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日食记》姜老刀的书评文摘
日期:2022-07-28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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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编辑推荐】

如果没有故事,食物就只是食物而已。是因为记忆里难以忘怀的那个人,食物才变得特别。食物美妙的香气,是开启回忆的钥匙。一瞬间的滋味里,也许封存着一生的故事。纵使时光流逝,但味蕾会永远记得。姜老刀著的《日食记》是 日食记 创始人姜老刀的首部美食故事集,由韩寒监制,收录了自2013年 日食记 创办以来的经典菜品背后,一个个治愈人心的温暖故事。

【名人的书评】

【日食记的书摘】

我常常站在窗台,望着外面经过的一班班轻轨。许多人被满满地装在鱼罐头里呼啸而过,他们身旁也有窗,却没有人向外眺望。

我每天都会见到很多人。把我捡回家并给我起名的人,陪我玩耍的有趣的人,总是笑容满面的开朗的人,受了委屈后抱着我流泪的人……还有很多,只摸了摸我的头便再也没见过的人。人类能做到的事很多。他们高大;可以买来各种食材。做成热气腾腾的食物;可以两腿直立行走;可以在寒冬把房间变得温暖;可以用神秘的盒子跟空气沟通;可以开车去很远的地方。但他们却对我说,真羡慕你的快乐。

我安静地走近他们,躺上他们的膝盖。透过手掌,慢慢熟悉他们的气味。在身边没有他人的时候,平时总是微笑的人会落寞下来,平时看似冷漠的人会露出温和的表情。这时的样子,或许才是真正的他们。

而我唯一能为他们做的,便是静静陪伴。

人,真是复杂而脆弱的动物。

幸好,我只是一只猫。

去年的某一天,我去家门口的超市里买东西。没洗脸,胡子拉碴的,穿着前一晚随手扔在一边的皱巴巴的衣服。这时一个姑娘走过来,有点儿不确定地问我:你是不是 日食记 的姜老刀?我故作镇定地回答,姑娘,你认错人了。

那天我一出超市的门就兴奋地给小管(小管是维护 日食记 微博的同事,因为好人缘,被粉丝所喜爱,昵称她为小管)打了电话: 刚刚我第一次在公共场所被人给认出来了!

小管比我还惊讶: 咱播放量都破亿了,你才第一次被认出来?

因为拍了 日食记 的缘故,我莫名成了 网红 ,有一阵子频繁被采访。坦白讲,这一度让我很抗拒。而最容易被问的一句就是:美食和做饭,对你来说意昧着什么?一般来说,我应该回答,做饭意味着对生活的热爱,美食能让人体会到美好,这是一种愉快的生活习惯和态度,巴拉巴拉……

然而并不。

其实,我是个连 对吃很有要求 这种基本的标准都排不上号的人。

相比那些温暖而美好的词汇,做饭对我来说有着更 功利 的作用。它不是我生活的调剂品,而是助我渡过难关的重要存在。

我的第一个难关是在我上中学时。

那时年少的我,写了本武侠小说,把全班人都写了进去。写着写着,小说在班里火了,同学们传阅之余,都希望自己在小说里能有个光辉形象,或者至少能活得久一些,于是纷纷 贿赂 我,让我过了一段呼风唤雨的日子。

不过好景不长,这本小说还没写到结局,就已经迎来了它自己的结局。被我写死的某个同学含恨报告了老师,于是,小说被当众无情地撕碎。

更不巧,那时正要开家长会。我自知在劫难逃,就趁我爸参加家长会还没回来的工夫,在家里捣鼓了几道简单的菜摆了满满一桌。

那是我第一次做饭。而这一桌饭菜,成功为我避开了挨揍的命运。

第二次难关,是我刚大学毕业那会儿。有着放纵不羁爱自由的灵魂,我组了个乐队,当上了队长兼贝斯手。那时候我们号称为了音乐梦想要义无反顾,所以大家都离开家一起住在出租屋里。可除了我之外,其他几个人基本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类型。所以为了让他们不至于饿死,除了拉活,我还得顺带做饭给大家吃,照顾他们的起居。队长的意义也就等同于保姆和经纪人。

为了省钱,我天天给他们做番茄炒蛋盖饭。天天吃,顿顿吃,吃了近一年,一直吃到我终于死心,收起贝斯,找了份影视类的工作。这一年的番茄炒蛋伴我度过了人生中最穷的时光,当然也没有白吃,至少我可以熟练地单手打蛋了。几年过去了。到了2013年,我再次遇到了危机。此时我已经开始经营自己的影视工作室,听着挺美,其实一共就五个人,每天都挤在二十平方米的小房间里,给客户们一遍遍地改片。今天说要大气,明天说要有振奋人心的力量,折腾几个通宵最后又改回最初的样子。客户永远缺预算,但却永远要求又快又好又便宜。单子也是有一搭没一搭,存活都成问题.加班费我根本给不起。公司里90后的年轻孩子没有抱怨过一句,然而我一边跟他们说说笑笑,一边内心焦灼。

