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北京之恋》双人鱼的书评文摘
日期:2022-07-26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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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双人鱼,女,湖南人,现居北京。已出版作品:《爱在烟花深处》《花错了》《爱那么近,你那么远》《彼岸咖啡香》《半度微凉》《陌上花开蝴蝶飞》。

【编辑推荐】

吴晴在好朋友庄一的劝说下来到北京,进入广告公司,成为北漂一族。不久,庄一死在公寓中,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疑雾重重。庄一前男友成为嫌疑人,不等真相水落石出,他却因病身亡。吴晴在庄一的公寓发现两本日记,她看到了外表张扬而内心痛苦的庄一。吴晴偶然认识威华公司总裁秦渊,两人互生好感,坠入情网。然而一个女人的出现,一场悲剧突然袭来,她该何去何从,她将如何面对一个人的地老天荒。

【名人的书评】

谨以此书献给爱过、恨过、迷失过的你这座城,如此热闹,又如此寂寞,如此遥远,又近在指端。我们在云端回首,已找不到来时的路。只记得曾经追寻过,深爱过,迷失过……情感心灵天后级作家双人鱼触动灵魂之都市白领情爱作品神秘日记牵出女白领不为人知的迷失情事原名《迷失北京》万众期待之华丽再版修订之后更精彩

【北京之恋的书摘】

第一节女人花五月的北京,天空碧蓝如洗,偶尔飘过一朵轻轻淡淡的浮云,如薄纱,似飘带。阳光平滑如水,穿过浓密的树叶洒下一地斑驳的影子。一串串白色的槐花优雅地垂在绿叶间,月季花在和煦的阳光中争芳吐艳,开得热热闹闹。绿树葱茏,芳草如茵,天气好得叫人陶醉。鲜花,绿草,阳光,和风,将北京五月的美丽舒适渲染得淋漓尽致。我坐在公交车上,悠然自在地欣赏着窗外宜人的景色。车载电视里正在播老歌《女人花》,歌声飘入耳中——女人花摇曳在红尘中女人花随风轻轻摆动若是你闻过了花香浓别问我花儿是为谁红爱过知情重醉过知酒浓花开花谢终是空缘分不停留像春风来又走女人如花花似梦梅艳芳的声音满是沧桑,可惜芳华绝代的她香消玉殒了,这歌听起来竟像是唱她本人。她在匆匆一生中爱过那么多人,到最后,孑然一人凄凉离去。但愿她是索德格朗诗里溪谷中的一缕春风,去了森林最美的角落,或者悄悄绽放成一朵最美丽的花。公交车经过玉渊潭公园时,我从歌声中回过神来。公园里游人如织,扶老携幼,这样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怎能白白浪费在家里?我不禁想起庄一,不知这只夜猫子起床了没有?庄一住在花园村,再过两站刚好到她那儿。我本来也没什么事,计划去逛商场的,于是临时决定去她那儿瞧瞧,我俩也有好些天没见面了。我给庄一打电话,她手机关机。这在我的意料之中,双休日的上午休想打通她的电话。庄一住在一栋酒店式的公寓里,叫都市时尚公寓,就在马路旁。房子是她父母给她买的,六十多平方米。当时庄一还在上大学,想租房子住,她母亲于是给她买了这套房。她母亲做建材生意,做得很大,当时北京房价也没有涨起来,买套房对她而言不过是小菜一碟。我下了车直奔公寓,庄一住19层。电梯里静悄悄的,有些阴冷,与外面的阳光灿烂形成鲜明的对比。我按了阵门铃,半天没人应,这家伙睡得也太死了吧。我于是从包里找出钥匙开了门,庄一总是丢三落四,钥匙丢过好几次,所以让我帮她备一把钥匙,省得隔三差五地找开锁公司。我开了门,朝里面喊道:“庄一,起床啦!太阳都晒屁股啦!”没人应,窗台上一束鲜艳的红玫瑰静悄悄地开着,红得似血。屋子里凌乱不堪,茶几上几个空酒瓶东倒西歪,烟灰缸里塞满了烟蒂。莫非她昨晚又喝多了?