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金庸随想录》贺兰的书评文摘
日期:2022-07-25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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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贺兰,毕业于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现为北京某冶金企业工程师。业余弄笔,活跃于天涯论坛等中文社区,作品散见于《北京青年报》《万象》等报纸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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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随想录的书摘】

俗而能通话金庸

某兄以为,金庸必将不朽,断言:后五百岁,必有人乐读金庸,且其狂喜如我!也有朋友认为武侠式微,读者日稀,即便金庸小说亦不免凋敝。俗人日:身后名,何若眼前杯酒!刘正风曾道: 世上已有过了这一曲,你我已奏过了这一曲,人生于世,夫复何恨? 世上已有过了金庸小说,我也爱过了金庸小说,无论金庸今后际遇如何,眼下阅读的快乐,足以对得起这场邂逅。

我是俗之又俗的俗人一个,平生最爱俗物。爱京昆,因其俗;爱《红楼》,因其俗;爱诚斋,因其俗;爱笠翁各种传奇小说,更是因其俗。武侠既为通俗小说,俗是理所当然的。然,武侠中独爱金庸,却因其不仅俗,而且通。

通 若为 通行 之义,金庸小说可谓大通。凡有华人处必有金庸,应该不是夸张。所以, 迎合读者 就成了金庸小说媚俗的铁证。愚以为,倘作文的目的不是束之高阁,藏诸名山,而是想公之于众,与人同乐,那让人喜欢实在算不上什么缺点——甚至可以说是优点了。《随园诗话》云: 人但知满口公卿之人俗,而不知满口不趋公卿之人更俗。 迎合读者 如果是俗,那满口 我手写我心 ,拒绝与读者 媾和 的就是更俗了。且 翩然一只云中鹤 固然雅人高量,但同时 飞来飞去宰相衙 则不免沦为跳梁小丑。拒绝 媾和 的高雅作者如果同时是某通俗刊物的写手,则其人可知,其雅可知。

通 如是西汉时采铜铸钱、富可敌国之邓通,金庸可谓通中之最。连载时,《明报》就因此大卖;成书后,三联版更是奇货可居。即便再怎么诋毁新修版,痴迷的粉丝仍然趋之若鹜。更有一代代的天王天后男神女神小鲜肉,轮番翻演金庸剧,各领风骚三五年。俗人如某,真心祝愿先生财源滚滚。阿堵物自然是俗物中的俗物了,雅人自不屑言之。但高洁如菊花仙子也说: 妾非贪鄙,但不少致丰盈,遂令千载下人,谓渊明贫贱骨,百世不能发迹,故聊为我家彭泽解嘲耳! (《聊斋志异·黄英》)拜金如我,自然更不会以 丰盈 为耻,但不知金庸能为困坐书斋的写手解嘲否?一笑。

通 若释为 通畅 ,则金庸正是通人。文字流畅易读,正是俗之根本。韩愈、鲁迅的奇崛瘦硬固然是上等文字,与之相比,流利畅快的确难免 俗艳 之讥。然而,目前我并未见到如韩、鲁二公那样有嚼劲有回味的奇崛文字。令人头昏脑涨的只是胡乱罗列意象、不知所云的伪古风和生拼硬凑、强行搭配的生造词——我名之为 文字的配种 。欣赏不了这种 不通 的 不俗 ,所以宁取俗艳的流畅。我常想,为何世间只有 雅正 而不说 俗正 。金庸小说的文字自成一格,不同于古典白话,但也不是现代汉语——他一直有意识地规避 太现代 的词语。我一直以为,这是武侠小说最恰当的表述方式,可谓 得体 。金庸文字的平朴,算得上是个共识。《围城》里的范小姐喜欢搜集各种富于哲理的警句——将它们 打了红铅笔的重杠,默诵或朗诵着 。所以与范小姐有鉴赏共识的读者,因摘抄不到名言警句而鄙视金庸,那简直是顺理成章的。只是我这个俗人看见 天涯远不远 之类的故弄玄虚,总不免失笑。总是觉得这种不奇不怪不炫,俗出了中庸之道的文字才对胃口。

