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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超
青年作家,二十九岁开始从事文字创作,一鸣惊人,爆红于各大新媒体平台,被誉为新时期严肃文学的代表,短篇作品:《日落天通苑》《我的大学》《公务员之死》《文艺年华》《错爱年华》《摩登年华》。
在很多读者看来,王云超的文字风格、作品结构以及所关注的人文类型与同时期其他作家明显不同,其文更倾向于传统的现实主义文学,浪漫残酷并存,学院派味道颇浓。是啊,不要让一个女人恨你,她会恨你一辈子,也不要让一个女人爱你,除非你能娶她。文艺青年黄小夜长大了,这是现代女性应该顺从的人生轨迹,可怜的中文系姑娘,她却不肯长大。
《文艺年华》
清高者的爱情,不存在酝酿与等待,只分爱或不爱,不爱,即厌。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我们沉迷于一件事物,抱着各种幼稚的幻想,豁出去不要了,才发现对方不过是花花世界里一抹指肚大小的庸脂俗粉,指肚大小的庸脂俗粉,你甚至连回忆它的冲动都没有。
《错爱年华》
我呆呆注视着曹姐身份证上的照片,相信了八卦女同事的话,曹姐当年漂亮过,不是一般的漂亮,身份证上的照片,十照九丑,曹姐却美得九天仙女一般。曹姐再也美不起来了,她年轻的时候也许带给过男人激情,但她漫长的下半生,枕间弥漫的只有恐惧与仇恨。
《摩登年华》
新严肃文学代言人王云超,《文艺年华》《错爱年华》《摩登年华》颠覆回归本真。
时间的刀,划破每一个人的追求和执拗,zui终我们去往何方。
惆怅与梦想,成长与困惑,姑娘与良辰。
当光一点点亮起,我们无处藏身,只有扯下面具,初心方显。
有个家,就不算孤魂野鬼,爱着一个人,灵魂就不会飘零。前言:《我如何像个疯子一样去爱你》
毫无疑问这是我这辈子*重要的一本书,也是我*想出却*不敢出的一本书。
搞美术的文艺工作者,*害怕的事情,是别人嘲笑他的文字功底差;搞戏剧的文艺工作者,*害怕的事情,是别人嘲笑他的品味低;搞文学的,没有文字功底和品味的问题,白话亦可言,雅俗皆成文,搞文学*怕的不是别人的嘲笑,而是别人的愤怒,你凭什么把人家的丑事都抖搂出来?
于是搞文学搞出“纪实性散文”、“挑事儿性杂文”、“不要脸性小说”的人,成为这个世界上拉仇恨*多的人,也是被诅咒*多的人。
坦白说,我就是这么个德行。
我*早在网络上混出名堂的三篇文学作品,都是散文。《轻舔刀头恨,有鬼夜杀人》、《你像我见过的那个男孩》、《姐姐的战争》,三篇文章均在豆瓣网火起来,接着被“ONE”的编辑拿走放到他们的产品上。《轻舔刀头恨,有鬼夜杀人》反响热烈,谩骂声亦随处可见,有些医生的家属直批我对医者不公,有些远在天边的老乡直批我丑化故土。骂的人多了,我心虚起来,可随即恢复了勇气,文中所言的确是我当初的想法呀,我没必要粉饰曾经的自己呀,话说谁没有年轻过?谁没有在年轻的时候丢过人?凭什么你们年轻的时候能丢人我年轻的时候就不能丢人?
