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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鲁•马格里(DrewMagary)美国记者、幽默专栏作家和小说家,曾就读于密歇根大学,后转至全美*文理学院之一科尔比学院(ColbyCollege)。他是《智族》《马克西姆》《纽约》《花花公子》《阁楼》《滚石》《赫芬顿邮报》《大西洋月刊》等媒体的撰稿人。此外,他曾接受过《早安美国》《视听俱乐部》《纽约观察家》《今日美国》《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等媒体的专访。马格里著有三部幻想小说:《后人类时代》(ThePostmortal,2011),获得菲利普•K•迪克奖(PhilipK.DickAward)提名;《终结专员》(TheEndSpecialist,2011),获得亚瑟•C•克拉克奖(ArthurC.ClarkeAward)提名;《奇径人生》(TheHike,2016),获得美国有声书奖(AudieAward)*奇幻小说。目前,马格里和妻子以及三个孩子在马里兰州过着幸福的日子。他喜欢散步,本书的创作灵感就来自于一次不可言说的散步。
一场平行于现实世界的荒诞奇遇一路惊险,十年不觉一切都得从那次“林中散步”说起。那天,本刚和妻子通完电话。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的聊天还踢变得只剩下孩子、生计和抱怨。说完“爱你”的一瞬间,怀疑和疲惫便不由自主地涌上本的心头。于是,他决定去散步,出差住宿的酒店外有一条静美的小径是个不错的选择。可他完全想不到,这条小径通向的是一个超出他想象的平行世界……
★《蝙蝠侠》系列编剧一见倾情、优先改写的惊奇故事!同名美剧紧张筹拍中。★风格诡谲,情节烧脑,各路媒体与书评人不得不剧透赞美!成人版《爱丽丝梦游仙境》与诙谐版《美国众神》的完美结合,如黑洞般,吸引你读下去。★幻想文学主流奖项加持,英国亚瑟•C•克拉克奖美国菲利普•K•迪克奖,双奖提名,实力佳作。
01路途路上到处都是鹿。他碰到一队穿着橙色马甲的道路工作人员,把一头鹿的尸体抬到高速公路边去。他们抓着鹿那优雅的蹄子,仿佛是在抬一张上下颠倒的桌子。之后,他看到了越来越多的死鹿:有些是完整的,有些成了两半,有些甚至只剩一块撕裂的肉。他还看到了齐肩高的鹿尸堆。他不知道这是有人把尸体拖到了那儿,还是它们被大卡车卷到车轮下,蹂躏一番便被抛到了路边。这条公路上有许多卡车,而它们都是没有面孔的。这些车好像都没有人驾驶。它们就那样跑着,像是受到某个总控台的操纵,设定成了永不停歇。它们是个军团,它们将鹿血铺展在沥青路面上。他坐在车里,做伴的只有手机里传出的GPS导航女声。她已经沉默了50英里,而他透过窗子望着远处山丘上秋日*后的叹息—漂亮的红叶、黄叶被悲戚的灰色灌木所包围,绘出一幅未完的油画。*终,GPS以非人类的冷静指引他离开高速公路,开下一段斜坡,向右拐,再上坡,向左拐,接着她命令道:五百英尺后,右转。她是在命令他笔直地开进一面石壁,他没有遵循指示。忽略转弯指示后,他盯着手机:正在重新计算路线,正在重新计算路线,正在重新计算路线……“别这样啊。”过了好一会儿,GPS才停止戏弄他,指引他开上了一条陡峭的上坡车道,通往一家山间度假酒店。他能看出来,这儿是个办婚礼的地方。一列婚礼派对用的小平房平铺开来,还有一些指定的拍摄点,过分热心的摄影师可以把十几个伴郎一起抓到那儿去,让他们四十五分钟都碰不到鸡尾酒。他沿着酒店私有小路开过去,经过一家婚纱店,还有一个夏天办婚礼用的开阔庭院,就这样,一路开到了环道尽头那座矮得出奇的酒店主建筑。这天是周二。就连吝啬鬼们也不会选在周二结婚。车道上只有三辆车,包括他的在内。