通 如果解作 通达 ,那金书的主角大体也算得上通达吧。或顺利或坎坷,最终总能取得大成就,抱得美人归。这真是庸俗的价值观啊!也是金庸小说未脱旧文学窠臼的明证——骨子里还是才子佳人那一套。飞黄腾达的追求,在旧时也算俗了。贾宝玉就鄙薄 仕途经济学问 。名士王漾批评何充: 我们来找你玩,你理当摆拨常务,应对玄言,怎么还看公文? 何充打脸很有水平: 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 (《世说新语·政事》)其实,任何时代,锐意进取,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都是值得肯定的吧?不通俗物,超然物外,固然雅,但是如没有餐风饮露的本事,只能寄望于可挥霍终生的遗产了。只有韦小宝不遗余力地网罗御姐、萝莉、熟女、人妻、绿茶、花瓶和女仆,不知道是纯粹的收集癖还是想用来召唤神龙。其余的大部头,大抵都是武艺高强的英雄娶了最美的美女。这当然也是庸俗的。宣传主流价值观的媒体往往偏爱不俗的英雄舍身救世,脱俗的美女婚姻扶贫。俗人如我,却更能接受 邯郸岂偶厮养,新妇必配参军 的 意中缘 。虽然自忖郭、黄终老是另一版本的 倾城之恋 ,杨、龙修成正果是你跑我追的游戏,任盈盈得遂所愿是令狐冲受恩深重以身相许;却不能不承认,他们是最合适的佳偶了。虽然不如意事常八九,但人心仍偏爱喜庆团圆。就算是悲剧,梁祝也能死后化蝶;写革命文字,鲁迅也不惜运用曲笔,在夏瑜坟头加一圈小白花。纵然世间不能绝怨女痴男,但笔端做媒,替天行道的俗人俗趣何须苛责。

私意以为,金庸先生应该也是个俗人,所以爱恶搞雅事。每每夸张地令雅元素富集,几乎绚烂到《儒林外史》里的杜慎卿所谓 雅得那样俗 的地步,然后再以俗破之。当此时,我就会产生一种阴暗的快感并大叹 知己啊知己 !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韦小宝书斋写字:在一方王羲之当年所用的蟠龙紫石古砚中加上清水,取过一锭褚遂良用剩的唐朝松烟香墨,安腕运指,屏息凝气,磨了一砚浓墨,再从笔筒中取出一枝赵孟頫定造的湖州银镶斑竹极品羊毫笔,铺开了一张宋徽宗敕制的金花玉版笺,点起了一炉卫夫人写字时所焚的龙脑温麝香……这一番排场下来,写出的字却似硬柴、似扁担、似蚯蚓。真真让 钟王欧褚颜柳赵 情何以堪。

与之相似,祖千秋侃侃论杯,对酒、杯的搭配,龟毛得令人发指。然而,拿出来的酒却味道奇葩。 八步赶蟾、赛专诸、踏雪无痕、独脚水上飞、双刺盖七省 这一绰号何等华丽霸气,益发显出其拥有者盖一鸣的武艺低微。段誉滔滔不绝地论茶花精品,旨在映衬王夫人真正汉白玉栏杆环绕的 落地秀才 。

然而,金庸小说是能够雅俗共赏的,欣赏金庸的当然也不乏有雅人。个中缘由,或许是雅人雅量,大肚能容。但也不能不承认,在某些时候,雅俗的趣味点其实是一致的。

黄蓉指着那渔舟道: 烟波浩淼,一竿独钓,真像是一幅水墨山水一般。 郭靖问道: 甚么叫水墨山水? 黄蓉道: 那便是只用黑墨,不着颜色的图画。 郭靖放眼但见山青水绿,天蓝云苍,夕阳橙黄,晚霞桃红,就只没有黑墨般的颜色,摇了摇头,茫然不解其所指。(《射雕英雄传》第十三回)

连水墨画都不解的郭靖当然是俗坯。但东坡雅人,也一样不理水墨画的规矩,任性地用朱砂画竹子,且面对质疑,理直气壮地反问: 世间何见墨色竹? 如此看来,直面眼前真色的俗人郭靖与超乎色相的雅人苏胡子,也算得殊途同归了。

韦小宝文盲一枚,竟然不知 尧舜禹汤 ,将其误解为 鸟生鱼汤,是一碗大大的好汤 ,可谓俗到极致了。但 天资英迈,负文学重名 的李东阳又如何呢?