同样让我丢了人的还有《你像我见过的那个男孩》,我用一份“SadButTrue”的心境写下自己长达五年的北漂经历,捎带着揭露了一大批老同学和老同事的昔日丑事,他们中绝大部分人再没跟我联系过,仍与我保持联系的,时不时提醒我:以后可不能乱写了啊。对此我有苦难辨,早期的我真没乱写过什么东西,如果据实已告被定义为“乱写”,那我们这个民族的人是多么地喜欢谎言。
《姐姐的战争》具有小说特征,读者没什么怨言,作为人物原型的胞姐甚至对这篇“中学生作文风”的小文章赞誉有加,她美滋滋地说:“你编得还不赖。”
所以,自30岁*次在公共媒体上发表文学作品,我就是个“吐槽型”的作者,“现实主义”、“批判主义”、“腹黑主义”这些标签统统扣到我头上,对此我没有表示异议,尽管私下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浪漫主义者”。所谓“浪漫主义者”,就是无论多丑的事、多贱的人,都尽量以旁观者的身份寻找一个完美的结局,至少,给结局保留一份想象。2013年冬,我完成*部小说《日落天通苑》,一问世就在豆瓣网上火翻了天,为了不让文中角色的原型们尴尬,我特意在作品结尾处加了一段话:这是个小说,文中所有角色都存在原型,但也没必要对号入座。我的读者们由此*次意识到我“浪漫主义者”的身份。我的确是搞严肃文学的,即便再严肃,文学的基调也是宣传,面对宣传,你不能较真儿,更无需埋怨。
司马迁云: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日落天通苑》后,我胆子大起来,再不惧自己的文章会得罪谁,我时常安慰自己:既然是搞文学的,就不该在乎非议与尴尬,或者说,非议与尴尬,是我搞文学的代价。2014年春,将《我的大学》推荐给了“ONE”的编辑,文章发表后,学生读者中引起较大反响,当然,不全是正面的,骂我的人一致认为:这篇文章的作者太自以为是了,谁对他不好,他就损谁,他几乎没有检讨过自己的狭隘与过失。
我告诉“ONE”的时任主编:我写的东西,三分之二是垃圾,这一点我心知肚明,写作这件事上,我是浪漫主义者,不是唯美主义者,我推崇DIY作风,什么风格什么题材的都想尝试,有的尝试成功,有的尝试失败,这在情理之中,我不苛求自己每一次DIY都能成功,我宁愿在一片垃圾中点燃一颗能够与上帝直接对话的爆竹。
《我的大学》升空后有没有响不清楚,但它孕育了一段后来被我臭显摆了无数次的文字:
“前井胡同的尽头,我邂逅一双黄绿相间的袜子,我盯了它很久很久,离开时又情不自禁地哭了,它如此眼熟,我竟想不起谁曾经穿过,是男生还是女生,是我曾经爱过的人吗?他们穿着这双鲜艳的袜子在风中游走,像团燃烧殆尽的火焰。”
时至今日,这仍是我能够写出的*动人的话。《我的大学》算是我过去创作生涯中*荷尔蒙的一篇文章,文章在“ONE”上发出后,我一本正经地对小编说:“以后不会写有关自己往事的文章了,这篇写完,感觉自己爱也爱过了,恨也恨过了。”2014年冬,也就是距离2004年冬整整十年的时间,老同学牵线下,我跟《我的大学》中那位中文系姑娘在网上取得了联系,她已经是三线城市的中学教师,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我和她聊了很多嘘寒问暖的废话,彼此意识到缘分真的停留在了十年前的那个冬天。
作为严肃文学工作者,我极少写“言情”的东西,并不是我瞧不上“言情”,实在是不知情为何物,我的恋爱经验贫乏到能用“可怜”来形容的地步。2014冬,写了篇散文,名叫《我们都曾是一个深情的混蛋》,这是2014年我在豆瓣网和“ONE”上*火的散文,所谓火,就是读者们毁誉不倦,编辑们统统喜欢。《我们都曾是一个深情的混蛋》里,我借由前同事的口说出自己对爱情的理解:
“爱情没有友情长久,没有亲情厚重,没有爱好执着,它不过是孤独的夜空飞起的一道烟火,绚烂,却也短暂,绚丽过后,只留下一地的碎屑。没有人愿意站在碎屑上去坚守一份信念,生活若讲究效率,便不再有坚持,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望望街上奔走的人,大家早已习惯了在算计与妥协中生活。”
事实上,这句话前半部分是我讲的,后半部分是前同事讲的,写作需要,硬是攒到了一起。这牵扯出写作这项运动的另一个无奈:你不可能事事有所依据,你只能将依据以嫁接、删减、合成等方式为事事服务。2015年2月,应一家文学机构邀请,我在南锣鼓巷的一所酒吧里做了个专场演讲,演讲结果十分滑稽,几个读者留言给我说:超哥你好厉害,认识过这么多牛人。几个老朋友留言给我说:你怎么把当初我给你讲的我朋友的段子都给整出来了?