他下了车,给他的供应商发了条消息:嗨,我是本。我已经到了。七点见。他从大门走进去,迎接他的是一间老旧的大堂,发黄的墙纸。一张桌上摆着撒着糖霜的枫叶形曲奇饼干,它们都装在小袋子里,每包五美元。桌上还有数小时前就倒空的咖啡壶。本看到左边有个木制吧台,边上围着几个旋转凳,却不见调酒师。一个穿蓬蓬睡裙的小个子女孩正光脚围着饼干桌跳舞,她母亲正冲她吼叫。“去把鞋穿上行吗?地板脏!”她把女儿赶回楼上去,本则走到了接待区。桌后并没有人,可他看得到后面有间简陋的小办公室。他怯生生地说了句“嗨!”就是那种你半夜爬下楼梯看是否有强盗闯进家里时说的“嗨!”。一个上了年纪的矮个儿女人从办公室里走出来,接过他的信用卡和身份证。她看他的眼神怪怪的,他早已习惯了。他脸上有道疤,从眼睛一直延伸到嘴角。人们看他时,总是一看到疤就断定他是个坏人,即使他并不是。或者说,他一开始并不是。“吧台几点关门啊?”他问前台。“吧台?”“是啊,吧台,那边那个。”“我觉得应该是九点左右。”他谈生意的简单晚餐恐怕不会那么早结束的。在这家酒店喝酒跟通常的酒店不一样,还得多多提前计划。“附近风景很漂亮。有可以徒步的步道吗?”他问道。“步道?”没错,女士,我问的就是步道。“对,小径之类的,明白吗?”“不,周围怕是没有步道。”“真没有?”“真没有。”本无法相信。这么美的山区里,有人居住也蛮久了,怎么会没有人踩出条道儿来呢?他决定还是要去走走。他肯定能找到路的。她仔细打量着他,递给他房间钥匙。不是房卡,是真正的钥匙。“女士,能麻烦问下您电梯在哪儿吗?”他问道。“我们没有电梯。”“哦。好吧,还是谢谢您了。”本拉上他的行李箱,尴尬地把它拖到楼梯上去,没有服务生来帮忙搬行李,半路上他还不得不侧身给一个男子让路。他到了19号房间,转动钥匙,走进一个粉刷成红色的潮湿房间。这地方的一切都感觉不对劲,就像是去不喜欢的阿姨家里借住。他给妻子打了电话。她接起电话,孩子们在那边尖叫。每次打电话,他们总是在尖叫。“嗨。”“你到了?”她问道。“到了。”“酒店怎么样?”“说实话,有点破。想想要在这儿待上一整晚,一点也不期待。”“哦,可别把行李箱放在床上,小心臭虫。”“放心吧,我放在桌上了,*没碰到床罩。”“真乖。”“不过这儿挺漂亮的,你也来就好了。奥玛可以帮忙看孩子们啊。”“拜托,她哪里应付得了他们?我都快应付不了了。”“这倒是。家里情况怎么样?”“我在地下室杀掉了一只巨型蟋蟀。我见过的第二大的蟋蟀。”“哦,老天哪。”“对啊,所以你还是好好享受独处时光吧,你这个幸运的浑蛋。”“这是出差啊,没什么好玩的。”“当然了,当然了。”“真的,别为这个为难我。”“那你打算拿那些免费的……芙洛拉,我在打电话呢……芙洛拉,你问他要不就好了……天哪,我得挂了。”“没关系,爱你。”他们有三个孩子,两人从来都没法好好结束一次谈话。他换上运动服,回到楼下,穿过空荡荡的大堂,进了一间小健身房,接着走出两扇玻璃门。他除了手机和房间钥匙之外什么也没拿,没戴手表,也没带钱包。酒店的主建筑背后是一条沥青车道,还有一间简陋的棚子,用来堆放园丁的工具:沙滩车、除草机、护根用的覆盖物,还有别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他看到棚子后面有条轧平的路,通往郊外。他想,这就是条路啊。也许这条路只有特定的人才能走吧,可周围又没人阻拦他。他绕过棚子,视线中的路逐渐宽阔起来。三分钟后,他路过一个鸟屋,还有个路标,上面写着“0.1英里”。他有种想把路标从地里拔出来,把它带回大堂的冲动。看看这个啊,女士,是你疯了吧。你看,你这酒店背后不就是一条路吗?本接着往前走。这条路爬上了一座蛇形丘,两边的地都向低处倾斜,走在上面仿佛走在连绵不断的山巅。他能看到低处有个山谷,满是广阔的庄园:大片大片的漂亮草坪,每天都需要数小时的精心呵护才能保持这样的状态。他看到那些绿色田野的中央有一座座大房子,每一栋都配得上一位退休的总统。这些房子里大概都有大理石厨台什么的吧。