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个全本精校的网站:修书网(hairstylefavorite.com)
(校对精校版:就是内容质量好,无乱码,无屏蔽字,无星号,无广告,章节目录完整)
本站更新推荐的所有文学作品和书籍《精选《金仁顺散文集白如百合》金仁顺的书评文摘》都是非常值得阅读赏析的,更有名家的精彩书评哦。
金仁顺,女,吉林省白山人,1970年出生,毕业于吉林艺术学院戏剧系,著有小说集《爱情冷气流》《月光啊月光》;散文集《仿佛一场白日梦》;影视作品集《绿茶》《妈妈的酱汤馆》。现就职于长春某杂志社。70后代表作家。现居长春。迄今为止已完成小说、散文约一百万字。
金仁顺散文以其敏锐的思考和独特的视角,从其个人人生经验出发,对生命、婚姻、家庭、情感予以深刻探讨。该散文集分为“阅读”“观影”“经过”“说事”四部分,其作品充满了对日产生活的彻悟,对名著和名片的理解和点评切中要害,她对一件事的本质剖析得有板有眼而深刻睿智,使人在交错的阅读空间中有种“豁然开朗”的震撼和回味。
著名女作家散文集—名家带你看电影-名家带你去旅行-名家和你一起体会父母亲情
四 十 惶 惑
“我第一次看到他,你知道我想到什么吗?园子里新鲜的蔬菜包在干净的白手帕里面,刚从土里出来的蘑菇。他真是鲜嫩可食。他的身体还是一个新玩具,大人对身体满不在乎的态度,他还没学会。”
这是女教师希芭对她学生情人康纳利的感觉。恋情发生时,她四十一岁,他十五岁,而希芭自己的大女儿都十七岁了。这场不伦恋,这桩大丑闻,是小说《丑闻笔记》里面的一条主要线索,但小说的重点并不在描写恋情上面,而是分析人性。凯特·布兰切特在由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里面饰演希芭——电影在2007年获得四项奥斯卡奖提名——她说,“这个故事让我震惊,我必须要思考希芭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认为连她自己都不十分清楚。”
说得好。
“连她自己都不十分清楚”,这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女人在发生恋情时,对很多细节记忆深刻,能栩栩如生地用语言还原当时的情景,但实际上,她们并不清楚恋情的真相。就像希芭,她把康纳利描述成了新鲜蔬菜,刚出土的蘑菇,但这位十五岁的少年,在谈恋爱方面,却天生是她的老师,他的情感阅历——在希芭之前,他已经有过五次恋情——远比她丰富,他仅凭直觉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利用自己低微的社会身份,假扮成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同龄人还以各种逞强来证明自己时,康纳利很擅长在希芭面前不动声色地示弱。希芭是母亲,母爱泛滥,加上天真和轻敌,康纳利甩出道德圈套套住了希芭,再把她拉进了爱情的陷阱里。
出身名门、上流社会的名媛希芭,由于这场不伦之恋,失去一切、面临牢狱之灾时,仍然认为她跟康纳利之间,是真正的爱情。她见识过康纳利的粗俗,领教过他的恶毒,甚至遭到了他的抛弃,但她仍然认定,他们之间发生的,是真正的爱情;她把康纳利的种种不好,打包后,贴上了天真无知的标签。
爱情真的令人盲目至此吗?
未必。没有回头路,或许是更合理的解释。
希芭并不笨,也颇具表演性,如果她愿意,她可以把事情处理得很圆滑。我们甚至可以设想,她其实一眼就看穿了康纳利的种种伎俩,虽然事事都是他主动,但她的被动里面是不是也充满着弹性呢?
希芭四十一岁了。她仍然有好身材和美貌,同时,她也有个大她二十多岁的自以为是的丈夫,一个浑身是刺的正处于青春期的女儿,一个听话却智障的儿子。她当了多年的主妇,到了四十一岁的时候,发现艺术梦想的实现可能,如同自己的青春,正细沙般地从手指缝里面流走,她的经历乏善可陈,日常俗务却日渐细密地跟皮肤编织在一起,变成了茧壳,变成了盔甲。希芭不甘心就这样被埋在土里,像颗花生一样死去,她厌倦、厌恶自己二十年来的生活,她试图回到过去,重新变回“包在白手帕里面的新鲜蔬菜,刚从土里出来的蘑菇”,她要让毛毛虫般蠕动的日常生活,变成诗意的蝴蝶。
有什么,能比爱情更适合完成这种蜕变?
