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更新推荐的所有文学作品和书籍《精选《愿漂泊的人都有酒喝,愿孤独的人都会唱歌》[中国]宋小君的书评文摘》都是非常值得阅读赏析的,更有名家的精彩书评哦。
★宋小君作家、编剧、诗人。韩寒「ONE一个」、豆瓣网*人气作家。已出版:《玩命爱一个姑娘》《我觉得我会永远生猛下去》《一男三女合租记》《爱看月亮的猪》等。★戴日强作家、编剧已出版:《台北给我封直达的情书》《世界那么美,不如你好看》《时光旅人》等。★杨熹文50万畅销书作家,大有熹望创始人,现定居新西兰。已出版:《请尊重一个姑娘的努力》《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等。
★《愿漂泊的人都有酒喝,愿孤独的人都会唱歌》由宋小君、戴日强、杨熹文等豆瓣、知乎、微信公众号、故事APP等知名作者倾情创作。★“孤独是什么?孤独就是在你离开后,我觉得一切都是孤独”;“我能理解屁股着火的萤火虫了,总要为了某种意义亮起来。而你就是我的意义”;“我舍不得跟你谈恋爱,大概是因为,我想一辈子拥有你”……26个或暖心、或伤感、或甜蜜、或惆怅的故事,总有一个为你讲述。在别人的故事里,我们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答案。
★颜值和内涵都在线的书!★宋小君、戴日强、杨熹文等20位人气作家的暖心之作!★一本温暖人心的随笔故事合集,关于爱、青春、梦想、漂泊、奋斗、孤独,关于你想了解的疑惑……★20位人气作家,26个暖心故事,184000个动人文字,赐予你不孤单的力量。★孤独的人正在被暗中疼爱。
孤独的人正在被暗中疼爱/宋小君一、我是你回家路上的一盏灯小区很旧,从大门口进来,只有一盏路灯,在深夜里,有些倔强地亮起来,只是为了给你照亮一小段路。我就是那盏路灯。我本想着用第三人称,渲染自己的孤独,营造一个温暖的形象,但想了想,还是算了,矫情是病,有话直说好了。你每天都很晚回来。我曾经听一只萤火虫说过,深夜里在街上游荡的人,心底里都有那么一丝孤独。但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一只屁股着火的虫子。不过,从你经过我的时候,似有似无的叹息里,我一厢情愿地确定你是孤独的。姑娘的孤独,就像是男人的好色一样,总是昭然若揭。我只是一盏路灯,无法窥见你整个人生,我只在这个时刻,晚上十一点半左右,等你下班回家,在你经过我的时候,不动声色地亮起来。你甚至都不会发觉我的存在。更不会发觉我对你的喜欢。我只是一盏路灯。但如果没有你,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有月亮的时候,我甚至会觉得自己多余。直到一年前,你的出现,给了我存在的意义。有些姑娘就是这样,好像随身带着一千万种意义,随手赠送给那些在世界上迷失了自己的人或物。你回来了。你脚步声很轻,走得很慢,你穿一件棉绒大衣,头发早上刚刚洗过,飘荡着一股香味。我心里泛起一丝伤感,我称之为在美丽面前迸发出来的美好的伤感。你要经过我了。我倾尽全身力量亮了起来。你习以为常。而我却在每一次为你亮起来的时候,都觉得由衷地幸福。我能理解屁股着火的萤火虫了,总要为了某种意义亮起来。你就是我的意义。你经过我的时候,并没有抬头看我。而我却仔仔细细地看了你。我用我的光给你照亮。你远去了,你要回家了。我又可以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了。我知道,我的灯丝是有寿命的。这一点,我和照相机有一些相似。照相机的快门也有寿命,每记录一次风景,定格一次微笑,都是在燃烧自己。我不知道我能陪你多久。但未来什么时候来,管它呢。只要我还能为你照亮,我就是幸福的。你加班到很晚。你打着哈欠,走在小区里。小区里,一片漆黑。你累得没时间思考一些人生的意义。经过你一直经过的路灯,你猛然停下来,抬头看,那盏原本一直亮着的路灯,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却并没有亮起来。你站在那里,愕然了好一阵,心里竟然莫名其妙地有一丝酸楚。突然,一小团光在你面前,轻盈地晃荡,你定睛去看,是一只萤火虫,那一小团光,似乎是在指引你回家的方向。二、嗨,小妞,我是你街角的那间便利店啊大爷的,你不知道,昨天,我的摄像头又成功地捕获了一个小偷。你猜怎么着?丫偷我的酸奶!乖乖,塞了满满一裤裆,至于吗嘿,花点钱买点不行吗?再说了,他都给我偷光了,我怎么跟你交代啊。你又不爱喝别的牌子。虽然我觉得你挺矫情,但是吧,姑娘有权利矫情,姑娘就应该矫情。我还挺喜欢你这股矫情劲儿的。大部分人心底的矫情,都被生活给虐没了。你每一次进来,喜欢在付钱之前,就打开酸奶,咬着吸管,一阵嘬。我喜欢听这“歌声”,那是我平淡生活里的交响乐。怎么比喻呢,就好像吧,晚高峰你堵着车,气急败坏,突然就看见了马路对过,一阵狂风吹起了一姑娘的裙子,这春光被你看了个正着,你偷着乐,姑娘她还浑然不觉呢。你自己都没发现吧?这个牌子的酸奶,从来没断过货,只要你来,它们准在那儿列队迎接。其实,你每次付钱的时候,眼睛都往安全套的货架上瞟。不掩饰,我真有点怕,怕你买那个*包装的。我是不是有点自私了啊。