李长沙在京邸,款会试贡士若干人,酒数行,俱起辞谢,公曰: 且止。有场中题愿商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诸君亦知所以然乎? 众思颇久,未解。公笑曰: 无他意也,只是‘待汤’。 (《尧山堂外纪》)

可见,俗人韦爵爷和明代文坛领袖李大学士在乱炖三皇五帝的问题上,也是能达成共识的。

还说俗人韦小宝。他奉旨江南 种栗子 ,扬州知府吴之荣拍马屁建花棚:命高手匠人以不去皮的松树搭成,树上枝叶一仍如旧,棚内桌椅皆用天然树石,棚内种满花木青草,再以竹节引水,流转棚周,淙淙有声,端的是极见巧思,饮宴其间,便如是置身山野一般,比之富贵人家雕梁玉砌的华堂,又是别有一般风味。(《鹿鼎记》第三十九回)

哪知韦小宝是个庸俗不堪之人,周身没半根雅骨,来到花棚,第一句便问: 怎么有个凉棚?啊,是了,定是庙里和尚搭来做法事的,放了焰口,便在这里施饭给饿鬼吃。

这真是 俏媚眼做给瞎子看 了。

然而,最恨俗人俗事的贾宝玉,也一样 只知朱楼画栋,恶赖富丽为佳,那里知道这清幽气象 。他批评大观园里的 稻香村 : 此处置一田庄,分明是人力造作成的。……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恐非其地而强为其地,非其山而强为其山,即百般精巧,终不相宜……

在鄙视 人造的天然 这一问题上,韦小宝与贾宝玉真可谓心有灵犀。觉远临终授经,围观众人中少林得其高,武当得其纯,峨眉得其博。同一文章,也不妨雅人去寻雅趣,俗人去辨俗味。

黄蓉做菜,每道都有雅致的名字。 玉笛谁家听落梅 是五种肉拼起来的肉条——因味道有二十五变,合五五梅花之数,又因肉条形如笛子,故此得名。 好逑汤 则源于《诗经》,莲、竹以喻君子,花、樱桃以指美人。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所以这道荷叶笋尖樱桃斑鸠汤便叫作 好逑汤 了。菜肴创始人黄药师自是雅人,这样珍而重之的命名,可见雅趣。而盲测满分的洪七公对这雅趣并不感兴趣,无论 荷叶笋尖樱桃斑鸠汤 还是 美人君子汤 都不过是这道菜罢了。可以说,摒除了雅意的洪七公反而得到了菜的真味。至于郭靖, 菜好菜坏,他也不怎么分辨得出 ,牛嚼牡丹,风卷残云般吞了四大碗。窃以为,这才正是对待食物最正确的态度。

2016年6月,写于京南寓所

这个集子是一个俗人 拜金 的琐记,颇为琐碎,未成体系,姑且分作上下两篇。上篇主要是对金庸小说和人物的一些赏析,虽然不免有些歪论(如《 不肖子 杨过》等,只是一时兴到之作),但大致还算 正论 。下篇却是游戏效颦之作,沿袭了某些古典文学的旧制。文字的水平和主旨当然都差得远,只算是旧瓶装了酸梅汤。

《(笑傲江湖)回批》仿的是金圣叹批《水浒》、毛宗岗批《三国》。原本文中还有夹批,因需照搬原文,诸多不便,只取了各回总评。各位看官瞧个大概意思罢了。

《世说金语》则取《世说新语》的体例,摘抄金庸小说情节分为《德行》《言语》等三十六门,并各加 赞语 。至于将 冯公吐哺 归为《政事》,以 牛矢马溺,遍地黄白之物 为《豪爽》之类,则是本人的一点恶趣味。

