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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子,2003年开始写诗至今,曾为《诗生活》新诗论坛版主。在《诗选刊》,《扬子江诗刊》,《新京报》等刊物上发表过诗歌。2012年,开始为文艺APP《ONE/一个》撰写文章。其中《老赵》一文入选作品集《去你家玩好吗》。
本书是作家老王子十年来创作的短篇小说合集。开篇的青春三部曲中,以发表在《独唱团》上的《合唱》名气较盛,被誉为《独唱团》中较好的一篇小说。作品的主要主题是内陆青年进入城市生活之后所遭遇的各种光怪陆离。“一个人能不能得救?”或者说“文学能不能使人得救?”作者不断地追问,也给出了回答的尝试。这些作品在追求文学性的同时,始终被饱满而喷涌的情感力量左右,并能力图使作品渲染出高贵圣洁的品质。乡土的荒芜,城市的冷酷,亲情爱情的悲欢离合,个人前途的流离失所……作者沉郁的写作情绪里又总有一种昂扬的底色,在中国内陆人口出现大规模的流动的今天,确实是一种具有现实意义的写作倾向。
《独唱团》头牌小说作者文艺APP“ONE/一个”的代表性小说家“一种无法被电影语言表达的小说之美。”(周轶)“他给我们带来的的确是一个像模像样的诗意的世界。”(小饭)“我们进行更纯粹的写作,是留下内心飞行过的证据,老王子是飞行者。”(马一木)“他拥有一颗困在金领身份下的江湖浪子之心以及城市中产阶级自觉望向黑暗处的温柔目光。”(荞麦)“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四海之内皆兄弟,那就从我自己起。这是我写给你们的信,我的兄弟。”(老王子)
四海之内皆兄弟很多人跟我说,你应该有个定位。(我又不是卫星。)后来,我一个好朋友也这么说。他说,毕竟把自己说清楚也是个相当重要的事儿。所以我翻来覆去,想了很多。我从小就想得多,但想好怎么表达自己,还是困难的。常常在说出写下的那一瞬间,很多东西就变了。我是一个由各种矛盾组成的人。出生在河南山区小镇,十八岁到大城市读书。父亲是汉族,母亲是回族。是个吃面的北方人,但成年后一直生活在吃大米的南方。后来又在上海呆了十一年,爱上海,但摆脱不了外地人的标签。从事广告工作,却一直在写作。有严肃的文学追求,但也希望我的小说有更多人阅读。积极的入世,但始终怀着出世的理想……这样的矛盾还能列出很多。城与乡,汉与回,南与北,上海与外省,写作与工作,严肃与流行,尘网与彼岸……这一切都交织在我身上,然后反馈进了这些作品。看起来我必须得解决这些问题。因为任何一个矛盾都足以撕裂我。我知道这些矛盾绝不只出现在我身上――我不断地看到那些单个矛盾激化的瞬间,出现在我周围的世界里。我常常觉得,自己和新闻里那些崩溃而自我毁灭的外来务工犯罪人员只有一步之遥。但不论如何我还在这儿,尽管带着很多伤口。要感谢文学。也明白了鲁迅先生为什么弃医从文。我曾在他埋骨之地的鲁迅公园500米开外住了2年,感谢他对我的启示:我得了百忧解和手术刀治不了的病。年少的愤恨和忧伤逝去以后,我开始变得完整,这种完整是一种奇妙的混合。我开始意识到,得救之道不在于承认这些问题,而在于超越这些问题。民族和个体是不同的,因为它生生不息,总能寄望于下一代;个体和民族又是一致的,因为个体的改变总会影响整体,往往在有生之年。你看,我是个很不实在的人,总是从自己开始越想越远,想到改变他人,改变世界。在借助先贤的智慧与过去的历史寻找答案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到,亚欧大陆东端这一块儿地方能粘合成一个整体,成其为“中国”,真是一个奇迹。无论这中间有多少血泪和矛盾,这奇迹本身是毋庸置疑。而我,也许就是这奇迹的一部分――我也是一个粘合起来的整体,在网上,人们守着矛盾的两头互相对骂的时候,我总觉得我哪边也不属于。强行加入到任何一个阵营,我都是异类和怪物。但我就在这里啊,我不能当自己是虚幻的,谁不能取消我,并且一定有和我一样的人。