事即事,人却非人,处于创作需要,很多真实存在的内容不得已改头换面安插在不同的人身上,小说如此,散文如此,某种程度上,散文比小说更需要如此。《姑娘,姑娘》发表后,一个女性朋友笑着问我:“哈哈,这女主人公不会是我吧?”我解释道:“不光是你,还有我大学的一个女同学。”《我们都曾是一个深情的混蛋》发表后,前女友回了一个字:“操!”我解释道:“文学创作而已,莫操。”
像我这样厚着脸皮搞文学的人,并非全然无所畏惧,虽然散文与小说捅过的篓子不计其数,但关乎到亲情的部分,我向来谨慎。有些事情,不吐不快,仿佛只有吐出来,便不再背负那些伤痛,然而亲情是段孽缘,你恨过一个人,恰恰证明你爱过对方,如果你现在依旧在爱着,那么即便写了些东西,伤痛照样一辈子跟着你,这就是我为什么认为亲情比爱情厚重的原因。
我写过很多有关自己故乡人文的散文或小说,正式发表过的除了《轻舔刀头恨,有鬼夜杀人》,还有《恶霸,风尘,烟花镇》、《半袋洋钱》、《永花和小楼》、《死了也不让你消停》等,这些文章大都采取纪实手法,却也进行了必要的文学式加工,不可否认的是,我很少用“吐槽”的方式对待故乡,这并非出于我对故乡的爱,我的确爱过那块土地和那块土地上的人,只是相比复杂的都市人伦,故乡的人儿着实要单纯得多。
现实中的确这样,飘荡在都市的我们,喜欢的净是些单纯的东西。三年来,“ONE”的读者问我*多的问题是:“那个郭小羽的原型是你吗?”我回答:“有时候是,有时候不是。”豆瓣网的读者问我*多的问题是:“你*喜欢的自己写的文章是哪一篇?”我回答:“两篇,一篇是《海的儿子》,一篇是《永花和小楼》。”一般说来,少于两万字的短篇文章,“人”与“事”之间,侧重点只能选一个,我个人侧重点在“事”,“事”讲明白了,是哪个“人”就不那么重要了。而《海的儿子》与《永花和小楼》,喜欢它们的原因,恰恰是因为它们单纯,身为设计系出身的人,我们遵循着一个古老的审美观:简约、直白,是美的*境界,复杂、喧哗,是庸人的艺术。大白话写好一个故事,远比雕砌一块朽木难得多,为此,我还特意把那些看不起经典杂志《故事会》的人批判了一番:
“有些小王八蛋竟看不起《故事会》,殊不知《故事会》乃当世之真文学。小说之机,首在叙事,无事可叙,或叙事无奇,庸才耳。可叹如今书生们张口文笔,闭口灵气,雕章琢句,吟风弄月,笔下虽有千言,胸中实无一事,真傻逼也。”
这段话模仿的是《三国演义》中的诸葛村夫,话虽二百五,可我说的是真话。
写作,是件苦差事,尤其搞严肃文学创作,你不可能像有本可依的武侠小说或言情小说那样日赋万言,也不可能像专业鸡汤文作者那样一根烟抽完冒出几十个心得。一篇罩着“浪漫主义”光环和“现实主义”套路的文章,从立文到选材,从结构到细节,往往存在数个睡眠的间隔,有时灵感突然没了,笔锋不对了,*能做的,就是趴下死等……注意,不是趴下等死。《民国真有那么好吗》、《张大少》属杂文,一个下午即成稿,《飞帜》、《花王正传》属小说,完成需要一周的时间,而“年华三部曲”加起来两万多字,用掉整整一个夏天。
“年华三部曲”是我2016年*重要的文字作品,也是搞写作以来*矫情、*招骂的三篇文章。这里面随便一段文字都像是喝大了之后写的,那股子随意与张狂连作者本人都感到后脊梁发凉,随便一个人物都像是上辈子欠作者的,作者损起他们来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作为集大成之作,“年华三部曲”凝聚了《恶霸、风尘、烟花镇》式的胡扯,《我的大学》式的自大,《死了也不让你消停》式的无耻,以及《我们都曾是一个深情的混蛋》式的绝望,写完“年华三部曲”,真的有一种“好吧,可以去死了”式的人生错觉。
这个错觉忽悠了太多人,其中就有一个叫做“吴惠子”的女作者,她在手机上读完《文艺年华》,*时间给我发来信息:“你还好吗亲?”接着她广发朋友圈里的男女作者:“天呐,我怎么看《文艺年华》都像是遗书,大家快劝劝王铁蛋吧,生命是多么美好呀,有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好骗的……”
如果我是完全活在艺术中的那路人,写完《文艺年华》这种东西,真的该找个高一点的地方跳下去,可《文艺年华》在“ONE”上发表的那天,我徒步走了五里路去“川十七”吃了顿火锅。艺术是个好东西,我们愿意为了它去创作一大堆垃圾、得罪一大堆人,“艺术”外的时间,我们可能只是堆垃圾,或者说我们和我们得罪的那些人没什么两样,不过话说回来,我们是人,所以我们才会动人,不是这样吗?我们为什么要给自己强加那么多束缚,然后看起来很美呢?
