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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本名塞缪尔·朗赫恩·克列门斯,美国著名幽默大师、作家,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上的林肯”。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一个穷苦律师家庭,从12岁起,曾先后做过印刷工人、水手、探矿者和记者等。这些经历为他的创作奠定了坚实的生活基础。其代表作品有《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马克·吐温自传》《百万英镑》。《王子与贫儿》是他写给女儿们阅读的书,被孩子们认为是他较好的作品。
《王子与贫儿》以16世纪的英国为背景,描写了王子和贫儿互换身份的童话式故事。一个阴差阳错的偶然机会,长相相同的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因互换衣服,从而导致了命运的颠倒。曾经的小乞丐成了王子的“替身”,真正的王子流落在外,受尽欺凌和嘲讽。后来,王子历经种种劫难,终于回到了王宫;而汤姆也将不属于自己的王位还给了王子。经过这样的“交换身份”,两个少年都懂得了很多东西……
*章王子与贫儿的降生十六世纪第二个二十五年的秋天,古老的伦敦城一户姓肯逖的人家出生了一个男孩。对这个穷苦人家来说,孩子的出生并不觉得是件喜事。就在同一天,另一户姓都铎的富贵人家也出生了一名男孩,乐得全家欢天喜地。英国人久已盼望有这等大喜事,人人都曾向上帝祈求,如今梦想成真,举国为之欣喜若狂,哪怕是稍稍相识之人,无不互相拥抱亲吻,喜极而泣。不问富贵贫贱,人人都休假歇息,狂欢作乐,唱歌跳舞,日以继夜,闹腾了好几天。白天里,伦敦城景象万千,阳台和屋顶上彩旗招展,大街上喜庆人群来往不绝。到了夜晚,场面更可观,处处祝火燃烧,四周围着一大帮狂欢的人群,忘情作乐。全英国人嘴不离口这新生儿太子爱德华·都铎,别的绝口不谈。可这孩子身裹绫罗绸缎,对这喜庆场景一无所知,一无所觉,意识不到有那么多王公贵族、宫女贵妇对自己百般疼爱,万千呵护——对此竟无动于衷。另一个孩子汤姆·肯逖呢,裹在破衣烂衫里,被冷落在一边,他的出生竟成了这穷人家的一大累赘,正为此而暗自发愁。第二章汤姆的幼年生活一晃好多年过去了,这几年的事暂且略过不表。单说伦敦已有一千五百年的历史了,算来是当时的一座大都会,城里的居民有十万之众——有人以为比这还要多一倍。城里的街道狭窄,且曲里拐弯,乌七八糟,尤其是汤姆所居住的那一区,离伦敦桥不远。那里的房子全是木头打造的,二楼突出在一楼之外,三楼又往二楼之外伸胳膊踢腿。楼房建得越高,其势力范围扩展得越广。房子的骨架全是用结实的木料交叉钉成的,中间又加上一些牢靠的建材,外面再涂一层灰泥。房梁按房主的喜好各漆上红、蓝、黑不同颜料,看起来别有一番情趣。窗子都很狭小,嵌上菱形小块玻璃,而且都像门那样,装着合页,好向外开去。汤姆父亲住的房子坐落在“布丁”胡同外一个叫“垃圾大院”的肮脏小死胡同里。房子很小,破破烂烂,东倒西歪,可里面挤挤挨挨塞满好几户穷困潦倒的人家。肯逖一家人住在三楼的一个房间里,父亲和母亲在一个角落里摆上一张还算是床的床。汤姆、他奶奶和两位姐姐贝特和楠,就不受任何约束,满房间的地板供他们享用,爱睡在哪儿,悉听其便。家里备有一两条破布条似的毯子,外加几捆陈年的脏干草,不过要把这几样破玩意儿算作床铺,似乎有失公允,因为它们都是胡乱堆放在那里的,早晨被踢成了一大堆,到了晚上才被拣出来享用。贝特和楠是一对双胞胎,年方一十五,心地善良,邋里邋遢,衣衫褴褛,无知无识。母亲跟她俩不相上下。可父亲和奶奶却是一对恶魔,捞到机会就喝得天昏地黑,彼此就大打出手,或是见到谁就打谁。不问是醉是醒,动辄咒天骂地。约翰·肯逖专干小偷小摸的勾当,他母亲则以行乞为生。两个人把手下的孩子都教成了叫花子,只是没能把他们调教成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