但你要真买了吧,我也不会怪你。我忒希望你幸福。那天下雨,你心不在焉地选了几样关东煮,挤上了过量的辣椒酱,坐在我的角落里,吃着鱼丸,透过玻璃看出去。我好奇你在看什么,我也跟着你往外看。马路上车流来往,有情侣在伞底下亲吻,有流浪猫钻进了咖啡馆,有个迷路的人,在冰淇淋店的屋檐下躲雨。要不是你,我都不会注意到这些事儿。要不是你,我怎么会知道这些日常也是风景呢。嘿,小妞,是收银员让我知道了你的名字。我叫便利店,你可以叫我小便。笑什么,这是昵称。但我还是更愿意叫你小妞。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称呼里,藏着层层叠叠的意思呢。那天晚上,你又来买啤酒。坐在角落里,自顾自地喝酒。我什么不知道啊,大晚上的,女孩子一个人喝酒,不是失恋了,就是失恋了。我太理解了。不瞒你说,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过另一家便利店。呐,就是街对面那个“711”。日本来的,有一股熟悉的异域风情。可我们是竞争关系,我又动不了,只能偷偷喜欢。每天偷偷看着她,借由客人传递思念。可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吧,丫跟“全家”好上了,好上也就算了,两家店还在同样的货架上,摆着同样的婚恋杂志。恩爱秀了我一脸。那段时间吧,我也很难熬。客人来买酒,根本就买不到。全被我自己喝了。喝了我就吐,吐了我再喝,喝了我再吐。店长每天拖地,还以为是我屋顶漏水了呢。而那个月这里根本就没下雨。白天晚上,我都醉醺醺的。24小时营业,我就有24个小时的寂寞要打发。累挺啊。直到一个凌晨,两点十六分,你大概是刚从KTV回来,耳朵里戴着耳机,嘴里哼着歌,来我这里买矿泉水。我动用了店里所有的摄像头,全方位地拍摄你,像拍电影。后来,我不断地回放我*次见到你的情景。黑白影像里,我觉得自己是王家卫。你白色的鞋子上,有一团污迹。人好看了,真没道理,连你鞋子上的污迹都有了一种美。所以,小妞,我理解你。你就喝吧,酒我管够,泪你尽情地流。爱情吧,它虽然总蛮不讲理地结束,但它也毫无道理地开始啊。喝够了,回家吧,听话,欢迎再次光临。明天早上,我这里还有你*爱喝的酸奶。三、棉外套我擅长拥抱。这大概是我为数不多的技能。我长居衣柜深处,只在北风变冷、冬天来临的时候,才出没。你是我*个主人,到目前为止,也是*一个。不是不能选择的人生,就一定是不好的。我熟悉你身体的每一寸线条,来自一个女人身体的曲折,也折射着这个女人内心深处的秘密。下雪那天,你穿着我出门,雪落在我身上,就融化了,悄无声息,就如同我对你的爱。我没有向衣柜里其他的裙子和夏装叫嚣。尽管,他们可能更接近你的身体,更贴近你的肌肤。我想,我更像是一场暗恋。你衣柜里的干燥剂和樟脑球,大概是*知道我会伤感的存在。为你挡过的雨,融化在我身上的雪,*后都变成了我快乐的伤感。*终,被干燥剂仗义地吸收。干燥剂说,我知道这些液体不是你的眼泪,但里面竟然有你眼泪的成分。樟脑球说,虫子*喜欢你,老想着侵害你,不用担心,我来保护你,我刺鼻的味道,是你的香水,也是虫子的魔咒。男人常说,女人如衣服。有人这么说,是因为衣服可以常换常新。有人这么说,却是因为,衣服就是一个无时无刻不在的拥抱。我更偏爱后一种。当然,我也会过季,也会过时。时尚就是我的劲敌。可能你不知道吧,姑娘,你的冬天,恰恰是我的春天。你走在雨里、雪里、阳光里,我能感受你的体温,你的气味,你的汗水。你走进了空调房里,暖气屋里,我会知趣地呆在一旁,看着你和朋友们开玩笑、聊八卦。等你聊完了,我会抱着你,我知道你困了,你睡眼惺忪了,来吧,我抱着你回家。回到家,你卸妆、洗澡,我听着你浴室里的水声,看着外面又下雪了。忍不住叹息了一声,再下几场雪,就该到春天了。春天来了。你检视自己的衣柜,觉得衣服不够穿。换季了,不如送掉一些衣服,选来选去,选中了自己的棉外套。时间太久了,褪色了,下一个冬天,要买一件更新潮的。你这么想着,把棉外套打了个包。明年冬天,它会有一个新主人。不瞒你说,人的本质是孤独的。但请你不要害怕孤独。你在灯下孤独,我就在暗中疼爱。这世上有许多人,许多事,许多你不知道的温暖,都在暗暗陪伴着你,偷偷爱着你,等着某一天跟你相逢,等着某一天,被你惊喜发现。你惦念着谁,谁又惦念着你文/宋小君-1-朔北,大漠。这一日,北风劲吹,天空中,雁字成行,正向南飞。星罗密布的大帐前,立着一个女子,这一年,女子已经53岁,身旁儿女恭顺地服侍着。女子身着胡人的衣服,眉眼间,却明显是汉人。此刻,她正仰着头,看着天际中南飞的北雁,莫名流下两行泪来。儿女不敢上前安慰,只能安静地陪着,直到女子吩咐道,取我的琵琶来。女儿应声前去,不多时,抱过一把古色古香的琵琶,双手递给女子。女子接过琵琶,早有人递上了座,女子坐下来,看雁阵在云端时隐时现,弹了起来。乐声被北风鼓荡,由近及远,似是传到了更远的地方。儿女们都肃然,听惯了的这首汉曲,唤作《凤凰于飞》。女子弹着琵琶,似乎把自己带回到了多年以前,那时候,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皓月。-2-西汉年间,负责为皇宫选秀的掖庭,开始了一年一度的民间选秀。南郡秭归县,有一位名叫皓月的女子,被认作是良家子,又弹得一手好琵琶,随即被选入掖庭。