庄一什么都好,就是夜生活太丰富。我摇了摇头,朝庄一的卧室走去。卧室门上挂了个牛头雕塑,瞪着一双巨大的眼睛,好像要把世间万物都看得清清楚楚。庄一属牛,有股牛脾气,倔强得要命。我推开卧室门,庄一平躺在床上,纹丝不动。这个猪,睡得这么沉!我走到床边,拉开她的被子,大声嚷道:“小猪啰,太阳晒屁股啦,快起来!”庄一没有反应,我一愣,怎么回事,睡得这么死?我趴到床上,捏她的鼻子,竟然冷冰冰的。我一惊,摸她的身子,也是冷冰冰的。我心中闪过一丝不祥,忙拍着她的脸,“庄一,庄一……”她一丝反应也没有。突然,我的目光被床头柜上的一个药瓶吸引了,我忙拿起一看,上面写的是英文,是帮助睡眠的,安眠药!瓶里空空的,一颗药片都没有了。我脑子一木……我打了个寒战,恐惧像潮水一般涌过来将我包围。我哆嗦着把手放到庄一的鼻子下,一丝气息都没有。胸口突然被什么堵住了,我无法呼吸。庄一,不会,不会……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赶紧拨打了120和110……不一会儿,救护车和警车都来了。警察勘察了现场,庄一的尸体被抬上了救护车。呼啸的警车和救护车把庄一的死讯传遍了小区,人们好奇地围观着,唧唧喳喳地议论着。“听说是个女孩子,才二十出头,挺年轻的。”“平时也没怎么见过,不知长啥模样。怎么死的?”……我跟着去了医院,庄一的尸体放在太平间。警察找我做完笔录,让我通知庄一的父母。我只知道庄一家里的电话,用手机打过去,是保姆接的,她父母都不在。我给保姆留了口信,让他们回来了回我电话。警察让我在一些文件上签字后,就让我回家了。出了医院,我神情恍惚,脑子还处于迷乱状态,抬头看天空,一朵白云悠然飘过。“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庄一悄悄地走了,没向我挥一下衣袖,没带走一片云彩。这个世界上,我最好的朋友、我最好的姐妹走了,没向我告别,突然就走了,永远地走了。我忍了许久的泪,终于夺眶而出,像波涛汹涌的江河冲开了一道大堤的缺口,倾泻而下,我哭得肆无忌惮,山崩地裂……我不知走了多久,也不知到了哪里,只见到一家花店里一簇簇鲜红的玫瑰,和庄一窗台上的那束玫瑰一样红,血一样的红。我的心痛得血流成河,真想穿越这条河,去抓住庄一的手,问她为什么。我不相信她会服下那么多安眠药,她那么乐观、自信,不可能这样结束生命。庄一,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庄一不告诉我,没人告诉我。我仿佛走在一条黑暗的隧道里,走不到尽头,浑身冰冷。白天黑夜,我的脑海里都是庄一。她的笑,她的各种表情,那么鲜活,那么真实,可是她现在却躺在那个冰冷的太平间里。第三天凌晨,我终于接到庄一父亲的电话。我不敢说庄一死了,说她出了事正在医院抢救,情况很严重,让他们务必来趟北京。庄一的父亲在电话里嘀咕了句“一天到晚惹事,怎么不死”。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的父亲绝对不会诅咒我死,他从来舍不得骂我。我在首都机场接到了庄一的父母,两人忙问庄一出了什么事。我不是很会撒谎的那种人,支支吾吾,一会儿说是交通事故,一会儿说是生了病,庄一的父母听得满腹狐疑。我拦了辆出租车,带着他们直奔医院。在路上,我给那天找我做笔录的警察打了个电话,他说他去医院等我们。我们在医院门口见到了那个警察,还有他的两个同事。那个警察先告诉庄一父母庄一的情况。庄一的母亲一听,立即晕倒了,庄一的父亲也如遭雷击,问他是不是弄错了。警察平静地说:“我们在现场看到的就是这个情况。”庄一的父亲呆若木鸡,我想到他在电话里说的那句话,不知他还记不记得。现在庄一真的死了。根据庄一的尸检报告与现场勘察结果,警方认定是自杀。虽然我看到了安眠药的空瓶子,可这个结果我还是没法接受。庄一为什么要自杀?