我有时会想起康有为和梁启超,在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提出了“中国”概念,康有为提出了“大同”概念。细节姑且不论,字面也能看出他们粘合一切矛盾的希望。100多年了,解决之道似乎只能是合。分,也是为了合。无论城与乡,汉与回,南与北,上海与外省,写作与工作,严肃与流行,尘网与彼岸,个人前途还是家国命运……合,至少能为我们这些深陷各种流离失所的人,提供一片立足之地――尽管它可能是新的,虚幻的。况且,我不是严肃的史家,我只是想讲一个自己的故事。在这些故事里,我用尽了自己一路以来的真诚与力量。过去,我一直没有什么交心的朋友,因为觉得没有遇到过一个和我一样要同时面对这么多问题的人――我觉得谁都不理解我。但后来我想明白了,以前是我太傻,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四海之内皆兄弟”,那就从我自己起。所以我出版了这本书,这是我写给你们的信,我的兄弟。“希望你们像我,有金色的头发,金色的前途,额头上挂着怒目,热情终生不灭,即使一直没有家,也从不畏惧。”法海和别人说话的时候应该看哪里老王子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工作。这是一门非常大众化的工作。大概文通字顺的中国人均可胜任。我做这行当很多年了。某种程度上说,长期的案头工作已经影响了我的性格。我几乎已经忘记自己是怎么从一个阳光活泼,满嘴脏话的年轻人,变成了一个总是忘记刮胡子,总是忘记每天换衬衫,独来独往,逆来顺受的中年大叔。对于这种变化,我说不出是个什么情绪。大概对于文案来说,每天没有情绪,便是我们的情绪吧。不过,我觉得这也是有益的。这个危险的世界,通过这项工作,大约已经把我变成一个悲观而谨慎的人了。其中一项典型的表现便是,我走路或说话的时候往往低着头。我牢记着《伊索寓言》里那个总是抬头仰望星空,结果掉在井里的天文学家的故事(小时候看的,不确切了)。农夫教训他说:“你总是看天,为什么不重视一下脚下的道路呢?”并且我越发觉得老版《西游记》主题曲的歌词很有深意:“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听起来像废话,但不是。二十世纪以来,世界上的话往往如此。没错,对于一个善于观察的文案来说,路上总是有太多东西。烟头,狗屎,水坑,打翻的饭菜,掉落的书本,别人的大脚……这都是些我不敢也不想踩的东西。但近期发生了一些事情,使我觉得我大概需要偶尔抬一抬头了。办公室里有一个美丽而活泼的女同事,这女同事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她总是显得过分热情,大概是不列颠寂寞而阴湿的天气造成的。大约是在某次回国的飞机上,她认识了一个高个子男朋友,个头足有一米九。于是她经常半是炫耀半是忐忑地向我们征询意见:哎呀呀,你们觉得这个男人肿么样?我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和他分手……为什么要和他分手啊?不知道,就是觉得大概他爱我比我爱他多一些……我是不堪其扰的,但我觉得别的男同事很喜欢她这么聒噪。她有一对硕大的胸。并且很乐意亮出来。终于有一次,在电影院门口,也许是经过了细细的谋划,她带着他的一米九男朋友和同事们假装偶遇了。偶遇之时,她小鸟依人在高佬男朋友身边——或者说,脸贴在他的胯骨上,朝我们使眼色,大概意思是让我们注意注意这个男生,考校一番,帮她决定是不是要甩了他。我觉得这样的事非常无聊。但待到翌日上班,这女同事竟前来征询组织意见。也亏已经过了一夜,伊居然记得当晚出现在电影院门口的每个人。可见胸大无脑根本就是胡说。于是每个人都给出了自己的评论:笑起来很阳光。嘿嘿脖子有点小长。小时候练过芭蕾舞的呀,你懂的。我喜欢他的耳朵。是的是的是的!耳朵很小的对伐?我很喜欢拧他耳朵的!是做设计师的吗?设计师不错的。就是工作很忙呀,没空陪我。那赚钱一定很多了……不知道他挣多少钱一个月……他不说。以后我一定会打听出来的。