入宫之时,皓月年纪尚小,并不知道前方迎接自己的,究竟是怎样一番际遇。皓月小儿女心性,进了掖庭,只觉得事事新奇。经不住年轻人的好奇,皓月很快熟悉了掖庭。原来,除了宫女,罪人家属妇女也要在此劳作,种田、织锦,以此赎罪。其他宫女们都躲着这些罪人家属,对她们也不甚客气,但皓月反倒是愿意和她们接近,认识了许多蔬菜的长相,草药的君臣佐使,学会了不少锦缎的织法,一旦得了空,就跑到罪人家属的院子里,弹起琵琶,乐声悠扬中,人们的目光都能越过掖庭四面的高墙。这一日,皓月照例抱着琵琶来到罪人家属的院子,见女人们都围在一起,叽叽喳喳地争论着什么。皓月拨开人群去看,才发现人群中,一只硕大的白色大雁倒在血泊之中,身上的白色羽毛,都被染成了红色,正奄奄一息地蠕动。皓月俯下身,查看大雁的伤口,听女人们说大雁是从空中直直地跌落下来的。皓月对众人喊:“快找点儿水来,没准儿还有救。”众人七手八脚地忙碌起来,找水的,递草药的,很快把白色大雁裹成了一只“粽子”。接下来的日子,皓月不当值的时候,就悉心照料大雁,每天喂食喂药,还亲手做了一个铺满了软草的窝。大雁伤重,虽然能勉强吃食吃药,但眼神里毫无生气。宫女们来看大雁,都道是:“伤得这么重,活不了几天了,皓月你别费工夫了。”皓月就不高兴了:“你们别当着它的面说这种丧气话,我一定能救活它。”轰走了宫女们,皓月就看着大雁,对大雁说话:“喂,你可别死啊,你死了怎么对得起我?来,吃药。”大雁眼神灰暗,面对着皓月递上来的草药,就是不张嘴。皓月急了:“你想死是吧,我还就偏不让你死。”说罢,自己把草药嚼碎了,嘴对嘴喂给大雁。喂完了药,皓月的嘴和舌头都麻了,整整三天说不了话,宫女们都笑皓月傻:“哪有嘴对嘴喂药的?喂得还是一只半死不活的大雁。”皓月也不以为意,倔脾气上来,宁可自己说不出话,也坚持每天给大雁喂药、上药、活动双脚和翅膀。皓月特别喜欢看大雁的翅膀,每一次喂完了药,皓月都口齿不利索地对大雁说:“你看看你,有翅膀,能飞,想去哪去哪,多好,还不好好活着吗?我要是你,我飞上天就不下来了。”皓月一脸向往的表情映在大雁灰暗的眼睛里,这双眼睛,渐渐有了光。大雁的伤慢慢好了起来,也能自己吃药了,皓月把大雁当成了宠物,没事就跟大雁说话。想家的时候,就跟大雁说起自己家乡的风物,一年四季里的好吃的。-3-一夜,给大雁喂了食,皓月累极了,安置好了大雁,就倒在床上,在其他宫女们此起彼伏的鼾声中,睡着了。睡到了三更,皓月突然被叫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睡眼惺忪地看着一个一袭白衣的公子,正在月光底下,对着自己作揖行礼。皓月还以为是梦,半睁着眼,说话含含糊糊:“是谁给我托梦么?说吧,何事?”白衣公子一囧:“姑娘,多谢你相救。”皓月眼前朦胧,听得也不分明:“什么?什么相救?”白衣公子一揖到底:“不敢相瞒,我是姑娘救回来的白雁,同伴都唤我雁三公子。”皓月哼哼一声:“别闹了,这个梦还挺调皮,你是雁三公子,我就是第七公主,这一定是个梦,宫里哪来的男人啊。”挑了灯,皓月带着雁三公子,在宫女们的呼噜声中,蹑手蹑脚地出了门,在掖庭花园的假山下,皓月把灯挑到*亮,举到雁三公子身前,睁大了双眼,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他。雁三公子被看得极其不自在,咳嗽一声遮掩尴尬,开了口:“我本孤雁,跌落至此,给姑娘添麻烦了。这些日子,感谢姑娘相救,我这就要去了。”皓月惊叹,原来妖精的说法,是真的。“哎!你要去哪?”雁三公子道:“去死。”皓月惊呆了:“我好容易救了你,喂水喂药的这么些日子,你总算好了,又要去死?消遣我么?”雁三公子又作揖:“姑娘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不敢欺瞒。我本天上鸿雁,只因痛失爱侣,三日不食,一心寻死,却不料跌落到这里,被姑娘所救。”皓月又气又急:“这是怎么说的?听这意思还埋怨我了?我倒问问你,你好端端一只白雁,为什么非要寻死?”雁三公子声音平静:“鸿雁天生成双成对,从不独活,我痛失爱侣,孤雁南飞,心中凄遑,了无生趣,本想着一死了之。没想到被姑娘所救,我不敢就此死去,只好等着伤愈之后,跟姑娘道了谢,再去赴死。”皓月听到这里,惊叹之余,多少听明白了,心中纳罕,情情爱爱,究竟是何物?让生灵连命都不要了?顿了一会儿,她说道:“我听父母说,雁*讲求‘仁义礼智信’。雁阵当中有雁序之说,老雁引领阵头,壮雁飞得再快,也不会赶超到老雁前边,是为礼。是也不是?”雁三公子显然吃了一惊,没想到皓月竟然知道这些,只是点头。皓月又问:“但凡有老弱病残的大雁,整个雁群都会加以照顾,绝不会弃之不顾,直至终了,是为仁。是也不是?”雁三公子再一次点头。皓月娓娓道来:“所谓犬为地厌、雁为天厌、鳢为水厌,意思即是说,大雁敏锐机警,野兽或者猎户,都极难接近地上的雁群。是为智。时节变换,大雁至秋而南翔,风雪无阻,从不爽期,是为信。是也不是?”雁三公子拱手道:“姑娘说的都是。”皓月点头:“那就好,既然你的命是我救回来的,就属于我了,从今以后,你是我的宠物,我让你死,你才能死,我不让你死,你就要好好活着。你身为大雁,不会不遵‘雁信’之说吧?”雁三公子呆立,说不出话来。此后,雁三公子果然没有违背“雁信”,平日里,皓月当差的时候,就自行飞出去,不知道去往哪里。