他们没法给原因,因为每个自杀者都有其内心的隐秘世界,这不是他们可以探知的。庄一父母缓过来后,我们去了太平间。庄一安静地躺着,嘴微微向上翘着,像熟睡的婴儿。“庄一,我的孩子……”庄一的母亲扑在庄一身上,号啕大哭,哭得撕心裂肺。庄一的父亲也失声痛哭起来。一时间,太平间里充满了哭声。两天后,庄一的尸体被火化。庄一的母亲受不了这种刺激,天天又哭又闹,骂庄一的父亲当初不该同意庄一留在北京。庄一的父亲忍着悲痛承受着庄一母亲的责骂,不停地抽烟。他们只有庄一一个女儿,痛失爱女使他们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变得憔悴不堪。一星期后,庄一父母整理完庄一的遗物,捧着她的骨灰盒悲痛万分地离开了北京。他们不知如何处理庄一生前住过的房子和车子,只好先这样放置着,临走前拜托我帮着看管房子。我送他们去机场,庄一的骨灰被带走了,我不知道我一个人将如何在北京过下去。我像失去了主心骨的人,没有了精神支柱,整天恍恍惚惚,也无法接受庄一不在这个世界上了的事实。直到有一天下午,我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约我见面,说与庄一有关。我很纳闷,但受好奇心的驱使,去了他所说的咖啡馆。下午,咖啡馆里人不多,很安静。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静静地等着。没多久,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人朝我走过来。凭直觉,我判断他就是给我打电话的那个男人,竟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却又想不起来了。果然,他走到我跟前,对我说道:“你好,吴晴。我叫石友为,给你打电话的人。”我站起身来,说道:“哦,你好。请坐吧。”石友为坐了下来,叫了杯咖啡,用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着我,说道:“是不是不记得我了?我和庄一是朋友,你刚来北京那会儿,庄一带你和我一起吃过饭。”原来如此,难怪似曾相识,不过我对那次吃饭却没有丁点印象了。“不好意思,我没有印象了。”我说。石友为笑了笑,“没关系的,我们也只是一面之交嘛。”“你约我说是与庄一有关,具体是什么事?”“是这样的,我在公安局工作,我知道了庄一的事,我很难相信这个事实。我认识庄一好几年了,自认对她比较了解,她性格豪爽,心胸宽广,我觉得她不是个容易轻生的人。我想知道她究竟遇到了什么麻烦,一定要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我跟庄一是很要好的朋友,她也帮过我。她很重情义,我欠她一些人情,作为朋友我想知道她的死因。你俩是发小,你应该和我一样,甚至比我更想知道实情——你是在她的劝说下才来北京的,对吧?”“你是调查我了吗?”“没有。我是警察,那次吃饭庄一介绍你,我就都记住了,这是职业习惯。”“哦。你希望我做些什么?”“告诉我一些情况就可以了。我去过她公司,她工作上没问题,那应该就是生活中出问题了。你刚来北京跟庄一住,她有没有关系亲密的男性?”“不知道,她从来没有带男性回家过,我也没听她说有男朋友。你怀疑她是为情所困?”“只是猜测,还没有证据。那跟我讲讲她那段时间的情况吧,越详细越好。”“好。”我看着窗外,脑海里浮现出我刚来北京时的情形,仿佛看到熟悉的庄一又回来了。第二节初到北京我和庄一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情同姐妹。我们的父亲都在长沙市委工作,我们就住在市委家属大院里。后来她母亲生意做大发财了,在长沙郊区买了一栋别墅,她家搬出了家属大院。