于是我开始做夜宵给他们吃。因为在不痛快的时候,没钱的时候,对生活恐惧的时候,至少还有食物能温暖人的心和胃。我曾边盛鸡汤,边对小胖和肉圆妹说过一句巨矫情的鸡汤: 让我们一起做完这场固执的梦。

想象下这个画面:冬天的大半夜里,一个有文身的糙汉老板,一边苦哈哈地卖着鸡汤语录,一边叼着烟在公司里做着夜宵,员工们加班吐槽着工作,公司里养的猫转来转去视奸着一切。一个编辑朋友说,你干吗不拍下来?

于是就有了 日食记 的第一集,圣诞节姜饼人。那是我第一次做姜饼,短片的结尾是小胖和肉圆妹啃着比石头还硬的姜饼人,面带微笑地说:真好吃。

从那之后,每周一集 日食记 ,花个三五分钟看这个糙汉老板做一道菜。虽然也有观众吐槽猫在边上不卫生,但我们也收获了许多人的喜爱。特别是我们的那只猫, 叫声酥,脸像饼 的酥饼大人,被姑娘们一口一句 可爱可爱 ,宠得就差上天了。

回过神来,公司也新添了好多小伙伴了,小胖工资也涨了。他怀疑是酥饼有神力加持了我们的食物,让我们有了解决问题的勇气。毕竟养了酥饼大半年,一切突然变好了。他开始频繁给酥饼顺毛、做 马杀鸡 ,有时嘴里还念念有词,搞些封建迷信活动。

如今已经不用再做夜宵抵加班费了,但在公司里做饭的优良传统被保留了下来。不做饭,哪儿来的 日食记 ? 一起做完这场固执的梦。 当年这句鸡汤,如今被裱在了我的公司的上空。

新来的员工问我,固执的梦究竟是啥梦?你自己知道不?我想起我曾开玩笑地在微博上发过一句话:我想买个大别墅,有游泳池的那种,把你们(指我的员工们)都养起来。当时小管马上就用公司的官博转发了我这条:不约,叔叔我们不约。

虽然是个玩笑,但说真的,我最想要抵达的地方,就是在一个我喜欢的场所,用喜欢的方式,跟喜欢的人和动物们在一起。吃喝聊天、写字拍片,睡觉前想想电影梦完成了多少,不狂奔,也不彷徨。

我一直觉得孤独这个词,如果赋予悲情色彩,挺矫情的。

如果说我自己有什么跟 孤独 相关的经历,那就是我曾经也勉强算是 留守儿童 。我父亲来自上海,母亲来自兰州,原本并不可能有交集的两个人,因为一场支援大西北的政治运动,让他们在一个西北小城天水相遇。我在天水出生时,就被冠以一个时代名词:知青子女。

天水这个城市很小,小到几乎所有人都互相认识。父亲在当时的工厂已经谋得了一定的事业,并不打算回上海,但同时又希望能让我看到更大的世界。于是在我刚满周岁的时候,就被送上了去往上海的列车,通向我奶奶的家。

余姚路的弄堂,在我的记忆里,就是我童年的全部了。可能是性格的关系吧,我并没有什么同龄的朋友。陪伴我的,就是油墩子、酱猪脚、狮子头、油面筋塞肉、排骨年糕等等这些好吃的。从小我最常做的,就是从家里一溜烟地跑出,一手拿着奶奶做的酱猪脚,另一手捏着彩色粉笔,从弄堂这头跑到那头,满头大汗地一边往嘴里送猪脚,一边在墙上涂写。写着写着,顺序就发生了颠倒:猪脚涂在了墙上,粉笔送进了嘴里。接着——身后那条狭小而窄长的弄堂,尽头处飘出香味的窗户是我家——奶奶走出门口,在我背后,用方圆几十米都能听到的、近乎呵斥的嗓音叫我的名字,催我回家吃饭。

