾是”(章太炎语),是其例也。今人言“为人作嫁”,亦不通。
(4)用典而失其原意。如某君写山高与天接之状,而曰“西接天倾”是也。
(5)古事之实有所指,不可移用者,今往往乱用作普通事实。如古人灞桥折柳,以送行者,本是一种特别土风。阳关、渭城亦皆实有所指。今之懒人不能状别离之情,于是虽身在滇越,亦言灞桥;虽不解阳关、渭城为何物,亦皆言“阳关三叠”“渭城离歌”。又如张翰因秋风起而思故乡之莼羹鲈脍,今则虽非吴人,不知莼鲈为何味者,亦皆自称有“莼鲈之思”。此则不仅懒不可救,直是自欺欺人耳!
凡此种种,皆文人之下下工夫,一受其毒,便不可救。此吾所以有“不用典”之说也。
七曰不讲对仗
排偶乃人类言语之一种特性,故虽古代文字,如老子、孔子之文,亦间有骈句。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三排句也。“食无求饱,居无求安”;“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此皆排句也。然此皆近于语言之自然,而无牵强刻削之迹;尤未有定其字之多寡,声之平仄,词之虚实者也。至于后世文学末流,言之无物,乃以文胜;文胜之极,而骈文律诗兴焉,而长律兴焉。骈文律诗之中非无佳作,然佳作终鲜。所以然者何?岂不以其束缚人之自由过甚之故耶?(长律之中,上下古今,无一首佳作可言也。)今日而言文学改良,当“先立乎其大者”,不当枉废有用之精力于微细纤巧之末,此吾所以有废骈废律之说也。即不能废此两者,亦但当视为文学末技而已,非讲求之急务也。
今人犹有鄙夷白话小说为文学小道者,不知施耐庵、曹雪芹、吴趼人皆文学正宗,而骈文律诗乃真小道耳。吾知必有闻此言而却走者矣。
八曰不避俗字俗语
吾惟以施耐庵、曹雪芹、吴趼人为文学正宗,故有“不避俗字俗语”之论也(参看上文第二条下)。盖吾国言文之背驰久矣。自佛书之输入,译者以文言不足以达意,故以浅近之文译之,其体已近白话。其后佛氏讲义语录尤多用白话为之者,是为语录体之原始。及宋人讲学以白话为语录,此体遂成讲学正体(明人因之)。当是时,白话已久入韵文,观唐、宋人白话之诗词可见也。及至元时,中国北部已在异族之下,三百余年矣(辽、金、元)。此三百年中,中国乃发生一种通俗行远之文学。文则有《水浒》《西游》《三国》……之类,戏曲则尤不可胜计(关汉卿诸人,人各著剧数十种之多。吾国文人著作之富,未有过于此时者也)。以今世眼光观之,则中国文学当以元代为*盛;可传世不朽之作,当以元代为*多,此可无疑也。当是时,中国之文学*近言文合一,白话几成文学的语言矣。使此趋势不受阻遏,则中国几有一“活文学”出现,而但丁、路得之伟业(欧洲中古时,各国皆有俚语,而以拉丁文为文言,凡著作书籍皆用之,如吾国之以文言著书也。其后意大利有但丁(Dante)诸文豪,始以其国俚语著作。诸国踵兴,国语亦代起。路得(Luther)创新教,始以德文译《旧约》《新约》,遂开德文学之先。英、法诸国亦复如是。今世通用之英文《新旧约》乃1611年译本,距今才三百年耳。故今日欧洲诸国之文学,在当日皆为俚语。迨诸文豪兴,始以“活文学”代拉丁之死文学;有活文学而后有言文合一之国语也),几发生于神州。不意此趋势骤为明代所阻,政府既以八股取士,而当时文人如何、李七子之徒,又争以复古为高,于是此千年难遇言文合一之机会,遂中道夭折矣。然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可断言也(此“断言”乃自作者言之,赞成此说者今日未必甚多也)。以此之故,吾主张今日作文作诗,宜采用俗语俗字。与其用三千年前之死字(如“于铄国会,遵晦时休”之类),不如用二十世纪之活字;与其作不能行远、不能普及之秦、汉、六朝文字,不如作家喻户晓之《水浒》《西游》文字也。
结论
上述八事,乃吾年来研思此一大问题之结果。远在异国,既无读书之暇晷,又不得就国中先生长者质疑问难,其所主张容有矫枉过正之处。然此八事皆文学上根本问题,一一有研究之价值。故草成此论,以为海内外留心此问题者作一草案。谓之刍议,犹云未定草也,伏惟国人同志有以匡纠是正之。
民国六年一月
(原载1917年1月1日《新青年》第2卷第5号,
又载1917年3月《留美学生季报》春季第1号)
庄子哲学浅释
从来的人,只因把庄子的哲学看得太神秘玄妙,所以不能懂得庄子。依我个人看来,庄子的学说其实并没有什么十分玄妙神秘之处。所以我这篇述庄的文字便叫做“浅释”,不但要用浅近的文字去讲庄子的哲学,并且要使人知道庄子的哲学只是粗浅的寻常道理。