我不看影评不写影评,*喜欢的一句话却来自一位豆瓣网友的影评:“片终,MickeyRourke从摔角台一角奋力跃下,BruceSpringsteen的歌声响起,一个男人重生了,所有同样怀揣着对昔日的幻想、对今日的愤懑、对未来的憧憬的男人都重生了。”
作为一部吐槽了无数事、无数人的短篇作品集,它囊括了我从2013年到2016年所有招致唾骂与吹捧的精华,我算是用尽招数散尽了自己这点德行,我是如此惧怕它,也如此向往它,它就像一束孕育了三载的罂粟,我种下它,睁开眼看到它,在它的诱惑下一步步走向疯狂,而疯癫过后,不是灭亡,便是重生。
谢谢大家。
王云超
2016年12月31日
1男人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我26岁时得到的答案是:不吹牛、不贪利、不迷女色。作为男人,男人们并不期望你乐善好施义薄云天,仅仅完成这“三不”就行了,换个角度说,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不吹牛、不贪利、不迷女色的男人是多么的不易。
吹牛的男人太没出息了,有出息谁用得着吹牛?这个国度的“成功人士”大都简衣缩食深藏不露;贪小利的男人太没前途了,有前途的谁会这般小鼻子小眼?自古舍小利者必怀大志;至于那些过于好色的男人,简直又没出息又没前途,生理欲望都无法战胜,你如何战胜这个深奥的世界?
可同样的问题遇到女性,尤其是以豪爽闻名的北方女性,得到的答案往往不同。什么叫吹牛?男人不都这德行吗?吹牛怎么了?姑娘们就待见吹牛露破绽的,有乐子,不是吗?贪利有什么不对?贪,至少证明这人有上进心,那些不贪的、宅在家里吃老子的,能要吗?至于好色,丑男人的好色才是好色,帅男人跟你吊膀子,那叫调情。
大华是个酷爱吹牛、贪恋女色、偶舍小利、擅长调情的男人。
2
地铁站口,戴眼镜的姑娘低头按着手机,不时抬起眼皮观察周围的情形。
“满分十分,打几分?”
我讨厌对一个近在咫尺的人品头论足,既没修养又不懂得礼貌,如果对方察觉,更徒增一份不必要的尴尬。
“不打分,”我草草回说。
姑娘眼神飘过来,他面色不改,继续唠叨:“我给打8分,她胸挺平的,但会打扮,有气质,一看就是名牌大学出来的美女,跟咱们公司那群女公关不一样,另外你瞧她那两条腿,站得比男人还开,不知让多少猪拱过了……”
我的脸热起来,又不知该如何打断他。
“你等着,我把她叫过来。”
半分钟后,他走回来。姑娘摘下眼镜与我招呼,我摆出笑脸相迎,寒暄完毕,姑娘走掉。
他转回脑袋,露出一丝得意,补充说:“她是外企的特助,你知道,学外语的女的都特别骚,外企的女特助都特别贱,我以前在登山俱乐部见过她一次,那时候没跟她要电话,这次一定得办了她。”
之后的谈话,全是公司八卦,但他这份愉悦延续下来,嘴角始终上扬着。我心系旁枝,盘算着他先前的作为,这显然个套路,对新来的同事,尤其是上级部门的同事,先使个下马威,他要你明白,外面针对他的传说并非传说。
这个笨蛋与我的*次交心就这样失败了。一般说来,完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每个人都不应该把自己*为自信的一面露出来,否则一旦破功,对方便很难再拾起对你的信任。他潦草地将我跟以往见识过的同事们归到了一类,他觉得我应该*时间燃起对他的钦佩、对他的羡慕,如果我还算是个正常男人,我应该主动请教他驭女之术。