在这种房子里,你可以邀请一群朋友过来,给他们端上上好的奶酪,喝着高级红酒,享受生活,从中年一直到死亡。被困在这样的境遇中,可是件惬意的事。他想跳下山坡,直接飞到哪座房子旁。前方的路在向他招手。他有些想慢跑,可他的膝盖受过伤,跑步有些冒险。他的右膝布满了疤痕,加上移植的韧带组织,像一个繁杂而乱的根系,他每次运动时,都会像摸护身符一样不停地摸它,即使膝盖并不痛。于是,他安慰地拍了拍膝盖,加快了脚步。他路过了第二个路标,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第四个路标被鸟屋环绕着。这些鸟屋是真的小屋子—铺了瓦的房顶、阶形山墙、小门,还有窗子,足够一窝麻雀探头出来。也许里面还有厨台呢。也许在这里,每个生灵都有栋很酷的房子。接着,他路过一座半英里的里程碑,发现这里有树干做的长椅,围成一圈,它们是切成两半的树干固定在另一根切平的树干上。圈中间有个石头围成的火坑,还有一堆灰尘。坐在任何一张长椅上,你都能看到波科诺山的美景。你可以在这儿抽抽大麻、弹弹吉他,分享一瓶威士忌或者躲到树后去偷欢。这就是那种地方,好地方。在马里兰州他的家附近,可没有太多这样的地方。那里拥挤、堵塞、忙碌,每块地都是有主儿的。那儿没有任何秘密步道。路绕过这个休息区,又向酒店延伸回去。这就是路的尽头了,只是……只是这儿还有沙滩车的轮胎轨迹延伸到另一个方向,向下进了森林。他掏出手机(他习惯过一会儿就看看手机),时间是下午3:12。回那个只提供床和早餐的酒店,被只有六十岁以上的人才喜欢的老旧气息包围到窒息实在是没什么意思,他还有时间。他有的是时间。况且不论他走到哪里,都可以靠GPS找到回来的路,即使路上会碰到小波折。他今天早上出发的时候,不小心按错了模式,没选驾驶模式,而是选了步行模式。结果导航计算说,他要过八个小时才能到达酒店,他发现时大笑了起来。他把手机放回口袋里,沿着路接着走。02大门现在路上没有路标了,但路还是蛮连贯的。本沿着两排被轧扁的叶子走,他身后的森林越来越广阔。路开始下坡了,他不得不走之字形,才能在松动的石头上踩稳。再爬回山顶肯定非常痛苦,不过还是那句话,他有的是时间。也许这条路是环形的。也许还有更缓和、更适合爬的路,他就不用原路返回了。他可以一直向前走,*终还是能走回去。他总觉得会碰到其他散步的人,或是来慢跑的,或是酒店的员工来休息,可他一个人也没碰到。他完全是一个人,这是好久以来的*次。他心里有些痒痒,想看看手机,但他还是尽力压下了冲动,做个负责任的成年人,好好享受这一刻……认真感受森林的伟大。哦,伟大的森林啊!叶子沙沙作响,和着远处山那边拖拉机的声音,还有头顶蔚蓝的天空。没错,没错,为自己的身心健康着想,面对这美景太该好好享受了。他走到了一个岔路口。沙滩车的轨迹在这里分成了两条。右边,他能看到车辙弯向一条主路。本透过渐渐稀疏的叶子,瞥到偶尔经过的车辆。他若是往那边走,应该能走到那条路上,但*后还得折回来,因为那路上没有人行道,那是条国道。没有开车的话,那就和找死的鹿无异。于是他沿着左边那条岔路走,走在田埂上,走着走着,国道便在他身后消失了。需要走回来的话,他还能记得这个岔口,这里认不错的。除了这一处,再没有像这样转了个九十度弯的路了,所以他信心满满地向前走去。他又能看到低处的那些独栋别墅了,肯定是在往酒店的方向靠近,即使不在一个水平面上。他还好,一切正常。路又分岔了,这次他掏出手机,打开笔记应用,记下这里的特征,以免忘记:“路口有两棵树干裂开的树。”他想了想要不要再给家里打个电话,跟孩子们说说话(他们讲电话时口齿不清,可爱得很),但他看了看屏幕左上角,只有“信号搜索中……”要找到手机信号,只能继续走下去。很快,他就看到了远处的一扇大门:那是老旧的铁栏杆大门,得下车去解开锁链的那种。此刻大门是敞开的,旁边有块“禁止擅入”的提示牌,门后停着一辆白色的旧皮卡,再往后就是一栋两层高的铝皮棚屋。