康纳利就是这时候出现在希芭面前的。
我们总得讲一点儿文明
小说题目叫《共产党》,实际上,这篇小说跟政治毫无关系。格伦是共产党员,但他喜欢谈论的话题是打猎。三十二岁的爱琳是个美貌的寡妇,带着十六岁的儿子莱斯生活,除了已故丈夫的保险金,她靠做兼职女招待赚家用。格伦比她年轻,没有什么正经工作,他们的情人关系是在酒吧建立的,他们的情感生活也因此伴随着黑暗的醉醺醺的气息,还有——没有还有,主要就他们三个人,毕竟这是篇短篇小说。
格伦和爱琳的恋爱谈得不好不坏,不那么认真也不那么不认真,格伦突然间消失了。爱琳没因此绝望,日子照过,但免不了的是低落沮丧。三个月后,格伦突然开着车回来。他想跟爱琳和好,他的诱饵是带着莱斯去打猎,确切地说,是偷猎雪鹅。
这是个大日子。对莱斯来说,几乎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日子。虽然他是个少年,虽然他对很多事情还懵懵懂懂,但违禁的猎杀行为特殊的氛围对他进行了提醒和教育。那一天对爱琳而言也很重要。但格伦就未必了。格伦上过越南战场。打猎相对于战争,绝对是小菜一碟儿。
格伦带着莱斯去打雪鹅,成千上万只雪鹅,“像一条铺在水面上的白色绷带,又宽又长,连绵不断,一块由雪鹅构成的白色海绵”,猎杀本身让格伦兴奋,但对莱斯而言,雪鹅带来的震撼更强烈。猎杀过程被描写得波澜壮阔,莱斯打中了两只雪鹅,格伦打了四只。如果这次猎杀仅限于此,那么,格伦的目的就达到了,他自己过了打猎的瘾,讨好了女朋友的儿子,再吃顿饭,分离三个月造成的隔阂就能轻松跨越,他们将和好如初。可是,出了一个小岔头儿——生活中难免时不时地出点儿小岔头儿的——格伦打伤了一只雪鹅,他对它置之不理,任凭它在湖里自生自灭。
对格伦而言,这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对爱琳而言,这是件大事。那只受伤的、被遗弃的雪鹅,意味着怜悯、同情、救赎,甚至某种诗意。她堕落在生活的底层,事事不如意,青春正以看得见痕迹的方式飞快逝去,但她的心仍旧是柔软的,怀抱着接近绝望的希望,她不能对那只雪鹅不闻不问,她不想“让莱斯觉得他是被一群疯子养大的”。
最终,格伦打死了那只雪鹅,至少在那么一小段时间里,他被爱琳的高贵打败了,不知所措了,而当他们转身看爱琳时,她的身影早已隐进了黑暗中。
理查德·福特,他的小说人物,大多陷落在黑暗中,卑微、贫困、沮丧、绝望。他们不知道该拿生活怎么办。雪鹅被明晃晃的枪口猎杀,爱琳们则被生存中难以言说的困境一刀刀剐割,她救赎不了自身,但她不能不解脱那只雪鹅。
理查德·福特无力把他的人物从悲剧中拉出来——莱斯最终没有什么好未来,他十七岁就步格伦的后尘靠出苦力维生——理查德·福特总是眼看着他的小说人物在现实世界中鸡蛋碰石头,输得稀里哗啦,《石泉城》里收录的小说完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莱斯在后来的生活中,总是想起爱琳那句话“他不是被一群疯子养大的”;而我们阅读《石泉城》这样的小说时,也会想到,当下的心灵世界,也不全然是废墟,而即使是在废墟中,也还是存有悲悯和诗意。就像这篇小说里面的这场狩猎,就像雪鹅翅膀尖那点黑色,就那么一小点儿,但有和没有,截然不同。
爱琳在那天夜里说了另外一句话,被我拿来做了本文题目:“我们总得讲一点儿文明”。
杜拉斯和她的情人
杜拉斯如果活到现在,她一百岁了。
一百岁真可怕,头发稀疏、牙齿掉光、佝偻着腰背、难闻的味道、丧失了性别,各种外在内在的疾病。好多一百岁是靠插在器官里的管子活下去的,一部分管子往身体里输送,另一部分从身体里往外导出。杜拉斯不用遭这个罪,她没挺到一百岁。她的情人,当然,最后的那一个,扬·安德烈亚也没挺过2015年,他才六十一岁。他第一次见杜拉斯时,她六十一岁,他自己二十二岁。