在皓月回来之前,雁三公子一定会准时飞回来,等到深夜其他宫女都睡下了,雁三公子便化成人形,和皓月在假山下相聚说话。皓月好奇心重,总是有问不完的问题:南方什么样?风物几何?有什么好吃的?女孩子穿什么衣服?戴什么花?天上什么样?风什么味道?雨什么味道?云朵能吃吗?飞的时候见到其他的鸟,会打招呼吗?雁三公子就逐一回答,但皓月就总是问不够。-4-这一日,皓月当值回来,累得一直打哈欠,告诉雁三公子:“你可不知道,今日宫里来了个什么匈奴的单于,声势那叫一个浩大,他们穿的衣服,骑的马,身上的味道都和我们汉人不一样。听说啊,陛下还亲自接见单于了呢。哎,我问你,匈奴到底在哪啊?说是什么朔北大漠,我从来没去过,你去过吗?”雁三公子道:“朔北劲风,是极寒之地,我自幼体弱多病,经不住大漠的黑风,因此从来没有去过。”皓月打量着雁三公子:“真羡慕你有翅膀,可以去很多地方瞧瞧看看,不像我,总是困在这里,除了宫中,哪都去不了。”雁三公子摇头:“去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去。”皓月一呆:“你和你的妻子,去过很多地方吧?”雁三公子听皓月提起了亡妻,眼神里似有一阵火烧了起来。“我与妻子自幼相识,一起长大,秋天南飞过冬,等北方春归,再飞回来。去过许多地方,吹过不同味道的风,踩过许多形状的云,也见识过人间至盛的繁华。大雁终生一夫一妻,绝无二心,我与妻子结缘之后,便定了同生同死之约。一日,雁阵捕食,不料,遇到了有张网捕雁者,我等深陷网之中。我和壮雁奋力脱网,救出老弱之后,才发觉我妻子和其余雁伴未能脱网,等我俯身下去搭救之时,捕雁者已将我妻子杀害了。我悲从中来,不想独活,但还有大雁落网,雁阵被打乱了,我不能就此死去,只好又和壮雁一起,救出了其他同伴,护送雁阵飞远。等雁阵脱险之后,我独自脱离雁阵,不吃不喝,一心求死,本想着投向我妻子死去的方位,却在空中失了力气,跌落到掖庭之中,被姑娘所救。”皓月听完,看雁三公子的眼神里,有了一种从未存在过的光彩,带一点崇敬,又带一点怜惜。她没有说话,只是拾起自己的琵琶,告诉雁三公子:“这琵琶是我入宫之前,父母赠予我的,蚕丝做的冰弦,我送你一首曲子吧。”皓月说罢,弹起琵琶,是一曲《凤凰于飞》。雁三公子听着,为之泪下,喃喃:“凤凰于飞,翙翙其羽,说的就是恩爱的夫妻。此后的日子,万里层云,千山暮雪,都只有我一个了。”皓月弹完曲子,握住了雁三公子的手,说道:“虽然我年纪小,还不能体悟情爱,但我看你对她的思念,却也知道这世上没有什么比‘惦念’更美的东西了。有你惦念着她,那你们两个,就都是幸福的。你要是死了,她就再也没有谁惦念了。你不只为了自己活着。”雁三公子听完,看着眼前俏丽天真的女子,呆住,自己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一点。又一日,画工们纷纷入宫,给众宫女画像。宫女们盛装打扮,叽叽喳喳地传言,陛下挑选宫女侍寝,都是看画像,要是被选中,以后得宠,入住后宫,就再也不用在这里寂寞了。宫女们拿出所有财帛,一股脑都给了画工,央求画工把自己画得好看一些。这是画工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他们来者不拒,养家糊口,又助人为乐,何乐不为呢。轮到了皓月,皓月也递了财帛,但这个名叫毛延寿的画工,头都没抬,伸手要接,皓月却停住:“请大人把我画得丑些。”毛延寿揉着酸疼的胳膊,抬起头,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眼前的女子,疑惑道:“其他宫女都央求我把她画美,你为何要我把你画丑?”皓月道:“不瞒大人,我不想被选中,我想自在一点。”毛延寿笑了:“自在?选中了岂不是更自在?”皓月却摇摇头,眉宇间凝结着一丝愁苦:“选中了,就不自在了。”毛延寿脸上的笑容一敛,*次遇到要把自己画丑的宫女。画完之后,皓月仔细看了。毛延寿问:“够丑吗?”皓月噗嗤笑出声来,“够了够了,再丑一点,我都看不下去了。谢谢大人。”说罢,拿起笔,在画像旁边,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当即给毛延寿行了礼,兴高采烈地去了。看着皓月离去,毛延寿还没回过神来。下一个宫女上前,看着毛延寿正在出神,就开口道:“她啊,一直就奇奇怪怪的,天天跟大雁说话。大人不用理她,请大人把我画得美一些吧……”毛延寿耳朵里什么都听不见了,低头看那张画像,旁边工工整整地写着“皓月”二字。夜里,皓月把这件事告诉了雁三公子。雁三公子问:“你不是一直想去别的地方看看吗?怎么有了机会,你却拒绝了?”皓月看着雁三公子,眨着眼睛,说笑似的:“你飞不到朔北,我舍不得你啊。”雁三公子一愣,不知如何答言。皓月笑了:“好了,我逗你的。我知道你心里总惦念着你妻子。不说啦,我们去放风筝。”掖庭中,起了风,简易的风筝在天上飞,旁边一只大雁在跟随着。大雁沿着丝线往下看,皓月兴高采烈地跑着、跳着、笑着、叫着。此后,毛延寿常常来掖庭给宫女们画像。每次来,都和皓月说上几句话。皓月热心地帮他磨墨、洗笔、递染料,也学着他的样子,画上一两笔,竟然颇有样子。毛延寿赞叹:“你很有天赋。”皓月就笑:“我只是好奇。想问大人,你给这么多人画像,心里能记住的人,又有几个?”毛延寿被皓月问住了,呆了半晌,竟然答不上来。皓月脸上沾着染料,说了句:“有的人,丹青能画,有的人,只有情爱能画。”