(上)庄子时代的生物进化论
一、庄子略传。庄子一生的事迹,我们不甚知道。据《史记》,庄子名周,是蒙人。曾作蒙漆园吏。《史记》又说他和梁惠王、齐宣王同时。我们知道他曾和惠施往来,又知他死在惠施之后。大概他死时当在西历纪元前275年左右,正当惠施、公孙龙两人之间。
《庄子》书,《汉书·艺文志》说有五十二篇。如今所存只有三十三篇。共分内篇七,外篇十五,杂篇十一。其中内篇七篇,大致都可信。但也有后人加入的话。外篇和杂篇便更靠不住了。即如“胠箧篇”说田成子十二世有齐国。自田成子到齐亡时,仅得十二世(此依《竹书纪年》。若依《史记》,则但有十世耳)。可见此篇决不是庄子自己作的。至于《让王》《说剑》《盗跖》《渔父》诸篇,文笔极劣,全是假托。这二十六篇之中,至少有十分之九是假造的。大抵《秋水》《庚桑楚》《寓言》三篇*多可靠的材料。《天下篇》是一篇绝妙的后序,却决不是庄子自作的。其余的许多篇,大概都是后人杂凑和假造的了。读古书*不容易。稍一不慎便要受欺。《庄子》一书,便是一例。
《庄子·天下篇》说:
寂漠无形,变化无常;死与生欤?天地并欤?神明往欤?芒乎何之?忽乎何适?万物毕罗,莫足以归——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庄周闻其风而悦之。
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恣纵而不傥,不以觭见之也。以天下为沉浊不可与庄语,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非死生无终始者为友。其于本也,弘大而辟,深闳而肆。其于宗也,可谓稠适而上遂矣(《释文》云:稠音调,本亦作调)。虽然,其应于化而解于物也,其理不竭,其来不蜕,芒乎昧乎,未之尽者。
这一段评论庄子的哲学,*为简切精当。庄子的学说,只是一个“出世主义”。他虽与世俗处,却“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非死生无终始者为友”。中国古代的出世派哲学至庄子始完全成立。我们研究他的哲学,且先看他的根据在什么地方。
二、万物变迁的问题。试看上文引的《天下篇》论庄子哲学的*段便说:“寂漠无形,变化无常;死与生欤?天地并欤?神明往欤?芒乎何之?忽乎何适?万物毕罗,莫足以归——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庄周闻其风而悦之。”可见庄子哲学的起点,只在一个万物变迁的问题。这个问题,从前的人也曾研究过。老子的“万物生于有,有在于无”,便是老子对于这问题的解决。孔子的“易”便是孔子研究这问题的结果。孔子以为万物起于简易而演为天下之至赜,又说“刚柔相推而生变化”。这便是孔子的进化论。但是老子、孔子都不曾有什么完备周密的进化论,又都不注意生物进化的一方面。到了墨子以后,便有许多人研究“生物进化”一个问题。《天下篇》所记惠施、公孙龙的哲学里面,有“卵有毛”“犬可以为羊”“丁子有尾”诸条,都可为证。《墨子·经上篇》说“为”有六种:(一)存、(二)亡、(三)易、(四)荡、(五)治、(六)化。《经说上》解“化”字说:“鼃买,化也。”买当是贸字之误。贸有变易之义。《经上》又说:“化,征易也。”《经说》解这条说:“化,若鼃化为鹑。”征字疑是“微”字之误。微有“暗地里”的意思,如“微行”“微服”之微。两条所举,都是“鼃化为鹑”一例。此又可见当时有人研究生物变化的问题了。但是关于这问题的学说,*详细*重要的却在《列子》《庄子》两部书里面。如今且先说《列子》书中的生物进化论。
三、《列子》书中的生物进化论。《列子》这部书本是后人东西杂凑的,所以这里面有许多互相冲突的议论。即如进化论,这书中也有两种。*种说:
夫有形者生于无形,则天地安从生?故曰: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见气也。太初者,气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质之始也。气形质具而未相离,故曰浑沦。浑沦者,言万物相浑沦而未离也。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易无形埒□,易变而为一,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九变者,究也。乃复变而为一。一者,形变之始也。清轻者上为天,浊重者下为地。