他是她的铁杆粉丝,他向她提问,拿出她的书求签名,还要求给她写信。他从一开始就很谦卑,甘愿成为她的祭品。在其后的五年,在没有回信的情况下,他几乎每天给她写信。忠诚和耐性,是他送给她的玫瑰、恭维、情意、忠贞。她回应了他,那一年,他二十七岁,她六十六岁。她上来就改了他的名字,把扬·梅勒这个名字像件衬衣一样从他身上剥掉,为他换上杜拉斯牌新款:扬·安德烈亚,宣布了自己对这个年轻男人的主权。他被她殖民了。而他觉得自己受到了宠幸,“一切都可以开始了,因为她给我取了新名字,因为这个名字被写在了一本书中。”这本书叫《80年夏》,杜拉斯在里面写道:“我在黑暗的房间里。您在那里。我们一起看着外面。”
真是一语成谶。他们是坐在黑暗的房间里。作家的光环、风华都流动在作品中,作家本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黑暗房间里的,名头越响,孤寂越深?国际范儿的、著名的杜拉斯自闭、酗酒,就像杜拉斯是个真正的作家,她的酒鬼头衔也毫不含糊,她在酒精里沉沉浮浮,如果不是扬,她可能早就死了。
扬·安德烈亚的忠诚和耐性也毫不含糊。
他侍候着、守候着作家杜拉斯,酒鬼杜拉斯,情人杜拉斯。
他自己想当个作家,他对文学很痴迷,所以他才如此心甘情愿地成为杜拉斯的仆人,他是她的秘书、司机、护士、厨师,他是她形而下的一切;而她,是他形而上的一切。他想着,渴望着,她文学的、写作的光环能分一杯羹给自己,但女王的回答是:“扬,您,您没有必要写作——”
扬帮杜拉斯戒酒。杜拉斯很早就开始酗酒,“饮酒使孤独发出声响,最后就让人除了酗酒之外别无所好。饮酒也不一定就是想死,不是。但没有想到自杀就不可能去喝酒。靠酗酒活下去,那就是死亡近在咫尺地活着。”杜拉斯年轻的时候,情人无数,她自己也讲,如果不是作家,她很可能是个妓女。她习惯于让自己在激情中飞扬。她的小说从来都是梦幻的,伤痛和孤独都镶着金边,无比自恋的女作家。在爱情偶尔缺席的时候,还有什么比酒更适合填满寂寞的?在爱情在场的时候,还有什么比酒更具催化作用的?但杜拉斯的酒精之路走得太远了,到了要命的程度,是扬,把她从酒精里拉了出来,他陪她戒酒,忍受着她的谩骂指责无理取闹,忍受着她被酒精和医疗的双重折磨,他经常泪流满面,但他坚持着陪伴她。他到底还是写了本书,那是一本记录杜拉斯在戒酒时,所有的胡说八道。他违反了女王的旨意,写了书,但书的内容仍旧属于女王。
扬离不开杜拉斯。他们是情人。扬是同性恋者,却仍旧是杜拉斯的情人。1984年,杜拉斯写出了她的惊世之作《情人》。对很多读者而言,杜拉斯唯一的作品就是这本书。之前的那些作品,能不能传世,很值得商榷,但有了《情人》,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杜拉斯在扬的陪伴下写的这本书。扬做其他的事情都是合格的,但扬做情人不合格。扬不爱女人,他爱杜拉斯,杜拉斯是他的文学世界,但她的肉身却不是文学,而是腐朽、枯萎、干瘪、衰老,她的肉身是废墟,可杜拉斯是杜拉斯,这个擅长文字魔法的作家,在肉身废墟中,用智慧和才华制造了时间机器:她写了《情人》,写了自己如何鲜嫩如露珠,美艳似花苞,“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颓败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杜拉斯做到了。七十岁的时候,她让世界刮目相看,摘下了龚古尔奖。她让扬再一次绝望地意识到:她,即是他生命的意义。无论主动、被动,他逃不出她的手掌心。每一次当他绝望地对她说,“我受够杜拉斯了”,她的回答总是:“不,扬,永远不会受够杜拉斯的。”而他的匍匐并非没有回报,杜拉斯也离不开他,她经常让他滚,然后,她满世界找他,把他从城市某个牙缝中抠出来。
他们的生命纠结、扭搅在一起,缔造了文学世界的传奇。他们的故事,其引人入胜的程度,并不亚于杜拉斯的小说。杜拉斯有两个情人,一个是小说里的中国情人,一个是衣食住行里面的扬·安德烈亚。他们纸上纸下,同样著名,同样精彩。中国情人是杜拉斯小说里面的男一号,而扬,是杜拉斯的传记里面的男一号。
扬的意义,并不止于此,就像杜拉斯的文学成就,并不止于《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