《感金小语》是对金庸文字的零星感悟和小考证。木屑竹头,千虑一得,算是略近于古人的笔记短札。

清朝舒铁云著《乾嘉诗坛点将录》,将诗人冠以水浒好汉名号,此后历代仿拟不绝,近年更有 学林点将录 画坛点将录 等。因思金庸人物亦当有此殊荣,便有了这篇《金庸点将录》。其中也不是没有正论,譬如点萧峰 玉麒麟 ,以郭靖为 天勇星 。当然大多数是游戏式的胡说,于是 天魁星 归了韦小宝,令狐冲配对 鼓上蚤 ,玉如意最能 摸着天 ……附录的 人物杂咏 算是个添头吧。历来作诗,有一句固定的谦语,叫 虽不成诗,但押韵耳 。这几首分行的文字固然不敢言诗,但新韵平水混用,也不敢说押韵。

为讨论方便,本书引用金庸小说原文不少,悉据通行版。这些拉拉杂杂的文字,只望列位看官不论雅俗地吞了去,倘有同道同好,看到合意处,能会心一笑,则是意外之喜了。至于高人雅正,更是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2016年7月,又及

小学五年级开始读金庸,红尘多故,人老健忘,数十年前的月亮是陈旧模糊,还是明亮欢愉,其实已经吃不准了,然而,隔了这么久回头望去,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些惆怅。

那年寒假,在小叔的床头意外发现了《笑傲江湖》,大本十六开,素白的封面,偷偷地一看,就迷上了。紧张诡秘的情节,大胆泼辣的语言加上偷读的快感,一旦食髓知味,顿时欲罢不能。说他语言泼辣,实在是因为老夫活了十余岁,尚不知 一见尼姑,逢赌必输 和 屁股向后 之类可以入文作传。

小叔读书甚慢,一夜不过二三十页,这让我十分鄙视,但也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反复阅读。第1遍看情节,第二遍温习情节,第三遍看细节,第四遍看细节中的细节……每次重读都有新发现,它从来没让我失望过。每天等小叔上班去了,就溜到他的房子里,记住书的状态,等到下午四点左右的时候,忍痛割爱还回去,尽量维持原状。然后,晚上躺在床上,一遍一遍的回忆书中情形。

我的小学生涯是极其惨淡灰暗的,谈起那段经历,我正经的时候长叹一声 怀才不遇 ,惫赖的时候则短吁 承恩不在貌 。别的女孩子的课本作业本挺括纯洁得似新切豆腐块,偏偏我的页角卷曲如水葱,页面却糊涂似烧煳了的卷子;别的孩子上课正襟危坐,双手背后,目光炯炯,聚精会神,我却懒散乱动,有时还要长长地打个哈欠;别人在班会上侃侃而谈,表忠心、表决心、表红心,我却嗫嚅着,一块表也不得;别人大扫除的时候,一窝蜂冲上去,忠字当头,奋勇争先,转眼间抹布、笤帚、簸箕一抢而空,我却对着空空如也的工具箱茫然……

小孩子都是势利的,或者说,小孩子的势利都是挂在脸上的。一个 品学都不优 而且不受老师待见的家伙就没有什么朋友。于是,洛阳城中那个破衣烂衫列于缙绅之间的多病少年令狐冲让我大生同情(非怜悯之同情,亦非 同情兄 之同情,是同样感觉之同情)。虎落平阳的华山大弟子没钱、酗酒、被流氓扁,与小女子情与貌都相似。

我虽然不知道,自己无意间偷读了禁书,倒也知道,这么好看的故事,却是不能与家长说的。没有朋友倾诉,是个大难题,衣锦夜行,无法炫耀的苦闷加深了我怀才不遇的痛苦——如今,俺可是名副其实的 怀才 了。幸好,舍弟病了。