可我对那个漂亮的外企姑娘没兴趣,对他的说话方式没兴趣,对这个公司的昨是今非没兴趣,我更没兴趣将自己的这些感受告知于他。
整个冬日的周末,外企姑娘准时出现在公司门口,半个销售部的男生隔着窗户垂涎。他恪守单身信条,未给予外企姑娘任何名分,对她的态度也从炫耀渐渐转为厌烦,他接她电话的嗓门越来越大,飙的脏话越来越多。
夜幕中,他拉开车门,目送外企姑娘进车,然后转过身与同事们道别,他照旧扬起嘴角,像一盏骄傲的明灯,像一把镀金的老刀。
3
大华真名中没有“大”字,这是我对他的称呼,据说外企姑娘也这么叫他。我告诉大华:“这是中原人叫人的习惯”。作为北京人的大华表示很喜欢,他讨厌自己家乡称呼别人的方式,他说:“我一直跟身边的人讲,甭叫我‘华子’,‘华子’‘华子’,听着跟他妈大街上拍花子似的。”
公司里其他人唤大华作“花王”。这个段子源自他早年的名片,他原本给自己起了个高端的英文名字“WinstonWang”,总经理不允许员工在名片上印非官方的英文名称,结果作废重印,于是销售部女助理私自将“WinstonWang”改为“HuaWang”。随后,公司来了两名外籍顾问,照着名片上的字眼称呼大华,整个销售部笑翻天,大华无力回天,只得憨笑默认。
大华非一般矫情的笨蛋,逆来顺受的名号,贴上阿Q式的解读,依然会成为生活中的正能量。他说道:“好歹里面有个‘王’字。”是啊,好歹有个“王”字。一名男销售员,甭管是哪个领域的“王”,只要是“王”,就拥有不同于他人的社交资本。
可大华的事业并不如他名号那般辉煌。销售部百人,业绩比大华好的员工不下三四十个,陈劲与大华同属一区,且入行比大华晚,手里攥着的客户足足是大华的三倍。每次线上朋友圈聊起业务,大华都主动选择隐遁,长官面前,更无法扬起他那“王”的头衔。
大华将这一切归咎于学历,他将烟头弹向垃圾桶说道:“山西佬儿,抖个屁啊,不就是念过两年人大的专升本吗?运气好,逮着个看重学历的销售经理,好省份都给他了,那些省份都是酒水消费大省,给了我,我随随便便都能比他做得好。一个浙江省,他谈了两年,谈出什么了?才签出三个分销商。上次我跟他去西安见一个客户,我发现他连酿酒的基础知识都不懂,差点给人家看笑话。”
大华的话,不能全信,事实上陈劲正是以业务能力闻名的。作为市场部人员,我私下咨询过不下二十名销售,他们对于陈劲的褒扬毫不吝啬,称赞他见多识广、胆大心细,能约谈到任何企业的一把手,就算对方下榻的是小老婆的外宅,他一样有办法混进去。
“花王!求你个事儿!”陈劲提溜着包包自远处走过来,“上次开会发的那套新产品的宣传册你那儿还有吗?我这边*天就用完了,刚才我看见你桌上那一沓挺厚的,先借我两本用用。”
“甭跟我要,我的下午还要用呢,市场部郭总不在这儿吗,这种东西你该找他要,要多少有多少。”
“去我们部门拿吧,”我转过身对着陈劲,“拿多少都行,记得留个明细。”
“瞧那个怂样儿!”陈劲走远,大华翻起白眼,“妈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新签了客户似的,我给你说,就他这种人,早晚被同事挤兑,丫懂什么叫做人啊!”