毛延寿又吃了一惊,皓月心里有个人了?皓月没说话,举起自己画好的画给毛延寿看,“大人,你看我画得如何?”毛延寿去看,见绸缎上,有一只风筝,一只白雁。不解,问皓月:“姑娘画的是?”皓月道:“姑娘家的心事,就不跟大人说了。”说罢,站起身来,蹦蹦跳跳地去了。毛延寿看着皓月远去的背影,呆立了良久,忍不住笑了。翌日,毛延寿应召入宫。原来是匈奴——呼韩邪单于到了。元帝设宴款待。呼韩邪单于海量,喝美了,起身行礼,“呼韩邪愿做汉人的女婿,请陛下恩准。”元帝一听,龙颜大悦,和亲可避免生灵涂炭,当即准了,吩咐毛延寿和其他画工,将掖庭的美人画像呈上来,亲自为单于选后。毛延寿恭谨地呈上画像。元帝翻了几张,眉头一皱,见画像上有一只风筝,一只白雁,不解。毛延寿在一旁看着,暗骂自己粗心。元帝又翻了一张,指了指,就这位美人吧,赐予呼韩邪单于。毛延寿胸中一凉,见那画像上的女子,旁边清清楚楚地写着两个字:皓月。-5-圣旨下得很快。掖庭里议论纷纷,怎么就选中她了?我早就看到她和那个画工眉来眼去,想不到他们早就串通好了。皓月接到了圣旨,紧接着就有了自己的房间和仆人。皓月脸色平静,吩咐人备了酒饭,关上门,和雁三公子对坐。无言,只饮酒。几杯酒下肚,雁三公子开了口:“我带你走,三更,你俯在我身上,我带你飞出掖庭。”皓月看着雁三公子,眼睛里有了光:“有你这句话,我就知足了。只是,我走得了,我的家人走不了,要是我抗旨不遵,我的家人就要受到株连。我常说自在,但人生在这个世上,总是被牵绊着,又有几个人能真正自在?我只能去。”皓月举起酒杯:“公子,你我这段缘分,原本就是天赐的,皓月虽然年纪小,但深知不可贪心的道理。谢谢公子,让皓月从此以后,心里都有个惦念。这杯,我敬你。”雁三公子叹了一声,仰头喝酒,如此一来,眼泪就不会流下来。出塞前,毛延寿偷偷赶来,对皓月说:“是我误了你。”皓月笑:“大人这叫什么话?要说误也是我自己误了自己。山水有相逢,大人保重。有机会,再跟大人学画。”皓月被赐称:王昭君。皓月盛装出塞那日,浩浩荡荡,仪仗绵延数十里,长安城内,百姓纷纷前来相送。送别之际,元帝才*次见了昭君的样貌,心中后悔不迭,“我怎地将这样的女子拱手送了出去?遗憾,遗憾啊!”但事到临头,君无戏言,只得如此了。皓月在马车上,脸色平静。出了长安城,远方一片平沙,再往前走,就远离故国和故人了。皓月捧起琵琶,奏冰弦,正是那曲《凤凰于飞》。凤凰于飞,翙翙其羽。琵琶声传了出来。突然有人惊呼:“看!”送别的百姓和仪仗都仰起头,见天空之上,一只白雁,孤雁盘旋,吟啸,附和着琵琶声声。马车中,皓月弹着琵琶,听着雁鸣,泪湿云鬓。一曲离别意,尽在这曲《凤凰于飞》之中。送别的人们,都被这景象惊呆了。陡然间,白雁纵身飞向马车窗前,吟啸,皓月探身出来,见白雁嘴角含血,终于再也忍不住,眼泪奔涌。雁三公子道:“姑娘,我这条命,就此还给你了。日后,你若是惦念我,就看看南飞的北雁吧。替我活下去,我想被惦念着。”说罢,雁三公子吐尽了*后一口血,跌落在平沙之上,就此殒命。皓月眼泪蓦地止住:“雁三公子,等胡地的草色青了,我就去找你。”车马远去。皓月再也没有回头,只有那一曲《凤凰于飞》,响彻在天地之间。送行的百姓们,见白雁落地,都道是因为皓月的美貌,从此就传扬开来,有了“平沙落雁”的传说。毛延寿看着那幅画着风筝和白雁的画像,什么都明白了。元帝回宫之后,大为恼怒,急召画工,质问:“是谁画的昭君?为何把美人画成画中的样子?使朕痛失美人,是何居心?”画工们都吓得噤若寒蝉。毛延寿却向前一步,昂首道:“是我画的。”元帝不解:“为何如此?”毛延寿朗声而笑:“有的人,丹青能画。有的人,却只有情爱能画。”元帝震怒:“早就听说画工和昭君有染,果不其然。”遂下令斩杀毛延寿。刑场上,毛延寿道:“我与皓月之清白,天地为证。”说罢从容赴死。皓月经过数月行程,抵达朔北大漠。入了秋,皓月就成日里抱着琵琶,弹奏《凤凰于飞》,看着北雁南飞。皓月为呼韩邪单于诞下一子,待呼韩邪单于病逝之后,皓月上书元帝,想归汉。元帝回旨,令昭君遵从匈奴习俗。所谓的匈奴习俗,即是父死子继,父亲归天之后,由儿子娶继母。皓月断了归汉的念头,嫁给了呼韩邪单于的儿子——复株累单于,又生下两个女儿。老翅寒暑,不知道看了多少次北雁南飞,当年的皓月,如今的昭君,已经53岁了。一曲《凤凰于飞》弹完,天上鸿雁吟啸,皓月安详离世。儿女们哭倒在地,而那曲琵琶声,似乎还回荡在北风之中。匈奴将昭君厚葬。北地草木荒凉,却唯有昭君墓上,草色青青,后人称之为“青冢”。此后,诗人们写下许多诗词来纪念这个女子。她有很多名字,皓月,王嫱,呼韩邪单于阏氏昭君,明妃。她留在历史上的记载极少,却永远活在了诗里面。其中王安石于宋嘉祐四年,写下《明妃曲》二首——其一明妃初出汉宫时,泪湿春风鬓脚垂。低徊顾影无颜色,尚得君王不自持。归来却怪丹青手,入眼平生几曾有;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一去心知更不归,可怜着尽汉宫衣;寄声欲问塞南事,只有年年鸿雁飞。家人万里传消息,好在毡城莫相忆;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其二明妃初嫁与胡儿,毡车百辆皆胡姬。含情欲语独无处,传与琵琶心自知。黄金杆拨春风手,弹看飞鸿劝胡酒。汉宫侍女暗垂泪,沙上行人却回首。汉恩自浅胡恩深,人生乐在相知心。可怜青冢已芜没,尚有哀弦留至今。