老弟一发烧扁桃体就发炎,趁着寒假,索性把扁桃体切除了。独自躺在床上,闻着什么都香,却吃不到嘴里去——可怜兮兮的一副馋猫相,让我一下子忘了他往日的恶形恶状。妈说,我和老弟是一对冤家。的确,年龄太接近了,我没有权威感,他也没有敬畏心。好的时候,他偷拿妈的吹风机给我吹头发,我慷慨地把咸鸭蛋黄让给他;感情破裂的时候,就是楚汉大战,大布阿修罗场。此时,最简单快捷的休战方式无疑是一人一笤帚疙瘩。然,老妈是看邻居打孩子也落泪的人,总是妄图通过外交斡旋和平解决。而 你大,应该让着小的 男孩子别和女孩子计较 这些和平时期的公理,在战时已经变成废话,结局往往是两人一起痛哭指责老妈偏心。接下来是休战后的冷战期,然后和平,然后亲密战友,然后爆发战争……如此往复直到他初二那年一下子长了20厘米,俺自知武力不敌——后话不提。

眼下,那只馋病猫正可怜兮兮艰艰难难地恳求: 姐,讲个故事吧。 我心中一动,决定把偷来的故事与他分享。我本着诚信原则,毫无藏私地把 尼姑 屁股向后 如实向他传达。他忍着痛,不断地笑,结果是,他嗓子还没好的时候,我的嗓子开始痛。老妈却是很满足,一如既往地发布和平时期的感言: 要是总这样,多好。

令狐冲晕过去以后,他问: 后来怎样? 我惆怅地说: 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原因,小叔的《笑傲》只有一二册,等了很久,也没翻到三四。知道后事如何,已经是两年后的事情了。那时,我已经破茧成蝶,学习成绩和人缘都大有改观,课间与二三同道议论写手,品藻人物,口沫横飞,如鱼得水。某日,见老弟鬼鬼祟祟猫在一角,聚精会神,一把揪住: 干什么呢? 他让我看看封面——《笑傲江湖》,然后憨憨地说: 姐,没你讲的好看。 我得意地大笑,浑然不计较他的语病。

60后、70后看金庸,在情感上与80后、90后、00后是有差别的。对后者来说,金庸小说不过是和《格林童话》《读者文摘》一样,普通课外读物而已。可60后、70后的金庸小说,却曾经是 禁书 。在地下党接头式的传阅中,建立了多少革命友谊,在 围剿 与 反围剿 的斗智斗勇中,出现了多少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金庸迷,未尝以环境严苛而放弃。

俄而,武禁稍弛。梁公自当奉为正朔,金庸略为陪宾,与一干怪力乱神一起,供 批判性阅读 。金庸迷,未尝因世态炎凉而改弦易张。直至大浪淘沙,真金不灭。金庸声名日盛,渐渐为武侠领袖,渐渐厕身文苑,金迷实与有力焉。故而60后、70后金迷于金书可谓 识英雄于风尘草泽之中,相骐骥于牝牡骊黄以外 矣!而能否 俟诸后世,其论不刊 ,则须金迷再接再厉。

后网络大兴。往日自家心坎温存者,得与天下同好共赏。天涯论坛识刘勃、武五陵、刘国重及南窗诸君,相识相知相诘辩相发明,在他们或直接或间接的激励下,才有了这一篇篇的文字。

由于文字散布在网络间,且挂在各种马甲下,整理大不易。又或许因为懒的缘故,字儿少且杂,其中又不乏令人深悔的少作和现在看了脸红的狂言,然而……由他去吧!