4
与销售部一起做人,压力很大。
我常常对同事讲:“市场部与销售部是一对冰火战友,市场部负责花钱,销售部负责赚钱,外人面前,市场部都是大爷,销售部都是孙子,老板面前,市场部是孙子,销售部是大爷。”职能不同,市场部销售部人员在资质和性情上存在明显差异,市场部是个弥漫清高的地方,员工多为端架子的高学历知识分子,销售部则偏向务实,只重结果不重学历,市井味道极浓。
或许,这也是所有快消品行业销售人员的特色,为了排压,酒色面前从不遮遮掩掩,所谓“无酒不欢,无女不乐,”何时何地相聚,喝大酒,聊荤段子,找女人,是销售部内部固定的节目安排。这帮人,结了婚的,没结婚的,正打算结婚的,行为上不存在任何差别,每个人的白酒酒量都在一斤以上,每个人的手机里都住着一堆不明不白的异性。
南京分公司宿舍,陈劲与一名男销售各自拉着女孩子走进房间,大华让剩下的那个女孩子留在客厅陪他和我看电视。
叫床声隔着门缝流出,我脸皮紧绷,一颗心砰砰乱跳。大华和女孩子显然是见过大场面的人,镇静得令人钦佩,大华对着灯光研究电视遥控器,女孩子一边嗑瓜子一边低头划拉着桌上的手机。广告时间结束,女孩子盘腿坐上沙发开始看综艺节目,大华一条腿架上茶几,一只手抓起手机狂摇。叮咚声响,大华摇到一个叫子文的男孩儿,复摇,又是子文,大华火起,回复子文道:“子文,请你不要再摇了!”接着,摇出一个女孩儿,大华噌地一声坐过来,指着屏幕说:“快看这个女的签名“老公当兵去了”,哈哈哈哈。”
他笑的声音越来越大,隔壁叫床的声音也越来越大,我双手搓了把脸,起身走到阳台透气。
北京酒吧吧台,女孩儿们主动走过来与大华打招呼,大华扬着嘴角跟她们打情骂俏。
“你知道在北京泡妞儿的秘诀吗?”
“不知道,是什么?”
“你得有三样东西:户口、车、乐子。北京户口,加一辆十几万以上不太丢脸的车,然后拉着她到处溜冰啊、爬山啊、听相声啊,告诉你,不超过三十岁的,统统拿下。讲白点儿,有个北京户口就已经具备情圣的资格了,不信你问问咱们公司那些女的,哪个没上过北京男人的床。”
“你这也太以偏概全了,你别把你见过的就说成是全部。”
“你爱信不信……嗨,你这种有女朋友的人,跟你说你也不懂。”
一位黄发红裙的姑娘挽着男人的胳膊现身,受关注度远超五分钟前的大华,大华杯子里的酒酸起来。
“你知道她干嘛的吗?”
“干嘛的?”
“野模儿,跟你们市场部经理认识,每年公司参加糖酒会都把她给带上。特能装,我们销售部哥们儿问她点事儿,爱答不理,还甩脸子给我们看。有什么呀,不就是演过一两部低成本电影吗,还真把自己当明星了,这种女人就欠干,等我混成了,让她跪下来给我口。”
“你觉得怎么着就算混成了?”
“有钱啊!嘿,你还别说我俗,我比谁活得都明白,你看看我们每天看的那些电视、报纸、网站,五花八门的社会新闻:什么官员落马啦、什么老板跟小姨子跑啦、什么兄弟俩为了块地翻脸啦、还有什么毁约啦打官司啦……说到底,不都是钱给闹的吗?我跟你说小羽,男人就得有钱,这是男人性感的标志,权力也能让男人变得性感,可咱们平民老百姓一辈子哪来的什么权利,钱不一样,只要努力,谁都有机会挣钱。”
大华不愧为一名合格的销售,他所从事的职业,的确是以钱来衡量成就的,某种程度上说,钱也算这个职业的道德。
5
大华的职业迎来转机。公司新上任的总经理带来新的营销顾问团队,其中举足轻重的一人正是大华早年在另一家公司的上司,聪明的大华巧妙地对所有人掩盖了这层关系,直到有一天,同事们撞到他们同出入一家会所。
季度例会,销售经理点名表扬本部门的明星员工,大华首度被提及,同事们纷纷凑过去拍他的肩头,他尽露喜色。不远处的陈劲五味杂陈,他的业绩依旧排在大华的前面,但原本属于他的那些好省份被上司分给了大华。