但是我们仍然同校,从小学一直到高中,直到她考上清华美院来了北京,我考上湖南师大留在长沙,我俩这才分开。不过我俩的情谊没有分开,每逢寒暑假,庄一一下飞机,不是先回她家,而是直奔我家来看我。庄一毕业后留在北京,进了家外资广告公司。她父母给她找好了工作,极希望她回长沙,但是庄一执意留京,他们没办法只得作罢。而我毕业后进了长沙市区一所中学。我大学时交了个男朋友,是湖南大学土木工程系的研究生,长得英俊,学业又好。我和他情投意合,风花雪月了三年,岳麓山上、橘子洲头留下了我们深情的足迹。当时我对未来的生活满是美好的期望:男朋友毕业后找个研究所什么的,我找个学校教书,我俩结婚生子后,日子应该能过得安安稳稳。男朋友早我一年毕业,他利用导师的关系找了家研究院,好歹遂了心愿。然而参加工作没一年,他便另攀高枝和领导的女儿好上了。在未来岳父的打点下,他平步青云,前程似锦,就把我给甩了。他求我原谅,他来自山区,好不容易考上大学,费尽周折才留在城里。他两个妹妹为了他连初中都没念完,他发过誓,要让她们离开贫穷落后的大山。我没话可说,故作大方地祝他美梦成真。他美梦成真了,而我不过是南柯一梦,醒后成空。他对我说了千万个对不起,他的妹妹们真从山里出来了,而我输得一无所有。拿是拿得起,放却放不下,我满心惆怅。庄一回长沙过年,见我愁眉不展,劝我去北京。她说树挪死,人挪活,北京有的是机会,何必在一潭死水里泡下去,泡到最后,只怕淡了红颜,想找个人嫁都难了。她还说长沙是个小地儿,她在北京生活了几年,说话比北京人还北京人,一个“儿”又一个“儿”的。不过,在庄一的劝说下我动心了。我的确厌倦了这种死水般的生活,没有激情,没有希望,没有未来。流光容易把人抛,这样下去真怕会在不知不觉中老去,淡了红颜。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我决定去北京,和父母经过N次唇枪舌剑,终于说服了他们。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离开过父母,第一次出远门心里百般滋味。父母也是,给我准备了满满一箱东西,吃的用的穿的,当然也没忘给我的储蓄卡上存一笔钱。虽然母亲平时念叨我没出息,可一旦我离开她,她还是舍不得。我也有些不舍,但更多的是解脱。二十多年来,我一直在这座城市里转来转去,闭着眼睛都能找到哪条街哪个巷子,生活一点新意都没有。我特地在箱中塞了庄一爱吃的酱板鸭,她总说北京的烤鸭是名声在外,但比起酱板鸭来,味道差了十万八千里。她家的保姆每个月都给她寄好些真空包装的酱板鸭,她常常一手抱着电话筒,一手抓着鸭脚和我煲电话粥,我在电话里听她辣得直呵气。在一个风沙满天的上午,我走出了北京西客站。当时我穿着长沙时兴的格子短裙,刚出站只觉腿上刺骨的冷。庄一把苗条的身子裹在黑色的羊绒大衣里,一见我笑得花枝乱颤,忙脱下大衣披在我身上,笑我美丽冻人,告诉我北京不比长沙,这时出门在外得穿大衣。这时长沙的树木早已长出新芽,北京居然还天寒地冻,而且风沙满天,弄了我一身灰。刚开始我和庄一住,她的房子虽然不大,但装修得时尚前卫,家具电器样样俱全。庄一让我和她睡一起,她的床是加大号的。可我习惯一个人睡,于是我睡客厅的沙发,进口的羊皮沙发,躺着倒也舒适,一点不逊于我在家睡的单人床。来北京的第二天,庄一带我去了一家叫百维思的国有广告公司。我在老总的办公室坐了不到十分钟,他就拍板了,“明天来报到!”公司在西直门,距花园村倒是不远,交通也方便。于是,在庄一的安排下,我开始了北漂生活。庄一开着她的红色甲壳虫,花了一周的时间,带我从西到东,从南到北,从二环到四环,把北京城兜了个遍。我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得晕头转向。她问我对北京有概念了没有,我摇了摇头,她骂我笨,扔给我一张地图和几本北京生活指南的DM杂志,我看得晕晕乎乎。庄一在北京生活得游刃有余,生活丰富多彩,白天上班晚上泡吧。