金庸毒物志

一 千蛛万毒手

女人没有不爱美的,多少女人不惜在美容医院受 千刀万剐 之刑,只为了 看上去很美 。可世上偏偏有这样一种和美人为难的武功——千蛛万毒手。

练这千蛛万毒手,只要练到二十只花蛛以上,身体内毒质积得多了,容貌便会起始变形,待得千蛛练成,更会奇丑无

比。 如果要一个女人修炼千蛛万毒手,那么其内心所受煎熬,应当远远超过了男人修习《葵花宝典》。

然而,殷离却竭力忍受修炼时的痛楚,甘受容貌改变的折磨,不顾及毒物对身体的侵害,百折不回,坚持修炼千蛛万毒

手。到底为什么?原来她是有前车之鉴的。

我妈本已练到将近一百只,偏生遇上了我爹,怕自己容貌变丑,我爹爹不喜,硬生生将毕生的功夫散了,成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平庸女子。她容貌虽然好看,但受二娘和我两个哥哥的欺侮凌辱,竟无半点还手的本事,到头来还是送了自己性命。哼,相貌好看有什么用?我妈是个极美丽极秀雅的女子,只因年长无子,我爹爹还是另娶妾侍……

所以,我说的第一大毒物,绝不是千蛛万毒手,而是 自废武功 。

即使有山可靠,也尽量让自己的脚踏在实地上。

……

时间会消耗掉美丽的容颜,但是却能增进武功修为。有眼力的女子自当知道精力应当投资在哪一方面,毕竟,灭绝师太和金花婆婆,行走江湖,都不是凭着一张脸。

二 七心海棠

七心海棠为天下第一奇毒。

这毒物无色无臭,无影无踪,再精明细心的人也防备不了,不知不觉之间,已是中毒而死。

七心海棠成活不易, 毒手药王 未能培植成功,只是将种子分赠几个徒弟。

程灵素以酒灌溉,终于种成。而程灵素虽未江湖扬名,确是真正的毒手药王,即便起师父于地下,也未能与之争锋。

七心海棠在程灵素手中称得上得遇明主,物尽其用。

程灵素先是用它治好了 打遍天下无敌手 的苗人凤的眼睛,后来用以清理两代师门败类。然而,她一生却没害过一个

人的性命,她虽是毒手药王的弟子,生平却从未杀过人。她是在自己死了之后,再来清理师父的门户,再来杀死这两个狼心狗肺的师兄师姊。当真不愧为 毒手药王 的弟子,不愧为天下第一毒物 七心海棠 的主人。

她是因救人而死。她用情郎身上的毒血,毒死了自己,救了情郎的性命。很凄凉,很伤心,可是干净利落,一了百了。她的惊世绝学,也随之长埋地下。而那个 他 则会名满江湖,然后邂逅一个美貌的姑娘……

我说的第二大毒物,并不是七心海棠,而是 从井救人,过度牺牲 。

须知我们只是世俗一小女子,本无力兼善天下,所以第一要紧的是独善其身。

即使观音菩萨,也明白 求人不如求己 ——他老人家过江的时候,还顾得上保佑别人吗?

总而言之,女孩子首先要懂得自爱——爱自己。在有能力时,则不妨兼爱。当然,超有能力时,也不妨 博爱 。

三 情花

烈火中,传来凄厉的歌声: 问世间、情是何物……

闻之凄然、惨然、黯然、惘然、爽然、恍然……

细想李莫愁有她的不幸。陆展元也的确负她良多。

但是陆氏夫妇毕竟死去多年,甚至尸体也被她攫去,烧为飞灰,一放泰山,一置北海,永不相见。李莫愁却依然千里迢

迢向陆家其他人复仇,则未免气量过窄。只因为人家招牌上带了一个 沅 字,就在沅江之上连毁六十三家货栈船行,更是小题大做。

数十年光阴,竟然恨意不减。

她中的情毒,比情花厉害多了。

这第三大毒物,当然也不是情花,而是 当断不断,缠夹不清 。

……

变心的男人,犹如宣布倒闭的公司,将要退市的股票,继续投入进去,只能让自己损失更大。

此时此刻,最聪明的做法莫过于毅然离开, 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

正如陈琳所说: 爱了就爱了。若失去感觉,算了就算了。

四 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

如果要选 最适合女性的 N 大武功 ,无论 N 等于几, 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 一定会榜上有名的。这功夫威力奇大,倒也罢了;有一个大大的好处,却是不能不提——每三十年,便要返老还童一次。无论这霜那膏,还是黄瓜拉皮,都达不到这般神奇效果。