而雁三公子并无记载传世,但元好问那首《雁丘词》,却似是道尽了雁三公子的心境: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爱意退化综合征文/杨熹文-1-在听见孙圣用钥匙拧开门锁的那一刻,坐在客厅里盯了时钟3个小时的周宁已经压不住自己的脾气,劈头盖脸地骂开来:“不是说好5点回家吗?这都已经8点钟了,你到底有没有记性,怎么总是让我等,你倒是说说看啊,这么晚回家你去哪了……”孙圣垮着脸,不敢出声,低着头脱鞋。早上还擦得锃亮的皮鞋,到晚上就被刮坏了一块,孙圣心疼地想着,斜着眼瞥见门口半身镜里的自己,竟吓了一跳,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么狼狈的一个人了?头发油腻地塌在前额上,胡茬呲出来一片,西服皱巴巴的,胸口和袖口都留着新新旧旧的咖啡渍。镜子中的那个人,半只鞋狼狈地穿在脚上,另一只脚上的白袜子黄得厉害,他低下头,大脚趾从袜子里钻出来,厚厚的指甲青面獠牙。这副样子,让孙圣想起冰箱里那个放了两个月没来得及扔掉的西红柿,他和它们一起坏掉了。周宁赌着气,“嘭”的一声关上卧室的门,叽里咕噜的声音从门缝里钻出来。孙圣在这些声音的间隙叹了一口气,盯着皮鞋上的划痕,心疼它,也更心疼周宁。昨天的周宁还记得孙圣连续加班一个多月,是为了给半年后的婚礼攒钱,还特地为了慰劳他下厨做了好几个菜,而午夜12点一过,她脑中的橡皮擦准时发挥效用,已经完全忘掉了他的这份好。冬日的夜黑得太早,疲倦和饥饿一同袭来,孙圣打开冰箱的门,扔掉那个腐烂的番茄,他还是搞不明白,可怜的周宁怎么会患上这种病?-2-周宁得了一种病,每天都忘记孙圣的一份好。这不是周宁*次发病,早在半年前,这该死的病就已经初见端倪。起先是一个平常的周日下午,孙圣照旧躺在沙发上看书,周宁在电脑上写字,墙角的猫伸了个懒腰,阳台上的竹子又冒出一小节,所有的事物都维持着应有的美好。突然间周宁转过身,把电脑“啪”地合上,备足了吵架的气势,用从未有过的尖利嗓音质问着孙圣:“哎我说孙圣,你怎么就不能像别人家老公那样在周末去赚点外快啊,非得在这看那没有用的闲书?”孙圣打了一个激灵,半天没反应过来,周宁的话让他受伤不小,连续几天都在家佝偻着背走路。他想不通,周宁一向体贴温和,当时看上自己不就因为这分书生气吗?怎么现在也像那些庸俗的小妇女一样咄咄逼人了?接下来周宁的一次发病,是在孙圣公司的聚会上,周宁作为家属出席,一抹淡黄的裙子给足了孙圣面子。席间几个臃肿的男人互相推着酒杯,吐沫横飞地讲着荤黄的笑话,半眯的眼睛透出一股世俗的丑态。平日里周宁*讨厌这种无意义的聚会,可是一直一言不发的她,看着在旁边喝着橙汁的孙圣,却近乎嫌弃般地脱口而出:“男人要是没有个酒量,还算什么男人啊?!”害得孙圣在席间尴尬了很久,半天也呛不上来一句话,他在一群肥腻男人的哄笑声中失了神,一时间只看得到周宁嫌弃的目光。再后来,周宁的行为几乎不可理喻,总是突然间地嫌弃孙圣的“准时”“老实”和“为人憨厚”,或者没头脑地质疑他的“晚归”“体贴”和“忠诚义气”。这样的状况频繁地发生,某一天,孙圣蹲在厕所里心烦意乱地看着报纸,忽然间就乱了神。报纸这面的一版写着“科学家对艾滋病治疗有了新发现”;那边的一版写着“举世震惊的心理疾病暂时还没有研究出新的治疗方案”。这个几乎被判了“死刑”的心理疾病,指的是患者每天忘记自己身边*亲近的人的一份好,随着时间的流逝,终究一点点忘记对方的全部,而从此形同陌路。就是在那个下午,孙圣在厕所里,对着一张报纸,眼泪掉得七零八落,他已经在心里为周宁确诊,他的爱人,不幸得了这种病。这样的状况已经持续了整整6个月,周宁发病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她和孙圣一起担忧着这种病。他们去过很多家医院,带着殷切的心情,光红包都送了三万八,可是大多数医生都摇摇头,“这是*难的病,医学界没有找到治疗方法,连减缓发病频率的药都没有。”也有过一些医生开出莫名其妙的药方,摆出权威的架势,“目前医学界只有我开出去的药是*有效的,上个月还成功医治了2名重度患者。”周宁照着方子老老实实地吃了3个月,愣是活生生地被折腾出了失眠、抑郁的症状,还胖了10斤,却没有看到一点点功效。他们甚至去了传说能包治百病的老阿婆那里,据说这个老阿婆曾经治好过阿红的不孕和王小峰顽固的湿疹,连周宁都狠下心来,“就算让我吃癞蛤蟆,我也豁出去了!”可是老阿婆拉着周宁的手,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半晌叹气,“回去吧,姑娘,没有治了。”然后她转身重新钻进屋子里,继续熬那锅味道刺鼻的蛤蟆汤。老阿婆并没有告诉周宁,周宁的眼睛里只剩下一个敞开的大门,却并没有人住在那里面。-3-几年前的周宁可不是这样的。她是好端端的一个姑娘,孙圣一直觉得自己捡了宝。他没有什么恋爱经验,谈过几次对象,都因大大小小的缘故告终。孙圣来自县城,听惯了亲戚朋友的催促,一度小心翼翼擦着30岁的边缘走路,也不肯就这样随便去爱什么人。后来在和朋友聚餐时,他一眼看到了周宁,胸腔里“轰”的一声响,心跳漏了好几拍。周宁和孙圣遇见过的其他姑娘都不一样。她没有她们漂亮,不戴美瞳也不贴双眼皮,小鼻子小眼,脸颊上还有点小雀斑,却自有一种不施粉黛的秀气。