大华抖起来,举手投足,带着祥和的风。也就是从那时候起,“花王”称谓在公司绝迹,同事们纷纷跟着我叫他“大华”。大华开始请客,大到公司副总,小到在读实习生,纷纷在不同的场所享受着由大华付费带来的欢乐。他的用意再明显不过,新朝新气象,他要借机成为全公司知名度*的员工,这样他的每一次努力都会获得*别的回报。
饭桌上,我不合时宜地提起那个外企姑娘,他对我说,自理发店门口吵完一架,这姑娘就再没找过他。他坦言他们的关系远没有外人想象的那般奔放,交往三个月,缠绵不过三次,一次在她住处,一次在她住处附近宾馆,一次在她住处附近宾馆停车场的车里。
“你在车里做过吗?”他不怀好意地问,接着他笑起来,“你肯定做过,哈,你这个人*会装了!”我些许尴尬,压低声音回他:“我真没有,在车里干吗?不怕被人拍吗?不怕一氧化碳中毒吗?死的时候光着屁股那该有多丢人。”他嘴里的可乐“噗”地一声喷出来。
天上的雨云越来越低,适合车震的月份来临,大华晋升为华东大区销售经理,同时兼任整个销售部的副经理。为示祝贺,我买了支进口打火机送他,并在说明书上留下一行字:不是朋友,胜似朋友。他当晚手机回复我:不睡同事,只赢同事。相识之初,我告诉他,我从不和同事做朋友,除非自己哪天离职。他也告诉我,他从不睡女同事,除非女同事哪天离职。
6
郭小月说:“大华不懂女人。”女人嘴里说出这句话,想必大华真的不懂女人。女人的生理构造,女人的生理欲望,大华比谁都在行,但除了那个外企姑娘,我怀疑他从没征服过任何一个女人,他不过是个虚荣的沙文主义者,他只会讲荤段子,不会诉情话。
没有情话的花王,并非无用。市场部*的女性客户无意间流露出对大华的欣赏,我借势劝说大华参与市场部公关工作。我告诉他,那个美女总监是那家上市企业的红人,没有她办不了的事儿,与这样的女性搞好关系,于公于私,都是笔不可限量的财富。
他轻佻地应下,思索片刻后露出难色,我问道:“有什么不方便吗?”他伸出手:“你们市场部那辆A6借我……你不是说那女的是海归吗?海归都是*装逼的,我那辆破车开出去多丢人现眼。”
我把钥匙递给他,他心花怒放,我沉下脸说:“不许在里面做……”他咧开嘴大笑:“哎呀我懂。”
酒足饭饱,大华的嘴合不上,牛皮一路吹到天上,我俯下身帮他打开出租车的门,他一脸坏笑地拍打着我的肩头。同事散尽,我陪着女朋友留在夜色中散步。女朋友一语不发,脸上蒙着浓浓的嫌弃,我心虚起来,觉得自己有些忘形,我不该把自己私生活里的人扯进工作圈子,这不符合我一贯的作风,更有悖于市场部人员清高的形象。
“你们公司到底怎么回事儿?都是些什么人啊,读过书没有?三句话里有两句话带着脏字儿。”
“跟咱们坐一桌的大都是销售,我平时跟他们打交道比较多……销售一般就这样儿,讲话不装,接地气儿,尤其是北京出身的销售人员,挺好的……”
“你这叫什么话?我也是北京人呀,你们这儿的北京人真够给北京丢脸的。”
我竟然在自己人面前替这伙子人辩护,这真是不可思议。职场上,大华比我虚荣,我比大华虚伪,一个虚伪的人需要为一个虚荣的人讲话吗?不需要吧!要真这么干了,只能证明一件事:我变笨了。与贤人相处,不一定学精,与烂人共事,一定会变笨。
楼道内,他用我送他的那支打火机为我点着烟,轻靠过来说:“你别怪我说话直,上次公司聚餐,我仔细观察过你女朋友,我觉得她配不上你。”我挪开脑袋对着他:“怎么讲?”他顿一下,说:“你这女朋友有点假……真的,这不是什么好事儿,你想想看啊,你都跟她交往三年了,不同居也就算了,结果她连婚事都不愿意提,她想干吗?这分明是拿你当备胎耍啊,你可得留点心……”
楼道外,我把大华的鬼话丢到九霄云外,我怎么会相信一个破绽百出的人的话呢?是的,我从来没有信任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