当然,世上本来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 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 也有一些缺点,返老还童之后,功力全失。修炼一日后回复到七岁时的功力,第二日回复到八岁之时,第三日回复到九岁,每一日便是一年。如此算来,也只有一个月的美丽好时光,真正是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不过我认为大多数女性愿意花费三十年来争取这瞬时的韶华。

天山童姥自六岁修习此功,功力深厚。她在缥缈山灵鹫宫里呼风唤雨,更统领三十六洞、七十二岛,令行禁止,如使奴婢。她的师妹李秋水端庄美貌,贵为一国太妃。此二人的境遇不知羡煞多少女孩。

就这两个处于人间仙境的女子,竟然从十六岁斗到九十六岁。你划伤我的脸,我砍断你的腿;你骂 贱婢 ,我回 侏

儒 。手上功夫和嘴上功夫都发挥得淋漓尽致。最后竟然斗得精疲力竭,同归于尽。

看二人临终表现,更是瘆人:

(童姥)哈哈大笑,叫道: 不是她,不是她,不是她!哈哈,哈哈,哈哈! ……(李秋水阴恻恻)地道: 嘿嘿,师姊,终究是你先死一步,到底是你胜了,还是我胜了? (《天龙八部》第三十七回)

这一切都为了什么? 哈哈 ,先前不过是为一个男人,以后, 嘿嘿 更荒唐——为了这个男人的美术作品。

这里,我郑重推出第四大毒物—— 两女争锋 。即便 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 护体,亦不可作此无谓的争斗。这样的结果,只能是便宜了那个花心萝卜,让他坐山观虎斗(特此声明:不是母老虎的虎),得意扬扬,倍儿有面子。建议功力深厚的女子,如果遇人不淑,尽管将七十二般绝技都用在那男人身上——脚踩八只船的结果,自然是掉到河里喂王八!

切忌同病相残!切记切记!

五 钗头凤

她一无所有。无父无夫无子(也无女)。

她的父亲希图飞来横财,结果遭遇飞来横祸,丧了命。

她的前夫收留了她,就像收留一只流浪的小猫小狗。

她的后夫拐跑了她,就像盗走可居的奇货。

她的女儿以她为耻,甚至对着情郎说情话,也以生母为誓: 我一定不做我妈妈……

然而,她富可敌国,因为她有钗头凤。

钗头凤仿佛一把黄金锁,锁住了她一生悲。

如果没有钗头凤,她的父亲不会死。虽然她的爹爹是个大贪官,可也胜过没有,况且,能够把这天大秘密与她共享,她的爹爹也是疼爱她的。

如果没有钗头凤,她不会邂逅金面佛苗人凤,更不会无以为报,以身相许成为苗夫人。她一个官家小姐嫁了这个只配归田务农的汉子,这个汉子却不以为宝。……

如果没有钗头凤,田归农就是色胆包天,也不敢勾引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老婆。她不顾女儿,不顾名节跟了他,他竟然也不以为贵。他日日眷恋的只是闯王宝藏。

绝望中,她以慢性自杀的方式结束了性命。

钗头凤最终回归前夫。有人盛赞她的 虽然背叛,但信守承诺 。她连当时女人最在意的名节都放弃了,还在意什么承诺?!钗头凤本是她家之物,她又何须对旁人承诺。凤钗送还,我清楚地看到:这个伤风败俗的私奔淫妇,面对情人的时候,有和义烈殉夫的胡夫人一样的骄傲——你要我,就不能要宝藏!

然而凤钗纵然无情,也未必能左右她一生。

毒过钗头凤的第五大毒物应是 不够知己 。千万要了解你的男人需要什么。他喜欢你的财,你要精心经营自己的财产;他爱你的色,你要着意经营你的面子。如果你认为自己就是颠倒众生的材料,他毫无理由地热爱你,那……还是去写言情小说意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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