接下来,本听到了飕飕声,好像吹叶机或树篱修剪机的发动机的声音……那种你按下一个按钮,就会尖叫起来的发动机。他靠近之后,声音越来越大,可他看不到任何人,也无法判断噪声的来源。突然,他似乎比五秒钟前胆怯了许多。本走到了大门附近,放慢了脚步,一开始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前一刻他还在快步向前,后一刻他的脚步就变得小心翼翼了,好像一个怕吵醒父母的醉酒少年。也许我该掉头回去吧。回去应该是个好主意,反正路大概也就到这里了。他可以爬回山顶去,回到酒店,洗个淋浴,换衣服,也许还能赶在晚餐前躺一会儿。现在酒店显得没有那么糟糕了,那儿大概还有热水呢。本不是什么马拉松运动员,现在每多走一步都意味着回去也要多走一步,他已经开始累了,他那有旧伤的膝盖负担也重。前面也没什么好看的了。可就在这时,他看到一个男子:一个高大壮实的男人,穿着牛仔上衣、廉价牛仔裤,从棚屋里拖出一具尸体。尸体身材小巧,穿着一条小小的蓬蓬睡裙。她的脚没了,头发沾满了血,纠缠在一起。她的双手软塌塌的,本能看到她指甲上还有脱落的蓝色指甲油。她的腿拖在地上,是像棍子般的残肢。他看到大片的红色,跟路边被分尸的鹿一样。他看到了。接着,那男人转头面向他,他们目光相遇了,糟糕。他看不到男人的真面目,因为那人戴着一个罗威纳犬的脸皮做的面具,连耳朵都还在。本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先跑了起来,他根本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在动。视觉和听觉已经控制了他的大脑:眼前的路穿过森林的景象、凶手把尸体扔在地上的声音,还有他逐渐加速的脚步声:一开始沉重缓慢,接着变成小跑,现在他在本的身后踏着大步子,仿佛一个一步便能跨过大片草地的巨人。很快,他就听到凶手开始喘息了,同时还发出一种恶魔般的低笑。他在接近。别慢下来。一秒也不能慢下来。本一遍又一遍地喊着“救命”,却只能听到身后男人的笑声越来越大。他的脸憋得通红,他感觉眼睛就快开始出血了。他考虑要不要掏出手机,可那样跑的速度会慢下来,而他此刻的目标是别被逮到。眼前的路还在延伸,但他已经看不太清了,他的脑海中在放映各种可怕的场景:戴着狗皮面具的杀人犯步步紧逼,他的尸体被弄得面目全非,他的妻子接到电话,恐惧地大喊,惊吓到把手机掉到了地上。他必须得回头看,他无法再忍下去了。凶手离他有二十英尺远,距离还算安全,但这没能给本太多安慰。那男人的块头顶本的两倍,手里还拿着一把巨型屠刀。即使从这么远看过去,本也能看到刀的刀刃比其他部分要干净、锃亮,像是刚磨过的,闪着光,能切开皮肤、砍断筋骨,毁掉一切挡道的东西。男人抓住他,本就不得不看着他那令人作呕的绿色眼睛,闻着他恶心的狗味儿呼吸,看着刀子插进自己的身体,那*后的一刻将会渗透进他的往生,一直跟随他。现在本喊叫时已经顾不得喊“救命”了。他就是单纯地在尖叫……像呕吐似的拉长声喊出一些毫无规律的元音,他控制不了。他能听到身后的疯子仍然在大笑。接着,他听到他说了句什么,听起来像是……“自打你出生那天起,我就在等这一刻了。”他飞奔而过时,发现路边摆着一堆堆棍子,形状诡异,他从未见过那些东西。也许这个狗脸凶手确实一直在等待本,他下套困住了本。也许他会被掏去内脏,拴在棍子上,等某条被扒了脸皮的狗来咬。本再次转头看。他们之间的距离又拉开了三十英尺,他一心祈祷能快点回到刚刚做记号的地方,向山上跑去,把这个男人彻底甩在尘埃里,然后回到酒店、报警、开车回家,再也—再也不回这里来了。感谢你所做的一切,宾夕法尼亚州,但我要诅咒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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