这一大段全是《周易·乾凿度》的话。《乾凿度》一书决非秦以前的书,这一段定是后人硬拉到《列子》书中去的。我们且看那第二种进化论如何说法:
有生,不生;有化,不化。不生者能生生;不化者能化化。……不生者疑独,不化者往复。往复,其际不可终。疑独,其道不可穷。……故生物者不生,化物者不化。自生、自化、自形、自色、自智、自力、自消、自息谓之生,化、形、色、智、力、消、息者,非也。……故有生者,有生生者;有形者,有形形者;有声者,有声声者;有色者,有色色者;有味者,有味味者。生之所生者,死矣,而生生者未尝终。形之所形者,实矣,而形形者未尝有。声之所生者,闻矣,而声声者未尝发。色之所色者,彰矣,而色色者未尝显。味之所味者,尝矣,而味味者未尝呈。皆“无”为之职也。能阴能阳,能柔能刚;能短能长,能圆能方;能生能死,能暑能凉;能浮能沉,能宫能商;能出能没,能玄能黄;能甘能苦,能膻能香。无知也,无能也,而无不知也,而无不能也。(《列子·天瑞篇》)
“疑独”的疑字,前人往往误解了。《说文》有两个疑字:一个作(),训“定也”(从段氏说)。一个作(),训“惑也”。后人把两字并成一字。这段的疑字,如《诗经》“靡所止疑”及《仪礼》“疑立”的疑字,皆当作“定”解。疑独便是永远单独存在。
这一段说的是有一种“无”:无形、无色、无声、无味,却又是形声色味的原因;不生、不化,却又能生生化化。因为他自己不生,所以永久是单独的(疑独)。因为他自己不化,所以化来化去终归不变(往复)。这个“无”可不是老子的“无”了。老子的“无”是虚空的空处。《列子》书的“无”,是一种不生、不化,无形色声味的原质。一切天地万物都是这个“无”自生、自化、自形、自色、自智、自力、自消、自息的结果。
既然说万物自生、自化、自形、自色、自智、自力、自消、自息,自然不承认一个主宰的“天”了。《列子》书中有一个故事,*足破除这种主宰的天的迷信。
齐田氏祖于庭,食客千人,中坐有献鱼雁者。田氏视之,乃叹曰:“天之于民厚矣!殖五谷,生鱼鸟,以为之用。”众客和之如响。鲍氏之子年十二,预于次,进曰:“不如君言。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类无贵贱,徒以大小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为而生之。人取可食者而食之,岂天本为人生之?且蚊蚋噆肤,虎狼食肉,岂天本为蚁蚋生人,虎狼生肉者哉?”(《说符篇》)
此即是老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和邓析“天之于人无厚也”的意思。这几位哲学家,都不认“天”是有意志的,更不认“天”是有“好生之德”的。
《列子》书中这一段更合近世生物学家所说“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的话。
四、庄子书中的生物进化论。《庄子·秋水篇》说:
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
“自化”二字,是《庄子》生物进化论的大旨。《寓言篇》说:
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
“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这十一个字竟是一篇“物种由来”。他说万物本来同是一类,后来才渐渐的变成各种“不同形”的物类。却又并不是一起首就同时变成了各种物类。这些物类都是一代一代的进化出来的,所以说“以不同形相禅”。
这条学说可与《至乐篇》的末章参看。《至乐篇》说:
种有幾(幾读如字。《释文》读居岂反,非也。郭注亦作幾何之幾解,亦非也),得水则为。得水土之际,则为鼃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舄。陵舄得郁栖,则为乌足。乌足之根为蛴螬,其叶为胡蝶。胡蝶,胥也,化而为虫,生于灶下,其状若脱,其名为鸲掇。鸲掇千日,为鸟,其名为乾余骨。