庄一的公司在CBD,她经常去三里屯的酒吧。她说没准在三里屯一个不小心就钓到了哪国王子,平民女子玛丽·唐纳森,不就是在悉尼某个酒吧里遇见丹麦王储费雷德里克成为王妃的吗?人生有很多意外与偶然,不可小瞧灰姑娘。刚开始,我还和她去酒吧玩,后来受不了酒吧里的氛围,不怎么去了。酒吧里老外多,喜欢找中国女孩调情,叽里呱啦的,我学的是哑巴英语,比不上庄一在外企上班,英语不离口,能和老外肆意调侃。我笨嘴笨舌,衣着装扮方面比起酒吧里的其他女孩像个村姑,我在长沙还算时尚,可在这里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新潮和前卫。庄一平时总是一副慵懒的样子,可是一到灯红酒绿的酒吧,便如同鱼儿到了大海,活蹦乱跳起来,抽烟喝酒划拳,无所不能。或在舞池里疯狂摇摆,或在幽暗的角落里和男人调情。她和那些男人调情时,笑得妩媚至极。她说生活太压抑了,需要发泄。我觉得酒吧里的庄一最真实,真实得淋漓尽致。不过这种生活属于庄一,不属于我。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我只认识庄一,除此谁也不认识。对庄一来说,除了我她还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只要她愿意去认识。用英文表达,我和庄一是except和besides的区别。当我不再去酒吧后,就不需要用except了。我在公司做媒介,总经理说这个岗位很锻炼人。我对媒介工作毫无经验,而且客户都是IT行业的,我有点摸不着头脑,糊里糊涂。我以前只懂教书育人,教导那些十三四岁的学生尊老爱幼,谦卑有礼。同事的脸像一尊尊冰雕,让我体会到在社会打拼到底有多不容易了。同时在这里,我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快节奏的生活。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半,除了中午吃饭休息一个半小时,我要不停地打电话,不停地查资料,不停地跟着同事跑媒体,不停地扯着肌肉对记者笑。回过头来,还要讨好前辈同事,像个跟班的丫鬟。一天下来累得我的每一根骨头都发酸,每晚早早上床睡觉。而庄一深更半夜才回来,不是加班就是泡酒吧,时常喝得醉醺醺的又唱又跳,吵得我睡不好,而且她烟瘾大,每天两包芙蓉王都不一定够。在这种浓烟中我像被熏的腊鱼腊肉,我实在无法忍受,于是在网上找了与人合租的房子搬了出去。我和庄一的生活方式不同,她不能改变她的生活方式,我也没法迁就她。她对我搬走没说什么,也不留我。还好我们并没因此生疏,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仍是好朋友。双休日,我们常一起吃饭逛街什么的。我的新家是一居室,在翠微路,离公司也不远。房子虽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室友叫白纯,在中关村一家公司做文员,辽宁人,和我年龄相仿,长得明眸皓齿,面似桃花,喜欢穿粉红色的衣服,涂粉红色的指甲油。她是我的二房东,睡卧室,我睡客厅。我是一个客人,庄一的客人,出租屋的客人,北京的客人。白纯却说我是厅长,我不解。她说:“睡客厅的难道不是厅长吗?”我说:“你睡卧室就是室主任啦?”“两个傻瓜都想当官,做白日梦!”她哈哈大笑。“有梦总比没梦好吧。”“Ihaveawonderfuldream!”精彩的梦,我曾经有一个美丽的梦,但是破了,我把它留在了长沙。北京能否给我好梦,梦是否能成真,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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