更可贵的是,周宁没有那些姑娘们庸俗,她活得很清楚,爱得很明白,从*开始就懂得珍惜孙圣的老实和忠厚,她深知身旁的爱人,有着这世间男人*难得的品质。后来他们搬到一起住,把日子里别人过不出来的好滋味都过足了,没有人不羡慕这对亲热的小情侣。别人家的女人和老公吵架的时候都尖酸刻薄地喊:“你看看人家孙圣,对周宁多好,你再看看你……”而别人家的老公也在家庭矛盾后的夜里,默默地后悔,“当初就怨自己虚荣,找个好看的,哎,要是找周宁那样的姑娘,既体贴又大气,现在日子就好过多了……”-4-可是这么好的姑娘,就偏偏患上这种病。周宁对孙圣描述过很多次这种病的症状,她说自己真的控制不住,心里仿佛埋伏着无数个炸弹,孙圣的一言一行就会触碰到雷区。这些炸弹,是谁安装的,又是谁引爆的,会因为什么被引爆,她一概都不知道。每天午夜12点,她就会被一阵突然的心悸惊醒,胸腔像是被人捶打了一次,她就知道,孙圣的又一项好,从此就从她的心里消失了。她为此变得忧郁,又不肯和人交谈,这种病哪里好意思和人去讲。有一次周宁和闺密一起吃饭,一桌人都在称赞自己的男朋友,她却控制不住般地数落起孙圣,当着别人的面,嘴巴像是关不紧的冲锋枪,把孙圣大大小小的缺点都说个干净。她试图用咖啡堵住自己的嘴巴,可是它们又全部流出来,她塞蛋糕到嘴巴里,可是蛋糕却蛮着劲挣扎出来,连奶油都擦在她胸口。周宁在那一秒觉得,她好像在听另一个人讲话,讲着一个和自己没有半点关系的人。那一晚,餐桌上的闺密们各自回到家,搂着自己的老公,心里得意得想,“看来那孙圣也不怎么样嘛!”而有两三个睡不着的女人,在看到报纸上连日报道的心理疾病时,心里一惊,周宁这丫头不会是病了吧?!周宁*怕好事儿的闺密打来电话,她自己早已想好一套说辞,“这种病好可怕,我有听说,哎,你说要是有人得了这样的病,那还了得?!”她扮演得那样轻松,就像在说一个不相干的人,然后挂下电话,还没稳定住情绪,就大吼孙圣:“是不是你多嘴把我的病告诉别人了?!”她这会儿又忘了孙圣保守秘密的好品质。周宁的病对于这场感情,简直就是一场灾难,两个人本来已准备谈婚论嫁,周宁也体贴地说过“婚礼咱不用办大,简单些就好……”孙圣为了周宁的这句话,偷偷地叹气了好久,发誓要给她一场*完美的婚礼。-5-孙圣的父母一辈子住在小城市,有着憨厚善良的好脾气,一心一意地惦念着儿子和准儿媳。周末孙圣带着周宁回家看望父母,不料周宁却在餐桌上频频发脾气,孙圣的妈在儿子临走时候偷偷塞给他一个厚厚的信封,“儿啊,人家是嫌咱家穷了吧,哎,那么好的姑娘,也不能苦了人家,这点钱,你拿着,爸妈老了,也不需要啥了,你俩好好过比啥都强。”几周后孙圣又去拜访了周宁的父母,周宁的父母本来就抱着居高临下的姿态,听见女儿的抱怨,更是留了心:“年轻人玩一玩是可以的,要是不合适,就不能再耽误各自的前程了。”周宁的父亲,一副“早知道”的表情,把烟圈吐在孙圣的头顶上。孙圣佝偻着背,心里委屈,也没怪周宁。回家的路上,孙圣拉着周宁的手,那双手暖暖的,还能感觉到爱人的温度,他看着周宁的侧脸,眼泪止在了眼角。孙圣拼命地赚钱,卖力为婚礼做足一切准备,终于在年底凑够了一套公寓的首付。在那个应该欢庆的晚上,周宁止不住地数落着孙圣,她说“你怎么这么邋遢啊!”她说:“谁眼瞎要嫁给你!”她说:“呸,这是什么房子,哪有XX家的好!”她一边说,一边哭,她的每个词都是毒药,刺向无辜的孙圣,也扎痛了自己的心。孙圣这个七尺男儿,对着新房,号啕大哭,不是为了周宁的话,而是他知道,他就要失去她了。周宁果真把孙圣的好一样一样忘掉,就像报纸里连日报道的那样,没有一丝康复的希望。周宁有一次甚至拼命咬着舌头,还是让办公室的同事听见了“孙圣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啊。”更有一次她就像一只猴子,在家庭聚会时上蹿下跳,大喊着“孙圣,你朝三暮四,对得起我吗!”老实巴交的孙圣欲哭无泪,自己已经糟糕到这副模样,哪里还有别的女人敢接近他?大多时候的孙圣,只是沉默,那是男人对于哭泣的另一种表达,他尽量多赚一点钱,多爱她一点,把所有她喜欢的东西统统装进这个房子里。孙圣无助地想,如果有一天周宁把这份爱情忘得一干二净,那这一屋子的点点滴滴,是不是就会让她爱屋及乌地重新爱上自己?周宁用了235天,终于一样一样地忘掉孙圣的全部好,连*后的“爱人”,也在今天都忘了个干干净净。午夜的周宁从睡梦中醒来,看见身边的人吓了一跳,这不是几年前在朋友聚餐时遇见的那个平庸的男人吗?自己怎么沦落到这么失败,要和他睡上一宿!她坐起来,穿上拖鞋,蹑手蹑脚地拉开房门走出去,在关上门的*后一刹那,不禁心生感慨,这个家里什么都有啊,竟然和自己梦想过的家一模一样。她唏嘘着,头也不回地走进深夜里,就像没爱过,也似乎随时准备去爱另外一个人。-6-周宁离开后,孙圣对生活彻底失去了向往,一个原来200斤的大汉瘦得如麻秆一般,守着一个满登登的房子,眼神却空荡荡。在那张地方报纸颇为明显的板块上,专家把周宁的病例当作典型,把孙圣和周宁的爱情细节都分析了个底朝天。那上面说得可真扰乱民心,周宁的例子*是一个反面教材,一时间造成了社会的巨大恐慌,甚至有医生言辞激烈地说:“一旦发现身边的伴侣患上这种不治之症,为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好的办法,就是把病人送到省城的医院做隔离!”人人都看到了那字字揪心的报道,却掠过孙圣的那张照片。