当时的我还有个朋友,就是奶奶养的猫。奶奶爱猫,我如今的家跟个动物园似的,应该就是受到了奶奶的影响。每天奶奶买完菜,给猪脚拔毛就需要一下午。我经常蹲在她的身边,看不了多久就无趣了,跑去追着我家猫玩,满屋子鸡飞狗跳。但那只猫很喜欢我,午睡时会偷偷钻我脚边,平时还经常送我 礼物 。有一次我穿鞋,穿到一半觉得鞋里面有东西,掏出来一看,是只吃到一半的死老鼠……当时我是怎么 炸毛 的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大叫着奶奶。由于刺激太深,阴影太大,导致如今我30多岁,看到电视里的老鼠都要闭眼。

那只猫叫咪咪,那时候全弄堂的猫好像都叫咪咪。它在我家生活了好多年,后来从某一天开始,它突然不见了。那之后,每到饭点,奶奶仍会边敲着猫饭盆边对着屋顶叫 咪咪 ,而我都会偷偷地期盼咪咪再次出现。这个习惯维持了很多年。即使知道追不回,哪怕无用功也仍然执着,这就是我奶奶对待世界的方式。

学龄前,虽然一个人的时光占了我多数的记忆,但我还挺自得其乐,并没有 孤独 的实感。比起我,也许我的父母才更孤独。有一回我妈来上海看我,太久没见到父母,我有点儿陌生了,喊了她一声阿姨。后来听我奶奶说,我妈为这事偷偷掉了好久的眼泪。

开始上学后,那时候对于知青子女的国家政策是,如果知青留在支援地结婚生子,其子女可以返回其父辈的户口所在地读书,年满十八岁后户口可迁移至该城市。也就是说,我在这个城市读书的状态就是 借读 。既然是借,当然就需要付 租金 。那时候上海的小学一年的学杂费我记得是四十几块,而我还需要付一年一千多块的借读费。但我并没有因此得到 优待 。

我作为一个身高并不高的孩子,却被安排在了教室最后排,没有同桌。而我自己并不在意,就算看不见黑板,毕竟坐在最后一排是多数学生的梦想,无比地自由。可直到有一回,上课发教材,少了一份,而原本已经传到我手中的一本,老师特意上前从我手上拿走,没有任何解释地,放到了另一个也坐在最末排没能领到教材的同学手中。

我其实并没有很想要那本教材。但课堂中有某些时刻,教室会安静下来,大家都低头看着教材写着什么,无所事事的我开始感到不自在。我握着笔,低头假装盯着桌上的作业本,作业本上写着我的名字和学号,我突然感觉非常难受,想要涂掉那个学号。我觉得在这个班里,根本不需要有这个号码存在。

那是我当时认为自己最孤独的一段时间。小学语文有篇叫《蝙蝠》的文章,动物们认为蝙蝠是鸟,而鸟们又认为蝙蝠是动物,我读了很多遍,觉得自己很像那只蝙蝠。在上海不被学校老师接纳,去天水父母那边时,也被那里的小伙伴排挤为 上海来的娇气小孩 。隐隐地,开始有些想法在心里作祟, 既然如此,那干脆就说我根本不在乎好了。 好像只有对这些做出毫不在意的样子,才不至于让自己输得很难看。

于是,在学校,我营造着自己 酷酷的什么都不在乎的 形象;回到家,又会因为那些 其实在乎 的事,躲到家里的阁楼上一个人看书写字,顺着阁楼的老虎窗爬到屋顶,躺在瓦片上看着飞过的鸽子,跟自己对话。

回忆起来,奶奶也试图理解过我,但鸿沟之所以是鸿沟,并不会那么容易克服。她每天从阁楼上呵斥着把我抓出来吃饭,饭桌上执着地说着重复的话,就像她每天执着地敲着猫碗,呼唤不会再回家的咪咪。

多年后我回到上海生活,当年的余姚路早就变了模样,成了市中心最昂贵的地段,那条弄堂也早已拆迁没了踪迹。回不去那里,于是我做了一块余姚路的路牌,竖在我工作室的门口。那天一位大爷经过,嘟囔着说: 搞什么搞,余姚路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不会忘记,在那里度过的一段有些孤独却珍贵的日子。那曾被我不小心涂在弄堂墙上的酱猪脚,外皮的毛一根根去除得很干净,酱油色饱满润泽,骨头连着肉筋的部分最美味,啃完后手黏黏的,洗了手还有余味够我嗅一下午。第二天吃午饭,奶奶会拿出前一晚装酱猪脚的冰碗,用勺子把猪蹄冻码在我的碗里。我喜欢看着它随着白气丝丝融化在热米饭里,再大口开吃,那是世上最美妙的滋味。

我曾不停地重复做着一个简短而真实的梦,自己再次走过那条狭长的弄堂,墙上仍是我的涂鸦,尽头仍是我的家。但那扇老窗户,再也没有香气飘出了。

奶奶再也不会坐在门口等我了。

P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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