乾余骨之沫为斯弥,斯弥为食醯。颐辂生乎食醯。黄生乎九猷,瞀芮生乎腐蠸。羊奚比乎不箰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機。万物皆出于機,皆入于機。(此一节亦见《列子·天瑞篇》。惟《列子》文有误收后人注语之处,故更不可读。今但引《庄子》书文。)
这一节,自古至今,无人能解。我也不敢说我懂得这段文字。但是其中有几个要点,不可轻易放过。(一)“种有幾”的幾字,决不作幾何的幾字解。当作幾微的幾字解。《易·系辞传》说:“幾者,动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正是这个幾字。幾字从(),()字从(??),本像生物胞胎之形。我以为此处的幾字是指物种*初时代的种子,也可叫做元子。(二)这些种子,得着水,便变成了一种微生物,细如断丝,故名为。到了水土交界之际,便又成了一种下等生物,叫做鼃蠙之衣(司马彪云:“物根在水土际,布在水中。就水上视之不见,按之可得。如张绵在水中。楚人谓之鼃蠙之衣”)。到了陆地上,便变成了一种陆生的生物,叫做陵舄。自此以后,一层一层的进化,一直进到*等的人类。这节文字所举的植物动物的名字,如今虽不可细考了,但是这个中坚理论,是显而易见,毫无可疑的。(我疑心“程生马马生人”一句中,程字是猩猩的猩字,亦作狌。马字是狒狒的狒字。狒字《说文》作,与马字形似而误。但此系个人揣测之辞,没有可靠地旁证,故不敢自信。)(三)这一节的末三句所用三个“機”字,皆当作“幾”,即是上文“种有幾”的幾字。若这字不是承着上文来的,何必说“人又反入于機”呢?用“又”字和“反”字,可见这一句是回照“种有幾”一句的。《易·系辞传》“极深而研幾”一句,据《释文》一本幾作機。可见幾字误作機,是常有的事。从这个极微细的“幾”一步一步的“以不同形相禅”,直到人类;人死了,还腐化成微细的“幾”:所以说:“万物皆出于幾,皆入于幾。”这就是《寓言篇》所说“始卒若环,莫得其伦”了。这都是天然的变化,所以叫做“天均”。
这种生物进化论,说万物进化,都是自生自化,并无主宰。所以《齐物论》借影子作比喻。影说:
吾有待而然者耶?吾所待又有待而然者耶?
郭象说这一段*痛快。他说:
世或谓罔两待景,景待形,形待造物者。请问夫造物者,有耶,无耶?无也,则胡能造物哉?有也,则不足以物众形。故明乎众形之自物,而后始可与言造物耳。……故造物者无主,而物各自造。物各自造而无所待焉,此天地之正也。故彼我相因,形景俱生,虽复玄合,而非待也。明斯理也,将使万物各返所宗于体中,而不待乎外。外无所谢,而内无所矜,是以诱焉皆生,而不知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所以得也。……
《知北游篇》也说:
有先天地生者,物邪?物物者非物,物出不得先物也。犹其有物也。“犹其有物也”无已。(适按非物下疑脱一耶字。)
西方宗教家往往用因果律来证明上帝之说。以为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从甲果推到乙因,从乙果又推到丙因……如此类推,必有一个“*后之因”。那*后之因便是万物主宰的上帝。不信上帝的人,也用这因果律来驳他道:因果律的根本观念是“因必有果,果必有因”一条。如今说上帝是因,请问上帝的因,又是什么呢?若说上帝是“*后之因”,这便等于说上帝是“无因之果”,这便不合因果律了,如何还可用这律来证明有上帝呢!若说上帝也有因,请问“上帝之因”又以什么为因呢?这便是《知北游篇》说的“犹其有物也无已”。正如算学上的无穷级数,终无穷极之时,所以说是“无已”。可见万物有个主宰的天之说是不能成立的了。
五、进化之故。生物进化,都由自化,并无主宰。请问万物何以要变化呢?这话《庄子》书中却不曾明白回答。《齐物论》说:“恶识所以然?恶识所以不然?”这竟是承认不能回答这个问题了。但是《庄子》书中却也有许多说话和这问题有关。例如《齐物论》说:
民湿寝则腰疾偏死,鳅然乎哉?木处则惴栗恂惧,猿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处?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且甘带,鸱鸦嗜鼠。四者孰知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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