你男朋友很白的……是啊是啊,在一起衬的我黑。我最讨厌这一点了,男人那么白干嘛?你男朋友好高啊……是伐,我觉得还好嘛。标准身高嘛。一米九是标准身高?那我老公不是残废么?哈哈哈哈,开玩笑啦……诸如此类。然后就轮到了我。我回想了一下。突然发现自己对这个男朋友毫无洞察。因为其个子较高,而我的视线又一般往下走。所以回想当晚,我已只记得这男人的一段腰了。如果更努力想,会想到其腰被一件带字母图案的白色T恤笼罩。对于一段穿了白T恤的腰。我实在是难于评价。于是只好照实说:个头太高,忘记抬头看看面孔了。我就看到他的腰了。嗯,腰长得不错。啊?……什么嘛,有那么夸张吗?对不起,对不起了。之后我大约成了办公室里“不会说漂亮话”的典范吧。不料祸不单行,这之后办公室里又来了个身高达一米七八的喜欢穿高跟鞋的女同事——没错,总是不断地有新女同事进来,只要了解我们这个行业的人就知道,我们这里男女比例失调,乃是剩女的重灾区。这女同事是客户部的。她经常来给我们下工作单,但除了觉得说话的时候该女同事的脸离得有点远,声音过于飘忽之外,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该女同事很漂亮,后来在茶水间抽烟时了解到,她之前做过模特,不晓得为什么想不开来干了我们这行。这又累又傻又钱少的行当。“大约是为了来鹤立鸡群的吧。”我不无阴暗的想。但该高妹很有亲和力,倒是经常和大家打在一片,来来回回大家经常一起吃午饭。某日中午,一干人等去食堂吃饭。人山人海,只好排队。于是寂寞难耐的高妹转过来和排在身后的同事小明说话。我则默然站在边上。听。听说周末有演唱会?是啊,新加坡最近有个日落音乐节听说也不错。但是太远啦。难道要飞过去看?不过应该《龙门飞甲》可以去看看的。听说马上首映了。对的。那你会去看《金陵十三钗》伐?不会,看了简介觉得一点都不好玩。……这些对话如春风过驴耳,他们姑妄言之,我姑妄听之。期间他们说话的时候顿了一下,小明拿胳膊肘偷偷顶我,我没在意,各自吃饭不提。待到吃完午饭,我和小明二人步行回公司。小明突然问:你对高妹有想法?啊?!没有,为什么这么问?真没有?当然没有。都是你在和她说话。我理都懒得理好吗?呃,我的意思不是你想和她恋爱,而是你是想搞她吗?也没有,不是我喜欢的型。屁,那你一直盯着人家的胸看。小姑娘脸都红了好伐?啊?!我也就和人家聊聊天,哪有你这么直接的。眼都看直了。离这么近,太明显了……我一下子愣住了,但小明还是继续往下说。吃相不要那么难看嘛……我觉得这小姑娘应该蛮放得开的,侬可以慢慢来。呃……回到办公室,我目测了一下,赫然发现,以这小姑娘一米七八的身高,我低头扫视的角度正好在其胸部上。而如之前所述,一米九的人,我则看到的是腰。大约只有一米六以下的人才能被我看到脸。好吧,还是真是狗眼看人低了,我改。《红楼梦》里晴雯对宝玉说:“早知道担了个(勾引你)的虚名,就打正经主意了。”这悲剧重演了。我担了个色狼的虚名,但却连高妹的奶有几个都没看清(因为老子根本就没看!根本就是在发呆!)。以后和人说话的时候还是看别处吧。作为一个悲观而谨慎的人,我已经把这一事件当成了我社交生活的一次危机。我虽然不是什么道学家,却也不想让人以为我是急色鬼。说话时看着人脸我会紧张,看脚像承认错误,如此说来还是看天吧——也不行,这有不把对方当回事儿的嫌疑。啊,人类真是麻烦的生物……茶水间里,好朋友小明抽着烟,帮我一起分析讨论这个问题。我和人说话的时候眼光并不盯着一处,但也不会转换地太快,你知道,只有小偷才那样。听起来难度更高了。这种分寸感很难把握,这会给我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你知道,我们的工作压力已经很大了。那我就没有办法了,除非你想到合适的地方,在面对面的时候把你的眼睛放在那里。不过那里一定不能是人家小姑娘的胸。难道我以后和人说话要像处女座黄金圣斗士那样闭着眼吗?!我愤怒的和小明抱怨。呃,人家沙加是锥子脸。你这么胖,法海还差不多。小明看看我,认真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