没有人关心,30岁的他昨日头发还黑亮,今天却泛起一片白茬,他的胡子很久没刮,衣着也是肮脏而邋遢的,整个人显露出50岁的沧桑,看起来就像是头受伤的野兽。他那双曾经坚毅而认真的眼睛,此刻无助又迷茫,那里面曾装满一个爱人,可如今连一丁点生的向往都不见了。孙圣用了好久,才走出周宁离开的阴影。他几乎试过每一种找到周宁的方法,都一一落了败——他去周宁父母家敲门,一对陌生的小夫妻从门缝里疑惑地问他:“谁?谁是周宁?”他给周宁的朋友打电话,可是他们都在说:“咦?好久没和她联络了呢!”他去周宁的工作单位,一次次闯进领导的办公室,那位身居高位的男人终于对着电话说:“保安,来把人请出去!”孙圣甚至去周宁*喜欢的餐厅,把自己赚来的每一分钱都用来点菜单上的每一道菜,在喝光那瓶价值5万块的拉菲后,孙圣倒在餐桌下,世界已经天旋地转,他还喃喃地说着:“周宁,你来不来啊?”没有人知道周宁去了哪里,而孙圣终于在一次次的挫败中接受,他大概永远地失去了周宁。-7-一年后,孙圣终于振作起来,而不可思议的是,一向对理科无所了解的他居然报考了从医资格证。这是个天生理科短路的人,坐在一群20岁的年轻人中间,推理不懂的公式,问可笑的问题,交糟糕的答卷,可5年的课程结束后,他竟然作为全校*秀的学生,站在礼堂里代表所有毕业生发表感言。当偌大的礼堂响起了掌声,孙圣闭上眼睛,眼泪从眼角流下来,他多么希望周宁在这里。孙圣顺利地得到医院的一份工作,坚持做神经科的医生,主治依旧没有被攻克的爱情心理疾病。没有人明白他为何执着地做一份不讨好的工作,这个科室单单是上个月就发生了13起袭医的事件,来来去去的医生已经换了二十几个。可这个令人质疑的局面,渐渐地就有了改观,谁也不知道这个整日坐在408室的医生怀有什么绝技,把那些患了重病的男人女人都变回了正常人。渐渐地大批媒体涌向这所医院,院长享受地面对着镜头,“我院是*一个可以治愈这种疾病的地方,我觉得这个可以放在你们报纸的头版上嘛!”孙圣从不参与这样的采访,他总是一个人坐在诊室里,研究那些别人不愿意花时间的内容。大家都在说:“哎,知道吗,408室新来的医生特别帅啊,是那种特别忧郁的气质啊!”一个伤心的男人总是带着别样的魅力,医院里人人都知道孙圣单身,从独居多年的女医生,到刚刚毕业的小护士,再到那些慕名而来的女患者,没有人不想用雌性的温柔,为孙圣舔舐那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小伤口。孙圣远离着每一个人的好意,只在夜深时想起她们的脸,那些女人各有各的好,只是没有一个是周宁。多少个夜里他从抽屉里一个隐秘的位置拿出周宁的照片,狠狠地哭到了天边发白,他多么想知道,这些年她过得好不好?嫁人了吗?真希望她比从前更幸福,拥有她曾经梦想的所有东西。-8-孙圣在这家医院里做到第五年的时候,已经医好了13987个患者,这不是他统计的结果,而是报纸和电台的跟踪调查。这五年内,当年独居多年的女医生找到了归宿,刚刚毕业的小护士也生了娃,那些慕名而来的女患者也和好男人成了家,只有孙圣,把每一天都重复成相同的模样。他依旧瘦削,带一脸别人无法读懂的忧伤,坐在那张老朽的桌子前,一次次抬起眼轻声说:“您好,请问我有什么可以帮助您?”那一天,坐在对面黝黑憨厚的男人,一脸心事重重地说:“医生,我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看过太多医生了,也治不好!每天午夜12点一过,我就会被一阵突然的心悸惊醒,胸腔像是被人捶打了一次,那之后我就会忘记我媳妇的一项好,现在越来越瞧不上她了,我媳妇和我因为这病都快过不下去了!”这时一个长发的女人闯进来,一脸的紧张,把藏在怀里的厚重红包推到孙圣的面前,“孙医生,我们坐了一天一夜火车来这,排了两天队了也没挂上号,把家里*后的两万块全给了黄牛党,我们现在真的已经倾家荡产了!求求您了孙医生!救救我们吧!”孙圣抬眼,声音竟因为干涸而嘶哑:“周宁?”几个月后,孙圣莫名辞了职,院长说:“不懂现在的人在想什么,待遇这么好也不满足,他这辞职就算去别的医院也是要后悔的!”漂亮的小护士们也猜想着:“怕是孙圣秘密结婚了吧?好歹现在也是个公众人物,被人知道婚事就是头条啊!”也有医院的老员工端着茶杯,权威一般地说:“哎呀,你们说得都不对,人家大概是赚钱够多,移民去美国了呢!”孙圣没有重操旧业,也没有结婚,更没有移民去了哪个国家,没有人真正知道孙圣去了哪里,他曾经传神的医术也只是变成了医生档案中短短的一句话,在那档案中,所记录的*后一个患者是郑大伟,家属那一栏写着周宁的名字,那张发黄的纸张上面,轻描淡写地记录着,“这是一宗疑难杂症,孙圣用高超的医术,为医学界贡献了巨大的力量。”5年之后周宁走在家附近的公园里,拉着老公的手,抚摸着腹中的孩子,突然心生感慨,庆幸着:“老公,还记得当年那个孙医生吗?幸亏他咧,治好了你的病,都没管咱们要一点儿医药费呢!说来奇怪,他为什么不再做医生了呢?”“谁知道呢?可能钱也赚得够多了吧!”郑大伟和周宁停在公园的一角,春天恰巧在这一刻降临,他们互相亲吻,共同期待一个新生命的降临。这样相爱的两个人,多么像十几年前的另一对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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